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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策卷一  東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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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本東周漢志,河南鞏,東周君所居。正曰:東周當從舊,居卷首,說見前。大事記云,東周惠公班秉政洛陽,采邑在鞏。漢志說非。餘見前。

〔校一〕此卷鮑本列為卷二,而將《西周》列為卷一。

秦興師臨周而求九鼎

秦興師臨周〔一〕而求九鼎,周君患之,以告顏率〔二〕。顏率曰:「大王勿憂,臣請東借救於齊。」顏率至齊,謂齊王〔三〕曰:「夫秦之為〔四〕無道也,欲興兵臨周而求九鼎,周之君臣,內自盡〔五〕計〔六〕,與秦,不若歸之大國〔七〕。夫存危國〔八〕,美名也;得九鼎,厚寶〔九〕也。願大王圖之。」齊王大悅〔一0〕,發師五萬人,使陳臣思〔一一〕將以救周,而秦兵罷。

〔一〕姚本續:周顯王,后語。

〔二〕姚本續:率,名也。當如字。或云,力出切,后語註。鮑本周人。

〔三〕姚本續:齊宣王,后語。鮑本閔。正曰:大事記云,姚氏考春秋后語,周顯王、齊宣王也。今附載於顯王三十三年宋太丘社亡之前。

〔四〕鮑本「為」作「於」。○

〔五〕姚本劉、曾、集,一作「畫」,錢作「盡」。鮑本盡其心思。

〔六〕鮑本計,猶謀。

〔七〕鮑本謂齊。

〔八〕鮑本周有秦兵,危。

〔九〕鮑本厚,猶重。札記今本「寶」作「實」,鮑本作「寶」。

〔一0〕鮑本無「悅」字。○補曰:一本「大說」。

〔一一〕鮑本即後田臣思,凡陳、田皆齊公族。

齊將求九鼎,周君又患之。顏率曰:「大王勿憂,臣請東解之。〔一〕」顏率至齊,謂齊王曰:「周賴大國之義,得君臣父子相保也,願獻九鼎,不識大國何塗之〔二〕從而致之齊?」齊王曰:「寡人將寄徑〔三〕於梁。」顏率曰:「不可。夫梁之君臣欲得九鼎,謀之暉臺〔四〕之下,少海〔五〕之上,其日久矣。鼎入梁,必不出。」齊王曰:「寡人將寄徑於楚〔六〕。」對曰:「不可。楚之君臣欲得九鼎,謀之於葉庭之中〔七〕,其日久矣。若入楚,鼎必不出。」王曰:「寡人終何塗之從而致之齊?」顏率曰:「弊邑固竊為大王患之。夫鼎者,非效〈酉{兮皿}〉壺醬甀〔八〕耳,可懷挾提挈以至齊者;非效鳥集烏飛,兔興馬逝〔九〕,灕然止〔一0〕於齊者。昔周之伐〔一一〕殷,得〔一二〕九鼎,凡一鼎而〔一三〕九萬人輓〔一四〕之,九九八十一萬人,士卒師徒〔一五〕,器械被具〔一六〕,所以〔一七〕備者稱此〔一八〕。今大王縱有其人,何塗之從而出?臣竊〔一九〕為大王私憂之。」齊王曰:「子之數來〔二0〕者,猶無與耳〔二一〕。」顏率曰:「不敢欺大國,疾定所從出,弊邑遷鼎以待命。」齊王乃止〔二二〕。

〔一〕鮑本東之齊,解免之。

〔二〕鮑本問其路所從出。禮,「遂上有徑,洫上有塗」。

〔三〕鮑本徑,步道也。猶言假塗。

〔四〕鮑本臺名曰暉。故孟子稱「梁有臺池之樂」。

〔五〕鮑本「少」作「沙」。○補曰:「少」當作「沙」。九域圖,開封有沙海,引此。札記丕烈案:此不當輒改。

〔六〕鮑本楚非適齊之途,既不可入梁,亦無從至楚。其云然不可曉也。

〔七〕姚本續:后語作「章華之庭」。注云,徐廣曰,華容有章華亭。鮑本即南陽葉也。

〔八〕姚本一作「瓿」。鮑本「醯壺」作「壺醯」,「甀」作「瓿」。○壺,昆吾圜器。瓿,甂也。補曰:一本「醯壺」,此文殽次。

〔九〕姚本曾、集作「鳧逝」。鮑本並喻其輕疾。

〔一0〕姚本「止」一作「可至」。鮑本集韻,灕,滲流貌。

〔一一〕鮑本「伐」作「代」。○

〔一二〕姚本一本「得」上有「凡」字。

〔一三〕姚本一本無「凡一」二字,「鼎而」作「而鼎」。

〔一四〕鮑本輓,引也。

〔一五〕鮑本士,一人也。二千五百人為師。徒,步行者。正曰:左傳注,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又百人為卒。徒,眾也。此「士卒師徒」,亦大概言之耳。

〔一六〕鮑本「器械」作「械器」。○械,器之總名。被具,士卒所服用之具。

〔一七〕鮑本「以」作「已」。○

〔一八〕鮑本備人之所應用,使稱足此八十一萬人。正曰:稱此者,彼此均等,猶史言他物稱是。謂士眾賫械具備輓鼎之役者,又且八十一萬也。

〔一九〕鮑本「竊」作「切」。○

〔二0〕鮑本「來」下無「者」字。○

〔二一〕鮑本言許之而實不與也。

〔二二〕鮑本補曰:洪氏邁,原策首載此,以為奇謀,此特兒童之見爾,疑必無是事,而好事者飾之。愚按,左氏嘗載楚子問鼎事,當時爭欲得鼎,以見其強,不可以為無。

秦攻宜陽

秦攻宜陽〔一〕,周君謂趙累〔二〕曰:「子以為何如?」對曰:「宜陽必拔也。」君曰:「宜陽城方八里,材士〔三〕十萬,粟支數年,公仲之軍二十萬,景翠〔四〕以楚之眾,臨山而救之〔五〕,秦必無功。」對曰:「甘茂〔六〕,羈旅〔七〕也,攻宜陽而有功,則周公旦〔八〕也;無功,則削跡於秦〔九〕。秦王不聽群臣父兄之義〔一0〕而攻宜陽,宜陽不拔,秦王恥之。臣故曰拔。」君曰:「子為寡人謀〔一一〕,且柰何?」對曰:「君謂景翠曰:『公爵為執圭,官為柱國〔一二〕,戰而勝,則無加焉矣〔一三〕;不勝,則死。不如背秦援宜陽〔一四〕。公進兵,秦恐公之乘〔一五〕其弊也,必以寶事公;公中〔一六〕慕公之為己乘秦也,亦必盡其寶。』」

