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见《灵枢》卷五第二十六《杂病篇》,又见《甲乙经》卷九第五。
喜怒而不欲食,言益少,刺足太阴;怒而多言,刺足少阳。
怒,肝木也。食,脾土也。今木克土,故怒不欲食,宜补足太阴。肝足厥阴,怒也。足少阳,多言也。故泻少阳也。
平按:“足少阳”《甲乙》作“少阴”,注云:“《太素》作少阳。”
黄帝内经素问集注
滇南本草
得配本草
古本难经阐注
难经经释
难经集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