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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服署掌供御衣。 穆宗朝有尙衣局奉御直长。 文宗定: 奉御一人秩正六品; 直长一人正七品。 忠宣王二年改掌服署改奉御为令直长如故。 恭愍王五年复改尙衣局改令为奉御。 十一年复改掌服署改称令。 十八年复改尙衣局又称奉御。 二十一年复改掌服署又称令。 恭让王三年倂于工曹。 吏属文宗置书令史四人记官二人注衣一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司设署-001

○司设署掌供铺设。 穆宗朝有尙舍局奉御直长。 文宗定: 奉御一人秩正六品; 直长二人正七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改司设署置: 提点一人兼官正五品; 令二人亦正五品; 丞二人正六品; 直长二人正七品; 副直长二人正八品。 后罢提点降令正六品丞正九品罢副直长。 恭愍王五年改尙舍署改令为奉御直长丞如故。 十一年复改司设署又改奉御为令罢丞。 十八年复改尙舍署又改令为奉御复置丞。 二十一年复改司设署仍改为令。 吏属文宗置书令史四人记官二人幕士四十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奉车署-001

○奉车署掌内廐。 穆宗朝有尙乘局奉御直长。 文宗定: 奉御一人正六品; 直长二人正七品。 忠宣王二年改奉车署以奉御为令。 恭愍王五年复改尙乘局以令为奉御。 十一年复改奉车署又改奉御为令。 十八年复改尙乘局又改称奉御。 二十一年复改奉车署又改为令。 恭让王三年倂于重房。 吏属文宗置书令史四人承旨五十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供造署-001

○供造署掌御用器玩。 穆宗朝有中尙署令。 文宗定: 令一人秩正六品; 丞二人正八品。 忠宣王二年改供造署。 恭愍王五年复改中尙署以令为奉御。 十一年复改供造署以奉御为令。 十八年复改中尙署令丞如故。 二十一年复改供造署。 吏属文宗置史六人记官二人士一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京市署-001

○京市署掌勾检市廛。 穆宗朝有京市署令。 文宗定: 令一人秩正七品; 丞二人正八品。 忠烈王二十四年忠宣升令权。 三十四年忠宣增丞为三人。 恭愍王五年降丞从八品。 吏属文宗置史三人记官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膳官署-001

○膳官署掌祀宴馔膳。 穆宗朝有大官署令。 文宗定: 令二人秩从七品; 丞四人从八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改为膳官署属司膳署员额品秩仍旧。 恭愍王五年复改大官署。 十一年复改膳官署。 十八年复改大官署。 二十二年复改膳官署。 吏属文宗置史六人记官二人士一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掌冶署-001

○掌冶署掌镕冶之事。 文宗定: 令二人秩从七品; 丞二人正八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罢掌冶署置营造局: 使从五品; 副使从六品; 直长从七品。 忠宣王二年罢营造局复置: 掌冶署令从七品; 丞从八品。 恭让王三年。 倂于工曹。 吏属文宗置史四人记官二人士一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都校署-001

○都校署掌工作之事。 文宗定: 令二人秩从八品; 丞四人正九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罢都校署置杂作局: 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直长从七品。 忠宣王二年罢杂作局复置都校署: 令正八品; 丞正九品。 恭愍王五年降令从八品恭让王三年倂于缮工寺。 吏属文宗置监作四人书令史四人记官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典乐署-001

○典乐署掌敎阅声律。 穆宗朝有*大乐署令。 文宗定: 令一人秩从七品; 丞二人从八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改为典乐署属紫云坊改定员吏置: 令二人正七品; 长二人从七品; 丞二人史二人从八品; 直长二人从九品。[紫云坊亦是年置有: 提点一人正五品; 使一人正五品; 副使二人正六品; 判官二人正七品。 寻罢之。] 后降令从七品罢长升直长从七品加置副直长从九品。 恭愍王五年复改*大乐署令仍从七品复置长亦从七品史丞仍从八品直长复降从九品罢副直长。 十一年复改典乐署员秩仍十八年复改*大乐署二十一年复改典乐署。 恭让王三年别置雅乐署习宗庙乐歌。 吏属文宗置史六人记官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内园署-001

○内园署掌诸园苑。 文宗置: 令二人秩从七品; 丞二人从八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为司膳署所辖增丞为四人。 吏属文宗置史四人记官二人士一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供驿署-001

○供驿署掌诸道程驿。 文宗定: 令二人秩从七品; 丞二人从八品。 恭让王二年司宪府启: "供驿署主铺马起发而每于私所开印移文人轻职要请托易行驿马日驿卒日散愿自今令常坐公厅必据都堂公牒印给。" 吏属文宗置史四人记官二人幕士四十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典廐署-001

○典廐署掌饲杂畜。 穆宗朝有典廐署令。 文宗定: 令一人秩从七品; 丞二人从八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为典仪寺所辖。 吏属文宗置史三人记官二人士一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掌牲署-001

○掌牲署掌荐牺牲。 文宗置: 令一人秩从八品; 丞二人正九品。 沿革未考。 吏属文宗置史三人记官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都染署-001

○都染署掌色染。 文宗定: 令一人秩正八品; 丞二人正九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倂杂织署为织染局属缮工司置: 使二人其一兼官从五品; 副使一人从六品; 直长一人从七品。 后忠宣以织染等事阙废令内谒者监内侍伯内谒者长源亭直各二人任其事。 二年分为都染署复置: 令正八品; 丞正九品。 吏属文宗置史四人记官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杂织署-001

○杂织署掌织。 文宗定: 令二人。 秩正八品; 丞二人正九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倂于都染署为织染局后复置杂织署令丞如故。 吏属文宗置史四人记官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司仪署-001

○司仪署掌赞礼。 文宗定: 令一人秩正八品; 丞二人正九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增令为二人降从八品丞仍二人降从九品。 吏属文宗置史四人记官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守宫署-001

○守宫署掌供帐幕。 文宗置: 令二人秩正八品; 丞二人正九品。 沿革未考。 吏属文宗置史六人记官三人幕士五十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典狱署-001

○典狱署掌狱囚。 国初始置典狱署。 成宗十四年改为大理寺有评事。 文宗复改为典狱署置: 令一人秩正八品; 丞二人正九品。 忠宣王罢恭愍王十一年复置: 令从八品; 丞从九品。 吏属文宗置史二人记官三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大仓署-001

○*大仓署穆宗元年有*大仓署令。 文宗定: 令二人秩从七品; 丞四人从八品。 沿革未考。 吏属文宗置史五人记官四人士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大盈署-001

○大盈署文宗定: 令一人秩从七品丞二人。 沿革未考。 吏属文宗置史三人记官二人士一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储仓-001

○储仓掌供上米。 文宗时京城有左右仓以近侍为别监。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改右仓为储仓置: 使一人秩正五品; 副使一人正六品; 丞一人正七品。 恭愍王降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丞从七品增置注簿从八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广兴仓-001

○广兴仓掌百官禄俸。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改左仓为广兴仓置: 使一人秩正五品; 副使一人正六品; 丞一人正七品。 恭愍王降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丞从七品增置注簿从八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料物库-001

○料物库掌御米谷。 忠宣王二年改备用司为料物库置: 使秩从五品; 副使从六品; 注簿从八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义盈库-001

○义盈库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置: 使一人秩从五品; 副使一人从六品; 直长一人从七品。 恭愍王增置注簿从八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长兴库-001

○长兴库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以大府上库为长兴库置: 使一人秩从五品; 副使一人从六品; 直长一人从七品。 恭愍王降使从六品革副使直长置注簿从八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常满库-001

○常满库忠宣以大府下库为常满库置: 使一人秩从五品; 副使一人从六品; 直长一人从七品。 恭愍王降使从六品革副使直长置注簿从八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内库-001

○内库文宗置: 使一人秩从六品; 副使二人正八品。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以使为权。 吏属文宗置史四人承旨二十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内房库-001

○内房库忠宣王元年倂云臻仓于富兴仓寻改为义成仓置: 使秩从五品; 副使从六品; 丞从七品。 忠肃王十二年改为内房库罢员吏。 十七年复为义成仓置员吏委*{纠}正监之。 恭愍王四年复称内房库罢禄官及*{纠}正置提举别监。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德泉库-001

○德泉库忠宣王时有德泉仓: 使秩从五品; 副使从六品; 丞从七品。 忠肃王十二年改为德泉库罢员吏。 十七年复置员吏委*{纠}正监之。 恭愍王四年罢禄官及*{纠}正置提举别监。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义仓-001

○义仓恭愍王置: 丞秩从七品; 注簿从八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常积仓-001

○常积仓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始置之: 使一人正五品; 副使一人正六品; 丞一人正七品。 沿革未考。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宝兴库-001

○宝兴库忠肃王后八年忠惠王私置之。 忠惠后四年罢有备仓倂于本库。 忠穆王罢之以其所聚土田奴婢还本处。[有备仓: 有使从五品; 副使从六品; 丞从七品; 注簿从八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典库-001

○典库恭愍王五年置: 令秩从七品; 丞从八品。 十一年革令十八年复置令。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架阁库-001

○架阁库掌藏图籍。 恭愍王五年置: 丞秩从七品; 注簿从八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惠济库-001

○惠济库恭愍王十一年置: 令秩从七品; 丞从八品; 录事从九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义济库-001

○义济库恭愍王十年置: 令秩从七品; 丞从八品; 录事从九品。 恭让王三年倂于惠济库。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资赡司-001

○资赡司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置济用司: 知事二人秩正五品; 使四人其二兼官正五品; 副使二人其一兼官正六品; 丞二人正七品。 忠宣王二年改为资赡司革知事升使从四品副使正五品革丞置注簿正八品寻罢之。 恭让王四年置资赡楮货库寻又罢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宝源解典库-001

○宝源解典库恭愍王十八年置: 使秩从五品; 副使从六品; 丞从七品; 注簿从八品; 录事从九品。 恭让王三年倂供办署济用库于本库。[*( )让{恭让}曾罢准备色置济用库。]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大淸观-001

○大淸观忠宣王置判官秩从九品主藏纛凡出征必于本观。 恭愍王将讨红贼制大纛设官为纛赤。 辛禑三年以纛赤每政用其弊不细汰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五部-001

○五部太祖二年立。[东南西北中五部。] 文宗定: 五部使一人四品以上; 副使一人五品以上; 录事各二人甲科权务。 后五部录事升八品。 高宗四年改置判官二人录事二人搜检亡卒。 七年以录事复为权务后复置副使。 忠烈王十三年改副使为副令秩从六品。 三十四年忠宣倂于开城府忠惠王元年复置五部令后改令为副令。 恭愍王五年改定: 五部令从六品; 录事权务。 十一年改令为副令十八年复改为令。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延庆宫提举司-001

○延庆宫提举司文宗定: 延庆宫使一人副使一人录事二人丙科权务。 忠宣王五年始置提举司: 提举一人副提举二人提控二人正七品; 司八人正八品; 司涓八人正九品。 吏属文宗置记事二人记官二人史二十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掖庭局-001

○掖庭局国初称掖庭院。 成宗十四年改掖庭局。 文宗定官制: 内谒者监一人正六品; 内侍伯一人正七品; 内谒者从八品。 监作一人书令史记官给使三人; 又南班之职本限七品; 职事员凡三十六人内殿崇班四人正七品; 东西头供奉官各四人从七品; 左右侍禁各四人正八品。 左右班殿直各四人从八品; 殿前承旨八人正九品。 又有殿前副承旨尙乘内承旨副内承旨为南班初入仕路。 睿宗十一年改殿前承旨为三班奉职副承旨为三班借职尙乘内承旨为三班差使副内承旨为三班借差。 忠烈王四年金周鼎建议以内寮不可皆令启事择人为申闻色。[内寮传命者称辞掌门者称金直不知始于何代。] 三十四年忠宣改为内谒司置: 伯二人正三品; 令二人从三品; 正二人正四品; 副正二人从四品; 仆二人正五品; 谒者二人从五品; 丞二人正六品; 直长二人从六品; 内殿崇班四人正七品; 东头供奉官四人西头供奉官四人从七品; 右侍禁四人左侍禁四人正八品; 右班殿直四人左班殿直四人从八品; 内班从事四人从九品。 忠宣王元年罢内谒司复为掖庭。 二年改为巷庭后复改掖庭置: 内谒者监正六品; 内侍伯正七品; 内谒者从八品。 又置: 内殿崇班从七品; 东头供奉西头供奉从七品; 左侍禁右侍禁左班殿直右班殿直从八品; 内班从事从九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内侍府-001

○内侍府恭愍王五年改宦官职设内詹事内常侍内侍监内承直内给事宫丞奚官令后置内侍府秩比开城府: 判事一人正二品; 检校三人同判事一人从二品; 检校三十二人知事一人正三品; 检校三十八人佥事一人从三品; 检校二十八人同知事二人正四品; 同佥事二人从四品; 左承直二人正五品; 右承直二人从五品; 左副承直一人正六品; 右副承直一人从六品; 司谒一人正七品; 谒者一人从七品; 宫丞一人正八品; 奚官令一人从八品; 给事一人正九品; 通事一人从九品。 辛禑罢之恭让王复之阶三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内职-000

内职。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内职-001

○内职国初未有定制后妃而下以某院某宫夫人为号。 显宗时有尙宫尙寝尙食尙针之职又有贵妃淑妃等号靖宗以后或称院主院妃或称宫主。 文宗定官制: 贵妃淑妃德妃贤妃正一品。[外命妇: 公主大长公主正一品; 国大夫人正三品; 郡大夫人郡君正四品; 县君正六品。] 忠宣王改宫主为翁主忠惠以后后宫女职尊卑无等私婢官妓亦封翁主宅主。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宗室诸君-000

宗室诸君[异姓诸君]。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宗室诸君-001

○国初宗亲称院君大君。 显宗以后封公侯下者为元尹正尹或有兼尙书中书令又或带*大尉司徒司空。 忠烈王二十四年忠宣改官制定: 大君院君正一品; 诸君从一品; 元尹正二品; 正尹从二品。 忠宣王二年敎曰: "元尹正尹古之高爵自今宗亲除之者坐于政丞之上异姓坐于本品之列。" 恭愍王五年复置公侯。 十一年复用忠宣之制。 恭让王二年宪府上*曰: "宗亲不任以事古之制也近年多带成众爱马仓库宫司提调乞皆停罢以尊王亲其元尹正尹年满十五岁许除授其未满者虽制下毋得受禄。" 从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宗室诸君-002

○异姓诸君初用公侯伯子男之号。 忠宣王改官制定: 诸君从一品; 元尹从二品; 正尹正三品。 恭愍王五年改诸君为公侯伯。 十一年改: 府院君正一品; 诸君从一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东宫官-000

东宫官。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东宫官-001

○显宗十三年立太子置师保及官属: 司议郞一人司直一人通事舍人二人丞注簿录事各一人。 文宗八年命有司选三品官之孙五品以上官之子二十人为东宫侍卫公子五品官之孙七品以上官之子十人为侍卫给使永为定制。 二十二年置: *大师*大傅*大保各一人从一品; 少师少傅少保各一人从二品; 宾客四人正三品; 左右庶子各一人正四品; 左右谕德各一人正四品; 侍讲学士侍读学士各一人从四品; 左右赞善大夫各一人中舍人一人中允一人正五品; 洗马一人典内一人从五品; 文学一人司议郞一人正六品; 侍读事一人。 詹事府: 知府事一人詹事一人正三品; 少詹事一人从三品; 丞一人正六品; 司直一人正七品; 注簿一人从七品; 录事一人正九品。 又置: 家令一人从四品; 仆一人从五品; 内直郞一人从六品; 宫门郞从六品; 率更寺事率更令从五品; 率更士二人药藏郞一人正六品; 药藏丞正八品; 左右司御率府率副率左右监门率府率副率左右淸道率府率副率左右内率府率副率又有侍卫上大将军。 肃宗三年立太子备宫僚依文宗之制。 睿宗十一年定太子官属: *大少师傅保宾客庶子谕德侍讲侍读学士赞善中舍人中允詹事少詹事率更令。 品秩依文宗之制余不置。 仁宗九年立詹事府: 左右詹事各一人司直一人注簿一人录事一人春坊通事舍人二人。 神宗卽位以文武官子弟三十余人充春坊侍卫公子给使。 忠烈王二年置世子詹事府: 丞司直注簿录事各一人。 又置春坊通事舍人一人。 三年置世子师傅保贰师调护詹事府知事左右赞德左右庶尹。 其余宫官皆置之。 三十四年忠宣置世子府: 咨议一人正三品兼官; 翊善一人正五品; 伴读一人从五品; 直讲一人正六品; 丞一人从六品; 司直一人从六品; 记室军二人正七品。 恭让王二年置知书筵同知书筵及侍学寻改知书筵为世子左右师同知书筵为左右宾客侍学三品为左右辅德四品为左右弼善五品为左右文学六品为左右司经。 三年置澄源堂改世子左右司经为澄源堂左右司经又立春坊院专掌东宫事务置: 知院事一人正四品; 左右卫率各一人正五品以武官为之; 咨议一人正六品; 洗马一人正七品; 长史一人从七品。 吏属显宗置书令史二人掌固二人。 文宗置令史二人书令史一人书艺二人计史一人记官二人书手二人书者四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妃主府-000

诸妃主府[诸王子府]。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妃主府-001

○凡册封妃主则必立殿置府备僚属。 文宗定官制: 府置左右詹事少詹事注簿录事各一人令史书令史书艺各一人记官二人; 殿置通事舍人二人给事二十人。 忠烈王加置: 府丞一人指谕行首各二人牵龙四人侍卫军五十人守护员二人殿书题二人。 恭愍王改官制: 府置左右司尹正三品丞注簿舍人正七品录事正九品又或置左右司禁; 小府不置司尹。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妃主府-002

○诸王子必置府备僚。 文宗定官制: 诸王府典签一人从八品; 录事一人从九品; 书艺一人。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改官制: 王子府置翊善一人正五品; 伴读一人正六品; 直讲一人从六品; 记室军一人正七品。 妃父及尙公主者亦立府置典签录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00

诸司都监各色。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01

○都评议使司。[国初称都兵马使。 文宗定官制: 判事以侍中平章事知政事政堂文学知门下省事为之; 使以六枢密及职事三品以上为之; 副使六人正四品以上卿监侍郞为之; 判官六人少卿以下为之; 录事八人甲科权务。 吏属有记事十二人记官八人书者四人士一人。 忠烈王五年改都兵马使为都评议使司。 凡有大事使以上会议故有合坐之名。 事元以来事多仓卒佥议密直每为合坐。 恭愍王元年令五军录事管勾都评议使司案牍。 辛昌时都评议司六色掌改为吏礼户刑兵工六房录事又知印二十员分十人为知印十人为宣差宣差任使外。 又以开城厚德慈惠府判事及尹皆兼都评议司。 恭让王二年加置经历司以统六房。 经历一人三四品都事一人五六品皆以文臣为之。 又以各年贡举杂业不仕者属为典吏阶七八品以任书写。 又以门下府三司密直司正员为判司事同判司事兼司事。 其余商议及开城府艺文馆员不许兼之。 四年各司受公事皆令直报都堂勿隶六曹。]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02

式目都监。[文宗定: 使二人省宰; 副使四人正三品以上; 判官六人五品以上; 录事八人甲科权务。 忠宣王二年敎曰: "式目掌邦国重事其以佥议政丞判三司事密直使佥议赞成事三司左右使佥议评理为判事以知密直以下为使又置商议式目都监事。" ]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03

三军都摠制府。[恭让王三年省前军后军只置中军左军右军为三军都摠制府统中外军事以受田散官及居新旧京坼者四十二都府各成众爱马分属焉。 都摠制使一人侍中以上; 三军摠制使各一人省宰以上; 副摠制使各一人通宪以上; 断事官二人正顺以下五品以上; 经历一人四五品; 都事一人五六品; 六房录事各一人军录事一人六房典吏各三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04

巡军万户府。[有都万户上万户万户副万户鎭抚千户提控。 恭愍王十八年改为司平巡卫府置: 提调一人判事三人详官四人巡卫官六人评事官五人。 辛禑复改为巡军万户府恭让王元年使*( ){掌}捕盗禁乱。]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05

尙瑞司。[卽政房或称知印房或称箚子房。 辛昌改为尙瑞司: 判事四人两府兼之; 尹一人代言兼之; 少尹一人丞注簿直长录事各二人亦皆以他官兼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06

印符郞。[掌王府印信。 毅宗时有符宝郞。 忠烈王二十四年忠宣定印符郞二人秩从六品寻罢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07

承旨房。[掌出纳之任。 忠烈王二十四年忠宣罢承旨房以其任委词林院寻复置承旨房。 三十四年忠宣改为印信司置: 使二人秩从三品; 副使二人从四品; 判官二人从六品。 皆兼官。]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08

会议都监。[员额无定以练事务者充之。 文宗所定。]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09

迎送都监。[文宗定: 判事三人副使四人判官四人录事四人乙科权务。 吏属记事四人记官二人书者四人士一人。 忠宣倂于尙食局后复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10

四面都监。[文宗定: 使各二人职事三品以上; 副使各四人判官各四人甲科权务。 恭让王三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11

删定都监。[文宗定: 判官四人甲科权务。 吏属记事六人记官一人士一人。 恭让王三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12

典牧司。[文宗定: 判事以省宰为之; 使二人枢密及六尙书为之; 副使二人正四品以上; 判官二人上; 录事四人乙科权务。 吏属记官记事书者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13

八关宝。[文宗定: 使一人四品以上; 副使二人五品以上; 判官四人甲科权务。 吏属记事二人记官一人士一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14

勾覆院。[文宗定: 判官七人重监二人甲科权务。 吏属记事六人记官六人。 恭让王三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15

内庄宅。[文宗定: 使一人三品以上; 副使五品以上; 判官二人甲科权务。 吏属记事四人记官一人士一人。 忠宣王为尙食局所辖。]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16

都斋库。[文宗定: 使一人四品以上; 副使三人六品以上; 判官二人乙科权务。 吏属记事四人记官一人给使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17

都祭库。[有副使判官甲科权务。 恭让王三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18

奉先库。[宣宗十年置于广仁馆畜谷米以备先王先后忌晨供办。 使一人副使一人判官二人乙科权务。 恭让王三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19

内弓箭库。[文宗定: 判官二人乙科权务。 吏属记事二人记官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20

仓库都监。[文宗定: 使一人三品兼之; 副使一人五品兼之; 判官二人乙科权务。 吏属有记事记官。 恭让王三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21

行廊都监。[文宗定: 使一人三品兼之; *( ){副}使一人五品兼之; 判官二人乙科权务。 吏属有记事记官。 熙宗四年以宰枢为别监又置使副使录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22

头店。[文宗定: 录事二人乙科权务。 吏属记事一人记官一人书者二人。 恭让王三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23

聚仙店。[文宗定: 录事二人乙科权务。 吏属记事一人记官一人书者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24

庆仙店。[文宗定: 录事二人乙科权务。 吏属记事一人记官一人书者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25

书籍店。[文宗定: 录事二人丙科权务。 吏属记事二人记官二人书者二人。 忠宣倂于翰林院后复置。 恭让王三年罢四年置书籍院掌铸字印书籍有令丞。]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26

给田都监。[文宗定: 录事二人丙科权务。 吏属记事四人记官一人。 恭让王四年罢倂于户曹。]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27

祭器都监。[文宗定: 使二人三品兼之; 副使五品兼之; 判官六人丙科权务。 吏属记事二人记官二人书者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28

卤簿都监。[文宗定: 使二人三品兼之; 副使五品兼之; 判官二人丙科权务。 吏属记事二人记官一人书者二人。 恭让王三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29

都院。[文宗定: 录事二人丙科权务。 吏属记事二人。 忠宣王倂于民部。]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30

东西大悲院。[文宗定: 使各一人副使各一人录事各一人丙科权务。 吏属记事二人以医吏差之书者二人。 忠肃王十二年敎曰: "惠民局济危宝东西大悲院本为济人今皆废宜复修营医治疾病。" ]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31

济危宝。[光宗十四年始置。 文宗定: 副使一人七品以上; 录事一人丙科权务。 恭让王三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32

惠民局。[睿宗七年置: 判官四人以本业及散职互差乙科权务。 忠宣王为司医署所辖。 恭让王三年改惠民典药局。]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33

东西材场。[文宗定: 判官各二人丙科权务。 吏属记事各二人。 恭让王三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34

光军司。[定宗二年置之。 后改光军都监。 显宗二年复改光军司。]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35

征袍都监。[掌军士衣服。 宣宗元年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36

养贤库。[睿宗十四年置: 判官丙科权务。 高宗三十年加设四员分二员遣库属田地所在使劝农输税令二员在库监收岁终国子监考勤慢升黜。]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37

宫阙都监。[光宗十二年置修营宫阙都监。 文宗三十年置宫阙都监。 辛禑六年又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38

管弦房。[文宗三十年置。 恭愍王十一年定: 判官杂权务。 恭让王三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39

街衢所。[文宗三十年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40

救济都监。[睿宗四年置之。 忠穆王四年又置赈济都监。 辛禑七年又置赈济色。]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41

礼仪详定所。[睿宗八年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42

额号都监。[仁宗八年置有使副使判官。]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43

平斗量都监。[明宗三年李义方奏置斗升皆用犯者配岛未逾年复旧。]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44

别例祈恩都监。[明宗八年术僧致纯言: "国家自庚寅至癸卯然后患难稍宜令两班禄俸二十石以上十石例出一斗用充斋祭之费以事祈禳则乱可。" 宰相皆曰: "可。" 遂置都监高宗四年丹兵来侵省枢两府议立祈恩都监抽*{敛}禄科米设斋醮以禳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45

山川裨补都监。[神宗元年宰枢及重房崔忠献等集术士议国内山川裨补延基事遂置都监。]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46

输养帐都监。[神宗二年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47

五家都监。[神宗二年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48

戎器都监。[高宗十年置之忠烈王元年又置军器造成都监。]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49

敎定都监。[崔忠献擅权凡所施为必自都监出瑀亦因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50

救急都监。[高宗四十五年置使副使判官各二人录事五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51

净事色。[高宗时诸事未具久废亲醮至四十五年取权臣家净事色器械以充其用选差内侍上外勤恪者称内侍净事色每政超资除授。 有势者争入员数渐多。 忠宣王改净事色为斋醮都监。 恭让王三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52

行从都监。[元宗五年置有判事使副使判官录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53

田民辨正都监。[元宗十年置有使副使。 忠烈王十四年又置二十七年又置恭愍王元年又置辛禑七年又置十四年又以考林坚味占夺田民置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54

战舰兵粮都监。[元宗十三年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55

钿函造成都监。[元宗十三年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56

房库监传别监。[元宗十四年置以内侍上外各二人为之掌田地公案别库奴婢贱籍。]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57

济州逃漏人物推刷色。[忠烈王元年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58

铺马箚字色。[忠烈王二年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59

寡妇处女推考别监。[忠烈王二年改为归附军行聘别监时国家多用武人为宰相凡有建置首相独与上色录事撰定其名故鄙拙可笑类此。]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60

农务都监。[忠烈王三年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61

燃灯都监。[忠烈王五年罢庭殿山台色倂于燃灯都监。]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62

人物推考都监。[忠烈王七年改人物推考都监为会问司。 恭让王三年置人物推辨都监。 四年罢之委主掌都官。]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63

诸领府完护都监。[忠烈王二十一年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64

经史敎授都监。[忠烈王二十二年置之令七品以下习业。 三十年*{拣}名儒二人为使。 忠穆王四年置提调三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65

选军。[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罢选军倂于选部。 忠宣王三年复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66

鹰坊。[忠烈王九年置鹰坊都监。 三十四年忠宣定: 鹰坊使二人从三品; 副使二人从四品; 判官二人从五品; 录事二人权务。 忠宣王元年罢之后复置。 忠穆王初卽位罢之以土田奴婢还本处。 恭愍王二十年设鹰坊其养饲者名曰时波赤定四品去官。]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67

内乘。[忠穆王罢之以土田奴婢还本处。]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68

理辨违都监。[忠肃王五年改除弊事目所为理辨违都监。 理二字王所亲定。 于是大索豪势所占田民还其本主中外大悦独豪势患之诉大尉王罢之。 又三百人诉驾前复之又寻罢之。 八年复置察理辨违都监寻又罢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69

火者据执田民推考都监。[忠肃王七年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70

盘缠都监。[忠肃王十五年王将入朝置之。 忠定王元年又置盘缠色令百官出苎布有差。 辛禑八年又置盘缠色令大小文武官吏出马疋及苎麻布有差以备朝廷岁贡。 九年又置进献盘缠色。]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71

吏学都监。[忠惠王元年置之。 忠穆王四年置: 判事七人副使三人判官三人录事四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72

整治都监。[忠穆王三年置: 判事四人判密直以上为之; 使九人副使七人判官十二人录事六人分遣诸道量田。 忠定王元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73

孩儿都监。[忠穆王三年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74

永福都监。[忠穆王初卽位为*{支}应金刚山楡岾寺置之。 恭愍王定: 判官从五品; 录事权务。]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75

弘福都监。[恭愍王定: 判官从五品; 录事权务。 恭让王四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76

兴福都监典宝都监崇福都监。[恭愍王定: 判官从五品; 录事权务。 辛禑六年皆罢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77

礼仪推正都监。[恭愍王元年置十一年又置礼仪推正色。]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78

推刷色。[恭愍王元年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79

刷卷都监。[恭愍王二年贷官钱逋欠者多故置都监征之。 延及族属里闾倍收其本。 前判密直金逸逢上书陈其弊罢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80

兴王都监。[恭愍王十一年置: 判官甲科权务。]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81

习射都监。[恭愍王十一年为丙科权务。]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82

禁杀都监。[恭愍王十一年置之以红贼陷京杀牛马殆尽申严宰杀之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83

禄转捧上色。[恭愍王十一年置之自播迁以来禄转出纳不任仓官别立一所谓之禄转捧上色。]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84

刑人推正都监。[恭愍王十四年以救旱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85

理学都监。[恭愍王二十一年置敎授官。]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86

供办都监。[恭愍王二十二年正陵仁熙殿各置供办都监恭让王三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87

都摠都监。[恭愍王二十二年置点坊里军。]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88

火都监。[辛禑三年判事崔茂宣建议置之。 辛昌罢属军器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89

三苏造成都监。[明宗四年制: 左苏白岳山右苏白马山北苏箕达山置延基宫阙造成官。 辛禑四年议欲迁都以国史有三苏创建宫阙之文置三苏造成都监。]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90

折给都监。[辛禑八年置以宰枢七八人为别坐分给土地以均田里。 辛昌又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91

推征色。[辛禑十年置之征郡县逋欠贡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92

武艺都监。[辛禑十年译人中郞将郭海龙献议置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93

点牛色。[辛禑十一年为进献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94

别酒色别鞍色。[辛禑十一年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95

十学。[恭让王元年置十学敎授官分隶礼学于成均馆乐学于典仪寺兵学于军候所律学于典法字学于典校寺医学于典医寺风水阴阳等学于书云观吏学于司译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96

汉文都监。[恭让王三年改汉语都监为汉文置敎授官。]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97

世子朝见色。[恭让王三年置。]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98

诸宫殿官。[权务文宗置使副使判官或置使副使录事或只置直或只置录事。 恭愍王罢使余仍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099

诸陵直。[杂权务。]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100

诸眞殿直。[杂权务。]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101

诸馆直。[杂权务。]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102

诸坛直。[杂权务。]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103

诸神庙直。[杂权务。]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104

诸牧监直。[丙科权务。]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105

诸窑直。[丙科权务。]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诸司都监各色-106

诸亭院直[权务。]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西班-00-000

西班。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西班-00-001

○太祖初有马军将军大将军是武职也。 二年置六卫。 穆宗五年备置六卫职员后置鹰扬龙虎二军在六卫之上。 后又设重房使二军六卫上大将军皆会焉。 毅明以降武臣用事重房之权益重。 忠宣罢而旋复终高丽之世不能废焉。 至恭让王时二军六卫称八卫。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西班-鹰扬军-001

○鹰扬军一领军置: 上将军一人正三品; 大将军一人从三品。 领置: 将军一人正四品[恭愍王改将军为护军诸卫同。]; 中郞将二人正五品; 郞将二人正六品; 别将二人正七品; 散员三人正八品; 尉二十人正九品; 队正四十人。[鹰扬龙虎二军上大将军称近仗上大将军将军称亲从将军中郞将以下亦称近仗。 又鹰扬军上将军兼军簿典书者称班主。]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西班-龙虎军-001

○龙虎军二领军置: 上将军一人正三品; 大将军一人从三品。 每领置: 将军各一人正四品; 中郞将各二人正五品; 郞将各五人正六品; 别将各五人正七品; 散员各五人正八品; 尉各二十人正九品; 队正各四十人。[忠宣王改龙虎为虎贲后改亲御军后复改为龙虎军。]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西班-左右卫-001

○左右卫保胜十领精勇三领。 卫置: 上将军一人正三品; 大将军一人从三品。 每领置: 将军各一人正四品; 中郞将各二人正五品; 郞将各五人正六品; 别将各五人正七品; 散员各五人正八品; 尉各二十人正九品; 队正各四十人。[中郞将以下皆有摄各品之从诸卫同。]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西班-神虎卫-001

○神虎卫保胜五领精勇二领。 卫置: 上将军一人正三品; 大将军一人从三品。 每领置: 将军各一人正四品; 中郞将各二人正五品; 郞将各五人正六品; 别将各五人正七品; 散员各五人正八品; 尉各二十人正九品; 队正各四十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西班-兴威卫-001

○兴威卫保胜七领精勇五领。 卫置: 上将军一人正三品; 大将军一人从三品。 每领置: 将军各一人正四品; 中郞将各二人正五品; 郞将各五人正六品; 别将各五人正七品; 散员各五人正八品; 尉各二十人正九品; 队正各四十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西班-金吾卫-001

○金吾卫精勇六领役领一领。 卫置: 上将军一人正三品; 大将军一人从三品。 每领置: 将军各一人正四品; 中郞将各二人正五品; 郞将各五人正六品; 别将各五人正七品; 散员各五人正八品; 尉各二十人正九品; 队正各四十人。[忠宣王改金吾为备巡。 恭愍王五年复称金吾卫。 十一年复为备巡卫。 十八年复称金吾卫后复改备巡卫。]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西班-千牛卫-001

○千牛卫常领一领海领一领。 卫置: 上将军一人正三品; 大将军一人从三品。 每领置: 将军各一人正四品; 中郞将各二人正五品; 郞将各五人正六品; 别将各五人正七品; 散员各五人正八品; 尉各二十人正九品; 队正各四十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西班-监门卫-001

○监门卫一领卫置: 上将军一人正三品; 大将军一人从三品。 领置: 将军一人正四品; 中郞将二人正五品; 郞将五人正六品; 别将五人正七品; 散员五人正八品; 尉二十人正九品; 队正四十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西班-六卫-001

○六卫长史各一人从六品[恭愍以后罢之。]录事各二人正八品掌卫中诸务。 吏属有史三人记官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西班-都府外-001

○都府外中郞将一人郞将三人别将二人散员三人尉队正数阙。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西班-仪仗府-001

○仪仗府一领郞将一人别将一人散员二人尉五人队正十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西班-坚锐府-001

○坚锐府一领别将一人尉二人队正四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西班-忠勇四卫-001

○忠勇四卫恭愍王五年始置之。 每卫置: 将军各一人中郞将各三人郞将各三人别将各五人散员各五人尉长各二十人队长各四十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00-000

外职。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今有租藏-001

○今有租藏外邑使者之号国初有之成宗二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兵马使-001

○兵马使成宗八年置于东西北面兵马使一人三品玉带紫襟亲授斧钺赴鎭专制外; 知兵马事一人亦三品; 兵马副使二人四品; 兵马判官三人五六品; 兵马录事四人。 又以门下侍中中书令尙书令为判事留京城遥领之。 后以西北路边事烦录事增为七人。 靖宗五年兵马使奏: "北朝通好关塞无虞每春秋递代亭驿劳弊请减录事一员。" 从之。 毅宗庚寅以后武臣用事西北界防戍将军始兼兵马判官。 神宗升为副使。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行营兵马使-001

○行营兵马使文宗元年七月制曰: "旧制边有处置则命两府宰臣往专军事号大番兵马名义未称改为行营兵马使。"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转运使-001

○转运使国初有诸道转运使。 显宗二十年罢。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安抚使-001

○安抚使显宗三年置七十五道安抚使。 九年罢。 睿宗二年分遣诸道安抚使问民疾苦察守令殿最。 忠烈王二年改安抚使为巡抚使。 忠肃王十七年忠惠以平壤道存抚使亦为巡抚使。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按廉使-001

○按廉使专制方面以行黜陟卽国初节度使之任。 显宗三年罢节度使后置按察使。 文宗十八年改为都部署。 睿宗八年复改为按察使。 忠烈王二年改按察使为按廉使。 二十四年忠宣卽位以庆尙全罗忠淸三地道大事剧加置按廉副使交州西海两地道小不置副使又罢东界安集使以交州按廉兼之。 辛昌八月以按廉秩卑改为都观察黜陟使以两府大臣为之赐敎书斧钺以遣之。 恭让王元年始革京官口传别用除授以专其任。 二年置各道观察使经历司四年罢诸道观察使复按廉使。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监仓使-001

○监仓使东西北面置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廉问使-001

○廉问使旧制畿县皆直肄。 恭让王三年都评议使司献议以京畿根本之地困于差役日就雕废置左右道廉问使两府谓之都廉问使奉翊通宪谓之廉问使四品以上谓之廉问副使。 其刑名钱谷军情事务以至官吏殿最民*闲词讼无不*{纠}理。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劝农使-001

○劝农使五道两界皆有之。 明宗三年七道按察使[庆尙州道晋陜州道全罗州道忠淸州道杨广州道西海道春州道]五道监仓使[北界云中道兴化道东界溟州道朔方道沿海道]皆兼劝农使后别置劝农使。 忠烈王十三年以各道劝农使聚*{敛}伤民罢之以按廉使兼其任。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察访使-001

○察访使仁宗罢明宗复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计点使-001

○计点使忠烈王六年置诸道计点使判官录事各二人。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指挥使-001

○指挥使忠烈王六年罢各道指挥使判官录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节制使-001

○节制使恭让王元年改都巡问使为都节制使元帅为节制使或带州府之任。 先是巡问元帅皆以京官口传。 至是始用除授以专其任置经历都事。 四年罢经历都事复置掌务录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都统使-001

○都统使恭愍王十八年置各道都摠都统使: 鎭抚二人一从二品一正三品; 经历二人四品; 知事二人五六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西京留守官-001

○西京留守官太祖元年置平壤大都护府遣重臣二人守之置佐四五人。 成宗十四年置: 知西京留守事一人三品以上; 副留守一人四品以上; 判官二人六品以上; 司录军事二人掌书记一人七品以上; 法曹一人八品以上。 睿宗十一年改判官为少尹。 仁宗十四年平西京仍置留守使。 明宗八年更定: 副留守一人正三品; 判官二人五六品; 司录一人七品; 书记一人八品; 录事四人二差上京人令史四人书令史八人记官十六人书手二人士二人印直二人电吏二十五人。 高宗三十九年复置: 副留守一人判官一人司录兼掌书记一人。 自毕贤甫之乱西京废为丘墟至是复置。 忠宣王以后改平壤府置: 尹从二品; 少尹正四品; 判官正五品; 军正七品。 忠肃王以安定道存抚使兼平壤府尹。 恭愍王五年复改: 西京留守仍从二品; 少尹判官军如故; 又留守始不带京官; 诸留守同。 十一年复改平壤尹仍从二品余仍之。 其属官沿革附见于后。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西京留守官-002

