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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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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货一

物价之不齐也,自古而然。不意三十余年来,一物而价或至于倍蓰什百,且

自贵而贱,自贱而贵,辗转不测,不知何时而始。忆予入小学时,归依先大父膝

下,是时,百货乍贵,先大父尝叹息为予述隆、万间物价之贱,民俗熙,迄今

五十余年,而物价悬绝,一至于此,不无世风升降之忧。大约四方无事,则生聚

广而贸迁易,贵亦贱之征也;疆圉多故,则土产荒而道途梗,贱亦贵之机也。故

略纪食货之最切日用而价之最低昂者,以志风俗之变迁,验民生之休戚焉。

崇祯三年庚午,年荒谷贵,民多菜色,郡县施粥赈饥。予时尚幼,未知物价。

然越二载,壬申夏,白米每斗价钱一百二十文,值银一钱,民间便苦其贵,则庚

午之米价,概可知已。迨秋成,早米每石价钱止六百五、六十文耳。自是而后,

米价大约每以千文钱内外为率。至十一二年间,钱价日减,米价顿长,斗米三百

文,计银一钱八、九分,识者忧之,然未有若十五年春之甚者。时钱价日贱,每

千值银不过四钱几分,白米每石纹银五两,计钱十二千有奇,自此以往,米价以

二三两为常。迄于本朝顺治三年,斗米几及千文。四年,白米每石纹银四两。六

年己丑,大熟,糯米每石价止一两二钱,川珠米每石银九钱。七年,二月,白米

每石价一两。九月,新米价至二两,糯米一两八钱,白米二两五钱。八年辛卯,

二月,白米每石三两。三月,每石三两五钱。四月,每石四两。六月,长至四两

八、九钱,几及五两一石。七月,新谷石价二两。次年壬辰夏,白米石价四两,

秋,旱,新米无收,郡城米价二两五六钱。次年癸巳,亦如之。嗣后以次递减。

至十四年十一月,每石米价银止八钱,亦有六七钱者。十六年闰三月,米价又增

至二两。十八年十月,白米每石一两五钱,新米一两三钱。十一月,新米一两八

钱,白米二两。康熙元年,正月,白米二两一钱,糙米一两九钱。七月,早米一

两二钱,糯米一两三四钱。自此以后,米价又渐减,然未有如八年己酉之贱者。

九年,新米每石纹银六钱,后至五钱有奇,后至五钱,若四、五、六月间,预借

米钱,秋成还米者,石价不过三钱一二分而已。九年庚戌,大水。六月,白米长

至一两三钱。八月,新米九钱。九月中,八钱,糯米七钱。十月,石米九钱,糯

米八钱有奇。十月终,石米一两三钱,糯者稍差。十年辛亥,早米价每石一千三

百文,计银一两一钱。十二年壬子秋,新米七百,计银六钱三分,嗣后以此为常。

至十七年,早新米每石价银亦不过七钱三分。十八年春,长至一两四、五钱。秋

八月,长至二两,早新米一两七钱。九月,稍差,而山东、河南、江北、江南之

苏、常、镇俱荒,吾郡次之,吾邑又次之。十九年夏,白米每石价银二两。二十

一年五月,白米每石价八钱五分。至冬,新糙米每石价银五钱六七分,苏州则五

钱一二分。二十三年冬,白米每石价银九钱上下。二十二年秋成,糙米每石八九

钱。次年春,白米价银,亦不过如是。

◎食货二

豆之为用也,油腐而外,喂马、溉田,耗用之数,几与米等,而土产之种类

亦不一。沿海所出,荡豆为最细,与山东所产相似,价亦较贱。田中所产,黄豆

