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大藏经 周易禅解
周易禅解卷第六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着
下经之二
(干下兑上)
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约世道。则民说无疆。坐享丰乐。而所行必决。约佛法。则损己利他。化功归己。决当进断余惑。证极果也。夫世间。岂容有阳而无阴。有男而无女。有君子而无小人。然阴居阳上。女占男先。小人据于君子之上。则必将共决去之。必将至王庭以扬之。必将相约相信而声明其罪以号之。凡此皆有厉之道也。吾谓宜反身修德而告自邑。不宜以力争而即戎。但使以德往化。则无不利矣。佛法释者。体惑法界。即惑成智。名告自邑。敌对相除。名为即戎。
彖曰。夬。决也。刚决柔也健而说。决而和。扬于王庭。柔乘五刚也。孚号有厉。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
健而说。决而和。正明应以德化。不应以力争也。知危则光。尚力则穷利有攸往。则以德化小人。小人皆为君子。而刚长乃终也。
象曰。泽上于天。夬。君子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
禄宜施。德宜居。禄不施则恩枯。德不居则本丧。又以此施禄。则及下而可以化人。以此居德。则自满而为人所忌。
初九。壮于前趾。往不胜为咎。象曰。不胜而往。咎也。
重刚不中。不宜进。而壮于进步。徒自折耳。何能胜哉。
九二。惕号。莫夜有戎。勿恤。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刚而得中。知惧知警。居德既周。则有戎可无患矣。
九三。壮于頄。有凶。君子夬夬。独行遇雨。若濡有愠。无咎。象曰。君子夬夬。终无咎也。
过刚不中。怒且悻悻然现于其面。太刚必折。有凶道也。君子于此。何不自夬其夬。舍上下四阳。而独行其与上六应之正理。则以德相化。阴阳相和。庶遇雨而若濡。虽彼群阳不知我心。不谅我迹。或有愠者。然化小人之道必应如此。终无咎也。言夬夬者。群阳以决去小人为夬。今吾以决不同彼群阳为夬夬也。
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象曰。其行次且。位不当也。闻言不信。聪不明也。
九四以下爻为臀下爻纯刚无柔。如有骨无肤。臀既无肤。行必次且不前。若让彼羊在前。而随其后。则羊仍属我所牵。便可悔亡。但以刚不中正。闻此善言。决不相信也。羊。指上六。为兑之主。四宜牵之。不宜决之。亦不宜与之争前后也。
九五。苋陆夬夬。中行无咎。象曰。中行无咎。中未光也。
上六柔脆如苋。而在五刚之上。如苋在陆。人人得践踏之。嗟嗟。彼独非坤德乎。彼独非太极全体所成。还具太极全体者乎。是宜夬彼群阳所夬而护养之。乃为中行之道。可无咎耳。然在夬时。终不免以君子小人二其心。未肯忘于大同。故曰中未光也。圣人于复。则谆谆以保护微阳。于夬则谆谆以保护残阴。阴阳岂可偏废哉。
上六。无号。终有凶。象曰。无号之凶。终不可长也。
下之五爻。圣人所以劝诫群阳者至矣。以六居上。虽得其正。而阴柔才弱。不能惕号以自周备。故终不可长不若反乎下以为姤耳。
(巽下干上)
姤女壮。勿用取女。
约世道。则决之于意中者。必将遇之于意外。约佛法。则决断余惑而上同诸佛者。必巧用性恶而下遇众生。又约究竟。则夬是无间道。姤是解脱道。约初心。则夬是干慧。姤是理水也。以无号之一阴忽反于下而得其所安。势必渐壮。故九二宜包而有之。不宜使宾取之。佛法释者。在佛为性恶法门。在众生不了。则为修恶。九二行菩萨道。自可示同修恶。不令余人作恶。又解脱道。一得永得。名女壮。无所取着。名勿用取女。理水亦尔。
彖曰。姤。遇也。柔遇刚也。勿用取女。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刚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时义大矣哉。
不曰刚遇柔而曰柔遇刚者。柔为政也。佛法释者。刚是性德。柔是修德以修显性名柔遇刚。刚是妙观。柔是妙止。从止起观。名柔遇刚。刚是智慧。柔是禅定。因定发慧。名柔遇刚。修本无加于性。止亦不可偏胜。定亦不可偏多。故曰不可与长也。天地相遇。天得地之初爻而为巽。挠万物者莫疾乎风。齐乎巽。而万物洁齐。故曰品物咸章也。九二之刚。下遇初六。上遇九五之中正。在世法中。则为大臣得君以抚民。在佛法中。则为智慧称性以成福。故曰天下大行也。
象曰。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
剥乎上者反乎下。名之曰复。性德也。观慧也。不可即致用也。故如雷在地中而后不省方。夬乎上者反乎下。名之曰姤。修德也。止定也。即可以取效也。故如天下有风而后施诰命。复以见天地之心。姤以见时义之大。复即干知大始。姤即坤作成物。复即金声。姤即玉振。复即智巧。姤即圣力。而腐儒以抑阴戒小人释之。不亦陋乎。
