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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有道德篇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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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曰:古者,三皇得道之统,立於中央,神与化游,以抚四方,天下无所归其功;五帝则天法地,有言有令,而天下太平,君臣相让其功。道德废,王者出,而尚仁义;仁义废,伯者出,而尚智力;智力废,战国出,而尚谲诈;圣人知道不足以理,则用法;法不足以理,则用术;术不足以理,则用权;权不足以理,则用势;势用,则大兼小、强吞弱.?

周建一千八百诸侯,其并为六国,六国连兵结难,战争方起。六国之君,非疏道德而亲权势。权势用,不得不亲;道德废,不得不疏其理然也。唯圣人能反始复本,以正理国,以奇用兵,以无事理天下正者,名法也。奇者,权术也。以名法理国,则万物不能乱;以权术用兵,则天下不能敌;以无事理天下,则万物不能挠。不挠,则神清。神清者,智之原。智者,心之府。神清、智平,乃能形物之情。人主知万物之情,裁而用之,则君子小人,不失其位。夫德厚而位卑者,谓之过;德薄而位尊者,谓之失。宁过於君子,无失於小人。过於君子,则人阙其理;失於小人,则物罹其殃。故曰:「人不监於流水,而监於止水。」以其清且平也。人主之道清平,则任人不失其才,六官各守其职。四封之内,百姓之事,任之於相;四封之外,敌国之事,任之於将。语曰:「将、相明,国无兵。」舜以干戚而服有苗,鲁以頖宫而来淮夷。以道胜者,帝;以德胜者,王;以谋胜者,伯;以力胜者,强。强兵灭,伯兵绝,帝王之兵前无敌人;主之道,信其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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