为常,大者有莳菇、青白、粉团、紫香橼诸种,价亦差贵。黄豆之价,常年较米

稍减,大约豆一石可准米八、九斗。惟崇祯十四年辛巳,早豆多而米少,粜米一

石可籴豆二石。顺治六年,八月,早豆每石价银三两五钱,至冬,米价石银不过

一两,而豆则石价两八钱,犹是米二石准豆一石也。七年庚寅二月,白米每石一

两,豆价二两亦如之。九月,新米二两,豆止一两五钱。八年三月,白米石价三

两四钱,豆亦一两五钱。四月,白米四两,豆止一两二钱。六月,白米将及五两,

豆亦一两六钱而止。秋七月,豆价忽长至三两二钱,与新米等。十四年十一月,

豆止八钱,米亦如之。十六年闰三月,豆价二两,与白米等。十八年,新米一两

三钱,豆止八钱。是冬,白米二两,豆止一两二三钱。康熙二年十月,米价九钱,

豆止五钱,荡豆不过四钱有奇,以后大概六、七、八钱不等。至十八年三月,忽

长至一两二、三钱。四月至一两四钱五分。未几,减至一两一、二钱。是秋,新

豆石价七钱有奇。冬十一月,至一两二钱。十九年春,价一两三钱五分,后递减

至一两。二十一年春,每石价银七钱,夏五月减至六钱。二十三年冬,每石价银

一两内外。次年春,亦如之。

◎食货三

诗曰:“贻我来牟,帝命率育。”粟菽而外,可以养民者,莫如麦矣。崇祯

十四年辛巳,旱。十五年,圆麦每石价银六千,计银不下二两五六钱,小麦如之,

大麦亦三四千文一石。本朝顺治五年二月,圆麦每石价银二两一钱。八年辛卯,

圆麦二两二钱,大麦一两五钱。四月,新小麦一两五钱,圆麦一两三钱。六月,

圆麦石价二两。十六年己亥闰三月,麦价每石一两。十八年冬,麦价每石一两三

钱,或一两□钱。康熙初,麦价始贱。大约新麦初熟,夏税始严,急欲粜银,石

价不过三四钱。迨六月,至乾,石价亦不过五钱。数年之间,大概如是。九年庚

戌,圆麦价银六钱,小麦七钱一石。十七年戊午,小麦价至一两二三钱,出白米

上矣。十九年庚申春,圆麦长至一两五钱,小麦将熟,每石价至二两外,新麦亦

价至八、九钱一石。二十一年夏,圆麦三百五十文一石,准银三钱一分五厘,小

麦每石五百三十文,大麦每石二百五十文。

◎食货四

吾邑地产木棉,行于浙西诸郡,纺绩成布,衣被天下,而民间赋税,公私之

费,亦赖以济,故种植之广,与粳稻等。秋收之后,予幼闻木棉百斤一担,值银

一两六七钱。崇祯初,渐至四、五两。甲申以后,因南北间阻,布商不行,棉花

百斤一担不过值钱二千文,准银五六钱而已。顺治三、四年后,布渐行,花亦渐

长。六年己丑,花价每百斤值银三两四五钱。七年九月,花价五两百斤。八年三

月,九两一担。是时,三、四年间,递有升降,相去亦不甚悬绝。至十四年丁酉,

每担价止二两五钱。十六年闰三月,长至四两五钱。十八年辛丑冬,价至二两。

康熙元年正月,增至三两。七月以后,犹二两百斤也。九年秋,价止一两七八钱,

长至二两五钱。十月,花价三两有奇。十月终,每担价银四两。十年辛亥十一月,

花价每担值钱三千三百,准银亦不下三两。十三年,上上花每担不过一两九钱。

十六年丁巳夏,长至二两六七钱,上者直至三两,积年陈花,为之一空,富商之

获利者甚众。十八年己未秋成,棉花百斤价银止一两五六钱。次年夏,长至三两。

二十年辛酉夏,价银三两五六钱。二十一年夏五月,上白者,每百斤价银四两一

钱。二十三年秋成,上白好花,每百斤价银一两三四钱。

◎食货五

棉花布,吾邑所产,已有三等,而松城之飞花、尤墩、眉织不与焉。上阔尖

细者,曰标布,出于三林塘者为最精,周浦次之,邑城为下,俱走秦、晋、京边

