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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门·081 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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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米斛,见存无几,所在皆是也。广右诸郡,唯静江常平米,止支诸司人吏俸米。自余诸郡,不以军粮不足,惜支不还,则以久不赈发,腐损耗失。军粮不足而借支,所至皆然,非独广右。且广西斗米五十钱,谷贱莫甚焉。夫其贱非诚多谷也,正以生齿不蕃,食谷不多耳。田家自给之外,余悉粜去,曾无久远之积。富商以下价籴之,而舳胪衔尾,运之番禺,以罔市利。名曰谷贱,其实无积贮尔。州郡久不赈发,一连遇大凶年,米斗仅至二百钱,则人民已有流离之祸,州县拱手无策以处之,然则谷贱之果不足恃也如此。若夫以新易陈,在州郡所得为之事;曰敛曰散,曷不于乐岁广籴以为之备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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