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4世纪中叶元衰落时期政治挑战和叛乱的简单的划分,提供了政治上持不同意见者采取的下面几种各不相同的形式:
(1)作为事实上的军阀的元王朝地区级领袖。
这类领袖们经常变来变去,有时真正效忠于皇帝,有时只在名义上效忠,甚至在不承认中央权力合乎自己个人利益时便宣布自治。
(2)居官或者不居官的地方领袖们,他们聚集了有限的地方资源,以便维持比较小规模的、未经官方授权的防御能力。
(3)盗匪,其中最有名的是利用有良好组织基础的走私贩子;当政府越来越不能控制他们的劫掠时,有些股匪就扩大他们的行动,转而求取政治合法性的地区级的军事权力。有些人还要僭取封号和权利,或者要元政府(它不顾一切地想赢得他们的合作)给以这种封赏。
(4)秘密会社运动,这是有群众参加的组织。它们是民间佛教内部的松散的明教组织,也是向往千年至福的宗教组织。它们蔑视正常的权力源泉,显示着有能力搞黑社会的团结和与政府彻底决裂,因此使他们的行为比普通叛乱分子更趋于极端。这个时期所有这一类的重要活动都在“红巾”军的名义下松散地联合了起来。
上述这些类别不能用来静止地叙述叛乱运动。它们都有可能变化,正如同形成明王朝的那个叛乱所清楚地显示的那样。那个叛乱最初也不过是一个秘密会社运动,但是约在15年时间之内它就变成了“儒家”性质的王朝,迫切地要求合法性和恢复传统。可是当我们一一列举14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的那些事件时,上述分类法能作为我们有用的起点。
在为元王朝效命的地区性领袖中最令人感兴趣的、和在明王朝崛起的历史中肯定是这些领袖中最重要的人物的是扩廓帖木儿(约1330—1375年)。他的事迹开始于他的养父察罕帖木儿(1362年死)。察罕是突厥族主要的乃蛮部的第四代酋长;他们原住在河南东部边境的沈丘县。自从察罕帖木儿的曾祖父在13世纪初帮助蒙古人平定了河南之后,他们的社会地位就安全了。虽然在元朝对中国居民的管理体系下他们被官方划分为中亚人(色目人),但乃蛮已高度蒙古化;到了第四代,这个家族看来已同时被蒙古和汉文化所同化。察罕帖木儿曾经赶过科举考试,但没有进士(即最高的学位)及第。他有时用汉姓李。在为蒙古人和色目人开的特科中,他可能用李察罕的名字应过试。
总而言之,他的能力和他的野心都是重武而轻文的。当战乱蹂躏了华北平原而从14世纪40年代起它又从今天的安徽蔓延到邻近的河南的时候,他开始创建了一支保卫家乡的兵力。他接着镇压了红巾军,后来又试图在河南建立一个地区性根据地,其首府则设在安徽河南边境上的几个流动地点上,而在1358年和1359年竟然一度设在开封。他在1352年带了几百人的队伍第一次上战场,并打了一系列胜仗;那时,红巾军正在安徽西部和河南中部横扫各府州县,事实上没有遇到政府正规军的抵抗。朝廷自然给察罕帖木儿又当官又封爵,鼓励他扩编自己的军队,准许他主管全行省。他早期的胜利是靠与李思齐合作而获得的;李思齐是河南南部罗山县人,也是一个不安分守己的地方亡命之徒。这两个人是地区性军阀这种新现象的典型代表,即名义上支持朝廷的权力,但却建立独立于朝廷的自己的根据地。
到了14世纪50年代之末,察罕帖木儿是奉蒙古人旗号的最有势力的地区性领袖,也是河南行省政府的首脑(平章),其势力已扩及山西、山东和畿辅行省,甚至也远及陕西。他的被保护人李思齐以陕西为根据地也在西北取得了主宰一切的地位。阴谋和派系冲突使丞相脱脱于1355年1月被解职,虽然后来在高邮(今江苏北部)对张士诚(1321—1367年)叛军的征讨取得了胜利,但朝廷却丧失了它最后一位能文能武的领导成员。朝廷步履艰难地在恶毒的斗争中运用仅余的一点帝国的权力。察罕帖木儿在各行省都有对手,因为他们支持朝廷。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地区性领导权应该导致他去掌握朝廷的命运,如果他有这种野心的话。但是他厌恶宫廷政治,所以他可能认为掌握他正在华北平原建立而又在迅速扩大的、兼有文武两方面功能的政府会更加安全。可是,华北平原的其他地区性军事领袖和朝廷中的某些成份都妒忌他日益增长的权力。他最重要的敌人是蒙古的孛罗帖木儿(1365年死),即皇后的父亲和山西大都督兵农司使,他不想让察罕帖木儿享有该地区重要的剩余粮食。他斗争的第一步是想推翻察罕帖木儿,然后消灭扩廓帖木儿;这种活动左右了朝廷并使政府陷于瘫痪,一直到孛罗1365年死时为止。
察罕帖木儿很显然是僭越了皇帝的权力,以便保护他自己的利益;他忽视朝廷的命令;他擅自任命官员和调动军队——所有这一切都是要伺机制服孛罗帖木儿和扩大自己强大的军事机器。但是我们最后不得不承认,他其实无意控制朝廷,也不想取代朝廷,即令他的行动有时很含糊不清,足以引起人们真正怀疑他的目的。元朝的两位将军田丰和王士诚以山东西南的济宁为根据地,朝廷也正在倚重他们防御山东行省,但他们在1361年初投降了山东的叛军。那一年的晚些时候,他们接受了察罕所建议的赦免令。他请他们再效忠王朝,而当他向东扩张势力时要他们受他的节制,然后将委他们以重任。1362年夏末,他们又和在益都与察罕对峙的叛军相勾结;益都是省会济南以东的重要府城。当他攻下济南并向益都进迫时,他们刺杀了察罕,诡称他们对他为国家利益所承担义务的程度感到失望。然后他们逃跑了——不是向他们用于行刺借口的朝廷效力,反而和益都的叛乱分子勾结了起来。
虽然皇帝和朝廷因去掉了这个权势人物而私下感到宽慰,察罕却在身后仍大受封赏,备极哀荣,皇帝在任命他的养子接替他的一切文武职位方面,很快地满足了这位被杀者的下属们的愿望。因此,扩廓帖木儿走上了前台:他成了察罕的权力、利益和敌对关系的接班人。
扩廓是察罕的姐姐和一个姓王的汉人的儿子。他的幼年名字叫王保保,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关于他汉人身份的全部。察罕无子嗣,他从他的孩提时期就扶养了他,视之为己子,像他自己受教育那样,又让他受汉人的教育,又让他学蒙古人的武艺。和他的养父一样,扩廓身材魁伟,有英雄气质,虽然他承受了双重文化遗产,但他对草原上武士理想的兴趣多于对汉族政治家的理想的兴趣。1361年,察罕曾派他运送迫切需要的粮食到京师。他受到当今皇上妥懽贴睦尔的接见,并被授予蒙古名字扩廓帖木儿。那次会见据说对他消除了所有的疑虑;换句话说,尽管他有一个汉人父亲,他是当作蒙古人被接待的,因此使他非做王朝的忠实仆人不可。他的整个一生都受到巨大的压力,要他力求符合大草原的理想而不去与招致他敌人嘲笑的汉族身分认同。这就大大增加了人们对于了解他的个性和事业的兴趣。