诸路,每疋约值银一钱五六分,最精不过一钱七八分至二钱而止。甲申、乙酉之

际,值钱二三百文,准银不及一钱矣。顺治八年,价至每疋三钱三分。十一年十

二月间,每疋价至四五钱,今大概以二钱为上下也。其较标布稍狭而长者曰中机,

走湖广、江西、两广诸路,价与标布等。前朝标布盛行,富商巨贾,操重资而来

市者,白银动以数万计,多或数十万两,少亦以万计,以故牙行奉布商如王侯,

而争布商如对垒,牙行非藉势要之家不能立也。中机客少,资本亦微,而所出之

布亦无几,至本朝而标客巨商罕至,近来多者所挟不过万金,少者或二三千金,

利亦微矣。而中机之行转盛,而昔日之作标客者,今俱改为中机,故松人谓之新

改布。更有最狭短者,曰小布,阔不过尺余,长不过十六尺,单行于江西之饶州

等处,每疋在前值银止六七分。至顺治之九年、十年间,小布盛长,价亦几至二

钱一疋。康熙元年、二、三年犹值银八、九分至一钱也。八年己酉以后,饶商不

至,此种小布遂绝。又忆前朝更有一种如标布色,稀松而软者,俗名浆纱布,络

纬之法,亦与标布异,邑城人往往为之,今亦不复见矣。二十一年壬戌,中机布

每疋价银三钱上下。二十三年甲子,因棉花价贱,中机布不甚行,俱改木棉标布,

每疋上上者价仍纹银二钱上下,粗者一钱三、四、五分而已。

◎食货六

薪樵而爨,比户必需。吾乡无山陵林麓,惟藉水滨萑苇与田中种植落实所取

之材,而煮海为盐,亦全赖此。故吾郡之薪较贵于邻郡,大约百斤之担,值新米

一斗,准银六、七、八分或一钱内外不等。至顺治三年丙戌,斗米作价一千,准

银五、六钱,而柴百斤之担亦然,惟七年二月,米价贱而柴价贵,数斤之柴,一

束值米五升。八、九年亦然。是时米价低昂不等,大概数斤一束之柴,准银五分、

六分。自康熙改元以来,仍以升米为价,有数十斤一束者,视此递增之。十九年

庚申,米价长而柴如旧,则数斤之柴,仅可准米半升耳。至二十二年癸亥春,积

雨。三月,米价贱而柴价长,十三四斤之柴则准米二升,又变局矣。康熙二十七

年戊辰,柴价甚贱,十四五斤之柴,值银不过六七厘耳。

吾乡海滨产盐。当崇祯之初,每盐百斤平秤约有一百二十斤,价钱不过一钱

五六分。至十六年壬午夏,大水,价至每斤纹银五分。顺治八年春,价至纹银每

斤一钱。四月以后,卖六七分一斤也。自是以后,大约每斤以纹银一分内外为率。

至康熙二十二年癸亥春,积雨。三月,每斤纹银三分二厘,皆从郡邑贩来官盐,

私盐绝响,亦变局也。二十七年戊辰,每斤不过六七厘。

豕肉,在崇祯之初,每斤价银二分上下。至顺治二年冬,价至每斤时钱一千,

准银一钱二分。六、七、八年之间,价犹七分一斤也。康熙十二年,每斤二分五

厘,几于复旧,后此大都三分上下。至十九年庚申夏,价至每斤五分。豆、菜油

价,向来视肉价为低昂,故不另列。

茶之为物,种亦不一,其至精者曰芥片,旧价纹银二三两一斤。顺治四、五

年间,犹卖二两。至九、十年后,渐减至一两二钱一斤。康熙戊午,予在江阴,

曾有客持来求售,实价不过二钱一斤,然色虽如旧而味无香气矣。徽茶之托名松

萝者,于诸茶中犹称佳品,顺治初,每斤价一两,后减至八钱,五六钱,今上好

者不过二三钱。他若苏茶峒山{山介},历来价色高下,不甚悬绝。惟吾郡佘山所

产之茶,所谓本山茶者,向不易得,其味清香,大约与徽茶等,而购之甚难,非

贵游及与地主有故交密戚者不可得,即得亦第可以两计,不可以斤计,殆难与他

茶价并低昂也。

竹纸如荆川太史连、古筐将乐纸,予幼时七十五张一刀,价银不过二分,后

