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部,乐类,钟律通考>
钦定四库全书
钟律通考卷五
明 倪复 撰
六十调图章第二十
朱子曰六十调即前旋宫图六十声也其二变二十四声非五声之正不可为调故止於六十也又曰十二管自本律之外为他律之四声者合其律为调此和声也 愚详合其律为调者如本宫黄钟则无射之商夷则之角仲吕之徵夹钟之羽皆取黄钟之变以应和之然後声韵谐协故合其律为调然本宫所取之七声即隔八相生损益之次序故宫下生徵徵上生商商下生羽羽上生角角下生变徵变徵上生变宫然後高下清浊自然相顺又合其律而成声则其调成矣此六十调之义也【蔡氏以周礼淮南子礼记郑氏注孔氏正义定每调有七音取其声以相应也每调统四调取其声以相和也】
宫 商 角 变徵 徵 羽 变宫
黄钟本律 宫【正】 太【正】 姑【正】 蕤【正】 林【正】 南【正】 应【正】
无射商 无【正】 黄【变半】 太【变半】 姑【变半】 仲【半】林【变半】 南【变半】
夷则角 夷【正】 无【正】 黄【变半】 太【变半】 夹【半】仲【半】 林【变半】
仲吕徵 仲【正】 林【变】 南【变】 应【变】 黄【变半】 太【变半】 姑【变半】
夹钟羽 夹【正】 仲【正】 林【变】 南【变】 无【正】 黄【变半】太【变半】
大吕本律 宫【正】 夹【正】 仲【正】 林【变】 夷【正】 无【正】 黄【变半】
应钟商 应【正】 大【半】 夹【半】 仲【半】 蕤【半】 夷【半】无【半】
南吕角 南【正】 应【正】 大【半】 夹【半】 姑【半】 蕤【半】夷【半】
蕤宾徵 蕤【正】 夷【正】 无【正】 黄【变半】 大【半】 夹【半】 仲【半】
姑洗羽 姑【正】 蕤【正】 夷【正】 无【正】 应【正】 大【半】夹【半】
太簇本律 宫【正】 姑【正】 蕤【正】 夷【正】 南【正】 应【正】 大【半】
黄钟商 黄【正】 太【正】 姑【正】 蕤【正】 林【正】 南【正】应【正】
无射角 无【正】 黄【变半】 太【变半】 姑【变半】 仲【半】林【变半】 南【变半】
林钟徵 林【正】 南【正】 应【正】 大【半】 太【半】 姑【半】蕤【半】
仲吕羽 仲【正】 林【变】 南【变】 应【变】 黄【变半】 太【变半】 姑【变半】
夹钟本律 宫【正】 仲【正】 林【变】 南【变】 无【正】 黄【变半】 太【变半】
大吕商 大【正】 夹【正】 仲【正】 林【变】 夷【正】 无【正】黄【变半】
应钟角 应【正】 大【半】 夹【半】 仲【半】 蕤【半】 夷【半】无【半】
夷则徵 夷【正】 无【正】 黄【变半】 太【变半】 夹【半】仲【半】 林【变半】
蕤宾羽 蕤【正】 夷【正】 无【正】 黄【变半】 大【半】 夹【半】 仲【半】
姑洗本律 宫【正】 蕤【正】 夷【正】 无【正】 应【正】 大【半】 夹【半】
太簇商 太【正】 姑【正】 蕤【正】 夷【正】 南【正】 应【正】大【半】
黄钟角 黄【正】 太【正】 姑【正】 蕤【正】 林【正】 南【正】应【正】
南吕徵 南【正】 应【正】 太【半】 夹【半】 姑【半】 蕤【半】夷【半】
林钟羽 林【正】 南【正】 应【正】 大【半】 太【半】 姑【半】蕤【半】
仲吕本律 宫【正】 林【变】 南【变】 应【变】 黄【变半】太【变半】 姑【变半】
夹钟羽 夹【正】 仲【正】 林【变】 南【变】 无【正】 黄【变半】太【变半】
大吕角 大【正】 夹【正】 仲【正】 林【变】 夷【正】 无【正】黄【变半】
无射徵 无【正】 黄【变半】 太【变半】 姑【变半】 仲【半】林【变半】 南【变半】
夷则羽 夷【正】 无【正】 黄【变半】 太【变半】 夹【半】仲【半】 林【变半】
蕤宾本律 宫【正】 夷【正】 无【正】 黄【变半】 大【半】夹【半】 仲【半】
姑洗商 姑【正】 蕤【正】 夷【正】 无【正】 应【正】 大【半】夹【半】
太簇角 太【正】 姑【正】 蕤【正】 夷【正】 南【正】 应【正】大【半】
应钟徵 应【正】 大【半】 夹【半】 仲【半】 蕤【半】 夷【半】无【半】
南吕羽 南【正】 应【正】 大【半】 夹【半】 姑【半】 蕤【半】夷【半】
林钟本律 宫【正】 南【正】 应【正】 大【半】 太【半】 姑【半】 蕤【半】
仲吕商 仲【正】 林【变】 南【变】 应【变】 黄【变半】 太【变半】 姑【变半】
夹钟角 夹【正】 仲【正】 林【变】 南【变】 无【正】 黄【变半】太【变半】