初六。系于金柅。贞吉。有攸往见凶。羸豕孚蹢躅。象曰。系于金柅。柔道牵也。
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此世法之必应互相系属者也。无性不能起修。无修不能显性。非智不禅。非禅不智。此佛法之必应互相系属者也。一阴始生于下。得九二金柅以系之。此贞吉之道也。不系则有攸往。往则见凶。如羸豕必能蹢躅。由不早为调御故耳。柔道宜与刚德相牵。则互相与有成矣。
九二。包有鱼。无咎。不利宾。象曰。包有鱼。义不及宾也。
修显性。则性有修。定发慧。则慧有定。性修交成。定慧平等。无咎之道也。但可内自证知。岂可举似他人。世法亦尔。吾民吾子。岂可令他人分治哉。
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牵也。
二近于初。故包有鱼。三远于初。故臀无肤。无肤则行必次且矣。然虽厉而无大咎者。以与初六同居巽体。但行未与柔道相牵合耳。
九四。包无鱼。起凶。象曰。无鱼之凶。远民也。
刚不中正。执性而废修。恃慧而弃定。犹世宰辅。居上而远民也。方其高谈理性。正逞狂慧。不知其为凶。临命终时。地狱相现。则悔无所及。犹包中无鱼。起水而后知之。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陨自天。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陨自天。志不舍命也。
枸杞枝软而长。以此包瓜。则其蔓交系而不可解。此九二与初六相遇之象也。九五为姤之主。乃高居于上。远不相及。但以刚健中正。则性德久熏成种。将欲发焕。故名含章。由其志不舍命。不肯自暴自弃。故初六虽不相遇。必有自天陨坠以遇我者矣。发得本有。名为自天。无心契合。名为有陨。又九二如大臣。能有初六之民。与民固结。九五如圣君。能用九二之贤臣。故名含章。既有九二。则并九二所遇初六之民而有之矣。民与之。即天与之。故云有陨自天。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象曰。姤其角。上穷吝也。
居姤之终。不与柔遇。名姤其角。此如二乘偏真空慧。但免无鱼之凶。不无焦芽败种之吝也。
(坤下兑上)
萃。亨。王假有庙。利见大人。亨。利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相遇则相聚。世出世之常也。聚安有不亨者哉。幽明之情萃。故有庙可假。上下之情萃。故大人可见。用大牲以假有庙。利攸往以见大人。皆顺乎时义之所当然。所谓贞也。
彖曰。萃。聚也。顺以说。刚中而应。故聚也。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利见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顺天命也。观其所聚。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同一致孝享耳。有时云二簋可用。有时云樽酒簋贰。今则云用大牲吉。同一见大人耳。有时云不利涉川。有时云往蹇来硕。今则云利有攸往。夫岂有私意于其间哉。宜俭则俭。宜丰则丰。可往则往。可来则来。皆所以顺天命而观物情耳。
象曰。泽上于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杨慈湖曰。泽所以能潴水而高上于地者。以有坊也。民所以得安居而聚者。不可无武备也。除治戎器。戒备不虞。皆大易之道也。蕅益子曰。约佛法。则毗尼内禁。约观心。则密咒治习。
初六。有孚不终。乃乱乃萃。若号。一握为笑。勿恤。往无咎。象曰。乃乱乃萃。其志乱也。
当萃之时。未有不志于萃者也。二阳为受萃之主。而四阴萃之。初与四为正应。本可信也。不中不正。故不能终其信。而乃乱乃萃焉。乃乱故若号。乃萃故一握为笑。言其号笑夹杂而为一握也。然既是正应。何所疑恤。不若往从为无咎耳。志乱故号笑夹杂。明相应之理未尝乱也。
六二。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柔顺中正。上应九五阳刚中正之君。本无可疑者也。乃初六与六三皆往萃于九四。我居二者之间。设不自引而出。何以取信于九五乎。苟引出而得其信。则不必用大牲。而用禴亦利矣。舍二阴而独从所应。故如用禴。其物甚薄。但由二有中德。故不变所守以随两阴耳。
六三。萃如嗟如。无攸利。往无咎。小吝。象曰。往无咎。上巽也。
上无应与。志欲萃而无从。故嗟如而无所利。然当萃之时。往从九四。亦可无咎。但非正应故得小吝。而九四则巽以受之矣。
九四。大吉无咎。象曰。大吉无咎。位不当也。
当萃之时。初六应之。六三归之。不几以臣拟君乎。故必大吉乃得无咎。如伊尹周公之终尽臣道可也。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阳刚中正。以天位而受萃者也。然惟二实应之。上实附之。而初与三已萃于九四矣。仅可无咎。若能忘吾位以任九四。听彼二阴之匪孚我。而元萃于四者永贞弗改。则九四既为吾臣。二阴何一非吾民也。故得悔亡。设但恃其位以为萃。则志未光矣。
