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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無宇非晏子有老妻晏子對以去老謂之亂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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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無宇見晏子獨立于閨內,有婦人出于室者〔二〕,髮班白,衣緇布之衣而無裏裘。田無宇譏之曰:「出于室為何者也〔三〕?」晏子曰:「嬰之家也〔四〕。」無宇曰:「位為中卿,田七十萬,何以老為妻〔五〕?」對曰:「嬰聞之,去老者,謂之亂;納少者,謂之淫。且夫見色而忘義,處富貴而失倫,謂之逆道。嬰可以有淫亂之行,不顧于倫,逆古之道乎〔六〕?」

〔一〕盧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與景公以晏子妻老欲納女旨同而事異。陳無宇雖至凡品,亦未應以是誚晏子,設非晏子者將納其說,見棄妻乎?無以垂訓,故著于此篇。』」◎則虞案:韓詩外傳九據此,而略有更易。

〔二〕盧文弨云:「韓詩外傳九非晏子之妻,乃其妻之使人,為近理。」

〔三〕王念孫云:「案當作『何為者也』(雜上篇『使人問焉,曰:「子何為者也。」』下篇『王曰:「縛者曷為者也。」』文義並與此同。)言此出于室者,何等人也。今本作『為何者也』,則文不成義。韓詩外傳正作『何為者也』。」◎于省吾云:「按『為何者也』,義本可通,不必改作『何為者也』。說文『者,別事詞也』,或指其事,或指其物,或指其人,說見經傳釋詞。此『者』字即指其人,言『為何者也』,即為何人也。」

〔四〕則虞案:「家」,猶「室」也,今方言中有謂妻曰「家裏」者。

〔五〕王念孫云:「案當作『何以老妻為』,言富貴如此,何用老妻為也。今作『何以老為妻』,則文不成義。韓詩外傳作『何用是人為』,文義亦同。」◎于省吾云:「按王氏喜改成文,不可為典要。老對少為言,下云『去老者謂之亂,納少者謂之淫』,如以『老妻』連文,則『老』『少』二字下,各應增『妻』字,豈其然乎?」◎則虞案:外傳「田」上有「食」字,指海本「為妻」二字乙。

〔六〕蘇輿云:「拾補云:『吳本此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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