黄钟徵 黄【正】 太【正】 姑【正】 蕤【正】 林【正】 南【正】应【正】
无射羽 无【正】 黄【变半】 太【变半】 姑【变半】 仲【半】林【变半】 南【变半】
夷则本律 宫【正】 无【正】 黄【变半】 太【变半】 夹【半】仲【半】 林【变半】
蕤宾商 蕤【正】 夷【正】 无【正】 黄【变半】 大【半】 夹【半】 仲【半】
姑洗角 姑【正】 蕤【正】 夷【正】 无【正】 应【正】 太【半】夹【半】
大吕徵 大【正】 夹【正】 仲【正】 林【变】 夷正 无【正】黄【变半】
应钟羽 应【正】 大【半】 夹【半】 仲【半】 蕤【半】 夷【半】无【半】
南吕本律 宫【正】 应【正】 大【半】 夹【半】 姑【半】 蕤【半】 夷【半】
林钟商 林【正】 南【正】 应【正】 大【半】 太【半】 姑【半】蕤【半】
仲吕角 仲【正】 林【变】 南【变】 应【半】 黄【变半】 太【变半】 姑【变半】
太簇徵 太【正】 姑【正】 蕤【正】 夷【正】 南【正】 应【正】大【半】
黄钟羽 黄【正】 太【正】 姑【正】 蕤【正】 林【正】 南【正】应【正】
无射本律 宫【正】 黄【变半】 太【变半】 姑【变半】 仲【半】 林【变半】 南【变半】
夷则商 夷【正】 无【正】 黄【变半】 太【变半】 夹【半】仲【半】 林【变半】
蕤宾角 蕤【正】 夷【正】 无【正】 黄【变半】 太【半】 夹【半】 仲【半】
夹钟徵 夹【正】 仲【正】 林【变】 南【变】 无【正】 黄【变半】太【变半】
大吕羽 大【正】 夹【正】 仲【正】 林【变】 夷【正】 无【正】黄【变半】
应钟本律 宫【正】 大【半】 夹【半】 仲【半】 蕤【半】 夷【半】 无【半】
南吕商 南正 应【正】 大【半】 夹【半】 姑【半】 蕤【半】夷【半】
林钟角 林【正】 南【正】 应【正】 大【半】 太【半】 姑【半】蕤【半】
姑洗徵 姑【正】 蕤【正】 夷【正】 无【正】 应【正】 大【半】夹【半】
太簇羽 太【正】 姑【正】 蕤【正】 夷【正】 南【正】 应【正】大【半】
蔡氏曰按十二律旋相为宫各有七声合八十四声宫声十二商声十二角声十二徵声十二羽声十二凡六十声为六十调其变宫十二在羽声之後宫声之前变徵十二在角声之後徵声之前宫不成宫徵不成徵凡二十四声不可为调黄钟宫至夹钟羽并用黄钟起调黄钟毕曲大吕宫至姑洗羽并用大吕起调大吕毕曲太簇宫至仲吕羽并用太簇起调太簇毕曲夹钟宫至蕤宾羽并用夹钟起调夹钟毕曲姑洗宫至林钟羽并用姑洗起调姑洗毕曲仲吕宫至夷则羽并用仲吕起调仲吕毕曲蕤宾宫至南吕羽并用蕤宾起调蕤宾毕曲林钟宫至无射羽并用林钟起调林钟毕曲夷则宫至应钟羽并用夷则起调夷则毕曲南吕宫至黄钟羽并用南吕起调南吕毕曲无射宫至大吕羽并用无射起调无射毕曲应钟宫至太簇羽并用应钟起调应钟毕曲是为六十调六十调即十二律也十二律即一黄钟也黄钟生十二律十二律生五声二变五声各为纲纪以成六十调六十调皆黄钟损益之变也宫商角三十六调老阳也其徵羽二十四调老隂也调成而隂阳备矣或曰日辰之数由天五地六错综而生律吕之数由黄钟九寸损益而生二者不同至数之成则日有六甲辰有五子为六十日律吕有律吕五声为六十调若合符节何也曰即上文所谓调成而隂阳备矣夫理必有对待数之自然也以天五地六合隂与阳言之则六甲五子究於六十其三十六为阳二十四为隂以黄钟九寸纪阳不纪隂言之则六律五声究於六十亦三十六为阳二十四为隂盖一阳之中又自有隂阳也非知天地之化育者不能与於此【愚按唐乐起调取乐章第一字为某宫起调及毕曲之时遂用其宫终之也】
窃详起调毕曲首尾皆用本宫何也五调之中取本宫为主而以商角徵羽四调相应和之非於本宫之外更生别调以为他律之声故六十调即十二律也如第一行黄钟之宫则用本均管中合声为黄钟之正其下商声则取第二行无射调黄钟变半之商声以和之角声则取第三行夷则调黄钟变半之角声以和之徵声则取第四行仲吕调黄钟变半之徵声以和之羽声则取夹钟调黄钟变半之羽声以和之夫黄钟调虽有五声二变杂用他律以抑扬叹和之然不过扶沈伏发散越以成黄钟之一声耳唐张文收祖孝孙所定十二和意盖如此凡一声之中清浊高下如萦缕然故曰绎如也以成此古人起调毕曲之意也