在察罕帖木儿死的时候,他的野战军僚属都因骤然失去他们的领袖而受到震动,便转向扩廓,力图保持他们的凝聚力和行动势头。这就使得朝廷给他封了高官,委以重任。扩廓认为他的第一个义务就是要胜利地完成用兵力扫荡山东的任务。他立即着手准备攻占叛军现已孤立的据点——益都;这个任务似乎是他的养父不急于完成的。在围困了这个城市几个月之后,他用穿地洞越城墙的办法拿下了它。有两百名叛乱领袖被送往京师行刑,但是,杀害察罕的两名变节将领田丰和王士诚则留待扩廓自行决定。他挖出了他们的心,以此祭奠了他养父的亡灵。从山东半岛一直到极西边的陕西这片华北地方现在是安全的了,或多或少地是在他的控制之下。
可是,孛罗帖木儿继续在宫廷与一个想换掉太子的派系搞阴谋活动,即他们想换掉爱猷识里达腊王子,因为他不是孛罗之女——即皇后——所生之子,而是皇帝一个宠妃所生的儿子。孛罗还继续告发他的宿敌察罕的儿子扩廓。这就使得扩廓不可能超然于宫廷派系斗争之外。孛罗和扩廓两军交战的焦点是在争夺山西,1363年战局变得对扩廓有利,并把孛罗驱赶到京师,促使他本人在1364年控制了京师。爱猷识里达腊王子怕遭孛罗的毒手,因此逃走并把自己置于扩廓的保护之下。孛罗对朝廷咄咄逼人的控制终于使消极的皇帝转变态度并下令把他刺杀。1365年8月当孛罗在去朝廷的路上,他被一把斧子砍死,他的头后来被装在一个盒子内送往爱猷识里达腊,要他相信他可以平安地返回京师了。扩廓把他护送回来,并在京师逗留了一段短暂时间。他被封为河南王,然后奉命去清除长江流域的叛军。扩廓很可能留在朝廷并控制政府,但他也和察汗几年前的表现一样,对宫廷政治不感兴趣,因此返回了河南,并作为华北的主宰而扩大了他的军政力量。
扩廓也受命指挥西北的某些武人;其他的人,特别是李思齐,都对察罕的养子心怀不满,认为他是一个年轻的暴发户,无需对他效忠。这就又引起了一场内战,这一次是在扩廓和四个陕西军人之间打的(除了李思齐以外,还有张良弼、脱烈伯和孔兴,后面三人都是孛罗原来的旧战友)。这就有效地阻止了扩廓去执行清除长江叛军的计划,而这个计划原本是他不想去完成的。他在这时把军队向南开动,就会把他的河南根据地暴露在西北军阀的面前;这些人在剿匪和清除叛军的活动中本来应该是与他并肩作战的战友。
另外,我们在这里又看到了元末的一个大弱点:朝廷不能约束那些本来是它的主要仆人,使他们遵守纪律和服从命令。从14世纪60年代之初起直到1375年他死于爱猷识里达腊的外蒙古的宫廷中为止,扩廓帖木儿是力量最强大的、作战最成功的、也是最后最忠于这个日薄西山的王朝的军事领袖。可是,他自己的个人利益迫使他要花很大精力去对付内部和外部的阴谋与敌人。他的生涯充分证明了作为地区性的领袖在元王朝的最后20年为维护元王朝的江山的斗争中处境是何等的复杂艰难。[1]
元王朝其他的地区性领袖因中国中部普遍兴起的叛乱而与华北相隔绝,所以没有那么容易地卷入宫廷政治中去。可以举两个例子说明不同的情况。
陈友定(约1330?—1368年)是一个孤儿,身躯高大结实,本为福建福州府一个不识字的农民的儿子;他于14世纪50年代初在不安定的环境中被迫从军。他被一个地方官员所征募,最初负责一个警察治安队的工作,如果是在平时,他的前程恐怕就要到此为止了。可是,南方红巾军进犯江西行省时他被征调去打仗,他再三表现了杰出的军事素质,因此升赏极快;这在国家纷乱的时期是很常见的。在不到十年的时间内,他从一个县里的小官员升为掌管一省的政务的人物。在这些年中他培养了一些学者,并想获得基础的学识,但是他没有变成一个儒家的绅士。
他具有独裁者的性格;他喜欢采取严厉措施,而且当下属坦诚地发表不同意见时他又以暴力行为来维护领导的地位。他有两种特出的品质,即在军事上确有能力和对元朝政权怀有强烈而坚定的忠诚。他的粗暴态度使许多伙伴离弃了他。当他在1368年被明军俘虏并解送去南京时,朱元璋这位新的明王朝的皇帝指责他杀害了衔命劝他投降的明军使节,但是朱元璋仍然准备赦免陈友定,给他以某种荣封;明太祖对勇敢的对手有好汉惜好汉之意。可是,陈友定对败亡了的元王朝的忠心毫不动摇,他向明朝皇帝大声嚷叫道:“国破家亡我可死,尚复何言!”被激怒了的皇帝马上命令对他行刑,另外还处死了他一个自愿陪他来送死的儿子。
在邻近的广东省,何真(1322—1388年)的生平又有所不同。他在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孤儿,但出身于一个能给他施以教育的家庭。作为一个在培养亡命之徒的传统下造就出来的年轻人,他拥有同时使剑和用笔的资质,而且爱惹是生非;这个年轻人具有在乱世中谋求发展的自信力和野心。他曾短时期地在当地政府中供职,后来被撤了职。后来和许多别人一样,他也获准以私人身份组织和领导了一支地方自卫队。作为这支私人部队的领袖,他从土匪手中收复了州城。现在他已是必不可少的人了,因此在州署中被授以官职。他继续建立了州城的防御部队,并因领导他们打仗而在州署内赢得了更高的职位。1363年,他全权指挥全行省的军队从沿海的海盗手中收复了广州,所以第一次被提升为左丞,1366年又升为行省官署的首脑,这时他的军事力量已能使他对该行省机关发号施令。因此,他在全国千千万万个地方私人防御领袖中是唯一从那种社会地位上升到元王朝地区性领袖的人。
1368年夏当明军到来时,这个前此一直是毫不退缩地镇压土匪和攻打叛乱分子的人轻轻易易地投降了新王朝。他被送往南京晋谒朱元璋;这位新皇帝对何真很满意,给了他很高的荣誉和在行省政府内很高的职位。在他1387年65岁退休时按军功封为世袭伯爵,它的封号就冠以他的广东家乡的名字(按为“东莞伯”——译者)。他的传记作者们提到了他喜爱学术和有高雅的脾性;他在好几方面与凶猛残暴的陈友定恰恰相反。
