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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卷十四 諸侯王表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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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周監於二代,〔一〕三聖制法,〔二〕立爵五等,〔三〕封國八百,同姓五十有餘。周公、康叔建於魯、衛,各數百里;太公於齊,亦五侯九伯之地。〔四〕詩載其制曰:「介人惟藩,大師惟垣。大邦惟屏,大宗惟翰。懷德惟寧,宗子惟城。母俾城壞,毋獨斯畏。」〔五〕所以親親賢賢,褒表功德,〔六〕關諸盛衰,深根固本,為不可拔者也。故盛則周、邵相其治,致刑錯;衰則五伯扶其弱,與共守。〔七〕自幽、平之後,日以陵夷,〔八〕至虖阨〈阝區〉河洛之間,〔九〕分為二周,〔一0〕有逃責之臺,被竊鈇之言。〔一一〕然天下謂之共主,〔一二〕彊大弗之敢傾。〔一三〕歷載八百餘年,數極德盡,既於王赧,〔一四〕降為庶人,用天年終。號位已絕於天下,尚猶枝葉相持,莫得居其虛位,海內無主,三十餘年。〔一五〕

〔一〕師古曰:「監,視也。二代,夏、殷也。」

〔二〕師古曰:「三聖謂文王、武王及周公也。」

〔三〕師古曰:「公、侯、伯、子、男。」

〔四〕臣瓚曰:「禮記王制云:『五國以為屬,屬有長;二百一十國以為州,州有伯。』」師古曰:「五侯,五等諸侯也。九伯,九州之伯也。伯,長也。」

〔五〕師古曰:「大雅板之詩也。介,善也。藩,籬也。屏,蔽也。垣,牆也。翰,幹也。懷,和也。俾,使也。以善人為之藩籬,謂封周公、康叔於魯、衛;以大師為垣牆,謂封太公於齊也。大邦以為屏蔽,謂成國諸侯也;大宗以為楨幹,謂王之同姓也。能和其德則天下安寧,分建宗子則列城堅固。城不可使墮壞,宗不可使單獨。單獨墮壞,則畏懼斯至。」

〔六〕師古曰:「親賢俱封,功德並建。」

〔七〕師古曰:「伯讀曰霸。此五霸謂齊桓、宋襄、晉文、秦穆、吳夫差也。」

〔八〕師古曰:「陵夷,言如山陵之漸平。夷謂頹替也。」

〔九〕應劭曰:「阨者,狹也。〈阝區〉者,踦〈足區〉也。西迫強秦,東有韓魏,數見侵暴,踦〈足區〉不安也。」師古曰:「阨音於懈反。〈阝區〉音區。」

〔一0〕師古曰:「謂東西二周也。」

〔一一〕服虔曰:「周赧王負責,無以歸之,主迫責急,乃逃於此臺,後人因以名之。」劉德曰:「洛陽南宮謻臺是也。」應劭曰:「竊鈇,謂出至路邊竊取人鈇也。」師古曰:「應說非也。鈇鉞,王者以為威,用斬戮也。言周室衰微,政令不行於天下,雖有鈇鉞,無所用之,是謂私竊隱藏之耳。被音皮義反。鈇音膚。謻音移,又音直移反。」

〔一二〕如淳曰:「雖至微弱,猶共以為之主。」

〔一三〕師古曰:「言諸侯雖彊大者,不敢傾滅周也。」

〔一四〕師古曰:「既亦盡也。赧,諡也,一曰名也,音女版反。」

〔一五〕師古曰:「秦昭襄王五十二年周初亡,五十六年昭襄王卒,孝文王立一年而卒,莊襄王立四年而卒,子政立二十六年而乃并天下,自號始皇帝。是為三十五年無主也。」

秦據勢勝之地,騁狙詐之兵,〔一〕蠶食山東,壹切取勝。〔二〕因矜其所習,自任私知,姍笑三代,盪滅古法,〔三〕竊自號為皇帝,而子弟為匹夫,內亡骨肉本根之輔,外亡尺土藩翼之衛。陳、吳奮其白挺,〔四〕劉、項隨而斃之。故曰,周過其曆,秦不及期,國勢然也。〔五〕

〔一〕應劭曰:「狙,伺也,因(聞)〔間〕伺隙出兵也。狙音若蛆反。」師古曰:「音千絮反。」

〔二〕師古曰;「蠶食,解在異姓諸侯王表。壹切,解在平紀也。」

〔三〕師古曰:「姍,古訕字也。訕,謗也,音所諫反,又音刪。」

〔四〕應劭曰:「白挺,大杖也。孟子書曰『可使制挺以撻秦楚』是也。」師古曰:「挺音徒鼎反。」

〔五〕應劭曰:「武王克商,卜世三十,卜年七百,今乃三十六世,八百六十七歲,此謂過其曆者也。秦以諡法少,恐後世相襲,自稱始皇,子曰二世,欲以一迄萬,今至子而亡,此之為不及期也。」