○太祖五年置: 廊官[廊者官号方言曹设。]侍中一人侍郞二人郞中二人上舍一人史十人衙官[衙亦官名方言豪幕。]具坛一人卿二人监一人粲一人理决一人评察一人史一人; 兵部令具坛一人卿一人大舍一人史二人; 纳货府卿一人大舍一人史二人; 珍阁省卿一人大舍二人史二人; 内泉府令具坛一人卿二人大舍二人史二人。 六年倂内泉府于珍阁省。 九年增置国泉部: 令具坛一人卿二人大舍二人史四人。 十七年增置: 官宅司掌供宾客之事卿二人大舍二人史二人; 都航司卿一人大舍一人史一人; 大驭府卿一人大舍一人史一人。 成宗九年置修书院令诸生抄书籍藏之其院官令御事选官奏差。 睿宗十一年改诸学士院为分司国子监: 判事一人三品兼之; 祭酒一人少监以上兼之; 司业一人员外郞以上兼之; 博士一人八品; 助敎一人九品。 刻漏院为分司大史局: 知事不限员数常兼之; 外三人七八九品各一人。 医学院为分司*大医监: 判监知监不限员数以本职高下兼之; 外二人八九品各一人。 礼仪司为典礼司: 知司事二人常兼之; 判官二人。 本司兼主祭享其*闲阅乐不便别立阅乐院: 知院一人常兼之; 判官二人权务。 其两班政事与上京同。 仁宗十四年命两府大臣议西京官班沿革监军分司御史台仍旧其余官省之。 十六年设仪曹兵曹户曹仓曹宝曹工曹各置: 令二人八品; 丞二人九品。 八关都监置副使一人判官一人。 东南面西北面都监诸学院各置判官一人。 圣容殿置直员一人。 自平定西京后朝论不一或者以谓: 西京根本之地且太祖所设因旧制便; 或者以谓: 西京叛逆之地宜一切革故如东京之制。 以故久不处置至是始置此官。 明宗八年更定官制: 仪曹令丞各一人文武交差; 史二人一差上京人; 记事一人记官三人士二人。 礼仪司正设院八关宝迎送幷属焉。 户曹员吏与仪曹同。 户部五部司宰寺货泉务幷属焉。 兵曹员吏亦同上。 兵部军器监内廐司左右营监军四面幷属焉。 宝曹员吏亦同上。 大府小府陈设司绫罗店图院幷属焉。 仓曹员吏亦同上。 *大仓大官良店迎仙店咸和店幷属焉。 工曹员吏亦同上。 杂材营作院都航司幷属焉。 法曹司: 法曹一人记事一人匠二人诸学院文师一人记事二人士一人记官二人书者二人。 药店: 医师一人记事二人医生五人。 恭让王三年都堂启曰: "平壤府土官之数本因公事缓急而定也自经红乱古籍散失因此生谋衙门员吏数多添设窥免役广占日耕军粮国用由是乏絶其冗杂衙门及员吏二皆沙汰。" 从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东京留守官-001

○东京留守官成宗以庆州为东京置: 留守使一人三品以上; 副留守一人四品以上; 判官一人六品以上; 司录军事一人掌书记一人七品以上; 法曹一人八品以上; 医师一人文师一人九品。 睿宗十一年改判官为少尹。 忠烈王三十四年改林府置尹判官司录法曹。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南京留守官-001

○南京留守官文宗以杨州为南京置: 留守一人三品以上; 副留守一人四品以上; 判官一人六品以上; 司录军事掌书记各一人七品以上; 法曹一人八品以上; 文师一人医师一人九品以上。 睿宗十一年改判官为少尹。 忠烈王三十四年改汉阳府置尹判官司录。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团练使都团练使刺史观察使-001

○团练使都团练使刺史观察使成宗为州府之职穆宗罢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大都护府-001

○大都护府文宗定官制: 使一人三品以上; 副使一人四品以上; 判官一人六品以上; 司录兼掌书记一人七品以上; 法曹一人八品以上; 医师一人文师一人九品。 睿宗十一年改大都护牧判官为通判后只置使判官司录。 恭愍王五年牧都护知官使副使不带京官[旧制补外者带京官赴任若秩高者补外品秩不相当则以本职带前字赴任。]。 辛禑元年牧都护知官皆带兵马之职。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诸牧-001

○诸牧员吏品秩同大都护。 忠宣王二年或以宰相为使。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大都督府-001

○大都督府亦同上。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中都护府-001

○中都护府文宗定: 使一人四品以上; 副使一人五品以上; 判官兼掌书记一人六品以上; 法曹一人八品以上。 后只置使司录或置使法曹。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防御鎭-001

○防御鎭文宗定: 使一人五品以上; 副使一人六品以上; 判官一人七品; 法曹一人八品以上。 或加置文学一人以任讲学医学一人以任疗病。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知州郡-001

○知州郡员吏品秩同防御鎭后只置知事判官或只置知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诸县-001

○诸县文宗定: 令一人七品以上; 尉一人八品。 睿宗三年诸小县置监务。 高宗四十三年罢诸县尉。 恭愍王二年县令监务以京官七品以下充之。 后改诸道县令监务为安集别监以五六品为之。 辛昌时复改为县令监务秩仍五六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诸鎭-001

○诸鎭文宗定: 将一人七品以上; 副将一人八品。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驿使-001

○驿使国初称诸道巡官。 显宗十九年以巡字犯王嫌名改为诸道驿使。 恭让王元年始置驿丞皆用官为之。 四年罢驿丞分定别监寻复置驿丞。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勾当-001

○勾当成宗十三年置鸭绿渡勾当使后诸津渡皆有勾当。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外职-儒学敎授官-001

○儒学敎授官恭让王三年置各道牧府儒学敎授官。 四年罢寻复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勋-000

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勋-001

○勋二阶有上柱国柱国。 文宗定: 上柱国正二品; 柱国从二品。 忠烈王以后废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爵-000

爵。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爵-001

○爵五等有公侯伯子男。 文宗定: 公侯国公食邑三千户正二品; 郡公食邑二千户从二品; 县侯食邑一千户; 县伯七百户; 开国子五百户正五品; 县男三百户从五品。 忠烈王以后废之。 恭愍王五年复用公侯伯子男正一品。 十一年罢之十八年复之二十一年又罢之。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文散阶-000

文散阶。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文散阶-001

○国初官阶不分文武曰大舒发韩曰舒发韩曰夷粲曰苏判曰波珍粲曰韩粲曰阏粲曰一吉粲曰级粲新罗之制也曰大宰相曰重副曰台司训曰辅佐相曰注书令曰光禄丞曰奉朝判曰奉进位曰佐眞使泰封之制也。 太祖以泰封主任情改制民不习知悉从新罗唯名义易知者从泰封之制寻用大匡正匡大丞大相之号。 成宗十四年始分文武官阶赐紫衫以上正阶; 改文官大匡为开府仪同三司; 正匡为特进; 大丞为兴禄大夫; 大相为金紫兴禄大夫; 银靑光禄大夫为银靑兴禄大夫。 文宗改官制文散阶凡二十九: 从一品曰开府仪同三司; 正二品曰特进; 从二品曰金紫光禄大夫; 正三品曰银靑光禄大夫; 从三品曰光禄大夫; 正四品上曰正议大夫下曰通议大夫; 从四品上曰大中大夫下曰中大夫正五品; 上曰中散大夫下曰朝议大夫; 从五品上曰朝请大夫下曰朝散大夫; 正六品上曰朝议郞下曰承议郞; 从六品上曰奉议郞下曰通直郞; 正七品上曰朝请郞下曰宣德郞; 从七品上曰宣议郞下曰朝散郞; 正八品上曰给事郞下曰征事郞; 从八品上曰承奉郞下曰承务郞; 正九品上曰儒林郞下曰登仕郞; 从九品上曰文林郞下曰将仕郞。 忠烈王元年改金紫光禄为匡靖银靑光禄为中奉其余拟上国者悉改之。 二十四年忠宣改: 从一品曰崇禄大夫; 正二品曰兴禄大夫; 从二品曰正奉大夫; 正三品曰正议大夫; 从三品曰通议大夫; 正四品曰大中大夫; 从四品曰中大夫。 正五品以下有上下仍文宗旧制。 后有荣列正献朝显大夫之阶。 三十四年忠宣又改官制: 一品始置正曰三重大匡; 从一品曰重大匡; 正二品曰匡靖大夫; 从二品曰通宪大夫; 正三品上曰正顺大夫下曰奉顺大夫; 从三品上曰中正大夫下曰中显大夫; 正四品曰奉常大夫; 从四品曰奉善大夫; 五品始为郞曰通直郞; 六品曰承奉郞; 七品曰从事郞; 八品曰征事郞; 九品曰通仕郞。 寻于三重大匡重大匡之上加壁上三韩之号。 忠宣王二年去壁上三韩之号改: 正一品曰三重大匡; 从一品曰重大匡; 正二品上曰大匡下曰正匡; 从二品上曰匡靖大夫下曰奉翊大夫; 正三品上曰正顺大夫下曰奉顺大夫; 从三品上曰中正大夫下曰中显大夫; 正四品曰奉常大夫; 从四品曰奉善大夫; 正五品曰通直郞; 从五品曰朝奉郞; 正六品曰承奉郞; 从六品曰宣德郞; 七品曰从事郞; 八品曰征事郞; 九品曰通仕郞。 恭愍王五年改: 正一品上曰开府仪同三司下曰仪同三司; 从一品上曰金紫光禄大夫下曰金紫崇禄大夫; 正二品上曰银靑光禄大夫下曰银靑荣禄大夫; 从二品上曰光禄大夫下曰荣禄大夫; 正三品上曰正议大夫下曰通议大夫; 从三品上曰大中大夫下曰中大夫; 正四品曰中散大夫; 从四品曰朝散大夫; 正五品曰朝议郞; 从五品曰朝奉郞; 正六品曰朝请郞; 从六品曰宣德郞; 七品曰修职郞; 八品曰承事郞; 九品曰登仕郞。 十一年改: 正一品上曰壁上三韩三重大匡下曰三重大匡; 从一品曰重大匡; 正二品曰匡靖大夫; 从二品曰奉翊大夫; 正三品上曰正顺大夫下曰奉顺大夫; 从三品上曰中正大夫下曰中显大夫; 正四品曰奉常大夫; 从四品曰奉善大夫; 正五品曰通直郞; 从五品曰朝奉郞; 正六品曰承奉郞; 从六品曰宣德郞; 七品曰从事郞; 八品曰征仕郞; 九品曰通仕郞。 十八年改: 正一品上曰特进辅国三重大匡下曰特进三重大匡; 从一品上曰三重大匡下曰重大匡; 正二品上曰光禄大夫下曰崇禄大夫; 从二品上曰荣禄大夫下曰资德大夫; 正三品上曰正议大夫下曰通议大夫; 从三品上曰大中大夫下曰中正大夫; 正四品上曰中散大夫下曰中议大夫; 从四品上曰朝散大夫下曰朝列大夫; 正五品以下同五年之制。 二十一年又改阶号未考。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武散阶-000

武散阶。

#高丽史77卷-志31-百官2-武散阶-001

○国初武官亦以大匡正匡佐丞大相为阶。 成宗十四年定武散阶凡二十有九: 从一品曰骠骑大将军; 正二品曰辅国大将军; 从二品曰鎭国大将军; 正三品曰冠军大将军; 从三品曰云麾大将军; 正四品上曰中武将军下曰将武将军; 从四品上曰宣威将军下曰明威将军; 正五品上曰定远将军下曰宁远将军; 从五品上曰游骑将军下曰游击将军; 正六品上曰耀武将军下曰耀武副尉; 从六品上曰振威校尉下曰振武副尉; 正七品上曰致果校尉下曰致果副尉; 从七品上曰翊威校尉下曰翊麾副尉; 正八品上曰宣折校尉下曰宣折副尉; 从八品上曰御侮校尉下曰御侮副尉; 正九品上曰仁勇校尉下曰仁勇副尉; 从九品上曰陪戎校尉下曰陪戎副尉。 今以见于史册者考之则武官皆无散阶其沿革废置未可考。

志卷第三十一。

#高丽史78卷-志32-00-00-00-000

志卷第三十二。 高丽史七十八。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00-00-000

食货一。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00-00-001

○三国末经界不正赋*{敛}无艺高丽太祖卽位首正田制取民有度而于农桑可谓知所本矣。 光宗定州县贡赋景宗立田柴科成显继世法制愈详。 文宗躬勤节俭省冗官节费用*大仓之粟红腐相因家给人足富庶之治于斯为盛。 毅明以降权奸擅国丧邦本用度滥溢仓竭。 及至事元诛求无厌朝觐馈遗国等事家抽户*{敛}征科万端。 由是户口日耗国势就弱高丽之业遂衰。 叔季失德版籍不明而良民尽入于巨室田柴之科废而为私田权有力者田连阡陌标以山川征租一岁或至再三祖宗之法尽坏而国随以亡。 当初食货出入之制未为不详而屡经兵火不可备考今采见于史牒者条分类聚一曰田制; 二曰户口; 三曰农桑; 四曰货币; 五曰法; 六曰借贷; 七曰科*{敛}; 八曰漕运; 九曰禄俸; 十曰常平义仓; 十一曰赈恤具着于篇作食货志。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00-000

田制[经理田柴科公荫田柴公田柴禄科田踏验损实租税贡赋]。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00-001

○高丽田制大抵仿唐制括垦田数分膏自文武百官至府兵闲人莫不科授又随科给樵采地谓之田柴科。 身没纳之于公唯府兵年满二十始受六十而还有子孙亲戚则递田丁无者籍监门卫七十后给口分田收余田。 无后身死者及战亡者妻亦皆给口分田。 又有功荫田柴亦随科以给传子孙又有公田柴给庄宅宫院百司州县馆驿皆有差后又以官吏禄薄给畿县禄科田。 其踏验损实租税贡赋之制幷附于后。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经理-001

○经理。 显宗十三年二月户部奏: "泗州是沛之地前此抽民田属之宫庄民不堪征税乞于州境内审量公田如数偿之。" 从之。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经理-002

靖宗七年正月户部奏: "尙州管内中牟县洪州管内城郡长湍县管内临津临江等县民田多寡膏不均请遣使量之均其食役。" 从之。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经理-003

文宗八年三月判: 凡田品不易之地为上一易之地为中再易之地为下其不易山田一结准平田一结一易田二结准平田一结再易田三结准平田一结。 十三年二月尙书户部奏: "杨州界内见州置邑已百五年州民田亩累经水旱膏不同请遣使均定。" 制可。 三月西北面兵马使奏: "安北都护及龟泰灵渭等州通海县民田量给已久肥不同请遣使均定。" 从之。 十八年十一月户部奏: "广州牧自春至秋久旱不雨重以雨雹阖境禾谷一无所收又凤州曾于庚子年大水庐舍禾谷漂荡几尽民无定居请停两官辖下发使量田。" 从之。 二十三年定量田步数田一结方三十三步[六寸为*( ){一}分十分为一尺六尺为一步。]; 二结方四十七步; 三结方五十七步三分; 四结方六十六步; 五结方七十三步八分; 六结方八十步八分; 七结方八十七步四分; 八结方九十步七分; 九结方九十九步; 十结方一百四步三分。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经理-004

高宗四十一年二月分遣使于忠庆全三道及东州西海道巡审山城海岛避难之处量给土田。 四十三年十二月制曰: "今想诸道民不聊生彼此流移甚可悼也其避乱所与本邑相距程不过一日者许往还耕田其余就岛内量给土田不足则给沿海闲田及宫寺院田。" 四十六年九月以江华田二千结属公三千结属崔家又以河阴鎭江海宁之田分给诸王宰枢以下有差。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经理-005

元宗元年正月给田都监议请: 文武两班前受之田肥峣不均随职改给。 权势之家皆占良田恶其不便于己沮其议。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经理-006

忠烈王十一年三月下旨: 诸王宰枢及扈从臣僚诸宫院寺社望占闲田国家亦以务农重谷之意赐牌然凭借赐牌虽有主付籍之田皆夺之其弊不择人差遣穷推辨凡赐牌付田起陈勿论苟有本主皆令还给且本虽闲田百姓已曾开垦则禁夺占。 二十四年正月忠宣王卽位下敎: 一先王制定内外田丁各随职役平均分给以资民生又支国用迩来豪猾之徒托称远陈标以山川冒受赐牌为己之有不纳公租田野虽辟国贡岁又其甚者托以房库宗室之田其于租税一分纳公二分归己或有全不纳者兹弊莫大宜令诸道按廉及守令穷诘还主如无主者其给内外军闲人立户充役; 一京畿八县田元有其主国家近因多故以两班禄俸之薄初给垦地其余荒地颇多自利为先者乘*闲受赐不许其主不纳官租专收其利甚者又幷两班折给之田使不得随职递受者多矣令有司更为审验和会折给江华田亦令均分。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经理-007

忠惠王后五年十二月京畿禄科田为权贵所夺者悉还其主。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经理-008

恭愍王二年十一月分遣田民别监于杨广全罗庆尙道义成德泉有备仓田及诸赐给田标内滥执公私田推刷悉还本主。 十一年密直提学白文宝上箚子曰: "京师近地平广膏可以耕稼者为牧场而夺其利宜移牧于山谷岛屿以兴地利且畿内八县田土亦不须颁禄科均给大夫士祭田以济居京者之所急。" 十二年五月敎曰: "田法弊久国民贫仰都评议使司当于农隙选官吏改行经理以便公私。"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经理-009

辛禑八年十二月设折给都监以判开城朴形等为别坐分给土田。 十四年八月昌令六道观察使各举副使判官改量土田。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田柴科-001

○田柴科。 太祖二十三年初定役分田统合时朝臣军士勿论官阶视人性行善恶功劳大小给之有差。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田柴科-002

景宗元年十一月始定职散官各品田柴科勿论官品高低但以人品定之: 紫衫以上作十八品。[一品田柴各一百一十结; 二品田柴各一百五结; 三品田柴各一百结; 四品田柴各九十五结; 五品田柴各九十结; 六品田柴各八十五结; 七品田柴各八十结; 八品田柴各七十五结; 九品田柴各七十结; 十品田柴各六十五结; 十一品田柴各六十结; 十二品田柴各五十五结; 十三品田柴各五十结; 十四品田柴各四十五结; 十五品田四十二结柴四十结; 十六品田三十九结柴三十五结; 十七品田三十六结柴三十结; 十八品田三十二结柴二十五结。] 文班丹衫以上作十品。[一品田六十五结柴五十五结; 二品田六十结柴五十结; 三品田五十五结柴四十五结; 四品田五十结柴四十二结; 五品田四十五结柴三十九结; 六品田四十二结柴三十结; 七品田三十九结柴二十七结; 八品田三十六结柴二十四结; 九品田三十三结柴二十一结; 十品田三十结柴十八结。] 绯衫作八品。[一品田五十结柴四十结; 二品田四十五结柴三十五结; 三品田四十二结柴三十结; 四品田三十九结柴二十七结; 五品田三十六结柴二十结; 六品田三十三结柴十八结; 七品田三十结柴十五结; 八品田二十七结柴十四结。] 绿衫以上作十品。[一品田四十五结柴三十五结; 二品田四十二结柴三十三结; 三品田三十九结柴三十一结; 四品田三十六结柴二十八结; 五品田三十二结柴二十五结; 六品田三十结柴二十二结; 七品田二十七结柴十九结; 八品田二十五结柴十六结; 九品田二十三结柴十三结; 十品田二十一结柴十结。] 殿中司天延寿尙膳院等杂业丹衫以上作十品。[一品田六十结柴五十五结; 二品缺; 三品田五十五结柴四十五结; 四品田五十结柴四十二结; 五品田四十五结柴三十九结; 六品田四十二结柴三十结; 七品田三十九结柴二十七结; 八品田三十六结柴二十四结; 九品田三十三结柴二十一结; 十品田三十结柴十八结。] 绯衫以上作八品。[一品缺; 二品田四十五结柴三十五结; 三品田四十二结柴三十结; 四品田三十九结柴二十七结; 五品田三十六结柴二十结; 六品田三十三结柴十八结; 七品田三十结柴十五结; 八品田二十七结柴十四结。] 绿衫以上作十品。[一品缺; 二品田四十二结柴三十二结; 三品田三十九结柴三十一结; 四品田三十六结柴二十八结; 五品田三十三结柴二十五结; 六品田三十结柴二十二结; 七品田二十七结柴十九结; 八品田二十五结柴十六结; 九品田二十二结柴十三结; 十品田二十一结柴十结。] 武班丹衫以上作五品。[一品田六十五结柴五十五结; 二品田六十结柴五十结; 三品田五十五结柴四十五结; 四品田五十结柴四十二结; 五品田四十五结柴三十九结] 以下杂吏各以人品*{支}给不同其未及此年科等者一切给田十五结。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田柴科-003

穆宗元年三月赐郡县安逸户长职田之半。 十二月改定文武两班及军人田柴科: 第一科田一百结柴七十结[内史令侍中。]; 第二科田九十五结柴六十五结[内史门下侍郞平章事致仕侍中。]; 第三科田九十结柴六十结[知政事左右仆射检校太师。]; 第四科田八十五结柴五十五结[六尙书御史大夫左右散骑常侍*大常卿致仕左右仆射太子太保。]; 第五科田八十结柴五十结[秘书殿中少府将作监开城尹上将军散左右仆射。]; 第六科田七十五结柴四十五结[左右丞诸侍郞*{谏}议大夫大将军散六尙书。]; 第七科田七十结柴四十结[军器*大常少卿给舍中丞太子宾客太子詹事散卿监侍郞。]; 第八科田六十五结柴三十五结[诸少卿少监国子司业诸卫将军太卜监散军器监上将军太子庶子。]; 第九科田六十结柴三十三结[诸郞中军器少监秘书殿中丞内常侍国子博士中郞将折冲都尉*大医监阁门使宣徽诸使判事散少卿少监。]; 第十科田五十五结柴三十结[诸员外郞侍御史起居郞舍诸局奉御内给事诸陵令郞将果毅太卜少监太史令阁门副使散郞中大将军阁门使*大医监太子谕德家令率更令仆。]; 第十一科田五十结柴二十五结[殿中侍御史左右补阙寺监丞秘书郞国子助敎大学博士*大医少监尙药奉御通事舍人宣徽诸使使太子中允中舍人散员外郞太卜少监太史令诸奉御阁门副使。]; 第十二科田四十五结柴二十二结[*大常博士左右拾遗监察御史内谒者监六卫长史六局直长军器丞太子洗马四官正散诸卫将军寺监丞*大医少监尙药奉御宣徽诸使使。]; 第十三科田四十结柴二十结[主书录事都事内侍伯寺监注簿四门博士大学助敎及中尙京市武库*大官*大仓典廐供御典客*大乐令诸陵丞别将太卜太史丞侍御医尙药直长内殿崇班大理评事阁门祗候宣徽诸使副使散直长中郞将折冲都尉四官正药藏郞典膳内直宫门郞典设郞。]; 第十四科田三十五结柴十五结[六卫录事正八品丞令内谒者东西头供奉官散员指挥使律郞太子监丞散寺监注簿郞将果毅内殿崇班阁门祗候太卜太史丞侍御医尙药直长宣徽诸使副使。]; 第十五科田三*( ){十}结柴十结[八品丞令秘书校书郞四门助敎诸尉校尉灵台郞保章正壶正*大医丞博士律学博士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散正八品及散别将指挥供奉官。]; 第十六科田二十七结[*大祝司司库九品丞主事录事秘书正宇制述明经登科将仕郞书学博士司辰司历卜博士卜正监候食医医正医佐律学助敎篆书博士宣徽诸使判官诸尉队正殿前承旨中枢宣徽银台别驾散校尉左右班殿直侍禁。]; 第十七科田二十三结[诸业将仕郞令史书史监事监作书令史*{楷}书内承旨客省阁门承旨借殿前承旨亲事内给事马军散殿前承旨队正。]; 第十八科田二十结[散殿前副承旨*大常司仪斋郞国子典学知班注药药童军将官通引厅头直省殿驱官堂引追仗监膳引谒等流外杂职诸步军。]不及此限者皆给田十七结以为例程。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田柴科-004

显宗五年十二月文武两班杂色员吏加给田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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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宗三年四月改定两班及军闲人田柴科。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田柴科-006

文宗三十年更定两班田柴科: 第一科田一百结柴五十结[中书令尙书令门下侍中。]; 第二科田九十结柴四十五结[门下侍郞中书侍郞。]; 第三科田八十五结柴四十结[知政事左右仆射上将军。]; 第四科田八十结柴三十五结[六尙书御史大夫左右常侍太子詹事太子宾客大将军。]; 第五科田七十五结柴三十结[七寺卿秘书殿中监国子祭酒尙书左右丞司天监太子少詹事诸卫将军右少詹事。]; 第六科田七十结柴二十七结[吏部诸曹侍郞将作少府军器*大医监左右庶子左右谕德诸中郞将。]; 第七科田六十五结柴二十四结[七寺少卿秘书殿中将作少府司天少监给事中中书舍人御史中丞国子司业太子仆太子率更令太子家令。]; 第八科田六十结柴二十一结[诸郞中*大医军器少监内常侍阁门引进使太子左右赞善大夫太子中允太子中舍人阁门使国子博士诸郞将。]; 第九科田五十五结柴十八结[秘书殿中丞阁门副使。]; 第十科田五十结柴十五结[诸员外郞起居郞起居舍人侍御史六局奉御殿中内给事太史令诸陵*大庙令内谒者监大学博士中尙令四官正太子药藏郞典膳郞太子洗马。]; 第十一科田四十五结柴十二结[通事舍人左右补阙殿中侍御史七寺三监丞司天丞秘书郞六卫长史国子助敎京市令内直典设郞宫门监侍御医诸别将。]; 第十二科田四十结柴十结[监察御史左右拾遗阁门祗候门下录事中书注书军器丞六局直长四门博士詹事府司直内侍伯内殿崇班诸散员大相左丞。]; 第十三科田三十五结柴八结[尙书都事七寺三监主簿大学助敎*大官*大乐*大盈典廐令内园供驿掌冶令太史丞诸陵*大庙丞司天主簿东西头供奉官诸校尉元甫正朝。]; 第十四科田三十结柴五结[六卫录事军器主簿四门助敎京市中尙武库*大乐大盈*大仓大官典廐丞内园供驿掌冶丞秘书校书郞良令司仪守宫典狱都染杂织都校掌牲令*大医博士*大医丞壶保章正律学博士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诸队正元尹。]; 第十五科田二十五结[都染杂织都校掌牲守宫司仪典狱良丞司司库太史司辰司历监候尙食食医律学助敎书学学司天博士*大医医正司天卜正秘书正字诸主事御史台录事中枢院别驾门下待诏文林郞将仕郞殿前承旨都知船头典丘官司引马军。]; 第十六科田二十二结[诸令史书史主事中书秘书史馆太史书艺医计师司天卜师卜助敎副殿前承旨礼宾阁门承旨兽医博士当印堂直监膳典食典设役步军。]; 第十七科田二十结[诸书令史诸史尙乘内承旨副内承旨太史典史注药药童通引直省知班呪禁师供膳酒食供设掌设堂从追仗引谒计史试计史试书艺监门军。]; 第十八科田十七结[闲人杂类。]。 武散阶。 田三十五结柴八结[冠军大将军云摩将军。]田三十结[掌武将军宣威将军明威将军。]田二十五结[宁远将军定远将军游骑将军游击将军。]田二十二结[耀武校尉同副尉振威校尉同副尉致果校尉同副尉翊*( ){摩}校尉同副尉。]田二十结[宣折校尉同副尉御侮校尉同副尉仁勇校尉同副尉陪戎校尉同副尉。]田十七结[大匠副匠杂匠人御*( ){前}部乐件乐人地理业僧人。]。 别赐。 田四十结柴十结[大德。]田三十五结柴八结[大通。]田三十结[副通。]田二十五结[地理师。]田二十结[地理博士。]田十七结[地理生地理正。]。 柴地。 一日程: 开城贞州白州州幸州江阴山临江新恩麻田积城坡平昌化见州沙川峯城临津长湍交河童城高峯松林通津德水; 二日程: 安州洞州凤州树州抱州杨州东州遂安土山唐城仁州金浦梁骨洞阴荒坪僧旨黄先道尺阿等* 安侠守安孔岩。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田柴科-007

显宗十五年五月判: 凡无子身殁军人妻给口分田。 十九年五月判: 乡职大丞以上正职别将以上人身死后田丁递立乡职左丞以下元尹以上正职散员以下年满七十人令其子孙递立无后者身殁后递立。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田柴科-008

靖宗七年正月门下省奏: "旧法凡犯罪者不得受永业田上将军李洪叔曾犯宪章流配岭表其妻子孙不当给田。" 制曰: "洪叔昔在通州丹兵来攻城垂陷固守不下成不朽之功可赏延于世以激将来宜令给田。"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田柴科-009

文宗元年二月判: 六品以下七品以上无连立子孙者之妻给口分田八结八品以下战亡军人通给妻口分田五结五品以上户夫妻皆死无男而有未嫁女子者给口分田八结女子嫁后还官。 二十三年十月判: 军人年老身病者许令子孙亲族代之无子孙亲族者年满七十*闲属监门卫七十后只给口分田五结收余田至于海军亦依此例。 三十四年三月判: 诸畏死降敌军将田勿许亲子连立择给亲戚堪役者诸卫军充补。 闰九月选军别监奏定: 凡临战陷敌逃还人职田勿夺仍给。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田柴科-010

明宗十八年三月下制: 凡州县各有京外两班军人家田永业田乃有奸吏民欲托权要妄称闲地记付其家有权势者又称为我家田要取公牒卽遣使唤通书属托其州员僚不避干请差人征取一田之征乃至二三民不堪苦赴诉无处寃忿冲天*闲作祸源在此捕此使枷械申京记付吏民穷极推罪。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功荫田柴-001

○功荫田柴。 景宗二年三月赐开国功臣及向义归顺城主等勋田自五十结至二十结有差。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功荫田柴-002

显宗十二年十月判: 功荫田直子犯罪移给其孙。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功荫田柴-003

文宗三年五月定两班功荫田柴法: 一品门下侍郞平章事以上田二十五结柴十五结; 二品政以上田二十二结柴十二结; 三品田二十结柴十结; 四品田十七结柴八结; 五品田十五结柴五结传之子孙散官五结乐工贱口放良员吏皆不得与受功荫田者之子孙谋危社稷谋叛大逆延坐及杂犯公私罪除名外虽其子有罪其孙无罪则给功荫田柴三分之一。 二十七年正月判: 无子人功荫田传给女壻亲侄养子义子。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功荫田柴-004

忠烈王二十四年正月忠宣王卽位下敎曰: "功臣之田子孙微劣孙外人占取者勿论年限依孙还给同宗中若一户合执者辨其足丁半丁均给。"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功荫田柴-005

忠肃王五年五月下敎: 功臣赐田山川为标所受日广而不纳税贡赋之田日益缩其数外剩占者穷推还本。 十二年十月下敎: 权势之家夺人土田田属势家税仍本主甚为民害自今受赐田虽功臣毋得过百结式目都监考赐牌削其数。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功荫田柴-006

辛禑六年六月谏官李崇仁等上*曰: "有功而赏人必相劝无功而赏人必相沮故传曰: '赏一人而千万人劝。' 然则赏典不可轻以与人也国家土田赐牌本以待有功近来冒受赐牌占田太多者有之乞令有司根究推刷功不在累次称下南幸兴王癸卯三等者收其田虽在三等之例其所占过元数者收其数以充军需仍乞功臣之号除有功外宜重惜之。"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公田柴-001

○公田柴。 成宗二年六月定州府郡县驿田: 千丁以上州县公须田三百结; 五百丁以上公须田一百五十结纸田十五结长田五结; 二百丁以上缺; 一百丁以上公须田七十结纸田十结; 一百丁以下公须田六十结长田四结; 六十丁以上公须田四十结; 三十丁以上公须田二十结; 二十丁以下公须田十结纸田七结长田三结。 乡部曲千丁以上公须田二十结; 一百丁以上公须田十五结; 五十丁以下公须田十结纸田三结长田二结。 大路驿公须田六十结纸田五结长田二结; 中路驿公须田四十结纸田长田各二结; 小路驿公须田二十结纸田二结。 大路田五结; 中路四结; 小路三结。 十二年。 八月判: 给诸州府郡县驿路公须柴地千丁以上八十结; 五百丁以上六十结; 五百丁以下四十结; 一百丁以下二十结。 十二牧勿论丁多少一百结知州事虽百丁以下六十结东西道大路驿五十结中路驿三十结两界大路驿四十结中路驿二十结东西南北小路驿十五结。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公田柴-002

显宗十四年六月式目都监议定: 詹事府公田给十五结供纸一户。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公田柴-003

明宗八年四月更定西京公田有差: 留守官公田五十结纸位田二百七十二结三十七负七束六曹公田二十结纸位田十五结法曹司公田十五结诸学院公田十五结书籍位田五十结文宣王油香田十五结先圣油香田五十结[先圣卽箕子。]药店公田七结僧录司公纸位田各十五结。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公田柴-004

忠惠王后四年七月令五敎两宗亡寺土田及先代功臣田尽属内库。 十月左右道收司判事崔孙雨等尽夺京畿诸赐给田属有备仓。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禄科田-001

○禄科田。 高宗四十四年六月宰枢会议分田代禄遂置给田都监。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禄科田-002

元宗十二年二月都兵马使言: "近因兵兴仓库虚竭百官禄俸不给无以劝士请于京畿八县随品给禄科田。" 时诸王及左右嬖宠广占田多方沮毁王颇惑之右承宣许珙等屡言之王勉从之。 十三年正月议: 以品禄少分给文武官京畿田有差以近地给校尉队正盖为苦役也。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禄科田-003

忠烈王四年十二月改折给禄科田。 五年二月传旨曰: "功臣受赐田在京畿八县者勿充禄科田。" 时畿县之田权贵皆以赐牌各占故都兵马使言: "勿论赐牌量给职田。" 王许之又听受赐者请有是命。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禄科田-004

忠惠王元年八月罢畿内赐给田以充禄科。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禄科田-005

忠穆王元年八月都评议使司言: "先王设官制禄一二品三百六十余石随品差等以至伍尉队正莫不准科数以给故衣食足给一切奉公。 其后再因兵乱田野荒废贡赋欠乏仓库虚竭宰相之禄不过三十石于是罢畿县两班祖业田外半丁置禄科田随科折给。 近来诸功臣权势之家冒受赐牌自称本田山川为标争先据执有违古制。 乞依先王制定京畿八县土田更行经理御分宫司田乡吏津尺驿子杂口分位田考元籍量给两班军闲人口分田元宗十二年以上公文考折给其余诸赐给田皆收夺均给职田余田公收租税以充国用。" 制可。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禄科田-006

恭让王三年正月都评议使司请于平壤府土官量垦田革日耕颁地禄从之地禄五品十结六品八结七品六结八品四结九品三结余田公收。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禄科田-007

辛禑十四年六月昌敎曰: "近来豪强兼幷田法大坏其救弊之法仰都评议使司司宪府版图司拟议申闻其料物库属三百六十庄处之田先代施纳寺院者悉还其库东北面西北面本无私田如有称为私田滥执者仰都巡问使痛行禁理其所执文契没官。"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禄科田-008

七月大司宪赵浚等上书曰: "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正田制而足国用厚民生此当今之急务也国祚之长短出于民生之苦乐而民生之苦乐在于田制之均否。 文武周公井田以养民故周有天下八百余年汉薄田税而有天下四百余年唐均民田而有天下几三百年秦毁井田得天下二世而亡新罗之末田不均而赋税重盗贼群起。 太祖龙兴卽位三十有四日迎见群臣慨然叹曰: '近世暴*{敛}一顷之租收至六石民不聊生予甚悯之自今宜用什一以田一负出租三升。' 遂放民*闲三年租。 当是时三国鼎峙群雄角逐财用方急而我太祖后战功。 先恤民卽天地生物之心而尧舜文武之仁政也。 三韩旣一乃定田制分给臣民百官则视其品而给之身没则收之府兵则二十而受六十而还凡士大夫受田者有罪则收之人人自重不敢犯法礼义兴而风俗美府卫之兵州郡津驿之吏各食其田土着安业国以富强。 虽以辽金虎视天下而与我接壤不敢呑者由我太祖分三韩之地而与臣民共享其禄厚其生结其心为国家千万世之元气故也。 自是以来闲人功荫投化入鎭加给补给登科别赐之名代有增益掌田之官不堪烦授田收田之法渐致弛奸猾乘*闲欺蔽无穷已仕已嫁者尙食闲人之田不践行伍者冒受军田父匿挟而私授其子子隐盗而不还于公旣食役分又食闲人又食军田授受之官不问其已见任在官而当食役分者耶 未仕未嫁当食闲人者耶 其身果府兵欤 其父果入戍于鎭边欤 其祖果自异国而来投王化欤 祖宗授田收田之法旣坏而兼幷之门一开为宰相而当受田三百结者曾无立锥之可资为宰相而受禄三百六十石者尙不满二十石。 兵者所以卫王室备边虞者也国家割膏之地以禄四十二都府甲士十万余人其衣粮器械皆从田出故国无养兵之费祖宗之法卽三代藏兵于农之遗意也。 今也兵与田俱亡每至仓卒则驱农夫以补兵故兵弱而饵敌割农食以养兵故户削而邑亡以祖宗至公分授之田为一家父子之所私不一出门而仕朝行不一奉足而蹈军门者锦衣玉食坐享其利蔑视公侯而虽以开国功臣之后夙夜侍卫之臣百战勤劳之士反不得一亩之食立锥之耕以养其父母妻子其何以劝忠义而责事功砺战攻而御外侮哉 内而版图典法外而守令廉使废其本职日听田讼不避寒暑挥汗呵笔勾稽文*券覆证左讯之佃户讯之故老凡其辞连盈狱满庭废农待决数月之案积如丘山一亩之争连数十年忘寝废食剖决不给者以私田为争端而讼烦也。 子之于父母一亩之求或不如意则反生怨恨如视路人甚者释衰鞭其侍病之奴婢求其某田之公文至亲尙尔而于兄弟乎 是以私田而陷人伦于禽兽也。 朝廷士大夫貌相好而心相猜至于阴中伤之此以私田而为槛穽也。 至于近年兼幷尤甚奸凶之党跨州包郡山川为标皆指为祖业之田相攘相夺一亩之主过于五六一年之租收至八九上自御分至于宗室功臣侍朝文武之田以及外役津驿院馆之田凡人累世所植之桑所筑之室皆夺而有之哀我无辜流离四散塡于沟壑祖宗分田所以厚臣民者适足以害臣民也此以私田为乱之首也。 兼幷之家收租之徒称兵马使副使判官或称别坐从者数十人骑马数十匹陵轹守令折廉使飮食若流破费厨传自秋至夏成群横行纵暴侵掠倍于盗贼外方由此凋弊。 及其入佃户则人厌酒食马厌谷粟新米先纳麻脚钱榛栗枣修至于抑卖之*{敛}十倍其租租未纳而产已空矣及其履亩之际则负结高下随其意出以一结之田为三四结以大豆而收租一石之收以二石而充其数。 祖宗之取民止于什一而已今私家之取民至于十千其如祖宗在天之灵何其如国家仁政何田以养民反以害民岂不悲哉 民之出私田之租也称贷于人而不能充也其所贷者卖妻子而不能偿也父母饥寒而不能养也寃呼之声上彻于天感伤和气召致水旱户口由是而一空倭奴以之而深入千里暴尸莫有御者贪之声闻于上国社稷宗庙危于累卵。 臣等愿: 遵圣祖至公分授之法革后人私授兼幷之弊非士非军非执国役者毋得授田令终其身不得私相授受严立禁限与民更始以足国用以厚民生以优朝臣以赡军士则国富而兵强礼义兴而廉耻行人伦明而词讼息社稷之基安盘石而壮泰山国家之威震雷霆而炽炎火虽有外侮将自焦而自矣。 古人有言曰: '国无三年之蓄国非其国。' 近者西北之行数月耳尙且公私不*{支}上下俱困脱有二三年水旱之其何以赈之千万军馈饷之费其何以应之 今中外仓一时俱军国之需无从而出边警之虞在所不测如有仓卒难以户*{敛}今当量田之时定数给田之前限三年权行公收可以充军国之需可以给在官之俸。 其正田制之目条具于后: 一禄科田柴自侍中至庶人在官各随其品计田折给属之衙门当职食之; 一口分田在内诸君及自一品以至九品勿论时散随品给之其受添设职者考其实职给之皆终其身其妻守节亦许终身现任外前衔与添设受田者皆属五军其在外者只给军田充役凡受田者有罪则纳之于公升级以次加给; 一军田试其才艺二十而受六十而还; 一投化田向国之人食之终身身殁则还公受官职有口分田者不许; 一外役田留守州府郡县吏津乡所部曲庄处吏院馆直口分田前例折给皆终其身; 一位田城隍乡校纸匠墨尺水汲刀尺等位田前例折给; 一白丁代田百姓付籍当差役者户给田一结不许纳租其在公私贱人当差役者亦许给之明白书籍; 一寺社田祖圣以来五大寺十大寺等国家裨补所其在京城者给其在外方者给柴地道诜密记外其新罗百济高勾丽所创寺社及新造寺社不给; 一驿田其马位口分田前例折给皆终其身; 一外禄田自留守牧都护至知官监务随品定从人口数计口给禄科田; 一公田视各司品秩高下吏员多少给之; 一凡作丁公私之田一切革去或以二十结或以十五结或以十结每邑丁号标以千字文不系人姓名以断后来冒称祖业之弊量田旣定然后分受之以法公私收租每一结米二十斗以厚民生; 一主掌官授田加给一结者加受一结者收田漏一结者还田匿一结者父子不告私相授受者父死其子不还父所食田者夺他人田一结以上匿公田一结者皆处死受代田白丁匿傍田一结者收租奴不受官牒不较官斗者杖一百收租奴增一斗以上者杖八十食田者知奴剩取田租不告者杖七十量田时匿田十卜以上者处死漏田者同收租奴二名马一匹违者主奴杖七十。 凡犯田禁者经赦不宥籍名于版图及宪府其子孙不许台省政曹。"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禄科田-009

