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平皇帝,〔一〕元帝庶孫,中山孝王子也。母曰衛姬。年三歲嗣立為王。元壽二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詔曰:「大司馬賢年少,不合眾心。〔二〕其上印綬,罷。」賢即日自殺。新都侯王莽為大司馬,領尚書事。秋七月,遣車騎將軍王舜、大鴻臚左咸使持節迎中山王。〔三〕辛卯,貶皇太后趙氏為孝成皇后,退居北宮,哀帝皇后傅氏退居桂宮。〔四〕孔鄉侯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五〕九月辛酉,中山王即皇帝位,謁高廟,大赦天下。
〔一〕荀悅曰:「諱衎之字曰樂。」應劭曰:「布綱治紀曰平。」師古曰:「衎音口旱反。」
〔二〕師古曰:「董賢。」
〔三〕師古曰:「為使而持節也。使音所吏反。」
〔四〕師古曰:「北宮及桂宮皆在城中,而非未央宮中也。」
〔五〕師古曰:「恭,董賢之父。」
帝年九歲,太皇太后臨朝,大司馬莽秉政,百官總己以聽於莽。〔一〕詔曰:「夫赦令者,將與天下更始,誠欲令百姓改行絜己,全其性命也。(性)〔往〕者有司多舉奏赦前事,累增罪過,誅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洒心自新之意也。〔二〕及選舉者,其歷職更事有名之士,則以為難保,〔三〕廢而弗舉,甚謬於赦小過舉賢材之義。〔四〕對諸有臧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皆勿案驗。〔五〕令士厲精鄉進,〔六〕不以小疵妨大材。〔七〕自今以來,有司無得陳赦前事置奏上。〔八〕有不如詔書為虧恩,以不道論。定著令,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一〕師古曰:「聚束曰總,音揔。」
〔二〕師古曰:「洒,滌也,音先禮反。」
〔三〕師古曰:「更,經也。難保者,言己嘗有罪過,不可保也。更音工衡反。」
〔四〕師古曰:「論語云仲弓問政,孔子對曰『赦小過,舉賢材』,故此詔引之。」
〔五〕師古曰:「有臧,謂以臧貨致罪。」
〔六〕師古曰:「鄉讀曰嚮。」
〔七〕師古曰:「疵,病也。」
〔八〕師古曰:「置,立也。置奏上,謂立文奏而上陳也。上音時掌反。」
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一〕詔使三公以薦宗廟。
〔一〕師古曰:「越裳,南方遠國也。譯謂傳言也。道路絕遠,風俗殊隔,故累譯而後乃通。」
群臣奏言大司馬莽功德比周公,賜號安漢公,及太師孔光等皆益封。語在莽傳。賜天下民爵一級,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滿秩如真。〔一〕
〔一〕如淳曰:「諸官吏初除,皆試守一歲乃為真,食全奉。平帝即位故賜真。」師古曰:「此說非也。時諸官有試守者,特加非常之恩,令如真耳。非凡除吏皆當試守也。一切者,權時之事,非經常也。猶如以刀切物,苟取整齊,不顧長短縱橫,故言一切。他皆放此。」
立故東平王雲太子開明為王,故桃鄉頃侯子成都為中山王。封宣帝耳孫信等三十六人皆為列侯。太僕王惲等二十五人〔一〕前議定陶傅太后尊號,守經法,不阿指從邪,右將軍孫建爪牙大臣,大鴻臚咸前正議不阿,〔二〕後奉節使迎中山王,〔三〕及宗正劉不惡、執金吾任岑、中郎將孔永、尚書令烑恂、沛郡太守石詡,〔四〕皆以前與建策,東迎即位,〔五〕奉事周密勤勞,賜爵關內侯,食邑各有差。賜帝徵即位前所過縣邑吏二千石以下至佐史爵,各有差。又令諸侯王、公、列侯、關內侯亡子而有孫若子同產子者,皆得以為嗣。〔六〕公、列侯嗣子有罪,耐以上先請。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者,復其屬。〔七〕其為吏舉廉佐史,補四百石。〔八〕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參分故祿,以一與之,終其身。〔九〕遣諫大夫行三輔〔一0〕,舉籍吏民,〔一一〕以元壽二年倉卒時橫賦斂者,償其直〔一二〕。義陵民冢不妨殿中者勿發。〔一三〕天下吏(舍)〔民〕亡得置什器儲偫。〔一四〕
