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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衣鹿裘以朝景公嗟其貧晏子稱有飾第二十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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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子相景公〔二〕,布衣鹿裘以朝。公曰:「夫子之家,若此其貧也〔三〕,是奚衣之惡也!寡人不知,是寡人之罪也。」晏子對曰:「嬰聞之,蓋顧人而後衣食者,不以貪昧為非〔四〕;蓋顧人而後行者,不以邪僻為累〔五〕。嬰不肖,嬰之族又不如嬰也,待嬰以祀其先人者五百家〔六〕,嬰又得布衣鹿裘而朝,于嬰不有飾乎!」再拜而辭〔七〕。

〔一〕盧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與陳無宇請浮晏子、景公睹晏子之食而嗟其貧章旨同而辭少異,故著于此篇。』」◎劉師培云:「黃本此章挩。」

〔二〕蘇輿云:「『晏子』舊刻誤『景公』,今從浙刻正。」

〔三〕劉師培校補云:「後漢書虞延傳注引『其』作『之』。」

〔四〕劉師培校補云:「『昧』與『冒』同。(左傳文十八年云:『貪於飲食,冒於貨賄。』)」

〔五〕陶鴻慶云:「上句『衣』字,下句『蓋』字,及中間兩『不』字,皆衍文。元文當云:『蓋顧人而後食者,以貪昧為非;顧人而後行者,以邪僻為累。』『顧人而後食』云云,如有參士之食而自足是也;『顧人而後行』云云,如懲慶氏之亡,而辭邑是也。此晏子因公言衣惡,假食與行以起例耳。今本蓋後人不達其義,而以意加之。」

〔六〕則虞案:元刻本「祀」誤「祝」。

〔七〕蘇輿云:「拾補云:『吳本此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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