*{谏}官李行等又上*曰: "豪强兼幷国用乏竭租税苛倍生民凋悴强弱相呑争讼繁多骨肉相猜风俗坏败此私田之弊也富强失利怨谤难士族失业生理难继田地广多审覆难悉簿书烦多考核难精奸吏隐匿觉察难及风雨盗鼠藏积难密道路远近转漕难均出入*{敛}散耗损难理此革弊之难也。 虽然事出于公正合于人心悦之者众怨谤可矣。 士之无职者授田使得农耕有职者给俸以代其耕生理可继择公廉有重望者为按廉择廉敏精干者为守令守令各考一邑以核其事实按廉统察一道以黜陟守令之殿最田地审覆可悉簿书核察可精奸吏隐匿可察矣置仓府固门垣藏积可密矣计轻重度远近给脚力之价漕转可均矣平量明契卷耗损可理矣其救之之术何难之有 至于仓实而储胥有余禄俸厚而廉耻可兴横*{敛}息而民生可争讼絶而风俗可厚田野辟而赋*{敛}薄户口繁而役均其革之之利为如何哉 臣等谨按祖宗田制役口之分户别之丁皆为国田父不得与之子必告有司而与之如其无子且或有罪则必归于公不敢私也。 自选军之法废而兼幷遂起称为杂件以为己有指山川以为标连阡陌而为界虽宗室之胄功臣之嗣与夫戎战之卒侍卫之士至于小民曾无立锥之地父母妻子饥寒离散臣等甚痛之。 或曰: '今权豪之徒伏辜殆尽宜委辨正都监考察讼人高曾契*券其有年代久远派系明白者各还其主则寃枉销而国家无事。' 臣等以为不然惟我祖宗立法之意盖欲诸君两府以下至于军士皆受国田仰事俯育无至失所今也法废田无限制老妇幼子笃疾废疾之徒不出其门持其祖父文*券坐食国田至百千结者有之虽使官司至公明决何有一毫之补于军国哉 呜呼三韩尺寸之地皆我太祖栉风沐雨险夷艰难之所启也今海寇纵暴封疆日蹙国田之租半入于无用之人军士饥色转输告虽伊周之相方召之将不革私田而归之国将何以为今日社稷中兴之计乎 臣等甚痛之。 传曰: '更化则可善理。' 又曰: '仁政必自经界始。' 今殿下卽位之初不革私田以追祖宗之美意则何以发政施仁以开万世*大平之基乎 伏惟殿下举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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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图判书黄顺常等上*曰: "足食安民之道在正田制而已本朝田法自文武官僚以至于军各给土田公私两足明有定制近年以来豪强之徒恣意兼幷良田沃壤悉为己有高山大川以为经界各家所遣奸猾之奴侵渔横*{敛}其害百端民不聊生邦本日危诸仓库宫司御分之田皆夺占私税百倍于公赋仓空虚国用乏絶禄俸日劝士无门各执高曾之*券互相争夺于以词讼日繁尊卑长幼视如仇兄弟亲戚反为途人风俗之败实为痛心。 因仍袭弊不革私田则奚民生凋风俗不美而已有不虞之中兴师动众当时蓄积一月粮饷尙且不足期年之师累岁之旅乎 为今之计一革私田正风俗厚民生广蓄积以周国用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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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法判书赵仁沃等亦上*曰: "伏覩殿下深致意于田法之毁臣等亦以为此正今日之急务社稷之安危生民之休戚系焉不可不重田法正则社稷安矣否则社稷安危未可知也。 窃惟祖宗分田之制躬耕籍田所以奉天地宗庙之祀也三百六十庄处之田所以奉供上也田柴口分之田所以优士大夫砺廉耻也州府郡县乡所部曲津驿之吏以至凡供国役者莫不受田所以厚民生而殖邦本也四十二都府四万二千之兵皆授以田所以重武备也世守成宪社稷盘安垂五百年。 近来贪墨擅权庄处田柴外役军田皆入其门盛供上或时而不继士大夫之当职劳于王事者无以资其生养其廉州县津驿供国役者丧其田宅困于一田之五六主一年之五六收父母冻而不能养妻子离散而不能保无告流亡户口一空。 是以国用军须禄俸之出荡然扫地国无旬月之储军无数月之食宰之俸徒存旧额今所受者十数石耳其下官乎 府田亡而府兵亦亡无赖之徒安坐其家不知征役之苦以其先世私授之田谓之祖业食至千百结不以为国家之田而以为父母之德百无报国之心而从军之士忘躯命冒矢石得生百战之余者反不得一亩之田军士之赴敌者其父母妻子饥寒流移国无斗粟尺帛之赐而彼无赖坐食之徒马厌粟而妾曳此非细故也柰何以太祖艰难所得之地不以养军士反以资无赖之徒乎 是故寇盗炽而莫之御士马困而无以养如有缓急将何以待之 宗庙社稷危如累卵诚可痛惜又有甚于此者兄弟争田而或至于相残将相争田而或至于相杀骨肉反为路人同列变为仇敌狱讼烦而风俗败陷人道于禽兽丑声上闻虽岁勤贡献不获于天子者皆由田弊之所致也不正田弊不复祖宗之制而欲社稷之安臣等所未敢知也。 传曰: '国无三年之蓄国非其国。' 方今之积犹可哀痛国非其国则虽欲安富尊荣其可得乎 全罗庆尙杨广三道国家之腹心倭奴深入虏掠我人民焚荡我府库千里萧然而又西北之虞在于不测兵食竭人民困此诚危急存亡之时也。 愿殿下毋失事机自今年权收公私田租以备军食然后复祖宗分田之法以待士民则军国之务备而士民之望安矣。" 八月敎: 私田之租一皆公收则朝臣必患艰食姑令半收其租以充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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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右常侍许应等上*曰: "臣等近与司宪府版图典法交章申闻请复先王均田之制而殿下依允四方闻者莫不欣悦惟巨家世族之兼幷者独以为不便多言变乱众听一时士大夫有田者同声应之寻有不收宗庙社稷道殿神祠功臣登科田之议。 臣等以为此必有唱之以起废法之端者。 不日果有半收之命夫立法所以革弊也法立而弊未生遽自中止无乃不可乎 近来以国用军需俱不足故初有均田之议今若信浮言行之未竟则禄俸粮饷何以足之常程缓急何以当之 上国立卫辽东窥我疆者有年又海寇深入作耗无所不至是诚畏首畏尾之时也舍此不虑乃以国家之公田以与无功坐食之人非计之得也。 伏惟殿下任众口之烦复均田之旧制使军国之须皆有余士大夫无不受田则国家幸甚。" 昌遂寝私田半收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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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昌元年八月大司宪赵浚等上*曰: "窃惟私田利于私门而无益于国公田利于公室而甚便于民利于私门则兼幷以之而作用度由是而不足利于公室则仓实而国用足争讼息而民生安矣有国家者当以经界为仁政之始岂可开兼幷之门使民陷于涂炭乎 夫田本以养人而适足以害人私田之弊至此极矣幸赖天佑国家圣神诞作旷世之积弊其复革利害分明可见。 而世臣巨室犹踵弊风以为本朝成法不可一朝遽革苟革之则士君子生理日蹙必趋工商。 相与胥动浮言以惑众听欲复私田以保富贵其为一家之计则得矣其如社稷生民何 如或复之是举三韩百万之众而纳之膏火之中也今欲图治而反贻患于生灵无乃不可乎。 窃谓当以京畿之地为士大夫卫王室者之田以资其生以厚其业余皆革去以充供上祭祀之用以足禄俸军需之费杜兼幷之门絶争讼之路以定无疆之令典。"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禄科田-014

十二月恭让王卽位大司宪赵浚等又上*论田制曰: "上天悔祸群凶已灭辛氏已除当一革私田以开斯民富寿之域此其机也而世臣巨室不念社稷之大计犹踵弊风相与流言煽动人心欲复私田。 而殿下中兴卽位旬日轸念生民之涂炭深惩积世之巨害远述成周圭田菜地之法近遵文庙开广京畿之制京畿则给居京侍卫者之田以优士族卽文王仕者世禄之美意也诸道则止给军田以恤军士卽祖宗选军给田之良法也乃使中外之经界截然不得相乱杜兼幷之门塞争讼之路诚圣制也。 然受田于京畿而数未满者欲于外方给之是殿下复开兼幷之门置三韩亿兆之民于汤火之中也臣等甚为殿下中兴之盛惜之也不先正田制而欲致中兴之理非臣等所敢知也。 今六道观察使所报垦田之数不满五十万结矣而供上不可不也故以十万而属右仓以三万而属四库禄俸不可不厚也故以十万而属左仓朝士不可不优也故以畿田十万而折给之其余止十七万而已。 凡六道之军士津院驿寺之田乡吏使客给衙禄之用尙且不足而军须之出则无地矣而今又欲给私田于外方未审供上禄俸之费津院驿寺诸位之田何从而出乎 方鎭之兵海道之军何以供给乎 万一有三四年水旱之何以赈之千万军馈饷之费何以供之 殿下上继太祖之洪业下启中兴无疆之基不于此时储国用以足祭祀宾客之用禄俸以厚百官足兵食以养三军而乃反嫌巨室之流言不念生民之大害复私田于外方以开奸猾兼幷之门饥三军而长六道之边寇薄俸禄而百官之廉耻缺国用而乏祭祀宾客之供岂经国济民之政乎 愿殿下凡居京者只给畿内田不许外方给之定为成宪与民更始以足国用以厚民生以优朝士以赡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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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让王二年九月焚公私田籍于市街火数日不灭王叹息流涕曰: "祖宗私田之法至于寡人之身而遽革惜哉!" 三年五月都评议使司上书请定给科田法从之依文宗所定京畿州郡置左右道自一品至九品散职分为十八科其京畿六道之田一皆踏验打量得京畿实田十三万一千七百五十五结荒远田八千三百八十七结六道实田四十九万一千三百四十二结荒远田十六万六千六百四十三结计数作丁丁各有字号载之于籍拘收公私往年田籍尽行检覆其眞伪因旧损益以定陵寝仓库宫司军资寺及寺院外官职田给田乡津驿吏军匠杂色之田。 京畿四方之本宜置科田以优士大夫凡居京城卫王室者不论时散各以科受: 第一科自在内大君至门下侍中一百五十结; 第二科自在内府院君至检校侍中一百三十结; 第三科赞成事一百二十五结; 第四科自在内诸君至知门下一百十五结; 第五科自判密直至同知密直一百五结; 第六科自密直副使至提学九十七结; 第七科自在内元尹至左右常侍八十九结; 第八科自判通礼门至诸寺判事八十一结; 第九科自左右司议至典医正七十三结; 第十科自六曹摠郞至诸府少尹六十五结; 第十一科自门下舍人至诸寺副正五十七结; 第十二科自六曹正郞至和宁判官五十结; 第十三科自典医寺丞至中郞将四十三结; 第十四科自六曹佐郞至郞将三十五结; 第十五科东西七品二十五结; 第十六科东西八品二十结; 第十七科东西九品十五结; 第十八科权务散职十结。 外方王室之藩宜置军田以养军士东西两界依旧充军需六道闲良官吏不论资品高下随其本田多少各给军田十结或五结。 今辛未年受田科不足者辛未年以后新来从仕未受田者不论祖父文契有无将其或犯罪或无后或科外余田随科递受无所任闲良官不在此限。 京畿荒远之田开垦之田有职事从仕者告官作丁科受凡受田者身死后其妻有子息守信者全科传受无子息*受{守}信者半传受本非守信者不在此限。 父母俱亡子孙幼弱者理合恤养其父田全科传受待年二十岁各以科受女子则夫定科受其余田许人递受。 受军田者赴京从仕则许以科受京畿之田军乡吏及诸有役人如有老病死亡无后者逃避本役者赴京从仕者则代其役者递受其田庚午年受赐功臣之田许于科外子孙相传。 凡加科受田新作公文者连原卷合为一通毋得作文卷分父母田者原卷纳官朱笔标注其上曰: '某丁某子某孙所受。' 仍勾销之原卷还长子虽田少子多不许破丁。 自己田与子孙及他人者父没其子科外余田夫没无子半田于原卷标注勾销如上原卷还其主尽以其田与他人者告官递给原卷还官。 凡足科受田者父母没后愿以其田易父母田者听。 犯罪及无后者之公文其家人隐匿不纳官者痛行理罪凡人毋得施田于寺院神祠违者理罪。 已将庚午年已前公私田籍尽行烧毁敢有私藏者以毁国法论籍没财产今后凡称私田其主虽有罪犯不许没为公田犯应受者各以科递受。 其犯杖以上罪谢贴收取者犯嫁期功以上亲者闲良官除父母丧葬疾病外无故不赴三军摠制府宿卫百日已满者判禁已后同姓为婚者受守信田再嫁者有田地不作公文者身死无妻子者其田幷许人陈告科受公私贱口工商卖卜盲人巫觋倡妓僧尼等人身及子孙不许受田。 凡公私田租每水田一结米三十斗旱田一结杂谷三十斗此外有横*{敛}者以赃论除陵寝仓库宫司公功臣田外凡有田者皆纳税水田一结白米二斗旱田一结黄豆二斗旧京畿纳料物库新京畿及外方分纳储广兴仓。 京畿公私田四标内有荒闲地听民樵牧渔猎禁者理罪。 田主夺佃客所耕田一负至五负笞二十每五负加一等罪至杖八十职牒不收一结以上其丁许人递受。 佃客毋得将所耕田擅卖擅与别户之人如有死亡移徙户絶者多占余田故令荒芜者其田听从田主任意区处。 己巳年不及打量海滨海岛田打量时脱漏田打量不如法余剩田新开垦田各道都观察使每年随卽差官踏验作丁续书于籍申报主掌官以充军需不许诸人擅占违者理罪。 辛未年受田后科外冒受及侵夺公私田者依律决罪所受科田许人递受。 如有妄告他人无证奸盗等事又以雷电猛兽水火盗贼所害指为罪名规夺人田者痛行禁理如有调发大军粮饷不足不问公私田随费多少临时定数公收*{支}用无事则止。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踏验损实-001

○踏验损实。 成宗七年二月判: 禾谷不实州县近道限八月; 中道限九月十日; 远道限九月十五日申报户部以为恒式。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踏验损实-002

文宗四年十一月判: 田一结率十分为定损至四分除租六分除租布七分租布役俱免。 是月判: 凡州县水旱霜禾谷不实田畴村典告守令守令亲验申户部户部送三司三司移牒虚实后又令其界按察使差别员审检果灾伤租税。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踏验损实-003

高宗十六年十二月崔瑀奏: "今年大旱禾谷不实请遣使五道审检损实。" 从之。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踏验损实-004

恭让王三年五月都评议使司请定损实十分为率损一分一分租损二分二分租以次准损至八分全除其租踏验则其官守令审检辨报监司监司差委官更审监司首领官又审之如有踏验不实者罪之各品科田损实则令其田主自审收祖。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租税-001

○租税。 太祖元年七月谓有司曰: "泰封主以民从欲惟事聚*{敛}不遵旧制一顷之田租税六硕管驿之户赋丝三束遂使百姓辍耕废织流亡相继自今租税征赋宜用旧法。"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租税-002

光宗二十四年十二月判: 陈田垦耕人私田则初年所收全给二年始与田主分半; 公田限三年全给四年始依法收租。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租税-003

成宗十一年判: 公田租四分取一水田上等一结租三石十一斗二升五合五勺; 中等一结租二石十一斗二升五合; 下等一结租一石十一斗二升五合。 旱田上等一结租一石十二斗一升二合五勺; 中等一结租一石十斗六升二合五勺; 下等一结缺。[又水田上等一结租四石七斗五升; 中等一结三石七斗五升; 下等一结二石七斗五升; 旱田上等一结租二石三斗七升五合; 中等一结一石十一斗二升五合; 下等一结一石三斗七升五合。]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租税-004

显宗四年十一月判: 文武两班诸宫院田受三十结以上一结例收税五升。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租税-005

靖宗七年正月三司奏: "诸道外官员僚所管州府税贡一岁米三百硕租四百斛黄金一十两白银二斤布五十匹白赤铜五十斤铁三百斤三百硕丝四十斤油蜜一硕未纳者请罢见任。" 从之。 四月门下省奏: "北路宁州等三十三州东路高和等州邻于狄境防御事殷未尝征税己卯年*闲有司奏定税额前项两路州鎭一年贡布五万二百九匹折纳*粮一万四千四十九斛由此边民不乐请除放税籍。" 从之。 九年七月判: 州县税粮纳官时令输人自量。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租税-006

文宗二年十二月判: 诸道馆驿公须田租大路一百石中路五十石小路三十石储峙以支给余租各输州仓。 七年六月三司奏: "旧制税米一硕收耗米一升今十二仓米输纳京仓累经水陆欠耗实多输者苦被征偿请一斛增收耗米七升。" 制可。 二十三年定田税以十负出米七合五勺积至一结米七升五合二十结米一硕。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租税-007

睿宗三年二月制: 诸州县公私田川河漂损树木丛生不得耕种如有官吏当其佃户及诸族类邻保人征*{敛}税粮侵害作弊者内外所司察访禁除。 六年八月判: 三年以上陈田垦耕所收两年全给佃户第三年则与田主分半; 二年陈田四分为率一分田主三分佃户; 一年陈田三分为率一分田主二分佃户。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租税-008

仁宗五年三月诏曰: "取民有制常租调外毋得横*{敛}。"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租税-009

明宗六年七月初左右仓斗不法纳米一石至二斗外吏因缘重*{敛}久为民弊近欲厘正下制: 一石幷耗米不过十七斗。 群小汹汹至是下制仍旧。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租税-010

忠宣王二年十一月宰枢议遣采访使于诸道更定税法。 或曰: "今郡县田野尽辟宜量田增赋以赡国用。" 宰枢恐其所占田园入官事遂寝。 后元年三月传旨曰: "典农司所收诸寺社及有*券功臣田租皆还给其余田租移入龙门仓以米三百石分赐大藏都监禅源社。"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租税-011

忠肃王五年五月下敎: 一*大尉王{太尉王}轸念州县税额日民生日残遣使巡访均定贡赋今于荒田征银及布以充贡额不惟贡赋无实士民怨咨自今勿收荒田租; 一巡访使所定田税每岁州郡据额收租权势之家拒而不纳乡吏百姓称贷充数无有纪极失业流亡其不纳税者勿避权贵*{纠}察以闻。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租税-012

恭愍王五年六月下旨: 一西北面土田未尝收租委之防戍其来尙矣近来权势多所兼幷自今可官为检括每一结赋一石以支军*{须};一古者租税之纳许民自量自今之官吏大斗剩量民甚苦之其令州郡官躬亲监视中外公私同其斗斛。 十一年密直提学白文宝上箚子: 国田之制取法于汉之限田十分税一耳庆尙之田则税与他道虽一而漕挽之费亦倍其税故田夫之所食十入其一元定足丁则七结半丁则三结加给以充税价。 十二年五月下敎: 一禄转自量之令已尝颁示州县之吏视为文具弊复如前宜令本管官司务要亲临毋得纵吏为奸京仓交纳亦许外吏自量; 一诸宫司仓库之奴收租之弊主典者屡以为言今后各道存抚按廉照依各项田土元籍及时收纳州县之吏如有容私作弊随数倍偿痛行理罪。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租税-013

辛禑元年二月宥旨: 甲寅年量田以后三税之田屡因诛流员将没入仓库不入三税拘该官司一据元案征纳州郡病之仰都评议使司移牒各道按廉使其有税之田先许纳税方收其余以革前弊。 二年九月宪司以兵革旱荒连岁相仍军食竭请于功臣田租三分取一寺社田收其半两殿所属宫司田科*{敛}外羡余充军需从之。 九年二月左司议权近等上书曰: "传曰: '民者邦之本也财者民之心也故失其心则民散失其本则邦危。' 比年以来征战不息水旱相仍民有饥色野有饿加之一田三两其主各征其租以割民心所在官司按廉察访不能呵禁哀此独谁因谁极 邦本之危莫此为甚臣等每念至此深为痛心愿自今一依本国田法京中版图司外方按廉使断决所争胜者收租一田一主使民苏息如有违者痛行禁理。" 八月我

太祖献安边之策曰: "东北一道州郡介于山海地狭且今其收税不问耕田多寡唯视户之大小和宁于道内地广以饶皆为吏民地禄而其地税官不得收取民不均饷军不足今后道内诸州及和宁一以耕田多寡科税以便公私。"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01

○贡赋。 定宗四年光宗卽位命元甫式会元尹信康等定州县岁贡之额。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02

文宗二十年六月判: 诸州县每年常贡牛皮筋角以平布折价代纳。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03

睿宗三年二月判: 京畿州县常贡外役烦重百姓苦之日渐逃流主管所司下问界首官其贡役多少酌定施行铜铁瓷器纸墨杂所别贡物色征求过极匠人艰苦而逃避仰所司以其各所别常贡物多少酌定奏裁。 九年十月判: 贡中布一匹折贡平布一匹十五尺贡纻布一匹折贡平布二匹贡紬一匹折贡平布二匹。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04

明宗十八年三月下制: 诸州府郡县百姓各有贡役迩来守土员僚斜属使令征取役价其贡赋经年除免吏之徒遵此式役之不均贡户之民因此逃流各道使者巡行按问如此官以罪奏闻其余吏依刑黜职令均贡役。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05

忠烈王四年二月下旨: 以安东京山府管内郡县贡赋除大府迎送少府等库所纳外皆输元成殿。 五年三月传旨都评议使司曰: "可遣使诸道检察往年三岁纳否户口增耗自今年更定岁额幷点户以征其税。" 宰枢以谓三岁纳否各有司存察户口增耗非农时所行遂停之。 十四年九月遣使于忠淸全罗庆尙西海道酌定贡赋。 二十二年六月中赞洪子藩上书: 一曰今诸道收*{敛}细纻布民实不堪宜令官婢免役者纺绩以民力; 二曰贡赋已有定额又于诸道家抽细麻布实系横*{敛}宜禁絶之; 三曰田无役主亡丁多矣民无恒心逃户众矣凡有贡赋仍令遗民当之此所以日益雕弊也宜令赐给田随其多少纳其贡赋; 四曰诸道贡赋已有定数今又以虎豹熊皮为贡不唯科*{敛}烦重恐致猛兽害人诚宜禁之。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06

忠肃王元年正月忠宣王谕田民计定使曰: "先王置州县定贡赋*{敛}民以时以充国用兵兴以来户寡田荒贡赋之入不古若自己巳量宜定额之后提察守令固执其额征*{敛}不止病民实多宜以见在田口更定贡赋民流野荒者限年免其余杂贡亦宜详定有无加凡诸民弊随宜革正。" 二月以知密直事蔡洪哲为五道巡访计定使内府令韩仲熙为副使民部议郞崔得枰为判官量田制赋凡便民事宜将式目都监所启条酌定损益其诸道提察使及守令有罪者无论轻重直行科断。 闰三月忠宣王传旨曰: "巡访计定使蔡洪哲等所定贡赋视州郡残盛均定其额以赡国用要令百姓安业。" 后八年五月监察司榜示禁令: 两仓禄转各司贡物近因输纳失期用度不足致使货殖之徒乘时射利先纳其本卽往其乡倍收利息民何以堪 其各道存抚按廉守令等官输纳后期者严加*{纠}劾。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07

忠惠王后四年七月追征各道往年贡赋余美县吏不堪其苦遂自刎。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08

恭愍王元年二月下宥旨: 诸官司外郡贡赋未输者先征郡人住京者住京者称贷而倍收于民又先二三年或四五年征其贡赋弊莫甚焉今后凡贡赋守令按廉及期送纳监察严加体察以除民害。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09

辛禑十四年三月九妃三翁主诸殿上供之物浩繁仓库竭预征三年贡物犹不足又加横*{敛}民甚苦之。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10

宣宗五年七月定杂税栗栢大木三升中木二升小木一升漆木一升麻田一结生麻十一两八刀白麻五两二目四刀。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11

忠惠王后四年十一月江陵道献山税松子三千石。

#高丽史78卷-志32-食货1-田制-贡赋-012

恭愍王五年六月下旨: 贼臣之党擅占山泽重收其税国用日乏民生益凋自今山林属缮工泽梁属司宰弛禁轻税。

志卷第三十二。

#高丽史79卷-志33-00-00-000

志卷第三十三。 高丽史七十九。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00-000

食货*(二)。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户口-000

户口。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户口-001

○国制民年十六为丁始服国役六十为老而免役州郡每岁计口籍民贡于户部凡征兵调役以户籍抄定。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户口-002

仁宗十三年二月判: 居京大小人员子弟谋避役各于本贯亲戚户籍类付以致名实混淆自今京人付外籍者痛禁。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户口-003

忠烈王五年九月分遣计点使于诸道初都评议使司言: "*大祖{太祖}奠五道州郡经野赋民皆有恒制近来兵馑相仍仓储悬横*{敛}重于常贡逋户累其遗黎是宜计户口更赋税以革姑息之弊。" 由是累发计点使而未见成及东征之役发民为兵故复有是命。 十八年十月敎曰: "诸道之民自兵兴以来流亡失业在元王己巳年计点民户更定贡赋厥后赋*{敛}不均民受其病可更遣使量户口之缩土田之垦荒计定民赋以遂民生。"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户口-004

忠肃王十二年十月下敎: 一开城府五部及外方州县以百姓为两班以贱人为良人伪造户口者据法断罪; 一权势之家广置田庄招匿人民不供赋役者所在官司推刷其民以充贡户。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户口-005

恭愍王二十年十二月下敎: 一本国户口之法近因播迁皆失其旧自壬子年为始幷依旧制良贱生口分*{拣}成籍随其式年解纳民部以备考; 一单丁从役自丙申年已在禁限官吏不体予意役使如初尤可怜悯*{须}给助役毋令失业年满六十免役; 一东西两界新附人户理宜安集其令都巡问使给粮与田无令失业。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户口-006

辛禑四年十二月遣柳曼殊于东北面吴季南于全罗道安翊于杨广道南佐时于江陵道王安德于西海道庆补于交州道计点户口。 十四年八月大司宪赵浚上*曰: "近来户籍法坏守令不知其州之户口按廉不知一道之户口当征发之际*卿{乡}吏欺蔽招纳贿赂富壮免而贫弱行贫弱之户不堪其苦而逃则富壮之户代受其苦亦贫弱而逃矣其任征发者愤乡吏之欺蔽痛加酷刑割耳鼻无所不至乡吏亦不堪其苦而逃矣。 乡吏百姓流亡四散州郡空虚者户口不籍之流祸也愿今当量田审其耕作之田以所耕多寡定其户上中下三等良贱生口分*{拣}成籍守令贡于按廉按廉贡于版图朝廷凡征兵调役有所凭依及时发遣而守令按廉如有违法者辄绳以理。"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户口-007

恭让王二年七月都堂启: "旧制两班户口必于三年一成籍一件纳于官一件藏于家各于户籍内户主世系及同居子息兄弟侄壻之族派至于奴婢所传宗派所生名岁奴妻婢夫之良贱一皆备录易以考阅近年以来户籍法废不唯两班世系之难寻或压良为贱或以贱从良遂致讼狱盈庭案牍纷愿自今仿旧制施行其无户籍者不许出告身立朝且户籍不付奴婢一皆属公王纳之。" 然竟未能行。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00

农桑。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01

○农桑衣食之本王政所先太祖卽位之初首诏境内放三年田租劝课农桑与民休息。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02

成宗五年五月敎曰: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若欲怀万姓之心惟不夺三农之务咨尔十二牧诸州鎭使自今至秋宜停罢杂务专事劝农予将遣使检验以田野之荒辟牧守之勤怠为之褒贬焉。" 六年六月收州郡兵铸农器。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03

显宗三年二月敎曰: "西北州鎭自经兵乱民乏资粮今当农作之时无以垦植其令本道官吏给粮与种毋使失业。" 三月敎曰: "洪范八政以食为先此诚富国强兵之道也比者人习浮靡弃本逐末不知稼穑其诸道锦绮杂织甲坊匠手令抽以就农业。" 七年正月敎曰: "江南郡县以去岁不登民多饥馑所在官给粮种以劝农耕。" 九年二月都兵马使奏: "兴化鎭自经寇乱民户无牛畜乞借官牛以助农耕。" 从之。 十一月以于山国被东北女眞所寇废农业遣李元龟赐农器。 十年四月以洞州管内遂安谷州管内象山峡溪岑州管内新恩等诸县民困于丹兵官给粮种。 十六年三月判: 外人来京诉讼者自三月初一日令归农。 十九年正月判: 今诸道州县每年桑苗丁户二十根白丁十五根田头种植以供蚕事。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04

德宗三年三月敎曰: "农桑衣食之本诸道州县官勉遵朝旨无夺三时以宁百姓。"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05

靖宗二年正月御史台言: "诸道外官使民不时有妨农事请遣使审察黜陟。" 从之。 三年正月判: 立春后诸道外官停狱讼专务农事勿扰百姓如有违者按察使*{纠}理。 七年二月门下省论奏: "郡县比年不登民常艰食实由方岳官吏政不合民心刑不顺天意致伤和气以至于此请下令恤刑劝农以救民。" 制可。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06

文宗元年二月西北路兵马使杨带春奏: "辖下连州防御长吏军民等八百余人告云: '防御副使苏显自下车以来劝课农桑存恤民庶。' 政绩茂着理合升闻。" 制令吏部准制量用。 三年三月东北路监仓使奏: "交州防御判官李惟伯所部连城长杨吏民等言: '惟伯上任已来劝农恤民。' 虽秩满当代愿得见借。" 十二月东北路兵马使奏: "永兴鎭军成厚等三百二十余人状告: '鎭将尙舍直长丁作盐劝农桑均赋役修城郭备战具又于沙石不耕之地劝种杂谷岁收二百余斛。' 功课为最虽已考满愿借留任。" 王嘉叹许之。 二十年四月制曰: "书曰: '食哉惟时。' 一夫不耕必有受其饥者郡牧之职农桑为急诸道外官之长皆令带劝农使。"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07

肃宗四年四月许令州府郡县各耕屯田五结。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08

睿宗三年二月制: 近来州县官祗以宫院朝家田令人耕种其军人田虽膏之壤不用心劝稼亦不令养户输粮因此军人饥寒逃散自今先以军人田各定佃户劝稼输粮之事所司委曲奏裁。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09

仁宗五年三月诏: 劝农力田以给民食。 六年三月诏曰: "劝农桑足衣食圣王之所急务也今守令多以聚*{敛}为利鲜有勤俭抚民仓庾空虚黎庶穷加之以力役民无所措手足起而相聚为盗贼甚非富国安民之意其令州郡停无用之事罢不急之务民安富副朕忧勤。" 二十三年五月输养都监奏: "令诸道州县地品不成田亩桑栗漆楮随地之性劝课栽植。" 从之。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10

明宗三年闰正月以七道按察使五道监仓使皆兼劝农使。 十八年三月下制: 以时劝农务修堤堰贮水流润无令荒耗以给民食亦以桑苗随节栽植至于漆楮栗栢梨枣菓木各当其时栽以兴利。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11

高宗十二年四月禁内外兴作勿夺农时。 三十年二月遣诸道巡问使闵曦于庆尙州道孙袭卿于全罗州道宋国瞻于忠淸州道又遣各道山城兼劝农别监凡三十七人名为劝农实乃备御也。 巡问使寻以烦冗请罢劝农别监从之。 四十二年五月分遣诸道劝农使。 四十三年二月制: 诸道被兵凋残租赋耗少其令州县其人耕闲地收租补经费。 又令文武三品以下权务以上出丁夫有差防筑梯浦瓦浦为左屯田狸浦草浦为右屯田。 四十六年二月发新兴仓白银十斤易谷种给贫民。 三月令州县守令率避乱民出陆耕种。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12

元宗十二年四月分遣诸道农务别监催纳农牛农器于黄凤州以备元屯田之需。 十五年五月元遣使诏劝课农桑储峙军粮仍命洪茶丘提点农事。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13

忠烈王三年二月置农务都监。 十八年正月敎曰: "忠淸西海二道民失农业不止于饥至于谷种不曾收蓄难以播种其以监察史金祥郞将金良粹为二道劝农使贸易谷种均给。" 二十四年忠宣王卽位下敎: 足食之道惟在务农所在官司勤加劝课当耕种时不急之役与收*{敛}一切禁断又禁纵放牛马践损禾稼违者断罪倍偿。 三十四年八月忠宣复位十一月下敎: 农桑衣食之本宜有司劝课不至旷损无赖之徒不得纵牛马食践禾稼其遭水旱去处各道提察检闻可免一年租赋。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14

忠肃王十二年十月下敎: 农桑王政所先其罢不急之役以时劝课毋致失业。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农桑-015

恭愍王五年六月敎曰: "无衣无褐何以卒岁 宜令中外人家种桑艺麻各以口数为率。" 十一年密直提学白文宝上箚子: 江淮之民为农而不忧水旱者水车之力也吾东方人治水田者必引沟浍不解水车之易注故田下有渠曾不足寻丈之深下瞰而不敢激是以污莱之田什常八九宜命界首官造水车使效工取样可传于民*闲此备旱垦荒第一策也又民得兼务于下种揷秧则亦可以备旱不失谷种。 二十年十二月敎曰: "农桑衣食之本诸道巡问按廉考其守令种桑垦田多少具名申闻以凭黜陟。"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00

货币[市]。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01

○货币之制为国所先盖以赡国用而裕民力也。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02

成宗十五年四月始用铁钱。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03

穆宗五年七月敎曰: "自古有国家者率先养民之政务崇富庶之方或开三市以利民或用二铢而济世遂使生灵滋润风俗淳。 惟我先朝式遵前典爰颁丹诏铸靑数年贯索盈仓方圆适用仍命重臣而开宴旣诹吉日以使钱自此以来行之不絶。 寡人承丕緖祗奉贻谋特兴货买之资严立遵行之制近览侍中韩彦恭上*言: '欲安人而利物*{须}仍旧以有恒今继先朝而使钱禁用布以骇俗未遂邦家之利益徒兴民庶之怨嗟。' 朕方知启沃之精词可遗而不纳 便存务本之心用断使钱之路其茶酒食味等诸店交易依前使钱外百姓等私相交易任用土宜。"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04

肃宗二年十二月敎曰: "自昔我邦风俗朴略于文宗文物礼乐于斯为盛朕承先王之业将欲兴民*闲大利其立铸钱官使百姓通用。" 六年四月铸钱都监奏: "国人始知用钱之利以为便乞告于宗庙。" 是年亦用银甁为货其制以银一斤为之像本国地形俗名阔口。 六月诏曰: "金银天地之精国家之宝也近来奸民和铜盗铸自今用银甁皆标印以为永式违者重论。" 七年十二月制: 富民利国莫重钱货西北两朝行之已久吾东方独未之行今始制鼓铸之法其以所铸钱一万五千贯分赐宰枢文武两班军人以为权舆钱文曰海东通宝且以始用钱告于太庙仍置京城左右酒务又于街衢两傍勿论尊卑各置店铺以兴使钱之利。 九年七月命州县出米谷开酒食店许民贸易使知钱利时泉货之行已三岁矣民贫不能兴用故有是命。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05

睿宗元年中外臣僚多言先朝用钱不便七月诏曰: "钱法古昔帝王所以富国便民非我先考殖货而为之也闻大辽近年亦始用钱乎 凡立一法众谤从起故曰: '民不可虑始。' 不意群臣托太祖遗训禁用唐丹狄风之说以排使钱然其所禁盖谓风俗华靡耳若文物法度则舍中国何以哉 "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06

忠烈王十三年四月禁市中合铸银铜时用碎银为货以银铜合铸故禁之。 是月元遣使诏颁至元宝与中统宝通行以至元一贯当中统五贯使为子母用。 二十二年五月中赞洪子藩上书: 国用金银为重而无出处宜令东西各房行役各官新除行役所*{敛}物件内三分取二以补国用。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07

忠惠王元年四月始用新小银甁一当五综布十五匹禁用旧甁。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08

恭愍王五年九月都堂令百司议币谏官献议曰: "本国近古以碎银权银甁之重为币而以五升布翼以行之及其久也不能无弊银甁日变而至于铜麻缕日而不成布议者欲复用银甁愚等以为一银甁其重一斤其直布百余匹今民家蓄一匹布者尙寡若用银甁则民何以贸易哉 或议曰: '宜用铜钱。' 然国俗久不用钱一朝遽令用之民必兴谤。 或曰: '宜用碎银。' 然散出民*闲而无标志则货币之权不在于上亦为未便。 今银一两其直八匹宜令官铸银钱钱有标志随其两数轻重以准帛谷多寡比之银甁铸造易而用力少比之铜钱转输轻而取利多官民军旅庶几有便。 凡产银之所复其居民令采纳官其国人所蓄银器悉令纳官铸钱以与之幷用五升布则公私便矣。 且其布子自丁酉为始纳官标印然后方许买卖其掌印之官内则京市署主之御史台考之外则知官以上主之存抚按廉以时*{纠}察如有用无印布及掌印看循任纵者理以法则数年之*闲将见诈伪絶而物价平矣。"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09

恭让王二年六月以 大明钱贯与本国布匹难以准计今后每一贯准布五匹。 三年三月中郞将房士良上书曰: "天下之*闲虽方殊而俗异其士农工商各以其业资其生以有易无彼此通用者钱也自禹铸涂山用设九府以来至于今通行者无他其质坚贞其用轻便火不烧水不湿贸迁而益光致远而无咎鼠不能耗刃不能伤一铸之成万世可传故天下宝之。 本朝布之法出于东京等处若干州郡且此布之币用无十年之久乍遭烟湿便为朽纵盈公未免鼠漏之伤愿立官铸钱兼做楮币为货一禁布之行。" 王纳之。 四月命三司会计中外钱谷出纳。 七月都评议使司奏: 罢弘福都监为资赡楮货库请造楮币曰: "窃闻禹九年水汤七年旱以历山庄山之金铸币以救民困至周太公又立九府法此钱货之始也。 自汉至今代各有钱若宋之会子元之宝则虽变钱法实祖其遗意盖亦莫非备患而便民用也吾东方之钱如三韩重宝东国通宝东国重宝海东重宝东海通宝载之于中国传籍盖可考也近古又造银甁为货皆与布匹子母相权后因法弊铜钱银甁俱废不行遂专用五综布为货。 近年以来布缕渐至于二三升女功虽劳而民用不便输之则牛汗积之则鼠耗商买不行米谷贵盖由于此。 今殿下励精图治政化更新唯此一事尙循旧弊如有一二年水旱之灾数十万军旅之费则将何以处之 为今之计银铜旣非本国所产钱甁之货卒难复行宜令有司酌古今依仿会子宝之法置高丽通行楮货印造流布与五综布相兼行使听民*闲买卖诸物及赴京外仓库场所折纳诸色米贡物货其缕之布一切禁之庶为便益。" 四年四月侍中沈德符等上言: "一曰革资赡楮货库其已印楮货还合作纸其印板则令烧毁之; 二曰国家钱财出纳都评议使司于该司直行文牒而该司以其原额及费之数每当月晦辄报三司。"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10

○市 显宗五年六月三司奏: "物价腾布一匹直米八斗虽因岁稔乃谷贱何 请量其轻重增损其价。" 从之。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11

肃宗七年九月制曰: "四民各专其业实为邦本今闻西京习俗不事商业民失其利留守官其奏差货泉别监二员日监市肆使商贾咸得懋迁之利。"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12

忠烈王三年二月出令诸王百官以至庶民出米豆有差以充茶丘军马粮料时银币一斤直米五十余石及张三日直米四十余石闻茶丘还收其市价复高。 八年六月都评议使司榜曰: "民生之本在于米谷白金虽贵不救饥寒自今银甁一事折米京城率十五六石外方率十八九石京市署视岁以定其价。" 九年七月监察司出: 旧例银甁直米二十石今改定十石。 九月以市人不行贸易乃许复旧。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13

忠肃王十五年十二月资赡司状申: 银甁之价日贱自今上品甁折布十匹贴甁折布八九匹违者有职征铜白身及贱人科罪判可。 时铸银甁杂以铜银少铜多故官虽定价人皆不从。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14

忠惠王后四年七月令各寺院买古铜甁随等差以进少不下三十口甁价更高。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15

恭愍王十一年十一月米四斗直布一匹金银价贱或有金一锭米当五六石中外皆然。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16

辛禑七年八月京城物价贵*{商}贾争利锥刀崔莹疾之凡市物令京市署评定物价识以税印始许买卖无印识者将钩脊筋杀之于是悬大钩于署以示之市人震栗事竟不行。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货币-017

恭让王三年三月中郞将房士良上书曰: "司马迁曰: '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 臣亦以谓四民之中农最苦工次之商则游手成群不蚕而衣帛至贱而玉食富倾公室僭拟王侯诚理世之罪人也。 窃观本朝农则履亩而税工则劳于公室商则旣无力役又无税钱。 愿自今其纱罗绫*{段}子布等皆用官印随其轻重长短逐一收税潜行买卖者坐违制。"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法-000

