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私考》·三十六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季本撰。本有《易学四同》,已著录。本不信三《传》,故释《经》处谬戾不可胜举。如言惠公仲子非桓公之母,盗杀郑三卿乃晋人使刺客杀之,晋文公归国非秦伯所纳。诸如此类,皆无稽之谈。夫孙复诸人之弃《传》,特不从其褒贬义例而已。程端学诸人之疑《传》,不过以所记为不实而已。未有於二千馀年之后,杜撰事迹,以改易旧文者。盖讲学家之恣横,至明代而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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