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衰落期中的思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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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能力的衰落

传统的中国历史学家一向把万历统治时期的中叶当作明帝国历史中的一个转折点;在此以后王朝的局面变得难以维持,它的崩溃不可避免。在得出这个结论的过程中,他们把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皇帝的性格上。朝臣之间的派系争论也受到了谴责。这种解释倾向于掩盖一个认识还不很清楚的基本事实。一个其公开承认的目的是保存农村村社的农业单纯性的相对松散的政府,是没有能力应付新的时代的难题的。

可是在王朝政体的框架内,上述历史学家的论点不是没有真实意义的。也就是说,如果政府的改组和财政及法律的改革是不可能的,这些评论家在把皇帝和他的官吏之间的拖长了的僵局以及官吏本身之间的争论,当作王朝不能保持其政权的主要原因方面(如果不是唯一的原因),证明是有道理的。

在这种僵局以前,那个时代有头脑的人已经试图减轻这个高度程式化了的政权结构在行政工作中所保持的思想控制。当全面改革不可能时,就主要的行政官员来说,已在谋求某些行动的自由。例如,张居正曾经打算吸取反对传统观念的王艮(1483—1541年)所提倡的儒家类型的功利主义。王艮认为,利他主义不过是自我保存的一种行为,犹如以一己之舍对换他人之舍。他的“左翼王阳明学派”的思想似乎包含了更多唯物主义的,因而也是实用主义的对社会问题的观点。[1] 但是,在沿着这条路线的什么地方张很可能得出结论,他自己对一个特定的思想学派的赞助将不可避免地要树立一个坏的先例。最后,他成了下令关闭帝国中所有私人书院的人。[2]

李贽,一般被认为是这个时代最杰出的反对传统思想的人,提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建议。包含在当时社会准则内的对个人自由的限制,仍然应当适用于普通群众,但有异常才能的男人和女人,当他们的成就比他们对准则的违犯更有价值时,应当不受传统要求的限制。证明这种例外有道理不是根据法律上的理由,而是根据哲学上的理由。李贽是王阳明的心学学派的追随者,他认为,因为终极的实在只存于心中,具有胜过邪恶的天生能力的卓越的心,应当被给予更大的行动自由,即使牺牲社会道德。[3] 他的给予杰出大臣和将领更大便宜行事权力的有限目标,不能被认为是“激进主义”。但是,他的建议的激进方面在于他所寻求的赖以达到这一目标的方法。在一个法学不发达而哲学说教至高无上的时代,李贽提出,包含在有关法令的法律中的传统行为准则可以被思想认识取而代之,因而迈出了更远的一步。由于这种观点含蓄地怀疑道德律的超越地位,李因拥护这种不符合传统规范的思想而不得不死于狱中。他于1602年自杀;即使是通过间接的、善意的手段来改变王朝高度程式化的政体及与之伴随的道德准则的任何尝试,也就到此结束。

不过,涉及万历皇帝和他的官吏的法制上的僵局没有发展成为危机。的确,需要皇帝出席的礼仪活动是被放弃了。和关于皇帝职责的争论一道,有些关于实际问题的建议被留在宫中未予答复,实际上被皇帝否决。然而其他的事务继续进行,这些文件显然受到了皇帝本人的注意。(1620年,在他死前约三个月,他向首辅方从哲抱怨说,大量公文仍然需要他考虑。)当高级政府职位仍未补缺时,副职和职位较低的官僚照常处理工作。饥荒的救济品分发了,国内的叛乱被制服了,边境游牧部落的入侵处理了,虽然这些事件的解决往往引起了批评。

万历时期晚期最实在的成就是泇河的完工。在大运河反复因黄河被淤塞和泛滥以后,打算建造一条在东边与之平行的代替的河道,以完全避开徐州附近的急流。这项建议曾经吸引了张居正的注意力。但是,工程于1593年才开始,而且这个项目很快陷入困境。必须清除的石头比预料的多,工程由于经费短缺几次停止。然后工程于1603年重新着力地开始。这条新河道长110英里,最后于1609年开通运输。

