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陈鼎据自身经历写《滇黔土司婚礼记》一书,对清初西南地区龙氏土司家族婚姻习俗进行了详细记录,涵盖婚前,婚礼,婚后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研究明清时期土司家族婚姻习俗的重要资料,具有极大的研究价值。清代陈鼎《滇黔土司婚礼记》自康熙间刊行以来,因有鼎自言娶滇黔土司女事,故《知不知斋丛书》、《昭代丛书》、《通学斋丛书》、《小方壶斋奥地丛钞》、《香艳丛书》、《笔记小说大观》等诸书并(民国)《贵州通志》等方志
作者:陈鼎5个月前清陈鼎撰。全书一卷。康熙三十四年(1695)成书。系作者宦游南方边陲之地的见闻记录。其中记述闽、台、粤、桂、滇、黔一带,远及安南、天方(麦加)、三佛齐蛇类五十二种(摘自《山海经》十种未计)。除属蜥蜴目的“四脚蛇”、“脆蛇”和虚妄传说者外,实则有蛇四十种。
作者:陈鼎11个月前一名《云南纪游》。1卷。清陈鼎撰。约成书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前后。多记云南山川、草木及古迹,略于人事,凡50余条。其中大理地区资料较详,约占全书之半,系录自《洱海丛谈》。对研究大理白族地区史迹有参考价值。或与《黔游记》合刊,称《滇黔游记》。
作者:陈鼎11个月前清陈鼎撰。二十四卷。作者曾奔走各地,搜集史迹,历二十余年,著成《忠烈传》六十卷,因书稿被窃不传,遂辑身边乱稿成书,专记明末东林党史事。卷首冠以东林党人榜,末附熹宗本纪二卷。仿元祐党籍体例,按《东林党人榜》所列人物,记叙顾宪成等180余人的生平事迹,撰成传记,以表彰东林学者讲学传播理学之功迹。所撰传记以明末节义之士居先。搜集名人事迹详细,所以虽有漏误,仍可参考,并弥补《明史》之不足。有康熙间刊本,
作者:陈鼎11个月前清陈鼎撰,一卷。鼎字定九,江阴(今属江苏)人。著有《东林列传》、《黄山志概》等。《竹谱》记竹之异者凡六十种,约四千七百字。书前张潮题辞:“竹,古人用以比君子焉。……能屈能伸而不改其节,晋王子猷谓不可一日无此君。”赞之曰“于受而读之,如数顷琅玕,森然在目,如渭川千亩, 坐享侯封,”是一种艺术享受。且以竹之文武才比作者,竹,以之削简,其文也,以之作箭,其武也。“然则定九之谱斯竹也,其殆自为写照也。”
作者:陈鼎1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