〔一〕鮑本韓邑,屬弘農。秦武三年攻宜陽,赧之七年也。補曰:大事記云,今河南有福昌縣,城東南北三面,峭絕天險,黽池、二殽皆在境內,蓋控扼之地。此據甘茂傳文。年表,拔宜陽在次年。宜陽之役,五月而不拔,凡涉兩歲也。通鑑、大事記皆於赧七年書伐,八年書拔。景翠救韓在八年。

〔二〕鮑本「趙」作「周」。○補曰:一本「趙累」。大事記引。

〔三〕鮑本士之有材武者。

〔四〕鮑本楚將。

〔五〕鮑本楚與韓鄰而與秦相圖,故救之。

〔六〕鮑本甘茂,下蔡人,仕秦。補曰:「茂」一作「戊」,后多有。說苑作「戊」,古字通。

〔七〕鮑本集韻,羈旅,寓也。

〔八〕鮑本言且相秦。

〔九〕鮑本言不得留。

〔一0〕鮑本「義」作「議」。○

〔一一〕札記今本「為」誤「曰」。

〔一二〕鮑本楚卿。

〔一三〕姚本集、曾作「耳」,劉、錢作「矣」。

〔一四〕鮑本翠時蓋援宜而有秦私,故說之云。補曰:秦策,馮章許楚漢中,楚懽而不進,所說有秦私者。竊謂,此策上既言秦之必拔,翠之不勝則死,而又曰「不如背秦援宜陽」,意殊不類。恐此句有缺誤,「背」下或有「之」字,或「秦」下復有「秦」字,「援」字或作「拔」。勸之避秦兵,待秦既拔,然後進兵乘其敝。當秦懼之,韓德之,而交得賂以為利。下文秦拔宜陽,景翠果進兵,「果」字可見。又秦策,「楚畔秦而合於韓」句,意似與此同。然彼指翠未救時言之爾。其後韓、楚雖合,楚不為韓氏,謂先戰,固已預知之矣。札記丕烈案:吳說是也。此必「背」下有脫,但不詳何字。

〔一五〕鮑本乘,謂因而攻之。

〔一六〕鮑本「中」作「仲」。○札記今本「中」作「仲」。

秦拔宜陽,景翠果進兵。秦懼,遽效煮棗〔一〕,韓氏果亦效重寶。景翠得城於秦,受寶於韓,而德〔二〕東周。〔三〕

〔一〕鮑本屬濟陰冤句。

〔二〕鮑本德,恩之也。

〔三〕鮑本補曰:「為寡」、「為己」之「為」,去聲。餘如字。

東周與西周戰

東周與西周戰,韓救西周。為東周謂〔一〕韓王〔二〕曰:「西周者,故天子之國也,多名器重寶。案〔三〕兵而勿出,可以德東周,西周之寶可盡矣。」〔四〕

〔一〕姚本集本改作「謫」,一作「謂」。

〔二〕鮑本襄。

〔三〕鮑本「案」作「按」。○按,下,與舉反。

〔四〕鮑本欲韓出兵,故賂之。紀八年有。

東周與西周爭〔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與《東周與西周戰》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東周與西周爭,西周欲和於楚、韓〔一〕。齊明〔二〕謂東周君曰:「臣恐西周之與楚、韓寶,令之為己求地於東周也。不如謂楚、韓曰,西周之欲入寶,持二端〔三〕。今東周之兵不急西周,西周之寶不入楚、韓。楚、韓欲得寶,即且趣我攻西周〔四〕。西周寶出,是我為楚、韓取寶以德之也〔五〕,西周弱矣。」

〔一〕鮑本和二國以為己援。

〔二〕鮑本疑楚人。兩見楚策。正曰:無明徵。注例,以國姓者,皆其國人,齊明豈不可為齊人邪?故大事記止云當時之辯士也。

〔三〕鮑本言東兵急則入,不急則已。

〔四〕鮑本趣,疾也。督使疾戰。我,謂東周。

〔五〕鮑本言有恩於楚、韓。

東周欲為稻

東周欲為〔一〕稻,西周不下水〔二〕,東周患之。蘇子〔三〕謂東周君曰:「臣請使西周下水可乎?」乃往見西周之君曰:「君之謀過矣!今不下水,所以富東周也。今其民皆種麥〔四〕,無他種矣。君若欲害之,不若一為下水,以病其所種。下水,東周必復種稻;種稻而復奪之。若是,則東周之民可令一仰〔五〕西周,而受命於君矣。」西周君曰:「善。」遂下水〔六〕。蘇子亦得兩國之金也〔七〕。

〔一〕鮑本為,謂種之。

〔二〕鮑本稻宜濕,西周居河之上流。正曰:未知專指河否?

〔三〕鮑本非代則厲。

〔四〕鮑本麥宜燥也。

〔五〕鮑本有望於上則仰。補曰:為,去聲。仰,疑向反。

〔六〕鮑本無「遂下水」三字。○

〔七〕鮑本彪謂:此策不可行。東、西周壤地相接,豈不能候其所種?蘇子,東人也,為東游說而豈得不疑?且今下水,安能保其不奪?雖一為下,何補哉!正曰:據此策,則西人可以制周,必不疑於其說。蘇子公為反覆以得金,豈顧其復奪哉?大事記云,其微如此,其所爭又如此,可不哀哉!然則又何足深辨也。

昭獻在陽翟

昭獻在陽翟〔一〕,周君將令相國往〔二〕,相國將不欲。蘇厲為之謂周君曰:「楚王與魏王遇也,主君令陳封之楚〔三〕,令向公之魏。楚、韓之遇〔四〕也,主君令許〔五〕公之楚,令向公之韓。今昭獻非人主也,而主君令相國往;若其王在陽翟,主君將令誰往?〔六〕」周君曰:「善。」乃止其行。

〔一〕鮑本屬潁川。補曰:韓策,楚昭獻相韓。

〔二〕鮑本往與獻會。

〔三〕鮑本此言疇昔之事。陳、向、許皆仕周,而位在相下。

〔四〕鮑本亦其王遇。

〔五〕鮑本「許」作「葉」。○札記今本「許」作「葉」。

〔六〕姚本曾作「誰往周」,集、劉、錢無「周」字。鮑本言必君自往。

秦假道於周以伐韓〔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與《昭獻在陽翟》章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秦假道於周以伐韓,周恐假之而惡於韓,不假而惡〔一〕於秦。史黶〔二〕謂周君曰:「君何不令人謂韓公叔〔三〕曰:『秦敢絕塞〔四〕而伐韓者,信東周也。公何不與周地,發重使〔五〕使之楚,秦必疑〔六〕,不信周,是韓不伐〔七〕也。』又謂秦王〔八〕曰:『韓強〔九〕與周地,將以疑周於秦,寡人不敢弗〔一0〕受。』秦必無辭而令周弗受,是得地於韓而聽於秦也。」〔一一〕