政府继续衰落,虽然不那么令人注目:衰落是逐渐的,但是是继续不断的。官僚机构只能依靠它的成员的忠诚和信念以正常地发挥作用。[4] 东林运动的道德上的狂热只是那种信仰的一种表现,在社会各阶层的作用中这种信仰仍然是一种强大的力量。万历皇帝没有对维护社会道德做出什么贡献。相反,他的私事进一步打击了那些希望重振皇权的人的情绪。

他对中央官僚机构中的派系冲突(这种冲突常常由他的荒谬行为和报复态度引起)的反应是,堵塞得以正常领导政府的官僚政治的渠道。他对内廷和外廷的日常工作都干脆不理。最显著的是,他不肯对要求任命或辞职的奏疏表示承认或作出所需要的行政上的答复。一个现代的历史学家在他分析皇帝这方面的态度所造成的最高官僚机构中职位大量空缺的事实时,断定这种现象表示了大约从1600年起皇帝作为政府首脑所起作用的变化的几个有关的要点。第一,他曾一再受挫于他的官吏,屈从他们的意愿,他心怀怨恨地拒绝合作,作为报复他们的一种办法。第二,当他满足于让政府的许多部门在人员配备过少和无领导人的情况下竭力支持时,他显然把所有那些与积累财富有关的文官机构排除在这种处置之外。第三,他满足于让人员减少,是因为没有付给那些不值一谈的官僚的薪俸可以转入他的内库。[5]

为了说明这种僵局的范围,我们可以引证首辅沈一贯1603年早期的悲观失望的奏疏,他在其中向皇帝报告说,都察院的13道监察御史中有9道仍然长期空缺,尽管再三推荐了补缺的候选人。所有这些推荐都被置之不理。1604年,吏部尚书急切地报告说,国内几乎有一半知府的职位空缺,在南京和北京都有一多半尚书和左、右侍郎的职位仍未补缺,任凭一再努力以求补上这些空缺。皇帝干脆不理这些请求。京师仍然在职的官员们在皇帝(他这时如果有过的话,也是极少上朝)不想上朝时,好几次想出了接近皇帝的特殊办法来恳求他批准政府例行的任命,和允许那些没有得到正式批准便已长期离职的官员退职。有几次他们一起跪在宫殿的院子里,齐声呼号以引起他的注意。但都徒劳无益;任凭没有答复的奏疏一年又一年地堆积起来。

太监机构中的许多空缺职位,尤其是像司礼监的那些主要职位(在正常情况下,这些职位的补缺需要外延或大学士们共同认可),也没有补人。这表现出皇帝看不起这个太监官僚机构的主要部门,在他看来,这个部门是京师官僚机构在对他强加约束方面的一个听话的代理机构。只有那些直接从事税收和开创新财源的太监(矿税使)的和外廷的官僚行政机构的部门才受到他的密切注意。这些部门保持满员或扩大,并被责成有效地发挥作用。这个君主得到了(无论他应否得到)历史上最爱财、最贪婪的皇位占有者这个名声。他继续不断地想出不把税收给予政府和增加他自己的私人宝藏的办法。官僚们对这位皇帝所感到的轻蔑遍及政府各部门,并对官僚政治的道德有深远的影响,这更进一步降低了不但人手不足,而且还不给予职位升迁的行政机构的能力。最大的损害是在“梃击”事件的余波中造成的,这次事件充分暴露了万历皇帝不但不适宜当皇帝,而且也不适宜做他自己家属的领导人。