元王朝其他地区性领袖的事迹则与明王朝的兴起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当1382年明军陷云南时,在遥远的云南任政府首脑的蒙古人梁王把匝剌瓦尔密自杀而死,但是,云南在14世纪的50年代和60年代的战争中没有起过作用。另外一位蒙古领袖纳哈出(1388年死)则是长江渡口太平(朱元璋于1355年攻陷了此地)的守将之一。当朱元璋在修订政策以适应新的认识和需要时,他为了赢得蒙古人的好感,就释放了纳哈出;但朱元璋的这一希望没有成功。此后,纳哈出在辽东的蒙古军队中服役,最后在1368年以后的年代中变成了满洲-朝鲜边境上一个重要的独立的地区性领袖。
其他一些元王朝的地区性领袖早在朱元璋的军队同他们打仗以前就已经被朱元璋的对手们所消灭了。其中有几个人即使未在此时举足轻重,都在元末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作为明王朝兴起的一个因素,这里所谈的这些领袖构成了元末群雄割据局面的规模和特征。
县一级地方诸领袖
随着元政府在整个14世纪初年的削弱,以及由于深深隐藏在它的统治方式内部的问题,人们能够观察到它逐渐丧失了正常的控制能力和最后趋向于越来越依靠暴力的情况。由于政府推行强制制裁的能力减退,它丧失了对暴力手段和使用武力的垄断。社会上各阶层的人们通常在抛弃元政府的情况下,都把自己武装起来,以最低限度地保证日常生活的安全。这种比较抽象的论述可以引用14世纪的史料予以生动的证实;这些材料都说明了地方社会领袖们在越来越动荡的年代中怎样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盗匪活动由原来偶发的地方性的麻烦发展成为普遍性的威胁:这在14世纪40年代大规模叛乱爆发以前就已经发生了。陶宗仪的《辍耕录》(叙,1366年)中一段短短的介绍文字就道出了很有分量的信息,它说:
中原红寇未起时,花山贼毕四等三十六人,内一妇女尤勇捷,聚集茅山一道宫,纵横出没,略无忌惮。始终三月余,三省拨兵,不能收捕,杀伤官军无数。朝廷召募鹾徒朱陈,率其党与,一鼓而擒之。从此天下之人,视官军为无用。不三五年,自河以南,盗贼充斥。其数也夫![2]
盐池工人由于他们的凶猛和独立性而受到注意;在下面所引的一节叙述中他们被视为杭州的救星,而且像张士诚所表现的那样,他们又经常是站在另一边。在这里,政府在他们中间指派一个私人的和也许是不合法的组织来完成它的军队所不能完成的事。可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到威胁的某个社会不能从无效率的政府那里指望得到救助。于是出现了通常是由当地精英阶层的领导层——即社会的天然领袖来领导的自发的防御办法。
萧景茂,漳州龙溪隔洲里人。儒而有文,以谨厚信于乡里。后至元间[1335—1340年],漳寇乱,景茂率乡人立栅保险,坚不可破。会旁里有人导之,从间道入,景茂被执。贼使拜。曰,“汝贼也,何拜?”贼欲胁之降,以从民望。景茂骂曰:“逆贼,国家何负汝而反?汝族汝里何负汝,而坐累之?”贼相语曰:“吾杀官军将吏多矣,至吾寨,皆软靡求生,未若有此饿夫之倔强者。”[3] 他们残酷地杀害了他。
《元史》有四卷给那些堪称为“忠义”之士的人写了简短的传记,它们几乎完全是叙述那些在1330年至元王朝败亡时同样死难的一些人。[4] 其他数以千计也同样起而组织乡村自卫的人或者没有死,或者未被记录下来,而且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是出身于社会的精英阶层。明玉珍(1331—1366年)便是一个例子。
徐寿辉起蕲水,玉珍与里中父老谋避兵。父老曰:“足下素刚直,能集壮勇,保全乡里,是所望也。”玉珍于是招集乡人,得千余,屯于青山,结栅自固。众推玉珍为屯长。
当徐寿辉送来一纸严词檄文号召参加他的红巾军叛乱时,这篇叙述说明玉珍不想搞叛乱:“〔明〕玉珍惧,且欲保乡里,不得已从焉。”[5]
漳州盗匪捉住了多才的萧景茂,没有能使他拥护他们,所以他们杀掉了他。这个事件很典型,说明了这时盗匪和叛乱分子学会了和使用了什么样的立威的方法。甚至他们中最低下的人也时常想要社会上地位高的人向他们屈膝,这样做或许是为了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或者更实际一些是要向社会显示其威力。自发的自卫组织成了社会新的结构最低一级的单元;而一个有远见的领袖,不管他为谁的事业服务,都要想方设法吸收它们。处境不同的徐寿辉恫吓小人物明玉珍,后者虽然无足轻重,但手下有1000个战士。
各种各样的叛乱者,从野心勃勃的盗匪到红巾军领袖,由于他们企求更大的政治目标,知道爱惜萧景茂这样的人才,如果可能,还要诱以高官厚禄来录用那些有学识和有威望的人。他们用吸收当地社会的天然领袖来争取那个社会,这种办法终于被看成是马上获得实惠以迅速扩充领土的最有效的方法。可是,地方领袖也得非常小心谨慎。关于叛乱领袖有许多被记载下来的事例,说他们举止端重,对当官和不当官的人都彬彬有礼,结果是在他们的地区得而复失之后,就使那些有附逆污名的人一起受到严厉的处分。例如,陶宗仪在《刑赏失宜》条目下就记载过这样一件发人深思的例子,它写道:
至正十二年壬辰[1352年]秋,蕲黄徐寿辉贼党攻破昱岭关,径抵余杭县。七月初十日,入杭州城。伪帅项蔡、杨苏,一屯明庆寺,一屯北关门妙行寺,称弥勒佛出世以惑众。……其贼不杀不淫,招民投附者,署姓名于簿籍。府库金帛,悉辇以去。至二十六日,浙西廉访使自绍兴率盐场灶丁过江,同罗木营官军克复城池,贼遂溃散。……[原先不光彩地弃城而逃之政府军士兵与官员现在回城并接收了它。一位蒙古军官率军从避乱之湖州返城]举火焚城,残荡殆尽。附贼充伪职者范县尹等,明正典刑。里豪施遵礼、顾八,为迎敌官军,剐于市,家产悉没县官。明庆、妙行亦然。[凡滞留城中之]省都事以下,坐失守城池,罢黜不叙。[而逃窜出城未曾抗拒之]省官复任如故[不加歧视]。朝廷法度既堕,刑赏失宜,欲天下宴安,不可复得矣。[6]
我们整个这一节所谈的这些地方领袖只是需要政府不再能给予的安全;他们大多数人都没有政治野心。但是他们经常是要把权抓在手里,有时还滥用权力,既搞值得赞许的自卫努力,又搞打家劫舍、公报私仇和其他一些不理于众口的行为。1735年完成的《明史》不无感慨地这样写下了陈友定不平凡的一生:
元末所在盗起,民间起义兵保障乡里,称元帅者不可胜数,元辄因而官之。其后或去为盗,或事元不忠,惟友定父子死义,时人称完节焉。[7]
