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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浙总督李鹤年咨呈总署造送同治十一年春夏两季福建中外交涉事件清册(同治十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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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录自「中美关系史料」「同治朝」页一○○六~一○一四。

同治十二年六月二十二日,闽浙总督李鹤年文称:

据通商总局司道呈详:『案奉行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照得各省自办理各国事务以来,与洋人交涉事件,自应随时办结,即行知照本衙门存案;倘各国公使有辩论之时,以便与之理说,免致办理两歧。查从前已结、未结各案,其已知照本衙门者固属不少,亦有未经知照之事。相应行知贵抚查照,务将所有办理交涉各国之件,其业经办结之案,详细复知。并将如何办结之处,逐案缕覆;及未经办结之案一并造具清册,咨送本衙门以备查核。如有未经办结之案,仍希陆续赶办;毋令久延,致滋饶舌。嗣后每届三个月,各将应办外国之事,造具已结、未结清册咨送本衙门存案;倘各国公使向本衙门提及时,以便按照册报所办情节,向其剖辩,不致互有乖舛:是为至要」。并续奉行准钦差大臣李咨,饬将各口与洋人交涉事件共有若干案,务即分别赶办完案;其何案已结、何案未结,逐细开造案由清册,移送本大臣衙门查考各等因,咨院行局。奉经移行各口遵照,并将福州、厦门、台湾各口与洋人交涉事件,分别已结、未结,注明案由;截至十年冬季,均经造具清册,呈请移咨察查各在案。兹福州、厦门、台湾各口应造同治十一年春、夏两季分已结、未结各案,理合备造细册详送查核,分咨总理衙门、钦差大臣察照』等情到本部堂(部院),据此。除咨钦差大臣知照,相应咨呈。为此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谨请查照施行。

福建中外交涉事件清册

福建通商总局为造册呈送事。

遵将同治十一年春、夏两季分闽省各口与洋人交涉各案,分别已结、未结同驻札福州、厦门、台湾三口各国领事官姓名,备造细册,呈送察核。须至册者。

计开——

……

驻札台湾口各国领事官姓名

英国领事官:有雅芝(兼办布领事)。

英国副领事官:额勒格里(驻淡水口)。

法国领事官:沙伯纶(系驻福州兼办台湾口领事)

合众国领事官:李让礼(系驻厦门兼办台湾口领事)

日国领事官:阿。

——以上系有约之国。又台湾口另设税务司一员,系葛德立:合并登明。

台湾口未结各案

一、同治十年二月间案奉院行,据合众国驻厦领事官李让礼申陈饬催押追艋舺德兴号应赔担保买办吴阿成逃匿美商探臣行银货二千六百余圆限缴一案。

前件当经移行台湾道、府暨淡水厅查案勒追,移给通报。旋奉院行:『据台湾黎道禀称:吴阿成——即吴大成,晋江县武生;前由艋舺德兴号保认,充当洋商探臣行内买办。逃匿银货计银二千六百余圆,原应押令德兴号赔偿完结;惟德兴号前后诉供各情,仅保吴阿成由沪至艋两地银钱出入,并未保往后垄买脑。所缴相信字并原信二封,亦与李领事粘抄信字相符,自非关提吴阿成到案质讯,难期水落石出;当即分别札饬催提解讯』。并据淡水厅以「遵札勒拘德兴号行主讯供」缘由,详奉批局移行查照。续据泉州府详:『据晋江县查覆:「武生吴阿成——即吴大成,移查取进学册,并无其名」。并据差查:晋辖委无该生下落,讯取该衿族切结呈缴。惟查德兴号既敢为吴阿成立约担保,自必知其确有身家;应请札饬淡水厅提保,跟交究追归款』等由,转详到局;又经详奉批饬移行勒提跟追。兹据淡水厅以「德兴号行主黄龙安,已于本年二月十四日准台湾府委员到淡将黄龙安守提解府跟讯」等由折报前来,应俟台湾府办结详报,再行详咨:理合登明。

(见各省英国交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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