“梃击”案

夏初一天的傍晚,一个挥舞大棒的强壮青年在皇城内的太子住所被逮捕。他已经伤了一个侍从太监。刑部官员的审问确定这个闯入者的姓名是张差。法庭打算断定这个人精神错乱,想要了结他和两个宫廷太监的怨恨;他曾在城外碰上他们。这时这个案件可能以立即判处这个人死刑结案,因为法令对于甚至即使是用姿态威胁宫廷的罪犯也要求处以这种极刑。但是,这种判决被一个负责监狱的低级官员阻拦而没有最后定下来。这个官员,王之宷,对精神错乱的断定提出异议。在牢房的一次个人的讯问中,他已证实这个囚犯神志清楚而机警;他曾受指导以执行一个阴谋。由代表刑部所有各司的人员当众进行的对这个案件的复审由于说出了两个作为唆使者的宫廷太监,而进一步证实了这一讯问结果。他们与郑贵妃和她的兄弟接近,这似乎证实了普遍的怀疑,这个闯入者是被派去杀害太子,以便她的儿子福王可以最终登上皇位。张差据说曾被许以豁免和奖赏。[6]

在随后的抗议和批评中,万历皇帝采取了一个没有先例的措施:他把所有的官员召进宫里。正式的礼规被免除。皇帝在跪着的朝臣们和站在他下面一两级石头台阶上的太子及其三子一女的前面临时讲话。他有一会儿抓住太子的手以表示对他儿子的个人感情,并让官员们放心,继位制度是不能改变的。他然后要求把张差和两个牵连进这个案件的太监处决。这时刑部的几个高级官员表示反对皇帝对所有三个嫌疑犯给予死刑的裁决。随后大学士们进行了调停。张差被判决于第二天处死。但是这两个仍然收押在宫中的太监将被移交给文官们审判。皇帝同意这样办。[7]

可是这两个太监最后也没有移交。在张差执行死刑以后,他们被带到文华门由文官们审问,但他们仍然由内官监禁。他们坚持他们无罪,因此不能拿出裁决的意见。这时太子出来为他们说话,声称他们实际上是受疯子张差的陷害。审问的行政官员们于是请求皇帝准许再次反复询问他们,但是没有得到准许。在皇帝接见后的第五天,两个可疑的太监据说监禁在宫内时已经死了。过了两年,在1617年的人员考核时,曾经审查此案的积极的官员王之宷以贪污而被撤职。[8] 几个以前主张迅速了结此案的官员这时被叫做浙党。派性的界线决定了这个案件的结果。

行政机关的自信被动摇了,它的管理观念消失了,变成了难以管理的机构。怀疑和不相信的态度逐渐地但却是不可逆转地蔓延到了低层行政机构。在明代的制度下,地方上的施政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个地方长官的品格和廉正。在制止地方士绅对民众的剥削时,他们经常被迫单独地行动。现在,他们的美德很少被承认,他们的刚毅得不到支持。这种党派政治败坏风纪的影响因而扩展到了各级帝国行政机构。

没有选择余地

我们从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早期游历过中国或从澳门对中国有过短暂观察的欧洲人的叙述可以了解,这个帝国被认为是一个安排合理的统一体,但是不能制止它行政机构中的许许多多违法行为和普遍的贪污腐化。这些作者还对许许多多的市镇和城市,对这个国家生产的种类很多的货物印象很深。这就产生了一种一致意见,中国非常富裕,但却虚弱。在这个航海和发现的时代,这种状况提供了不可抗拒的军事征服的诱惑。事实上,由于来自世俗,也同样来自宗教团体的热切恳求,西班牙腓力二世一再受到怂恿派遣一支远征队去征服中国。这个武力打开中国的建议,如果实现,要比鸦片战争早约两个半世纪。但是事实上腓力依然没有动心,这个建议没有什么结果。由几十年后对荷兰殖民者发生的事来看,马德里做出的决定不是不明智的。西方列强还没有获得它们技术的优势。只有在它们做到了这一点后,它们才能维持一支使中国的帝国体系结束所需的武力。

万历晚期的明王朝呈现出一种自相矛盾的状况。它的虚弱已暴露给欧洲,同样也暴露给本土的目击者,可是它能抵挡内、外两方面的攻击。明代的情况表明了天命说法的持久的效力。并不是中国民众生来对治理不善具有更大的忍受能力。但是农民(只在整体上能被操纵)是在同样分散的官僚的支配之下。[9] 除非学者-官员阶级同意或被迫改变它的忠诚,王朝的更迭就不会发生。换句话说,王朝不是靠它的实力,而是靠它的没有竞争的地位而延续。没有有力的竞争者足以保证它继续存在。