如果不是因为日益重要的责任摆在他的道路上而使他有此非常机遇,陈友定也将和其他数以千计的地方领袖们一样湮没无闻,不见经传。他们这一类人很少能取得足够的显赫地位以赢得历史学家的一顾。但是在600年以后的今天,我们想要了解那时人们对由于社会崩溃而引起的不正常环境的各种各样的反应,我们就应该承认在各地方和社会各阶层的无数无名领袖的根本的重要性。他们创造了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存在的社会活动的潜在可能性。
盗匪
在传统的中国历史材料中,盗匪一词(“贼”、“匪”、“寇”,等等)适用于任何蔑弃合法政权的人,从小偷小抢到大的群众叛乱的领袖和追随者都用得上这个词,甚至也用于未成功之前的开国之君身上。可是,我们在这里更多地是按照西方的惯常意义来使用“盗匪”字眼的,它意指破坏法律的分子,即拉帮结伙搞抢劫、走私和海盗行为的人。上面已经着重指出,这种盗匪在社会到处都有;某些人可能攻占省会或长期占领县城。但是,只有两位领袖是盗匪出身而变成了在“群雄”割据时代逐鹿国家政权的赫赫人物;这个群雄割据时代约有十来年之久,直到朱元璋在1368年总揽帝国权力时为止。
群雄割据时代这两位杰出的盗匪领袖就是张士诚和方国珍(1319—1374年)。张士诚在这两人中又更为重要。他的令人瞩目的生平完全值得予以充分的研究,可惜现代历史学家还没有写出这种著作来。
张士诚
张士诚原是江苏北部沿海地区自驹场商镇(钱谦益等人说“在泰州”)上的船工;这里是产海盐的政府专卖盐场。这种盐经由内陆水路运往扬州、泰州和此地区的其他城市,再从这些地方由特许证持有者提货而向政府交税,然后把盐再分往被指定的市场地带;未经登记的盐由走私贩子卖给不缴税而非法私售的商人们。1329年是一个有全面数字的一年,那时江苏北部的26个盐场(两淮盐场)生产了全国盐产总量的40%,因此它挣得了帝国总税收的1/3。因此,政府在这个地方有重大的利害关系,这就是为什么这里有重兵防守的原因。但是,由于政府的控制在元朝末年日益不支,盐产的利润成了一些人剧烈竞争的目标,其中有贪官污吏、盗窃成性的商人、偷盗者、运输工人中的走私者,以及普通的盗匪。盐的运输是一种高度有组织的活动,但秘密的帮伙长期在它里面起着大部分作用;走私的盐经常和纳了税的与受控制的盐同载一船。张士诚就是这样的出身,一个以干犯法纪和讲哥们义气来谋利的人。
张士诚在年轻的时候就作为一个身体强壮、脾气暴躁、武艺高强、交友大方的流氓而闻名,在一个强有力的个人关系可以非法地发挥作用的环境中,这些特点对他很有用。他和他的三个弟弟经常被富商所欺骗:他们给了这些商人以私盐,但又受到他们私人卫队的欺凌。1353年当张士诚32岁的时候,他突然以暴力报复了一个主要折磨他的人,杀了一个卫兵,放一把火烧光了整整一个聚居地。然后他带着弟弟和只有18条年轻的好汉的团伙逃到邻县一个窝藏处,然后召募了一批党徒,把他的领导方面的聪明才智用于搞有组织的盗匪活动。
根据撰写他早年的传记作者,张士诚在几个星期之内就募集了万余随从;他带领他们劫掠了泰州和这个地区的其他的一些城市。元政府经过微弱的抵抗便给了他以赦免和官职;这是他们这几十年内应付这种危机的标准做法。张士诚这时的行为是一种特有的型式,他将循此走完他生活的历程。他戏弄朝廷的颁赐,这一次与许多次情况一样,他也似乎准备接受封赏,然后杀死了衔命而来的使臣,以后又走着自己的道路。到了1353年底,他攻占了扬州以北25英里处的重要府城高邮,因此他就横跨运河两岸,能够拦截粮米和其他供应物品。
这是关于一个人的历史的简单化了的叙述;它在其他方面揭示了与以下几类人的联系:各种走私集团;不满意政府剥削并力图报复的盐工帮伙;已经接受官方任命的原来的盗匪;与腐败的盐业垄断制度沾边的富商大贾之家。就那个地方和那个时候来说,所有这一切的相互作用都是司空见惯的。张士诚经历之不同寻常的地方是他有不同凡响的抱负。他一旦确保占有了高邮就自称大周王朝的诚王,从1354年起改元天佑。他开始任命一整套文武百官,以做一个井底蛙的皇帝而沾沾自喜。湖北的南方红巾军领袖徐寿辉已在1351年称帝,国号天完。除此之外,早在1341年北方红巾军的领袖们也宣称,他们的傀儡韩林儿是赵宋的后裔,但是直到1355年才宣布复辟宋室。这两种红巾军运动都有大量的群众的支持。张士诚的建国称制,土地既小,人口又少。他在当时的叛乱分子当中是很独特的。
1354年夏,蒙古军队从该地区的防守重镇扬州出发,想把他赶走。蒙军没有完成任务,朝廷马上以更加优越的条件给予他赦免,并给以更大的官职和更显赫的爵位。这一次张士诚又玩起游戏来了:他先接待了使臣贵宾,把他们滞留下来好像有待于深长考虑,最后又残酷地杀害了他们。
元朝廷对此以武力作出回答。它的最有势力和最能干的人物中书右丞相脱脱决定对张士诚和其他叛军斩草除根。1354年末,他带了一支大军上战场——这是蒙古政权在中国发动的最后一次重大军事努力,并在11月24日包围了高邮。在11月28日和12月12日之间,他屡次在高邮城下打败了张士诚的军队。张士诚每一次都被迫退守深沟高垒的城内。与此同时,脱脱的分遣队也正在打败附近县城张士诚的羽翼和扫荡其他反当局者的地区。1355年1月7日,一道签署日期为12月24日的诏旨从大都(北京)发到了脱脱营内。使他震动和惊异的是,这道诏旨命令他把兵权交给别人,削夺他的一切文武职务,并把他放逐在外。他的军队溃散了,许多部队流为盗匪。一年以后,他在云南边境的流放地被他的政敌的代理人所毒死;这些政敌在他离职以后就控制了朝政。通过策划罢免脱脱的官职,他们同时摧毁了政府最后一位可信赖的领袖,挽救了张士诚(以及其他叛乱分子),使元王朝的覆灭无可挽回。
朝廷再次给张士诚以赦免和高官。他由于奇迹般地逃脱了被毁于脱脱之手的灾难,这一次他深信他的事业交了好运。1355年夏,他还是戏弄了朝廷派来任命他为官的使臣们,后来又杀死了他们。他迅即继续发动攻势去夺回已深受饥馑和疾疫之苦的江苏北部的失地。秋天,长江南岸江阴的一位叛军领袖为了逃避那里的争吵和对手,求取高邮张士诚的保护。他劝告张士诚把注意力转向长江三角洲的苏杭地区,因为这个地方太富饶了,人口也多得多,而且直到此时为止又相对地平静一些。张士诚对此颇费踌躇。苏北地区有不同的语言和历史,他对南方地区这个被称为吴的地方无亲切感。可是,他在1355年底派了他最能干的弟弟张士德带兵渡过了长江,让他在南岸试探发展的可能性。7月11日,朱元璋也正在此时在其西边100英里处的太平渡过了长江,后来他又想攻占南京。张士德在1356年2月攻下了他的第一个大城市常熟,3月份又拿下了苏州。张士诚于4月13日从高邮抵达苏州,搬进一个大的佛教寺庙内,急急忙忙地把它改成了临时的王宫。苏州此后11年内就成了他的老家。