法。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法-001

○国家所资利最大国初之制史无可考。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法-002

忠烈王十四年三月始遣使诸道。 十八年七月分遣税别监于庆尙全罗忠淸三道。 二十一年七月又遣税别监于庆尙全罗道。 二十二年六月中赞洪子藩上书曰: "之有税已有定额今于州县强行科*{敛}诚宜禁之。" 二十四年正月忠宣王卽位敎曰: "税自古天下公用今诸宫院寺社与势要之家皆争据执不纳其税国用不足有司穷推除罢。"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法-003

忠宣王元年二月传旨曰: "古者之法所以备国用也本国诸宫院寺社及权势之家私置盆以专其利国用何由可赡 今将内库常积仓都院安国社及诸宫院内外寺社所有盆尽行入官价银一斤六十四石银一两四石布一匹二石以此为例。 令用者皆赴义仓和买郡县人皆从本管官司纳布受若有私置盆及私相贸易者严行治罪。" 于是始令郡县发民为户又令营置仓民甚苦之。 杨广道盆一百二十六户二百三十一; 庆尙道盆一百七十四户一百九十五; 全罗道盆一百二十六户二百二十; 平壤道盆九十八户一百二十二; 江陵道盆四十三户七十五; 西海道盆户幷四十九诸道价布岁入四万匹。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法-004

忠肃王五年五月下敎: *大尉王{太尉王}深虑朝聘之需不给以诸道盆悉属民部平价给以利公私今场官先征价布不及民者十常八九其考未受者悉给之。 八年三月民部以京中四铺所卖皆归权势亲故不及贱榜曰: "非受本部牒者不得卖。" 十二年十月下敎: 各处户人有定数贡有定额近年以来户日损贡数仍存内外管官不行察以逋户贡加征贡户以充本数民甚苦之如有逋逃者所在官司推还本役其有未得根寻与夫故没无后者除贡数诸仓贡民亦依此例。 后八年监察司示禁令: 铺之设本为和卖惠及贫民近者各铺之吏不畏公法惟务徇私至使鳏寡孤独不得贸易深为未便今后和卖者察究理。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法-005

忠惠王元年七月置五道场别监寻罢之。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法-006

恭愍王六年九月分遣诸道铁别监右*{谏}议李穑起居舍人田禄生右司谏李宝林左司谏郑枢等上书论铁别监之弊曰: "今特遣别监以铁为名民听必骇下一新令吏缘为奸弊生百端别监必欲多得税布因而要宠民不受无异平日纳布之苦今益甚矣。 若令存抚按廉行之民以为常不至惊骇持以岁月课其功緖民不敢违必有成。 永陵之时凡所聚*{敛}无所不为独于铁别监一试之而不复议。 今一遵祖宗之法以淸明为治而议及于此恐为盛代之累。" 王召宰相台省问铁利害穑宝林称疾禄生枢固执前议左谏议南兢与同列素不相能独曰: "遣之便。" 左侍中廉悌臣亦言: "铁使业已定矣不可改也。" 王从之。 九年四月除各道税。 十一年十月自诸君宰枢至成众爱马令纳布一匹给。 是年密直提学白文宝上箚子: 忠宣王时所定户因散亡元额日朔不足然民*闲朔布则一依前例收纳故没布在吏缘为奸民虽纳布而未受一升之税今后以多寡准布之数均给以此为式。 十二年五月敎曰: "法之设本以裕国便民法久弊生反为民患宜令各道存抚按廉使取勘户见数给方许纳布。" 十九年十二月门下府启曰: "之法尙矣是以先王置仓于滨海之州乃令深陆之民纳税和卖以通上下之利近者法久弊生纳税而未受者或至十年民无所赖私贩遽兴非先王之本意也请自今令户安其所业又使守令偿民所纳仍禁私贩。" 王从之。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法-007

恭让王二年八月都堂启: 东西两界境连上国且因水旱民生艰难请税从之。 三年七月都堂启: 铁国课之大者本朝铁人皆私之而官未立法宜置冶官铁户一如法以资国用。 上从之然事竟不行。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科*-000

科*{敛}。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科*-001

○凡国有大事用度不敷则临时科*{敛}以支其费焉。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科*-002

毅宗十一年十月以太府寺油蜜告征*{敛}诸寺院以充斋醮之费。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科*-003

高宗十三年三月令诸王及大小臣民出豆有差以助元军屯田牛料。 十八年十二月令百官出衣有差以助国诸王宰枢以上卷锦二色绫衣三四品二色绫衣五品权以上紬衣各一领。 四十年十二月以进奉及馈遗蒙古诸官人永宁公妃主妃母洪福源等金银布帛不可胜计府库皆竭令文武四品以上出白金一斤五品纻布四匹权以上三匹八品以上一匹以充其费。 四十六年四月遣太子奉表如蒙古文武四品以上各出白金一斤五品以下出布有差以充其费。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科*-004

元宗元年十月中书门下奏: "收外官银器于新兴仓以支国用。" 二年四月遣太子谌如蒙古贺平阿里哥时宰枢至四品人出银一斤五品人出白纻布二匹六品一匹七八九品二人幷一匹以助行李之费。 五年七月命外方各道科*{敛}白银以备亲朝盘缠。 七年七月权臣金俊令四品以上出银有差充国。 十一年十一月命宗室百官出紬绢有差。 以供军衣。 十二年二月命有司*{敛}银物布货宰枢各出白银一斤三品纻布四匹四品三匹五六品二匹七八品一匹以充亲朝之费。 十一月以蒙古军马久留府库竭供给不支*{敛}马料于京中户二石民多逃散乃一石。 十三年十二月又*{敛}马料于各品三品六石四品五石以至微官收*{敛}有差。 是月世子谌如元出大府黄金三斤七两长兴库白金四百三十斤七两兴王寺一百五十斤安和寺一百斤普济寺七十斤又令宰枢承宣以上各出一斤以充行缠。 十四年二月令六品以上出酒有差以饷军士六品以下输马料于开城又令诸王宰枢四品以上各出马一匹五六品二幷出一匹或夺民马以换军士瘦马。 五月令百官出银有差以充世子嘉礼之费。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科*-005

忠烈王元年三月以帑藏竭*{敛}白金诸王宰枢承宣班主八两; 宰枢致仕及三品六两; 三品致仕及四品四两; 五品三两; 六品二两以充使客之求。 十二月置盘缠色*{敛}银诸王宰枢承宣班主一斤宰枢致仕者正三品十三两从三品十一两以至权务尉正各出有差坊里二户幷一两又*{敛}银及纻布于各道。 四年正月令诸王宰枢至权务出草料有差以饷都茶丘军马二月又令诸王至权务出豆以给都茶丘军马。 十二月宰枢请亲朝许之令自诸王至五六品出细纻布有差以充国。 五年十月*{敛}诸王百僚银纻有差以充盘缠。 十四年十月两府宰枢议: 先王设仓储蓄积以充国用而备凶荒比来郡县罹患赋税多欠百官月俸且未准给国家如有不虞之需将何以支 宜立直仓员吏据两班禄科田数当秋科*{敛}以赡其用从之。 于是张榜约日*{敛}米随品有差至于工商贱隶科等收纳。 十五年二月辽东饥元遣张守智等令本国措办军粮十万石转于辽东王命群臣出米有差: 诸王承旨以上七石; 致仕宰枢三品以上五石; 散官宰枢三石; 散官三品二石; 致仕三品显任四品四石; 散官四品一石; 五品三石; 散官五品八斗; 侍卫将军六品二石; 七八品上副使僧录职事一石; 九品外副使八斗; 权务队正别赐散职七斗; 军官百姓公私奴婢以五斗三斗为差; 富商大户三石中户二石小户一石各道输米有差唯除东界平壤二道。 三月又令群臣加出米有差: 诸王宰枢承旨班主十三石; 致仕宰枢显官三品十石; 散官宰枢四石; 致仕三品东西四品七石; 散官三品三石; 东西五品六石; 散官四品二石; 东西六品侍卫将军五石; 散官五六品一石; 东西七八品上副使及僧录职事二石; 东西九品外副使一石; 权务队正八斗; 有官守散职五斗; 近侍左右番二十石; 茶房左右番二十石; 三都监五军二十石; 阿赤三十石; 禁内学馆十五石; 鹰坊四番一百石; 大殿忽赤三番一百石; 巡马左右番一百石; 汉语都监宫阙都监各二百石; 国色元成殿僚属世子府僚属各十石; 世子府忽赤三番二十石; 商贾人五石; 佥议府密直重房将军房三十石; 典理监察军簿版图典法六卫五部观候司天詹事府十石; 通礼门十五石; 杂类五斗; 诸寺社二百石; 四大业一百石。 时王别置御库名曰内房库使黄门一人掌之分遣朝臣于各道称为劝农使择公私良田聚民耕种除其贡赋。 又牒郡县户*{敛}银纻皮币油蜜至于竹木花果悉皆征纳输之内库。 劝农使得六品而往者不数年*闲超拜大官或登枢府由是为劝农使者争以克聚*{敛}为事郡县日益凋弊。 内库之物上卽分赐诸黄门及左右嬖幸亦无所储。 十五年八月元以海都兵犯边遣使征兵令诸王时散百官出布有差以给北征军。 十八年八月令百官出银纻布有差以充入朝盘缠之费。 二十一年四月遣大将军刘福和祗候金之兼等送钱币于世子时世子请婚其费不内则七品以上科*{敛}白金外则庆尙道甲午年租税分给郡县每白金一斤折米三十石征求急于星火民甚苦之。 又遣中郞将宋瑛等航海往益都府以麻布一万四千匹市楮币王欲亲往为世子行聘礼乃于全罗忠淸两道家抽麻布以军粮抑买怨益兴。 二十二年六月中赞洪子藩上书: 国用渐乏除积劳者有功者从王入朝者外新除官者随品纳税以资国用。 二十八年六月令城中人家出细纻布有差以资国。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科*-006

忠肃王三年四月令宰枢至九品皆出纻布有差以*{支}国用。 十五年十二月王将入朝置盘缠都监令各品及五部坊里出白纻布有差又于京畿八县民户*{敛}布有差。 于是奸吏因缘横*{敛}中外骚扰内臣又因内出甁子市米诛求无已两府患之欲遣察访于五道以救民内人从中止之。 十七年四月两府以行邸用度不足科*{敛}文武官布货抽索富人财。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科*-007

忠惠王四年三月政丞蔡河中等请职税。 先是嬖人寗夫金承命往江陵道索人参时参贵不多得惧王罪己擅征职税还说王曰: "臣于江陵道见有职者退居乡里病民颇众故臣为殿下征其职税藏诸州郡以待上命有职居外者非独江陵五道皆然若从臣计有利于国。" 王纳之代言闵涣劝之。 于是分遣嬖人诸道征职税六品以上布百五十匹七品以下百匹散职十五匹。 人闻令下或家登山或乘舟而遁焚山泽而索之祸及于族民甚怨之故河中等请除其弊王欲从之涣又劝之征税益急。 庆尙道有一散员同正者贫甚卖尽家产不充其额其女痛父被辱断发贸布以纳父及女皆缢死。 又征船税虽无舟者亦被其害其船税财帛巨万途道转输牛马毙沿海州郡之民逃匿山岛至有漕运不通。 王虽*{淫}纵无道至于商财计利分析丝毫常事经营夺人田民尽属宝兴库群小托付争相进计以其奸由是举国骚扰。 八月复征职税。 十月令诸君宰枢下至权务出材木有差以创新楼。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科*-008

忠定王元年七月命置路次盘缠色令百官出纻布有差。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科*-009

恭愍王三十一年九月以调度不给增*{敛}于民大户米豆各一石; 中户米豆各十斗; 小户米豆各五斗名之曰无端米民甚苦之。[无端方言无妨。]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科*-010

辛禑二年九月以军饷不足收品米有差三四品三石五六品二石其余从品秩而降时官爵猥滥工商贱隶皆冒受故品米之出多额焉。 五年三月置盘缠色令诸君两府至九品时散勿论各出五升布随品有差。 十年八月令两府至六品出金银有差又括*{敛}诸道以充岁贡是月都堂取鲁国大长公主眞殿金银器以充其不给。 十一年十一月令国人随官品出马以充岁贡。 十三年二月令两府下至巫觋术士出马有差以充进献一品出大马二匹。 六月李仁任以进献不敷元数三百余匹令省宰各出马八匹枢密六匹。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科*-011

恭让王四年二月令百官出马有差以充进献。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借贷-000

借贷。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借贷-001

○凡公私借贷以米十五斗取息五斗布十五匹取息五尺以为恒式。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借贷-002

成宗元年十月制: 令民*闲贷债出息者子母相更勿取息。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借贷-003

显宗二十二年五月令公私贷民谷米者只取其本其息。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借贷-004

靖宗九年十二月判: 诸公私米布贷者身殁后勿许追征。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借贷-005

文宗元年立子母停息之法贷一石者秋纳一石五斗二年一石十斗三年二石四年停息五年三石六年后停息。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借贷-006

肃宗六年五月诏曰: "朕以长生库积粟旣多出取息今闻岁久粟腐民或病之其令管勾员贸银布以除其弊。"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借贷-007

仁宗五年三月诏曰: "无以官库陈谷抑配贫民强取其息又无以陈朽之谷强民米。"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借贷-008

明宗十八年三月下制: 各处富强两班以贫弱百姓贷未还劫夺古来丁田因此失业益贫勿使富户兼幷侵割其丁田各还本主。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借贷-009

忠烈王三十四年十一月忠宣王下敎: 一市肆商贾贸迁有无资生在前迎送国宴礼诸色官虚给文契取用百物不还其直甚者公然揽夺怨不少宜令各司检考文契如数归还今后尽行雇买不得骚扰; 一外方民吏无因科*{敛}烦重至有转卖男女贷物纳官积年未还实可哀矜宜速公还其直付其父母。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借贷-010

忠肃王五年五月下敎: 偿债之法止子母停息而贪利之人增息无限贫者卖妻子亦不能偿其本息相当而犹责偿者收取文契以给贷者。 十二年十月下敎: 公私诸债年月虽多止还一本一利如有倒换文契恣行不法者官治其罪贫民未偿宿债卖其子女者所在官司赎还父母役使岁月旣准其价官收文契各令放还。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借贷-011

恭愍王元年二月宥旨: 公私息钱虽积年月止还一本一利其寺院常住息钱取利不等或过二分有司量宜定法毋使任意取息贫民子女如过三年不放者监察司按廉使痛加理罪。 五年六月敎曰: "富户称贷取息利中生利贫民朝不谋夕典卖子女甚可哀也仰监察典法司按廉使临民官尽心察凡利中息利者悉皆禁断。" 十一年密直提学白文宝上箚子: 贫民岁耕数亩租税居半故不能卒岁而乏食至明年东作之时称贷富户之粟以备种食今官吏不恤民患以禁富民纵贷倍息自后劝勉富民优其假贷依例子母停息贷者延引岁月而妄诉债主者当科其罪。 十二年五月敎曰: "债负无文契元借钱人已物故者断自辛丑十一月以前不许追征其质当子女者计佣令归父母。" 二十年十二月敎曰: "债负止于一本一利贪利之徒不畏公法取息无已重困吾民仰中外官司取勘元契果有违犯者将本钱没官利钱还付贷者贫民或有卖子女者计佣偿直令还父母。"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借贷-012

辛禑元年二月宥旨: 一外吏上京因各司催纳贡物及征拖欠称贷私钱倍偿其直害及于民仰都评议司置常平济用库止取其本以便借用其外方州府亦令置之除任领内倍偿之弊各官司除都评议司行移外毋得擅行征纳; 一公私营息钱粮止取一本一利贷者不在毋令征及族人有取利中之利征还贷者洪武八年二月十三日以前典当子女无论久近许放还。 四年十二月宪司上*论时弊: 诸道公庾所储米豆贫民多利其无滋息累岁不纳按廉守令互相递代不能*{纠}察因此国用日就虚竭乞依元之额督征输仓自今于一石取息三斗以救其弊。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借贷-013

恭让王元年十二月大司宪赵浚等上*: 凡公私滋息一本一利耳比来货殖之徒惟利是视一本之利或至于十倍假贷之徒妻卖子终不能偿故国家已有禁令今供办都监宝米滋息无穷至使贷者丧家失业非国家恤民之意也愿自今一本一利毋得剩取。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漕运-000

漕运。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漕运-001

○国初南道水郡置十二仓忠州曰德兴原州曰兴元牙州曰河阳富城曰永保安曰安兴临陂曰鎭城罗州曰海陵灵光曰芙蓉灵岩曰长兴升州曰海龙泗州曰通阳合浦曰石头又于西海道长渊县置安澜仓仓置判官州郡租税各以附近输诸仓翌年二月漕运近地限四月远地限五月毕输京仓。 限内发舡因风失利梢工三人以上水手杂人五人以上幷米谷漂没者勿征限外发舡梢工水手三分之一败没者其官色典梢工水手等平均征纳。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漕运-002

成宗十一年定漕船输京价。 运五石价一石通潮浦[前号末潮浦泗州通阳仓在焉。]螺浦[前号骨浦合浦县石头仓在焉。]; 运六石价一石波平浦[前号夫沙浦乐安郡。]潮阳浦[前号沙飞浦升平郡海龙仓在焉。]风调浦[前号马西良浦。]海安浦[前号麻老浦光阳郡。]安波浦[前号冬鸟浦兆阳县。]利京浦[前号召丁浦丽水县。]丽水浦[前号金迁浦大原郡。]银蟾浦[前号蟾口*( ){蟾口浦}平原郡。]; 运八石价一石潮东浦[前号薪浦灵岩郡长兴仓在焉。]南海浦[前号木浦通义郡。]通津浦[前号置乙浦罗州海陵仓在焉。]德浦[前号德津浦务安郡。]冈浦[前号白岩浦阴竹县。]黄丽浦[前号黄利内地。]海苇浦[前号苇浦长渊县。]; 运九石价一石利通浦[前号屈乃浦合郡。]励涉浦[前号主乙在希安郡。]芙蓉浦[前号阿无浦灵光郡芙蓉仓在焉。]速通浦[前号所津浦承化郡。]朝宗浦[前号鎭浦临陂郡鎭城仓在焉。]济安浦[前号无浦保安郡安兴仓在焉。]古浦[前号大募浦安山郡。]西河郡浦[前号州。]; 运十三石价一石利涉浦[前号葛城浦山县。]风海浦[前号松串浦海郡。]怀海浦[前号居伊弥浦新平郡。]便涉浦[前号打伊浦牙州河阳仓在焉。]; 运十五石价一石媚风浦[前号夫*浦{夫支浦}汉南郡。]息浪浦[前号加西浦。]白川浦[前号金多川浦大川郡。]; 运二十一石价一石潮海浦[前号省草浦。]淸水浦[前号加乙斤实浦。]广通浦[前号津浦孔岩县。]杨柳浦[前号杨等浦金浦县。]德阳浦[前号所*浦{所支浦}德阳郡。]灵石浦[前号召斤浦。]居安浦[前号居乙浦金浦县。]慈石浦[前号甘岩浦同县。]; 运十石价一石澄波浦[前号登承浦。]安石浦[前号犯贵伊浦。]柳条浦[前号柳顶浦。]梨花浦[前号梨浦。]花浦[前号花因守寺浦。]丈浦[前号仰浦川宁郡。]阳原浦[前号荒津浦。]花梯浦[前号花连梯浦。]恩波浦[前号仇知津。]虞山浦[前号山尺浦。]神鱼浦[前号小神寺浦杨根郡。]; 运十八石价一石尙原浦[前号上津村浦淮安郡。]和平浦[前号无限浦。]卤水浦[前号未音浦广陵郡。]从山浦[前号居知山浦同郡。]; 运二十石价一石德原浦[前号置音渊浦广陵郡。]深原浦[前号果州浦。]同德浦[前号同志浦淮安郡。]深逐浦[前号下置音渊浦始兴郡。]丹川浦[前号赤于浦同郡。]。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漕运-003

靖宗朝定十二仓漕船之数石头通阳河阳永鎭城芙蓉长兴海龙海陵安兴各船六哨马船一船载一千石德兴二十兴元二十一平底船一船载二百石。

#高丽史79卷-志33-食货2-漕运-004

文宗三十三年正月判: 公私漕运谷米梢工水手等托为败船溺水私自分用者令征之。

志卷第三十三。

#高丽史80卷-志34-00-00-00-000

志卷第三十四。 高丽史八十。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00-00-000

食货*(三)。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0

禄俸[妃主宗室文武班权务官东宫官致仕官西京官外官州鎭将相将校杂别赐诸衙门工匠别赐]。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1

○高丽禄俸之制至文宗大备以左仓岁入米粟麦摠十三万九千七百三十六石十三斗随科准给内而妃主宗室百官外而三京州府郡县莫不有禄以养廉耻而以至杂职胥史工匠凡有职役者亦皆有常俸以代其耕谓之别赐西京官禄以西京*大仓岁输西海道税粮一万七千七百二十二石十三斗给之外官禄半给于左仓半给于外邑高元以后国家多故仓虚竭禄秩不如元科宰相之俸数斛而已今取其制之可考者具列于后。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妃主禄-001

○妃主禄文宗三十年定: 二百三十三石五斗[诸院主]二百石[贵淑妃诸公主宫主]。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妃主禄-002

仁宗朝更定: 三百石[王妃]二百石[贵淑妃诸公主宫主]。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宗室禄-001

○宗室禄文宗三十年定: 四百六十石十斗[公]四百石[侯]三百五十石[尙书令]三百石[守太尉侯]二百四十石[守司徒司空伯]二百二十石[司空]。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宗室禄-002

仁宗朝更定: 六百石[国公]三百五十石[诸公尙书令]三百石[诸侯]二百四十石[诸伯]二百二十石[诸守司空]。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文武班禄-001

○文武班禄文宗三十年定: 四百石[中书尙书令门下侍中]三百六十六石十斗[中书门下侍郞]三百五十三石五斗[诸殿大学士知政事中枢院使同知院事]三百三十三石五斗[左右仆射]三百石[六部尙书左右常侍御史大夫中枢院副使签书院事翰林学士承旨三司使中枢院直学士判阁门事上将军]二百八十石[试六尙书左右常侍]二百四十六石十斗[判礼宾卫尉大府司宰*大仆事]二百三十三石五斗[六卿秘书殿中监尙书左右丞国子祭酒判将作少府事大将军]二百十三石五斗[试六卿秘书殿中监尙书左右丞国子祭酒]二百石[直门下判司天*大医事吏部诸曹侍郞给事中中书舍人御史中丞将军]一百八十石[试诸侍郞给事中中书舍人御史中丞]一百七十三石五斗[司天监左右谏议将作少府军器监]一百六十石[引进使试*{谏}议将作少府军器监]一百五十三石五斗[*大医监六少卿国子司业秘书殿中将作少府少监内常侍阁门使试引进使]一百四十石[试*大医监六少卿国子司业秘书殿中将作少府少监]一百二十石[司天军器少监左右司吏部诸曹郞中御史杂端秘书殿中丞起居郞起居舍人阁门副使中郞将]一百石[起居注试司天军器少监左右司吏部诸曹郞中御史杂端秘书殿中丞]九十三石五斗[侍御史]八十六石十斗[左右司吏部诸曹员外郞左右补阙殿中侍御史六局奉御郞将]八十六石四斗[*大医少监]八十三石五斗[试起居郞起居舍人]八十石[引进副使太史令]七十三石五斗[试*大医少监左右司吏部诸曹员外郞六局奉御]六十六石十斗[司天四官正殿中内给事左右拾遗六卫长史七寺丞侍御医试引进副使太史令*大初春德门重光殿侍卫]六十三石五斗[阁门祗候]六十石[诸陵*大庙令试四官正]五十三石五斗[秘书郞国子大府将作丞内库使试诸陵*大庙令]四十六石十斗[门下录事中书注书六局直长军器丞别将试秘书郞国子大府将作丞内库使]四十六石[内殿崇班]四十石五斗[司天丞]四十石[尙书都事七寺主簿少府将作国子主簿试军器丞门下录事中书注书]三十六石十斗[试尙书都事七寺主簿少府将作国子主簿]三十三石五斗[掖庭内侍伯散员]三十三石[试司天丞]三十石[国子博士东西头供奉官]二十七石[大学博士试国子博士]二十六石十斗[太师太傅太保*大尉司空司徒中尙*大仓*大官*大盈*大乐掌冶供驿内园典廐令*大史丞司天主簿左右侍禁]二十五石[试大学博士]二十三石十斗[试掖庭内侍伯]二十三石五斗[左右班殿直校尉试中尙*大仓*大官*大盈*大乐掌冶供驿内园典廐令]二十二石五斗[诸陵*大庙丞]二十石[四门博士武学博士六卫录事中尙京市丞军器主簿都染杂织良司仪典狱守宫令内库副使灵台郞保章正秘书校书郞殿前承旨试诸陵 *大庙丞]十八石[正阳殿侍卫]十六石十斗[诸殿学士*大仓*大官*大盈*大乐掌冶供驿内园典廐丞都校掌牲令诸王府典签内谒者翰林医官*大医博士丞律学博士太史壶正队正]四十石[内谒者监]十三石五斗[三司副使]十石[国学学正学录都染杂织良司仪典使守宫都校掌牲丞太史司辰司历监候尙药医佐尙食食医尙乘司库司秘书正字律学助敎司天卜正博士书博士呪博士诸王府录事*大医助敎医正]。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文武班禄-002

仁宗朝更定: 四百石[门下侍中中书令]三百六十六石十斗[门下平章中书平章]三百三十三石五斗[知政事左右仆射]三百石[六部尙书左右常侍御史大夫判阁门事上将军]二百五十石[判国子监事守*大尉]二百四十六石十斗[判五寺三监事国子大司成]二百三十三石五斗[国子祭酒秘书殿中监大府*大仆礼宾卫尉司宰卿尙书左右丞判少府将作事大将军试六尙书左右常侍御史大夫摄上将军]二百十三石五斗[试国子大司成]二百石[判*大医司天事诸曹侍郞给事中中书舍人御史中丞诸将军试祭酒五寺卿左右丞秘书殿中监摄大将军]一百七十三石五斗[少府将作军器司天监判*大庙事]一百六十石[阁门引进使]一百五十三石五斗[*大医监国子司业阁门使五寺少卿秘书殿中少府将作少监试诸曹侍郞给舍中丞少府将作军器司天监]一百二十石[司天军器少监阁门副使诸曹郞中起居舍人起居郞秘书殿中丞诸中郞将试*大医监司业少卿将作少府秘书殿中少监阁门引进使阁门使摄将军]九十三石五斗[侍御史]八十石[阁门引进副使太史令]七十六石十斗[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谏}*大医少监六局奉御阁门通事舍人诸曹员外郞试秘书殿中丞诸曹郞中引进副使起居郞起居舍人司天军器少监近仗诸卫郞将摄中郞将]六十六石十斗[左右正言监察御史殿中内给事四官正诸陵*大庙令试诸曹员外郞奉御阁门通事舍人*大医少监]五十三石五斗[阁门祗候内库使七寺丞六卫长史秘书郞尙药侍御医试太史令殿中内给事司天四官正]四十六石十斗[军器丞六局直长门下录事中书注书试诸陵*大庙令近仗诸卫别将摄郞将]四十石[司天丞掖庭内谒者监七寺主簿尙书都事试阁门祗候六卫长史秘书郞侍御医七寺丞]三十三石五斗[掖庭内侍伯试门下录事中书注书军器丞六局直长近仗诸卫散员摄别将]三十石十斗[太史丞司天主簿*大仓*大官*大盈*大乐掌冶京市中尙内园供驿典廐令左右侍禁试七寺主簿都事司天丞]三十石[国子博士东西头供奉官]二十七石[大学博士]二十三石五斗[诸陵*大庙丞左右班殿直摄散员校尉]二十石[军器主簿内库副使六卫录事四门博士秘书校书郞明经博士翰林医官都染杂织司仪守宫良典狱令京市中尙丞太史灵台郞保章正试国子博士掖庭内侍伯大学博士司天主簿太史丞诸署七品令]十六石十斗[*大医丞律学博士太史壶正掖庭内谒者*大仓*大官*大乐掌冶典廐内园供驿丞都校掌牲令诸王府典签试诸陵*大庙丞诸卫队正]十石[秘书正字明经学谕国子学谕学正书学博士*大医医正太史司历监候司辰司天卜正呪博士诸王府录事尙食食医尙药医佐律学*大医助敎司仪典狱都校掌牲都染守宫良杂织丞]。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权务官禄-001

○权务官禄文宗三十年定: 六十石[五部八关宝内庄宅使]四十石[都斋奉先库景灵含庆殿使玄德延庆明福宫使五部八关宝内庄宅副使]二十六石十斗[延德兴庆等诸宫东西大悲院使玄德延庆明福宫副使]十六石十斗[都斋奉先库景灵含庆殿延德兴庆等诸宫东西大悲院济危宝副使]十三石五斗[五部都兵马录事八关宝内庄宅删定四面都监勾覆院判官]十石十斗[翰林院直院宝文阁直阁校勘直史馆御书院留院官国子兼直学式目迎送都监典牧司录事都斋奉先库景灵含庆殿仓库行廊都监内弓箭库判官玄德延庆明福宫头聚仙庆仙店录事]八石十斗[延德兴庆等诸宫东西大悲院济危宝*大常府同文院书籍店都院给田都监录事祭器卤簿都监东西材场判官诸神庙直神堂栗浦直诸窑直九曜堂直诸牧监直延佑安昌宅福昌景昌院典诸殿守护员]八石[诸坛直宫直殿直陵直长源亭直顺天馆直三司重监]七石[诸眞殿直]六石[勾覆院重监]。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权务官禄-002

仁宗朝更定: 六十石[五部兴王都监八关宝内庄宅使]四十石[五部兴王都监八关宝内庄宅副使都祭都斋奉先库含庆殿玄德延庆明福宫使]二十六石十斗[都祭都斋奉先库含庆殿玄德明福延庆兴盛宫副使东西大悲院济危宝兴德昌乐等诸宫使]十六石十斗[兴德昌乐等诸宫副使]二十石[直翰林直史殿前承旨]十三石五斗[式目都监都兵马五部录事删定四面兴王都监判官内庄宅八关宝宝文阁校勘等甲科判官录事御书留院官勾覆院判官]十石十斗[都斋都祭奉先弓箭库惠民局景灵殿仓库行廊都监判官迎送都监典牧头庆仙店含庆殿玄德延庆明福宫录事]十石[国学直学]八石十斗[秘书校勘*大常府同文院书籍店祭器卤簿给田都监东西大悲院济危宝录事昌乐承庆等诸宫录事东西材场判官六窑直诸牧监直都院延佑宅衙典安昌宅景昌福昌院万龄殿典诸陵直]。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东宫官禄-001

○东宫官禄文宗三十年定: 三百石[宾客詹事]二百石[少詹事]四十六石十斗[詹事府丞]四十石[詹事府司直春坊通事舍人]三十六石十斗[詹事府主簿]三十三石五斗[试詹事府司直春坊通事舍人]二十六石十斗[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二十三石[试詹事府主簿]十六石十斗[左右庶子左右谕德]十三石五斗[侍读学士家令中允中舍人率更令仆]十石[左右赞善大夫洗马典内詹事府录事]六石十斗[司仪郞文学]四石[药藏郞药藏丞]。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东宫官禄-002

仁宗朝更定: 四十六石十斗[詹事府丞]四十石[春坊通事舍人詹事府司直]三十三石五斗[试詹事府丞]三十石十斗[詹事府主簿试春坊通事舍人詹事府司直]二十六石十斗[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二十石[宾客詹事少詹事知府事充东宫侍卫左右仆射上将军]十六石[左右庶子左右谕德摄詹事充东宫侍卫六尙书上将军]十三石五斗[侍讲学士中舍人中允家令仆率更令充东宫侍卫大将军左右司御率府率左右淸道率府率左右监门率府率左右卫率府率]十石[左右赞善大夫东宫侍读事典内洗马左右率府率文学司仪郞宫门郞詹事府录事]五石[司经率更事率更丞旅贲中郞将]四石[药藏郞药藏丞]。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致仕官禄-001

○致仕官禄仁宗朝定: 三百石[门下侍中中书令]一百八十石五斗[门下平章中书平章事]一百六十六石十斗[知政事左右仆射]一百五十石[尙书上将军]一百二十三石五斗[判礼宾卫尉大府*大仆司宰寺秘书殿中省事大司成]一百十六石十斗[试尙书判少府将作事左右常侍御史大夫尙书左右丞摄上将军大将军五寺三监等官卿监]。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西京官禄-001

○西京官禄文宗三十年定: 二百四十六石十斗[兵户部尙书]二百二十六石十斗[摄尙书]二百石[大府司宰卿少府监]一百八十六石十斗[摄卿监]一百七十三石五斗[兵户部侍郞]一百四十六石十斗[摄侍郞军器监]一百三十三石五斗[大府司宰少卿少府少监]一百十三石五斗[摄少卿少监]九十三石五斗[兵户部郞中军器少监]八十石[试郞中军器少监]六十六石十斗[兵户部员外郞]五十三石五斗[试员外郞]四十石[大府少府司宰丞左右营长史]三十三石五斗[军器丞试大府少府司宰丞左右营长史]二十六石十斗[大府少府司宰主簿试军器丞]二十石[*大仓*大官令试主簿]十六石十斗[军器主簿良杂材令试*大仓*大官令]十石[*大仓*大官丞]八石[良杂材丞]权务官四十石[五部礼仪营作勾覆院四面都监使]二十六石十斗[五部礼仪营作勾覆院四面都监副使]十六石十斗[正设陈设院删定都监药店雍和迎仙绫罗店副使]十三石五斗[大悲院诸学院八关宝货泉务副使]十石十斗[五部礼仪营作勾覆院四面都监判官录事]八石十斗[正设陈设院删定都监药店雍和迎仙绫罗店大悲院诸学院八关宝货泉务判官医学院博士]。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西京官禄-002

明宗八年四月更定: 食禄米一年纳一万三千一百三十六石幷移纳上京仓转米税租幷一万三千一百三十六石十三斗三升除六曹令丞及别将校尉队正岁给禄六百二十石燃灯八关斋祭客使等年内用度都计四千三百二十一石二斗及年内别斋祭等不虞之备一千五百石外幷移纳上京仓留守员及法曹一员岁给西京仓禄都计三百二十石九升幷以龙冈咸从成州禄位余田岁入三百五十石三斗一升支给。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外官禄-001

○外官禄德宗元年七月定: 东京官禄二百五十石[留守]一百三十石[判官]七十石[司录]六十石[掌书记]三十石[法曹]。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外官禄-002

文宗朝定: 二百七十石[知西京留守事]二百二十三石[东京留守使]二百石[西京副留守南京留守八牧使安西大都护使]一百二十石[南京副留守八牧副使安西大都护副使]一百石[蔚礼金梁等州防御使]八十六石十斗[开城府使东西南京判官八牧判官安西大都护判官仁水原公洪侠春东交平谷等州使天安南原长兴京山安东等府使古阜灵光灵岩宝城升平等郡使]六十六石十斗[东京副留守]四十六石十斗[东西南京司录军事礼金等州防御副使]四十石[开城府副使东西南京掌书记八牧安西大都护司录仁水原公洪侠春东交平谷等州副使天安南原京山安东长兴等府副使古阜灵光灵岩宝城升平等郡副使蔚梁州防御副使白岭鎭将]三十三石五斗[礼金州防*御{御}判官]三十石五斗[蔚梁州防御判官]三十石[开城府判官]二十六石十斗[仁水原公洪侠春东交平谷州判官天安南原京山安东古阜灵光灵岩宝城升平判官江东江西中和顺和江华固城南海巨济一善管城大*( ){大丘}义城顺安基阳遂安瓮津临陂进礼金堤富城嘉林陵城耽津海阳金沟等县令白岭鎭副将]二十石[东西京八牧安西大都护法曹江华一善管城大丘义城顺安临陂进礼金堤富城嘉林陵城耽津瓮津海阳等县尉]十六石十斗[固城县尉]十三石五斗[开城法曹]。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外官禄-003

肃宗六年二月判: 外官吏邑禄给公*{须}租。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外官禄-004

仁宗朝定: 二百石[西京留守]一百六十六石十斗[东南京留守]一百二十石[安西安北大都护副使安边安南小都护使八牧副使]八十六石十斗[东西南京判官安边安南都护副使安北安西都护判官八牧判官诸知州府郡事]六十石[云龙延昌静朔麟孟定长义等州宁德定戎平虏威远宁朔淸塞宁仁宣德元兴耀德宁远等鎭副使]四十六石十斗[西京录事宣铁和金梁蔚礼溟等州副使]四十石[东西南京掌书记安边安南都护判官安北安西都护八牧司录兼掌书记诸知州府副使云龙麟延孟昌义静朔长定等州判官定戎淸塞平虏威远宁仁宁朔宣德宁德元兴宁远等鎭判官静边永兴鎭溟龙津长平朝阳白岭等鎭将抚渭博嘉肃慈郭殷成顺德高文豫龟泰宜交等州副使安义鎭副使]三十三石五斗[宣铁和金梁礼溟蔚等州判官龙冈咸从通海永淸金壤瓮津翼岭高城杆城三陟蔚珍固城巨济等县令]二十六石十斗[成顺德抚郭嘉龟泰渭肃慈殷高文豫宜谷平春东交水仁原洪公侠升等州判官升天天安长兴安东京山开城等府判官南原古阜灵岩灵光实城密城判官安义阳岩云林隘守等鎭将静边龙津长平朝阳白岭等鎭副将鎭溟县尉西京六县令江华耽罗长湍海阳遂安嘉林富城金口临陂进礼金堤南海珍岛绫城管城大丘一善义城基阳顺安延日东莱万顷牛峯盈德金浦等县令]二十三石五斗[龙冈咸从通海永淸高城杆城金壤翼岭三陟蔚珍瓮津固城等县尉安戎鎭将]二十石[东西南京安北安西都护黄广淸忠全罗晋尙龙等州法曹永树德等鎭将十三仓判官西京六县尉嘉林富城临陂进礼金堤海阳绫城耽罗管城大丘一善江华义城顺安东莱遂安等县尉诸监务]十六石十斗[安南都护法曹溟州州法曹]十五石十斗[安边都护法曹]十三石五斗[开城升平安东京山等府春公洪等州法曹]。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州鎭将相将校禄-001

○州鎭将相将校禄睿宗十六年十一月定: 四十石[中郞将]三十三石[郞将摄中郞将]二十石[摄郞将或十八石]十八石[别将]十四石[校尉]九石[队正]。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杂别赐-001

○杂别赐文宗三十年定: 过年别赐米五十石[国大夫人]十石[左右番中禁都知行首]八石[御殿侍女左右番件班中禁]七石[左右件都知]六石十斗[三司计史]四石五斗[试三司计史别驾]四石[御殿侍婢老奴]二石[进房灯烛小奴小亲侍]稻十三石[大府计史]十石[同一科计史]仕三百日以上别赐米十二石[内侍散职员茶房散职员内侍散职人吏省待诏]十石[中书门下省待诏翰林待诏御引驾]八石[*闲茶房南班员同饭色员衣房员]七石[中书门下直省中枢院直省礼成江船头行首校尉]六石十斗[尙食局指谕南班员客省承旨孔目都衙女直丹渤海通事]六石[御厨人吏御酱库南班员茶房人吏宫阙都监枝色员及作上员]五石五斗[台一科知班阁门承旨]五石[中书门下省中枢院试直省]四石十三斗三升[内库南班员]四石[台二科知班台试知班阁门试承旨阁门一科厅头中书门下省中枢院借直省]二石十斗[台二科试知班二科厅头]仕一百八十日以上别赐米一科十石二科八石[御茶房员吏内供膳殿前承旨]一科六石二科四石[内承旨及供膳]。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1

○诸衙门工匠别赐以役三百日以上者给之。 文宗三十年定: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2

军器监米十石[皮甲匠指谕一牟匠指谕一和匠指谕一]七石[皮甲匠行首指谕副承旨一牟匠行首宣节校尉一和匠行首校尉一白甲匠行首副尉一长刀匠行首陪戎副尉一角弓匠陪戎校尉二]六石[漆匠左右行首校尉二炼匠左右行首二]稻十五石[白甲行首大匠一长刀行首副匠一弩筒副匠一旗业行首校尉一]十二石[箭匠左右行首校尉二箭头匠行首副尉一]十石[皮匠指谕校尉行首大匠各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3

中尙署米十五石[业指谕一]十石[小木匠指谕承旨行首校尉各一]八石[韦匠指谕承旨一红匠行首校尉一朱红匠指谕副尉一]七石[雕刻*( ){匠}指谕殿前一行首校尉一螺钿匠一]六石[漆匠左右行首校尉二]稻十二石[花匠校尉一纸匠行首副尉一]十石[珠帘匠行首一竹匠行首校尉一御盖匠校尉一黄丹匠校尉一梳匠行首校尉一磨匠行首校尉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4