上六。赍咨涕洟。无咎。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以阴居阴。而在上位。心不自安。故赍咨涕洟。以附悦于九五。得无咎也。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见大人勿恤。南征吉。
气聚而上升。如木之升于地。元亨可知也。巽顺非果于有为者。故劝以用见大人勿恤。万物齐乎巽。而相见乎离。故南征则吉。欲其向明以行志也。
彖曰。柔以时升。巽而顺。刚中而应。是以大亨。用见大人勿恤。有庆也。南征吉。志行也。
巽木本柔。故必以时而升。木之升固必藉土。土亦以生木为功。今九二刚中而应六五。盖不惟木之志。亦是土之志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顺德。积小以高大。
道体本无大小。而君子之积德也。顺而致之。必由小以高大。譬如合抱之木始于微芒。但不可戕伐。亦不可助长耳。
初六。允升大吉。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为巽之主。上与二阳合志。故信能升而大吉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无咎。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升九二之求孚于六五。以各不得其正。非如萃六二之孚于九五也。但萃之六二。以两邻同质。而不同志。故中虽未变。而须引吉。今升之九二。以两邻异质。而志相合。故不惟无咎。而且有喜。
九三。升虚邑。象曰。升虚邑。无所疑也。
以坚刚之木。上升于柔顺之土。何疑阻哉。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无咎。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顺事也。
巽之升也为木。坤之升也为山。而人之升也为亨于天地山川鬼神。其事不同。其所以为顺一也。方木之升于地。人但以为木克土耳。不知木升即是地升。以离地四微。别无木四微故。如太王之去豳而邑于岐。人但以为王弃豳耳。不知邑岐即是邑豳。以非舍豳人而别抚岐人故。
六五。贞吉升阶。象曰。贞吉升阶。大得志也。
朝有君子。则圣王之志得。犹地有乔木。则成园苑。故地未有不以升木为志者也。九二刚中。而五应之。此明与以可升之道。犹圣王之设阶以升君子。但恐其以阴居阳。不能鉴九二之孚。故特以贞诫之。欲其贞于九二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贞。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升至于冥。可以息矣。而有不息之贞。则宜冥而益升。此所谓天爵也。修其天爵。则匹夫不为贫贱。而不富可消矣。
(坎下兑上)
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
升而不已必困。此盈虚消息之常也。困心衡虑。实所以致亨。然不以正道持之。不以大人处之。何能吉无咎哉。设无躬行实德。而但有空言。决不足以取信矣。
彖曰。困。刚掩也。险以说。困而不失其所亨。其惟君子乎。贞大人吉。以刚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穷也。
坎刚在下。而为兑柔所掩。刚既被掩。水漏泽枯。困之象也。处险而说。素患难行乎患难。遁世无闷。不改其乐。非君子其孰能之。九二九五。皆以刚而得中。此大人之贞。吉之道也。苟不守此贞。而徒尚口。适足以取穷而已矣。
象曰。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水在泽下。泽中无水。枯槁穷困。此已定之命也。君子致之而已。岂容作意而不顺受。刚中故处险能说。此在我之志也。君子则必遂之。岂因颠沛而或稍违。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六爻皆处困者也。惟刚中大人能不失其所亨。初六居下。臀之象也。上应九四之株木。正当困时。不能相庇。而阴居险初。则如入于幽谷。三岁不能相见矣。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亨祀。征凶。无咎。象曰。困于酒食。中有庆也。
当困之时。能以刚中自养。故名困于酒食。九五阳刚中正之君。必将以朱绂锡我。使我同济时困。我但当默然以诚应之。如亨祀然。若遽往则必有凶。而志在救时。仍无咎也。中有庆即是贞大人吉。此如伊尹就汤。绂。蔽膝也。
六三。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象曰。据于蒺藜。乘刚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不祥也。
