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也称为“授手印”。圣光撰。五重传法的第二重、三卷书之一。他是记述法然传授的念佛往生的教诲,用手印作为证明的秘书。圣光在《授手印》的背书中作为近代人的义,列举了“幸西一念义”、“证空弘愿义”、“行空寂光土义”三人的义,并以此为邪义。因此,圣光在《授手印》序中撰述的理由是:“上人往生后,诤其义于水火,致其论于兰菊,还失念佛之行,空废净土之业。……这里贫道龄已达七旬,余命又不几。……依此,在肥州
作者:辨长7个月前二卷。也称为《彻选择集》、《彻选择》。圣光撰。法然《选择集》注释书。为了贯彻该书的本意而写的书。圣光七十六岁,被认为是入寂前一年的撰述。根据三祖良忠的《彻选择鈔》上记载,《彻选择集》上下两卷在下卷被撰述后,加入了上卷。但是《彻选择集》上下两卷的日期,上卷是“嘉祯三年六月十九日”,下卷是“嘉祯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所以从日期的报道来说,可以说首先是上卷,之后是下卷。然而,在良忠的《彻选择鈔》上的开头
作者:辨长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