在以后几个月中,他的大部分战斗部队都移到了长江南岸。在张士德的强有力的和干练的领导之下,他们开始攻占了常州以东的一些州府,并南进到浙江北部。张士德甚至在1356年夏末攻进了杭州,但不久即被迫撤出。张士诚的大周王国变成了一个重要的地区性政权。他的重要敌对势力一为朱元璋的新的强大的叛乱基地,即北方红巾军势力延伸到最南端地区的南京(朱元璋已于1356年4月中旬最后拿下了此地),一为元政权在华东中部留下的最重要的根据地,即省会杭州。在长江以北,张士诚还与察罕帖木儿的领土搭界,但是他们之间没有利害冲突。朱元璋对张士诚的威胁最具危险性。
1357年夏,当张士诚和朱元璋两军交锋争夺一个江防战略要点(苏州之北,常熟县内的福山港)时,张士德被俘,并被解到了南京。[8] 朱元璋想利用这个俘虏做一笔交易,即劝张士诚投降或者合作。张士德给他的兄长秘密写了一封信,要他的哥哥决不与朱元璋合作或者投顺他,但是如果命运是这样安排的话,宁可投降元王朝。于是他在狱中绝食而死,倔强地藐视俘虏他的人。
张士德的死是一个重大的打击。他是张士诚野战军将领中最有抱负和最有能耐的人,也是在他的政治助手中最有节操和最精力充沛的人。没有了他,张士诚的组织开始改变了特征。另外,压力也在以下两条战线上增长:即一方面从南京方面增加了朱元璋的压力,一方面又从杭州元王朝增强了该行省政府的军队这个新因素的压力。张士诚传话给杭州的元王朝官员,表示他愿意投降,但他提出的条件被行省当局认为几乎是太傲慢了。在张士诚驻扎在高邮的时候,杭州的高级官员达识帖睦迩原来曾驻守在扬州;他认为张士诚太狡滑,不可相信。可是他又很需要张士诚的投降,因此1357年末在条件经过略加改动之后达成了协议(张士诚原来要求保留王位称号,现在答应改为太尉):杭州的元政府派高级官员带任命状给他。这一次他们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张士诚的诸弟及其所有朝臣、僚属和其他官员都在省、县级任官,但张士诚获准保留他的政府的实际结构和他对该政府的一切权力。因此,他的土地、他的军队和他所积累的财富都毫发无损。他除了给元王朝演一个忠诚奴仆的角色之外,唯一实际的义务就是每年由海路向大都输送米谷一百万石或百余万石,但是,京师从未收到多于此数15%的粮米。
张士诚从势力日削的元政府的安排中得到了很大的好处。他最大的好处是他的新社会地位在汉人社会——特别是精英阶层——的眼光中所赋予的合法性。他的变节行为没有瞒过他们的眼睛,然而现在在他手下做官或者与他的官员交往就不那么危险了。他们也还抱有这样的希望:他可能接受精英阶层的指导,可能按照他们的标准进行治理,并且支持儒家和文人学士的理想。事实上他也做到了这一点,做得比当时中国的任何其他地区性政治领袖——不论是保皇派或者叛乱分子中的领袖——都要好得多。富庶的东南受战乱之祸的影响比较少,吸引了全中国四面八方的文人学士精英阶层。苏州、杭州和长江三角洲其他富庶的城市都享受着一种舒适、考究甚至奢侈的生活,而中国其他地方则大半在痛苦中煎熬。
张士诚现在大大地时来运转了。除了苏北盐田可能有的税收之外再加上长江南岸农业富庶地区所产的剩余粮食,张士诚的供应在地区性领袖中是最好的。在他有效控制下的人民比他最强大对手们控制下的人民的状况还要好些,因为他的占地面积比别人的土地更紧紧地连成一片,而且控制得更严紧。另外,他不像红巾军运动的那些强大的领袖那样因与排他性的秘密会社认同而处于不利地位。这笔财富似乎使他有可能争取到各种各样的支持,从而使他合法地受命于天来进行统治。可是事实上不是他,而是他的对手中号称受有天命的可能性最小的人,却使得他的问题特别令人感兴趣。在现时要具体分析他的失败是很困难的;历史学家今天仍必须依靠17世纪历史学家们所汇集的极好的材料和批判性的研究来进行工作。_0037_0[9]
说到张士诚的最后一段历史,正像人们许久以来期望的那样,他在1363年秋天又一次背弃元政府了。这一次他自称吴王,并控制了杭州和浙江北部大部分地方;这些地方是他自1358年以来在各种情况下早已占有了的。那一年的早些时候他已经发动攻势扩大长江以北的地盘,攻击了朱元璋在安徽的侧翼,而朱元璋此时正忙于与长江中游陈友谅(1320—1363年)的红巾军王国作战。
可是到了1363年底,朱元璋已经战胜了陈友谅,能腾出力量来注意东方战线了。他摆出挑战的架势,也就是说,到了1364年的新年他自己要称制为吴王。[10] 他跟张士诚搞了几乎两年摩擦,但双方都没有发动大战。后来,在1365年末,朱元璋发动了攻势,以求最后解决张士诚的问题。张士诚的地盘,一府又一府地失陷给了朱元璋的侵略军之手。苏州本身被围,并在1366年12月27日缩紧了包围。它的防御在1367年10月1日最后被摧毁;它的陷落成了饥饿无告的人民——他们被困在最近加以重修而坚不可拔的城墙内(这时成了死亡的陷阱)——所经历的恐怖的典型事例。到了最后,张士诚的一群妻妾都忠贞不二地爬进装满可燃物的塔内由其嫡妻点火焚烧,然后这嫡妻自己也刺喉而死。张士诚也自缢于宫内的主殿中,但是被人解救下来,后又被明军把他救活了。他立即被装进囚笼内用车送往南京,几天以后在囚室内自缢身死,时年46岁。
张士诚为什么失败?在张士德死后,他的将军们除一、二人以外,都变得不那么有冲劲了,军队中的纪律和元军一样也松弛了。据当时传说,张士诚的将帅们奉命上战场时都会装病,然后要求财物赏赐,才接受打仗的命令。不论什么时候战事一不顺手,他们就会放弃阵地,因为他们知道他们不会因打了败仗而受到惩处。他的政府在开始时很严厉和依法办事,后来懈怠下来了。行政事务由他的幼弟张士信和女婿潘元绍掌管,他们两人的不负责任、贪婪和弄虚作假的作风毁掉了军队的士气和政府的法纪。