阴柔不中不正。居于二阳之间。四如石。二如蒺藜。上六不与相应。故入其宫而不见其妻。由无祯祥之德。所以自取其凶。
九四。来徐徐。困于金车。吝。有终。象曰。来徐徐。志在下也。虽不当位。有与也。
夫处困而亨。非刚中者不能也。九四正在困时。犹不能忘情于初六。而来徐徐。既志在初六。岂惟不与九二合德。反困于九二之金车而吝矣。然九二刚中。必能与我同济时困。不因我不当位而遂弃我。故可有终。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说。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九五阳刚中正。居于尊位。视天下如一身者也。上六困于葛藟。如劓我之鼻。初六困于株木。如刖我之足。我方赖九二同行济困。犹如赤绂。而彼方困于酒食。则是我困于赤绂也。然九二中直。必徐应我而有悦。我当竭诚以感之。如祭祀然。庶可以受福矣。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动悔有悔。征吉。象曰。困于葛藟。未当也。动悔有悔。吉行也。
处困之极。可以动而行矣。阴柔才弱。疑虑未当。犹牵缠而不自安。惧其动而有悔。而每自退悔也。故圣人直以征吉决之。
(巽下坎上)
井。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往来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
夫井者。居其所而迁者也。知井之居所而迁。则知困之穷而通矣。故次困而明井。邑可改。井不可改。可改则有丧有得。既不可改。何丧何得。食水者往。未食者来。人有往来。井何往来。下瓶将及于水曰汔至。得水收绳未尽曰未繘井。繘井则有功。未繘羸其瓶则凶。此皆人之得丧。非井之得丧也。知井无得丧。则知性德六而常即。知人有得丧。则知修德即而常六。故曰井德之地也。又曰井以辩义。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养而不穷也。改邑不改井。乃以刚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水轮含地。故凿地者无不得水。喻如来藏性具一切阴界入等。故观阴界入者无不得悟藏性。但贵以妙止观力深入而显发之。藏性一显。自养养他更无穷尽也。困之贞大人吉。曰以刚中。今改邑不改井。亦曰乃以刚中。困似专指修德。其实发明全修在性。今似专指性德。其实要人全性起修。故随明未有功而羸瓶则凶。其重修德甚矣。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劳民劝相。
夫担水惠人。则所及者寡。凿井任汲。则所润者多。担水者有作善。凿井者无作善也。君子之慰劳于民也则劝其交相为养焉。故养而不穷矣。
初六。井泥不食。旧井无禽。象曰。井泥不食。下也。旧井无禽。时舍也。
井之六爻。三阴为井。三阳为泉。初居最下。故象如泥。不惟人不食之。禽亦不顾之矣。理即佛也。
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象曰。井谷射鲋。无与也。
在下之中。故为井谷。有泉可以射鲋。而上无应与。如瓮既敝漏。不能相汲也。鱼之至小者名鲋。盖指初六。此是名字即佛。薄有闻熏。未成法器。
九三。井渫不食。为我心恻。可用汲。王明。并受其福。象曰。井渫不食。行恻也。求王明。受福也。
以阳居阳。其泉洁矣。犹居下卦。不为人食。是可恻也。上六应之。故可用汲。盖王既明而用贤。则贤者之福非止独受而已。此是观行即佛。圆伏五住故井渫。未证理水故不食。宜求诸佛加被。则可自利利他也。
六四。井甃无咎。象曰。井甃无咎。修井也。
甃者。以砖石包砌其傍。所以御污而洁泉者也。故曰修井。此是相似即佛。从思慧入修慧。御二边之污。而洁中道之泉。
九五。井冽寒泉食。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阳刚中正。泉之至洁而泠然者也。功及于物。故得食之。此是分证即佛。中道理水。自利利他。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以阴居上。如井之收。收。即井栏。常露之而勿幕。众皆汲之。而所养无穷矣。此是究竟即佛。功德满足。尽未来际恒润众生。
(离下兑上)
革。已日乃孚。元亨利贞。悔亡。
夫邑改而井不改者。言其处也。井旧。则无禽而泥。可弗革乎。学者以变化气质为先。犹火之煆金也。方其煆也。金必苦之。既煆成器。而后信火之功也。此革之道。即乾坤之道。大亨以正者也。未信故有悔。已孚则悔亡矣。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已日乃孚。革而信之。文明以说。大亨以正。革而当。其悔乃亡。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大矣哉。
革而信之。明未革则人不信也。革而当。乃使人信。其悔乃亡。明不当则悔不亡也。须如天地之革时。汤武之革命。方可取信于人耳。革何容易。
