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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陕甘总督勒尔谨等奏遵旨给还各家遗书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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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陕甘总督勒尔谨等奏遵旨给还各家遗书折

乾隆三十九年十一月初十日陕甘总督臣勒尔谨、陕西巡抚臣毕沅跪奏,为钦奉上谕事。

窃臣等准办理四库全书处咨,本年六月二十六日奉上谕:外省采访遗书,各设公局办理,交到后有因重复琐小拣下不解者,尚留局中未行给还,并有本人赴领未得者,该督抚等或尚未办及此事,以致积存日多,而藏书家不知其书曾否呈进,将来发还后缺少数种,不知何处遗失,致经手之人及吏胥等从中干没,皆所不免,不可不及早清厘给还。着各督抚、盐政将各家呈出遗书,除已解京之书俟发回本省另行给还外,先行将各家拣存之书,令承办书局人员,逐一查验,按照所呈原单造册,先行发还。并饬该管官严行稽查,毋任胥役等从中取利。如或视为具文及办理不善,致官吏人等将书本窃取抵换,并借端勒掯需索情弊,或经科道参奏,或朕别有所闻,惟督抚等是问。督抚等奉到此旨,先行出示晓谕,俾咸知朕意。仍将如何还给及何日给完之处,具折覆奏。钦此。钦遵。移咨前来。

臣等伏查陕甘购获遗书,两次奏进共计一百二种。内有刻板诸书,俱系饬令地方官备办纸墨工本,各赴本家刷印;其家藏抄本,亦系本家呈送,各州县官为觅人抄写,抄竣之后,将原本卽行具领给还。臣等细加查访,并无散失干没等事。至此外尚有重复琐小及残缺不全之书,共六十六种,内甘省二种,陕省六十四种。各呈书之家,距省远近不一。随将拣存之书,逐一开列清单,发交各州县,令将奉到谕旨,一面出示晓谕,俾知圣明无微不烛,体贴备至;一面传到各藏书家,将所呈原书,面为给还,取具各领状同给领日期汇齐报查。并饬该州县官严行稽查,毋使差役人等从中取利。倘本官奉行不力,一任吏胥经手,将书本窃取抵换,并有借端勒掯需索诸弊,一经访闻,定将该地方官严参究治。等因去后。兹攘各该州县陆续报到,自奉文出示之后,即将前项拣存书籍,传到各本家,当堂发还,并无遗漏失没,业已全行给领完竣。

所有臣等遵旨给还各书缘由,理合恭折覆奏,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知道了。

(宫中朱批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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