渐增长。至崇祯之季、顺治之初,每刀止七十张,价银一钱五分。驯至康熙丁未,

每刀不过一分八厘。自甲寅春,闽中兵变,价复骤长,每刀又至一钱四五分,往

往以浙中所产丑恶者充卖。至十五年丙辰九月,耿藩归正,而后纸价渐平。今每

刀七十张,价银三分五厘,庶几去旧不远。至康熙二十六年,每刀不过纹银二分,

竟复古矣。

心红标朱,每匣重十四两,予幼时价银四、五钱。顺治四、五年间,价至每

匣纹银八九两。八、九、十年间,犹二三两一匣也。康熙初,其价渐减,后至上

好朱一匣,价银不过二钱五分。甲寅、乙卯之间,广东道梗,将谓朱价又必骤长,

而竟不然。今上好者,每匣价银不过三钱而已。康熙十九、二十年间,朱价复长,

每匣价银至六、七、八钱及两一二钱。二十三年,长至两六七钱。至二十六年,

递减至四钱。

白糖,旧价上白者每斤三、四分。顺治初年间,价至每斤纹银四钱,后递减。

至康熙中,复旧。今稍长至五六分。康熙二十年癸亥冬,递减至三分、二分,黄

黑者一分上下耳。

檀香,予幼时旧价每斤纹银四五钱,后渐递长。至顺治初,每斤价至二三两,

后复渐减。至康熙十八年冬,每斤价银不过二钱。是时,传闻大内用为涤器,故

为天律所禁,道家以焚檀为戒,龚圣和曾力言之,而人多未信。至二十三年春,

张真人自京师回楚,道经松江,醮坛示禁,至不复用矣。

附子,予幼时药中亦不轻用,然而价亦甚贱,每只一两,值银不过一二钱。

至顺治初,每只值银,直至数十两,家富而病急需用者,购之不惜百金。康熙以

来,价日贱,今一两一只,止可值银一钱,然而味亦大不如前矣。

肉桂,旧价止二三钱一斤。数年以来,价至每斤七八两,甚至十二三两。几

与参价相若,近来稍差,最上者,每斤价银五两而已。

燕窝菜,予幼时每斤价银八钱,然犹不轻用。顺治初,价亦不甚悬绝也。其

后渐长,竟至每斤纹银四两,是非大宾严席,不轻用矣。

法制藕粉,前朝惟露香园有之,主人用为服饵,等于丹药,市无鬻者。顺治

初,始有鬻之于市,而其价甚昂,每斤纹银一两五六钱,后减至一两二钱。九年

壬辰夏,犹卖纹银八钱一斤,而铺主人犹以价贱为恨。十二、三年之际,得法者

甚多,沿街列卖,每斤不过六七分,而半和伪物,味亦大不如前矣。

大绒,前朝最贵,细而精者,谓之姑绒,每疋长十余丈,价值百金,惟富贵

之家用之,以顶重厚绫为里,一袍可服数十年,或传于子孙者。自顺治以来,南

方亦以皮裘御冬,袍服花素缎绒价遂贱。今最细姑绒,所值不过一二十金一疋,

次者八九分一尺,下者五六分而已。年来卖者绝少,贩客亦不复至,价日贱而绒

亦日恶矣。

山东茧绸,集蚕茧为之,出于山东椒树者为最佳,色苍黑而气带椒香,污秽

著之,越岁自落,不必浣濯而洁,在前朝价与绒等,用亦如之。年来,价日贱而

此种亦绝。今最上者,价不过钱许一尺,甚而有三四分一尺者,则稀松甚于绵绸,

嘉、湖、苏、松,在在皆织,故用者愈众,而价愈贱。

葛布有数种:出于浙之慈溪,广之雷州者为最精;其次出江西。葛粗细不一,

出于江南金坛者,虽极细,然亦不可单做,必须夹里。在前朝,非缙绅土大夫不

服葛,而价亦甚贵。佳者每疋值银三两,长不过三丈一二尺。次者亦不下五、六

分一尺。自顺治而后,服葛者日众,而葛价亦日贱。今制无人不可服葛,葛愈多

而亦日滥恶矣。康熙二十八、九年,洋船贩至,至精者官尺不过一分五六厘一尺,

至粗者每尺七八厘耳。

眼镜,余幼时偶见高年者用之,亦不知其价,后闻制自西洋者最佳,每副值

银四五两,以玻璃为质,象皮为干,非大有力者不能致也。顺治以后,其价渐贱,