朱子曰黄大太夹姑仲蕤林夷南无应为十二律长短之次宫商角徵羽为五声长短之次黄钟一均上生下生长短皆顺故得各用其全律之正声自林钟之宫而生太簇之徵则林钟六寸而太簇八寸徵反长於宫而声失其序矣虽当为林钟上生太簇而宫下生徵则得太簇半律四寸之管其声方顺又自太簇半律四寸之徵而生南吕五寸有奇之商则於律虽本为下生而於声反为上生矣自南吕五寸有奇之商而生姑洗七寸有奇之羽则於律虽本为上生而於声则又当用其半而为下生矣自姑洗半律三寸有奇之羽而生应钟四寸有奇之角则於律虽为下生而於声反为上生矣其余十律皆然孔疏盖知此法但言之不详耳半律杜佑通典谓之子声者是也此是古法但後人失之而唯存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四律有四清声即此半声是也
孔氏礼记疏曰黄钟为第一宫下生林钟为徵上生太簇为商下生南吕为羽上生姑洗为角林钟为第二宫上生太簇为徵下生南吕为商上生姑洗为羽下生应钟为角太簇为第三宫下生南吕为徵上生姑洗为商下生应钟为羽上生蕤宾为角南吕为第四宫上生姑洗为徵下生应钟为商上生蕤宾为羽上生大吕为角姑洗为第五宫下生应钟为徵上生蕤宾为商上生大吕为羽下生夷则为角应钟为第六宫上生蕤宾为徵上生大吕为商下生夷则为羽上生夹钟为角蕤宾为第七宫上生大吕为徵下生夷则为商上生夹钟为羽下生无射为角大吕为第八宫下生夷则为徵上生夹钟为商下生无射为羽上生仲吕为角夷则为第九宫上生夹钟为徵下生无射为商上生仲吕为羽上生黄钟为角夹钟为第十宫下生无射为徵上生仲吕为商上生黄钟为羽下生林钟为角无射为十一宫上生仲吕为徵上生黄钟为商下生林钟为羽上生太簇为角仲吕为十二宫上生黄钟为徵下生林钟为商上生太簇为羽下生南吕为角是十二宫各有五声凡六十声淮南子曰一律而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
之六六三十六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故律历之数天之道也【愚按孔氏疏上生下生不尽隂阳之义凡律生吕曰下生吕生律曰上生盖圆盖方覆六耦承奇之道盖如此】
蔡氏曰按声者所以起调毕曲为诸声之纲领礼运所谓还相为宫所以始於黄钟终於南吕也後世以变宫变徵参而八十四调其亦不考矣
周礼曰春官大司乐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簇为徵姑洗为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凡乐函钟为宫太簇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灵鼓灵鼗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示皆出可得而礼矣凡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簇为徵应钟为羽路鼓路鼗隂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磬之舞於宗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西山蔡氏曰按此祭祀之乐不用商声只有宫角徵羽四声无变宫变徵盖古人变宫变徵不为调也左氏传曰中声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弹矣夫五声之後更有变宫变徵而曰不容弹者以二变之不可为调也【愚按中声者正声也正声有五五声之後有变宫变徵故曰五降之後不容弹者非谓蕤宾以下不可为调也此左氏之意也】
朱子曰所谓五降以下不容弹者乃谓蕤宾以下不可为宫耳此说固未必然与今所谓一定不可易所谓随十二月为宫者似得中制又曰若初弦一定不复更可紧慢恐旡是理也
按朱子此说以不得二变不可为调之说故以未以下蕤宾不为宫者疑之其疑则是而终无得明若蕤宾以下不可为宫则礼记所谓旋相为宫之说非矣旋相为宫则蕤宾以後诸律皆用子声以成其调未有不可为宫也唯变宫变徵虽有子声不可用故不为调以其不可弹也
愚按圜钟贾逵郑玄皆作夹钟笔谈从之是也唯马融与隋书皆作应钟恐为未是函钟林钟也此十六调乃祭天神地祗人鬼之乐与上六十调纪纲不同朱子曰此是降神之乐如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子与丑合太簇为徵应钟为羽寅与亥合也自是四乐各举其一者而言之以大吕为角则南吕为宫太簇为徵则林钟为宫应钟为羽则太簇为宫以七声推之合如此注家之说非也
朱子曰祭天神地人鬼独用宫角徵羽此不可晓先儒谓商是杀声鬼神所畏故不用而只用四声迭相为宫未知其五音不备又何以为乐然恐是无商调不是无商音他奏起来时五音依旧皆在
