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四 寄谕各省督抚学政速行购访遗书并先将购访情形奏覆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四 寄谕各省督抚学政速行购访遗书并先将购访情形奏覆

乾隆三十七年十月十七日

大学士刘〈统勋〉字寄各省督抚学政,乾隆三十七年十月十七日奉上谕:

前以历代流传旧书及国朝儒林撰述,向来未登大内收藏书目者,已降旨直省督抚会同各学政通行购访,汇列书名奏闻,再令廷臣检核,行知取进。迄今几及匝岁,曾未见一人将书名录奏,饬办殊为延缓。我国家重熙累洽一百二十余年,于今文治光昭,远暨山陬海澨,所在经籝书库,藏弆甚多,采掇本非难事。其间卽属家传善本,珍秘有加,然一闻稽古右文之诏,且令有司传钞副本,善为经理,当无不踊跃争先。为大吏者果能及时率属加意搜罗,自当有求必应,何至阅时既久,裒集无闻?或各督抚等因前后适遇调任,受代因循,未及悉心董率,又或疑陈编故册,非如民生国计为刻不容缓之图,因以奉行具文,徒致往返迟滞。此在远僻省分,一时或难于荟萃,至如近畿之北五省及书肆最多之江浙地方,又复从前〔何〕借口?甚非所以体朕念典勤求之至意也。各督抚等其卽恪遵前旨,饬催所属,速行设法访求,无论刊本、钞本,一一汇收备采,俟卷帙所积稍充,卽开具目录,附折奏明,听候甄择移取。仍将现在作何办定章程及有无购得若干部之处,先行据实奏覆。将此于奏事之便,通谕督抚学政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军机处上谕档)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