〔一〕師古曰:「惲音於吻反。」
〔二〕師古曰:「左咸。」
〔三〕師古曰:「謂奉持節而為使。」
〔四〕師古曰:「岑音士林反。恂音荀。詡音況羽反。」
〔五〕師古曰:「帝本在中山,出關而迎,故曰東迎。與讀曰豫。」
〔六〕師古曰:「子同產子者,謂養昆弟之子為子者。」
〔七〕師古曰:「復音扶目反。」
〔八〕如淳曰:「宗室為吏及舉廉及佐史,皆補四百石。」師古曰:「此說非也。言宗室為吏者,皆令舉廉,各從本秩。而依廉吏遷之為佐史者,例補四百石。」
〔九〕師古曰:「參,三也。」
〔一0〕師古曰:「行音下更反。」
〔一一〕張晏曰:「舉錄賦斂之籍而(賞)〔償〕之。」
〔一二〕師古曰:「卒讀曰猝。橫音胡孟反。」
〔一三〕如淳曰:「陵上有宮牆,象生制度為殿屋,故曰殿中。」師古曰:「此說非也。殿中,謂壙中象正殿處。」
〔一四〕師古曰:「軍法,五人為伍,二伍為什,則共其器物。故通謂生生之具為什器,亦猶今之從軍及作役者十人為火,共畜調度也。儲,積也。偫,具也。偫音丈紀反。」
二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外史、閭師,秩六百石。〔一〕班教化,禁淫祀,放鄭聲。
〔一〕應劭曰:「周禮閭師掌四郊之民,時其徵賦也。」
乙未,義陵寑神衣在柙中,丙申旦,衣在外床上,〔一〕寑令以急變聞。〔二〕用太牢祠。
〔一〕文穎曰:「哀帝陵也。衣在寑中,今自出在床上。」師古日:「柙,匱也,音狎。」
〔二〕師古曰:「非常之事,故云急變。」
夏五月丁巳朔,日有蝕之。大赦天下。公卿、將軍、中二千石舉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六月,使少傅左將軍豐〔一〕賜帝母中山孝王姬璽書,拜為中山孝王后。賜帝舅衛寶、寶弟玄爵關內侯。賜帝女弟四人號皆曰君,食邑各二千戶。
〔一〕師古曰:「甄豐。」
封周公後公孫相如為褒魯侯,孔子後孔均為褒成侯,奉其祀。追諡孔子曰褒成宣尼公。
罷明光宮及三輔馳道。
天下女徒已論,歸家,顧山錢月三百。〔一〕復貞婦,鄉一人。〔二〕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三〕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農桑。
〔一〕如淳曰:「已論者,罪已定也。令甲,女子犯罪,作如徒六月,顧山遣歸。說以為當於山伐木,聽使入錢顧功直,故謂之顧山。」應劭曰:「舊刑鬼薪,取薪於山以給宗廟,今使女徒出錢顧薪,故曰顧山也。」師古曰:「如說近之。謂女徒論罪已定,並放歸家,不親役之,但令一月出錢三百,以顧人也。為此恩者,所以行太皇太后之德,施惠政於婦人。」
〔二〕師古曰:「復音方目反。鄉一人,取其尤最者。」
〔三〕師古曰:「海丞,主海稅也。果丞,掌諸果實也。」
太皇太后省所食湯沐邑十縣,屬大司農,常別計其租入,以贍貧民。
秋九月,赦天下徒。
以中山苦陘縣為中山孝王后湯沐邑。〔一〕
〔一〕師古曰:「陘音形。」
二年春,黃支國獻犀牛。〔一〕
〔一〕應劭曰:「黃支在日南之南,去京師三萬里。」師古曰:「犀狀如水牛,頭似豬而四足類象,黑色,一角當額前,鼻上又有小角。」
詔曰:「皇帝二名,通于器物,〔一〕今更名,合於古制。〔二〕使太師光奉太牢告祠高廟。」
〔一〕孟康曰:「平帝本名箕子,更名曰衎。箕,用器也,故云通于器物。」
〔二〕師古曰:「更,改也。」