漢興之初,海內新定,同姓寡少,懲戒亡秦孤立之敗,於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一〕功臣侯者百有餘邑,尊王子弟,大啟九國。〔二〕自鴈門以東,盡遼陽,為燕、代。〔三〕常山以南,太行左轉,度河、濟,漸于海,為齊、趙。〔四〕穀、泗以往,奄有龜、蒙,為梁、楚。〔五〕東帶江、湖,薄會稽,為荊吳。〔六〕北界淮瀕,略廬、衡,為淮南。〔七〕波漢之陽,亙九嶷,為長沙。〔八〕諸侯(北)〔比〕境,周(市)〔匝〕三垂,外接胡越。〔九〕天子自有三河、東郡、潁川、南陽,〔一0〕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雲中至隴西,與京師內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頗邑其中。〔一一〕而藩國大者夸州兼郡,連城數十,〔一二〕宮室百官同制京師,可謂撟枉過其正矣。〔一三〕雖然,高祖創業,日不暇給,孝惠享國又淺,高后女主攝位,而海內晏如,〔一四〕亡狂狡之憂,卒折諸呂之難,成太宗之業者,亦賴之於諸侯也。

〔一〕(項羽)〔韋昭〕曰:「漢封功臣,大者王,小者侯也。」

〔二〕師古曰:「九國之數在下也。」

〔三〕師古曰:「遼陽,遼水之陽也。」

〔四〕師古曰:「太行,出名也。左轉,亦謂自太行而東也。漸,入也,一曰浸也。行音胡剛反。漸音子廉反,亦讀如本字。」

〔五〕晉灼曰:「水經云泗水出魯(下)〔卞〕縣。」臣瓚曰:「穀在彭城,泗之下流為穀水。」師古曰:「奄,覆也。龜、蒙,二山名。」

〔六〕文穎曰:「即今吳也。高帝六年為荊國,十年更名吳。」師古曰:「荊吳,同是一國也。」

〔七〕師古曰:「瀕,水涯也,音頻,又音賓。廬、衡,二山名也。」

〔八〕鄭氏曰:「波音陂澤之陂。」孟康曰:「亙,竟也,音古贈反。」師古曰:「漢之陽者,循漢水而往也。水北曰陽。(陂)〔波〕音彼皮反,又音彼義反。九嶷,山名,有九峰,在零陵營道。嶷音疑。」

〔九〕師古曰:「比謂相接次也。三垂,謂北東南也。比音頻寐反。」

〔一0〕師古曰:「三河,河東、河南、河內也。」

〔一一〕師古曰:「十五郡中又往往有列侯、公主之邑。」

〔一二〕師古曰:「夸音跨。」

〔一三〕師古曰:「撟與矯同。枉,曲也。正曲曰矯。言矯秦孤立之敗而大封子弟,過於強盛,有失中也。」

〔一四〕師古曰:「晏如,安然也。」

然諸侯原本以大,末流濫以致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橫逆,以害身喪國。〔一〕故文帝采賈生之議分齊、趙,景帝用晁錯之計削吳、楚。武帝施主父之冊,下推恩之令,使諸侯王得分戶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陟,而藩國自析。自此以來,齊分為七〔二〕趙分為六,〔三〕梁分為五,〔四〕淮南分為三。〔五〕皇子始立者,大國不過十餘城。長城、燕、代雖有舊名,皆亡南北邊矣。〔六〕景遭七國之難,抑損諸侯,減黜其官。〔七〕武有衡山、淮南之謀,作左官之律,〔八〕設附益之法,〔九〕諸侯惟得衣食稅租,不與政事。〔一0〕

〔一〕師古曰:「易睽卦九四爻辭曰『睽孤,見豕負塗』。睽孤,乖刺之意。睽音工攜反。」

〔二〕師古曰:「謂齊、城陽、濟北、濟南、淄川、膠西、膠東也。」

〔三〕師古曰:「謂趙、平原、真定、中山、廣川、河間也。」

〔四〕師古曰:「謂梁、濟川、濟東、山陽、濟陰也。」

〔五〕師古曰:「謂淮南、衡山、廬江。」

〔六〕如淳曰:「長沙之南更置郡,燕、代以北更置緣邊郡。其所有饒利、兵馬、器械,三國皆失之矣。」

〔七〕師古曰:「謂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損大夫、謁者諸官長丞員等也。」

〔八〕服虔曰:「仕於諸侯為左官,絕不得使仕於王侯也。」應劭曰:「人道上右,今舍天子而仕諸侯,故謂之左官也。」師古曰:「左官猶言左道也。皆僻左不正,應說是也。漢時依上古法,朝廷之列以右為尊,故謂降秩為左遷,仕諸侯為左官也。」

