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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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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六年(一六八七、丁卯)春二月初二日(庚戍),以福建台湾总兵官杨文魁为正黄旋汉军副都统。

三月初三日(辛已),以福建提督王国安为刑部右侍郎。

初七日(乙酉),大学士等奏:『臣等遵旨传谕九卿等集议应行、应改事务,诸臣佥云皇上夙夜孜孜,勤求治理,政务俱已全备、寰宇已极升平,并无应行、应革事件。前辅政大臣时,各省皆有总督;自皇上亲政以来酌裁总督员缺,惟设江南江西一总督、广东广西一总督、云南贵州一总督、湖南湖北一总督、四川陕西一总督、浙江福建一总督。后将浙江福建总督缺改为福建总督;然浙江、福建皆系近海地方,请仍改福建总督为浙江福建总督,似属有益』。从之。调江南江西总督王新命为浙江福建总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九。

夏四月初九日(丙辰),升直隶三屯营副将王化行为福建台湾总兵官(按王化行本姓殷。后康熙三十七年春三月初三日任宁夏总兵官时具疏请复,从之。--见「实录」原书卷一百八十七、页十八、行八)。

二十八日(乙亥),准福建台湾府乡试另编字号,额中一名;从陆路提督张云翼请也。

五月十七日(甲午),以礼科掌印给事中王连瑛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礼部员外郎许朝为副考官。

秋七月初十日(丙戊),礼部议覆:『福建巡抚张仲举疏言:「台湾郡县设立学校,但与考人数无多,未便照内地之额。请于府学量设廪、增各二十名,县学各十名;俟人才渐盛,仍照直隶各省补足定额。至廪生出贡,挨年考取,请自康熙二十七年始,照例举行」。应如所请』。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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