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当前位置:天下书楼 > 幼幼新书

叙十五岁以下皆可以小方脉治之第九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惠眼观证》云:凡生下一七至襁褓内及一岁皆谓之牙儿。二岁曰婴儿,三岁曰奶童,四岁曰奶腥,五岁曰孩儿,六岁曰小儿。自一岁至十五岁,皆以小方脉治。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