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古曰:「但次古人而不表今人者,其書未畢故也。」
自書契之作,先民可得而聞者,經傳所稱,唐虞以上,帝王有號諡。輔佐不可得而稱矣,〔一〕而諸子頗言之,雖不考虖孔氏,然猶著在篇籍,歸乎顯善昭惡,勸戒後人,故博采焉。孔子曰:「若聖與仁,則吾豈敢?」〔二〕又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三〕「未知,焉得仁?」〔四〕「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學,民斯為下矣。」〔五〕又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六〕「唯上智與下愚不移。」〔七〕傳曰:譬如堯舜,禹、稷、卨與之為善則行,〔八〕鯀、讙兜欲與為惡則誅。〔九〕可與為善,不可與為惡,是謂上智。桀紂,龍逢、比干欲與之為善則誅,〔一0〕于莘、崇侯與之為惡則行。〔一一〕可與為惡,不可與為善,是謂下愚。齊桓公,管仲相之則霸,豎貂輔之則亂。〔一二〕可與為善,可與為惡,是謂中人。因茲以列九等之序,究極經傳,繼世相次,總備古今之略要云。〔一三〕
〔一〕文穎曰:「言遠,經傳不復稱序也。」師古曰:「契謂刻木以記事。自唐虞以上帝王有號見於經典,其臣佐不可得而稱記也。」
〔二〕師古曰:「此孔子自謙,不敢當聖與仁也。」
〔三〕師古曰:「言能博施於人而濟眾者,非止稱仁,乃為聖人也。」
〔四〕師古曰:「言智者雖能利物,猶不及仁者所濟遠也。」
〔五〕師古曰:「困謂有所不通也。」
〔六〕師古曰:「言中庸之人漸於訓誨,可以知上智之所知也。
〔七〕師古曰:「言上智不染於惡,下愚雖教無成。自此已上皆見論語。凡引此者,蓋班氏自述所表先聖後仁乃智愚之次,皆依於孔子者也。」
〔八〕師古曰:「傳謂解說經義者也。」
〔九〕師古曰:「鯀,擣扤也。讙兜,渾敦也。」
〔一0〕師古曰:「關龍逢,桀之臣也;王子比干,紂之臣也:皆直諫而死也。」
〔一一〕師古曰:「于莘,桀之勇人也。崇侯,紂之佞臣也。」
〔一二〕師古曰:「豎貂,即寺人貂也。」
〔一三〕張晏曰:「老子玄默,仲尼所師,雖不在聖,要為大賢,文伯之母達於禮典,動為聖人所歎,言為後世所則,而在第四。田單以即墨孤城復強齊之大,魯連之博通,忽於榮利,藺子申威秦王,退讓廉頗,乃在第五。大姬巫怪,好祭鬼神,陳人化之,國多淫祀,寺人孟子違於大雅,以保其身,既被宮刑,怨刺而作,乃在第三。嫪毐上烝,昏亂禮度,惡不忍聞,乃在第七。其餘差違紛錯不少,略舉揚較,以起失謬。獨馳騖於數千歲之中,旁觀諸子,事業未究,而尋遇竇氏之難,使之然乎?」師古曰:「六家之論,輕重不同;百行所存,趣拾難壹。張氏輒申所見,掎摭班史,然其所論,又自差錯。且年代久遠,墳典隟亡,學者舛駮,師論分異,是以表載古人名氏,或與諸書不同。今則特有發明,用暢厥旨。自女媧以下,帝鴻以前,諸子傳記,互有舛駮,敘說不同,無所取正,大要知其古帝之號而已。諸人士見於史傳,彰灼可知者,無待解釋,其間幽昧者,時復及焉。」
(表格,尚無資料)
校勘記
八七0頁九格「九黎」二字據景祐、殿本補。
八七四頁二格景祐本「戮」作「飂」。齊召南說作「戮」刊本之誤。
八七五頁一格「帝堯」二字據景祐、殿本補。
八七八頁九格景祐本「嬌」作「蟜」。
八八0頁三格景祐、殿、局本「支」都作「友」。局本「字」作「宇」。
八八一頁六格王先謙說次「中」字當作「仲」。按景祐、局本都作「仲」。
八八二頁五格錢大昭說南監本、閩本有「杼子」二字。按景祐、殿本都有。
八九二頁三格「太」字據景祐、殿本補。
八九二頁六格景祐、殿本「來」下有「朝」字。王先謙說有「朝」字是。
八九七頁五格景祐、殿本「建」作「疌」。楊樹達說據錢大昭校閩本亦作「疌」,「建」字以形近而誤。下六格同。
八九八頁三格宋弗父何本在上上格,錢大昭說南監本、閩本在上下。王先謙說殿本在上下,此誤。按景祐本亦在上下。
八九八頁八格王先謙說「厲」當作「獻」。按景祐本正作「獻」。
八九九頁五格「子」字據景祐、殿、局本補。
八九九頁七格王先謙說「幽」下脫「公」字。按局本有。
九00頁八格王先謙說「幽」下脫「伯」字。按局本有。
九0二頁九格景祐、局本「于」作「千」。
九0三頁三格「宋正考父」據局本補。殿本作「宋考正父」。景祐本無。
九0五頁九格「桓公弟」三字據景祐、殿本補。
九0六頁五格錢大昭說南監本、閩本「駐」作「騅」。按景祐、殿、局本都作「騅」。
九一0頁四格景祐、殿本都作「完」。王先謙說作「完」是。
九一二頁七格錢大昭說「叔」當作「射」。按景祐、殿本都作「射」。
九一五頁三格「嘉子」本作大字,誤,據局本改小。
九一五頁四格「叔子」本作大字,誤,據局本改小。錢大昕說鬥伯比已見前五等。
九一六頁八格錢大昭說「失」當作「先」。按景祐、殿、局本都作「先」。
九二一頁四格錢大昭說「白」當作「向」。按景祐、殿、局本都作「向」。
九二二頁五格粱玉繩說各本「晉陽罕」三字誤分為二。「罕」乃「畢」之訛。陽畢,晉大夫,見晉語。
九二六頁七格「齊景公杵臼嚴公弟」八字據景祐、殿本補。
九三0頁七格「秦惠公哀公孫」六字據景祐、殿本補。
九三五頁七格景祐、殿、局本「戚」都作「成」,「字」都作「子」。
九四0頁七格衛慎公原在八等,據景祐、殿本移上。
九四四頁四格景祐、殿本「鄭」都作「鄚」。
九四六頁八格「顯王子」三字據景祐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