象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
时无实法。依于色心分位假立。心无形像。依色表见。色有共相及不共相。共相之在上者为日月星宿。因日月星宿周行于天。据其所历之度。以明春夏秋冬之时。春则万物皆春。乃至冬则万物皆冬。故知时惟心现。无在而无所不在。犹如火性无我。亦无在而无所不在。虽泽中亦自有之。彼大海中火光常起。即其验也。
初九。巩用黄牛之革。象曰。革用黄牛。不可以有为也。
离为能革。兑为所革。而初九居下。上无应与。此不可以有为者也。但用黄牛之革以自巩固可耳。
六二。己日乃革之。征吉无咎。象曰。己日革之。行有嘉也。
阴柔中正。为离之主。得革物之全能者也。革必己日乃孚。而上应九五。是其嘉配。故征吉而无咎。
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过刚不中。而应上六。上六阴柔得正。乃君子而如文豹者也。何容更以刚燥革之。征则必凶。虽得其贞。亦仍危厉。但可自革以相顺从。其言至于三就。庶亦可以取信也。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兑金之质。本待煆以成器。而九四无应于下。则无肯成我者。悔可知也。但刚而不过。又附近于离体之上。其志可信。故悔亡而有孚。可以改其所秉之定命。而日进于自利利他之域矣。
九五。大人虎变。未占有孚。象曰。大人虎变。其文炳也。
以阳刚中正之大人。又得六二阴柔中正之应以辅助之。故如虎之神变。炳乎有文。不待占而足以取信于天下也。
上六。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征凶。居贞吉。象曰。君子豹变。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顺以从君也。
豹亦生而有文者也。但待时而变现耳。九三刚燥小人。既见其变。亦革言三就以相顺从。然仅革面。未始革心。君子正不必深求也。若欲令心革而往征之。未免得凶。惟居贞以默化之则吉。
(巽下离上)
鼎。元吉亨。
革物者莫若鼎。此陶贤铸圣烹佛炼祖之器也。安得不元吉而亨哉。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
初阴为足。二三四阳为腹。五阴为耳。上阳为铉。非鼎象乎。以木巽火而亨饪。非鼎用乎。勿谓鼎之道小。圣人亨以享上帝。亦此鼎耳。即大亨以养天下圣贤。亦此鼎耳。何必离事别求理哉。且以卦德言之。内则巽顺。外则离而耳目聪明。六五以柔为离之主。进而上行。得中位而应九二之刚。此岂非圣贤佛祖自陶自铸自烹自炼之道。其元亨也宜矣。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鼎者。国之重宝。君位之所寄也。得其道以正其位。则命可凝。德不称位。则命去而鼎随去矣。约象明之。德如木。命如火。有木则有火。木尽则火亡。有德以正其位则命凝。德亡则命亡。故曰惟命不于常也。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象曰。鼎颠趾。未悖也。利出否。以从贵也。
初为鼎趾。应四故颠。然及其未烹物而颠之。旧积否恶从此可出矣。颠趾如得妾。出否如得子。母以子贵。因其子而知得妾之未悖。因出否而知颠趾之有功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象曰。鼎有实。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终无尤也。
二当鼎腹之下分。阳刚故为有实。上应黄耳金铉之六五。能护守之。初虽颠趾而有疾。终不害及我也。然在二。则宜慎所之矣。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
三当鼎腹之中分。其实腴美。有雉膏可食矣。上无应与。如鼎方革耳而不可行者焉。赖六五柔中之黄耳。贯上九刚而不过之玉铉。方将举二以及三。如阴阳之和而得雨。则可以亏悔而终吉矣。怀道而不思致用。故失其义。犹所云不仕无义。激之使及时行道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四当鼎腹之上分。其实既满。而下应初六。则不胜其重。足云折矣。形貌能无赧汗乎。始也不自知其德薄。知小力小。妄据尊位。而谋大任重。今一旦不胜其任。此其所自信者为如何也。
六五。鼎黄耳金铉。利贞。象曰。鼎黄耳。中以为实也。
五为鼎耳。而有中德。故其色黄。以虚受实。故为金铉。铉即指上九也。以铉贯耳。以耳举鼎。尽天下圣贤而养之。岂非圣人大亨之正道乎。然六五自本无实。特下应九二之刚中以之为实。即以此而养天下。所谓为天下得人者耳。
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象曰。玉铉在上。刚柔接也。
上为鼎铉。自六五观之。则如金之刚。自其刚而不过之德言之。则如玉之润矣。金遇猛火则镕。玉非火所能坏。以此举鼎。故大吉无不利也。