〔一〕姚本續:史記兩「惡」作「畏」。

〔二〕姚本一作「史厭」。鮑本韓史。疑即「厭」。補曰:「黶」,正義云,烏減、於點二反。

〔三〕鮑本韓公族。

〔四〕鮑本絕,橫渡。塞,障也。為垣壘以遮止鄰國往來。

〔五〕鮑本使周發使。

〔六〕鮑本秦、楚相圖之國也,周使使楚,故秦疑其圖己。

〔七〕鮑本不受秦伐。

〔八〕鮑本武。

〔九〕鮑本補曰:強,巨兩反。

〔一0〕姚本集:一去「弗」字。

〔一一〕鮑本紀,八年。彪謂:戰國之士,設心措辭,無不出於詐,若此者君子之所恕也。下章次之。正曰:鮑意尊周,故謂行詐免難所可恕。與前注為伍得章失同。

楚攻雍氏

楚攻雍氏〔一〕,周粻〔二〕秦、韓,楚王〔三〕怒周,周之君患之。為周謂楚王曰:「以王之強而怒周,周恐,必以國合於所與粟之國,則是勁〔四〕王之敵也。故王不如速解周恐〔五〕,彼前得罪而後得解,必厚事王矣。」

〔一〕鮑本此亦赧之十五年也。

〔二〕鮑本粻,食米也。時秦救韓,周以米餉之。正曰:詩傳,糧也。音張。

〔三〕鮑本懷。

〔四〕鮑本勁,強也。

〔五〕鮑本周以楚怒之,故恐。

周最謂石禮

周最謂石禮〔一〕曰:「子何不以秦攻齊?臣請令齊相子〔二〕,子以齊事秦,必無處〔三〕矣。子因令〔四〕周最居魏以共〔五〕之,是天下制於子也。子東重於齊,西貴於秦,秦、齊合,則子常重矣。」

〔一〕鮑本「石」作「呂」。○凡呂皆齊人。禮以秦昭十三年奔魏,十九年復歸秦,其相齊在薛公歸薛後,見孟嘗傳,蓋赧二十一年後也。正曰:呂皆齊人,此類無據,當缺。晉有呂錡、呂相,本魏氏,不必呂尚後也。注「奔魏」,據秦紀。按,穰侯傳,冉相秦,欲誅呂禮,禮出奔齊。大事記從之。「歸秦」,據秦紀及穰侯傳。按,秦紀下接齊破宋之文,年表破宋在秦昭二十一年,則紀誤矣。按,呂禮相齊,孟嘗君遺穰侯書,勸秦伐齊而禮亡,事當在齊滅宋前。大事記書於赧王二十九年之首(即秦昭二十一年),則禮自奔齊至去齊,首尾九年。然解題亦據紀為說,謂後六年來歸,則未改也。札記丕烈案:「呂」字是也。

〔二〕鮑本秦攻齊,禮使之也。齊欲免攻,故可使之相禮。

〔三〕鮑本「處」作「慮」。○正曰:前后章有此字,義當同。札記丕烈案:後策文有「必不處矣」,又有「請謂王聽東方之處」。吳氏指此也。

〔四〕鮑本「令」下衍「周」字。○

〔五〕鮑本與齊俱事秦。

周相呂倉見客於周君

周相呂倉見客於周君〔一〕。前相工師藉恐客之傷己〔二〕也,因令人謂周君曰:「客者,辯士也,然而所以不可〔三〕者,好毀人。」〔四〕

〔一〕鮑本言之於君,使得見。補曰:見,賢遍反。

〔二〕鮑本「藉」作「籍」,下同。○傷,猶毀。此即後工陳籍。

〔三〕鮑本不可聽用。

〔四〕鮑本彪謂:工師籍,非端人也。德義不愆,何恤人之言。

周文君免士工師藉〔校一〕

〔校一〕此章姚本與《周相呂倉見客於周君》連篇,鮑本另列一章。據文義,從鮑本。

周文君〔一〕免士〔二〕工師藉,相呂倉,國人不說也。君有閔閔之心〔三〕。

〔一〕鮑本史書東周略甚,豈惠公後有此君邪?不然,則惠公別稱也。鴻烈道應訓亦稱周昭文君。此後書訓,皆鴻烈也。

〔二〕姚本集、曾,一去「士」字。鮑本「免」下衍「士」字。○補曰:疑衍。札記丕烈案:楚策,韓求相工陳籍,即此也。「陳」乃「師」字形近之訛。

〔三〕鮑本亦不說也。

謂周文君曰:「國必有誹〔一〕譽,忠臣令誹在己,譽在上。宋君奪民時以為臺,而民非之〔二〕,無忠臣以掩蓋之也。子罕釋相為司空〔三〕,民非子罕而善其君。齊桓公宮中七〔四〕市,女閭七百〔五〕,國人非之。管仲故為三歸之家〔六〕,以掩桓公,非自傷於民也〔七〕?春秋記臣弒君者以百數,皆大臣見譽者也。故大臣得譽,非國家之美也〔八〕。故眾庶成彊〔九〕,增積成山〔一0〕。」周君遂不免〔一一〕。

〔一〕鮑本誹,謗也。

〔二〕鮑本見襄十一年。

〔三〕鮑本司空主土工。傳言子罕親執朴以行築者,是也。

〔四〕鮑本「七」作「女」。○

〔五〕鮑本閭,里中門也。為門為市於宮中,使女子居之。正曰:宮中為七市,女閭此七百也。

〔六〕鮑本婦人謂嫁曰歸,夫家曰家。仲蓋三取女也。

〔七〕鮑本管仲為此,人皆毀之。仲非樂於毀也,其意欲掩蓋桓公耳。一說仲欲掩公之非,寧自毀也。

〔八〕鮑本彪謂:此言掩君之非可耳!而齒見譽者於殺君之列,則後世名卿賢相,何道而可以安於朝廷之上?不仁哉此言也!補曰:漢高帝繫治,蕭何曰,「吾聞李斯相秦,有善歸主,有惡自與」云云。王衛尉曰,「秦以不聞其過,亡天下」。李斯之分過,又何足法哉?