每副值银不过五六钱。近来苏、杭人多制造之,遍地贩卖,人人可得,每副值银

最贵者不过七八分,甚而四五分,直有二三分一副者,皆堪明目,一般用也。惟

西洋有一种质厚于皮,能使近视者秋毫皆晰,每副尚值银价二两,若远视而年高

者带之则反不明,市间尚未有贩卖者,恐再更几年,此地巧工亦多能制,价亦日

贱耳。

露香园顾氏绣,海内驰名,不特翎毛、花卉,巧若生成,而山水、人物,无

不逼肖活现,向来价亦最贵,尺幅之素,精者值银几两,全幅高大者,不啻数金。

年来价值递减,全幅七八尺者,不过以一金为上下,绝顶细巧者,不过二三金,

若四五尺者,不过五六钱一幅而已。然工巧亦渐不如前。前更有空绣,只以丝绵

外围如墨描状,而著色雅淡者,每幅亦值银两许,大者倍之。近来不尚,价值愈

微,做者亦罕矣。

图书石,向出浙江处州青田县,其精者为冻石也,各种不一,俱以透明无瑕

如冻者为第一,每两值银两余。近来老坑填塞,采石者不能入,不可得矣。其次

者曰封门。再次者曰豆青。此外惟金、玉、银、铜、晶石、磁器,而镌刻甚难。

犀象不入谱,别无他石,可以供玩也。近来闽中有寿山石,其白者如玉;黄者如

蜜蜡;红者如琥珀,精光明透,胜于冻石,而镌刻亦易,价亦与冻石等。

砚石,昔推岭南端溪石为第一,次则歙石,外此无别石也。近年来,苏州观

音山有石可以琢砚。初出时,砚工就其石之体制为之,不拘方圆,假充古砚,人

以重价购之,几与端砚等。其后市上卖者日众,价遂日贱,不能混淆古砚,体制

亦从方圆,类于端、歙,其如石质稍粗,不堪珍玩,何故每方所值不过二三钱而

已。

磁器,除柴、定、官、哥诸窑而外,惟前朝之成窑、靖窑为最美,价亦颇贵。

崇祯初时,窑无美器,最上者价值不过三五钱银一只,丑者三五分银十只耳。顺

治初,江右甫平,兵燹未息,磁器之丑,较甚于旧,而价逾十倍。最丑者四五分

银一只,略光润者,动辄数倍之,而亦不能望靖窑之后尘也。至康熙初,窑器忽

然精美,佳者直胜靖窑,而价亦不甚贵,最上不过值银一钱一只而已。自十三年

甲寅之变,江右盗贼蜂起,磁器复贵,较之昔年,价逾五倍,美者又不可得。大

概移窑于近地,工巧与泥水,种种不同,匪但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也。是时,

民间复如顺治之初,富者用铜、锡,贫者用竹、木为制,然而所盛馔肴,不堪经

宿,洗涤亦不能洁,远不如磁器之便。至二十七年戊午,豫章底定,窑器复美,

价亦渐平,几如初年矣。向来底足下或一盏内,必书某朝某年精制,逮坏后沦落

污泥溷堑中,或践蹈于马足车尘之下,而朝代年号,字画宛在,见者怵惕,而莫

能救挽。至是建言者遂以为请。奉旨禁革,积年流弊,一朝顿洗,斯真度越百王

之盛典,非特窑器之精已也。又有一种素白建窑,昔虽有之,而今为最广,体制

花巧,价亦不甚贵,酒器最多,亦最宜,所值比楚窑稍浮,用者便之。

毡单,在明季若双红者,每条价纹银二两,单红者一两内外。自本朝以来,

双红至精者,价不及一两,稍差者四、五钱一条,其嘉兴石门所制,每条不过值

银二三钱而已。

郁金之贵,于经传见之,诗歌咏之,然未有如顺治、康熙初年之价者,则川

广之乱甫平,百货未通,郁金一两值银二百余金,亦并无处可觅。犹忆邑绅张弘

轩因封翁之病,药剂必需,用价二十两从平湖陆氏购得二分,其贵如是。后四方

平定,价因渐减。至康熙二十五年丙寅,郁金一斤,值银不过八钱,一物之价,

相悬如是,亦异矣哉!