(震下震上)
震。亨。震来虩虩。笑言哑哑。震惊百里。不丧匕鬯。
主重器者莫若长子。长子未有不奋动以出者也。故震则必亨。然其亨也。必有道以致之。方其初动而来。虩虩乎。如蝇虎之周环顾虑。仍不失其和。而笑言哑哑。夫惟存于己者既严且和。以此守重器而为祭主。纵遇震惊百里之大变。能不丧其匕鬯矣。佛法释者。一念初动。即以四性四运而推简之。名为虩虩。知其无性无生。名为笑言哑哑。烦恼业境种种魔事横发。名为震惊百里。不失定慧方便。名为不丧匕鬯也。
彖曰。震。亨。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震惊百里。惊远而惧迩也。出可以守宗庙社稷。以为祭主也。
恐惧乃能致福。福不可以幸邀。所谓生于忧患也。哑哑亦非放逸。仍不失其法则也。惟其养之有素如此。故虽当惊远惧迩之变。人皆退避。而偏能出此凝定之神以当之。可以守宗庙社稷而为祭主也。为祭主。即是不丧匕鬯注脚。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惧修省。
君子不忧不惧。岂俟雷洊震而后恐惧修省哉。恐惧修省。正指平日不睹不闻慎独功夫。平日功夫能使善长恶消。犹如洊雷能使阳舒阴散也。惟其恐惧修省惯于平日。故虽遇洊雷。亦复不忧不惧矣。问曰。孔子迅雷风烈必变。复云何通。答曰。此是与天地合德。变则同变。亦非忧惧。
初九。震来虩虩。后笑言哑哑。吉。象曰。震来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哑哑。后有则也。
六爻皆明恐惧修省之道。而德有优劣。位有当否。故吉凶分焉。初九刚正。为震之主。主器莫若长子。吉可知矣。
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象曰。震来厉。乘刚也。
六二乘初九之刚。盖严惮切磋之畏友也。藉此深自惕厉。以振刷我阴柔懦弱之习。举吾平日所谓中正纯善多种宝贝尽丧不顾。直跻于乾健高明之九陵。勿更留意求逐。然至于七日。复其故位。则中正纯善之德仍在矣。
六三。震苏苏。震行无眚。象曰。震苏苏。位不当也。
三远于初。初之所以警发我者。苏苏而不切矣。三当自以震行。勿因远于畏友。而缓其恐惧修省之功。则无眚也。
九四。震遂泥。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九四亦震主也。以阳居阴。复陷四阴之间。虽似洊至。遂失其威而入泥。岂能如虩虩哑哑之有光哉。
六五。震往来厉。亿无丧有事。象曰。震往来厉。危行也。其事在中。大无丧也。
震六二者惟初九。故但云来厉。震六五者。则初九与九四也。初震既往。四震复来。五得藉此以自惕厉。令所行日进于高明。故曰危行。犹所云邦有道危言危行也。以六居五。不过于柔。又得中道。故其德甚多。而毫无所丧。但有恐惧修省之事耳。
上六。震索索。视矍矍。征凶。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也。虽凶无咎。畏邻戒也。
初九之刚。固不足以及我。九四震亦遂泥。声已索索无余威矣。而阴柔弱极。方且视矍矍而惶惑无措。以此征往。则中心无主。神已先乱。凶可知也。然震既不及其身。止及其邻。即因震邻而恐惧修省。亦可无咎。但祸未至而先防。乃明哲保身之道。倘与婚媾商之。必反以为迂而有言矣。君子可弗自勉乎。
(艮下艮上)
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
夫动与止。虽是相对待法。亦是相连属法。又是无实性法。究竟是无二体法也。不动曰止。不止曰动。此约相对待言也。因动有止。因止有动。此约相连属言也。止其动则为静。止其静则为动。动其止则为动。动其动则为止。此约无实性言也。止即是动。故即寂恒感。动即是止。故即感恒寂。此约无二体言也。知动止无二体者。始可与言止矣。夫人之一身。五官备于面。而五脏司之。五脏居于腹。而一背系之。然玄黄朱紫陈于前。则纷然情起。若陈于背。则浑然罔知。故世人皆以背为止也。然背之止也。纵令五官竞骛于情欲。而仍自寂然。逮情之动也。纵复一背原无所分别。而毕竟随往。故以面从背。则背止而面亦随止。以背从面。则面行而背亦随行。究竟面之与背。元非二体。不可两判。今此卦上下皆艮。止而又止。是艮其背者也。艮背何以能无咎哉。是必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斯无咎耳。身本非实。特以情欲锢之。妄见有身。今向静时观察。其中坚者属地。润者属水。暖者属火。动者属风。眼耳鼻舌异其用。四支头足异其名。三百六十骨节。八万四千毫窍。毕竟以何为身。身既了不可得。即使历涉万变。又岂有人相可得哉。故行其庭而亦不见其人。此则止不碍行。即行恒止。故无咎也。
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