愚按凡用乐七音不可不备本律之商盖不可缺也用七音而无商音以成之则高下相间乐必不和岂容缺此一声哉朱子之说是也但一均之中七音具在宫角徵羽皆有叹和而商音独无愚又恐未知其扶发之际更如何也此又不可晓耳沈存中又以商为中声而虚其中以兴降上下之神与祀鬼神尚柔之义不同故具见其说於後以俟知者焉沈氏又特言本律之商不言他均又不知何故
沈存中曰五声之序宫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商为中声兴降上下之神虚其中人声所以致一於鬼神也又曰圜钟为宫则林钟当为角今变而用黄钟此祀天之音云耳非谓易羽而为角也函钟为宫则太簇当为徵今变而用姑洗此求地之音云耳非谓易羽以为徵也黄钟为宫则南吕当为羽今变而用应钟此求人鬼之音云耳非谓易均外间声以为羽也【愚按沈氏兴降上下之神之说最是何以知兴降上下之为是也周礼曰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盖以此乐降神降神之後然後献牲体酌盎齐而礼之以此推之知为降神之乐旡疑无沈存中兴降上下之说虽为近之若以佩玉左宫羽右徵角推之则又不通矣唯祭尚柔之义为近】
九变之乐以沈氏观之秪是每调四声依朱子之说则为十二调而其所取之义郑氏详焉未知是否郑氏曰圜钟生於房心之气【夹钟卯也】房心为天帝之明堂故圜钟为天宫而以黄钟为角太簇为徵姑洗为羽是三者阳律之相继也【相继者天之道】亟钟生於坤未之气天社在舆鬼之外天社地神也故亟钟为地宫而以太簇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是三者律吕之相生也【相生者地之功】黄钟生於虚危之气虚危为宗庙故黄钟为人宫而以大吕为角太簇为徵应钟为羽是三者律吕之相合也【相合者人之情】十二均七声次序数图第二十一【愚按六十调虽有图而中间所取七声未有其数故按其实着为声数之序如左】
七声所取寸分厘毫法皆自上而下均者如黄钟之实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析为八十一分每分得二千一百八十七五声皆以是取之故曰均
此黄钟一均七声黄钟之实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析为八十一分计八十一个二千一百八十七为黄钟之宫三分损一得十一万八千九十八为林钟之实计五十四个二千一百八十七为黄钟之徵又三分益一得十五万七千四百六十四为太簇之实计七十二个二千一百八十七为黄钟之商又三分损一得十万四千九百七十六为南吕之实计四十八个二千一百八十七为黄钟之羽又三分益一得十三万九千一百四十七为姑洗之实计六十四个二千一百八十七为黄钟之角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八分得十二万四千四百一十六为蕤宾之实计五十六个二千一百八十七为黄钟之变徵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六分得九万三千三百一十二为应钟之实计四十二个二千一百八十七为黄钟之变宫而一均之声备矣
此大吕一均七声大吕之实十六万五千八百八十八析为八十一分计八十一个二千四百八为大吕之宫又三分损一得十一万零五百九十二为夷则之实计五十四个二千四十八为大吕之徵又三分益一得十四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为夹钟之实计七十二个二千四十八为大吕之商又三分损一得九万八千三百零四为无射之实计四十八个二千四百八为大吕之羽又三分益一得十三万零七十二为仲吕之实计六十四个二千四十八为大吕之变又九分角之一分而余八分得十一万六千五百单入为林钟变之实计五十六个二千四十八为大吕之变徵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六分得八万七千三百八十一为变黄钟之半实计四十二个二千四十八为大吕之变宫而一均七声俻矣
此太簇一均七声太簇之实十五万七千四百六十四析为八十一分计八十一个一千九百四十四为太簇之宫又三分损一得十万四千九百七十六为南吕之实计五十四个一千九百四十四为太簇之徵又三分益一得十三万九千九百六十八为姑洗之实计七十二个一千九百四十四为太簇之商又三分损一得九万三千三百一十二为应钟之实计四十八个一千九百四十四为太簇之羽又三分益一得十二万四千四百一十六为蕤宾之实计六十四个一千九百四十四为大簇之角又以角之一而九分之余八分得十一万零五百九十二为夷则之实计五十六个一千九百四十四为太簇之变徵又以角之九分而余六分得八万二千九百四十四为大吕半之实计四十二个一千九百四十四为太簇之变宫而一均七声备矣
