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全书之内容分为四部分:
(一)初分,包括比丘二百五十条戒律条目,共二十卷。
(二)二分,包括比丘尼三百四十八条戒律条目及受戒、说戒、安居、自恣(上)等四犍度,共十五卷。
(三)三分,包括自恣(下)、皮革、衣、药、迦絺那衣、拘睒弥、瞻波、呵责、人、覆藏、遮、破僧、灭诤、比丘尼、法等十五犍度,共十四卷。
(四)四分,包括房舍犍度、杂犍度及五百集法、七百集法、调部毗尼、毗尼增一,共十一卷。
以上之分类系根据高丽藏而来,若据宋、元、明三本,则略有出入。
又上述四分之别,并非依义而判立段章之名,而系佛陀入灭后百年顷,法正尊者采用上座部律藏中之契同己见者,采集成文,随说所止,四度结集,分之为四夹,故称四分律。法正尊者又称法护,梵名 Dharmagupta,音译昙无德,为法藏部之祖。
现存重要注疏有唐法砺《四分律疏》10卷(一作20卷),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12卷(或3卷、6卷)、《四分律含注戒本疏》4卷,怀素《四分律开宗记》10卷(一作20卷),定宾《四分律戒本疏》2卷、《四分律疏饰宗义记》10卷(一作20卷)等。
宋明时亦有诸家注疏多种。另有敦煌本《四分戒本疏》(卷一至卷三)和《律戒本疏》(一卷、又一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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