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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 四川某贾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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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商某者,受主人托,代为营运。红白花蜡,贩负来申,计资八千金。讵料某自抵申后,被玉餐珠,花天酒地,俨然贵介弟,来作狎邪游也。昵某姬,有白头约,具千金脱其籍。将谋金屋,倾想吴门,遂偕乡人郑某,买棹姑苏,营宅虎阜,盖已尽其资矣。川中得耗,乃东间关而至,冀收桑榆。乃燕去鸿来,中途相左,茫茫前路,唯有涕泗滂沱而已。

某则摒挡既毕,复来申迎姬,将图偕老。至则有酒食征逐者流,以情告某。某乃匿迹姬家,料量衣饰,急拟赴苏潜避。日者,舣船江岸,某与姬肩舆二乘,鱼贯而出。某之车不下帘钩,防人识面也。当路出宝善街,适丹桂园演剧将散之际,车马拥挤,久不得前,而某之帘衣已坠,真面已呈。某方肆漫骂,而乃东正侧足其间,趾而望之,伊人宛在。于是挽以下车。某曰:“事已至此,请从我登舟榷算耳。”将抵吴门,某以阿芙蓉膏毕命。姬念前因后果,一旦成空,不觉泪下沾衣,于是夕亦仰药舟中,合欢地下云。乃东将其衣饰变卖,以为收敛之费,而八千金则飞去无迹矣。

方乃东之来也,时值炎暑,人皆纱罗,而彼犹大布为裳,则平日之俭朴可想。乃以己之节啬,而供人之挥霍,守钱奴其亦何以为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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