明世宗肃皇帝御制。时大内东偏火,帝诏户、礼二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复制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於祸福事应之说。前有帝所作《自序》,后附《修省敕谕》六条。案《明史·五行志》,宫中之火在嘉靖十年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亦题嘉靖辛卯正月终旬,与史相合。而《敕谕》末乃作嘉靖九年十二月,岁月俱误。疑传抄之讹。当以史文为正也。 (案:此书为世宗御制之文,《敕谕》乃
作者:明世宗肃皇帝11个月前明世宗肃皇帝御撰。嘉靖十八年二月,帝幸湖广承天府,相度显陵。三月,享上帝於龙飞殿,奉睿宗配。四月,还京。是编皆纪其事。上卷乃自启行以迄回跸,祭告郊社宗庙,及所过山川群祀之文。下卷为前后所降敕谕,末附以《龙飞殿奏告上帝乐章》及途中御制赋一首、诗十六首、诗馀二首。
作者:明世宗肃皇帝1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