在16世纪将要结束之前,万历皇帝还曾庆祝他三次主要战役(“三大征”)的成功的结局。[10] 在他长期统治的最后30年中,很少有一年是在没有某种国内叛乱或边境危局中度过的,这样说就够了。

社会动乱和边境危机

在这个时期,有几省发生了国内起义。最严重的起义中有白莲-弥勒教所支持的山东的起义,1587年暴发,又一次在1616年。

在俺答于1571年受安抚以后,沿北京以北和以西的边境少有入侵事件。一度强大的蒙古联盟开始分裂;俺答的后继者撦力克和卜失兔不能控制所有的部落。但是,这并没有妨碍鄂尔多斯部入侵甘肃-青海边境地区。在随后防御鄂尔多斯游牧部落的战斗中,明军大体上是成功的,部分地是由于这一地区的藏族和维吾尔族部落的援助。但是在这整个时期,边境冲突和小的战役不断发生。同时,东蒙古人继续向南迁移进入辽东(在近代的满洲内),他们在那里时常袭击中国的边境前哨基地。1598年,部族成员成功地伏击并杀死了明的总兵官李如松。直到满族人在女真(满族)领袖努尔哈赤领导下出现时,蒙古人仍旧在东北占据了明军的注意力。他们能够把30000至50000骑兵投入一次战斗。

在西南,明军和缅甸人之间也在断断续续地打边境战争。1582至1583年,刘綎率领的一支讨伐军深入缅甸;1584年,刘再次打败缅甸人。尽管有这些胜利,边境仍然易受攻击。在16世纪的最后10年,缅甸人再次入侵云南边境。在这个混乱的时期,连越南人也变得不安定了;1607年他们沿云南和广西边界进行袭击。

这些危机和起义没有一次能够倾覆明政权,尽管它们引起了够多的问题,有时还引起了担忧。它们没有对帝国的体系构成严重威胁:没有一个集团设法建立后勤基地或设法获得足够的领土以支持进一步的发展。要做到这点,它们需要受过教育的精英的支持。如果一个起义者不能团结地方士绅作为他的事业的后盾,他的救世主的使命就只能在来世提供救助。如果一个边疆的首领不能吸收足够的合作者按照中国的样式来创立一个国家(如俺答一度试图去做,如努尔哈赤及其子孙后来实际做到的那样),他就不能希望在中国建立一个王朝。这些事例再次使人明白了这一点,中国传统思想状况的代替物在中国是不存在的。明帝国的失败可以归因于它的成功。它构想的政治制度使它能够牢靠地依靠它的指令;只要这种状况仍然存在,就只能忍受它的错误的行政管理。

文化隔离

万历时期的明政权缺乏它早期的活力;自从王朝建立以后,朝贡制度便已衰落。不过这一制度决没有被放弃;它仍然符合帝国的利益,对它很有用。但是条款现在是易于协商的,而在早期它们是由明朝廷提出的。俺答和他的部属曾经受到朝贡关系的一种有所修改的方式的对待,赠品和商品的交换是在边境贸易站而不是在京师进行。丰臣秀吉差点被说服作为承担纳贡义务的日本“王”而出现。1590年,扣下给予撦力克的财政援助(与朝贡关系相联系的一种特殊照顾),这被认为是使蒙古人屈从的一种手段。1594年,云南巡抚能够联合纳贡国暹罗发起对缅甸的攻击。1615年,即努尔哈赤公开和明朝廷决裂的前一年,他派了他最后到北京的贡使。但是,把外援和接受者对天朝的自愿臣服联系起来的政策是有限度的。这类安排可能加强武装和平,但它不能代替武装力量。这一点被努尔哈赤所充分证明,而安南(越南)提供了另一个适当的例子。当明朝廷不能对黎和莫两个家族之间的争执进行仲裁时,它对安南的支配地位便消失了。