夏四月,立代孝王玄孫之子如意為廣宗王,江都易王孫盱台侯宮為廣川王,〔一〕廣川惠王曾孫倫為廣德王。封故大司馬博陸侯霍光從父昆弟曾孫陽、宣平侯張敖玄孫慶忌、絳侯周勃玄孫共、舞陽侯樊噲玄孫之子章皆為列侯,復爵。〔二〕賜故曲周侯酈商等後玄孫酈明友等百一十三人爵關內侯,食邑各有差。
〔一〕師古曰:「盱音許于反。台音怡。」
〔二〕師古曰:「共讀曰恭。復音扶福反。」
郡國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安漢公、四輔、三公、卿大夫、吏民為百〔姓〕困乏獻其田宅者二百三十人,〔一〕以口賦貧民。〔二〕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詣吏,以石〈豆斗〉受錢。〔三〕天下民貲不滿二萬,及被災之郡不滿十萬,勿租稅。民疾疫者,舍空邸第,為置醫藥。〔四〕賜死者一家六尸以上葬錢五千,四尸以上三千,二尸以上二千。罷安定呼池苑,以為安民縣,〔五〕起官寺巿里,募徙貧民,縣次給食。至徙所,賜田宅什器,假與犁、牛、種、食。〔六〕又起五里於長安城中,〔七〕宅二百區,以居貧民。
〔一〕張晏曰:「王莽為太傅,孔光為太師,王舜為太保,甄豐為少傅,是為四輔。莽復兼大司馬,馬宮為司徒,王崇為司空,是為三公。」
〔二〕師古曰:「計口而給其田宅。」
〔三〕師古曰:「量蝗多少而賞錢。」
〔四〕師古曰:「舍,止也。」
〔五〕師古曰:「中山之安定也。池音大河反。」
〔六〕師古曰:「種音之勇反。」
〔七〕如淳曰:「民居之里。」
秋,舉勇武有節明兵法,郡一人,詣公車。
九月戊申晦,日有蝕之。赦天下徒。
使謁者大司馬掾四十四人持節行邊兵。〔一〕
〔一〕師古曰:「行音下更反。」
遣執金吾候陳茂假以鉦鼓,〔一〕募汝南、南陽勇敢吏士三百人,諭說江湖賊成重等二百餘人皆自出,送家在所收事。〔二〕重徙雲陽,〔三〕賜公田宅。
〔一〕晉灼曰:「百官表執金吾屬官有兩丞、候、司馬。」應劭曰:「將帥乃有鉦鼓,今茂官輕兵少,又但往諭曉之耳,所以假鉦鼓者,欲重其威也。鉦者,鐃也,似鈴,柄中上下通。」師古曰:「鉦音征。鐃音女交反。」
〔二〕如淳曰:「賊雖自出,得還其家而已,不得復除,尚當役作之也。」師古曰:「如說非也。言身既自出,又各送其家人詣本屬縣邑從賦役耳。」
〔三〕服虔曰:「重,成重也。作賊長帥,故徙之也。」
冬,中二千石舉治獄平,歲一人。〔一〕
〔一〕李奇曰:「吏治獄平端也。」
三年春,詔有司為皇帝納采安漢公莽女。〔一〕語在莽傳。又詔光祿大夫劉歆等雜定婚禮。四輔、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屬皆以禮娶,親迎立軺併馬。〔二〕
〔一〕師古曰:「婚禮有納采、問名之禮,謂采擇其可娶者。」
〔二〕服虔曰:「軺音謡,立乘小車也。併馬,驪駕也。」師古曰:「新定此制也。併音步鼎反。」
夏,安漢公奏車服制度,吏民養生、送終、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立官稷及學官。〔一〕郡國曰學,縣、道、邑、侯國曰校。校、學置經師一人。鄉曰庠,聚曰序。〔二〕序、庠置孝經師一人。
〔一〕如淳曰:「郊祀志曰『已有官社,未有官稷,遂立官稷於官社之後』。」臣瓚曰:「漢初除秦社稷,立漢社稷,其後又立官社,配以夏禹,而不立官稷。至此始立官稷。光武之後,但有官社,不立官稷。」師古曰:「淳、瓚二說皆未盡也。初立官稷於官社之後,是為一處。今更創置建於別所,不相從也。」
〔二〕張晏曰:「聚,邑落名也。」師古曰:「聚小於鄉。聚音才喻反。」
陽陵任橫等自稱將軍,盜庫兵,攻官寺,出囚徒。大司徒掾督逐,皆伏辜。
安漢公世子宇與帝外家衛氏有謀。宇下獄死,誅衛氏。
四年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
改殷紹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鄭公。
