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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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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配单

兹付戆舵竹筏运去

福员肉壹百担,每篓五十斤,

至船收下,回示来知,此奉。

金捷发宝船

出海印顺舵照

丙午十一月二十八日单顺成

第二配单

第三收货单

刻收付戆舵竹筏运来

福元肉壹百担,每五十斤

到船,经已如示覆收下,此复。

顺成宝号台照丙午十一月二十九日单金捷发

第四传单

窃谓贸易之道,利在权衡;创立章程,贵乎一律,我台南唱设三郊,历今二百余年,郊中交接均有公议条约,遵循定章办理。近因五谷物件腾贵,筏驳唱昂,以致生意日见支绌;现粮食降贱,工脚当酌减,爰集同人,共商妥议,再申规约,凡有由外埠运到货物,该筏驳工应给工价列左,冀我郊户确遵定章,毋违斯约,是所厚望焉!

请将新订各埠筏驳运赁至郡每车工价,缮录备览:

濑顶加拔、内庄、后堀、山顶、新庄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五角。

濑下石仔濑、二坎仔、埤尾、厂尾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四角、一元三角。

渡仔头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二角。

西社六份藔、五十堀、北仔店、东势仔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二元。

曾文溪总爷庄、藔仔廍、九间厝、胡厝店、小新营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

坎仔庄、东溪洲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九角。

加弄头苏厝、檨仔林、后营、打铁店、东竹林、下面厝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八角。

梢楠、七十二分、大竹林、海尾、刘厝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七角二分。

海藔、承裕藔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五角六分。

芦竹沟、北美藔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二角、一元四角。

光绪二十七年一月十四日,旧历庚十一月二十四日传单

第五竹筏儎工章程

公订竹筏儎工章程:

一、自光绪三十二年旧历丙午四月十四日起,凡竹筏儎工照左开等级银额开发,以归划一。其开给筏工之银,概用台票;如金票,照官定价格的算。

一、海尾每车定银八角五占

一、西庄荫廍仔一元二角五占

一、东竹林一元

一、蚵壳港九角

一、溪底藔一元二角

一、乌厝藔一元一角

一、海藔九角五占

一、东势藔一元三角

一、谢厝藔一元一角

一、芋藔九角五占

一、二崁一元三角

一、下面厝一元

一、檨仔林一元五占

一、拔仔林一元三角半

一、濑脚一元四角

一、加弄苏厝一元一角

一、渡仔头一元三角半

一、七股藔一元三角

一、曾文一元一角半

一、濑顶一元六角半

一、芦竹沟、湾头一元六角

以上,愿我同人确守成约,是所深望;如违约者闻众议罚,此布。

光绪丙午旧历四月十二日台南三郊组合事务所

第六安平内港及外港输出货物工资表

一、苎仔一担(百斤)付外港担夫工资六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三十文

一、麻粒(胡麻)一石付外港担夫工资三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五文

一、生麻■〈米凡〉(落花生油糟、胡麻油糟。)千斤付外港担夫工资二千文

内港担夫工资一千文一、菁仔一石付外港担夫工资四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二十文一、料锡(锡地金)一担付外港担夫工资三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五文一、骨仔(兽骨)一袋付外港担夫工资二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文一、鹿一头付外港担夫工资五百文

内港担夫工资二百五

十文一、牛皮一担付外港担夫工资三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五文一、铜线一担付外港担夫工资三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五文一、葱种一篓付外港担夫工资一百文

内港担夫工资五十文一、麻皮一担付外港担夫工资三十六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八文一、葱种一袋付外港担夫工资三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五文

一、破补子一篓付外港担夫工资一百文

内港担夫工资五十文一、纸脚(纸之断屑,尸体纳棺用)一篓付外港担夫工资八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四十文一、铜器一担付外港担夫工资三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五文一、纸脚一袋付外港担夫工资二十五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二文一、山甲(穿山甲兽甲即药种)一袋付外港担夫工资三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五文一、鐤鉎(锅地金)一担付外港担夫工资三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五文兹将诸杂货出口驳工资开列于左:苎仔每担外六十文麻粒每石外三十文

内三十文内十五文骨仔每袋外二十文生麻■〈米凡〉每千斤外二十文

内十文内十文菁于每石外四十文牛皮每担外三十文

内二十文内十五文

料锡每担外三十文花鹿每只外五百文

内十五文内二百五十文破补子每篓外一百文葱种每袋外十文内十五文

内五十文篓一百文五十文铜线每担外三十文铜器每担外三十文

内十五文内十五文纸脚每袋外二十五文内十二文麻皮每担外三十六文

篓八十文四十文内十八文山甲每袋外三十文鐤鉎每担外三十文

内十五文内十五文

第七新订安平内港及外港输入货物工资表一、棉布一同(一卷)付外港担夫工资一角五占

内港担夫工资七十五文一、棉花一包(一对)付外港担夫工资六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三十文一、生油(落花生油)一篓付外港担夫工资七十四文

内港担夫工资三十七文一、桐油(船舶涂料)一桶付外港担夫工资三十六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八文

一、桐油一箱付外港担夫工资二十六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三文一、桐油一砽(壶)付外港担夫工资三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五文一、桐油一篓付外港担夫工资七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三十五文一、煤油(石油)一箱付外港担夫工资二十四文

