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居乙记》·四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明方大镇撰。大镇有《荷薪义》,已著录。是编乃其家居读书时所作。自序谓遇有赏心,辄乙其处,命儿子录之,故名乙记。分四门:一曰潜见,分记学、记仕二子目;二曰筌宰,分记君、记臣二子目;三曰伐阅,分记操持、记作用二子目;四曰居息,分记家论、记性命二子目。所录虽皆前人格言善事,然条缀原文,无所阐发,其出处或注或否,体例亦不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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