止其行而为静。止其止而为动。动静以时。无非妙止。故其道光明也。止非面墙之止。所非处所之所。特以法法本不相知。法法本不相到。犹此卦之上下敌应而不相与。是以觅身了不可得。虽行其庭。而亦了无人相可见。合于光明之道而无过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两山并峙。各安其位者也。是故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位位无非法界故也。君子于此非不思也。知离此现前之位。别无一法可得。故思不出其位。不出位而恒思。则非枯槁寂灭。思而不出其位。则非驰逐纷纭。恒思则能尽其位之用。故一切旋乾转坤事业。无不从此法界流。不出则能称其位之量。故一切位天育物功能。无不还归此法界。
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贞。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居艮之下。其位为趾。止之于初。不令汩于所欲往。斯固未失正而无咎矣。然必利于永贞。时止则止。时行则行。乃获敦艮之吉耳。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随。其心不快。象曰。不拯其随。未退听也。
趾也。腓也。股也。皆随心而为行止者也。然趾无力。不能自专。又正行时趾元自止。今六二其位为腓。而以阴居阴。当艮之时。力能专止而不随心动。故曰不拯其随。此非动静不失其时之道。盖由未肯谦退。而听命于天君。故令其心不快。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厉薰心。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三位在限。而以刚居刚。为艮之主。则腰臗硬直。不可屈申者也。夫上下本自相联。犹如夤然。今分列而不相系属。其危厉不亦薰心矣乎。
六四。艮其身。无咎。象曰。艮其身。止诸躬也。
四位在于胸腹。彖云艮其背。而此直云艮其身。身止则背不待言矣。夫千愆万缪皆由身起。今阴柔得正。能止诸躬。何咎之有。杨龟山曰。爻言身象言躬者。伸为身。屈为躬。屈伸在我不在物。兼爻与象。是屈伸兼用矣。
六五。艮其辅。言有序。悔亡。象曰。艮其辅。以中正也。
五位在心。心之声由辅以宣。而以阴居阳。又复得中。能于言未出口前豫定其衡。故言无妄发。发必有序。而口过终可免矣。
上九。敦艮。吉。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终也。
为艮之主。居卦之终。可谓止于至善。无所不用其极者矣。性德本厚。而修德能称性复之。故曰以厚终也。震为长男。故举干之全体大用而虩于其初。艮为少男。故举干之全体大用而敦于其上。一始一终。知及仁守之功备。非动非静之体复矣。
(艮下巽上)
渐。女归吉。利贞。
夫敦艮既非面墙。则止而不失其行之时矣。行之以巽。故名曰渐。君子将致身以有为。必如女之归夫。始终以礼而非苟合。乃得吉耳。苟不利贞。则躁进固足取辱。虽渐进亦岂能正人哉。佛法释者。理则顿悟。乘悟并销。如震虩而艮敦。事非顿除。因次第尽。如女归而渐进。又次第禅门名之为女。即事禅而达实相名之为归。以圆解遍修事禅名之为贞。
彖曰。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止而巽。动不穷也。
进有顿渐。今明以渐而进。故如女归则吉也。得位则往有功。倘进不得位。则不可往明矣。以正则可正邦。倘进不以正。则不能正邦明矣。然此卦何以为进得位。则由九五刚得中耳。何以为往有功。则由止而巽故动不穷耳。止者动之源。设无止体。则一动即穷。如沟浍因雨暂盈。可立待其涸也。
象曰。山上有木。渐。君子以居贤德善俗。
木在山上。以渐而长。观者不觉。君子居德亦复如是。山有乔木。则山益高。俗有居贤德之君子。则俗益善。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象曰。小子之厉。义无咎也。
洪觉山曰。渐何以象鸿也。鸿。水鸟。木落南翔。冰泮北徂。出则有时。居则有序。苏眉山曰。鸿。阳鸟而水居。在水则以得陆为安。在陆则以得水为乐者也。初六阴爻。如鸿在水。上无应与。故为渐于水涯。于人则为小子。正宜干干惕厉。且宜有言以求人之切磋琢磨。如鸿在干。而哀鸣觅伴。乃无咎也。无应本宜有咎。以当渐初。而能自厉。则其义可无咎矣。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象曰。饮食衎衎。不素饱也。
二亦在水。而应九五。则如渐于磐石。饮啄皆和乐矣。养道以待时。岂无事而食哉。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寇。顺相保也。