真降香,前朝吊祭必用之,间或用于贵神之前,价值每斤不过银几分,不及

一钱也。顺治之季,价忽腾贵,每斤价至纹银四钱外,吊丧非大富贵之家,概不

用之。铺中卖者亦罕,故吊客俱以檀条官香代之,初用便于焚,咸谓适宜,后

渐无香气。近年直以沙泥杂木屑为之,竟成废物,而海航市通,降香遂广,价亦

几于复古矣。

◎种植

吾邑土高水少,农家树艺,粟菽、棉花参半。向来种粳稻有三种,而秫不与

焉。其最贵者曰瓜熟稻,计渍种以及收成不过七八十日,大约三月终下种,六月

中便可登新谷,收成后尚可种菉豆也,然而收数不能丰,最上之田,亩不能过三

斛,故种者亦罕。其次早者曰百日稻,计渍种迄收成百余日,皆于立夏渍种,布

散于水田,不必插秧成列,总谓之川珠,其性柔而甘味,惟吾东土有之,邻邑所

无也。其晚者有白芒稻,则种秧于别田,夏至前后移种至田亩,成列分行,霜降

时收割,谓之晚白稻,收数较丰。自顺治五年戊子秋虫灾后,往往既秀而为虫所

蚀,农家惩此,相戒不种。近年从邻郡传至一种,曰香梗、曰沙梗,穗上俱有红

芒,并性坚而粒大。香梗味香而尤美,收数亦丰,种法收成俱如晚稻,今参种之,

较盛于川珠稻矣。

青靛,初出闽中。夏、秋两次之间,取其叶淘汁澄清,用染蓝青色,此地所

无也。自顺治初年,八闽未平,福靛难致,有觅得其种者,按其法而种之,获利

数倍。其后八闽尽归版图,福靛既多,本地所产又众,利亦微矣。况所染之色终

不若福靛,故土靛价亦日贱,近年来,种者亦少。

烟叶,其初亦出闽中。予幼闻诸先大父云:福建有烟,吸之可以醉人,号曰

干酒,然而此地绝无也。崇祯、之季,邑城有彭姓者,不知其从何所得种,种之

于本地,采其叶,阴干之,遂有工其事者,细切为丝,为远客贩去,土人犹未敢

尝也。后奉上台颁示严禁,谓流寇食之,用辟寒湿,民间不许种植,商贾不得贩

卖;违者与通番等罪,彭遂为首告,几致不测,种烟遂绝。顺治初,军中莫不用

烟,一时贩者辐辏,种者复广,获利亦倍,初价每斤一两二三钱,其后已渐减。

今价每斤不过一钱二三分,或仅钱许,此地种者鲜矣。

糖蔗,取其浆为糖,产于江右、岭南诸郡,此地从未有也。康熙十五年丙辰

春二月,广东兵叛,江西吉安道梗,糖价骤贵。吾邑滨浦,有人携得蔗种,归植

成林,依法轧浆,煎成白糖,甚获其利;但糖色不能上白,想亦地气使然。其后

平藩归正,广糖大至,然种蔗煎于此地,价犹贱于贩卖,故至今种者不辍,浦东

六里桥、周渡一方最盛。

万寿果,一名长生果,向出徽州。近年移种于本地,草本蔓生,而果结如豆,

每荚数颗,成实之后,采荚去壳,用沙微炒,以色淡黄为度,则味松而香,可充

笾实,且以其名甚美,故宾筵往往用之,亦此地果中,昔无而今有者。

江西橘柚,向为土产,不独山间广种以规利,即村落园圃,家户种之以供宾

客。自顺治十一年甲午冬,严寒大冻,至春,橘、柚、橙、柑之类尽槁,自是人