〔九〕鮑本「彊」作「強」。○言師籍之得眾。札記今本「彊」誤「疆」。

〔一0〕鮑本「成」作「如」。○

〔一一〕鮑本卒相倉也。

溫人之周

溫〔一〕人之周,周不納〔二〕。客即對〔三〕曰:「主人〔四〕也。」問其巷〔五〕而不知也,吏因囚之。君使人問之曰:「子非周人,而自謂非客何也?」對曰:「臣少而誦詩,詩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六〕。』今周君天下,則我天子之臣,而又為客哉?故曰主人。」君乃使吏出之。

〔一〕鮑本溫,時為西邑,綦母恢請之也。正曰:西周得溫囿耳。

〔二〕鮑本并東周。

〔三〕姚本一本,「周不內,問曰:客耶?對曰」。續:韓非子文與一本同。

〔四〕鮑本矯稱東人。

〔五〕鮑本補曰:韓非子作「巷人」。

〔六〕鮑本小雅北山詩。普,遍;率,從也。

或為周最謂金投

或為周最謂金投〔一〕曰:「秦以周最之齊疑天下〔二〕,而又知趙之難子〔三〕齊人戰,恐〔四〕齊、韓之合〔五〕,必先合於秦。秦、齊合,則公之國虛〔六〕矣。公不如救齊,因佐秦而伐韓、魏,上黨長子〔七〕趙之有〔八〕。公東收寶於秦〔九〕,南取地於韓〔一0〕,魏因以因〔一一〕,徐為之東〔一二〕,則有合矣〔一三〕。」

〔一〕鮑本蓋趙人之不善齊者。

〔二〕鮑本周使最之齊,秦以此疑周、齊與天下合而謀己。正曰:無考。

〔三〕姚本曾本作「予」,集本改作「予」,劉作「子」。鮑本不敢違投。

〔四〕鮑本秦既疑齊,投又不善齊,故齊懼伐。

〔五〕鮑本「齊」下衍「韓」字。○補曰:疑衍。札記丕烈案:此不衍,謂秦恐齊、韓之合也。下文云必先合秦者,必先合齊於秦也。故下文即云秦、齊合。鮑誤以「恐」字屬上句讀,所解全謬。吳氏依之,亦非。

〔六〕鮑本言趙必破而為墟。「墟」,「虛」字同,大丘也。

〔七〕鮑本屬上黨,蓋韓地。

〔八〕鮑本二國有秦兵,故趙得取其邊地。

〔九〕鮑本佐秦故。

〔一0〕鮑本韓,魏唇齒之國故也。

〔一一〕鮑本「因」作「困」。○札記今本下「因」字作「困」。

〔一二〕鮑本為,猶謀也。東謂齊。

〔一三〕鮑本齊合趙也。始時趙與齊隙,無合理。今得秦、韓,故齊懼而合。其實,最時相齊,慮有趙患,故為最謀者,侈之韓、魏也。

周最謂金投〔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與《或為周最謂金投》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周最謂金投曰:「公負令〔一〕秦與強齊戰。戰勝〔二〕,秦且收齊而封〔三〕之,使無多割〔四〕,而聽天下之戰〔五〕;不勝,國大傷〔六〕,不得不聽秦〔七〕。秦盡韓、魏之上黨太原〔八〕,西〔九〕止〔一0〕秦之有已〔一一〕。秦地,天下之半也,制齊、楚、三晉之命〔一二〕,復〔一三〕國且身危〔一四〕,是何計之道〔一五〕也。」〔一六〕

〔一〕姚本錢、劉作「全」。鮑本負,猶失也,其失在此。正曰:負,持也。「令」字疑「合」。

〔二〕鮑本勝齊。

〔三〕鮑本封,謂疆理之。

〔四〕鮑本割,謂出地。

〔五〕鮑本諸國求地於齊,齊不多割,則必戰。此秦弱齊之計。正曰:此秦制齊之命。

〔六〕鮑本趙傷也。時趙令秦與齊戰,戰不勝,則秦必咎趙,能無傷乎?正曰:趙恃合於秦以與齊戰,不勝,則國大傷而聽命於秦矣。

〔七〕鮑本趙聽也。

〔八〕鮑本魏地,後為秦郡。

〔九〕姚本曾、錢、集作「西」。錢,一作「而」。

〔一0〕鮑本「止」作「土」。○札記丕烈按:此有誤,但所改未是。

〔一一〕鮑本秦之所難者,齊也。已收齊,則韓、魏不守。

〔一二〕鮑本趙以大傷,故亦見制。

〔一三〕鮑本「復」作「覆」。○補曰:「覆」通。

〔一四〕鮑本覆,如覆器然。國,趙也。身,謂投。

〔一五〕鮑本言非計。

〔一六〕鮑本此策,最為齊使趙拒秦也。

石行秦謂大梁造

石行秦〔一〕謂大梁造〔二〕曰:「欲決霸王之名,不如備〔三〕兩周辯知之士。」謂周君〔四〕曰:「君不如令辯知之士,為君爭於秦。」〔五〕

〔一〕姚本劉本作「右行楚」。鮑本周人。正曰:無考。一本「石」作「右」。右行,秦官也。

〔二〕姚本續:商子作「大梁造」。鮑本秦爵,「梁」作「良」。秦孝十年衛鞅,惠文五年公孫衍,昭襄十五年白起,皆為之。此蓋起也。正曰:無考。

〔三〕鮑本備,謹待之。

〔四〕鮑本行秦謂之。

〔五〕鮑本秦欲卑周,爭者爭此也。既謹待之,則爭必得矣。補曰:王應麟云,周赧王卒于乙巳。明年丙午,秦遷西周君,而東周君猶存。壬子,秦遷東周君,而周遂不祀。作史者當自丙午至壬子係周統於七國之上,乃得春秋存陳之義。大事記,周赧後即係秦,朱子以為未當。綱目以七國如楚、漢並書之。今按解題云,自赧王降,周統已絕,東周雖未亡,特邾、莒附庸之類耳。所以存而未論也。朱子雖以七國並書,而赧王之後,亦不以東周係統者,其意亦不異。綱目之成,在乾道壬辰,而淳熙辛丑呂子卒,大事記始出,非矯之也。

謂薛公〔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與《石行秦謂大梁造曰》連篇,劉本題起「謂」字,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謂〔一〕薛公〔二〕曰:「周最於齊王〔三〕也而逐之〔四〕,聽祝弗〔五〕,相呂禮者,欲取秦〔六〕。秦、齊合〔七〕,弗與禮重〔八〕矣。有周〔九〕齊〔一0〕,秦必輕君。君弗如急北兵趨趙〔一一〕以秦、魏〔一二〕,收周最以為後行〔一三〕,且反齊王之信〔一四〕,又禁天下之率〔一五〕。齊無秦,天下果〔一六〕,弗必走,齊王誰與為其國〔一七〕?」〔一八〕