内港担夫工资十二文一、灰布(鼠色棉布)一捆付外港担夫工资四十文

内港担夫工资二十文

(下略)兹将新订轻货驳船入口儎工外内海全发半折列左:棉布每同外海一角五占

内七十五文棉花每包外海六十文

对内三十文生油每篓外海七十四文

内三十六文

桐油每桶外海三十六文内海十八文

箱二十六文十三文又每砽外海三十文内海十五文

篓七十文三十五文煤油每箱外海二十四文

内十二文灰布每捆外海四十文

内二十文通连每捆外海四十文

内二十文彩旦每砽外海三十四文

内十七文春干每篓外海四十文内海二十文

袋二十文十文均耳每包外海三十文

内十五文

(下略)绍酒每坛外海九十文

内四十五文

白烧每砽外海二十四文

内十二文花金每袋外海十八文

内九十五文面线每担外海三十文

内十五文牛油每单四十每大篓外海七十文内海三十五文

二十小二十文十文米麦豆每石外海三十五文

内七十五文米另约每石外海四十文

内二十文川占每枝外海五十文

二十五文目枣每篓外海四十四文内海二十二文

袋三十文十五文盐鱼每大外海六十文内海三十文

小四十文二十文冬蜜每大砽外海六十文内海三十文

小三十文十五文

(下略)

第八交栈单

第九邮传制度

邮传台湾县铺四:府前铺、南路铺、北路铺、新港铺,铺兵各四名。凤山县铺七:县前铺、下淡水铺、楠仔坑铺、中冲崎铺、鲫鱼潭铺、冈山铺、府前铺,铺兵各四名。诸罗县铺一十五:新港铺,铺兵四名;目加溜湾铺、麻豆铺、佳里兴铺、茅港尾铺、

大路边铺、赤山铺、新港铺、哆咯啯铺、诸罗山铺、打猫铺、他里雾铺、猴闷铺、柴里铺、草埔铺,铺兵各三名。彰化县铺七:草埔铺、西螺铺、埔羗林铺、小冈铺、大郡铺、半线铺、大肚铺,铺兵

各三名。淡水厅铺一十一:大甲铺、猫孟铺、吞霄铺、后垄铺、中港铺、竹堑铺、南崁铺、淡水铺、鸡柔铺、鸡笼铺、金包里铺,铺兵各三名。

第十铺递制度

凤城铺:在参将署内。西北距阿公店铺四十里;东南距东港铺三十里。铺司一名,铺目一名,铺兵六名。南路营辖阿公店铺,在仁寿里阿公店街,县西北四十里。北距府治四十里;南距凤城铺四十里。铺目一名,铺兵六名,南路营辖。

东港铺:在港东里东港街,县东南三十里。西北距凤城铺三十里;东南距枋藔铺三十里。铺司一名,铺兵六名,下淡水营辖。

枋藔铺:在港东里枋藔街,县东南六十里。西北距东港铺三十里;南距恒春枫港铺三十七里。铺司一名,铺目一名,铺兵五名,南路营辖。

第十一码子单

第十二交栈单

第十三碑文

奉宪订价碑,在顶横街隘门西壁;高三尺一寸,宽一尺七寸;正书十三行,行二十九字。其辞云:

特授福建台湾府凤山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曹为晓谕事。案奉宪核饬禁各小夫扛抬轿价一案,业经出示严禁,兹据夫头李荣等具禀:里长林祥云,藉以婚娶争轿,妄拿小夫兜留等情。又经传集原、被讯明断结,并当堂定价取遵在案。合行示谕,为此示仰该处军民、士庶人等知悉:尔等嗣后嫁娶应出埠头,各夫头店雇倩花轿只准六名,每十里路往返共给夫价钱一千八百文。如新婚有另用小轿,每名来往该夫头钱三百文。具自埠头至庄扛抬空轿往返,不给夫价,毋许在庄藉端私开受雇,致滋事端。仍着该管夫头约束小夫,不准勒索重价,已揽炒扰;倘敢故违,立拿重惩,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本城内众夫头李荣等重建

道光十七年十二月日给

第十四碑文

凌邑侯禁碑,在双慈亭外左壁;高四尺二寸,宽二尺一寸;正书十七行,行三十一字。其辞云:

即补分府署凤山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凌为申明旧章再行示禁事。据生员叶大纶、张仰钦、梁登元,港郊李胜兴课馆合同号炉主兴成号职员丁节南、李廷兰、黎占极暨各铺户等佥称:轿店夫头将民间婚娶包勒轿价,屡闹婚姻喜事,曹前县定价,夫头藉为包索之由。先阿公店局绅控,经吴前县示禁,毋许再行轮抬包勒,并谕各里设立公轿。该夫头等不遵,侦知本月初六日,大林尾庄民颜旺婚娶,会党截途较闹,斩坏公轿,庄众不平,理较将小夫一名兜留,并获刀一支,蒙差谕止,将小夫带案,呈请究办等到县。据此,卷查前据,阿公店局绅王佐才等,以轿店各夫头将嫁娶倩轿一节,挨次轮流,分地勒索,甚至用车代轿者,亦欲迫勒贴费,爰集公议,共置花轿、乌轿数乘,俾婚姻通用,以绝轮索等情,呈准吴前县示谕在案,自应遵照办理。乃夫头等辄敢抗违,纵令小夫向民截闹,甚将公轿斩坏,似此肆行无忌,实属藐视法纪,若不严惩责,何以安良懦而儆效尤。除饬差谕止并将小夫提究暨呈批示外,合再严禁,为此示仰阁邑诸色人等知悉:嗣后无论何项人家,凡有婚姻喜事,准用公轿、花轿或自己置轿,倩人扛抬,听民自便。自再示谕之后,务宜勒石永远遵行,该轿店夫头倘再踏覆辙,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即提案究惩,决不稍宽,其各凛遵毋违,特示。

同治六年十一月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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