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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两江总督高晋奏江宁书局拣存不解书籍已经发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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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两江总督高晋奏江宁书局拣存不解书籍已经发还折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初十日

窃臣接到办理四库全书处咨开,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初二日奉上谕:各省购办遗书,其节经开单解送者,现已付馆,别择校录,并令将原书盖以翰林院印,书面钤注某家某书若干本,云云。钦此。钦遵。移咨到臣。

臣查江南江西两省采访遗书,先经各抚臣在于安庆、苏州、江西省城设局办理。嗣于上年闰三月初五日接奉上谕,令臣实力购觅。臣随一面通饬各属,上紧体访解送,一面委员给其银两,令其前往书贾坊林采购。并于江宁设局,专委藩司闵鹗元督率本城教官二员、县丞一员,将各属禀呈书目及解局书籍并委员购到之书,查点收贮,随时开单禀臣。经臣查阅各书,或系《永乐大典》内曾经取用,或系述古堂、曝书亭书目所载,或可附入经史子集之列者,均经臣开单恭折奏进,先后委员解送四库馆交收在案。此外,重复琐小书籍,除委员用价购买者毋庸置议外,其有各属禀呈书目之日卽批令不必解送者,有于随禀解送卽发交来差赍回批令给还本人者,又有解交局内转解臣衙门者,亦经臣于选择奏进后,将拣存不解之书,闸单发交藩司闵鹗元,督率局员查明,分别发还各属。如系绅士呈献之书,务卽给与本人领回,取具收领报查。各在案。

今奉圣谕,令将拣存不解之书,先行查验发还,并严禁官吏人等窃取抵换、借端勒索等弊。臣当卽移咨抚臣一体钦遵,查明覆奏,并檄行各藩司先将奉到上谕,敬谨刊刻誊黄,徧贴城乡市镇,晓谕士林,咸使周知。伏查江宁局内前项拣存不解之书,虽经臣随时发还,并开单由局韩发,现在并无留存,但各属领去曾否给还,其给还之书是否俱系本人领回,有无收字可凭,臣现在严行确查,俟覆到另行奏闻。倘有留局未给及本人赴领未得,吏胥等有从中干没遗失情事,一经察出,卽行参究,断不敢稍有怠忽,总期办理实在,以仰副圣主嘉惠藏书之至意。

所有臣从前给还各书并现在确在(查)缘由,理合先行恭折奏覆,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三十九年八月二十日奉朱批:览。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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