〔一〕姚本劉本題起「謂」字。

〔二〕鮑本田文。札記今本「公」誤「君」。

〔三〕鮑本「王」下有「厚」字。○閔王。札記今本「王」下有「厚」字。丕烈案:有者當是。

〔四〕鮑本補曰:史,秦亡將呂禮相齊,欲困蘇代,代乃謂云云。史,周最於齊王至厚也,而齊王逐之。策文省而勝。

〔五〕姚本續:史記作「親弗」,注云,人姓名。索隱引戰國策作「祝弗」,蓋「祝」為得也。鮑本齊人。補曰:「祝弗」史作「親弗」,索隱謂策得之。一本「況弗」。札記丕烈案:鮑本當不作「祝弗」,故吳校如此。詳姚校云,索隱引戰國策作「祝弗」,疑亦本不作「祝弗」也,今無可考。

〔六〕鮑本無下「秦」字,「取秦」下補「也秦」二字。○札記今本「取秦」下有「也」字,乃誤涉鮑也。鮑本「秦」字不重。

〔七〕鮑本上章所謂以齊事秦。正曰:注據史補二字。然言齊合則秦自見,省文爾。下章齊合亦然。

〔八〕鮑本與,猶如也。言二國合,則齊所重無如禮者。正曰:史,「親弗與呂禮重矣」,言二國合,則二人重。策,「齊合,弗與禮重矣」,言齊與秦合,則一人重於齊。視史語簡而勝。上文「秦」字省,尤可見。

〔九〕鮑本「有」下衍「周」字。○補曰:史作「用」。札記今本無「周」字,乃誤涉鮑也。

〔一0〕鮑本秦有之。正曰:有用齊者,言二子用齊。

〔一一〕鮑本亦與趙攻秦。

〔一二〕鮑本能左右之曰「以」。以,猶使。正曰:從史,「以」下有「和」字是。「急北兵」讀,「秦、魏」句。是時秦怒齊,齊、趙交惡,秦欲合魏。前章,魏貴合秦以攻齊、趙,難與齊戰;下章,齊合則趙恐伐,可見皆一時事也。秦、趙、魏合,為攻齊也。故云「急北兵趨趙以和秦、魏」也。趨,即趣,促也。謂不如急北方之兵,促趙之應秦、魏,而相與以攻齊也。魏策,周最入齊,秦讓魏,魏謂秦曰,「大國欲急兵,則趨趙而已」。趨,即趣也。此語正同。雖時有後先,而事理不誤爾(魏策載周最入齊,知在後)。史載此策,在文謝病歸薛後,文從其計。而呂禮嫉害文,乃勸秦伐齊。呂禮亡,其後齊滅宋,文乃奔魏。且文在齊,豈敢召穰侯之兵哉?召秦伐齊必文也,去齊而史失之也。此策云,「收周最,反齊王」,則亦文奔魏之後,召秦兵之前乎?

〔一三〕鮑本齊初逐最,欲取秦合也;今攻秦,收最用之,可圖後舉。行,猶舉。正曰:當從史,無「為」字,「後」作「厚」。行,下孟反。最本厚於齊,今齊逐之,故收最以厚其行。上文「厚」字,同義。

〔一四〕鮑本齊前與秦合,今與趙攻之,信反也。正曰:齊周禮以合秦取信,今反之,使不合也。

〔一五〕鮑本率,猶從也。謂從齊。補曰:「率」,史作「變」。索隱云,齊、秦合則弗、禮用;用則輕孟嘗。二說皆通。札記今本「又」誤「以」。

〔一六〕鮑本果,猶決也。走,去音,趨之也。言不趨齊。正曰:史,齊無秦,則天下集齊,親弗必走。此「果」字,當從史作「集」。謂齊無秦合,而秦、趙、魏合,則天下之兵集於齊,祝弗必走。言弗而不及禮者,齊聽弗而相禮,弗走,禮不待言矣。

〔一七〕鮑本言必重文。孟嘗傳有。

〔一八〕鮑本正曰:以章參之,史可以互正。如弗乃祝弗名,易知,而注乃釋以他說,其誤甚矣。

齊聽祝弗〔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與《石行秦謂大梁造》連篇,劉本題起「齊」字,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齊〔一〕聽祝弗,外周最。謂齊王〔二〕曰:「逐周最、聽祝弗、相呂禮者,欲深取〔三〕秦也。秦得天下,則伐齊深〔四〕矣。夫齊合〔五〕,則趙恐伐〔六〕,故急兵以示秦〔七〕。秦以趙攻〔八〕,與之〔九〕齊伐趙,其實同理〔一0〕,必不處矣〔一一〕。故用祝弗,即天下之理〔一二〕也。」

〔一〕姚本劉本題起「齊」字。

〔二〕鮑本閔。

〔三〕鮑本補曰:「深取」之「深」,恐因下文衍。

〔四〕鮑本秦得齊,則益強,故能得天下;得天下,則亦不能存齊。

〔五〕鮑本「夫」下補「秦」字。○正曰:說見上。此下云「急兵以示秦」,則無「秦」字尤明矣。札記今本「夫」下有「秦」字,乃誤涉鮑也。鮑補「秦」字,吳氏有正。

〔六〕鮑本秦伐之。

〔七〕鮑本趙兵攻齊。

〔八〕鮑本攻齊。

〔九〕鮑本之,猶趨。

〔一0〕鮑本以趙攻齊則得齊,趨齊受趙亦得趙。故其理同。

〔一一〕鮑本處,猶據也。秦不據齊,理同。而獨不據齊,齊無兵而趙已出兵故也。正曰:注難通,「處」義未詳。

〔一二〕鮑本理在受兵於趙。正曰:言天下必將歸秦。

蘇厲為周最謂蘇秦

蘇厲為周最謂蘇秦〔一〕曰:「君不如令王〔二〕聽最,以地〔三〕合於魏、趙,故〔四〕必怒〔五〕合於齊〔六〕,是君以合〔七〕齊與強楚吏產子〔八〕。君若欲因最之事〔九〕,則合齊者,君也;割地者,最也。」〔一0〕

