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五脏传送之理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鼻者,肺之外窍也。水苗种法,以苗塞鼻中,其气先传于肺;肺主皮毛,肺传于心;心主血脉,心传于脾;脾主肌肉,脾传于肝;肝主筋,肝传于肾。肾主骨,痘毒藏骨髓之内。感苗气而发,其毒自骨髓尽达于筋,肾脏之毒解矣;自筋尽达于肌肉,肝脏之毒解矣;自肌肉尽达于血脉,脾脏之毒解矣;自血脉尽达于皮毛,心脏之毒解矣;自皮毛尽达于颗粒,肺脏之毒解矣。五脏之毒层递而解,然后毒化浆成,收靥落痂。此种痘传送之次序也,不可不知。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