欧洲人的到来引起一个新问题。明帝国主要关心的事情是不让沿海贸易扰乱其农业社会的社会生活。葡萄牙人被允许在澳门继续居住;这个殖民地的合法地位从来没有提出,因为关于这个问题没有发生争执。实际上,葡萄牙人向香山县知县缴纳一笔规定的租金,而中国在澳门的市舶司征收进出口税和吨税,对葡萄牙人用特惠税率。1574年,一道界墙被建立起来以封闭这个殖民地,把外国人限制在里面。但是,葡萄牙人在这个殖民地内享受自治。在腓力二世占有葡萄牙王位后,澳门居民决定在其本国所承认的市民权的基础上成立一种议院行政机构,最后是从印度总督获得批准的。因此,虽然口头承认腓力是他们的国王,殖民者设法使他们的港口城市摆脱了西班牙的干预。

这些详情和中国人无关。尽管官员们承认不能禁止对外贸易,他们却被指望制止中国人出洋,因为他们不能处理由混杂的中外人口造成的问题。按照外国法律管理的侨民区因而符合他们的意向。对外贸易的关税和吨税并不作为国家的收入。未经仔细稽核的收益用来支付地方的用项。中国的资料证明,在征收了他们自己向来的税以后,官吏们很少提出问题便让关税申报得到批准。

1567年,明朝廷解除中国人参与对外贸易的禁令,还指定靠近现在厦门的月港为这种海上贸易应当通过的港口。这是对参加海盗活动和武装起义的福建居民的特殊让步。当地居民现在被允许出海。这项政策实际上支持移居国外,说明了许多福建人的村社这时在东南亚出现的原因。

贸易由澳门向上游转移到广州似乎已于1578年开始。在这一年澳门的葡萄牙人被允许到广东省的省会广州去购买中国货物。在整个16世纪,广州间断地禁止和开放对外贸易,决定其状况的主要原因是法律和秩序。广东的地方官员们拟定了一套详细办法来控制他们管辖之下的对外贸易。外国人必须在指定的地区内居住。他们由一个同业组织的管理人所指定的一些富有中国商人“担保”。贸易期限于一年一次(后来是两次)。中国人还发展了强制的方法。他们不给不遵守这些办法的外国人提供服务和生活用品。当征收关税从澳门移往广州时,所有19世纪公行制度(实际上这是朝贡制度的变体)的因素都已经有了适当的位置。

中国人在菲律宾群岛

在澳门葡萄牙人获得他的殖民地的同时,西班牙人也试图通过外交谈判在中国取得一个类似的立足点。这一计划的前景暂时似乎是良好的:中国官员们在肃清海盗首领林凤(在西方资料中也叫lin a-feng、limahong〔林阿凤〕,或dim mhon〔李马奔〕)方面也共享好处。

西班牙人于1570年到达一小批中国人已在那里长久居住的马尼拉,并建立了一个殖民地。1574年晚期,林投降中国当局的提议被拒绝,他带领62艘船只进入马尼拉湾,装载着男人和妇女、武器、农具,目的显然在于开拓殖民地。林的士兵在他们的路上并不困难地打败了一艘西班牙船,但他们和西班牙人在陆地上的战斗却失败了。这伙海盗于是转向北方,最后在仁牙湾的邦阿西楠建造了一个要塞。1575年3月西班牙人组织一支远征队,突然袭击这批中国人。他们摧毁大部分海盗船只后,围攻这个要塞。围攻继续了四个月。当战斗在继续进行时,正在寻找林凤的指挥两艘战舰的中国舟师军官王望高,也到了吕宋。他应邀到马尼拉,并受到热情接待。王反过来同意随他带回以这个传教区的创建者拉达修士为首的西班牙使团。

很明显,中国官员们这时想要西班牙人为他们打仗。而西班牙人,除了得到吕宋岛以外,为了贸易和传统事业还谋求打开中国大门。当西班牙使团到达福州时,它的成员受到热诚的招待;中国巡抚答应把他们的要求转呈北京。意外的是,当这个使团仍在福州的客馆时,林凤率领的海盗(西班牙人认为他们已被包围)已秘密地建造了30多艘船,并挖了一条水道逃到海里。把事情搞得更糟的是,一度在公海上自由行动的他们回到了台湾海峡,给福建官员们造成了一些问题。于是这些官员对促进西班牙人的事情的热情减低了。拉达使团空着手回去了;进一步的争论只能加剧双方的恶感。这些情况激起马尼拉的总督和拉达修士提出军事征服中国的建议。[11]