掌冶署米十石[银匠指谕殿前一和匠指谕内殿前一]七石[银匠行首校尉二和匠行首校尉二]六石[白铜匠行首副尉一赤铜匠副尉一镜匠行首校尉一皮带匠行首校尉二]稻十二石[金箔匠行首校尉一行首大匠一生铁匠左右行首大匠各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5

都校署米二十石[木业指谕一石业指谕一]十石[木业行首校尉一]稻十五石[雕刻匠指谕殿前一]十石[石匠行首一妆覆匠行首校尉一泥匠行首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6

尙衣局米十石[绣匠指谕一头匠殿直同正一]八石[头匠指谕承旨一]六石[靴匠行首校尉一带匠指谕承旨行首校尉各一]稻十二石[头匠行首校尉行首副尉各一花匠校尉一]十石[鞋匠校尉一]七石[笏袋大匠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7

杂织署米七石[匠指谕承旨同正一行首校尉二]六石[绣匠行首校尉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8

掖庭局米七石[锦匠指谕承旨一]六石[罗匠行首校尉一]稻十五石[锦匠行首大匠一十石[绫匠行首副正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09

尙乘局稻十石[大匠行首校尉一鞍匠指谕副尉一鞍褥匠行首校尉一鞍匠行首副尉一马匠行首校尉一持马匠校尉副尉各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10

*大仆寺稻十石[大匠行首校尉一鞍褥匠行首校尉一]七石[皮匠行首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11

内弓箭库米七石[角弓匠行首校尉一]稻十二石[箭匠行首校尉一箭头匠行首副尉一弓袋匠行首校尉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诸衙门工匠别赐-012

*大乐管弦房米一科十石[唐舞业兼唱词业一笙业师一唐舞师校尉一]八石[御前两部都厅]七石[琵琶业师校尉阁门使同正]二科八石[杖鼓业师二唐笛业师二乡唐琵琶业师各一方响业师校尉一业师一歌舞拍业师一中业师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2

宣宗五年闰十二月判: 文武百官三月前差六月前出官人全禄六月后出官半禄三月后六月前差十月前出官半禄十月后出官除禄。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3

睿宗十年三司改定: 禄折计法大绢一匹折米一石七斗丝小绢各一匹折七斗小平布一匹折一斗二升五合大绫一匹折四石中绢一匹折一石紬一匹折六斗常平纹罗一匹折一石七斗五升大纹罗一匹折二石五斗。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4

明宗十年七月左仓别监奏"随禄科多少以田米四石当粳米三石赐给," 从之。 十四年正月文官试职之禄。 十六年九月左仓竭无以颁禄借典牧司所蓄白金六百二十四斤布六千匹将作监布三万匹以补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5

高宗四十六年正月*大仓御史奏: "仓已无以颁禄。" 乃以崔别库米一万五千石补四品以下禄俸。 十一月*大仓颁五品禄仓只给数十人。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6

忠烈王六年十月以修战舰营宫室右仓竭不支令左仓量杂权务封仓禄俸以补右仓之费后有右仓所入抵数输还然左仓亦竭宰枢封仓半前科杂权务唯粳麦各一石耳。 九年正月赐武士属散者六十余人今年俸政房欲释怨止谤故有是命。 十四年五月命追给内僚丙戌丁亥两年禄殿中侍史田儒左仓别监张巡等以谓"仓储竭当年禄俸犹未赡宜俟羡余乃给。" 内僚诉于王下儒等于狱。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禄俸-00-007

忠宣王二年八月检校宰臣请俸者众李公世朴全之金* 李温申汝桂赵延寿白正闵外余皆停禄温宦者也宦者检校受禄自温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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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肃王七年八月下旨"异姓诸君亦除显官宰枢前者仓官奏降一科给禄未合于理自今与显官宰枢同科给禄。" 十一年三月敎曰: "食君之禄而二其心非人臣也其上书京师请立渖王者三品致仕以上皆停禄俸。" 十六年十月广兴仓颁禄时国无纪纲人无廉耻诸卫散员别将等亲到仓门或冒受或劫夺*{纠}正不能*{纠}治手执鞭杖终不能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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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愍王元年正月监察司启"诸君闲居食禄请停俸," 从之。 二月下旨"重禄劝士国初盖有成法。 中世以降井地不均公府渐耗官吏不足以养廉欲望其砺节难矣。 有司不急之官禁兼幷之家以实仓以增俸禄。" 五年六月敎曰: "忠信重禄所以劝士。 宜令有司量宜加给且林福州京山府所贡绫罗紬布毋得纳德泉库输之广兴仓以补百官之俸。" 六年九月颁禄时因倭寇漕运不通九品禄科不给。 七年五月都评议使司启"近因倭寇漕运不通百官禄俸不给请诸封伯已行侍中者从宰枢科其余伯依异姓诸君科," 从之。 十一年二月定成众各司给料。 六月监察司上言"大军之后公私俱甚可虑也庆尙道国之根宜广储蓄以备不虞。 今随驾员吏仰资给者月费三千余石。 朝官卫士不可省宦官之辈未有定额耗太多除供职外余悉汰去。 又今军饷不给而各道赐米颇多。 自今不得已有内赐则下旨都堂施行。" 是年密直提学白文宝上箚子曰: "三代之制大国方百里其次方七十里。 大国之卿禄可食二百八十八人大夫可食七十人士可食三十六人下士与庶人可食九人。 今吾东方千里者二山林虽居其半十倍于百里之国而卿大夫之禄不足以食九人其余乎。 重禄之术宜令所司五品以上更议申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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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禑元年二月令"德泉库输纳元系广兴仓紬布一依丙申年宣旨还属广兴仓以赡百官之俸。" 四年五月以漕船不通始颁初番禄权势家奴操*号争先夺攘蹂躏死者二三人。 十二月宪司上*略曰: "古者非有功不侯今封君甚众。 近因倭寇漕运不通仓虚竭。 除省宰封君外其余封君请勿颁禄。" 六年五月宪司上*曰: "古者各领员将专为宿卫防御而设近来不考勤慢皆给其禄故员将安坐食禄以致宿卫单寡请自今考其勤王事者给禄," 禑纳之。 七年八月颁禄旧制颁禄必以七月七日今因倭寇贡赋不至至是始颁然宰相之俸不过数斛七品以下只给布子。 十三年正月以广兴仓告百官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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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让王二年七月都堂启曰: "非有功不封古之制也。 近不论功德之有无官资之崇卑封君者太多乞自今非立大功封君及赞成事以上封君者不许给禄," 从之。 三年正月三司左使成石璘请宦官禄每品一等王只罢月俸。 十月颁封仓禄一品至三品各赐一石其余各品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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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义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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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义仓昉于汉唐饥不损民不伤农诚救荒之良法也。 国初祖其意而创置黑仓。 至成宗五年七月敎曰: "予闻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国以人为本人以食为天。 肆我太祖爰置黑仓赈贷穷民着为例程。 今生齿渐繁而所储未广其益以米一万硕仍改名义仓。 又欲于诸州府各置义仓攸司检点州府人户多少仓谷数目以闻。" 十二年二月置常平仓于两京十二牧。 敎曰: "汉食货志'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价以年行。 民有余则*{敛}之以轻民不足则散之以重,' 今依此法行之以千金准时价金一两直布四十匹则千金为布六十四万匹折米十二万八千石半之为米六万四千石。 以五千石委上京京市署令大府寺司宪台共管出纳余五万九千石分西京及州郡仓一十五所西京委分司司宪台州郡仓委其界官员管之以济贫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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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宗十四年闰九月判"凡诸州县义仓之法用都田丁数收*{敛}一科公田一结租三斗二科及宫寺院两班田租二斗三科及军其人户丁租一斗已有成规。 脱遇岁百姓阻饥以此救急至秋还纳毋得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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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五年三月诏"务储官谷以待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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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宗十八年三月下制"仓谷本为百姓种子日料春颁秋*{敛}贵得成实年来不实因此失农非先王为民制法之意也。 若有糟糠相半监收不实则以其罪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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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烈王二十二年六月中赞洪子藩上书"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国家素无储蓄有凶荒难以救活。 宜于中外创置义仓户*{敛}米谷以时收积以备缓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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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愍王二十年十二月敎曰: "救荒赈饥王政所急忠宣王尝置有备仓又设烟户米法其虑甚远比来名存实亡殊失赈济之意。 其复忠宣王常平义仓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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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禑四年八月宪司上言"诸道连年旱荒军食不给民转沟壑诚可痛心。 宜令守令审今岁凶之状量户大小出谷有差藏之州以救来岁之荒且备不虞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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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昌元年八月杨广道都观察使成石璘启"道内之民因水旱不得耕种食俱乏今后请于州郡置义仓," 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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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让王元年十二月大司宪赵浚等上*曰: "常平义仓之法救荒之长策。 耿寿昌义仓之奏长孙平社仓之议其法盖出于周官委人之职有国家者所当先务也。 去岁盛夏兴师加以倭寇耕种愆期收获失候今年又被水灾东南州郡萧然赤立救荒之策不可不虑也。 国家旣革私田所至皆有蓄积愿自今郡县皆置常平仓其凶*{敛}散之法一依近日都评议司所奏。 窃闻杨广道已置常平仓宜令各道依此施行守令有不如法者罚之。" 三年四月置五部义仓。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00-000

赈恤[恩免之制灾免之制鳏寡孤独赈贷之制水旱疫赈贷之制纳粟补官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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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免之制。 太祖元年八月诏曰: "朕闻昔汉高祖收项氏之乱后令民保山泽者各归田里征赋之数审户口之虚耗。 又周武王黜殷纣之虐乃发巨桥之粟散鹿台之财以给贫民者盖为乱政日久人不乐其生故也。 朕深寡德获统丕基虽资天助之威亦赖民推之力。 冀使黎元按堵比屋可封。 然承前主之运苟不租税劝农桑何以臻家给人足乎 其免民三年租役流离四方者令归田里仍大赦与之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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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宗二十六年景宗卽位欠债租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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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宗六年成宗卽位放三年役租税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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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宗七年十月宋遣礼部侍郞吕端来册王王宣赦欠负恤赈穷乏。 十三年四月有事*大庙大赦恤孤独赏耆旧欠负放逋悬。 十六年八月幸东京所过州县今年田租之半。 十二月穆宗卽位放三年役除一年租恤耆旧欠负放逋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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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宗二年十月幸镐京斋祭除镐京一年租所历州县半之。 四年十一月幸中原府巡省风俗所历州县田租一年其就行程祗奉州县半之。 七年十一月幸镐京斋祭镐京田租一年北边沿路州县半之。 十年十月幸镐京斋祭田租一年沿路州县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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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宗五年十二月今年租税之半壬子年以前逋欠。 七年正月抱州等十九县今年租调。 九年十二月州郡二年以前逋欠租。 十年五月道州管内獐山永州管内解颜等县今年租税。 十二年二月复安州民户二年庚戌年以来逋租之半。 二十年九月幸海州海州今年租税之半。 二十一年六月筑罗城营重光寺赴役者今年调布诸州郡县逋欠限戊辰年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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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宗五年十一月制曰: "八关会虽是前规旣行盛礼宜播德音。 其犯公徒私杖以下及诸征赎皆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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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宗四年九月制曰: "朕以德托于臣民之上拟凭佛敎以致理平开大法筵今当罢会欲洪恩其今日以前赎罪征收之类可悉除免。" 十年十一月侍中李子渊上言"近因创造兴王寺移德水县于杨川由是百姓营葺庐舍未遑宁处男负女提道路相继。 贫者有壑之忧富者无按堵之所当今视民如子覆民如天请德水县一岁赋役," 制特两年。 十一年四月诏曰: "两行封册使副同时偕至其所过州县今年租税之半。" 三十六年九月王南巡至温泉十月还京缘路州县程驿放今年租税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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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宗元年冬肃宗卽位诏免州县今年租税。 其贡未纳者限癸酉年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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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宗三年十月享于*大庙诸州府郡县部曲今年租税之半。 五年二月免州府郡县部曲杂所今年税布半。 七年十一月王自西京还次临浿驿宣赦沿途州县今年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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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宗元年三月西海按察使奏"谷州峡溪县民多流亡颇阙贡赋请三年租税," 制: "可。" 三年二月以封王太后诸州郡县进奉长吏从卒等各田丁税布全放。 内庄宅及宫院诸宝[宝者方言以钱谷施纳存本取息利于久远故谓之宝。]谷米请贷未还者限乙未年。 东西州鎭及诸州县乡部曲等杂所长吏漏失杂物色征还及贡未收者限乙酉年银金限癸卯年皆放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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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七年三月王至自西京放西京及所过州县今年租税。 八年十月王至自西京诏缘路州县复今年租税。 十四年五月诏诸州县兵筑城者水军转输军饷者赐今年田租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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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宗十六年四月诸道郡县逋租。 二十一年九月王自南京还南京广州今年税租输役其余州县半之。 二十三年四月还自西京下诏曰: "所历州府郡县贡税输役许令全放公私息利亦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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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宗二十七年十一月神宗卽位诏曰: "贡赋征输公私息利不便于民者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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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二十二年五月诏"广州于辛卯壬辰年狄兵围攻能固守不下其免常杂役。" 四十年六月宣旨"转米以下杂贡税及诸宫院所司公田科式未收限庚戌年全放。 诸宫院内外两班大小寺社不实谷食据给年远一切放下诸州府郡县百姓受公私谷食物故者虽入秋成依前判'死及流配勿征之意,' 除残亡尤甚州县输养帐限庚戌年以上全放。 两界州鎭将相将校禄及例食停给者还给将作监柴炭未收限庚戌年以上全放。" 四十四年闰四月丙辰年以上逋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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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宗元年六月下制丁巳年以上公私逋租。 十年十二月以西海道诸郡有迎驾供亿之艰今年租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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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烈王四年四月敎曰: "历观西海郡县凋弊已甚自丁丑至今年租税贡皆免之。" 八年二月征东战亡者欠负官钱。 五月敎曰: "开城圣祖之乡常税外他役皆之。" 九年五月免公私逋欠钱。 二十二年正月下旨"外贡三年贫民因租税而子者官赎还之。" 二十四年正月忠宣王卽位下敎: "一哈丹入境州郡望风迎降唯原州以孤城挫贼锋其邑常杂贡宜复三年。 一开城是祖乡三大贡外除常杂贡。 一诸州府郡县税及常杂贡往年未收者幷今年贡亦令全除。 一各道柴炭贡诸院寺官司所属公田诸宝米等往年未收限丁酉年以上除之。 一入朝过行西海道三税大贡外常杂贡及各驿柴炭贡限今年全除。" 三十四年八月忠宣王复位十一月下敎: "诸州府郡县转税及常杂贡诸宝米各驿柴炭贡如有欠少宜限一年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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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肃王十二年十月下敎: "一西海平壤两道近因行李往来供亿烦剧平壤道官给粮以赈之西海道复今年租税之半。 一汉阳富原今値南巡虑多供亿其复今年租税。 一官吏贡赋欠纳者截自甲子年以前一切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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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愍王元年二月下旨诸官司贡赋自庚寅年以前一切免。 十二年五月下敎: "一庚子年以前诸道州县三税杂贡未到官者免追征。 一辛丑年以后所没诸家之田悉充军需其所夺田土人民悉还旧主。 一畿甸之民因乱流离田野多荒若非宽恤何以招来。 其京畿公私田租限三年三分一。 一自龙驹以北诸驿三道之冲供费尤多其柴炭贡与免三年。" 二十年十二月敎曰: "民惟邦本近来军国事繁差发尤重其免洪武三年以前各道逋欠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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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禑元年二月宥旨"近年以来军须田户困于重*{敛}远输多致荒凡系军须田入量三分之一。" 十四年六月辛昌卽位敎曰: "贡赋之设自有定制近因多故征*{敛}无艺。 民受其害。 各道州府郡县往年逋负未纳贡物一皆免今戊辰年贡物亦以被罪人等家财充用其有先纳私钱下乡倍征者止偿其本自己巳年始纳贡如旧其已发到官者不在此限。"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恩免之制-021

恭让王二年九月都堂启"义州泥城江界为国藩屛宜加抚请役," 从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灾免之制-001

○灾免之制。 成宗七年十二月判"水旱霜为灾田损四分以上免租六分免租布七分租布役俱免。" 十年十月幸西都民户有以疾疫失农业者免其租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灾免之制-002

穆宗九年二月谓有司曰: "比年秋谷不登百姓艰食自统和二十一年以来贡赋未纳者除之其有絶食无谷种者开仓赈给。" 六月戊戌震天成殿肆赦仍今年税布之半幷甲辰年前逋欠租税。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灾免之制-003

显宗二十年七月以朔方道登溟州管内三陟霜阴鹤浦派川谷金壤碧山临道云岩高城安昌列山杆城翼岭洞山连谷羽溪等十九县被蕃贼侵扰特租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灾免之制-004

靖宗二年六月三司言"去年密城管内牢山部曲等三所大水漂损田禾请放一年租税," 从之。 十二月有司奏"金州管内州县水暴至防溃溢坏庐舍损田苗今年租税合在免请遣使宣慰," 从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灾免之制-005

文宗四年二月西北面兴化道监仓使奏"去戊子年道内昌州有蝗其年已纳租税者请依令文以损分多少折放," 从之。 五年十一月云中道监仓使奏"肃州通海永淸县安戎鎭春夏旱干早秋霜雹禾稼不登请免今年租税," 从之。 六年四月有司奏"双阜万顷沃沟利城等四县往年久旱禾谷不登百姓饥馑请租赋," 从之。 八年十一月东北路兵马使奏"文涌二州连年大水损伤禾谷乞省赋役," 从之。 十五年正月浿西道抚问使尙书考功员外郞韩丁翊奏"管内龙泉驿被水公馆民居皆漂没今方迁徙创造馆宇民力劳请今明两年租税," 从之。 二月有司奏"密城管内昌宁等九郡去年暴水损稼请今年夏税," 从之。 三十年四月有司奏"黄州牧管内凤州比因水迁徙新创公民庐民业未复请今年租税役," 从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灾免之制-006

宣宗七年六月制曰: "今年以来灾变屡作时雨愆期朕甚惧焉其内外公徒私杖以下轻罪悉令放除吏民于丁卯年借贷新兴仓谷米未还者咸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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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宗六年六月以长渊县频年水旱免赋役三年。 十一月都兵马使奏"东京管内郡县旱气太甚民被其乞放公私长生库及诸仓逋欠米谷俟年收纳," 制可。 七年三月三司奏"东京管内州郡乡部曲十九所因去年久旱民多饥困乞依令文'损四分以上免租六分以上免租调七分以上课役俱免已输者听折来年租税,'" 制可。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灾免之制-008

明宗二十五年九月诏曰: "刑政不中谪见于天比来吏政多苛逋租宿贷督*{敛}无已者众致有变异。 呜呼痛哉其尔郡县吏敬听朕言。 其逋租限五年宽假公私宿债亦所不问。"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灾免之制-009

高宗二十二年九月制"国家移都民方疮痍又经狄兵甚可怜恤。 其癸巳年以来诸道贡赋之逋欠者。" 三十三年五月制以西海道州郡被兵贡七年又谷州树德两所银贡五年。 四十二年三月以诸道郡县经乱凋*币{弊}三税外杂税。 四十五年二月免海岛移入州县一年租。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灾免之制-010

忠烈王三年十一月以庆尙道禾谷不稔租税。 七年五月京城饥民菜食无限九月税。 十七年七月以旱干禾谷不实分遣安集别监于诸道检踏田亩量租税。 九月命被兵州郡免租税又以忠淸交州西海三道因军旅失业柴炭贡。 十八年三月下敎曰: "比经寇贼百姓困弊虽已免租税诸司不至意一切征纳。 自今悉令禁约毋致失业。" 四月下旨"庆尙道管城安邑利山等县顷因避贼于淸州山城民失农业宜与中道贡赋。" 七月以全罗忠淸道民饥除朝觐盘缠。 十九年六月以黄骊郡经贼赋税。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灾免之制-011

恭愍王元年二月宥旨西海平壤道近年风水为凡被灾州县量其轻重免其租税。 五年六月敎曰: "户因倭寇莫输其贡官未给民徒纳布为害尤甚自今年七月至明年七月其税布三分一。" 九年四月敎曰: "今兹百姓劳于兵革困于饥馑其除各道税。"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灾免之制-012

辛禑元年二月宥旨"各道州郡屡因倭寇加以水旱民生凋仰都评议司自癸丑年以前禄转杂贡未收者一皆免其沿海州郡被害尤甚去处甲寅年杂贡亦行免。 已纳到官者准作下年之数延佑甲寅以后加定贡物量宜除。" 闰九月都评议司奏"各道州县屡经倭乱残亡太甚其沿海各官常杂贡及税等全罗道限五年杨广庆尙道限三年免," 从之。 七年三月全罗道按廉报"民多饿死诸戍卒及人民逃散过半," 崔莹议请滨海州郡三年租税从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灾免之制-013

恭让王二年正月以年凶田租六分之一。 三年六月敎诸道有水旱霜雹蝗州郡验覆免租。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鳏寡孤独赈贷之制-001

○鳏寡孤独赈贷之制成宗十年七月判: 无父母族亲孩童有病者官给租救恤。 十月幸西都笃疾疾者给药且谓有司曰: "此行虽因斋祭亦为省方所历州郡男女年八十以上者特加赈。" 十三年三月命有司曰: "少孤无养*{育}者限十岁官给粮过限者许从所愿居住。"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鳏寡孤独赈贷之制-002

显宗二年十二月敎曰: "古先哲王视民如子朕居司牧敢不尽心。 方当岁又属祈寒惟恐鳏寡孤独未免饥冻。 其令所在赈给衣粮勿使失所。"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鳏寡孤独赈贷之制-003

忠烈王三十四年十一月下敎: "一七十以上无守护者其子孙犯罪流配宜以罪之轻重移免孝养。 一八十以上笃疾疾不能自存者随其所望勿论亲许一名免役护养。 若无亲护养宜令东西大悲院聚会安集公给口粮差官提调。"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鳏寡孤独赈贷之制-004

忠宣王五年八月钧旨曰: "孤悯民食不足置仓中外以广积储近因水旱民不聊生已发民部库赈穷调乏尙虑独未尽蒙惠尔有司加发有备仓以赈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鳏寡孤独赈贷之制-005

忠肃王十二年十月下敎: "年九十以上官给资粮七十以上给侍丁一人复其身鳏寡孤独疲残疾者所在官司优加赈恤。"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鳏寡孤独赈贷之制-006

恭愍王元年二月宥旨"鳏寡孤独笃疾疾官为赈恤毋令失所。" 五年六月敎曰: "贼臣之家所有米谷价卖以救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 十二年五月下敎: "鳏寡孤独疾之人在所当恤诸人穷乏不能自存者亦宜矜愍所在官司务加赈济。" 二十年十二月下敎"鳏寡孤独仁政所先宜加矜。"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01

○水旱疫赈贷之制。 显宗三年五月敎曰: "去年西京水旱为灾谷价腾踊民用困乏。 朕夙兴夜寐念之恻然其令所司发仓赈之。" 七年九月三司奏"江南饥馑请转关内仓谷赈之," 从之。 八年七月赈京城贫民。 九年正月以兴化鎭比因兵荒民多寒饿给布酱。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02

靖宗二年十一月修东大悲院以处饥寒疾病之无所归者给衣食。 五年三月制: "东南海诸道州县去岁禾谷不稔民多饥馑其令有司发义仓赈之。" 四月制: "东北路诸州去年大水漂没禾稼百姓贫乏其令本路劝农使发仓米赈之。" 六年二月灵光郡及临陂县饥发义仓赈之。 七月诏曰: "去岁以来水旱作生民被灾苗稼空于农畴财尽于私室。 此寡人不德之所致深有痛焉其发仓以赈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03

文宗元年五月制: "去年久旱边民饥饿其发义仓赈之。" 三年四月制曰: "去岁霖雨损禾民食不周。 遣使赈恤务要全活。" 六月命有司集疾病饥饿者于东西大悲院救恤。 四年四月中书省奏曰: "关内西道州县前岁不登民有饥色请发司仓公粟以助耕耘。 其贫不能自存者发义仓以赈," 从之。 五年二月制: "去岁不稔黎民阻饥。 以御史杂端金化崇为西京关内西道宣抚使兵马判官金继参为北界宣抚使发仓赈之。" 六年二月以关西安北两道饥遣御史中丞金化崇发仓赈之。 三月制曰: "东北路诸州鎭戍边之卒连年旱饥馑相仍可令兵马监仓使及首领官分道赈恤," 仍赐衣服。 又以京城饥命有司集饥民三万余人赐米粟以赈之。 四月移龙门仓粟八千石于白二州以给农民。 八年四月制: "文涌登三州鎭溟县长平鎭往年被水灾其发义仓赈之。 又移春交东等州仓粟给种食。" 五月制: "诸道州郡民多饥流移失业。 令诸州通判以上官吏巡行存问发义仓赈之。" 十五年二月西海按察使奏"黄凤二州去年大水漂没田畴居民饥乏请发义仓赈之," 从之。 九月有司奏"去年大水损禾都人阻饥请发仓赈之," 从之。 十八年三月制曰: "去岁水暴溢损害秋稼。 言念黎元宜急救恤。 其令太仆卿闵昌素自今月至五月于开国寺南设食以施穷民。" 四月又制: "自五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于临津普通院设粥水蔬菜以施行旅。" 二十一年四月制: "关内浿西道往岁禾稼不登人民饥乏发安澜仓赈之。" 二十二年三月制: "去岁京北郡县秋稼不登民多饥乏遣国子司业李成美发仓赈之。" 二十五年十二月发玄德宫米五百石设食于西普通院施穷民。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04

宣宗三年十二月以淸全二州水损谷。 遣礼部员外郞庾晳发仓赈之。 十年四月制: "东路州鎭去年禾稼不登民多阻饥言念黎元岂忘救恤 宜遣刑部员外郞井润民发义仓米赈之。" 十一年二月以东路高和文涌定长登交等八州宣德元兴宁仁长平永兴龙津等六鎭因往年水旱民多饥饿遣东路监仓使员外郞金义璇朔方道监仓使阁门祗候苏忠监察御史林衍等宣抚赈济。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05

肃宗六年四月诏"民贫不能自存者令济危宝限麦熟赈恤又于临津县普通院施食行旅三月。" 七年命有司设食赐饥民限自四月至立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06

睿宗元年三月命东西济危都监赈贫病。 四年正月以西京驿路百姓饥馑发仓赈之。 五月制曰: "京内人民罹于疫疾宜置救济都监疗之。 且收尸骨勿令暴露分遣近臣赈东北西南二道饥民。" 十二月分遣近臣赈兴化云中西海南京广州忠淸州等诸道饥民。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07

仁宗五年三月诏: "济危铺大悲院厚蓄积以救疾病。" 六年诏: "以定州饥发仓赈之。" 七年三月以西京民劳于创阙发仓赈之。 九年三月制: 葺东西大悲院济危铺以救民疾。 六月以州旱移龙门仓粟赈之。 七月发*大仓粟赈贫民。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08

毅宗三年二月以尙州庆州饥遣使赈之。 十六年四月发仓赈贫穷失所者。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09

明宗十八年八月制曰: "近闻东北面兵马使所奏关东诸城多遭水禾谷损伤人民漂溺。 仅存遗氓被饥馑朕甚悯焉。 宜遵京内东西大悲院例设食接济活人多少以为褒贬。" 又令移粟于朔方诸城仍遣使发仓赈民。 二十三年三月分遣使于庆尙全罗杨广道发仓赈饥。 九月发仓赈京城饥民。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10

高宗十二年三月制曰: "去年东方大水损伤禾稼民多失业流亡相继其令东北面兵马使诸道按察使开仓赈贷。 十三年三月制曰: "全罗道饥甚有蓄储州郡宜发仓赈给其无蓄储州郡各于私处取其余赈给待年偿之自甲申年后三税常杂贡皆停以待年收纳。" 十七年闰二月崔瑀以年饥请发*大仓赈之。 四十二年三月签书枢密院事崔坪奏"今春大饥民多死亡请发仓赈恤," 从之。 七月发新兴仓赐甲寅岁守京城坊里百姓。 四十三年六月发新兴仓赈守城军卒及合入州县吏民。 四十五年四月救急都监以年饥发崔仓谷赐: 太子府二千斛诸王宰枢各六十斛宰枢致仕及显官三品以上各三十斛三品致仕及文武四品各二十斛五六品各十斛九品以上七斛。 又赐: 两班寡妇及城中居民军士僧徒诸役人有差。 四十六年正月城中饥人相食移升天府给粮与田又发仓赈: 宰枢寡妇前衔六品以下官及诸卫军坊里人。 三月金刚城防护别监王仲宣率合入州县民五百余口到升天城出米三十斛赈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11

忠烈王六年四月发兵粮二万石赈全罗道饥民。 又遣将军金允富如元告中书省借兵粮二万石赈庆尙全罗道至秋偿之。 十三年二月赈东界饥民。 三月全罗道饥发仓赈之。 十七年六月元遣海道万户黄兴张侑千户殷实唐世雄以船四十七载江南米十万石来赈饥世子尝奏"比年国人征戍转饷失其农业以致饥馑," 故有是赐。 于是颁米于七品以下七品七石八品六石九品五石权务队正四石坊里大户三石中户二石小户一石。 帝意本在贫乏今不先贫民富者所得居多。 十八年三月下敎: "以忠淸道因贼失农赐去年禄转贡全罗道亦除禄转一千石以赈之。" 闰六月元诏江南漕运万户徐兴祥等二人运米十万石来赈饥民漕风漂失唯来输四千二百石王颁米于诸领府及五部户各一石。 二十一年四月元辽阳省奉帝旨以江南运米三千石赈双城。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12

忠宣王三年三月传旨"东西大悲院本为医理疾病而设令开城府同本院录事受有备仓米以养疾病。"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13

忠肃王五年五月下敎: "诸道穷民如诉无食按察场官发仓赈给令待秋偿本。" 十二年十月下敎: "惠民局济危宝东西大悲院本为济人今皆废宜复修营医治疾病。"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14

忠穆王四年二月遣使赈西海杨广二道饥置赈济都监王膳以充其费发有备仓米五百石令赈济都监施粥饿人又发全罗道仓米万二千石以赈饥。 三月宰枢议请: 太史府库米三十石黄豆五十石义成德泉仓米一百石内府常满库布一百匹给赈济色。 四月京城大饥疫道馑相望漕运全罗道米一千四百石以六百石分赈忠淸西海二道以八百石价换布五部贫民。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15

恭愍王三年六月以年饥发有备仓粟价以市民置赈济色于演福寺发有备仓米五百石粥以济饥民。 七年四月赈东北面。 五月又赈交州江陵道。 九年六月京城饥大布一匹直米五升王发二千石令民纳大布一匹受米一斗。 十年二月设赈济场于普济寺。 三月龙州饥人相食发仓赈之。 十一年四月发龙门仓谷一万石赈贷京畿饥民。 二十年十二月下敎: "一东西大悲院先王本为惠民而设近年以来主者不为用心致使贫病流离之人无所仰给予甚悯焉。 仰都评议使司司宪府常加体察取勘元属田民以赡医药粥饭之资。 一医药活人仁政所先。 国初郡县皆置医师民无夭自今守令其访医人修合药物以济民命。 一近因倭寇漕运不通远近输转皆由陆路其令州郡修葺院馆储峙薪以便行旅。" 二十二年四月全罗庆尙道饥遣使赈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水旱疫赈贷之制-016

辛禑二年四月以李淑林为西北面完护使。 往岁征北军马久留骚扰民多饥乏故遣淑林赍布千五百匹以赈之。 四年二月以租三百石赈江华府饥。 七年二月遣使赈庆尙全罗道饥。 八年二月赈庆尙全罗江陵道饥。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纳粟补官之制-001

○纳粟补官之制。 忠烈王元年十二月都兵马使以国用不足令人纳银拜官。 白身望初仕者白银三斤未经初仕望权务者,五斤经初仕者二斤权务九品望八品者三斤八品望七品者二斤七品望职者六斤军人望队正队正望校尉者,三斤校尉望散员者四斤散员望别将者二斤别将望郞将者四斤。 三年二月都兵马使言"古之爵非令典也。 然国库竭无以生财。 请如乙亥年判令无功及不次而求官者科等纳银国都监而后授职," 从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纳粟补官之制-002

忠穆王四年二月征东省都事岳友章从事前员外郞石抹完泽奉议等上书于王曰: "窃念民饥饿莩盖因岁否年凶。 今高丽西海杨广在城等三处自去年旱霜百物枯槁人民死者甚众诚可哀悯。 本国已有选法将比合元朝入粟补官之例赈恤饥民似为不负圣朝恤民之意。 其补官输米者白身入从九品者米五石正九品十石从八品十五石正八品二十石从七品二十五石正七品三十石而止或有前职输米一十石者升一等四品至三品以上不拘此例。"

#高丽史80卷-志34-食货3-赈恤-纳粟补官之制-003

辛禑二年十二月令西北鄙纳粟补官以充军食自白身补伍尉者出米十石豆五石自检校补八品者出米十石豆十五石自八品补七品者米豆各十五石自七品补六品者米豆各二十石。

志卷第三十四。

#高丽史81卷-志35-00-00-000

志卷第三十五。 高丽史八十一。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高丽史81卷-志35-兵1-00-000

兵一。

#高丽史81卷-志35-兵1-00-001

○兵者所以御暴诛乱有天下国家者固不可废而兵制之得失国家之安危系焉。 高丽太祖统一三韩始置六卫卫有三十八领领各千人。 上下相维体统相属庶几乎唐府卫之制矣。 逮至肃宗东女眞构于是锐意御日事炼兵。 遂置别武班自散官吏胥以至商贾贱隶缁流莫不隶焉是虽不合古制然亦用之一时而收效有足称者。 毅明以后权臣执命兵柄下移悍将劲卒皆属私家国有方张之寇而公无一旅之师。 卒至仓皇不振然后始多方调发或括京都无问贵贱或阅文武散职白丁杂色或佥四品以上家或以屋*闲多少为差。 国势至此虽欲不危得乎。 国之大事在戎其制固宜详备惜前史之不悉也。 今特纪其可考者曰兵制曰宿卫曰鎭戍曰看守军曰围宿军曰检点军曰州县军曰船军曰工役军其它站驿马政屯田城堡亦兵之类也故幷附焉作兵志。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00

兵制。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01

○二军。

鹰扬军一领。

龙虎军二领。

○六卫。

左右卫保胜十领精勇三领。

神虎卫保胜五领精勇二领。

兴威卫保胜七领精勇五领。

金吾卫精勇六领役领一领。

千牛卫常领一领海领一领。

监门卫一领。

○诸府。

都府外

仪仗府

坚锐府

弩府

○别号诸班。

神骑 神步 梗弓 精弩 石投。

大角 铁水 刚弩 跳 射弓 发火。

○五军。

中军置: 兵阵都指谕及都将校五兵都指谕及将校都业师神骑都领及指谕左右梗弓都领及指谕左右精弩都领及指谕。 神步石投大角铁水发火跳刚弩亦各置都领及指谕。 前后左右军亦各置: 兵阵都指谕神骑神步精弩都领及指谕。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02

○太祖二年正月置六卫。 十六年置兵禁官郞中史各一人以掌戎事。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03

定宗二年以契丹将侵选军三十万号光军置光军司。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04

成宗九年十月置左右军营。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05

穆宗五年五月作六卫军营备置职员将帅令其军士除杂役。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06

显宗五年六月敎曰: "军人在防戍若在途死者官给*{敛}具函其骨驿送于家。" 八年九月御宣政殿阅兵。 九年二月御宣化门阅射。 赐海弩二军校尉船头以下茶布有差。 八月敎: "自乙卯年以来北鄙战亡将卒父母妻子赐茶姜布物有差。" 九月御宣化门集三卫鹰扬军功臣子孙及文班六品以下有武艺者试定科等。 十年七月都兵马使奏: "今御契丹战阵有功者九千四百七十二人乞各增阶职。" 从之。 九月御咸和门阅六卫将校射御。 十一年三月蔡忠顺请: "军士有父母年八十以上者免军就养。" 从之。 五月乙卯有司奏: "前制凡人年八十以上及笃疾者给侍丁一名九十以上二名百岁者五名唯征防人不与焉。 谨按丁酉年*闲淸州人成允罪当移乡以其父年满七十除流侍养。 父子俱无罪责而父母年七八十者岂谓礼文所无而不许侍丁 古今孝心无贵贱一也请依旧制征防人亦免役养亲。" 九月御咸和门阅诸将射御。 二十年闰二月始令文官四品以上年未六十者每暇日习射于东西郊。 禁中外军士请托规免征役。 二十二年二月文班有武艺者改授将校。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07

德宗元年三月尙舍奉御朴元绰请令有司作革车绣质弩雷腾石炮又请以八牛弩二十四般兵器置边城从之。 十一月遣使九道选军士。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08

靖宗二年七月制: "诸卫军人家贫而名田不足者颇众。 今边境征戍未息不可不恤其令户部分公田加给。" 五年六月制曰: "自前朝偃武修文盖有年矣。 虽四方无事不可忘战。 周礼'以军禁*{纠}邦国以搜狩习戎旅。' 传曰: '以不敎人战是谓之。' 宜遣使两京两路诸州简取骁勇敎习弓马。" 六年二月赐两京军士有边功者衣着有差。 八月西北路兵马使奏: "金海兵书武略之要诀也请沿边州鎭各赐一本。" 从之。 十月西面兵马都监使朴元绰造绣质九弓弩以献极为神巧王命造置于东西边鎭。 八年判: 国子监诸业学生年壮不成才者充光军。 十一年五月揭榜云: "国家之制近仗及诸卫每领设护军一中郞将二郞将五别将五散员五伍尉二十队正四十正军访丁人一千望军丁人六百凡扈驾内外力役无不为之。 比经祸乱丁人多阙丁人所为贱役使禄官六十代之因此领役艰苦争相求避伍尉队正等未能当之。 苦有国家力役乃以秋役军品从五部坊里各户刷出以致搔扰。 今国家*大平人物如古宜令一领各补一二百名。 京中五部坊里除各司从公令史主事记官有荫品官子有役贱口外其余两班及内外白丁人子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选出充补。 令选军别监依前田丁连立其领内十将六十有阙除他人以领内丁人迁转录用中禁都知白甲别差亦以丁人当差。 丁人户各给津贴务要完恤复立都监择公廉官吏掌之勿令容私如有饰诈求免者着枷立市决杖七十七下配岛指挥人令征铜。 其*闲诸宫院及两班等以丘史贱口拘交造饰求请者宫院则所掌员两班则勿论职之有无依例科罪诸衙门诈称通粮丘史追录名籍知情规避者亦皆科罪。"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09

文宗卽位侍中崔齐颜等奏曰: "兵书云: '万人之军取三千为奇千人之军取三百为奇,' 请以六卫军每一将军领下选二百人为先锋军。" 从之。 判: 凡军人有七十以上父母而无兄弟者京军则属监门外军则属村留二三品军亲没后还属本役。 元年二月卫尉寺奏请: "依定制送弩手箭六万只车弩箭三万只于西北路兵马所。" 从之。 七月制: "西京监军与分司御史选猛海军共一十领依上京例每千人选先锋三百以郞将一人领之仍属左府。" 四年十月都兵马使王宠之奏: "传曰: '安不忘危,' 又曰: '无恃敌之不来恃吾有备。' 故国家每当仲秋召会东南班员吏于郊外敎习射御而诸卫军士国之爪牙宜于农隙敎金鼓旌旗坐作之节。 又马军皆不练习请先选先锋马兵每一队给马甲十副习驰逐仍令御史台兵部六卫掌其敎阅。" 从之。 判: 近仗将校以诸领府将校中御选有身彩多功劳者充差。 五年判: 有荫奇光军以文武七品以上之子五品之孙京职*大常以上之子为之。 六年三月制曰: "东北路诸州鎭戍边之卒连年旱饥馑相仍可令兵马监仓使及首领官分道赈恤仍赐衣服。" 九年九月都兵马使准旧制请以九月遣使训炼中外军士从之。 十一年五月知政事金元鼎奏曰: "今尙书兵部请遣军卒以备东西两界近来军民困于封册使迎送又赴兴王寺之役不得休息料亦乏乞依封册军例赐物以遣。" 制可。 十二年判: 四面奇光军以年十五以上六十以下无疾病者为之。 十三年三月命有司训炼禁卫军士。 九月赐东北边戍卒冬衣。 十月训炼近仗诸军于东郊。 十五年判: 东西界防戍军征发时一领内百人以上一队三人以上有阙者将军领队正罢职一校尉领七人一别将指谕领十五人一郞将领三十人所领内有阙罢领军职以上申奏外直罢。 十七年二月诸州鎭兵已点战马二科以上神骑及曾经战事步班苦役只许情愿役事将战马随例调习者亦免苦役。 十八年闰五月兵部奏: "军班氏族成籍旣久损朽烂由此军额不明请依旧式改成帐籍。" 从之。 八月以袍袴毛冠各一千赐西北面戍边军士贫乏者。 十二月命出征袍库衣袴毛冠及靴赐兵卒贫乏者。 二十三年三月判: 诸州一品别将则以副户长以上校尉则以兵仓正户正食禄正公*{须}正队正则以副兵仓正副户正诸坛正试选弓科而差充。 十月以绣质九弓弩习射于北郊。 判: 军人年老身病者许令子孙亲族代之无子孙亲族者年满七十闲属监门卫至于海军亦依此例。 二十五年六月制曰: "近闻诸卫军人亡命者甚多是由执事不公。 富强者托势以免贫穷者独受其劳衣食乏絶而略无休息虽每降恩诏省而有司营作不已。 近年以来军民颇兴怨咨以为朕不之恤也自今宜除不急之役其各处监巡点检之卒前数之半所隶官司及其军将勿得擅自驱使违者罪之宜令兵部选军别监准制行之。" 二十七年三月命州鎭入居军人例给本贯养户二人。 二十九年判: 征防军人有疾病必使医药疗治身死者给棺椁令队典护尸递传幷其资财付诸妻子官给葬时所需。 三十年正月命有司量给袍袴于赴防军士贫乏者。 九月有司请依前例习射绣质九弓弩于南郊从之。 三十五年十月判: 凡内外军丁亲年七十以上无他兄弟者令侍养亲没许令充军。 判: 发鎭将相将校鞋脚米将军以下郞将以上十五石摄郞将以下散员以上十石校尉队正八石借队正更米三石二斗四升四合造米三石七斗五升六合。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10