家罕种,间有复种者,每逢冬寒,辄见枯萎。至康熙十五年丙辰十二月朔,奇寒

凛冽,境内秋果无有存者,而种植之家,遂以为戒矣。

佛手柑,向出闽、广,江南绝无。自康熙九年庚戌,郡绅顾见山,十六年丁

巳,吾家苍岩叔,相继榷关赣州,两家人种之于巨瓶载归,其枝叶与此地香橼无

异,而垂实累累,金碧可爱,及移植土中,大概与香橼相似,畏寒亦相同,故鲜

见有开花结实者。

树之可以编篱者,向惟冬青及槿。其他如桂、如柏,间或用之而不可多得。

若杨枝细枝者,产自北土,以及浙之嘉禾,往往剪其条,去其皮,用作笆斗,此

地未尝有也。顺治以来,吾乡始植,不过与嘉湖等用耳。其后村居种之,编成篱

落,较于槿及冬青坚固过之,惟冬残叶脱时,望之不能葱翠,故今人往往间冬青

而兼植之。

西瓜之产于吾郡者,向惟闵行、周浦称最美。顺治中,南桥一种,两头锐而

腹圆,状类橄榄,名曰橄榄瓜,其味尤为香美,超出诸种之上。康熙甲寅,予馆

于南桥,此时瓜味,较之昔年,稍觉平淡,询诸土人,云:昔年价昂而多利,故

一本留瓜甚少,而滋溉极厚,培护亦力;今价日贱,故培溉亦不能如法,一本所

留瓜数亦倍,所以味不及前,然较他处种类,犹远胜也。

冬兰,开花于冬月,叶如建兰而短小,出湖南诸郡。康熙戊申,吾友施缓宜

佐道州归而带回,开于秋兰之后,草兰之前,而以蕙介秋兰之前,草兰之后,则

四时之兰可以不绝,故乐得而种之,但风土不同,开花甚难,所谓迁乎其地,而

弗能良也。

灯草,种于水田,茎如地栗,本昔惟产于浙江嘉、湖之境。今松江城外,往

往种之。

当归,叶似牡丹而小,开花成串如紫藤,花圆满如小荷包,色姣红而吐丝,

俗呼为西施牡丹,甚言其娇艳也。

桔梗,草本,叶锐而小,花如青莲色,清雅可玩。

天门冬,蔓生枝细,施于竹屏风上,如水松状,惜亦草本,秋冬不耐耳。

生地,草本,叶如粗枇杷而微圆,抽梗开花如茄花,红色稍深耳。此皆近年

来见之,昔所无也。

水蜜桃,惟吾邑顾氏露香园有之,其种不知何自来,大者如小瓜,色红艳而

味甘,每斤不过二三枚,其价值银一钱外,大约三四分一枚,年来传枝接本,种

日广而味日淡,质亦渐小。今每斤有四、五枚,而价亦贱,不过四五分而已,然

较他境贩来者,味犹甘美,相悬甚远也。

昔年吾乡作屏藩圃,惟槿与冬青,无所谓小枝杨也。顺治以后,始传其种,

村落间往往种之,编篱取其易成,二三年即高与墙等,岁岁修结,亦颇坚固,至

日久干老难结,则去本留根,一二年,嫩枝复长,又可重编,不异新种,此亦昔

无而今有者。

◎钱法

钱法之坏,自私铸始,私钱无代无之,而惟崇祯时最盛。予生崇祯之际,通

用新钱,无一佳者,所见之钱,惟嘉靖、隆庆两朝最为精美。嘉钱尚有二种,黄

者如金,白者如银。隆钱尽如金色,皆以最美净铜铸就,体亦工致,明光焕发,

一文约重钱外,此时便不可多得,盖为私铸者收去,杂以铅砂,更铸新钱也。然

