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官料药辩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快捷键→)

所谓官料药者,乃解京纳局之高品。近时有谓火瘅、黄疽、肿胀诸证,不宜服官料药者,真齐东野人之语也。夫官料亦多系草根木皮,又何分草药之非官料,而官料之非草药乎?夫草药自神农至今,计六百一十余种,又杂草九种,有名未用者一百五十三种,内多有名而不识其草者,有草而不知其名者,若按《图经》以对草之形,以草之主治何病以对经,未尝不可,若凭荷担之野人,在彼亦不能识,而胡乱以命名,即欲按经索草,彼亦胡乱付之,在所取之人,亦不知其是与非也,是乌可尝试哉!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