宣宗元年十一月风雪寒甚。 王念戍边士卒冲冒苦寒以干明库平布一千余匹命征袍都监制衣袴分赐。 三年九月召两京武官阅射于东亭数月而罢十二月召两京文官亦如之。 八年正月西北面兵马使柳洪请造兵车藏之龟州以备不虞制可。 八月都兵马使奏: "安不忘危有国之急务请于户部南廊闲地置射场一所诸领军卒及凡学射者皆令肄习若有中鹄者赏以银椀一事。" 制可。 十年六月都兵马使奏: "少监朴元绰所造千钧弩实为有利故每令于郊原习射废久乞自今年更依旧法行之。" 制可。 八月都兵马使奏: "兵书云: '急行军者着*缚{}络。' 今缝衣是也。 乞以大盈库布付征袍都监制三四千领分送东北两界藏于营库有急许着之。" 制可。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11

肃宗元年八月御龟龄阁亲阅武班将军以下队正以上射御四月而罢。 御东池射亭召左仆射黄仲宝等及近仗六卫上大将军侍臣中禁都知赐弓矢令射侯御史中丞金景庸先中鹄心赐银五事马一匹其余中者皆有赐。 六年十月御东池龟龄阁阅近仗六卫诸将士射御。 七年六月御东池龟龄阁召宰枢阅骑兵赏赐。 十月御会福楼命选东班臣僚射。 幸长庆寺阅两京及静州将士马队命宰枢及扈驾臣僚射侯中者赐廐马绫绢有差。 九年十二月尹瓘奏: "始置别武班自文武散官吏胥至于商贾仆隶及州府郡县凡有马者为神骑无马者为神步跳梗弓精弩发火等军年二十以上者非举子皆属神步两班与诸鎭府军人四时训炼又选僧徒为降魔军。" 国初内外寺院皆有随院僧徒常执劳役如郡县之居民有恒产者多至千百每国家兴师亦发内外诸寺随院僧徒分属诸军。 集保胜军阅兵阵。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12

睿宗元年正月东界兵马使吴延宠奏: "今所征发内外神骑军有父母年七十以上独子者听免一户内三四人从军者一人宰臣枢密之子非自募从军者亦免。" 从之。 亲阅神骑军。 八月遣使诸道敎习兵阵。 分遣九道点军使以选壮士。 四年判: 神步班属诸白丁愿受内外族亲田地者田虽在他邑名隶本邑者许令充补乐工及犯奸盗者良贱未辨者勿许。 五年九月御南明门阅神骑神步精弩跳班军将等仍令神骑打球赐物有差。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13

仁宗五年下旨: "抚恤军士以时阅武外无令服劳。" 六年判: 诸领府军人遭父母丧者给暇百日。 十年三月阅骑步军于丹凤门外。 二十二年判: 西京东西州鎭入居军人本贯杂役若有侵扰者罪其色典记官。 二十三年判: 兵马员吏卫身从卒以闲人白丁公私奴子率行仍给公料元帅副元帅各十人都知兵马六人各军使十五人各军知兵马使十二人各军副使十人各军判官八人各军军候使用药员五人各军诸色员各四人各军兵马人吏诸色人吏各二人。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14

毅宗三年八月中军兵马使奏: "古制天子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请改五军为三军。" 制可。 西北面兵马使曹晋若奏: "定烽式平时夜火昼烟各一二急二三急三四急四每所防丁二白丁二十人各例给平田一结。"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15

明宗五年南贼执捉兵马使奏: "与贼战不利士卒多亡请募僧以济师。" 十八年三月制曰: "抚恤战军不夺其时公私营造一切禁止无令服劳。" 十月大阅于东郊凡十日自庚寅以来国家多故且惧有变久废不行至是而复。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16

高宗三年十月以郑叔瞻为行营元帅率五领军马以御丹贼。 又拈京都*( ){人}不论职之有无凡可从军者皆属部伍又抄僧为军共数百。 十一月宰枢重房奏: "勿论太祖苗裔及文科出身悉令充军。" 从之。 四年五月以大将军任辅为东南道加发兵马使选城中公私隶充部伍以遣之。 五年七月宰*{枢}议: 生从未登仕版者试以诗选取八十人其不中者皆令从军。 八月赐战没孤儿爵。 三十九年八月设充实都监点阅闲人白丁充补各领军队。 四十年八月习水战于甲串江。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17

元宗十一年五月罢三别抄。 初崔瑀忧国中多盗聚勇士每夜巡行禁暴因名夜别抄。 及盗起诸道分遣别抄以捕之其军甚众遂分为左右。 又以国人自蒙古逃还者为一部号神义是为三别抄。 权臣执柄以为爪牙厚其俸禄或施私惠又籍罪人之财而给之故权臣指气使争先力。 金浚之诛崔林衍之诛金浚松礼之诛惟茂皆籍其力。 及王复都旧京三别抄反怀疑二故罢之。 十二年四月司空田左仆射尹君正等阅府卫兵不满其额乃幷阅文武散职白丁杂色及僧徒以充之。 五月遣将军边亮李守深等领舟师三百讨珍岛贼令四品以上出家奴一口充水手。 十三年二月置战舰兵粮都监。 十五年五月佥东征军各领府争捕东班散职人及白丁以告或误捕私奴者。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18

忠烈王元年七月遣使于庆尙全罗忠淸东界诸道点阅军器。 三年二月分遣各道军器别监。 先是令各道造箭旣毕故阅之藏于京山府硕州。 六年十月以将征日本命密直副使朴球等阅京兵遣使于庆尙全罗忠淸东界交州道点兵。 始阅东西班时散官能赴征者。 十一月阅三官五军。 七年四月大阅于合浦。 敎: 士卒虽遭父母丧过五十日卽从军。 八年二月征东战亡者欠负官钱。 九年三月重房调散职学生白丁充东征军往往有彻屋而逃重房请夺田丁以与从军者四邻不告征白金一斤舍匿者二斤。 尹秀扬言: "诸生应举不中者皆补东征军。" 诸生畏惧不出。 都评议司榜曰: "敢捕诸生补军伍者其领府都将尉必重罚之。" 遣使于诸道备兵粮造器械修战舰。 四月命判密直金周鼎阅军于燃灯都监。 五月命上将军罗裕*{拣}忽只三番各十人补东征军。 十一年五月王闻乃颜大王叛请举兵助讨遂阅兵。 罗裕孔愉等调留京侍卫军至发禁学两馆儒生及第赵宣烈崔伯伦皆以状元及第属巡马。 十四年五月阅兵相府议幷调文官及第进士生徒命止之。 十六年正月闻东贼来诸君宰枢会议忽只鹰坊巡马皆合为一。 五月点兵自五品以下文官及内侍茶房三官五军禁学两馆皆令从军。 六月佥议赞成事宋等点留京军卒于崇文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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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宣王三年四月复置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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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肃王三年八月置巡铺三十三所。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21

忠惠王后五年五月罢内乘鹰坊会入仕者七品以下九品以上分属忽只四番队正散职分属诏罗赤八加赤巡军四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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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定王三年八月置松岳山烽所。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23

恭愍王元年闰三月令宰枢以下至各司令史人备弓一矢五十戈一剑一点阅之。 五年六月下敎曰: "一推刷行省三所诸军万户府隶属丁口用备戎兵。 一征戍之卒双丁佥一丁亦非得已单丁可愍勿使从军。 一方今军兴僧之犯律者勒令还俗以充行伍。 一国家以田十七结为一足丁给军一丁古者田赋之遗法也。 凡军户素所连立为人所夺者许陈告还给。 又奸诈之徒虽无儿息妄称闲人连立土田无有限极仰选军别监根究推刷以募戍卒其逆贼之田计结为丁亦给募卒。 一各处逆贼之奴自称达鲁花赤夺人土田役使良民蓄积财产其令所在官籍没以募戍卒。" 九月宰枢会崇文馆阅西北面防御兵仗放铳筒于南冈箭及顺天寺南坠地没羽。 十一月西北面都元帅廉悌臣上笺: "戍边之法以时而代今军士盛夏北来淹至冬月无衣无褐何以御寒。 设使驱而纳诸矢石之*闲岂竭其力乎 请以半年为一期更代。 又军中虽値亲丧不免行伍其在人子之情何可忍也。 自今凡遭丧者许以人代之如有代者计日给暇。" 置忠勇四卫卫各置将军一人中郞将郞将各二人别将散员各五人尉长二十人队长四十人。 七年五月倭焚乔桐京城戒严发忽只四番各十五人忠勇卫左右前三番各十人赴乔桐又发忠勇卫三番各三十人阿加赤三番各十人波吾赤三番各十人忠勇卫三番各十五人译语各五人赴阻江赤口朽石等处发五部坊里成众爱马鳏寡外正军五百人赴西江赤江等处又以城门修理五都监判官等为倭贼防御兵马判官各率坊里兵五百人赴之。 七月都评议使奏: "前衔三品以下各以坊里点数有变则四面都监官员先以一里一人率领赴防。" 从之。 九年五月倭寇龙城等十余县以柳濯为京畿都统使括坊里人为军大户二人小户一人。 屯东西江又令百官助征唯各司行首有司及御史台城门都监等不与焉。 十年十月募兵。 凡应募者除私贱外士人乡吏官之宫司奴隶良之或赏钱帛听其自愿。 十一年六月监察司上言: "国家寇盗连年兵不团结每至危急征兵于农非惟扰民亦无救于仓卒。 自今选*{拣}丁壮以备缓急。 初置忠勇卫禄其将士同于八卫者盖欲民于仓卒也。 南幸之际未有一人扈驾者诚为虚设徒费禄请罢之分属诸卫收其俸禄以补国用。" 八月遣使诸道调兵庆尙道一万一千杨广全罗道各一万江陵朔方交州道共一万西海道尽佥丁壮。 十二年五月下敎: "阵亡军户杂役优加存恤州县之吏发兵防戍免富差贫以逞其欲所在官司痛行禁理七十以上与免戍役庚寅以来防戍有功者存抚按廉体察申闻录用。" 十六年二月以诸道闲散官隶五军寻罢之。 十八年十一月令西京万户府左翼右翼前军后军精锐精毅忠毅忠诚新佥新成十军安州万户府左勇右勇左猛右猛前勇后勇前猛后猛八军义州万户府左精右精忠信义勇四军泥城万户府鎭平鎭江鎭静鎭远四军江界万户府鎭边鎭成鎭安鎭宁四军皆置上副万户。 十二月各司各爱马五部闲良品官皆分属五军旗帜衣服随方色有别。 二十年七月罗州牧使李进修上*曰: "盗贼四起国家军务一无统纪仓卒临时何时而可。 宜四怯薛外别置军帅府仍令左右前后军各有将帅僚佐以管时散文武品官受约束于都统使都统使受约束于怯薛官怯薛官事无巨细闻奏施行。 虽在外方亦各以其方东面属左军南面属前军西海属右军北界属后军。 然则内外上下络相通纲举目张矣。" 十二月敎曰: "选军给田已有成法近年田制紊乱府兵不得受田殊失募军之意。 其复旧制。 兵兴以来战亡将士悉加褒赠官其子孙卒伍则存恤其家。" 二十一年十月倭船二十七入阳川浦诸将出战而败。 命成众爱马及五部坊里人分隶五军。 谏官禹玄宝等上*曰: "不敎民战是谓之。 战者危事一胜一负存亡关焉不可不愼。 国家素无预备民不知战一旦有变攘顚倒方始驱聚以充卒伍兵刃未交望风披靡。 以此而战乌乎有成 虽孙吴为将亦无能为矣。 宜预选将帅搜卒炼兵敎而习之使人人耳熟金鼓目惯旌旗皆以战争不为惊骇可为之事则虽遇勍敌皆能敢鬪岂有狼狈失次者乎 用兵之道专在于将良将之才自古为难宜择子弟有器识者令学兵法习武艺常加敎阅训养精锐待其成才而用之良将何难得而用兵其有失律之患哉 古有兵书取人之科卽此意也。 食者民天不可不重。 孔子言兵先言足食食如不足兵虽众将焉用哉 国家用兵已多年矣未有蓄积以备不虞。 今雨泽愆期难知宜广储以赡军食。" 二十二年八月募人设义勇左右军置判事知事以领之。

#高丽史81卷-志35-兵1-兵制-024

辛禑元年正月五部都摠都监坐兴国寺点各领及坊里军器。 二月下旨: "选军募军给田赏功仰都评议使详酌立法以广军额。 防御都监月课*{支}用量宜加给以行劝督。" 八月改定都城五部户数凡屋*闲架二十以上为一户出军一丁*闲架小则或倂五家或倂三四家为一户。 二年五月体覆使郭璇还自全罗道奏曰: "元帅于原定别抄外又抄烟户军又抄别军民将失农乃罢烟户军与别军归农。" 七月都评议使奏: "今倭贼兴行但以防御都监军器难于周用宜令各司用司中钱物刻日造兵器以备缓急。" 禑从之。 禑曰: "四方盗贼未息军政当时所急。 今后每当兴师之际令各道都巡问使兼元帅军目道官员兼兵马使知兵马使与各道元帅各军目道兵马使知兵马同帅各道曾属品官军人上京大小品官幷及子弟闲散两班百姓诸宫司仓库私奴汉才人禾尺僧人乡吏中择便弓马者各备兵器及冬衣戎衣二朔料末干饭以待如有缓急元帅各军目道兵马使及期来会。" 八月遣使诸道点兵杨广道骑兵五千步卒二万庆尙道骑兵三千步卒二万二千全罗道骑兵二千步卒八千交州道骑兵四百步卒四千六百江陵道骑兵二百步卒四千七百朔方道骑兵三千步卒七千平壤道骑兵六百步卒九千西海道骑兵五百步卒四千五百。 三年正月新置安州二翼军号新勇新猛安州本有八翼今更为二翼*{总}十翼与西京军同。 二月召募良家子弟善射御者及郡县吏有力者防倭诸司员吏告归田里久不还者削职取其田给有战功者。 三月征造战船僧徒于京山及各道杨广道一千人交州西海平壤道各五百人京山三百人。 令曰: "僧徒如有苟避者辄以军法论。 移牒诸道其船匠一百人及其妻。" 都城诸门皆置元帅分领五部坊里军以备之。 判三司事崔莹至行省调诸元帅从事各十人及各爱马宫司仓库人为江华防戍之军怒其部伍不一使请于禑曰: "臣愿斩部伍之长。" 禑曰: "都统使毋乃已杀乎 请轻之重者杖之轻者原之。" 四月点五部街里户数以屋三十*闲出丁三人二十*闲出丁二人十三*闲出丁一人九*闲以下令出从军者军具。 五月都评议使惧倭贼犯京令街里烟户军约束部伍地以守之失地者斩乃以崔莹曹敏修治兵甲。 杨广全罗庆尙三道倭贼方炽京城益戒严。 乃出良家子弟诸元帅从事各司谒告归乡者征至京城不应者籍没其家。 五月烽火自江华举不絶京城戒严遣诸元帅分戍东西江召募勇士官给布人五十匹。 六月都评议使阅各道所调闲散军。 先是各道抄军使等抄闲散子弟庆尙道六百全罗道一千三百四十杨广道七百。 无马者畏刑至有子易马尽卖家产又卖已耘之田以求马匹。 虽名闲散其实农民及戍边鎭者居半。 至是皆令放归。 七月开城府状曰: "其一倭贼向京城对战事则曰: 我国家夜别抄三番皆步卒有勇力者也。 近年以来倭贼深入陆地弱马穷民强称马兵不论射御能否皆以凋弓残箭以具军额。 如遇长枪利剑锋挫锐之寇无所措手多致丧亡诚可痛也。 愿自今射御骁勇者为马兵其民军则为步卒皆赍枪剑白棒随其所用以御贼锋可也。 其二各道各官依东西北面例各翼设立事则曰: 轻变先王之制似乎不可。 然无知之民不虑社稷安危规免出征彼此流移军额日缩职此之由。 宜分*{拣}强弱以成军籍。 其三五部元帅定体事则曰: 城内鳏寡孤独稍多其无男丁各户外烟户男丁调发出军。 其四定辽军马对敌事则曰: 严器械谨烽燧马兵步卒各持所能军器养兵静守如有彼敌两班百姓公私贱隶僧俗勿论悉皆调发力战势如难济各入山城坚壁固守乘*闲伺隙四出攻之。" 十月始置火桶都监。 征诸道兵以备倭庆尙道骑兵六百江陵平壤道各三百朔方西海道各二百交州道骑步幷五百。 四年四月定火桶放射军于京外各寺大寺三名中寺二小寺一。 十二月都堂议置军翼遣各道计点元帅下旨: "限倭寇寝息依西北面例各道皆置军翼择淸白能射御者自奉翊至四品为千户五六品为百户外为统主千户统千名百户百名统主十名录军籍。 其余三品至六品分属各翼备军器衣甲以两班百姓才人禾尺为军人人吏驿子官寺仓库宫司奴私奴为烟户军定头目听自愿备弓箭枪剑中一物五人炉臼一斧三鎌二各其官押领习战。 令元帅府及军目长官点无事归农有变押领赴征违者以军法论流移魁首及引诱许接人皆军法断罪。" 五年正月谏官上言: "易曰: '长子帅师弟子舆尸凶,' 今元帅甚众令出多门故体统紊乱纪纲不立。 请依旧制置一元帅余则罢之加以他号听元帅节制。 又倭贼日炽侵掠诸道而国家待其告急然后遣将出师。 道里悠远将帅垂至而贼已浮海不及与战假令与战倂日倍驰军马疲困屡至败绩。 请于诸道预遣将帅寇至则击之。" 闰五月宪司上*论五道新置翼军之弊曰: "古语曰: '天下虽安忘战必危。' 又云: '足食足兵。' 虽已安之国忘战则危未安之国有事之时乎 古人论兵必先足食者兵虽众食不足则是无用之兵也。 故用兵之道足食为先足食之道劝农为本。 今者各道分遣元帅计口征发以成军籍依西北面例翼置头目而守令不顾大体家至户到残忍刻剥至于单丁寡妇令出子孙侠居剥肤槌髓无所不至。 以至斩尸枭首人皆惧。 不惟见存子孙至于身死已久者及从宦远适者亦悉付籍及其点考督使充额方値农时狱囚数万。 谁得治农 于是尽卖家财以赎其罪遂失产业转于沟壑。 且各翼头目必差有职者故不论所居程途远近如得有职人则定为头目。 或三四日或五六日赍粮往还其弊不可胜言。 又为头目者虽当无事不放军归农常率田猎而奴使之如或阙进日征布三四匹无布则家产衣服器皿征不还。 故民不忍苦稍稍逃散可谓于邑。 若西北面则全委军务贡赋一皆免特置各翼收其田租悉充军饷以故军政无缺。 他道则不然大小贡赋差役皆由而出加以翼军农民失业田野萧然以致兵食不足国势日窘愿罢各翼籍见存丁壮为军无事则归农有变则征发以为例程。" 禑下其书都堂拟议罢之。 六年六月谏官上*曰: "兴师动众不能无弊。 故遣将帅宜有节制。 国家已于各道置三元帅一道之任宜专委三元帅。 近来一有小寇三元帅外别遣诸元帅诸兵马使非惟委任不专卒无成功往返之*闲民受其苦。 乞自今令本道之任专委三元帅随其成败以明赏罚仍乞各道元帅依六道都巡察使军目统率本道军官毋得夺占以致纷扰。" 七年七月都堂阅火桶都监火药与防御都监军器。 以倭寇方炽在外前衔奉翊通宪皆令赴征。 九年七月发防里人守四门时才人禾尺等成群掠故有此令。 八月我

太祖献安边之策曰: "一御寇之方在于炼兵齐举。 今也以不敎之兵散处远地及寇之至仓皇招集比其至也寇已掳掠而退。 虽及与战其如不熟旗鼓不习击刺何 愿自今炼兵训卒严立约束申明号令待变而作无失事机。 一军民非有统属缓急难以相保。 是以先王丙申之敎以三家为一户以百户统主隶于帅营无事则三家番上有事则俱出事急则悉发家丁诚为良法。 近来法废无所维系每至征发散居之民逃窜山谷难以招集。 今又旱饥民心益离彼用钱谷饵以招纳潜师以来虏掠而归。 一界穷民旣无恒心又皆杂类彼此观望惟利之从实为难保。 乞依丙申之敎更定军户使有统属固结其心。" 十年八月鹰扬军上护军李茂上言: "府兵虚弱请选诸道闲良子弟号补充军以实府兵。" 从之。 十一年正月讲武艺于马岩分作两阵各以诸色匠人被甲持盾者为一队执旗者为一队继以弓手军鼓相格伤者颇多。 十三年十一月以西北有变加定各道元帅分遣抄军每烟户出军一名令时散品秩各出军粮且中外两班田地以补军*{须}。 十四年二月籍诸道两班百姓乡驿吏为兵令无事力农有事征发。 八月宪司上*曰: "西北一面国之藩屛顷者奸凶擅国广置私人元帅万户加于旧额州郡供亿不民不堪命相与流亡。 愿自今择文武兼备威望宿著者一道元帅一人上副万户各一人余皆罢之。 商贾贪徒竞托权门以干千户之任侵渔克靡所不至。 愿自今令其道元帅择威惠为民素所服信者除授毋数易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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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让王元年二月谏官上*论府兵曰: "我太祖设府兵令军簿司典马摄之政身彩武艺备完者得与其选是以将得其人卒伍精强。 近年以来入仕多门兵政一坏。 或拘于都目或出于请谒不问老幼才否而授之于是襁褓幼子工商奴隶无尺寸之功坐耗天禄一有缓急将何以用之 甚非先王设兵之意也。 愿令精选勇略兼备者以代尸禄之辈常习武艺考其能否而黜陟之。 大护军上护军王之爪牙兵之师表毋令老与童稚为之。 诸色工匠其有劳者赏以钱谷不许职事。 除先王所设官额外增置员数一皆削之。" 十二月宪司上*: "一府兵领于八卫八卫统于军簿四十二都府之兵十有二万。 而队有正伍有尉以至上将以相统属所以严禁卫御外侮也。 自事元以来升平日久文恬武嬉禁卫无人。 乃于近侍忠勇皆设护军以下等官以代禁卫之任而禄之于是祖宗八卫之制皆为虚设徒费天禄。 而其迂达赤速古赤别保等各爱马寒暑夙夜勤劳甚矣而不得食斗升之禄。 而食四十二都府五员十将尉正之禄者非幼弱子弟卽工商贱隶。 或食其禄而旷其职或勤于王事而不得食岂祖宗忠信重禄之意哉 伏愿倂近侍于左右卫司门于监门卫司楯于备巡卫忠勇于神虎卫其余各爱马以类倂于诸卫使之番日入直考其勤怠各以其尉内护军以下至于尉正之职随品录用使食其禄而勤其职则人乐仕而国禄省禁卫严而武备张矣。 一近年以来将兵之任不问其才但位宰相则率命遣之节制失宜贼势益张以致侵掠郡县萧然。 古人谓: '君不择将以其国与敌将不知兵以其主与敌。' 择将制倭诚今日之急务也。 愿令都评议使台谏各举威德夙著者命为将帅以申军政。 且军政多门则号令不肃今之一道三节制非古制也。 愿自今东西北面外每一道只遣一节制余皆罢去。 一兵者民之司命国之大政所以卫王室而消祸乱也。 本朝五军四十二都府盖汉之南北军唐之府卫兵也。 辽金氏接壤两界立晋帝而子之虎视天下求好于我而我太祖絶之。 虏辽宋三帝威振四海而莫敢旁窥式至于今者以祖宗之军政得其律令也。 近世兵制大毁用兵三十余年军政无统以无术之将战不敎之民望风奔溃千里暴骨。 尔倭奴为国之病可不为痛心哉! 愿自今前衔四品以上属之三军军置将佐五品以下属之府卫而统于军簿使上下相维体统相联军政出于一众心统于一然后申明军令训炼士卒百万之众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 何守不固何攻不取哉 近世奸臣乱政材非将帅者布列重房百战勤劳者方除添设赏罚无章军士解体所至无功。 愿自今其有坚陷敌之功斩将旗之勇百战勤劳之者大则上大护军次则护军中郞将以至别将散员皆受眞差以奬破贼之功则人皆亲其上而死其长矣。 近日举义拔乱之时从事于军者亦加官赏以劝后人。 一军士与倭奴战而所得马疋器仗与凡民杀贼所得之物所在军民官传牒境内鞫如盗贼悉输之京师以希重赏罔上毒民莫甚于此。 故军士离心贼势益张甚非计也。 愿自今诸道将帅破贼者献而已军民所得倭物勿使推鞫着为令典则人乐其利而勇于战矣。 其犯令者内而宪司外而观察使以不廉论。" 二年十二月宪司上状: "我国百姓有事则为军无事则为农故军民一致。 近年以来各道节制使争先下牒使道内郡县及京畿农民虽无事时累朔居京人马疲困民怨为甚。 非唯贡赋百姓至于乡社里长亦皆隶属不利于国不便于民。 今后择才智兼全者为节制使定其额数使统中外军士其余节制使一皆革罢外方及京畿郡县军民亦皆放还劝农安业以固邦本。" 从之。 三年正月三军都摠制府阅兵。 以受田品官幷属三军。 三日中郞将房士良上*曰: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古今之至论也。 今西北一路乃国家之要害强兵之所在也。 顷者奸雄用事万户千户之属不是姻附己则必出于贿赂苞直之中。 乃以顽暴贪利者举而加诸众人之首彼焉有为王敌忾之忠效死勿去之义乎 愿自今西北面管军千户之属许用两府以下台省六曹之荐。" 七月都堂启请: "籍水陆军丁仍带号牌。 兵曹上书: "定忠勇近侍别保三卫额数汰去老幼及无才者。"

志卷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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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第三十六。 高丽史八十二。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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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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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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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宗元年六月正匡崔承老上书曰: "我朝侍卫军卒在太祖时但充侍卫宫城其数不多及光宗信谗诛责将相自生疑惑。 简选州郡有风彩者入侍时议以为繁而无益至景宗朝虽稍削于今时其数尙多。 伏望遵太祖之法但留骁勇者余悉罢遣则人无嗟怨国有储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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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宗十年三月礼司奏请: "禁卫士春月铁甲。" 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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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宗十八年六月宫城使奏: "宫阙守卫军士当衣紫带剑今有衣不持兵仗者请罢职。" 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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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宗二十一年正月屯府兵于阙庭以备不测。 自是选取骁勇者号内巡检分为两番常着紫衣持弓剑分立仗外不避雨雪夜则巡警达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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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宗五年十一月时因西征卫卒乏少加发四百人号卫国抄猛班皆持剑戟环卫球庭。 十一年七月夜自寿昌宫北垣投石抵御寝北者三四宿卫皆惊巡索禁垣竟不得。 重房奏请: "每夜一将军领手下军校伏兵宫门外及诸要害处以备警急。" 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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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宗十年二月时诛金俊以势家子弟持弓矢入卫殿内称后壁将军金保宜林惟茂赵允蕃崔宗绍等以后壁赐红改衔。 十五年八月忠烈王卽位以衣冠子弟尝从为秃鲁花者分番宿卫号曰忽赤。 元年正月以忽赤四番为三番。 八年五月以达达人分属忽赤三番依中朝体例令各番三宿而代。 牵龙等诸宿卫亦然。 九年七月选衣冠子弟充世子府宿卫。 十三年闰二月令忽赤鹰坊三品以下佩弓箭轮次入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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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宣王元年六月复分忽赤为四番。 忠肃王七年十月无赖之徒往往成群杀人故别定巡行以至灯烛辈皆为之。 十二年五月命巡军忽赤等别行巡绰禁街衢闲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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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愍王元年五月宰枢以倭贼近境虑草贼请令各司官吏一人令史一人备弓矢宿卫从之。 三年七月柳濯廉悌臣等大臣老将四十余人率精锐二千赴征宿卫空虚。 王疑惧募弓手于西海道以备不虞。 十三年七月选诸道良家子弟补充八卫轮番宿卫杨广道八千五百人全罗道五千五百人庆尙道九千人交州道三千人江陵道一千人分属五军屯于京城各门江陵道子弟屯于本道以备东北。 十六年八月令诸道散官赴京宿卫。 二十年七月罗州牧使李进修上*曰: "侍卫之于宫阙犹四支之于身。 仁义识理者为最勇敢者次之。 宜置四怯薛官各那演若干人不拘文武耆德其有八上将军十六大将军四十二都府忽赤忠勇各四番均分属之训炼士卒严明器械更日侍卫行军令又兼管中外帅府则其于军国重事若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身安而事举矣。"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宿卫-009

辛禑元年十一月令宰臣枢密皆持兵宿卫。 先是宰臣枢密各一人轮次入直至是勿论番次皆令宿卫。 三年十二月命成众爱马勿论番次皆入直又以所乘马置紫门以备不虞。 命翼卫军宿卫于阙外四隅宰枢各以伴宿于私第。 四年十月改忽赤四番为近侍左右前后卫置四品以下禄官。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宿卫-010

恭让王二年二月三军摠制府阅所统兵分番宿卫。 都堂启: "入直大小员吏及爱马别差者无考课之法禁卫虚自今宜令密直重房入直者点检。" 从之。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鎭戍-000

鎭戍。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鎭戍-001

○各州鎭于农隙每月六衙日习弓弩令界官行首员与色员亲监。 弓四十步弩五十步置的十射五中者及连中者两京职事员将则进禄年加转散职东南班则内外职用人吏则从自愿任其职事散职将相将校则进其年限加转无职员则随宜用之。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鎭戍-002

太祖三年三月以北界岩城数为北狄所侵命庾黔弼率开定军三千至岩于东山筑一大城以居由是北方晏然。 十年八月修拜山城命正朝悌宣领兵二队戍之。 十一年二月遣大相廉卿能康等城安北府以元尹朴权为鎭头领开定军七百人戍之。 四月城运州玉山置戍军。 是岁王巡北界移筑鎭国城改名通德鎭以元尹忠仁为鎭头。 十二年三月遣大相廉相城安定鎭以元尹彦守考鎭之。 九月遣大相式廉城安水鎭以元尹昕平为鎭头。 又城兴德鎭以元尹阿次城为鎭头。 十三年二月城于鎭改名神光鎭徙民实之。 八月遣大相廉相城马山以正朝昕幸为鎭头。 十四年以元尹平奂为刚德鎭鎭头。 十七年遣大相廉相城通海鎭以元甫才萱为鎭头。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鎭戍-003

成宗元年六月正匡崔承老上书曰: "我国家统三以来士卒未得安枕粮饷未免费者以西北邻于戎狄而防戍之所多也。 以马歇滩为界太祖之志也鸭江边石城为界大朝之所定也。 乞择要害以定疆域选土人能射御者充其防戍又选偏将以统领之则京军免更戍之劳粟省飞挽之费。"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鎭戍-004

显宗卽位造戈船七十五泊鎭溟口以御东北海贼。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鎭戍-005

文宗元年正月制: "霜阴鹤浦两县沿海处设置军戍以扼蕃贼之冲。"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鎭戍-006

高宗四年正月遣大将军吴寿祺以步卒数千防守东界兼领其界诸军。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鎭戍-007

元宗十一年十一月万户高乙麻领兵二百戍南方以备三别抄。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鎭戍-008

忠烈王元年三月以耽罗戍卒缺少募人授职以遣。 七月遣府兵四领戍济州。 八年三月遣上将军印侯戍合浦。 十年正月以宰枢可兼万户者令鎭东边。 十三年七月遣朴之亮以兵一千戍东界备女眞。 十五年十二月遣知密直司事金同知密直司事罗裕调东界防戍军。 十六年二月遣中军万户郑守琪屯禁忌山洞左军万户朴之亮屯伊川县界韩希愈屯双城右军万户金屯县界罗裕屯通川界以备丹贼。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鎭戍-009

忠肃王五年四月判: "鎭边别抄本以前衔散职及在京两班轮番赴防近年以来主掌官吏看循面情以人吏百姓代之。 因此贡赋日且无识之人相继逃散当所居州县征阙多重民弊不少自今复以前衔散职在京两班穷推轮番赴防。" 十二年十月下旨: "合浦等处鎭戍军人大小郡县数目不均今后巡抚鎭边使斟酌残盛改定数目凡侵扰营鎭以济私欲者严加禁恤。"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鎭戍-010

恭愍王五年六月敎: "各处加定别抄不论老弱单丁勒令远戍往来疲顿转相避逃。 其令沿海军民悉充防戍仍役远地之民代供其役勿令赴防两得其便。 且人之怀土习俗固然宜令东界交州之军以戍双城北界西海以戍鸭江杨广全罗庆尙委以御倭其材勇者选用无方。" 九月遣使诸道刷济州人及禾尺才人补西北面戍卒。 六年正月都评议使请: "今东西北面戍卒二月递代军官则八月递代军官与卒一时更代防戍空虚宜以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先后番以次更戍其三月递代*{须}及上旬勿令妨农。" 二十二年五月以倭寇近岛阅城中诸户以十户为一统出一人赴防五日一代。 七月以倭寇西江括城中烟户令赴防。 闰十一月立都摠都监括城中诸户大中户幷五为一小户幷十为一各佥一人中东部赴东江南西北部赴西江防倭。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鎭戍-011

辛禑元年九月初庆尙杨广全罗各道募军号翊卫军屯东西江至是西北面赴征刷五部坊里各户人及城外诸陵属杂人两江赴防。 二年七月都评议使出榜: "使守城元帅领坊里军守四门又令百官率下属鎭沿海不与防御者唯门下省司宪府内侍茶房知制敎艺文春秋两馆及各司城上而已。" 讹言倭将寇都城夜半发坊里军守城。 又闻贼将先登松岳山发僧为军分守要害。 三年三月崔莹令诸元帅各出从事十人又发各爱马宫司仓库人为兵遣戍江华。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鎭戍-012

恭让王三年正月置安州鸭绿龙泉大同诸要害处把截官及站夫。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00

站驿。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01

○猊道掌十。 猊[开城]金谷[白州]深洞[州]淸端嘉栗望汀金刚杨溪[安西]维安[靑松]佐丘[永康]。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02

○金郊道掌十六。 金郊[江阴]兴义[牛峯]玉池[江阴]安信白原[牛峯]金岩宝山安城[平州]龙泉[洞州]班石骐麟温泉[平州]管山[侠溪]今勿[谷州]谷[侠溪]泉头[谷州]。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03

○岭道掌十一。 岭[凤州]洞仙丹林[黄州]陶工[凤州]金洞[安州]射[遂安]郊生阳高原神地云峯[西京]。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04

○兴郊道掌十二。 兴郊[博州]兴材云[宁州]通德[肃州]迎德深原[永淸]安定林原玄[西京]迎和[咸从]连城[龙冈]安寿[安戎]。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05

○兴化道掌二十九。 长宁[黄州]安信[嘉州]新安云兴[郭州]林畔通阳[宣州]阳[铁州]光池[宁州]昌泰[宁德]鸭绿[静州]会元[义州]名驹[龙州]灵骐[麟州]从化[威远]长兴[泰州]城阳三妓通义大平[龟州]宝峯怀仁[安义]花田临川[定戎]银榛田[宁朔]舍[龟州]芳田昌平[朔州]安富新驿[安戎]。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06

○云中道掌四十三。 长寿[西京]通德善田金川[慈州]长梨长欢岁[连州]苏民新定通路[铁州]圆林[延州]永安[靑塞]石城樱谷平宁[平芦]宽洞[成州]密田咸德[顺州]安德安洞德林[博州]牵牛淄潭宽川[宁远]临洞[树德]淸涧[阳]新[抚州]云谷东山泰来[孟州]宽化石牛[渭州]苇溪安泰[泰州]问平沙川川[延州]玉儿云畔[云州]玉关田[昌州]长林[成州]兴德[殷州]。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07

○桃源道掌二十一。 桃源[松林]白岭[湍州]玉溪[章州]龙潭枫川[东州]临湍[平康]松闲丹林[岚谷]银溪[交州]临江驿田原[东州]桃昌南驿丹[金化]洞阴驿朔宁驿烽谷[僧岭]通堰[交州]梨岭直木[金城]熊壤[城]。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08

○朔方道掌四十二。 孤山[卫山]岚山[文州]宝龙[瑞谷]朔安[登州]原深[派川]瑶池[鹤浦]追风[霜阴]铁关通达[高州]知远[和州]德岭[文州]长春通[长州]长昌[定州]茂林[长州]归厚[耀德]安身[靑边]静山[宁仁]怀宁宣德巨川[元兴]朝东[鎭溟]平元[永兴]通化[长平]长[金壤]同德[谷]* 路[临道]超尘[云]高岑[高城]养麟[]泰康[安昌]竹苞淸涧[杆城]灌木云根[列山]长富[龙津]碧木林云巨坊溢守长富宁[云]。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09

○靑郊道掌十五。 靑郊[开城]通波[临津]马山[峯城]碧池[高峯]迎曙[南京]平理[德水]橡林丹枣[积城]淸波[南京]芦原[南京]幸州驿从绳[守安]金轮[树州]重林[仁州]绿杨[见州]。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10

○春州道掌二十四。 保安员壤富昌仁岚[春州]甘井[嘉平]川原芳春山梁原贞[狼川]遂仁[杨口]连同[朝宗]甘泉连峯[横川]横川驿玛瑙[麟蹄]岚桥[瑞禾]桑树[壤]双谷安遂[抱州]南京驿仇谷[南京]临川[沙川]苍峯含春[横川]。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11

○平丘道掌三十。 平丘[南京]奉安[广州]娱宾[杨根]田谷伯冬[砥平]幽原[原州]杨化[川宁]嘉兴[忠州]连原[忠州]黄刚寿山安阴[淸风]丹丘安壤神林[原州]泉南[提州]延平温山正阳[宁越]灵泉长林[丹山]义[永春]乐寿[平昌]新兴新津[黄利]昌乐[兴州]平恩昌保[刚州]幽洞[甘泉]道深[奉化]。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12

○溟州道掌二十八。 大昌横溪珍富大化芳林云桥[溟州]安昌鸟原[横川]木界安仁丘山高坦[溟州]乐[羽*( ){羽溪}]同德[连谷]余粮[旌善]平陵史直桥柯龙化沃原[三陟]寿山德新兴府祖召[蔚珍]祥云翼令降仙[襄州]驹[洞山]。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13

○庆州道掌十五。 德庆安长嘉安业南山[广州]良梓[果州]金领[龙驹]佐赞分行[竹州]五行安利[利川]无极[阴竹]遥安[阴城]丹月安富[槐州]。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14

○忠淸州道掌三十四。 同和长足菁好[水州]嘉川[阳城]栗峯双树猪山长池[淸州]长杨堆粮[鎭州]燕山驿金沙[燕]蒲谷[全义]成欢[稷山]新恩[天安]金蹄[岁]长世[牙州]昌德[新昌]理兴[温水]日兴[礼山]广庭日新[公州]坦平[公州]银山[扶余]维鸠[新]楡杨[定山]汲泉[伊山]洪州驿光世[大兴]金井[靑阳]得熊[余美]梦熊[贞海]灵楡[嘉林]非熊[鸿山]。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15

○全公州道掌二十一。 参礼[全州]良材[阳]莺谷[伊城]玉[云梯]材谷[咸悦]彩平[金马]榛林内材[金堤]苽原[古阜]新保居山[泰山]川原[井邑]苏安[临坡]进贤[进礼]珍化[珍同]济元[进礼]敬天[公州]平川[连山]得延利道[公州]贞民[怀德]。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16