于折净白钱之中,往往有之。每当用时,拣选别贮,以为小儿玩弄。若万历钱,

时虽盛行而体各异制,其精者或与嘉、隆等,而恶者则轻薄不堪,与时钱无异。

泰昌、天启,享国日浅,钱不多行,式无甚美,亦无甚恶,惟铜质则递降耳。崇

祯初,铜钱虽大,异乎隆、万,然而京局所铸,大小轻重犹是,若京师每千价银

一两二钱,外省犹兑九钱一千,与嘉、隆、万、启钱,间杂通用。其后私铸盛行,

钱色日恶而价亦日贱,驯至十三年戊寅夏,价至六钱耳。百货腾贵,庚辰、辛巳

之间,递减至四、五钱一千。癸未而后,每千兑银不过三钱有奇,而钱之所重每

千不过三斤有零而已。迨乎乙酉,大兵既下江南,前朝之钱,废而不用。是时,

每千值银不过一钱二分,较之铜价且不及,而钱之低薄虽鹅眼纟延缳不能喻矣。

顺治通宝初颁,官实每千准银一两,然当钱法敝极之后,奉行甚难。藩司所颁制

钱,有司强令铺户均分,铺户明知亏本,不得已而酌量分铺市价,实未尝用通,

以故有司亦不便多颁,而民间所用惟七一色之低银。至八年辛卯,每千值银止值

四钱八分,其后渐增,亦不能至五、六钱,积轻之势使然耳。迨康熙初,始命京

省各开局铸钱,钱背明著直省,字兼满,汉,体重工良,直出嘉、隆之上,但铜

之精美远不及前,而价定每千值银一两,令民间完纳钱粮,大约十分之中,银居

其七,以解边钱居其三,以备支放,编诸会计由单,当官收纳,于是钱价顿长,

价至每千兑银九钱有奇,民间日用文作一厘,谓之厘钱,公私便之。至十二年甲

寅,四月,闻八闽之变,三吴钱价顿减,初犹五、六钱一千,后直递减至三钱。

积钱之家,坐而日困,典铺尤甚,有司虽严禁曲喻之而不可挽。十五年以后,封

疆渐宁,钱价以次渐长,十七、八年之间,每千价银又兑至八钱七、八分及九钱

二、三分,几乎厘钱矣。二十年以后,私铸复盛,钱复滥恶,每千所重,至恶者

亦不过二、三斤,价犹值银八钱外,其官局厘钱,每千价银几及一两,甚有一两

另四分者,恐奸人收兑以为私铸之计。若不严禁私钱,将来钱法之坏,有不可言

者,当事所宜留心也。

康熙二十三年甲子,上以私钱滥恶,疑钱局匠役私铸射利,特逾中外地方官

严禁,如有仍行使用者,不论钱数多寡,重则枷号毕,流徙尚阳堡,官不觉察者

同罪,现今贸易小钱,限一月内照铜价交于地方官收给。既而浙江武举朱士英开

垆私铸,被参拿问,私钱顿贱,官钱每千几值纹银一两二钱矣。二十六年后,私

钱复渐流行,制钱价遂递减。至二十八、九年间,每千不及值银一两。二十九年

二月,私钱之禁复严,市中不复通用,积弊为之一洗,制钱每千价至纹银一两二、

三分,庶几复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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