〔九〕張晏曰:「律鄭氏說,封諸侯過限曰附益。或曰阿媚王侯,有重法也。」師古:「附益者,蓋取孔子云『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之義也,皆背正法而厚於私家也。」

〔一0〕師古曰:「與讀曰豫。」

至於哀、平之際,皆繼體苗裔,親屬疏遠,〔一〕生於帷牆之中,不為士民所尊,勢與富室亡異。而本朝短世,國統三絕,〔二〕是故王莽知漢中外殫微,本末俱弱,〔三〕亡所忌憚,生其姦心;因母后之權,假伊周之稱,顓作威福廟堂之上,不降階序而運天下。〔四〕詐謀既成,遂據南面之尊,分遣五威之吏,馳傳天下,班行符命。漢諸侯王厥角稽首,〔五〕奉上璽韍,惟恐在後,〔六〕或乃稱美頌德,以求容媚,豈不哀哉!是以究其終始彊弱之變,明監戒焉。

〔一〕師古曰:「言非始封之君,皆其後裔也,故於天子益疏遠矣。」

〔二〕師古曰:「謂成、哀、平皆早崩,又無繼嗣。」

〔三〕師古曰:「殫,盡也,音單。」

〔四〕師古曰:「序謂東西廂。顓與專同。」

〔五〕應劭曰:「厥者,頓也。角者,頟角也。稽者,首至地也。言王莽漸漬威福日久,亦值漢之單弱,王侯見莽篡弒,莫敢怨望,皆頓角稽首至地而上其璽綬也。」晉灼曰:「厥猶豎也,叩頭則頟角豎。」師古曰:「應說是也。稽音口禮反,與稽同。」

〔六〕師古曰:「韍音弗,璽之組也。」

諸侯王表第二

校勘記

三九三頁八行因(聞)〔間〕伺隙出兵也。朱一新說「聞」疑作「間」。按景祐、殿、局本都作「間」。

三九四頁二行諸侯(北)〔比〕境,周(市)〔匝〕三垂,景祐、殿本「北」都作「比」,「市」都作「匝」。王先謙說作「比」作「匝」是。

三九四頁七行(項羽)〔韋昭〕曰:朱一新說史表集解引作「韋昭」。

三九四頁一二行泗水出魯(下)〔卞〕縣。景祐、汲古、殿、局本都作「卞」。朱一新說作「卞」是。

三九四頁一六行(陂)〔波〕音彼皮反。景祐、殿本都作「波」。

三九九頁二欄八格,王先謙說「二」當作「一」。按景祐本作「一」。

三九九頁三欄六格「元始」當作「永作」,據資治通鑑改。

四0三頁一欄四格,王先謙說「四十二」當作「四十三」,史表不誤。

四0三頁二欄四格,王先謙說「三十三」當作「四十三」。按景祐本作「三十四」。

四0五頁三欄四格,朱一新說文紀作「三月」,汪本亦作「三月」,此作「二月」誤。

四0八頁三欄三格,殿本「七」作「二」。王先謙說作「二」是。

四0九頁一欄三格,朱一新說汪本無「王」字是。按景祐本無「王」字。

四0九頁三欄七格,王先謙說「七」當作「三」。按景祐本作「二」。

四一一頁二欄二格,王先謙說「高」當作「景」。按景祐、殿、局本都作「景」。

四一二頁三欄五、六、七格原在六、七、八格,據錢大昭說及景祐、殿、局本提上。七格「嗣」字據殿、局本補。

四一六頁四欄五格,王先謙說「四」字衍。按景祐本「四」作「一」。

四一七頁四欄六格,王先謙說「由」字閩本、汪本、殿本都作「申」。按景祐本作「申」。又說「二十二年」當作「三十三年」。按景祐本正作「三十三年」。

四一九頁一欄三格「主」,景祐、殿、局本都作「坐」。王先謙說作「坐」是。

四二0頁二欄四格,王先謙說「始元」誤倒作「元始」。按景祐、殿、局本都作「始元」。

四二0頁三欄錢大昭說「兄」當作「凡」。按殿、局本都作「凡」。

四二一頁三欄五格,殿、局本「烈」都作「列」。王先謙說作「列」是。

四二二頁二欄四格,王先謙說「十」上脫「二」字。五格,王先謙說「子」字衍。按景祐、殿、局本都無「子」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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