他们纠集了一些文人、艺术家和音乐家,慷慨地庇护他们,但未能赢得更严肃一些的士大夫们的尊敬,这些人基本上不愿为张士诚的政权服务。他没有真能效命以帮助他变成中国皇帝的顾问集团,也没有由密谋者和计划者组成的核心内阁来推动他的政府机器。而最重要的是,张士诚自己没有了进取心。他从一个热情的、活跃的、火气很冲的年轻人变成了一个40岁就悠闲自在地寻欢作乐的人,希望别人替他维持日常政务。他可能比他的某些政敌——包括自我毁灭的元政权在内——更能等待时机,而这种耐心可能会使他把帝位逐鹿到手。可是,他的主要对手不允许他那样奢侈无度。朱元璋是一个着了迷的至善至美的追求者,一个有干劲的当家人,老是想猎取大的目标,因而他最后能够抛弃他的红巾军身份,并得到了同样想指导他达到最后目标的儒士智囊团的信赖。这似乎是一个很能自圆其说的解释。在我们还不能知道更多材料以前,我们可以认为这种说法具有相当的准确性。无论如何,这种说法概括了明代历史学家关于朱元璋和张士诚之间斗争的决非不偏不倚的评价,而且它也是现代历史学家之间共同的看法。[11]
方国珍
方国珍(1319—1374年)是浙江中部沿海黄岩县的人。他的家庭是当地的船户和海上生意人,有些资财,但是方国珍却一字不识;他身材高大,气势威武,是好斗者的天然领袖。他和他的家庭无疑地深深卷进了非法的沿海贸易,或许也卷入了海盗活动中。有个著名人士曾经指控——也许并非事实——他与臭名昭著的海盗相勾结,他就杀了这个人,这样一下子就把他推到了叛乱中去。既然犯有杀人罪,他在1348年就和他的一个兄长、两个弟弟及邻村几个同伙乘自己的船下了海,藏身于近海岛屿之间这个长期为海盗喜欢出没的地方。方国珍开始组建了一个海盗团伙,他们靠劫掠沿海城镇为生。
方国珍做海盗很得手,但他有时受元军的压迫,有时又被以宽大条件诱降;方国珍在1349年和1353年都一再投降过,1356年又投降过一次。元朝廷特别急于要他帮助把粮食从海路运到大都来。当他在1356年最后一次投降时,他被授予海道漕运万户之职,他的兄弟们也封赏有差。据说那时他的舰队有各类船只一千余艘;他用这支舰队摧毁了政府的水军,使自己称霸于海上航道。在海岸上他也控制了三个沿海的府,即庆元(今浙江处州)、台州和温州,以及今浙江从宁波南下直至福建北部的沿海一带。此外,他还事实上占有了杭州湾岸上宁波和绍兴的大部分地方。他在行省政府中的高位——虽然只是名义上的——也没有能够阻止他继续蚕食浙江政府所辖的地面。到了14世纪50年代末,他是浙江沿海及其相邻海面上的地区性领袖。他的水军进入了长江口去攻打张士诚。他曾迫使张士诚在1357年末决定投降元朝,后来几年之内尽管他们彼此不和,但他的船只还是把张士诚的粮食运送到了大都。
关于方国珍生平的记载至此为止似乎和对于张士诚的叙述没有两样。但是,方国珍却是完全不同的人。他缺少像张士诚那样的妄自尊大;这种妄自尊大使张士诚自己称王并且角逐帝位。另一方面,他更加注意他自己的利益。他在岸上的根据地在他的眼里未被看成是一个早期的国家;他之所以要支配,甚至要治理这三个府,是因为它们对他的海上活动极为重要。他在运用外交方式上比张士诚更加严肃慎重,也更加讲究技巧。他的使节经常往返于大都、南京和杭州,带着丰厚的礼物和传送他的文人助手们所撰写的构思巧妙的外交文书。他甚至早在1359年就向朱元璋送了一个儿子去作为人质,朱元璋对他的先见之明很欣赏。但是在下一轮交往中,他狡猾地避开了拥戴朱元璋的问题,而且使朱元璋懊恼的是他继续使用元朝正朔。当朱元璋的使节在1360年返回南京报告方国珍闪烁其词的态度时,朱元璋回答道:“姑置之,待我克苏州后,欲奉正朔,晚矣。”
1367年末,朱元璋的军队乘新近战胜张士诚之余威,逐渐迫近了方国珍的领土。方国珍也可能设法以优惠条件投降,这部分地是因为他的庞大的水军和小而精锐的陆军是朱元璋要征服东南沿海进行闪击战时所急切需要的力量。方国珍于1368年被送往南京。他受到朱元璋的优遇,也可能后者认为在新朝开国者改元之初年应该格外宽宏大量。除此之外,方国珍是在14世纪50年代末最早承认朱元璋为新星的那些人中的一个;他从未攻击过朱元璋,也从未决然反抗过他。官职、军衔和钱财都封赏给了他和他的家属。他被留在南京,直到1374年寿终正寝。
由此可见,方国珍充分利用了他的特殊资产——即他的航海和组织技术,改变了他的社会地位,使之超出了他的海盗-土匪出身。他在群雄逐鹿和新王朝创建的战乱中变成了一个地区性领袖和一支独立的力量。当张士诚挥霍他的巨大本钱时,方国珍可以说是在小得多的本钱上充分取得了报偿。
秘密教派运动
就我们所知,广大的红巾军叛乱最初在14世纪30年代出现于江西和湖南,在十多年内它遍及半个中国。它和19世纪同样广泛的太平军叛乱不一样;太平军运动产生于一个地方,产生了一个统一的领导集团,然后用武力从产生地出发扩大到许多省份,像一阵猛烈的风暴横扫沿途的一切。反之,红巾军教义的发起人却是暗中在几个省活动,特别是在那些受饥馑和时疫流行的地方展开活动。他们的宗教教义自发地形成了拥有广大徒众的许多地方教派。这些教派的宗教活动,特别是他们一些可疑的(但或许不是属于狂欢性质的)夜间聚会集合男女来烧香磕头和礼拜弥勒佛这个弥赛亚式的救星的活动,被政府和社会精英阶层视为异端和危害社会的行为。这就迫使他们采用搞密谋的、地下的组织的形式。有各种政治目的的领袖们都等待着有这样的发展。他们现在能够接管这些形式,并把它们变成达到他们目的的媒介。由此可知,红巾军运动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多头领导的运动,它们在每一个地方都发展了强烈的地方色彩。
最后它们终于发展成为叛乱中广泛组织起来的两大翼。我们称之为南方或西方的红巾军最初是以湖北南部为中心。他们从这个基地发展,逐渐控制了长江中、上游地区。另一翼称为北方(或东方)红巾军叛乱,是以今安徽省淮河流域为中心。这个运动向东发展,然后进入河北南部、山东以及江苏北部,并向西蔓延到河南。这两支叛乱主力军共同信仰一个教义,但缺乏组织上的统一;最后它们甚至彼此火并起来。比如北翼的支派朱元璋便与南翼的分支陈友谅发生了冲突。
另外,在每一翼内部都有一些独立的集团,它们都保留了鲜明的地方色彩,彼此也常常搞敌对行动。因此,红巾军运动这种现象是很复杂的,多种多样的,它们的有些分支与众不同,最后竟然能成为独立的教派运动,像四川的明玉珍那样。但是,也有另外一些受教义影响的叛乱活动和地方起义似乎各有自己不同的特点和不同的渊源。它们大多数已默默无闻,部分地是因为一般说来既不同情民间宗教、又不同情叛乱的传统的历史学家喜欢把红巾军标签不加区分地给它们到处乱贴一气(甚至有些非教派叛乱也贴上了这种标签)。