建议的这次远征没有具体化,因为腓力二世不接受这个建议。[12] 但是大规模的流血还是发生了,遭难者是在吕宋海岸上的中国平民。在西班牙人于1571年在马尼拉立定脚根以后,中国移民大批拥到这里,很使西班牙殖民者沮丧。1602年,根据一个叫张嶷的人的建议,福建矿税使得到万历皇帝的准许在一个偏僻海上小岛的机易山上开采贵金属。没有证据表明,皇帝了解这个岛在哪里,或者他知道即将和西班牙人发生的冲突。他是不顾他的科道官员的强烈抗议而给予准许的。事实上,“机易”山很可能是吕宋岛上的甲米地城。

当一个中国代表团(包括张嶷)到来调查这种可能性时,西班牙当局被激怒,代表团被赶了回去。但是总督唐佩德·布拉沃·德阿库尼亚怀疑这是某种中国阴谋。就在九年以前,由西班牙人统率的新应征入伍的中国人的叛乱要了一个总督的命。谣传中国即将入侵,中国移民将帮助入侵者。当西班牙当局采取预防措施,搜查中国居民的武器甚至铁器时,恐慌蔓延开来。

中国人的村社马上开始设法自卫。跟着发生的1603年10月的大屠杀很可能因水冲突而被引发。但是,由于已经取得势头,它变成了一场西班牙军队和中国人村社之间的名副其实的战争。追击从马尼拉开始;被打败了的中国人被赶到八打雁,在那里土著的菲律宾人也袭击他们。据说,死亡总数按中国人的计算超过20000,据西班牙的记载是15000。这一事件直到一年以后才上报皇帝。万历皇帝处死了张嶷,他的不实报告引起了西班牙的暴行。除此以外,什么也不能做。1605年,新任福建巡抚向西班牙人送去一份照会,只要求将寡妇和孤儿送回本国。兵部提出“逐内洋红夷”[13] ,这个建议和自称天朝是一致的,却是完全做不到的。

在中国的耶稣会会士

这样大量的流血只能增加中国和西方之间的文化隔阂。建立联系的工作,通过一些非暴力的方法应当可以获得成功,耶稣会的会士们正朝这个方向前进。自从方济各·沙勿略于1551年在上川岛死后,在1/4个世纪的时间里,人数日渐增多的基督教徒鼓吹有力地打开中国对基督教的大门。1557年,范礼安到达澳门时,给传教事业定了一个新方向。他作为东印度耶稣会布道团的新视察员,制定了文化顺应的政策;他要求到中国的传教士首先中国化。范礼安自己从未涉足中国;他留在葡萄牙在澳门的殖民地。但是他的努力产生了效果。他的追随者罗明坚和利玛窦很起作用。从肇庆的小教堂(在今高要,广州以西50英里)于1583年建立起,利玛窦终于设法到了两个直隶地区,1595年到南京,1598年又到北京。在他1602年第二次到北京的时候,他在那里永久地定居下来。这使他能够把他生命最后的繁忙的10年,致力于在帝国朝廷的成员中宣讲基督教和传播西方科学知识。他在北京的成功使在其他城市的传教工作成为可能。