此夹钟一均七声夹钟之实十四万七千四百五十六析为八十一分计八十一个一千八百二十为夹钟之宫又三分损一得九万八千三百零四为无射之实计五十四个一千八百二十为夹钟之徵又三分益一得十三万一千零七十二为仲吕之实计七十二个一千八百二十为夹钟之商又三分损一得八万七千二百八十一为黄钟变半之实计四十八个一千八百二十为夹钟之羽又三分益一得十一万六千五零八小分三百二十四为变林钟之实计六十四个一千八百二十为夹钟之角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八分得十万三千五百六十三小分四十五为南吕变之实计五十六个一千八百二十为夹钟之变徵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六得七万七千六百七十二小分二百一十六为太簇变半之实计四十二个一千八百二十为夹钟之变宫而一均七声备矣
此姑洗一均七声姑洗之实十三万九千九百六十二析为八十一分计八十一个一千七百二十八为姑洗之宫又三分损一得九万三千三百一十二为应钟之实计五十四个一千七百二十八为姑洗之徵又三分益一得十二万四千四百一十六为蕤宾之实计七十二个一千七百二十八为姑洗之商又三分损一得八万二千九百四十四为大吕半之实计四十八个一千七百二十八为姑洗之羽又三分益一得十一万零五百九十二为夷则之实计六十四个一千七百二十八为姑洗之角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八得九万八千三百零四得无射之实计五十六个一千七百二十八为姑洗之变徵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六得七万三千七百二十八为夹钟半之实计四十二个一千七百二十八为姑洗之变宫而一均七声备矣
此仲吕一均七声仲吕之实十三万一千零七十二析为八十一分计八十一个一千六百一十八为仲吕之宫三分损一得八万七千三百八十一小分二百四十三为黄钟变半之实计五十四个一千六百一十八为仲吕之徵又三分益一得十一万六千五百零八为林钟变半之实计七十二个一千六百一十八为仲吕之商又三分损一得七万七千六百七十二小分二百一十六为大吕变半之实计四十八个一千六百一十八为仲吕之羽又三分益一得十万三千五百六十三为南吕变之实计六十四个一千六百一十八为仲吕之角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八分得九万二千零五十二小分四十为应钟半之实计五十六个一千六百一十八为仲吕之变徵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六分得六万九千零四十二小分三十为姑洗变半之实计四十二个一千六百一十八为仲吕之变宫而一均七声备矣
此蕤宾一均七声蕤宾之实十二万四千四百一十六析为八十一分计八十一个一千五百三十六为蕤宾之宫又三分损一得八万二千九百四十四为大吕半之实计五十四个一千五百三十六为蕤宾之徵又三分益一得十一万零五百九十二为夷则之实计七十二个一千五百三十六为蕤宾之商又三分损一得七万三千九百二十八为夹钟半之实计四十八个一千五百三十六为蕤宾之羽又三分益一得八万八千三百零四为无射之实计六十四个一千五百三十六为蕤宾之角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八分得八万七千三百八十一小分二百四十三为黄钟变半之实计五十六个一千五百三十六为蕤宾之变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六分得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为仲吕半之实计四十二个一千五百三十六为蕤宾之变宫而一均七声备矣