我们在这里关心的是那些真正属于红巾军信史的大规模而重要的运动。这一小节所使用的广义的“教派运动”标题,其意在于提醒人们,红巾军不是14世纪活跃于中国舞台上唯一的秘密教派叛乱者。
中国历史学家们近些年来在14世纪的大规模民间叛乱中搜寻着一位民间英雄,他们从历史的边缘恢复了一个模糊不清的人物,说他曾经创立了红巾军运动并领导了它的军队。此人就是彭莹玉,一个和尚,袁州(在今江西,邻近湖南边境)人,据说他把白莲教内有几世纪之久的弥勒佛崇拜变成了强大的有社会行动能力的运动。[12] 作为社会史来说,不管这种说法怎样牵强,它对元代末年这一流产的阶级战争如此紧紧地寻根究底,终于发掘出了关于红巾军叛乱的有价值的新材料。彭莹玉本人是否真正负责过把民间宗教的各种成份连结在一起和把一个统一的教义扩散到从长江中游直至安徽的几个省份去,这依然不很清楚,但是,这样的事情事实上发生了。
彭莹玉作为袁州一次起义的一个教义上的领袖最初出现在1338年。在这一次,一位叛乱领袖周子旺南面称王;他马上被地区当局所拘押,并被处以极刑。彭莹玉向北逃往淮河沿岸和黄河下游的地区,据说他藏在一些贫民家中有几年,并且在那里传布弥勒佛即将降世的教义:弥勒佛乃财富之佛和大明王,他将要给受苦受难的世界带来千年至福。[13] 从1340年起,淮河地区的许多地方都出现了红巾军的教义。仅在1341年,湖南、湖北、山东和河北南部据报有三百多个地方“贫苦农民蜂起为盗”。[14] 往后的十年是动荡的十年,特别是在长江中游和淮河流域红巾军正在得势的两个地区更形动荡不安。
1351年,从贫苦农民中征发民工15万人从事一项大工程,即使黄河改道并重开大运河;这两条河流在山东西部相交叉。(这是水利专家、将军和总督贾鲁在工程上的伟大胜利。)韩山童很久以来就是栾城(今河北东北)秘密教派的领袖。他的祖父被认为是白莲教一个秘密教派的领袖,以“烧香惑众”的罪名被流放到河北省的南端。经历了两代人之后,我们看到他的孙子在那里成了红巾军的卓越领袖,据推测其情况可能是这样的:这个白莲教世家与性质相同而更偏重政治的彭莹玉的教义结合在一起了。韩山童已经有一个政治顾问刘福通;此人后来变成了北翼红巾军叛乱的推动力量。刘福通密谋在黄河工地上的那些胸怀不满和备受折磨的大队民工中招收追随者。他干得很成功。从1351年起可以明显地看出红巾军活动呈爆炸性蔓延之势。韩山童被捕并被处死,但是他的妻子和他的被称为“小明王”的幼子(又被认为宋朝皇帝的后裔)在刘福通的监护下逃脱了。作为这次叛乱的傀儡领袖的保护人,刘福通在今安徽西部的颍州(与河南交界)建立了“首都”,把这里称为红巾军叛乱政府的中心。
南翼红巾军,1351—1363年
就在1351年的夏天,彭莹玉或者他的主要军事追随者邹普胜为新的红巾军叛乱找到了一位傀儡领袖,这个人是个自命不凡的布贩子,他有英雄般的身材和气质,但确实缺乏做领袖的其他品质;此人名徐寿辉。在1348年底到1352年末的几份关于彭莹玉被捕和被处死的报告中,有一份说他在1358年被陈友谅所杀死(详下)。[15] 所有这些叙述不可能依据当前可资利用的材料予以证实。很难相信他不是拥立徐寿辉为天完帝的权威人物,但是,事实不十分了了。
9月份,邹普胜领导的叛乱分子攻下了湖北南部的蕲水县城,把它定为红巾军王朝——国号天完——的首都,而以那个相貌威武的布贩子做它的皇帝。他们设计了一套新的正朔历法,年号为治平。这个新的叛乱向南方扩张,曾经在1352年一度攻下汉阳及其邻近的汉口和武昌城,但后来被逐出。邹普胜作为叛军军事领袖的地位在1355年被野心大得多的元帅倪文俊所取代;倪文俊在1356年初克复了汉阳,随即把叛军的都城移来此地。这个江汉之交的基地是战略重镇,天完王朝的领土从这里迅速地扩张开来。1357年末,倪文俊密谋杀害徐寿辉,想取代他的地位,但没有成功;结果是,他被整个南方红巾叛军的一个新的军事领袖陈友谅所杀害和取代。在陈友谅的坚强领导下,他们的土地向东扩展到了安徽和江西,向西北进展到了汉水流域。另一名将领明玉珍率叛军进入四川,沿三峡而上一路征战,攻占了重庆。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明玉珍占有了整个四川。
和倪文俊一样,陈友谅也不愿意留在像徐寿辉这样一个无用的傀儡下实际掌权。1360年,他成功刺杀了徐寿辉并取得了他的帝位。他重新把南方红巾军王朝改为汉王朝,年号为大义。他接着立即对南京发动进攻,但受到遏制,旋即折回他的武昌首都——这里与徐寿辉原在汉阳的首都隔江相望。(今天,汉阳、汉口和武昌形成了大武汉三镇)。
在没有悲悯心和永不满足的优秀领导人陈友谅的领导之下,南方红巾军国家迅速发展壮大,取得了巨大的军事权力。陈友谅无情地向下游扩张,迫近了朱元璋也在发展中的较小的根据地南京,他最后在1360年向朱元璋挑战了。第二年他被打败并被赶出了他的江西根据地,他在1360年又作了最后一次努力。陈友谅调动他由战船组成的庞大的无敌舰队和庞大的陆军,浩浩荡荡开进南昌附近的鄱阳湖,即该湖最南端的正西处。朱元璋从南京带来了他的大部分水军和陆军,经过一个漫长夏天的交战,陈友谅有点意外地被打败了,而且在战斗中被杀死,留下了一个作为继承人的儿子和一个群龙无首的国家。朱元璋此时名义上还属于“小明王”韩林儿的宋王朝这支北翼红巾军的领导;自从刘福通被俘和被处死以后“小明王”即在他的监护之下。朱元璋控制了整个长江水域,从湖北宜昌以西的三峡起直到南京和苏州半道上的常州为止。南翼红巾军已经被消灭了。[16]
四川明玉珍的夏国,1357—1371年
明玉珍已在1357年举着南方红巾军的旗帜进入四川,并从无能的蒙古防军和北翼红巾军残余土匪手中征服了这个富饶而半隔绝的地区。他仍然忠于徐寿辉,拒不承认篡夺者陈友谅。他宣布四川为独立的红巾军王国,国号夏,但受一个有学问者的儒家士大夫刘禛的强烈影响;后者有几年左右了他的政治建制,让它古怪地采用一套古代制度。夏国的历史被人们研究得不多;它的指导精神似乎仍是以佛教为主。明玉珍一直统治到1366年他病死于35岁的时候。他很小心翼翼地治理他的国家,聘用了一些学者给他服务,也赢得了民众的拥戴。但是,他没有能够搞出一套推行国家发展的长远规划。他曾经想征服云南的蒙古领主们,但因人员不足和计划不善而失败。他死后由他的九岁儿子明昇继位。这个政权于是失去了强有力而统一的领导的外貌,被动地苟延残喘,直到1371年它很快地向侵入的明军投降为止。
