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天下书楼 > 幼幼新书

叙小儿方可酌量药品分两第三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葛稚川《肘后方》载鹿鸣山续古序云:观夫古方药品分两,灸穴分寸不类者,盖古今人体大小或异,脏腑血脉亦有差焉,请以意酌量。药品分两,古序已明,取所服多少配之。或一分为两,或一铢为两,以盏当升可也。如中卷末紫丸方,代赭、赤石脂各一两,巴豆四十粒,杏仁五十枚。小儿服一麻子,百日者一小豆且多矣。

若两用二铢四 ,巴豆四粒,杏仁五枚,可疗十数小儿,此其类也。灸之分寸,取其人左、右中指中节可也。

其使有毒野狼虎性药,乃急救性命者也。或遇发毒,急掘地作小坑,以水令满、熟搅稍澄,饮水自解,名为地浆。

特加是说于品题之后尔。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