此林钟一均七声林钟之实十一万八千零九十八析为八十一分计八十一个一千四百五十八为林钟之宫又三分损一得七万八千七百三十二为太簇半之实计五十四个一千四百五十八为林钟之徵又三分益一得十万四千九百七十六为南吕之实计七十二个一千四百五十八为林钟之商又三分损一得六万九千九百八十四为姑洗半之实计四十八个一千四百五十八为林钟之羽又三分益一得七万八千七百三十二为应钟之实计六十四个一千四百五十八为林钟之角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八分得八万二千九百四十四为大吕半之实计五十六个一千四百五十八为林钟之变徵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六分得六万二千二百零八为蕤宾半之实计四十二个一千四百五十八为林钟之变宫而一均七声备矣
此夷则一均七声夷则之实十一万零五百九十二析八十一分计八十一个一千三百六十五为夷则之宫又三分损一得七万三千七百二十八为夹钟半之实计五十四个一千三百六十五为夷则之徵又三分益一得九万八千三百零四为无射之实计七十二个一千三百六十五为夷则之商又三分损一得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为仲吕半之实计四十八个一千三百六十五为夷则之羽又三分益一得八万七千三百八十一小分二百四十三为黄钟变半之实计六十四个一千三百六十五为夷则之角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八得七万七千六百七十二小分二百一十六为太簇变半之实计五十六个一千三百六十五为夷则之变徵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六分得五万八千二百五十四小分一百六十二为夷则之变宫而一均七声备矣
此南吕一均七声南吕之实十万四千九百七十六析为八十一分计八十一个一千二百九十六为南吕之宫又三分损一得六万九千九百八十四为姑洗半之实计五十四个一千二百九十六为南吕之徵又三分益一得九万三千三百一十二为应钟之实计七十二个一千二百九十六为南吕之商又三分损一得六万二千二百零八为蕤宾半之实计四十八个一千二百九十六为南吕之羽又三分益一得八万二千九百四十四为大吕半之实计六十四个一千二百九十六为南吕之角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八分得七万三千七百二十八为夹钟半之实计五十六个一千二百九十六为南吕之变徵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六分得五万五千零九十六为夷则半之实计四十二个一千二百九十六为南吕之变宫而一均七声备矣
此无射一均七声无射之实得九万八千三百零四析为八十一分计八十一个一千二百一十三为无射之宫又三分损一得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为仲吕半之实计五十四个一千二百一十三为无射之徵又三分益一得八万七千三百八十一小分二百四十三为黄钟变半之实计七十二个一千二百一十三为无射之啇又三分损一得五万八千二百五十四小分一百六十二为林钟变半之实计四十八个一千二百一十三为无射之羽又三分益一得七万七千六百七十二小分二百一十六为火吕变半之实计六十四个一千二百一十三为无射之角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八得六万九千零四十二小分三十为姑洗变半之实计五十六个一千二百一十三为无射之变徵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六得三万一千七百八十一为南吕变半之实计四十二个一千二百一十三为无射之变宫而一均七声备矣
此应钟一均七声应钟之实九万三千三百一十二析为八十一分计八十一个一千一百五十二为应钟之宫又三分损一得六万二千二百零八为蕤宾半之实计五十四个一千一百五十二为应钟之徵又三分益一得八万二千九百四十四为大吕半之实计七十二个一千一百五十二为应钟之商又三分损一得五万五千二百七十六为夷则半之实计四十八个一千一百五十二为应钟之羽又三分益
一得七万三千七百二十六为夹钟半之实计六十四个一千一百五十二为应钟之角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八分得六万五千五百三十六为仲吕半之实计五十六个一千一百五十二为应钟之变徵又九分角之一而余六分得四万九千一百五十二为无射半之实计四十二个一千一百五十二为应钟之变宫而一均七声备矣
<经部,乐类,钟律通考,卷五>
钟律通考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