詔曰:「蓋夫婦正則父子親,人倫定矣。前詔有司復貞婦,歸女徒,〔一〕誠欲以防邪辟,〔二〕全貞信。及眊悼之人〔三〕刑罰所不加,聖王之所制也。惟苛暴吏多拘繫犯法者親屬,婦女老弱,搆怨傷化,百姓苦之。〔四〕其明敕百寮,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以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它皆無得繫。〔五〕其當驗者,即驗問。〔六〕定著令。」
〔一〕師古曰:「復音方目反。」
〔二〕師古曰:「辟讀曰僻。」
〔三〕師古曰:「八十曰眊,七年曰悼。眊者老稱,言其昏暗也。悼者,未成為人,於其死亡,可哀悼也。眊音莫報反。」
〔四〕師古曰:「搆,結也。」
〔五〕張晏曰:「名捕,謂下詔特所捕也。」
〔六〕師古曰:「就其所居而問。」
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
遣太僕王惲等八人置副,假節,分行天下,覽觀風俗。〔一〕
〔一〕師古曰:「行音下更反。」
賜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屬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一〕賜天下民爵一級,鰥寡孤獨高年帛。
〔一〕師古曰:「五大夫,第九爵。」
夏,皇后見于高廟。加安漢公號曰「宰衡」。〔一〕賜公太夫人號曰功顯君。封公子安、臨皆為列侯。
〔一〕應劭曰:「周公為太宰,伊尹為阿衡,采伊、周之尊以加莽。」
安漢公奏立明堂、辟廱。〔一〕尊孝宣廟為中宗,孝元廟為高宗,天子世世獻祭。
〔一〕應劭曰:「明堂所以正四時,出教化。明堂上圜下方,八窗四達,布政之宮,在國之陽。上八窗法八風,四達法四時,九室法九州,十二重法十二月,三十六戶法三十六(雨)〔旬〕,七十二〈片庸〉法七十二(風)〔候〕。孝經曰:『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上帝謂五時帝太昊之屬。黃帝曰合宮,有虞曰總章,殷曰陽館,周曰明堂。辟廱者,象璧圜,雍之以水,象教化流行。」
置西海郡,徙天下犯禁者處之。
梁王立有罪,自殺。
分京師置前煇光、後丞烈二郡。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一〕及十二州名。分界郡國所屬,罷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紀。
〔一〕師古曰:「更,改也。」
冬,大風吹長安城東門屋瓦且盡。
五年春正月,祫祭明堂。〔一〕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徵助祭。〔二〕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
〔一〕應劭曰:「禮五年而再殷祭,壹禘壹祫。祫祭者,毀廟與未毀廟之主皆合食於太祖。」師古曰:「祫音洽。」
〔二〕師古曰:「徵,召也。」
詔曰:「蓋聞帝王以德撫民,其次親親以相及也。昔堯睦九族,舜惇敘之。〔一〕朕以皇帝幼年,且統國政,〔二〕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孫及兄弟吳頃、楚元之後,〔三〕漢元至今,十有餘萬人,雖有王侯之屬,莫能相糾,〔四〕或陷入刑罪,教訓不至之咎也。傳不云乎?『君子篤於親,則民興於仁。』〔五〕其為宗室自太上皇以來族親,各以世氏,郡國置宗師以糾之,致教訓焉。二千石選有德義者以為宗師。考察不從教令有冤失職者,宗師得因郵亭書言宗伯,請以聞。〔六〕常以歲正月賜宗師帛各十匹。」
〔一〕師古曰:「虞書堯典云『昔在帝堯,克明峻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咎繇謨曰『惇敘九族,庶明厲翼』。言堯能明峻德之士而任用之,以(陸)〔睦〕高祖玄孫之親,乃令百姓平和章明。舜又厚敘此親,使眾庶皆明其教,而自勉勵翼戴上命也。故此詔引之。」