〔一〕鮑本「秦」作「子」。○札記丕烈案:此有誤,但所改未是。

〔二〕鮑本君,謂蘇子。王,周君也。此時與赧俱王,其稱公,後避秦也。正曰:尤繆。

〔三〕鮑本地,周地。

〔四〕姚本曾無「故」字。

〔五〕姚本「怒」,一作「恐」。鮑本稱故者,特為之。怒,蘇子怒最。

〔六〕鮑本怒最而反其所合。

〔七〕姚本一作「全以」。

〔八〕鮑本時齊與楚善,合齊則得與楚為與國,可至再世。產子,言易世也。與,黨與也。補曰:劉辰翁云,「吏」字當作「更」,平聲。

〔九〕鮑本與最同合魏、趙,此厲本謀也,前皆游辭耳。故為,為周最。

〔一0〕鮑本補曰:最欲合趙、魏,而蘇秦欲合齊,厲為最,故言若不發最之事,則君合齊,而最合趙、魏也。

謂周最曰仇赫之相宋

謂周最曰:「仇赫〔一〕之相宋,將以觀秦之應趙、宋〔二〕,敗三國〔三〕。三國不敗,將興趙、宋合於東方〔四〕以孤秦。亦將觀韓、魏之於齊也。不固,則將與宋敗三國〔五〕,則賣趙〔六〕、宋於三國〔七〕。公何不令人謂韓、魏之王〔八〕曰:『欲秦、趙之相賣〔九〕乎?何不合周最兼相〔一0〕,視之不可離〔一一〕,則秦、趙必相賣以合於王也。』」

〔一〕姚本續:史記,机郝。鮑本補曰:「赫」,一本作「郝」。

〔二〕鮑本絕句。

〔三〕鮑本韓、魏、齊也。魏紀,哀二十一年,與韓、齊敗秦函谷,蓋此時秦欲敗之,反為所敗也。赧十八年。正曰:「哀」當作「襄」,下同。「十八」當作「十七」,年表文,大事記從之。

〔四〕鮑本即三國。

〔五〕鮑本此應秦也。

〔六〕鮑本「賣」下無「趙」字。○補曰:一本「則賣趙、宋」。

〔七〕鮑本此應三國也。以國情輸之曰賣。言赫不忠於宋,不應秦則應三國。以此知赫本非宋人。

〔八〕鮑本韓襄、魏哀。

〔九〕鮑本此賣猶欺。

〔一0〕鮑本使韓、魏皆相之。

〔一一〕鮑本視,示字。二國同相最,可見其交之固。補曰:離,去聲。

為周最謂魏王

為周最謂魏王〔一〕曰:「秦知趙之難與齊戰也〔二〕,將恐齊、趙之合也,必陰勁〔三〕之。趙不敢戰〔四〕,恐秦不己收〔五〕也,先合於齊。秦、趙爭齊〔六〕,而王無人〔七〕焉,不可。王不去周最〔八〕,合與收齊〔九〕,而以兵之急〔一0〕則伐齊,無因事〔一一〕也。」〔一二〕

〔一〕鮑本哀。正曰:襄。

〔二〕鮑本難,言其不和。正曰:難,畏阻意。

〔三〕姚本曾、集改「勁」作「助」。鮑本勁趙以兵,使之強。

〔四〕鮑本難先戰。

〔五〕鮑本違其勁之之意。

〔六〕鮑本齊固秦所欲合,故其勁趙謂之陰勁。正曰:秦欲伐齊,趙欲合齊,故云「爭齊」。

〔七〕鮑本無主其事與齊者。

〔八〕鮑本最時在魏,欲之齊,故此士為之言,使得去。

〔九〕鮑本與,即謂齊。齊,魏之與國。

〔一0〕鮑本「之急」作「急之」,「急之」下重「急之」。○原作「之急」,急之以兵,則非合矣。

〔一一〕鮑本「也」作「矣」。○

〔一二〕鮑本言秦見齊有魏兵必伐之。有此有彼曰「因」,猶言無他事矣。齊敗魏馬陵,宜為魏讎,因此言「合與」,蓋其國形宜相依也。正曰:「而以」止「伐齊」,句。因,猶依也。言今不合與收齊,而以秦兵之急則伐齊(下章秦欲合魏伐齊,可見),是無可依之事矣。

謂周最曰魏王以國與先生〔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與《為周最謂魏王》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謂周最曰:「魏王〔一〕以國與先生〔二〕,貴〔三〕合於秦以伐齊。薛公〔四〕故主〔五〕,輕忘其薛,不顧其先君之丘墓〔六〕,而公獨脩虛信〔七〕為〔八〕茂〔九〕行,明群臣〔一0〕據故主〔一一〕,不與〔一二〕伐齊者〔一三〕,產以忿強秦〔一四〕,不可。公不如謂魏王、薛公曰:『請為王入齊,天下不能傷齊〔一五〕。而有變〔一六〕,臣請為救之〔一七〕;無變,王遂伐之〔一八〕。且臣〔一九〕為齊奴〔二0〕也,如累王之交於天下〔二一〕,不可〔二二〕。王為臣賜厚矣,臣入齊,則王亦無齊之累〔二三〕也。』」〔二四〕

〔一〕鮑本哀。正曰:昭。

〔二〕鮑本以德齒尊稱之也。與,謂相之。正曰:孟子注,學士年長者,謂之先生。

〔三〕鮑本貴,猶欲。

〔四〕鮑本田文。

〔五〕鮑本齊閔王也。最嘗仕齊,故稱之然。正曰:「故主」上恐缺一字。

〔六〕鮑本謂齊王、田文欲去國以避秦兵。正曰:此田文相魏時也,下文「謂魏王、薛公」可見。文激於祝弗、呂禮之故,勸秦伐齊。蓋言文猶背齊,以起下文「最不與伐齊」之意。大事記,赧王二十九年,魏以田文為相,謂其去齊相魏,在齊滅宋之前。史在滅宋後,非。