九三阳爻。如鸿在陆。上无应与。则无水矣。鸿不乱配。而六四亦无应与。与三相邻。设三征而从四。则为离鸿群而可丑。设四俯而就三。则为失其道而虽孕亦不敢育。凶可知已。夫非配而私相为配。以理言之则寇也。三若守正而御之。则在我既无离群之丑。在四亦无失道之凶。乃可顺相保耳。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四亦在水。而乘九三之刚。不足安身。如渐于木。非鸿之所能栖。以鸿之趾连。不能握木故也。或得其横而且大有如桷者。庶几可以无咎。意指上附九五言之。盖以阴居阴则顺。为巽之主则巽。故可冀其无咎耳。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五本在陆。而居尊位。则如高陵矣。下应六二之妇。方饮食衎衎以自养。非九三之所能污。故三岁不孕终莫之胜而吉也。圣王得明世之臣。满其梦卜求贤本愿。不亦快乎。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上亦在陆者也。但九三为木落南翔之陆。入于人中。故凶。上九为冰泮北归之陆。超于天外。故吉。所谓鸿飞冥冥。弋者何慕。但可远望其羽。用为高人达士之仪则耳。又凡鸿飞之时。成配者以次在后。孤而无侣者独在于前。今上九超然物外。下无应与。如世间义夫。志不可乱。故吉也。以羽为仪。则其为用也大矣。故曰圣人百世之师。
(兑下震上)
归妹。征凶。无攸利。
夫渐而进者。未有不归其所者也。以少女而归长男。过以相与。亦既得其所归。然一归则当终身守之。若更他往则凶。又设以少女用事擅权。则无所利。佛法释者。修次第禅。盖摄世间事定而归佛法正慧者也。倘直用此事定而设化仪。则必堕于爱见之网而凶。若耽着此定。则纡偏权曲径而无所利也。
彖曰。归妹。天地之大义也。天地不交。而万物不兴。归妹。人之终始也。说以动。所归妹也。征凶。位不当也。无攸利。柔乘刚也。
如人有正配而不育。则必取少女以育子。此亦天地之大义。以例国君用名世为宰辅。不妨用小才小德为百官。观心用妙定合妙慧。不妨用次第诸禅助神通。设使天地不交。则万物不兴。故归妹者。乃人道之以终而成始者也。夫如是。则归妹何过。独恨其以说而动。则名为继嗣。实在情欲。如国君名为群寮。实在便嬖。观心名为助道。实在味禅。故所归者名为妹也。女舍夫而他适。臣舍君而他往。定舍慧而独行。则必得凶。以卦中阴爻之位皆不当故。女恃爱而司晨。臣恃宠而窃柄。定久习而耽着。则无攸利。以卦中六三之柔。乘九二初九之刚。六五上六之柔。乘九四之刚故。
象曰。泽上有雷。归妹。君子以永终知敝。
方雷之动。必感于泽。而雷则易息。泽恒如故。此岂可为夫妇恒久之道。亦岂君臣相遇之道。亦岂定慧均平之道乎。君子之于事也。未暇问其所始。先虑永其所终。苟以永终为虑。则知归妹之敝矣。昔有贤达。年高无子。誓不取妾。其妻以为防己之妒也。宛转劝曰。君勿忌我。以致无后。贤达曰。吾岂不知卿有贤德哉吾年老矣。设取幼妾。未必得子。吾没之后。彼当如何。是以誓弗为耳。其妻犹未深信。乃密访一少艾。厚价买之。置酒于房。诱其夫与之同饮。抽身出房。反锁其门。贤达毅然从窗越出。喻其妻曰。吾岂以衰颓之身污彼童女。令彼后半世进退失措也。幸速还彼父母。勿追其价。于是妻及亲友无不叹服。未几。妻忽受胎。连育三子。后皆显达。噫。此所谓永终知敝。以德动天者乎。圣人于彖传中。随顺恒情。则以天地大义许之。于大象中。劝修阴德。则以永终知敝醒之。知此义者。亦可治国。亦可观心矣。
初九。归妹以娣。跛能履。征吉。象曰。归妹以娣。以恒也。跛能履吉。相承也。
此卦以下兑为妹。以震为所归者也。兑三爻中。六三为妹。而初九九二从嫁者为娣。震三爻中。九四为所归主。而六五如帝乙之主婚。上六如宗庙之受祭。今初九以刚正之德。上从六三之妹。归于九四。而为其娣。六三如跛。待初能履。故得征吉。娣之为德。贵在能恒。相承于三。则三吉而初亦吉矣。
九二。眇能视。利幽人之贞。象曰。利幽人之贞。未变常也。
以刚中之德。亦从六三而为娣。六三如眇。待二能视。夫不自有其明。而使人获其视。非幽人之贞其孰能之。然亦止是娣德之常耳。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为兑之主。恐其说之易动也。故诫之曰。须待六五之命。勿令人轻我。而反重我之娣以归也。由位未当。故诫之。
九四。归妹愆期。迟归有时。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三既须五命而后归我。则我之归妹不愆期乎。然虽迟归。会须有时。如大舜不得父命。则待帝尧之命而行也。
六五。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几望。吉。象曰。帝乙归妹。不如其娣之袂良也。其位在中。以贵行也。
五为帝乙。六三为妹。亦称女君。初九九二为娣。以袂而论。则三不如初之与二。以女而论。则如月几望而圆满矣。夫以帝女之贵。而能行嫁于下。不骄不亢。岂非吉之道乎。
上六。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象曰。上六无实。承虚筐也。
震为兑所承之筐。兑为震所刲之羊。三承于六。筐则无实。六刲于三。羊则无血。故无攸利。盖生不积德。死后无灵。不能使子孙繁衍。至于不获已而归妹。此非女士之过。皆上六无实之过也。君子永终知敝。早见及于此矣。
周易禅解卷第六
弟子道合募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