〔二〕師古曰:「朕者,太皇太后自稱也。」
〔三〕師古曰:「吳頃謂高帝之兄仲也。初為代王,後廢為合陽侯,而子濞封為吳王,故追諡仲為吳頃王。頃讀曰傾。」
〔四〕師古曰:「糾謂禁察也。」
〔五〕師古曰:「此論語載孔子之辭也。言上能厚於親屬,則下皆化之,起為仁行也。以論語傳聖人之言,故(為)〔謂〕之傳。他皆類此。」
〔六〕晉灼曰:「宗伯,宗正也。」師古曰:「郵,行書舍也。言為書以付郵亭,令送至宗伯也。郵音尤。」
羲和劉歆等四人使治明堂、辟廱,〔一〕令漢與文王靈臺、周公作洛同符。〔二〕太僕王惲等八人使行風俗,〔三〕宣明德化,萬國齊同。皆封為列侯。
〔一〕師古曰:「為使者而典其事。」
〔二〕師古曰:「文王築靈臺,周公成雒邑,言與之符合。」
〔三〕師古曰:「行音下更反。」
徵天下通知逸經、古記、天文、曆算、鍾律、小學、史篇、方術、本草及以五經、論語、孝經、爾雅教授者,在所為駕一封軺傳〔一〕,遣詣京師。至者數千人。
〔一〕如淳曰:「律,諸當乘傳及發駕置傳者,皆持尺五寸木傳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乘傳參封之。參,三也。有期會累封兩端,端各兩封,凡四封也。乘置馳傳五封也,兩端各二,中央一也。軺傳兩馬再封之,一馬一封也。」師古曰:「以一馬駕軺車而乘傳。傳音張戀反。」
閏月,立梁孝王玄孫之耳孫音為王。
冬十二月丙午,帝崩于未央宮。〔一〕大赦天下。有司議曰:「禮,臣不殤君。皇帝年十有四歲,宜以禮斂,加元服。」〔二〕奏可。葬康陵。〔三〕詔曰:「皇帝仁惠,無不顧哀,〔四〕每疾一發,氣輒上逆,害於言語,故不及有遺詔。其出媵妾,皆歸家得嫁,如孝文時故事。」〔五〕
〔一〕臣瓚曰:「帝年九歲即位,即位五年,壽十四。」師古曰:「漢注云帝春秋益壯,以母衛大后故怨不悅。莽自知益疏,篡殺之謀由是生,因到(獵)〔臘〕日上椒酒,置藥酒中。故翟義移書云『莽鴆弒孝平皇帝』。」
〔二〕師古曰:「斂音力贍反。」
〔三〕臣瓚曰:「在長安北六十里。」
〔四〕師古曰:「言帝平生多所顧念哀憐。」
〔五〕師古曰:「媵妾,謂從皇后俱來者。媵之言送。媵音食證反,又音孕也。」
贊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顯功,以自尊盛。觀其文辭,方外百蠻,亡思不服;〔一〕休徵嘉應,頌聲並作。〔二〕至乎變異見於上,民怨於下,莽亦不能文也。〔三〕
〔一〕師古曰:「大雅文王有聲之詩曰:『自(東)〔西〕自(西)〔東〕,自南自北,亡思不服。』言武王於鎬京行辟雍之禮,自四方來觀者皆感其德化,心無不歸服。故此贊引之。」
〔二〕師古曰:「休,美也。徵,證也。」
〔三〕如淳曰:「不可復文飾也。」
校勘記
三四八頁二行(性)〔往〕者有司多舉奏赦前事,景祐、殿、局本都作「往」。錢大昭說「性」當作「往」。
三五0頁一行天下吏(舍)〔民〕亡得置什器儲偫。景祐、殿本都作「民」。周壽昌說作「民」是。
三五0頁一三行舉錄賦斂之籍而(賞)〔償〕之。景祐、殿本都作「償」。王先謙說作「償」是。
三五三頁七行為百〔姓〕困乏獻其田宅者景祐、殿、局本都作「姓」字,此脫。
三五七頁一一行三十六戶法三十六(雨)〔旬〕,七十二牖法七十二(風)〔候〕。宋祁說「雨」字舊作「旬」,「風」字舊作「候」,疑此本有誤。按景祐本正作「旬」作「候」。
三五九頁一行以(陸)〔睦〕高祖玄孫之親,景祐、殿、局本都作「睦」。
三五九頁六行故(為)〔謂〕之傳。錢大昭說「為」當作「謂」。按景祐、殿本都作「謂」。
三六0頁八行因到(獵)〔臘〕日上椒酒,錢大昭說「獵」當作「臘」。按景祐、殿本都作「臘」。
三六0頁一五行自(東)〔西〕自(西)〔東〕,景祐本如此,與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