〔七〕鮑本最本善齊,固不背齊。然今相魏,魏有以秦伐齊之形,猶為虛信。信,謂親之。

〔八〕姚本曾,「為」下有「物」字。劉無。

〔九〕鮑本茂,盛美也。

〔一0〕鮑本明,猶示也。臣,魏臣。

〔一一〕鮑本據,仗持也,猶言為之。此言最在魏,示朝臣以為齊王,不欺之,此所謂「茂行」。正曰:「修虛信為茂行」句,「明群臣據故主」句。

〔一二〕鮑本與,去音。正曰:與,如字,許也。

〔一三〕鮑本「齊」下無「者」字。○

〔一四〕鮑本產,猶生也。魏欲伐齊,己獨不與,猶生此節目也。違秦不伐齊,故秦忿。

〔一五〕鮑本最之知略,足以全齊。

〔一六〕鮑本萬一有傷齊者。

〔一七〕鮑本此則非虛信矣。

〔一八〕鮑本伐秦。

〔一九〕鮑本「臣」作「秦」。○

〔二0〕鮑本為,去音。言其為之如奴事主。

〔二一〕鮑本累者,事相連及,猶誤也。交,謂齊、魏。

〔二二〕鮑本此言非人之情。

〔二三〕鮑本此累,猶患。

〔二四〕鮑本正曰:按魏策,周最入齊,秦王怒,令姚賈讓魏王,魏王為之謂秦王曰,「魏之所以為王通天下者,以周最也。今最遁寡人入齊,齊無通於天下矣。敝邑之事,王亦無齊累矣」。最入齊,則正與此章相首尾。所謂「敝邑之事,王亦無齊累」語,又與此合。曰:「請為王入齊,天下不能傷齊」者,最自許其足以全齊。「有變」,謂秦伐齊,齊急則請魏之救;「無變」,謂秦不能伐,則王遂伐之。此厚齊之說也。「且臣為齊奴」以下,以為魏言之。「為齊奴」,為齊奴隸也。交,指秦也。累,連及也。不可以最故,使魏惡於秦。王使最得入齊為賜厚矣。最入齊,則秦無疑於魏,是魏不為齊所累也。補曰:「為王」、「為救」之「為」,去聲。餘如字。

趙取周之祭地

趙取周之祭地,周君患之,告於鄭朝〔一〕。鄭朝曰:「君勿患也,臣請以三十金〔二〕復取之。」周君予之,鄭朝獻之趙太卜,因告以祭地事。及王病,使卜之。太卜譴之〔三〕曰:「周之祭地為祟〔四〕。」趙乃還之。

〔一〕鮑本凡鄭,皆鄭人。

〔二〕鮑本一斤為一金。正曰:正義云,秦以一鎰為一金。孟康云,二十四兩。國語注同。趙岐云,二十兩。

〔三〕鮑本譴,謫問也。

〔四〕鮑本神禍也。

杜赫欲重景翠於周

杜赫〔一〕欲重景翠於周,謂周君曰:「君之國小,盡君子〔二〕重寶珠玉以事諸侯,不可不察〔三〕也。譬之如張羅者,張於無鳥之所,則終日無所得矣;張於多鳥處,則又駭鳥〔四〕矣;必張於有鳥無鳥之際,然後能多得鳥矣。今君將施於大人,大人輕君;施於小人,小人無可以求,又費財焉〔五〕。君必施於今之窮士,不必且為大人者〔六〕,故能得欲矣。」〔七〕

〔一〕鮑本周人。正曰:楚策云,楚杜赫。

〔二〕鮑本「子」作「之」。○札記今本「子」作「之」。

〔三〕鮑本國小,必賂以求援。不可勝賂,故宜察。

〔四〕鮑本多鳥處,有觸羅者,傍鳥必覺,覺則群驚而去矣。

〔五〕鮑本均之,費財。而小人多,則多費也。

〔六〕鮑本不必,猶不可知也。言不終窮,或且為大人者,此指翠也。

〔七〕鮑本齊策、楚策皆有杜赫。在齊則威王時,於周顯王背也。自顯、威至是八十年矣,疑「赫」字誤。景翠實此時人。正曰:按齊策,田忌亡齊之楚,鄒忌代相,恐其以楚權復齊,杜赫曰,「臣請為留楚」。忌出奔,實宣王時。宣王二年,忌有馬陵之戰,其奔必後此(史以為威王時者誤,說見齊策)。楚策,五國伐秦,魏欲和,杜赫云云,在楚懷王十一年,當慎靚王三年。大事記據韓世家注,赧王三年,書楚景翠圍韓雍氏。自宣王二年至赧王三年,為三十年。自慎靚王三年至此為七年。則翠之與赫,何不相及之有?

周共太子死〔校一〕

〔校一〕此篇鮑本列在《西周策》。

周共太子死〔一〕,有五庶子,皆愛之,而無適〔二〕立也。司馬翦〔三〕謂楚王〔四〕曰:「何不封公子咎〔五〕,而為之請太子〔六〕?」左成〔七〕謂司馬翦曰:「周君不聽,是公之知困而交絕於周也。不如謂周君曰:『孰欲立也?微告翦,翦今〔八〕楚王資〔九〕之以〔一0〕地。』公若欲為太子〔一一〕,因令人謂相國御展子〔一二〕、廧〔一三〕夫空曰:『王類欲令若為之〔一四〕,此健士〔一五〕也,居中〔一六〕不便〔一七〕於相國〔一八〕。』」相國令之為太子。〔一九〕

〔一〕姚本續:史記,西周武公之共太子死。徐廣云,惠王,公之長子。今乃編在東周。鮑本周紀云,西周武公之共太子死。正曰:策原在東周,鮑據周紀改此,恐有誤,而下注周紀之文,以存疑。

〔二〕鮑本適,猶定也,故與莫反。正曰:適,專主也。

〔三〕鮑本司馬,楚卿,疑即昭翦。

〔四〕姚本一本無「楚」字。鮑本懷。

〔五〕姚本「咎」一作「右」。鮑本周君別子。

〔六〕鮑本請於周,請立為太子。

〔七〕姚本「左」一作「右」。鮑本楚人。正曰:此類當因舊注,凡有明徵者可定。其生地不可考而仕國可見者,則當曰「某國臣」。正義注此正作「楚臣」。高注亦多作臣。後放此。

〔八〕鮑本「今」作「令」。○札記丕烈案:史記作「令」。

〔九〕姚本「資」一作「奉」。

〔一0〕鮑本封之以為之資。

〔一一〕鮑本此左成告翦之辭。為,皆去音,猶助也。

〔一二〕鮑本楚相之御,姓展。

〔一三〕鮑本「廧」,「嗇」字同,小臣也,空其名。

〔一四〕鮑本王,楚王。類,猶似。若,汝也。言楚王之意然。

〔一五〕鮑本此亦左成喻翦之言。健,猶悍也。正曰:此亦成作翦語,語展子者。

〔一六〕鮑本國中。

〔一七〕姚本「便」,劉作「使」。曾云,恐作「便」。

〔一八〕鮑本二士居中與國事,以其悍,故相國不之便;若出而使周,則不居中用事,相國之所欲也。故以此說之,相國必從。

〔一九〕鮑本此策,周紀有。原在東周。正曰:見上。補曰:「共」,「恭」同。適,丁歷反。咎,音皋。

三國隘秦

三國隘秦〔一〕,周令其相之秦,以秦之輕〔二〕也,留其行。〔三〕有人謂相國曰:「秦之輕重,未可知也。秦欲知三〔四〕國之情,公不如遂見秦王〔五〕曰:『請謂〔六〕王聽東方之處〔七〕。』秦必重公。是公重周,重周〔八〕以取秦也〔九〕。齊重故有周,〔一0〕而已取齊〔一一〕,是周常不失重〔一二〕國之交也。」