○升罗州道掌三十。 靑严[罗州]仙严敬阳[光州]德奇[潭阳]庆新淸渊龙溪[务安]广里[南平]仁物[绫城]永新[珍原]乌林[铁]嘉林[和顺]绿沙[灵光]丹严[长成]靑松[茂松]街[咸]德树[牟平]永保[灵]通谷[道康]山[海南]碧山[遂宁]别珍[竹山]南里[黄原]军知[福成]嘉新[宝城]波淸[兆阳]乐新[乐安]益新蟾居[光阳]栗阳[升州]。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17

○山南道掌二十八。 盘石[全州]筑山[高山]丹岭[鎭安]平居正树村小男[晋州]灌栗[泗州]新安[江城]栗原横浦[河东]平沙[岳阳]常宁[鎭海]浣沙[昆明]富多[班城]知男[宜宁]速阳劝宾[陜州]星奇[居昌]茂村[居昌]有邻[嘉树]沙斤[利安]春原排顿望邻[固城]德新[南海]乌壤[巨济]獭溪[淸巨]。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18

○南原道掌十二。 银岭昌活通道[南原]乌原[任实]钻燧[求礼]獒树[居宁]印月[云峯]葛覃[九皐]大富[玉果]知新[谷城]高阳乐水[富有]。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19

○庆州道掌二十三。 活里牟良阿弗知里奴谷仍巳仇于且[庆州]长守[新宁]淸通新驿加火[永州]凡于[寿城]押梁[章山]六叱[神光]安康驿松萝[淸河]仁比[杞溪]柄谷赤冗[礼州]阿叱达[平海]酒* 南驿[盈德]琴田[英阳]。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20

○金州道掌三十一。 德山省仍赤顶金谷大驿[金州]灵浦昌仁[七元]自如[义安]繁谷[咸安]近珠[合浦]无乙伊永安用家[密城]内也[昌宁]省乙岘楡川西之买田[淸道]并山[玄风]一门[桂城]温井[灵山]梁州驿黄山源浦渭川[梁州]苏山[东莱]阿等良机长驿屈火肝谷[蔚州]德川[彦阳]。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21

○尙州道掌二十五。 幽谷[虎溪]洛原洛东[尙州]靑路铁波[义城]智保[龙宫]通明[甫州]德通[咸昌]瓮泉安基[安东]安郊[山]聊城[闻庆]守山[多仁]双溪[比屋]安溪[安定]琴曹通山松蹄[临河]连乡仇* [善州]牛谷[义兴]上林[海平]曹溪[孝令]文居和目[安德]。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22

○京山府道掌二十五。 安堰踏溪[京山]安林[高令]水乡缘情[八]舌火[花园]茂淇[加利]金泉[金山]属溪[黄闲]长谷[知礼]顺阳[阳山]土* [利山]利仁[安邑]增若[管城]作乃[知礼]洛阳洛山[尙州]会同[永同]猿岩舍林[报令]秋风[御侮]常平[中牟]安谷[善州]长宁[化令]扶桑[开令]。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23

○分各驿丁户为六科: 以金郊临波金宝山安城龙泉岭洞仙高原生阳怀蛟林原为一科; 以安定迎德通宁云兴林兴郊长若安信新安云兴林畔通阳阳兴化鎭驿为二科; 以白岭玉龙潭岚泉林湍松闲丹林银汉孤山蓝山宝龙铁关德岭通达和远城阳康乐大平长兴玉儿苇溪朔安为三科; 以通德善田金川长利长欢风湍通堰熊壤通蕃长寿为四科; 以金谷深洞淸湍望丁金刚丹林沙沟石牛兴泉密田桃摘田原临江县驿利岭直木保安安抚甘泉山梁高岑竹苞灌木射淸涧安奇桑树双谷大昌横深珍富大和芳林云桥安仁寿山新池云峯骥班石陶工金洞管山深源德新洞阴县驿为五科; 以杨溪嘉原靑涧长材云半金化县驿僧岭县驿朔宁县驿元贞芳春遂人富昌甘泉连峯仁岚苍峯岚* 圆壤玛瑙希* 县驿临川同德驹乐平陵乔柯史直龙化沃源兴富召召木界乌原慈山降仙玉地白原山县驿温泉往谷泉头今勿云长林为六科。 一科丁七十五二科丁六十三科丁四十五四科丁三十五科丁十二六科丁七。 狡猊虽在两京*闲比他驿役事不紧故仍定五十丁林原虽非两京*闲役事最紧故在一科朔安虽为三科非沿路故定为二十五丁桃源虽为三科在东西要冲故定为五十丁。 若有田而丁口不足以本驿白丁子枝自愿者充立。 悬铃传送[悬铃谓皮盛文贴传送。]三急三悬铃二急二悬铃一急一悬铃随事缓急行之。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24

津驿皮角传送自二月至七月三急六驿二急五驿一急四驿八月至正月三急五驿二急四驿一急三驿。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25

成宗二年判: "诸驿长大路四十丁以上长三中路十丁以上长二小路亦依中路例差定。"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26

显宗二十三年判: "京所司于外方州府公贴行移时*{须}报尙书省商确可否而后付靑郊驿馆使转送。 若诸所司及宫衙典有不遵行者馆驿使将文贴及事由申省随卽科罪。"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27

肃宗八年判: 诸驿吏立马不实者降为常户。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28

高宗十三年有旨: "两江内靑郊通波马山碧池迎曙淸波芦原绿杨丹枣等驿困于迎送凋弊莫甚其令临津课桥别监巡视抚恤。"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29

元宗十三年正月分遣程驿苏复别监于各道。 十五年判: 各道出使大小员铺马宰枢十匹三品员及按廉使七匹上别监五匹外别监及外官以上三匹外二匹上都领指谕等差使员三匹将校一匹。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30

忠烈王二年三月令诸道按察使禁忽赤擅乘驿马。 五年六月都评议使言: "今年正月帝令于朝聘路次置伊里干以供役使寻遣塔伯海等就渖州辽阳之*闲拨与土田定四至其鸭绿江内令本国自置两所。 今请于所赐之地名营城伊里干者刷各道富民二百户徙居之择副户长别将等为头目各管五十人五年而递所徙民父母兄弟之留乡者复之头目之有功者赏之其所徙二百户户给银一斤七综布五十匹为屋舍之费白苎布三匹七综布十五匹为农器之直白苎布二匹七综布十五匹为口粮。 又给紬四匹四斤六七综布十五匹毛衣冠皮鞋各二炉臼一食器二农牛二头牛三头*{}驼鞍一油单草席各五。 又给两界亡丁投化丁田各四结令更者递受*{择}能蒙汉语者各二人押去管领。 其管领人人赐银一斤白苎布一匹广苎广布各十五匹紬五匹三斤米十五石马三匹岁资其家紬苎布各三匹米十石。 鸭绿江内伊里干二所各一百户户给苎二匹六七综布五匹为农器苎二匹六七综布七匹为口粮又给紬二匹二斤六七综布五匹毛衣冠皮鞋各二炉臼一马一匹牛三头*{}驼鞍一油单草席各三。 押领官二人人赐苎布五匹紬三匹二斤广苎广布各五匹米七石。 者各一人人苎一匹米二石。" 从之。 六年八月王如元自金郊至生阳站驿马羸疲每站各置内廐马二匹以备入朝之行。 三十四年八月忠宣王卽位十一月下敎曰: "西海道岭至七站及会源耽罗指沿路站户顷在东征时以各道人户幷流移人物限年入居至今因循未递或有物故令本邑充其数马匹亦如之怨咨尤甚令有司择选当差者以充站役其各邑人户许还本。"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31

忠宣王三年三月传旨: "近来馆舍不修使者无所寓可于闲旷处营建十馆。"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32

忠肃王十二年十月敎: "驿路凋弊盖因内外官司滥骑驿马或持私马*{须}索供给所在官司不能禁止以致驿户逃移今后影占驿户者推还本驿严行征罚。" 后五年五月敎曰: "西海平壤安定各站以三运盘缠民部盘缠令打军每名下官马外私马亦皆养侵扰各站今后禁之。" 六年十二月忠淸道马山碧池靑坡等驿吏逃匿北界静州等处令其道存问使李玳推刷还本。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33

忠穆王元年整理都监状: "行省巡军忽赤等以不紧公事乘驲横行者收铺马文字职名传报品官及僧俗杂类等多骑私马以私事受公*券村驿横行者上囚从人外囚当身收所持私马各驿定属。"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34

恭愍王五年六月下旨: "置邮传命军兴所急其令刷贼臣及行省所占人物从来不明者悉充驿户不急铺车铺马一皆禁止。" 十二年五月下敎: "各道馆驿比因多故日益凋残其元属土田为人所夺者官为究治以安生业龙驹以北诸驿三道之冲供费尤多其柴炭贡与免三年。" 十三年九月令各司出马官买之补给西北面各站。 二十年十二月敎曰: "置邮本为传命近年诸司凡有转输皆委驿户致令人马困毙自今都评议使司诸道按廉严加禁治。"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35

辛禑十四年六月敎曰: "馆驿之设所以传命。 近因豪强兼幷失其土田。 厨传如旧以致凋弊诚可悯焉。 仰都巡问按廉使复其土田禁理枉道滥骑及过行邻驿者务加存恤毋致失所。" 七月大司宪赵浚等上书曰: "使命之任先王于巡问按廉之外不许发遣其愼重之意可见。 兵兴以来使命烦多冠盖相望乘驿者一匹之命矫至八九匹一使之供多至数十人。 察访多而豺狼之迹未屛宣慰繁而破贼之书蔑闻。 加之以巡问按廉之差使诸元帅之发遣亦皆乘驿横行州郡驰*馆驿。 此门一开成众爱马之往来京外闲散之私行纷如麻粟更出迭入公然受恬不知愧。 残乡破驿之吏垂头拱手无所控诉。 以有限之供亿应无穷之使客州郡凋弊驿路流亡。 愿自今州郡庶务一委巡问按廉以责其成杂冗使命不许发遣朝廷文字皆以悬铃行移非军情紧急重事不给驿马非乘驿马者不得入诸郡各驿以受给违者主客皆罢职不使各道巡问按廉一法朝廷比制不敢违越违者痛理之。" 八月赵浚等又上*曰: "有旨: '馆驿受害特加存恤。' 臣等以为虽有仁心仁闻不行先王之政则民不被其泽矣。 供驿署全掌八道之驿上国之宾朝聘之使巡问按廉诸奉使者以至出将入相之铺马起发。 以他官兼其使不坐公厅开印私家行移文牒人轻职要。 凡权势豪强之托亲戚朋友之请推审田民还征称贷看病问安之往来大而正马细而知路交错于前络绎于后。 驿马而日驿卒困苦而日散驿凋残职此之由。 愿自今以供驿署属之军簿司指路知路亦据都堂公缄常坐本司开印发遣。"

#高丽史82卷-志36-兵2-站驿-036

恭让王元年十二月赵浚等又上*曰: "近来驿户凋弊凡铺马传递知路指路之役州郡代受其苦以至流亡。 欲使州郡复业当先恤驿户。 国家虽置程驿别监安集诸驿而一人不能独理每驿置私属以为耳目。 然非都堂差遣人人得以侵侮不能安集。 愿自今每驿置五六品丞一人其保举如守令例给半印而遣之其有能致驿户富盛铺马充立者观察使报都堂以补守令之阙且授京官以示褒赏。 边远驿丞令观察使举补。"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马政-000

马政。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马政-001

○诸牧场龙[黄州]西[洞州]银川[白州]羊栏[开城]左牧[贞州]怀仁[淸州]常慈院[见州]叶户岘[广州]江阴 东州。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马政-002

显宗十六年判: 牧监养马靑草节大马四匹养奴一名黄草节一日一匹法末三升实豆三升靑草节豆末三升。[靑草节五六七八九月黄草节正二三四十十一十二月。]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马政-003

文宗二十五年判: 岛马畜不能监养致死者勾当岛吏科罪又州鎭官马齿老及亡失者以公*{须}屯田所收买立。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马政-004

仁宗二十三年判: 西北面诸城州鎭官马齿老及物故者以官马宝及他诸宝公*{须}屯田科空亡杂位所收买卖充立勿使征*{敛}贫乏百姓。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马政-005

毅宗十三年典牧司奏定诸牧监场畜马料式。 战马一匹黄草节一日稗一斗豆二升末豆四升靑草节稗一斗末豆三升。 杂马一匹黄草节一日稗四升豆二升末豆三升靑草节稗三升末豆二升。 骆驼一首黄草节一日稗五斗豆二斗五合靑草节稗二斗豆九升三合。 驴各一匹黄草节一日稗六升豆二升末豆三升靑草节稗六升末豆三升。 役牛一头黄草节一日稗六升豆二升靑草节稗四升末豆二升。 犊牛一头黄草节一日稗四升豆二升靑草节稗三升末豆二升。

尙乘局御马一匹黄草节田米实豆及末豆各五升靑草节只除实豆。 件马一匹黄草节田米实豆末豆各三升靑草节亦除实豆。 役一匹稗一斗实豆二升末豆三升靑草节亦除豆。 牝马一匹稗一斗豆二升末豆三升靑草节稗一斗末豆三升。 二岁驹稗四升豆二升靑草节稗三升豆二升。 把父马一匹一日加稗三升豆二升。 典廐役一匹一日稗一斗五升实豆末豆各三升靑草节除实豆。 大牛一头一日稗八升实豆三升黄草七束。 *大仆寺别立马稗一斗三升实豆三升末豆四升靑草节除实豆。 常立马稗一斗实豆三升末豆四升靑草节除实豆。 役稗一斗实豆二升末豆三升靑草节除实豆。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马政-006

元宗十四年二月令诸王宰枢四品以上各出马一匹五六品二员幷出一匹或夺民马以换军士瘦马。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马政-007

忠烈王元年七月遣使庆尙全罗道点阅诸岛牛马。 十三年五月令百官出战马及器皿: 宰枢狄乡马各一匹; 致仕宰枢显官判事三品狄马一匹; 致仕三品显官四品乡马一匹; 五六品二员幷乡马一匹; 七八品二员幷鍮铁器一事; 权务九品三员幷一事。 十四年二月置马畜滋长别监。 先是放马于诸岛使之蕃息简出壮者以充尙乘其余班赐诸王宰辅文武臣僚而耽罗之出居多。 自逆贼之乱元令岛民陆居而耽罗别属于元马畜不繁岁贡甚少。 国有亲朝助征之事令外官献马又品*{敛}百官而至夺外郡良马内外苦之。 朝议以谓若置官选牝马牛使之蕃息则可备将来于是有是命。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马政-008

恭愍王三年六月令百官出马官以买之给征高邮军士。 三品以上诸君宰枢以下出马三匹六品以上四品以下出马一匹僧徒亦随所住寺高下出马。 八年十二月令承宣以上出马一匹又括禅敎各寺僧徒马以充军用。 十年十月令各道括僧寺出战马有差。 十一月令公侯以下出战马有差。 十一年十月令文臣出战马。

#高丽史82卷-志36-兵2-马政-009

辛禑元年九月征诸寺住持僧战马各一匹。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00

城堡。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01

○太祖二年城龙冈县一千八百七*闲门六水口一。 城平壤。 三年城咸从县二百三十六*闲门四水口三。城头四遮城二。 四年城云南县。 五年始筑西京在城[在者方言也。]凡六年而毕。 八年城成州六百九十一*闲门七水口五城头七遮城一堞垣八十七*闲。 城运州玉山。 命庾黔弼城汤井郡。 王巡北界移筑鎭国城。 十二年城安定鎭又城永淸安水兴德等鎭。 十三年城安北府九百一十*闲门十二城头二十水口七遮城五。 城朝阳鎭八百二十一*闲门四水口一城头遮城各二。 城马山号安水鎭。 筑靑州罗城连州城。 十七年城通海县五百十三*闲门五水口一城头四。 十八年城伊勿及肃州。 二十年城顺州六百十*闲门五水口九城头十五遮城六。 二十一年城永淸县。 城阳鎭二百五十二*闲门三水口城头遮城各二。 筑西京罗城。 城龙冈平原。 二十二年城肃州一千二百二十五*闲门十水口一城头七十。 城大安州。 二十三年筑殷州城七百三十九*闲门八水口四城头二遮城四。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02

定宗二年城德昌鎭又筑西京王城及铁瓮三陟通德等城。 城德成鎭。 城博州一千一*闲水口一门九城头十六遮城九。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03

光宗元年城长靑鎭威化鎭。 二年城抚州六百三*闲门五水口二城头八遮城三。 三年城安朔鎭。 十一年城湿忽及松城。 十八年城乐陵郡。 十九年城威化鎭。 二十年城长平鎭五百三十五*闲门四。 城宁朔鎭。 城泰州八百八十五*闲门六水口一城头三十七遮城四。 二十一年城安朔鎭。 二十三年城云州。 二十四年城和州一千十四*闲门六水口三重城一百八十*闲。 城高州一千十六*闲门六。 城长平博平二鎭及高州又修信都。 城嘉州一千五百十九*闲。 城安戎鎭。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04

景宗四年城淸塞鎭。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05

成宗二年城树德鎭二百三十五*闲门四水口一城头遮城各九。 三年城文州五百七十八*闲门六。 十三年命平章事徐熙率兵攻逐女眞城长兴归化二鎭及郭龟二州。 十四年命徐熙帅兵深入女眞城安义兴化二鎭。 城灵州六百九十九*闲门七水口二城头十二遮城二。 城猛州六百五十五*闲门五水口四城头十九遮城二。 十五年城宣州一千一百五十八*闲门六城头三十六水口一遮城三。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06

穆宗三年城德州七百八十四*闲门五水口九城头二十四遮城三。 四年城永平虏二鎭。 六年修德州嘉州威化光化四城。 八年城鎭溟县五百一十*闲门五。 城金壤县七百六十八*闲门六。 城郭州七百八十七*闲门八水口一城头五遮城二。 九年城龙津鎭五百一*闲门六。 城龟州一千五百七*闲门九水口一城头四十一遮城五重城一百六十八*闲。 十年城兴化鎭蔚珍又城翼岭县三百四十八*闲门四。 十一年城通州。 城登州六百二*闲门十四水口二。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07

显宗元年城德州。 二年增修松岳城筑西京皇城。 城淸河兴海迎日蔚州长。 三年城庆州长州金壤又城弓兀山。 五年城龙州一千五百七十三*闲门十水口一城头十二遮城四。 六年城云林鎭。 七年城宜州六百五十二*闲门五。 铁州城七百八十九*闲门七水口一城头十八遮城四。 八年城安义鎭八百三十四*闲门五水口一城头二遮城三。 十年城永平鎭。 十二年修东莱郡城。 十四年城耀德鎭六百三十四*闲门六。 十六年城霜阴县。 十七年城顺德。 十八年城东北界显德鎭。 城淸塞鎭八百二十一*闲门七水口四城头十五遮城四。 十九年修龙津鎭城。 城凤化山南以徙高州。 二十年遣平章事柳韶等修古石城置威远鎭筑城八百二十五*闲门七水口一城头十二遮城十二城定戎鎭八百三十五*闲门七水口三城头十二遮城五。 二十一年城麟州一千三百四十九*闲门九水口二城头二十三遮城六重城五十五*闲城宁德八百五十二*闲门七水口一城头十四遮城七。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08

德宗元年城朔州八百六十五*闲门八水口二城头十七遮城五。 二年命平章事柳韶创置北境关防起自西海滨古国内城界鸭绿江入海处东跨威远兴化静州宁海宁德宁朔云州安水淸塞平虏宁远定戎孟州朔州等十三城抵耀德静边和州等三城东傅于海延千余里。 以石为城高厚各二十五尺。 城安戎鎭*( )城县{杆城县}又城静州鎭一千五百五十三*闲门十水口一城头四十五遮城九重城二百六十*闲。 三年修溟州城。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09

靖宗元年筑长城于西北路松岭东以扼边寇之冲又城梓田徙民实之。 五年都兵马副使朴成杰奏: "东路静边鎭蕃贼窥之地请城之。" 从之。 城肃州。 六年城金海府。 七年崔城宁远平虏二鎭宁远城七百五十九*闲堡子八。 区内金刚戍四十二*闲宣威戍六十一*闲宣德戍五十*闲长平戍五十三*闲鼎岑戍三十八*闲鎭河戍四十二*闲铁墉戍六十一*闲定安戍三十二*闲关城一万一千七百*闲。 平虏城五百八十二*闲堡子六。 区内戎戍三十六*闲鎭凶戍三十*闲直岑戍四十一*闲降魔戍五十*闲折冲戍三十*闲静戎戍三十*闲关城一万四千四百九十五*闲。 城东路县一百六十八*闲。 九年城宁朔树德二鎭。 十年命金令器王宠之城长州定州及元兴鎭长州城五百七十五*闲戍六所曰静北高岭扫凶扫蕃压川定远。 定州城八百九*闲戍五所曰防戍押胡弘化大化安陆。 元兴鎭城六百八十三*闲戍四所曰来降压虏海门道安。 城宣德鎭。 十二年城永兴鎭四百二十四*闲门四。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10

文宗卽位遣兵部郞中金琼自东海至南海筑沿边城堡农场以扼海贼之冲。 四年修渭州城六百七十五*闲。 城安义鎭榛子农场为宁朔鎭以扼蕃贼要冲六百六十八*闲门六水口三城头十三遮城五。 二十一年城德州六百四十二*闲门四。 二十八年修元兴鎭龙州渭州城共一千九百三十余*闲。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11

宣宗八年兵马使奏: "安边都护府境内霜阴县最为边地要害乞筑城垒以防外寇。" 制可。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12

睿宗二年尹瓘于蒙罗骨岭下筑城廊九百五十*闲号英州火串山下筑九百九十二*闲号雄州吴林金村筑七百七十四*闲号福州弓汉伊村筑六百七十*闲号吉州。 三年城咸州及公险鎭。 尹瓘等令诸军撤内城材瓦以筑九城徙南界民实之。[号咸州曰鎭东军置户一万三千号英州曰安岭军雄州曰宁海军各置户一万福吉宜三州各置户七千公险通泰平戎三鎭各置户五千。] 四年撤东界崇宁通泰二鎭城。 撤英福咸雄四州及眞阳宣化二鎭城。 十年复城永淸县六百七十一*闲门四水口一城头四遮城二。 城东界预州。 十二年城义州八百六十五*闲门五城头十七遮城七。 十四年增筑长城三尺金边吏发兵止之不从且报曰修补旧城。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13

仁宗十五年复城安戎鎭三百四十九*闲门四水口一城头遮城各一。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14

毅宗三年复城嘉州门五水口一城头二十六。 四年城延州门十水口五城头十九遮城八。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15

高宗九年城宜州和州铁关凡四旬而毕。 二十年筑江华外城。 三十七年始筑江都中城周回二千九百六十余*闲大小门凡十七。 三十八年城金州以备倭寇。 三十九年始营升天府城廊。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16

恭愍王十八年城嘉州。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17

辛禑三年开城府状曰: "其一外城修葺事则曰定国立都者必先高城深池此古今之通制也。 我国家太祖创业宏远而城郭不修至于显庙始筑外城置城上罗阁以固守。 世远城颓且古基周回广远一二年*闲虽竭民力似未能重修也。 宜炼兵息民以待其变。 其二内城新筑事则曰惟事事乃必有备有备则无患矣。 今也倭寇横行肆毒京内之民如有急难无所依据诚可畏也。 愿令坚筑内城。 其三外方山城修补事则曰唐鉴以高丽因山为城为上策也山城相近之地随宜修葺使之烽燧相望攻战相救可也。 其四牧府郡县筑城事则曰休兵息民有国之先务也。 比来倭患相仍民不聊生且曾筑四方周回长城与癸丑年所筑东西江等城徒劳民费财而已。 其外方平地筑城宜令停罢。" 四年十二月甲子宪司上*曰: "诸道州郡山城国家往往遣使修筑多发军丁不日毕功旋致崩毁其弊甚巨。 请自今勿复遣使令守令征发傍郡军丁农隙修葺若未毕则停待明年以为年例。"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城堡-018

恭让王三年三月城机张郡及海州瓮津。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屯田-000

屯田[兵粮付]。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屯田-001

○显宗十五年正月都兵马使奏: "发西京畿内河阴部曲民百余户徙嘉州南屯田。"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屯田-002

靖宗十年二月以礼成江兵船一百八十漕转军资以实西北界州鎭仓。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屯田-003

文宗十八年二月命有司以礼成江船一百七一年六次漕转龙门仓米于麟龙铁宣郭等州及威远鎭以充军粮。 二十一年六月制: 漕运安澜仓米二万七千六百九十石于朔北以充军资。 二十七年四月西北路兵马使奏: "长城外垦田一万一千四百九十四顷请待秋收获以资军储。" 制可。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屯田-004

肃宗八年判: 州鎭屯田军一队给田一结田一结收一石九斗五升水田一结三石十结出二十石以上色员褒赏征*{敛}军卒百姓以充数者科罪。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屯田-005

元宗十一年闰十一月令百官出米有差以助军饷。 十三年五月世子谌遣使诸道各三人巡视兵粮所出田畴。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屯田-006

忠烈王三年二月令诸王百官以至庶民出米有差以充洪茶丘军粮。 四年正月以西海道丁丑年转米给元帅茶丘军。 五年四月遣使诸道审检兵粮。 七年三月分给官绢二万匹于两班及京外民户兵粮。 十月发龙门仓兵粮给领府。 八年四月东征所支兵粮十二万三千五百六十余石。 九年二月命各道禄转未输京者悉充军粮。 三月令诸王百官及工商奴隶僧徒出军粮有差诸王宰枢仆射承旨米二十石致仕宰枢显官三品十五石致仕三品显官文武四五品十石文武六品侍卫护军八石文武七八品上解官六石东班九品外副使校尉南班九品四石正杂权务队正三石东西散职业中僧一石白丁抄奴所由丁吏诸司下典独女官寺奴婢十斗贾人大户七石中户五石小户三石唯年七十以上男女勿*{敛}。 十五年三月发御库米四千石以补兵粮。 十六年二月哈丹犯边令诸王宰枢承旨班主各出米七石坊里庶人出米有差以充东界防戍军粮。 九月传旨: "东界州郡转米一千石及双城近处盈德兴海德原淸河等沿海各州今年转米输于双城以充军粮。 双城鎭守别抄马二百五十匹料自今年十月至明年二月计凡一千二百五十石以双城旁近盈德长德原兴海淸河延日安康杞溪神光等州今年杂贡皮谷计折输送。"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屯田-007

恭愍王元年二月下旨: "前者以军粮不足权借米* 以百石准四十石其数过重。 今改定十石准三石百石准三十石今月二十二日匙下送其不从国令人员仰军粮色处分开闭以时在数没入。" 五年六月敎曰: "一全罗道临坡屯田近来权势之家称为赐给夺占殆尽仰都评议使别置屯田官诸家占夺一皆复旧沿海之地筑堤水可作良田者往往而有宜令有司相地用防倭之卒为之农夫。 诸家赐给田平衍膏可屯田者以贼家及行省所占人物分队给地以责其事各道凡古屯田处皆用临坡屯田之例。 一外方州县所有亡寺院,官吏收其田租为公用所在皆是。 今当军兴时其亡寺院田租皆给防护军粮。" 十一月廉悌臣上*曰: "食为民天兵藏于农宜令军士有事操兵无事屯田则转饷省而军食足矣。 军师之盛在于储峙今师兴有日而挽输之路阻修。 如选其精强分屯要害移其余卒就食安州等处观变而动则挽粟之劳而养兵之势强矣。" 二十年十二月敎曰: "屯田之法有益军需。 仰都评议使行移各道防御大小员官相其地利役以军入耕种以省漕挽之费。"

#高丽史82卷-志36-兵2-屯田-008

辛禑元年二月下旨: "屯田之法役以戍兵闲民择其旷地量宜屯种以省漕挽之费。 今户给种子不论收入无法民甚苦之。 仰都评议使行移各道家户屯田一皆禁止其余屯田亦从优典量力屯种以补粮饷。" 九月取诸寺田租以充军费。 十月备北元诸军久屯北界北界旧无私田官收租以充军粮。 后势家争占为私田以故转饷不继取粮于民民甚苦之安州以北尤受其害。 二年九月都评议使以各道军资无数日之费令各道在外品官又烟户各里差等抽*{敛}以补军*{须}。 宰枢议曰: "近因军征军粮乏少宜令京外品官大小各户出军粮有差。 两府以下通宪以上造米四石三四品三石五六品二石七八品一石权务十斗散职乡史十斗百姓公私奴则量其户之大小征之。" 闰九月宪府: "以兵革旱荒连岁相仍军食竭请于功臣田租三分取一寺社田收其半两殿所属官司田科*{敛}外羡余充军需。" 从之。 三年三月崔莹言于禑曰: "乔桐江华乃倭贼防戍之地也两处土田之出皆入兼幷之门私费何益。 唯摩尼山堑城祭田及府官禄俸外余田皆以军簿收之且置两处以备粮饷。" 禑从之。 五年正月门下府郞舍上*论时弊其词曰: "国无三年之储国非其国我国一年之畜尙且不足一有缓急事势可畏。 屯田之法当今急务各道各州屯田法制不行分种各户秋收以为宾客之供。 愿自今痛行禁理随州郡残盛定屯田之数每年按廉别定守令秋收入库报数都堂用是以为守令殿最东西两界用兵最急宜于闲旷之地设屯田遣公廉者备官牛农器劝督耕耘以备军*{须}。 甲寅年后公私加耕之田兵息为限属军*{须}仓库宫司所属田土令各道按廉别定守令踏检收纳如有不得已国用都堂量给其费其余属军*{须}京畿各道功臣田土丙申年以来被罪人土田一依宪司所奏属军*{须}。" 九年五月全罗道按廉使吕称启: "仓虚竭无以供军。" 乃令道内居人随职品高下出米以助之。 奉翊通宪三十斗正顺奉顺中正中显二十斗奉常奉善十五斗五六品十斗七八品七斗。 十月宰辅曹敏修等与耆老宰辅共议: "诸赐给田口分田各寺社田皆属公尽收其租以备军国之需。" 十三年十一月命收私田半租以备军饷。 十四年八月宪司上*曰: "诸岛渔之利畜牧之蕃海产之饶国家之不可无者也。 我神圣之未定新罗百济也先理水军亲御楼船下锦城而有之诸岛之利皆属国家资其财力遂一三韩。 自鸭绿以南大抵皆山肥膏不易之田在于滨海沃野数千里之田陷于倭奴际天倭奴之来前无横草出入山郡如蹈无人之地国家旣失诸岛渔畜牧之利又失沃野出谷之府。 愿用汉氏募民实塞下防凶奴故事许于亡邑荒地开恳者限二十年不税其田不使国役专仰水军万户府修立城堡屯其老弱远斥候谨烽燧居无事时耕耘渔铸冶而食以时造船寇至则淸野入保水军出船击之。 自舍浦以至义州皆如此则不出数年流亡尽还其乡邑而边境州郡旣实则诸道渐次而充战舰多而水军习海寇遁而边郡宁漕转易而京师富。 水军万户各道元帅能立屯田能修战舰能结人心能施号令能灭贼能安边者赐之岛田世食其入传之子孙其失一城堡一州郡者军法从事毋得轻宥以示劝惩。"

志卷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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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第三十七。 高丽史八十三。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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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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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军。

#高丽史83卷-志37-兵3-看守军-001

○典库: 将校二杂职将校二军人五。 卤簿都监: 将校二散职将相二军人四。 征袍库: 将校二军人五。 仁恩馆: 将校二。 龙门仓: 将校二散职将相二军人十五。 云兴仓: 将校二军人五。 内庄宅: 将校二军人八。 良署: 杂职将校四。 将作布库将校九军人三。 长兴库: 将相三将校二军人五。 掌冶署: 将校二。 广化门布库: 军人六。 顺天馆: 将校六散职将相四散职将校四。 大明宫: 将校四军人六。 诸殿器用造成色: 将校二。 中军旗造色: 将校军人各二。 新兴馆: 将校二军人五。 奉先库: 将校杂职将校各二军人六。 松岳烽: 将校二。 部烽: 将校二军人三十三。 泰定门库: 将校二。 丽景门库: 将校二。 大盈署: 将校二。 宣敎门库: 将相一。 大府寺: 将相一将校三。 金银新库: 将校一。 玄武廊上库: 将校一。 外右金刚库: 将校一。 长平西廊兵仗库: 将校一。 油蜜库: 将校一。 迎送库: 将校一。 宣敎楼上库: 将校一。 新定西化布库: 将校三。 大盈库: 将校八。 铺陈都监: 将校二杂职将校二。 开明宅大府: 将校二。 左牧监: 将校二。 羊栏牧监: 将校二军人十七。 江阴牧监: 将校二。 国子监: 杂职将校二散职将相六。 都祭库: 杂职将校二散职将相二。 *大庙署: 散职将相二十四杂职将校二。 吏部: 杂职将校四散职将相四。 军器监: 杂职将校二监门卫军四。 三司: 杂职将相四。 尙食库: 散职将相二。 都省库: 散职将相二。 养贤库: 散职将相二。 小府监: 杂职将校二。 都兵马: 杂职将校二。 内都校: 杂职将校二。 外都校: 杂职将校二。 馆都校: 杂职将校二。 梨房库: 散职将相二。 福源天皇堂: 散职将相二。 司宰寺: 杂职将校二。 内园署: 杂职将校二。 太仆寺: 杂职将校二。 社稷坛: 散职将相二。 兵书藏: 散职将相二。 仁恩馆: 散职将相二。 延恩馆: 散职将相二。 中尙署: 杂职将校二。 长兴库: 杂职将校二。 刑部: 杂职将校二。 将作监: 杂职将校二。 尙舍局: 杂职将校二。 尙乘局: 杂职将校二。 内都院: 散职将相二。 司仪署: 散职将相二。 征袍库: 散职将相二。 常平仓: 散职将相二杂职将校二。 左右仓: 散职将相各二。 东西大悲院: 散职将相各二。 园丘: 散职将相二。 籍田: 散职将相二。 守宫署: 杂职将校二。 *大医监: 杂职将校二。 大官署: 杂职将校二。 惠民局: 杂职将校二。 长源亭: 散职将相四。 习射都监: 杂职将校二。 史馆: 杂职将校二。 西京修理色: 散职将相四。 供驿署: 杂职将校二。 *大常府: 杂职将校二。 式目都监: 杂职将校二。 桥路都监: 杂职将校二。 九曜堂: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弓箭库: 杂职将校二。 典廐署: 杂职将校二。 会同馆: 杂职将校二。 诸陵署: 杂职将校二。 礼服造成都监: 杂职将校二。 头店: 杂职将校二。 西郊亭: 杂职将校二。 朝宗馆: 杂职将校二。 新店: 杂职将校二。 马政色: 杂职将校二。 祭器都监: 杂职将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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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宿军。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围宿军-001

○广化门: 职事将校一散职将相六监门卫军五同门事知将校一监门卫军二同门水口将校一。 通阳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朱雀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安祥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延秋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通德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玄武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金曜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太和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上东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朝宗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靑阳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宣仁殿东紫门: 大将军一将军一同殿侍卫中郞将二南紫门中郞将一加差将相一同门末门将相一。 康安殿南门: 将相一同殿东末门将相一。 千龄门: 将相一同门西廊后壁将相一。 储祥门: 将相一。 静德宫东门: 将相一。 景灵殿: 将校一同殿屛障将相一。 集贤殿东门: 将相一。 穆淸殿东门: 将相一。 奉元门: 将相一宣庆殿北门将校一。 宴亲殿: 将校一。 永寿殿: 将相一。 云兴门: 将相一。 仪凤门: 将相一。 通门前: 将军一将相一加差散职将相五。 泰定门前: 将军一将相一加差将相八同门水中将校一。 丽景门: 将相将校各一加差散职将相五。 安兴门: 将相将校各一加差将相五。 向成门: 将相将校各一加差将相五。 宣敎门: 将相将校各一加差散职将相五。 掖庭局: 将校二杂职将校四。 望云楼: 将校一。 归仁门: 将校一散职将校二监门卫军二。 长平门: 职事将校一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宣仁门: 职事将校一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同门水口监门卫军二。 福源宫: 杂职将校二散职将相二。 承德宫: 散职将相二。 延德宫: 散职将相二。 兴庆宫: 散职将相二。 永昌宫: 散职将相二。 玄德宫: 散职将相二。 福宁宫: 散职将相二。 明福宫: 散职将相二。 安和寺眞殿弘圆寺眞殿兴王寺眞殿天寿寺眞殿大云寺眞殿重光寺眞殿弘护寺眞殿玄化寺眞殿国淸寺眞殿崇敎寺眞殿干元寺眞殿: 散职将相各二。 奉恩寺眞殿: 散职将相四。 深陵良陵寿陵宣陵济陵怀陵明陵隐陵德陵贞陵齐陵质陵宜陵永陵定陵陵成陵慈陵穆陵戴陵昌陵宁陵恭陵端陵庄陵玄陵夷陵幽陵元陵仁陵翼陵惠陵坚陵平陵干陵崇陵灵陵容陵和陵节陵悼陵信陵静陵匡陵简陵肃陵周陵: 散职将相各二。 宪陵顺陵义陵景陵显陵英陵康陵安陵荣陵泰陵: 散职将相各四。 裕陵绥陵: 散职将相各六。 延阳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紫安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安和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德山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三。 莺溪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安定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弘仁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成道门: 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崇仁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同门水口散职将相二。 灵昌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一。 宣旗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同门水口散职将相二。 长覇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三同门水口散职将相二。 会宾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一。 泰安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一。 永同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一。 德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一。 仙溪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宣义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一。 干阳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一。 保泰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一。 永平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二。 狡猊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一。 仙严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一。 光德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一。 昌信门: 将校一军人二散职将相二监门卫军一。

#高丽史83卷-志37-兵3-点军-000

点军。

#高丽史83卷-志37-兵3-点军-001

○市里点: 将相一将校二军人十一。 街衢监行: 将校二螺匠十一都典十一军人四十。 左右京里点: 将相各二将校各二军人各八。 五部点: 将相各二将校各二军人各八。 四郊细作立: 将相各二将校各一军人各七。 安和生木立: 将相一将校一军人六。 宫北点: 将相一将校一军人六。 选军点: 将校二军人三十二。 狱直点: 将校四军人四十五。 地仓点: 将校二军人二。 左仓点: 将校二军人十五。 右仓点: 将校五军人二十五。 金吾卫点: 将校二军人四。 五正点: 将校一军人三。 松岳左右樵人点: 将校各一散职将相各二军人各二。 东郊炭岘秃山狄逾岘小梓尾等生木立: 将校各一散职将相各一军人各六。 西郊药师院*于知岩熊川大岘西普通亭之谷马川高寺等生木立: 将校各一散职将相各二军人各六。 炉谷生木立: 将相一将校一散职将相二军人六。 恶生木立: 散职将相二。 *大庙检点: 将校二军人十。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州县军-000

州县军。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州县军-001

○高丽兵制大抵皆仿唐之府卫则兵之散在州县者意亦皆属乎六卫非六卫外别有州县军也。 然无可考姑以此目之。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州县军-002

北界。

○西京精勇一领内都领别将一人左右府别将各二人校尉十人队正二十人旗头行军幷九百七十人保昌杂军十九队内行首行军幷九百三十一人海军一队内行首一人行军四十九人元定两班军闲人杂类都计九千五百七十二丁。

○安北府都领中郞将一中郞将二郞将七别将十四校尉二十八队正五十八行军一千五百十五人抄军十六队内马四队右军四队内马一队左军二十六队内马弩各二保昌七队白丁二十七队。

○龟州都领中郞将一中郞将二郞将七别将十五校尉三十队正六十行军一千六百四十二抄军二十四队内马四队左军二十队内马四弩二保昌八队。

○宣州都领中郞将一中郞将二郞将六别将十二校尉二十五队正五十行军一千三百三十七人抄军二十六队内马四队左军二十队内马弩各二右军四队内马一队保昌六队白丁七十六。

○龙州都领中郞将一中郞将二郞将八别将十九校尉二十三队正六十行军一千七百七十八人抄军三十二队左军三十二队内马四弩二右军四队保昌六队白丁七十四沙比江别将一校尉二队正四行军九十九人。

○静州都领中郞将一中郞将二郞将九别将十九校尉三十九队正七十九行军二千七十五人抄军三十六队内马六队左军三十队内马弩各四右军四队保昌六队白丁二十八队神骑一百八人。

○麟州中郞将二郞将九别将十八校尉三十六队正七十二行军一千八百九十三人抄精勇三十六队内马六队左军三十四队内马弩各四右军四队保昌四队白丁三十六队。

○义州中郞将三郞将六别将十二校尉二十四队正四十八行军一千二百四十九人。

○朔州中郞将一郞将五别将十校尉二十二队正四十五行军一千二百九人精勇十八队内马六队左军十八队内马二队弩一队右军四队内马一队保昌五队神骑四十五人白丁四十八队步班十二队。

