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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六日上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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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机大臣密寄,同治十三年七月十六日奉上谕:沈葆桢等奏,续陈防务暨抚番开路情形,并查办倭人失银案各折片。日本兵船,仍在龟山等处相持,日久尚未退兵。现在罗大春、黎兆棠均已到台。沈葆桢已饬张其光等开通山路。潘霨亦前往凤山督练新军,催集民团,抚绥番社,并饬地方官豫筹客兵薪米。各省轮船,陆续驰回。唐定奎一军,不日亦可赶到。刻下台飓时作,琅■〈王乔〉难泊轮船,龟山倭营又当风冲,彼族正在进退维谷之际,着沈葆桢、文煜、李鹤年、王凯泰、潘霨酌度情形,审慎筹划,能使倭船迅离台境,则诸务皆易为力。柳原前光在都,经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与之剀切辩论,该使臣语意支吾,尚未就绪。沈葆桢等务宜乘此兵衅未开,速为布置,一面抚驭番众,一面厚集兵力,俾壮声威。所有商购船械等事,是否已有端绪?着即迅速筹办,毋失机宜。倭人刘穆斋失银一案,并着饬令夏献纶迅行办结,毋令彼族狡展,借故耽延。将此由六百里密谕沈葆桢、文煜、李鹤年、王凯泰,并传谕潘霨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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