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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服之药用须适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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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之药,外治曰点,内治曰服。有点而不服,有服而不点,有点服并行,此何以故?盖病分内外,治有轻重。内症已成,外象都无,不必点,惟以服药为主。假初起轻发,不过微邪,邪退之后又为余邪,点固可消,服药夹攻亦可。若内病方殷,外症又险,必须标本合理,故点服俱行。

夫药所以补偏救弊,非不得已,二者都可不必。今人喜点恶服,或避毁点,壹皆见之偏也。总之,本重于标,点维从轻,所谓止其流者,莫若浚其源,伐其枝者,莫若断其根,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标重于本,服维从轻,所谓物秽当浣,镜垢须磨。汗液盐卤,着刀剑必锈,不经磨砺,焉能利用。一执己之肤见,则标本遂乱,标本乱而病能愈者,未之有也。谚云:伐标仍审本,顾本勿忘标。主内失外谓之痴,治内失外谓之愚。内外兼理,是为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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