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人和现代企业的再评价
当清朝在公元1911年覆灭的时候,大约有六百个中国人自己兴办的使用机器的制造业和矿业企业。已经铺设的铁路约5,600英里长。中国人在这些现代的商业冒险事业中的投资总额大概达到160,000,000元。[2] 这个数目相当大,但只合农业投资的百分之六、七。
虽然在清朝的最后十年,这些事业的发展步伐都加快了,特别是在兴建铁路方面,但是,这几种工业没有造成任何持续的经济发展。主办人和经理方面没有制订出计划去注意各种工业发展本身之间以及它们与其他经济部门(如信用设施、资金筹措、市场销售、税收结构等)的职能上的结合。无论如何,许许多多必要的变革必须在全国范围进行,因此都非控制现代工业的地方官吏办得到的。(甚至在1918—1922年之间大得多的经济大发展也无法造成一种持续的经济发展的趋势。到了1933年,由制造业、矿业、银行和运输业组成的中国现代经济部门,也只占全国国内纯产值的大约百分之十二。)[3]
[1] 本章摘自陈锦江著的《清末的商人、官吏和现代企业》。作者对刘广京和麦金农所提的宝贵意见,以及洛杉矶的西方学院和海恩斯基金会提供的经济帮助表示感谢。
[2] 此处及下文引用的元(■)是墨西哥银洋,亦即中国银洋,在二十世纪第一个十年时期约值0.72两银子,或者等于两个英国先令。银子和银元二者都是记帐的单位。
[3] 见刘大中和叶孔嘉合著:《中国大陆的经济:1933—1959年的国民收入和经济发展》,第89页;侯继明:《经济的两重性:中国的实例,1840—1937年》,载《经济史杂志》,卷23第3期(1965年)第277—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