利玛窦赢得信任的才能是很出名的。他有无穷无尽的耐性和一种直接学会关于中国的东西的才能,他是一个理想的使节。他不但被中国受过教育的精英所接受,他实际上把他们吸引住了。尽管他获得了成功,他并没有消除文化的壁垒。他只在上面开了一个孔,从孔中挤了进去。这个耶稣会神父自己的日志透露,他没有把他的工作看成令人惊奇的成就,尽管他使一些人皈依,其中有几个中国的显贵。利玛窦抱怨说,上层阶级的中国人寻求自身的教化,而不是确定他们的信仰。另一方面,下层阶级又沉迷于偶像崇拜和迷信。这是不难理解的;他所描述的一分为二的情况实际上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反映,为数众多的有文化的官僚统治着无数农民,两个集团都不是深切地关心一种外国宗教的争端和教义。在裁决者的作用因超越认识的原因而由国家首领承担的时代,真主和耶和华是没有多少余地的。这样,中国并不需要打一场宗教战争以解决争端。所有信条都由它们的相对价值来评价,但没有一种自以为是绝对真理,绝对真理只留给对国家的崇拜。在这种情况下,在18世纪终于使中国皇帝反对罗马教皇的“礼仪之争”是不足为怪的。

文化顺应的政策已经在教会内引起某些曲解。利玛窦的指定的继任者龙华民,在这位能人1610年死后没有等待多久便表示了不同意见。1617年,在万历皇帝(他不是一个宗教上固执的人)的统治行将结束之前,在中国的新教会遭到第一次迫害,虽然是一次轻微的迫害。

[1] 弗朗西斯·培根:《关于帝王统治》,载《弗朗西斯·培根文集》[3](纽约,1908年),第84—85页。

[2] 见李雅各:《英译七经》[309],3,第316页。

[3] 关于这个论题的更详尽的论述,见王毓铨:《莱芜集》[557](北京,1983年),第110—341页。

[4] 对隆庆皇帝节俭和仁厚的驳斥,见孟森:《明代史》[375](1957年;重印,台北,1967年)。隆庆皇帝不能当众讲话的最有力的证据得自高拱1572年在万历皇帝继位后不久所上的一份奏疏,其中据说,隆庆皇帝早朝时甚至让大学士代他从宝座上作例行公事的回答。高拱强调,这种做法损害了公众的信任。这一情节参见下文。这份奏疏见于陈子龙等编:《皇明经世文编》[57](平露堂,1638年;摹印本,台北,1964年),301,第8页。这一资料也见于《病榻遗言》[282](16世纪后半期;重印于《纪录汇编》,1617年;影印本,上海,1938年)有关隆庆皇帝的话中,该书被认为是高拱所作,但真实性可疑。

[5] 这样一种理解的最有力的根据是1590年8月25日皇帝和申时行的谈话。这一记录见《明实录·神宗实录》[380](1630年;重印,台北,1961—1966年),第4186—4191页。英译文见笔者:《1587,无关紧要的一年:衰落中的明王朝》[251](纽黑文,1981年),第230—234页。

[6] 不管怎样,这段情节似乎有坚实根据。举一个例来说,申时行:《赐闲堂集》[466](序,1616年;缩微胶片第865—866号,国会图书馆),40,第22叶提到了这一情节,包括这里引述的话。王世贞:《嘉靖以来内阁首辅传》[553](16世纪晚期;重印,《明清史料汇编初集》,1,台北,1967年),6,第24叶指出,冯保向太后报告说,高拱想以周王取代万历皇帝。

[7] 见黄仁宁:《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254](剑桥,1974年),第226—244页。

[8] 编辑者的名单见于《万历会计录》[550]正文前的书页,该书由王国光辑,张学颜编(版本不详,约1582年),其微缩胶片可以在几个图书馆找到,其中有芝加哥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图书馆。也见富路特和房兆楹编:《明人传记辞典》[191](纽约和伦敦,1976年),第82页。

[9] 见《明实录·神宗实录》[380],第4806页。

[10] 见《明实录·神宗实录》[380],第4790、4812页。关于刘道隆的话见第4812页。

[11] 见《明实录·神宗实录》[380],第5017页。

[12] 参见下文《次要争端和根本原因》。

[13] 但是王图的吏部侍郎头衔没有给予他吏部内的实权。1611年考核期间在孙丕扬手下实际负责的吏部侍郎是萧雲举。不过王图接近孙丕扬,并被认为对他有相当大的影响,因为两人都是陕西人,且被他们的敌人叫做“秦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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