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十二年(一六七三、癸丑)春三月十二日(壬午),平南王尚可喜疏言:『臣年七十,精力已衰,愿归老辽东。有旧赐地亩房舍,乞仍赐给;臣量带两佐领甲兵并藩下闲丁、孤寡、老弱共四千三百九十四家,计男妇二万四千三百七十五名口。其归途夫役口粮,请敕部拨给』。得旨:『王自航海归诚,劾力累朝,镇守粤东,宣劳岁久。览奏年已七十,欲归辽东,情词恳切;具见恭谨,能知大体,朕心深为嘉悦!今广东已经底定,王下官兵家口作何迁移安插?议政王大臣等会同户、兵二部确议具奏』。
二十七日(丁酉),议政王大臣等议:『平南王尚可喜奏请复归辽东,应如所请。但该王之子尚之信仍带领官兵居住粤东,则是父子分离;而藩下官兵父子、兄弟、宗族亦至分离。今粤省已经底定,既议迁移,似应将该藩家属、兵丁均行议迁。惟广东左、右两营绿旗官兵,仍留该省作何归并之处?兵部另议』。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一。
夏五月十六日(乙酉),调云南鹤丽总兵官赵得胜为福建海澄总兵官。
秋七月初三日(庚午),平西王吴三桂疏言:『臣驻镇滇省,臣下官兵家口于康熙元年迁移,至康熙三年迁完,虽家口到滇九载,而臣身在岩疆已十六年。念臣世受天恩,捐糜难报;惟期尽瘁藩篱,安敢遽请息肩。今闻平南王尚可喜有陈情之疏,已蒙恩鉴,准撤全藩;仰恃鸿慈,冒干天听,请撤安插』。得旨:『王自归诚以来,克殚忠荩,戮力行间,功绩懋着;镇守岩疆,宣劳岁久。览奏请撤安插,恭谨可嘉!今云南已经底定,王下官兵家口作何撤移安插?着议政王大臣等同户、兵二部确议具奏』。
初九日(丙子),靖南王耿精忠疏言:『臣袭爵二载,心恋帝阙;祗以海氛叵测,未敢遽议罢兵。近见平南王尚可喜乞归一疏,已奉俞旨;伏念臣部下官兵南征二十余年,仰恳皇仁,撤回安插』。得旨:『王祖父以来,世殚忠荩,戮力行间,功绩懋着;及王袭封镇守,劳着岩疆。览奏请撤安插,恭谨可嘉!今福建已经底定,王下官兵家口作何搬移安插?着议政王大臣等会同户、兵二部确议具奏』。
二十八日(乙未),议政王大臣会议:『福建今已底定,地方有防守官兵;靖南王既请自福建迁移,应将王本身并标下十五佐领官兵家口均行迁移』。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二。
八月初六日(癸卯),议政王大臣等会议:『平西王吴三桂具题请撤安插,应将王本身并所属官兵家口均行迁移在山海关外,酌量安插。云南地方,有土司苗蛮杂处,不得稍疏防御;今既将王迁移,应暂遣满洲官兵戍守;俟戍守官兵到日,该藩起程。满洲官兵如何派拨及四营绿旗官兵作何归并?该藩沿途须用钱粮人夫等项,具厅该部评议』。又一议:『吴三桂镇守云南以来,地方平定,总无乱萌;今若将王迁移,不得不遣兵镇守。兵丁往返与王之迁移,沿途地方民驿苦累;且戍守之兵系暂居住,骚扰地方,亦未可定。应仍令吴三桂镇守云南』。得旨:『吴三桂请撤安插,所奏情词恳切,着王率领所属官兵家口俱行搬移前来。其满洲官兵,不必遣发;如有用满兵之处,该藩于起行时另行奏请,然后遣发。俟官兵到后,王来亦不至迟误。余依议』。
十五日(壬子),差礼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折尔肯、翰林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傅达礼往云南,户部尚书梁清标往广东,吏部右侍郎陈一炳往福建,经理各藩撤兵起行事宜。
十八日(乙卯),命侍卫传谕福建总督范承谟曰:『尔向有贤声,与他人不同;且福建边疆重地,海氛未靖,尔其益加勉励,副朕委任。于常例赏赐外,加赐衣帽及内厩鞍马一匹』。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三。
冬十一月初四日(己已),平西王吴三桂疏言:『臣部下官兵家口,三十年来蒙恩豢养,生齿日众。恳将赐拨安插地方,较世祖章皇帝时所拨关外至锦州一带区处更加增廓;庶臣部下官兵,均沾浩荡之恩矣』。得旨:『王所属官兵家口迁移远来,自应安插得所,俾有宁居,以副朕怀。此所请增赏地方,着速议具奏』。
十二月二十一日(丙辰),差往贵州备办吴三桂夫船刍糗事务兵部郎中党务礼、户部员外郎荫穆哈驰驿到京,奏称云南贵州总督甘文焜向臣等言:『吴三桂于十二月二十一日杀云南巡抚朱国治,以所部兵反。前差往搬移吴三桂家口侍郎折尔肯等被留,臣等星夜驰驿来京』。上召议政王大臣等面谕曰:『今吴三桂已反,荆州乃咽喉要地,关系最重。着前锋统领硕岱带每佐领前锋一名,兼程前往,保守荆州,以固军民之心;并进据常德,以遏贼势。前往官兵,若沿途住歇秣马,必至迟误;着派户部贤能司官于每日宿处,齐备草豆应付。其陆续遣发大兵往剿之处,着议政王大臣等速议具奏』。
二十二日(丁巳),四川湖广总督蔡毓荣疏报:『吴三桂反,伪称「天下都招讨兵马大元帅」,以明年甲寅为周王元年。贵州提督李本深叛应之;前同党务礼于差往贵州兵部主事辛珠与笔帖式萨尔徒不及行,俱不屈死。云南贵州总督甘文焜闻变,仓卒出贵阳府,将十余骑自随,日夕行数驿;十二月初八日至镇远府,镇远桥守将已应贼,率兵围之。甘文焜度不免,手刃其子,遂自刎。笔帖式亚图、华珊亦自杀,贵州巡抚曹申吉降贼。贼兵遂逼镇远,渐入楚境』。疏入,报闻。
停撤平南、靖南二藩,召梁清标、陈一炳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