北翼红巾军叛乱,1351—1367年
关于红巾军的活动,现在必须转而叙述颍州的韩林儿和刘福通在1351年的情况了。和南翼红巾军相比,北翼红巾军运动保留着较强的意识形态内容和对它的傀儡皇帝有更多名义上的依附关系。韩林儿在1355年3月16日于亳州(今安徽西部的亳县)登极为复辟了的宋王朝的皇帝,改元为龙凤。他的北翼叛乱对它的随从的控制也比南翼更有保证。一个似乎说得过去的理由是,该运动的主心骨刘福通一直在意识形态上保留控制达八年之久,彭莹玉则早已在南方的舞台上消失。另一个可能的理由是,这个具有意识形态的象征意义的儿童皇帝一直生活到1367年;它宣布自己为复辟的宋王朝也在老百姓心目中取得了某种合法性和信任感,也使人们感到它是反元运动的重心。南方的红巾军在意识形态和政治上所提出的主张都比较模糊,同时,对徐寿辉连续预谋的和最后得逞的刺杀所引起的愤世嫉俗情绪导致了变节行为和派系斗争,并进一步削弱了它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凝聚力。
另一方面,刘福通没有成为成功的独裁者,他不能给北方红巾军搞一个严密的组织上的大联合。反之,他只能依附于韩林儿有权取得的多种称号所产生的意识形态的统一;韩林儿号称宋王朝的继承者、白莲教的第14代领袖、红巾军皇帝以及“小明王”,即不久将再世的弥勒佛的先驱——这弥勒佛乃是强大的佛教和明教民间宗教诸因素的化身。刘福通没有施加强有力的军事控制,只是短暂地取得过军事胜利。1358年6月11日他带兵攻占了开封。从公元960年直到它在1126年陷落到女真人手中为止,这个城市一直是北宋王朝的京师;韩林儿自称是北宋王朝倒数第二个皇帝的第10世孙。在胜利以后接着的热情澎湃的支持下,他能够命令忠于他的将领们攻下安徽和山东的重要目标,并在毛贵指挥下进迫大都。但是在1359年9月10日,察罕帖木儿在河南发动反击,夺回了开封。刘福通和他的宋朝廷最初被赶回他们原来的旧首都,即亳州的一个边远而不重要的县城,继而又迁往安丰(二者都在今安徽西部)。他们留在安丰,一直到张士诚于1363年派军攻打安丰时为止。
因此,刘福通从北方红巾军一个中部首都所领导的军事扩张活动,到了1359年就或多或少地近于结束阶段。自此以后,尽管叛乱分子们仍然广泛地承认韩林儿的政权,但军事和政治领导已出现裂痕,并且从未再有效地统一过。重要领袖们和山头都打着红巾军的旗号,彼此攻战不已,并且遍布于整个淮河流域的许多地方,直到14世纪50年代的后期为止;例如1352年以前有芝麻李活动在江苏北部的徐州;从1356年到1359年有河南西北部和陕西的山头,直到察罕帖木儿把那里的红巾军赶入四川时止;1357年到1362年有山东的益都的山头;在从1358年到1362年间毛贵进军大都失败之后有察哈尔和满州的山头。总而言之,他们在14世纪50年代初创立了一条从山东向西南直到安徽-河南边境的战线,把华北和长江隔开。有时候他们也向这条战线以北扩张,最后在1358年和1362年之间受到察罕帖木儿的遏制。从那时以后,对于历史来说,特别是对于明王朝的出现来说,重要的发展是在这个地区里的红巾军政权瓦解了,其势向南发展到长江下游而从1356年以后以南京为中心的半自治政权兴起了。关于这一段历史,我们必须转而叙述朱元璋的生平。
[1] 关于扩廓帖木儿的生平的有用的资料,详见达迪斯《征服者和儒生》[134],第6章和《后记》。
[2] 陶宗仪:《辍耕录·花山贼》[501](叙,1366年;北京,1955年重印),第28页。
[3] 《辍耕录·忠烈》[501],第14页;《元史》[490],193,第4388页没有写得这样浓笔重彩,此事系年在1338年。
[4] 《元史》[490]中的这四卷(卷193—196)的标题是《忠义列传》。
[5] 《明实录·太祖实录》[380](1418年,台北,1961年重印),19,第265—270页,明玉珍传;引自钱谦益:《国初群雄史略》[79](约1630年;北京,1982年重印),5,第1页。钱谦益系此事于1352年或1353年。
[6] 陶宗仪:《辍耕录·刑赏失宜》[501],28,第355页。
[7] 张廷玉等:《明史》[41](1736年,北京,1974年重印),第3717页。
[8] 潘柽章:《国史考异》[414](约1660年;重印本,台北,1967年),1,第6页引用了钱谦益关于此事的日期和地点的论据。
[9] 特别是钱谦益和潘柽章的著作;见本书第12章为第1章所写的书目介绍。
[10] 可是,朱元璋直到1367年才改他的正朔为“吴元年”;参看王崇武:《明本纪校注》[542](上海,1948年;重印本,香港,1967年),第91页。
[11] 关于这个问题,现代最有见解的分析是王崇武的短篇文章《读高青邱〈威爱论〉》[544],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2(1947年,第273—282页。关于张士诚的生平有一种很有用并同情他的历史著作,即支伟成等的《吴王张士诚载记》[85],5卷(上海,1932年)。
[12] 这方面代表性的著作见邱树森:《元末红巾军领袖彭莹玉牺牲的时间和地点问题》[92],载《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i(1977年7月),第25—28页。
[13] 关于这些教义的内容,见陈学霖:《白莲教-弥勒佛教义和明清两代的人民起义》[25],载《中国学》,10,4(1969年),第211—233页。
[14] 吴晗:《朱元璋传》[587](1949年;修订本,1965年;重印本,北京,1979年),第8、86页以下。
[15] 孙正容:《朱元璋系年要录》[484](杭州,1983年),第28页。
[16] 见爱德华·德雷尔:《1363年的鄱阳湖之战:内陆水军大战在明王朝建国中的作用》[147],载《中国的兵法》,小基尔曼和费正清编(马萨诸塞,坎布里奇,1974年),第202—242页,以及本卷第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