〔一〕鮑本赧十八年,注見前。隘,謂隔絕之。正曰:「八」當作「七」。補曰:策「隘」、「阨」字通。此當乙革反。

〔二〕鮑本見其隘於三國。

〔三〕鮑本不進。

〔四〕姚本曾、集、劉、錢作「亡」。

〔五〕鮑本昭王。

〔六〕鮑本「謂」作「為」。○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為」。

〔七〕鮑本聽,偵候之。東,三國也。處,其所為。

〔八〕鮑本衍「重周」二字。札記丕烈案:鮑衍非也。此有脫誤。

〔九〕鮑本秦重相,則周重矣。

〔一0〕鮑本齊重,天下重之也。故,猶舊也。有,言善之。

〔一一〕鮑本此時秦、齊為天下重,已善秦,不可忽齊,故又勸之取齊。正曰:有,謂收己也。取,謂得於彼也。齊為重國,故能收有周,而周已取之矣。今復取秦,是周常不失重國之交。

〔一二〕鮑本補曰:凡「輕重」字,自然重者,上聲,重之者,去聲。此章「輕重」、「齊重」、「重國」之「重」,上聲。餘去聲。

昌他亡西周

昌〔一〕他亡西周〔二〕,之東周,盡輸〔三〕西周之情於東周。東周大喜,西周大怒。馮且〔四〕曰:「臣能殺之。」君予金三十斤。馮且使人操金與書,間遺昌他書〔五〕曰:「告昌他,事可成,勉成之;不可成,亟〔六〕亡來亡來〔七〕。事久且泄,自令身死。〔八〕」因使人告東周之候〔九〕曰:「今夕有姦人當入者矣。」候得而獻東周〔一0〕,東周立殺昌他。

〔一〕鮑本「昌」作「宮」。○元作「昌」,下同。此書作「宮」,不一。正曰:且當依本文。

〔二〕鮑本以罪去國曰亡。

〔三〕鮑本輸,言委以告之。

〔四〕鮑本「且」作「雎」。○元作「且」,「雎」之省也,猶「趙」作「肖」,「齊」作「立」。故後唐且,史作「雎」。裴駰亦曰,「唐雎以華顛悟秦也」。此西人,下同。正曰:且當依本文。札記今本「且」作「雎」,下同,乃誤涉鮑也。

〔五〕鮑本「昌他」下無「書」字。○為反間書以遺之。札記今本無「書」字,改「昌」為「宮」,乃誤涉鮑也。

〔六〕鮑本亟,急也。

〔七〕姚本一本止一「亡來」字。

〔八〕鮑本事泄露則死,而不亟來,自取之也。正曰:本文明白,注少「久」字,似不必。

〔九〕鮑本偵候之吏。揚雄曰,「西北一候」。

〔一0〕鮑本得其人與書。

昭翦與東周惡

昭翦與東周惡,或謂照〔一〕翦曰:「為公畫陰〔二〕計。」照翦曰:「何也?」「西〔三〕周甚憎東周,嘗〔四〕欲東周與楚惡,西周必令賊賊公,因宣〔五〕言東周也,以西周〔六〕之於王〔七〕也。」照翦曰:「善。吾又恐東周之賊己〔八〕而以輕西周惡之於楚〔九〕。」遽和東周。〔一0〕

〔一〕鮑本「照」作「昭」,下同。○札記今本「照」作「昭」。丕烈案:「昭」字是也。

〔二〕鮑本為人謀者,畫之以籌。

〔三〕鮑本「西」上補「曰」字。○正曰:古書多如此,不必補。

〔四〕鮑本「嘗」作「常」。○補曰:當作「常」,古通。

〔五〕鮑本集韻,宣揚也。

〔六〕鮑本「西周」作「以惡」。○補曰:字有訛,未詳。

〔七〕鮑本王,楚懷王。

〔八〕鮑本此翦自計。

〔九〕鮑本翦惡東必善西,西善翦,則楚亦因重西矣。東欲壞其交,故賊翦,翦死則西無內主於楚,東因得使楚惡之。

〔一0〕鮑本彪謂:周衰,君臣唯貪利而畏禍,故一切趨避變亂於游談之口,而無有持操。翦之慮死如此,其能復固其所守乎?

嚴氏為賊〔校一〕

〔校一〕此篇鮑本列在《西周策》。

嚴氏為賊,而陽豎〔一〕與焉。道周〔二〕,周君留之十四日,載以乘車駟馬〔三〕而遣之。韓使人讓〔四〕周,周君患之。客謂周君〔五〕曰:「正語之曰:『寡人〔六〕知嚴氏之為賊,而陽豎與之,故留之十四日以待命〔七〕也。小國不足亦〔八〕以容賊,君之使又不至,是以遣之也。』」〔九〕

〔一〕姚本曾,一作「堅」。鮑本嚴仲殺韓相傀,列侯三年,書殺俠累是也。殺人不以道曰賊。於此為五年。正曰:韓策,陽堅,此作「豎」,字有訛。索隱曰,紀年,韓山堅賊其君哀侯。韓山堅即韓嚴,非嚴遂使聶政殺俠累事也。說見上及韓策。鴻烈人間訓注,豎,小使也。韓策名「堅」。

〔二〕鮑本出亡過周。

〔三〕鮑本乘,四馬也。一車駕四馬,所謂駟馬車。

〔四〕鮑本讓,譙責也。然則此時周之令已不行於諸侯矣。正曰:此東周君也。策文明曰「小國」。

〔五〕鮑本「客謂周君曰」作「客謂周君正語之曰」。○使以留之之情告之。補曰:一本「客謂周君曰正語之」。「正」,猶直也。

〔六〕鮑本孤寡不穀,王侯之稱。

〔七〕鮑本待韓之命。

〔八〕鮑本「足」下衍「亦」字。○補曰:疑在「不」字上。一本無。札記今本無「亦」字,乃誤涉鮑也,鮑衍「亦」字。

〔九〕鮑本原在東周策,時周未分也。彪謂:客之辯雖足以文周,而周君實為天下逋逃主,所謂欲蓋而彰者,何以示天下乎!正曰:考其時則烈王五年,王都東周,若以王都為尊,則舊卷首東周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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