○昌州中郞将一郞将四别将九校尉十八队正三十六行军九百七十一人精勇十六队内马二队左军十队内马弩各二队右军三队内马一队保昌四队神骑二十二人步班二十一队白丁二十二队。

○云州中郞将一郞将三别将八校尉十六队正三十一行军九百二十六人精勇十二队内马弩各二左军十二队内马二弩一右军四队内马一保昌四队神骑三十三人白丁四十九队。

○延州中郞将一郞将四别将九校尉十八队正四十一行军一千五十二人精勇十二队内马二队左军十队内马弩各二右军三队保昌四队白丁五十队神骑二十六人。

○博州中郞将一郞将五别将九校尉十九队正三十九行军一千三百八十七人精勇十四队内马二左军十四队内马弩各五右军四队内马一队保昌五队白丁一百二十队步班二十五人神骑四十九人。

○嘉州中郞将一郞将五别将十校尉二十一队正四十三行军一千一百十九人精勇十五队左军十三队内弩一队右军二队内马一队保昌四队白丁百十三队步班四十人神骑五十人。

○郭州中郞将一郞将四别将九校尉十八队正三十六行军九百六十六人精勇十三队内马三队左军十四队内马三弩一右军二队保昌四队神骑五十三人步班四十二人白丁一百四十二队。

○铁州中郞将一郞将四别将八校尉十六队正三十二行军八百七十人精勇十二队内马二队左军十二队内马弩各二右军二队保昌四队神骑三十二人步班二十九人白丁六十二队。

○灵州郞将四别将七校尉十四队正二十八行军七百二十九人精勇十队内马一队左军十队内马二弩一右军二队保昌四队神骑十五人步班十七人白丁二十五队。

○猛州郞将三别将五校尉十队正二十行军六百三十人精勇十队内马二队左军八队内弩一队右军二队内马一队保昌四队神骑二十八人步班二十五人白丁九十六队。

○德州郞将四别将七校尉十四队正二十八行军七百七十八人精勇十队内马二队左军十队右军二队保昌四队神骑二十六人步班二十三人白丁五十五队。

○抚州郞将四别将七校尉十四队正二十九行军八百一人精勇十队内马弩各一队右军三队保昌三队神骑三十五人白丁七十八队。

○顺州中郞将一郞将二别将七校尉十三队正二十七行军七百五十五人精勇十队内马二队左军十队内马弩各一队右军二队保昌三队神骑四十人步班二十人白丁一百五十四队。

○渭州郞将五别将八校尉十六队正二十行军九百十八人精勇十二队内马二队左军十二队内马弩各一队右军三队保昌五队神骑步班各三十二人白丁八十三队。

○泰州郞将四别将七校尉十四队正二十八行军八百九十五人精勇十三队内马三队左军十队内马一队保昌三队神骑二十二人步班三十九人白丁五十七队。

○成州中郞将一郞将三别将七校尉十二队正二十七行军七百四十四人精勇十队内马弩各一队左军九队内马弩各一队右军三队保昌五队神骑十七人步班三十三人白丁二百一队。

○殷州郞将五别将八校尉十八队正三十三行军九百十七人精勇二十二队内马弩各一队左军十二队右军三队保昌四队神骑三十四人步班五十九人白丁八十五队。

○肃州都领郞将一郞将四别将八校尉十五队正三十二行军九十五人精勇十二队内马二队左军十二队内马弩各二队右军三队保昌四队神骑三十九人步班五十人白丁三十七队。

○宁德城中郞将一郞将四别将八校尉十六队正三十二行军八百三十二人精勇十五队内马三队左军十队内马弩各二队右军二队保昌三队神骑四十九人白丁五十一队。

○威远鎭郞将四别将六校尉十二队正二十五行军六百八十九人精勇十二队左军七队内马弩各二队右军二队保昌四队神骑二十七人步班二十四人白丁五十二队。

○定戎鎭中郞将一郞将三别将七校尉十四队正二十八行军七百十三人精勇十队内马四队左军八队内马弩各一队右军四队内马一队保昌五队神骑三十三人步班十人白丁五十六队。

○宁朔鎭郞将五别将八校尉十队正三十二行军八百五十一人精勇十三队内马四队左军十三队内马二队弩一队保昌四队神骑二十九人步班二十三人白丁十五队。

○安义鎭郞将四别将七校尉十四队正二十八行军七百十一人精勇九队内马二队左军六队保昌七队神骑三十人步班十七人白丁五十四队。

○淸塞鎭。 中郞将一郞将三别将七校尉十五队正三十一行军八百三十人精勇十二队内马二队左军十队内弩一队右军三队保昌五队神骑五十人步班三十六人白丁六十二队。

○平虏鎭中郞将一郞将三别将七校尉十五队正二十一行军八百四十七人精勇十三队内马三队左军十队内马二队右军三队保昌四队神骑二十八人步班四十二人白丁四十二队。

○宁远鎭郞将四别将七校尉十三队正二十八行军七百八十三人精勇十队左军十队内马弩各一队右军一队保昌五队神骑二十三人步班五十一人白丁三十队。

○朝阳鎭将一副将一中郞将一郞将五别将八校尉二十队正四十一行军一千一百四十三人。 精勇十五队内马二队左军十五队内马弩各二右军三队保昌五队神骑四十二人步班四十四人白丁六十七队。

○阳鎭将一中郞将一郞将三校尉七队正十四行军四百二十二人精勇五队内马一队左军五队内马弩各一队右军一队保昌三队神骑十一人步班十二人白丁三十队。

○树德鎭将一别将一校尉二队正五行军一百五十三人精勇二队内马一队左军二队保昌一队神骑十人白丁二十二队。

○安戎鎭将一郞将一别将二校尉四队正八行军二百六人精勇二队左军三队保昌一队神骑十一人步班二十七人白丁三十三队。

○通海县郞将一别将二校尉五队正十行军二百七十四人精勇四队左军三队右军一队保昌一队神骑五人步班十四人通海江校尉一队正二行军四十三人。

○永淸县郞将三别将四校尉八队正十六行军四百三十二人精勇六队左军五队右军保昌各二队神骑二十八人步班九人白丁一百队。

○咸从县郞将一假郞将三别将六校尉十三队正二十六行军七百二十九人精勇八队左军十队右军二队保昌四队神骑二十人步班三十一人白丁四十九队。

○龙冈县郞将三别将六校尉十二队正二十四行军六百五十六人精勇八队左军八队右军二队保昌四队神骑三十五人步班四十人白丁五十九队。

○三和县别将一校尉二队正五行军一百三十五人。

○三登县假别将一校尉二队正五行军一百二十一人。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州县军-003

东界。

○安边府都领一郞将二别将四校尉十二队正二十七抄军左右军各八队宁塞军三队五人计百五十工匠一梗计三十三人。

○瑞谷县别将一校尉二队正三左军一队右军二队宁塞一队三十一人工匠一梗。

○汶山县右军一队工匠一梗。

○卫山县校尉一左军二队右军一队宁塞一队工匠一梗。

○翼谷县校尉一左军一队宁塞一队。 铁垣戍右军宁塞各一队。 凝川贡所左军宁塞各一队行军四十六。

○孤山县别将一校尉三队正七抄军左右军各二队宁塞一队。

○鹤浦县别将一校尉二队正四抄军二队左右军各一队宁塞一队压戎戍校尉一队正二左右军各一队宁塞七人。

○霜阴县校尉一队正二左右军各一队宁塞一队禾登戍左右军各一队宁塞五人。 福宁乡校尉一队正二左右军宁塞各一队。

○和州都领一郞将三别将七校尉十三队正三十二抄军左军各十队右军八队宁塞四队工匠一梗。

○高州都领一郞将三别将七校尉十五队正三十二抄军左军各一队右军八队宁塞二队投化田匠各一梗。

○宜州都领一别将三校尉七队正十六抄军左军各五队右军四队宁塞二队工匠一梗。

○文州都领一郞将二别将四校尉九队正二十二抄军六队左军八队右军五队宁塞一队工匠一梗。

○长州都领一郞将二别将四校尉九队正三十三抄军六队左军八队右军六队宁塞三队川军四队。

○定州都领一郞将四别将八校尉十六队正三十七抄军十四队左军十三队右军六队宁塞四队。

○德州都领一郞将二别将四校尉八队正二十抄军左军各九队右军四队宁塞六十六人。

○元兴鎭都领一郞将二别将五校尉十三队正二十九抄军左军各九队右军四队宁塞四队沙工四队。

○宁仁鎭都领郞将各一别将三校尉七队正十六抄军四队左军六队右军四队宁塞二队。

○耀德鎭都领郞将各一别将八校尉九队正二十抄军八队左军四队右军六队宁塞二队工匠一梗。

○鎭溟县都领一别将二校尉六队正十一抄军五队右军二队宁塞一队,田匠一梗。

○长平鎭都领一别将二校尉六队正十三抄军左军各五队右军二队宁塞一队。

○龙津鎭都领一别将二校尉四队正十抄军右军各二队左军四队宁塞二队工匠一梗。

○永兴鎭都领一别将二校尉五队正十一抄军左军各四队右军三队宁塞二队。

○静边鎭都领一校尉五队正十一抄军四队左军三队右军四队宁塞四十人。

○云林鎭校尉一队正三左军二队右军一队宁塞一队。

○永鎭别将一校尉二队正五左右军各二队宁塞一队。

○隘守鎭别将一校尉二队正六左军三队右军二队宁塞一队工匠一梗。

○金壤县别将二校尉四队正十抄军四队左右军各三队宁塞一队。

○高城县别将一校尉四队正九抄军一队左军一队右军三队宁塞二队。

○杆城县别将一校尉五队正十抄军左军各四队右军二队宁塞一队。

○翼令县别将三校尉三队正九抄军右军各四队左军二队宁塞一队。

○溟州别将五校尉十队正二十三抄军左右军各八队宁塞四队工匠一梗。

○三陟县别将一校尉八队正十六抄军左军各四队右军九队宁塞一队工匠一梗。

○蔚珍县别将一校尉三队正八抄军左军各二队右军三队宁塞一队。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州县军-004

交州道。

○春州道内合保胜一百三十三人精勇七百七十六人一品五百七十二人。

○东州道内合精勇九百七十一人一品六百五十人。

○交州道内精勇四百七十七人一品三百五人。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州县军-005

杨广道。

○广州道内保胜二百五十八人精勇五百四十六人一品五百三十六人。

○南京道内保胜一百三十三人精勇八百六十四人一品五百二十九人。

○安南道内保胜一百五十九人精勇二百九十二人一品二百八十二人。

○仁州道内保胜一百九十四人精勇一百八十七人一品二百二十七人。

○水州道内保胜一百七十五人精勇二百九十一人一品三百七十二人。

○忠州牧道内保胜二百四十一人精勇三百五十七人一品五百二十人。

○原州道内保胜一百二十二人精勇二百三人一品二百四十八人。

○淸州牧道内保胜五百三十八人精勇七百八人一品八百五十人。

○公州道内保胜三百二十六人精勇五百五十三人一品五百二十七人。

○洪州道内保胜三百三十八人精勇四百九十七人一品七百十三人。

○嘉林道内保胜九十八人精勇二百五十一人一品二百一人。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州县军-006

庆尙道。

○蔚州道内保胜一百三十四人精勇一百四十五人一品一百八十一人。

○梁州道内保胜五十七人精勇一百四十七人一品一百七十三人。

○金州道内保胜一百八十八人精勇二百七十八人一品四百三十一人。

○密城道内保胜二百四十五人精勇四百二十七人一品五百三十二人。

○尙州牧道内保胜六百六十五人精勇一千三百七人一品一千二百四十一人。

○安东大都护道内保胜五百九十一人精勇九百五十三人一品一千十八人。

○京山府道内保胜五十四人精勇八百一人一品六百四十七人。

○晋州* {牧}道内保胜二百七十七人精勇四百四人一品七百三十人。

○陜州道内保胜三百七十三人精勇二百二十九人一品四百四十八人。

○巨济道内精勇五十人一品一百二十八人。

○固城道内保胜二十六人精勇五十三人一品一百九人。

○南海道内保胜行首幷十七人精勇十七人一品六十四人。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州县军-007

全罗道。

○全州牧道内保胜一百五十人精勇一千二百十四人一品八百六十七人。

○南原道内保胜二百五人精勇八百人一品六百三十六人。

○古阜道内保胜五十四人精勇六百十人一品五百四十五人。

○临陂道内精勇三百四十一人一品二百人。

○进礼道内精勇二百十一人一品一百五十二人。

○罗州牧道内保胜四百五十四人精勇八百四十八人一品九百二十二人。

○灵光道内精勇四百一人一品三百六十八人。

○宝城道内保胜三百二十二人精勇四百十二人一品五百十三人。

○升平道内保胜二百四十人精勇一百八十四人一品四百十五人。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州县军-008

西海道。

○黄州道内保胜二百十四人精勇三百二十人一品二百七十七人。

○谷州道内保胜二百九十五人精勇二百九十三人一品二百九十一人。

○安西大都护道内保胜四百五十人精勇八百七十四人一品八百三十八人。

○州道内保胜三百三十三人精勇四百五十五人一品二百三十五人。

○瓮津道内精勇二百十人保胜一百七人一品六百十二人。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州县军-009

京畿。

○开城府道内保胜五十二人精勇二百四十人一品一百九十人。

○承天府道内保胜五十人精勇一百六十人一品一百十三人。

○江华道内保胜一百九十九人精勇五十四人一品一百七十一人。

○长湍道内保胜一百三十四人精勇三百四十三人一品三百三人。

#高丽史83卷-志37-兵3-船军-000

船军。

#高丽史83卷-志37-兵3-船军-001

○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王卽位下敎曰: "船军旣属本司如有冒受钧旨以图免役者卽便断罪配岛。"

#高丽史83卷-志37-兵3-船军-002

恭愍王二十二年五月谏官禹玄宝等上*曰: "议者以为贼善舟楫不可以水战若造战舰是重困吾民是不然。 水贼不可以陆攻其势明甚且攘贼禁暴本欲为民其可念小弊于民而贻大患于国乎。 今东西江置防守贼泛海扬扬而来我军临岸拱手而已虽精百万其如水何哉。 宜作舟舰严备器仗顺流长驱塞其要冲贼虽善水安能飞渡。 得势便擒捷扫荡亦可必也。" 二十三年正月检校中郞将李禧上书曰: "今倭寇方炽乃驱烟户之民不习舟楫者使之水战每至败绩。 臣生长海边曾习水战愿率海岛出居民及自募人惯于操舟者与之击贼期以五年永淸海道。" 中郞将郑准提亦上书献策王大悦以禧为杨广道安抚使准提为全罗道安抚使兼倭人追捕万户以禧伴六十七人准提伴八十五人皆授添设职又令密直司给空名千户牒二十百户牒二百。 初六道都巡察使崔莹造船二千欲以六道军骑船捕倭百姓畏惧破家逃役者十常五六及准提等建议事遂寝。

#高丽史83卷-志37-兵3-船军-003

辛禑三年十月出市廛商贾以充海道之军。 四年二月佥五部坊里军令乘船捕倭。 十三年四月佥京圻左右道军人为骑船军以防东西江倭寇。

#高丽史83卷-志37-兵3-船军-004

恭让王元年十月以朴麟佑为杨广左右道水军都万户下旨曰: "领道内兵船察其万户千户领船头目人等能否有不能者择有才干威望者代之令预备器械追捕倭贼若各船万户等擅自放军以营己私隐泊深浦不及应变者各船大小军官及都万户依军法断罪。" 三年都堂启曰: "召募海边人民三丁为一户定为水军诸道滨海之田不收租税以养水军妻子。" 从之。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工役军-000

工役军。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工役军-001

○明宗二十一年八月分外方役军为三番。 旧制诸州一品军分为二番当秋而递使之循环比缘营造合而役之至是分焉。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工役军-002

忠宣王元年三月重新康安延庆二宫令郡县送民为夫其数不可纪。 宰臣议发两宫营造夫见任宰相及诸君日出三名致仕宰相及见任三品日出二名四品以下出有差是谓品从。 又以其人为夫其人者主宫室修营官府使令之役。 郡县吏之子必经是役然后得补吏职。

#高丽史83卷-志37-兵3-工役军-003

忠惠王后四年五月新宫别造成都监令出诸君宰枢品从五名三品四名四品三名五六品二名七八品一名九品权务幷一名各限五日输材木违者重罚。 又令各司纳鍮铜诸君役夫日役三十人大君四十人其下有差。 若阙一日卽征布如其人例。

志卷第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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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卷第三十八。 高丽史八十四。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00-00-000

刑法一。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00-00-001

○刑以惩其已然法以防其未然。 惩其已然而使人知畏不若防其未然而使人知避也。 然非刑则法无以行。 此先王所以用而不能偏废者也。 高丽一代之制大抵皆仿乎唐至于刑法亦采唐律酌时宜而用之。 曰狱官令二条名例十二条卫禁四条职制十四条户婚四条廐库三条擅兴三条盗贼六条鬪讼七条诈伪二条杂律二条捕亡八条断狱四条摠七十一条删烦取简行之一时亦不可谓无据。 然其弊也禁网不张缓刑数赦奸凶之徒脱漏自恣莫之禁制及其季世其弊极矣。 于是有建议杂用元朝议刑易览大明律以行者又有兼采至正条格言行事宜成书以进者。 此虽切于救时之弊其如大纲之已国势之已倾何。 今以见于史者记其梗使考得失作刑法志。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00-000

名例。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笞刑五-001

笞刑五。

○一十折杖七赎铜一斤。

○二十折杖七赎铜二斤。

○三十折杖八赎铜三斤。

○四十折杖九赎铜四斤。

○五十折杖十赎铜五斤。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杖刑五-001

杖刑五。

○六十折杖十三赎铜六斤。

○七十折杖十五赎铜七斤。

○八十折杖十七赎铜八斤。

○九十折杖十八赎铜九斤。

○一百折杖二十赎铜十斤。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徒刑五-001

徒刑五。

○一年折杖十三赎铜二十斤。

○一年半折杖十五赎铜三十斤。

○二年折杖十七赎铜四十斤。

○二年半折杖十八赎铜五十斤。

○三年折杖二十赎铜六十斤。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流刑三-001

流刑三。

○二千里折杖十七配役一年赎铜八十斤。

○二千五百里折杖十八配役一年赎铜九十斤。

○三千里折杖二十配役一年赎铜一百斤。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死刑二-001

死刑二。

○绞赎铜一百二十斤。

○斩[赎铜上同。]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刑杖式-001

刑杖式[尺用金尺。]。

○脊杖长五尺大头围九分小头围七分。

○臀杖长五尺大头围七分小头围五分。

○笞杖长五尺大头围五分小头围三分。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辜限-001

辜限。

○手足殴伤人者限十日。

○以他物殴伤人者限二十日。

○以刃及汤火殴伤人者限四十日。

○折趺支体及碎骨限五十日。[被伤日晩则当至限日之晩便满。]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名例-禁刑-001

禁刑。

○国忌

○十直[初一日初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

○俗节[元正上元寒食上巳端午重九冬至八关秋夕]

○愼日[岁首子午日二月初一日]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00-000

公式。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相避-000

相避。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相避-001

本族。

○父子孙。 同生兄弟。 堂兄弟。 同生妹之夫堂妹之夫。[台省政曹外许同官。] 伯父叔父。 伯母叔母之夫。 侄女之夫。[台省政曹外许同官。] 女壻。 孙女壻。

外族。

○母之父母。 母之同生兄弟。 母之同生妹之夫。 母之同生兄弟妹之子。

妻族。

○妻之祖父。 妻之同生兄弟。[台省政曹外许同官。] 妻之同生妹之夫。[上同。] 妻之伯父叔父。[上同。] 妻之伯母叔母之夫。[上同。] 妻之兄弟妹之子。[上同。] 侄女之夫。[上同。]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官吏给暇-000

官吏给暇。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官吏给暇-001

○每月初一日初八日十五日二十三日。 每月入节日[一日]元正[前后幷七日]立春[一日]蚕暇[正月内子午日]人日[正月七日]上元[正月十五日前后幷三日]燃灯[二月十五日]春社[一日]春分[一日]诸王社会[三月三日]寒食[三日]立夏[三日]七夕[一日]立秋[一日]中元[七月十五日前后幷三日]秋夕[一日]三伏[三日]秋社[社稷祭日]秋分[一日]授衣[九月初一日]重阳[九月九日]冬至[一日]下元[十月十五日]八关[十一月十五日前后幷三日]腊享[前后幷七日]日月食[各一日]端午[一日]夏至[前后幷三日]。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官吏给暇-002

○成宗元年判: 两亲忌给暇一日两宵祖父母远忌无亲子者亦依此例。 四年新定五服给暇式: 斩衰齐衰三年给百日; 齐衰期年给三十日; 大功九月给二十日; 小功五月给十五日; 麻三月给七日。 十五年判: 凡官吏父母丧三年每月朔望祭暇一日第十三月初忌日小祥斋暇三日其月晦小祥祭暇三日第二十五月第二忌大祥斋暇三日其月晦大祥祭暇七日至二十七月晦祭暇五日。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官吏给暇-003

显宗十一年判: 外官父母病者除往返程给暇二十日。 诸文武员僚父母年七十以上无他兄弟者不许补外其父母有疾给告二百日护视。 二十一年十二月判: 父母居外方或外任有病其子从仕于京者给由往返给马父母在京而子外任者给马又公*券出使者遭父母病往返给马职事常以上散官五品以上给从人。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官吏给暇-004

靖宗三年正月判: 两亲及祖父母归葬者除往返程给暇二十一日。 十一年二月制: 文武官父母在三百里外者三年一定省给暇三十日无父母者五年一扫坟给暇十五日不计程途。 五品以上奏闻六品以下有司给暇登第者定省扫坟日限亦依此例。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官吏给暇-005

文宗二年判: 大小官吏四仲时祭给暇二日。 三年九月制: 外方官吏遭兄弟妹丧者若在远州除申请京官直于外官请暇妻父母服不计妻之先后许给暇。 二十三年判: 外官之妻在京身病者给暇三十日又外官身病者限百日给暇父母病三子俱为外任者从父母愿一子给暇二百日其余子各给暇五十日其限满者解官。 三十五年三月诏定: 父母年七十以上八十以下侍丁一人九十二人百岁五人。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官吏给暇-006

宣宗三年二月判: 新除外官身病请暇者常以上令*大医监视给暇久未愈启达递差妄告病者科罪。 五年判: 病亲浴温井者计程途远近给暇。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官吏给暇-007

睿宗四年判: 上员告病者旬旬给暇外员据里典状报*大医监看候给暇限百日父母病者限二百日。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官吏给暇-008

仁宗十八年判: 无亲子祖父母忌依宋制给暇一日两宵。 判: 入流品以上者妻父母服给暇三十日其忌日依外祖父母例给暇一日两宵。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官吏给暇-009

忠穆王判: 外员身病告暇者令部审其虚实给暇外官身病者亦令界首官审之方许上京调理。 判: 年六十以上父母有病长子给暇侍药。 判: 外任父母欲见其子除程途二十日给暇。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避马式-000

避马式。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避马式-001

○显宗卽位礼仪司奏定文武官路上相见礼: 一品官正三品以上马上祗揖从三品以下下马回避; 三品官五品以上马上祗揖六品以下下马避; 四品官六品以上马上祗揖七品以下下马避; 五品官七品以上马上祗揖八品以下下马避; 六品官八品以上马上祗揖九品以下下马避; 七品官九品以上马上祗揖流外杂吏下马避。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避马式-002

德宗二年十二月判: 政要曰: '三品以上六尙书九卿遇亲王不合下马亲王班皆次三公下。' 诸王立一品文班从三品以上与武班上将军以上马上祗揖文班四品以下武班大将军以下下马避; 于宰臣知政事政堂文学左右仆射文班四品以上及给舍中丞武班大将军南班宣徽使马上祗揖文班五品以下及武班诸卫将军南班引进使文班四品慢路少卿少监国子司业下马避; 三品以上文班少卿少监司业等五品武班诸卫将军南班引进使马上祗揖五品慢路六局奉御诸陵令太史令及文班六品武班中郞将阁门副使下马; 文班四品以上文班常六品及武班中郞将南班阁门通事舍人文班紧路补阙殿中马上祗揖文班外六品及七品以下武班郞将阁门祗候以下下马避; 五品隔文班七品以上武班郞将阁门祗候文班紧路拾遗监察马上祗揖外八品以下及武班别将崇班以下下马避; 六品文班外八品以上及武班别将崇班供奉官马上祗揖文班九品以下及武班散员南班侍禁以下下马避; 七品文班九品以上武班散员南班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马上祗揖以下下马避以为恒式。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避马式-003

宣宗十年六月判: 文武官职事四品以下散官三品以下于中丞职事五品以下散官四品以下于杂端侍御职事六品以下常以上散官五品以下于殿中侍御监察御史皆避马; 若吏部侍郞尙书左右丞给舍旣准诸曹三品且以侍臣在公侯之上与中丞马上相揖; 知制诰亦非常例一从官品马上相揖; 郞舍补遗勿论官品与杂端以上马上相揖若大夫则除宰臣枢密左右仆射近臣外皆避马。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公牒相通式-000

公牒相通式。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公牒相通式-001

京官。

○内史门下尙书都省于六官诸曹七寺三监出纳门下侍郞以上不姓草押拾遗以上着姓草押录事注书都事内位着姓名。 六官诸曹七寺三监于三省侍郞少卿以下具位姓名御史卿以上着姓草押。 六官诸曹于七寺三监员外郞以上着姓草押。 七寺三监于六官诸曹少卿以下具衔姓名七寺三监于诸署局丞注簿着姓草押。 诸署局于七寺三监直长以上着姓名诸下局署于三省诸曹式目七寺三监直长以下具位姓名。 吏部台省于六官诸曹七寺三监门下侍郞平章以下拾遗以上着姓草押录事具衔姓名于诸署局录事注书着草押。 诸署局于三省直长以上具衔姓名。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公牒相通式-002

外官。

○别命使臣于牧都护当云某使贴某牧都护奉使事重备记事下典七品以上使着姓草押八品使着姓名署。 虽六七品使奉使事轻无人吏下典者*贝{具}衔着姓名署。 牧都护于七八品使副使以上着姓草押以下着姓名于奉使事重使及常以上独使着姓*( ){草}押副使以下着姓名。 别命使臣于中都护知州防御县令鎭将官虽无记事下典六七品使则着姓草押八品使则着姓名署于鎭将县令着姓草押。 中都护知州防御县令鎭将官于七八品使着姓草押副使*( ){以}下着姓名署于奉使事重使及常使则皆着姓名。 三军兵马使于西京留守官判官以上着姓草押以下员着姓名署。 东西巡检使于留守官副使以上着姓草押。 留守官于中军兵马使留守着草押副留守着姓名于左右东西都巡检使副留守以上着草押判官以下着姓名。 西京监军使于中军兵马使着姓于东西巡检使着草押。 西京留守三军兵马使于监军判官以上着姓草押。 东西都巡检使于监军副使以上着姓草押。 西京留守三军兵马使东西都巡检使都部署于八牧二大都护府诸道府官皆着姓草押。 八牧二大都护于三军兵马使及西京留守官监军使东西都巡检使东西海巡察使着姓名于诸都部署使着姓草押副使以下着姓名。 中都护知州以下诸道外官于兵马使西京留守官东西都巡检使东西海巡察使都部署着姓名。 中军兵马使于左右军东界都巡检使判官以上着姓草押以下着姓名。 左右军东界都巡检使于中军兵马使使着姓草押副使以下着姓名。 庆尙道巡检使西海巡察使猛州都知兵马使于西京留守及监军使副使以上着姓草押以下着姓名。 诸都部署于西京留守官监军使以上员为都部署副使则副使以上着姓草押外员为副使则着姓草押副使以下着姓名。 留守官监军使于诸都部署判官以上着姓草押以下着姓名。 三道巡察使兵马使于中军兵马使着姓名唯三品以上巡察兵马使着姓草押。 三军兵马使诸都部署于庆尙道西海巡察使猛州都知兵马使着姓草押。 诸都部署于三军兵马使着姓名于左右军兵马使则三品以上使以大将军兼文班卿监者着姓草押以下着姓名。 西京留守于申省状着姓草押副留守以下监军使东西都巡检使等别命使臣及诸道外官虽三品以上着姓名。 鎭将县令监仓驿巡官于防御鎭使以上官具衔着姓名。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公牒相通式-003

睿宗九年六月礼仪详定所奏曰: "近来朝廷之*闲所行表状书简称号不正非所以正名之义。 臣等欲望凡上表者称圣上陛下上笺称太子殿下诸王曰令公中书令尙书令曰太师令公两府执政官曰太尉平章司空政枢密仆射各随时职称之三品以下员寮不得称相公宜直呼官名。"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公牒相通式-004

忠烈王五年五月元中书省牒云: "据来文行移体例照得品同往复用平牒正从同三品于四品今故牒六品以下皆指挥四品于五品用平牒于六品七品今故牒八品以下皆指挥如回报四品于三品牒呈上六品以下申六品于四品牒呈上七品以下申。 凡干公事除相统属*{须}指挥外若非统属照依前项体式行移。" 二十四年五月忠宣王卽位敎曰: "于朝廷*闲有僭越尊称者实非礼也。 宜于诸王则书签直称某公侯寒暄称令侯令旨宰执诸二品官书签除令公寒暄称钧旨钧侯诸三品随职称之寒暄称台旨台侯率以为常。 违者冶之以法。" 三十三年六月忠宣王在元遣使来传旨: "佥议密直相呼为令公至于书状例称令侯令旨不亦冒礼之甚乎。 自今易以台侯台旨。 违者处以重法。"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00

职制。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01

○官吏临监自盗及临监内受财枉法者徒杖勿论收职田归乡僧人盗寺院米谷归乡充编户贸易官物者除归乡依律科罪。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02

监临赃一尺笞四十一匹五十二匹杖六十三匹七十四匹八十五匹九十六匹一百八匹徒一年十六匹一年半二十四匹二年三十二匹二年半四十匹三年五十匹流一千里与者五等罪止杖一百。 如监临官于部内乞取者加一等若以威力强乞取者准枉法赃论。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03

枉法赃一尺杖一百一匹徒一年二匹一年半三匹二年四匹二年半五匹三年六匹流二千里七匹二千五百里八匹三千里十五匹绞。 有官品人犯者官当收赎一匹以上除名无禄一等二十匹绞。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04

不枉法赃一尺杖九十二匹一百四匹徒一年六匹一年半八匹二年十匹二年半十二匹三年十四匹流二千里三十匹加役流。 有官品人犯者令官当收赎。 四匹以上免官无禄者一等四十匹加役流。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05

坐赃一尺笞二十一匹三十二匹四十三匹五十四匹杖六十五匹七十六匹八十七匹九十八匹一百十匹徒一年二十匹一年半三十匹二年四十匹二年半五十匹三年与者五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06

在官侵夺私田一亩杖六十三亩七十七亩八十十亩九十十五亩一百二十亩徒一年二十五亩一年半三十亩二年三十五亩二年半园圃加一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07

因官挟势乞百姓财物一匹笞二十二匹三十三匹四十四匹五十五匹杖六十六匹七十七匹八十八匹九十十匹一百二十匹徒一年三十匹一年半四十匹二年五十匹二年半与人物者一等。 若亲故与者勿论贸易官物除归乡依律科罪。 判夜毋得刑人。 判: 死不再生人命至重。 今外方重刑界员例不亲问使外吏于多事中杂治之甚为不可。 自今牧都护所推狱使以下员齐坐知州县令所推狱界首一员亲进覆验无有差谬然后连衔署名临问员每七月初一日内亲赍上来。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08

犯杀人罪初*{段}坚问九端隔三七日二*{段}坚问十二端隔四七日三*{段}坚问十五端。 判: 外狱囚西京则分台东西州鎭则各界兵马使关内西道则按察使东南海则都部署其余各界首官判官以上无时监行推检轻罪量决重囚则所囚年月具录申奏如有滞狱官吏科罪论奏。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09

诸察狱之官先备五听又验诸证事状疑似不首实然后掠每讯相去二十日。 若讯未毕更移他司仍*{须}鞫者连写本案移送卽通前讯以充三度若无疑似不*{须}满三度。 若因讯致死者皆具状申牒当处长官与*{纠}弹官对验。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10

诸妖诞杂占一禁犯者当该官幷科罪。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11

犯斩罪免死者脊杖五十绞罪脊杖四十刑决付处。 判: 鎭人犯归乡罪者仍留配本处若受田丁者收其田与他。 犯流罪者东界鎭人则移配北界北界则移东界勿令配南界。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12

三年一度考阅僧籍。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13

成宗五年八月始令十二牧妻子赴任。 七年判: 诸道转运使及外官凡百姓告诉不肯听理皆令就决于京官。 自今越告人及州县长吏不处决者科罪。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14

显宗七年五月刑部奏: "官吏监临自盗者勿计赃物多少除名流本贯。" 从之。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15

靖宗十二年判: 每年春秋平校公私*枰{秤}斛斗升平木长木外官则令东西京四都护八牧掌之。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16

文宗七年判: 内外官斛长广高方酌定米斛则长广高各一尺二寸稗租斛长广高各一尺四寸五分末酱斛长广高各一尺三寸九分太小豆斛长广高各一尺九分。 十一年下旨: "内外街路曝露骸骨京内东西大悲院外方各领界官考察收拾埋又新罗高丽百济先王*{冢}庙及古贤圣庙近处禁耕稼侵毁。" 十六年制曰: "刑政民命攸系古先哲王惟刑是恤。 朕追古训愼选刑官犹惧不得其人以致寃枉。 自今必备三员以上然后讯鞫囚徒以为定制。"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17

宣宗十年判: 请暇满百日者解官。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18

肃宗元年敎曰: "旧制凡官吏决讼小事五日中事十日大事二十日徒罪以上狱按三十日已有定限其令内外所司申明举行。" 二年判: 被差充丁夫杂匠稽留不赴一日笞四十四日五十七日杖六十十日八十十三日九十十九日一百二十三日徒一年将领主司各加一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19

十年十月睿宗卽位禁士与内宦交通干谒。 十三年判: 五家以上火烧点检将校科罪。 十六年制曰: "官吏因缘公法苛刻作弊或以腐朽之谷强给取息或征荒田之租或兴不急之役者令中外攸司一切禁治。"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20

高宗十四年十二月御史台禁闾里养鹰。 以有职者废公务无职者起争讼也。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21

元宗元年八月中书省议奏: "今外上官道遇三品以上官趋拜马前拜揖朝行*{谄}谀成风礼失过恭请皆禁之。" 二年正月御史台请: "权势之家夺人田者痛绳以法。" 制可。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职制-022

忠烈王四年九月命各司员吏从他务者必赴本司议事然后别坐。 十二年三月下旨: "外方奴婢相讼者例当就守令及按廉使处决事曲者依付权势请移京官使对讼者粮远来今后悉令其处守令及按廉使听理所任外别衔处决一禁。" 十四年三月下旨文武官非乘传不得出郊外。 二十二年五月中赞洪子藩条上便民事: "一近有鍮铜匠多居外方凡州县官吏及使命人员争*{敛}鍮铜以为器皿故民户之器日以耗损宜令工匠立限还京一诸州县官出使员吏皆于出身衙门及第进士送纳货物称为封送一缕一粒民膏民脂诚宜禁之。 一诸州县及乡所部曲人吏无一户者多矣。 外吏依势避役者悉令归乡丁吏亦令数归还。 一豪势之家遣人州县以银甁等物强市民*闲细布绫罗韦席等物实为民弊。 诚宜禁之。 一近来外方多故纳贡失时。 诸司官吏及谋利之人先纳己物受其文凭下乡剩取其直民实不堪诚宜禁之。 一大府迎送国等库凡有所*{须}之物卽于京市求之虽云和买实为强夺。 诚宜禁之。 一诸州之吏留京听候谓之其人近以其人为之役夫。 外方多故其人或阙计其年月以征其佣所以州县日渐残弊虽则量尙有不均令宜于十室之邑一名五室全免。 一牛以耕田马以乘载民生之所急也近有商贾之人多将牛马出疆及令州县出马以资国不可不禁。 一各官守令新旧迎送之费实为民害今后只令公衙属人迎送一出使人员将丁吏上守所至州县皆有赠遗谓之例物亦令禁止。" 王嘉纳。 二十四年敎曰: "台之设专为弹*{纠}百官近来风俗大毁隐匿不论今后弹*{纠}百执肃淸朝廷。" 是年正月忠宣王卽位下敎曰: "一太祖创立禅敎寺社皆以地钳相应置之今两班私立愿堂亏损地德又共议寺社住持率以货赂滥得令禁断。 一凡州府郡县先王因丁田多少以等差之近来两班内外乡贯无时加号甚乖古制有司论罢。 一州府郡县乡吏百姓依投权势多授军不领散员或入仕上典侵渔百姓陵冒官员宜令按廉使及所在官收职牒充本役。 又领府队尉队正无功超授军不领散员谋避本领职役付托势家横行外方滥乘驿马侵扰贫民亦令有司收职牒充本役。 一古制遣使唯按廉祭告马场耳近因多故每事皆遣别监及将校下典州郡困于支待驿马罢弊。 又按廉及诸别衔馈遗势家多以银布米* 甚者以人物充其农庄又守令贪暴按廉不之察。 自今每番褒贬以闻。 一民无恒心因无恒产。 惮于赋役彼此流移凡有势力招集以为农场。 按廉使与所在官推刷还本具录以闻。 一听讼官或挟私淹延告者积怨。 今后不卽决者罪其主司一凡论功如崔凝徐熙杨规姜邯赞崔思全赵金方庆等然后方可谓之功臣而录用其子孙也。 今者亲朝行李年年有之自求扈从便谓之功超等受赏录其子孙加号本贯至有痕咎之人许通甚为未便。 今后勿令许通违者所司固执论罢。 一各道按廉与别衔侵渔百姓以为私膳传驿*( ){输}送其弊甚大。 今后虽丝毫之物皆禁。 一守令以自己便否不待三年互换移任迎送之弊莫甚。 一切禁止。 一凡侍朝两班不得受人贿赂至于茶药纸墨亦不可受。 违者罪之。 一王京一国之本要令人物安堵不可搔扰。 自今以后各司凡所*{须}不得于市廛侵夺。 如不得已而征求当与其直。 一忽只鹰坊尙乘巡马宫阙都监阿车赤等当新员赴任之时遽征封送因而取*{敛}于民。 一切禁断乃至按廉及诸别衔抄与丁吏亦不得赠与。 一寺院及齐醮诸处所据执两班田地冒受赐牌以为农场今后有司穷治各还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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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烈王三十四年忠宣王复位下敎曰: "一提察之任在于察吏问民往往守令贪污不法至于民吏所犯可决杖者反征银物以充其欲各道提察不加*{纠}劾。 其令各道考其征物各还其人续议守令贤否以闻。 一权势之家奸猾之类造作文契夺人奴婢田丁其主告官官司畏势因循不决。 使告者积怨。 宜令官司速决无滞诈伪者罪之。" 三年三月传旨: "一每遣别监探取子民受其害今后仰提察司差人探取。 一宰相出为州牧者每因祈恩驰驿往复其弊为甚自今提察司严行禁止。" 六月传旨: "宰枢以下因祈恩出江外打围放鹰者行禁止违者罢职。" 七月传旨: "济州之民理宜优恤其牧官军官恣行侵夺民不堪苦。 宜遣式目录事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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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肃王五年五月下敎: "一事审官之设本为宗主人民甄别流品均平赋役表正风俗今则不然。 广占公田多匿民户小有差役例收禄转则吏之上京者敢于私门决杖征铜还取禄转擅作威福。 有害于乡无益于国已尽革罢其所匿田户推刷复旧。 一各道诸岛放养牛马毙失使附近各村充立民弊不小。 今后一禁。 一其人役使甚于奴隶不堪其苦逋亡相继所隶之司计日征直州郡不胜其弊。 可以事审官及除役所荫户代之[除役所者宫司及所属民户不供赋役者。]全亡州郡其除之。 一诸道使臣守令多率卫从乘驿病民者罪之一事大以来国用烦剧。 遣使诸道征收贡物任其职者凭公营私人甚苦之。 自今贡物程驿等任皆委提察。 一诸道忽赤司仆巡军及权门所遣人等影占人民据执土田者械系以徇流于远岛。 一诸道存抚提察盐场等使以卖内出银币为名私赍权贵所属银币高价抑卖以济其私究治以闻。 一帝所别进海产若虾蛤等物都津丞申于年例外擅加其数幷其旧额载之贡案大为民害。 已将申下吏治罪其削所增额。" 十二年十月敎曰: "守令分忧宣化当小心供职务安百姓。 近赏罚不明无有劝惩率皆贪污废职。 各道存抚提察考其殿最以闻。 风宪之司*{纠}察百官非违。 凡官政废举民生休戚所系其司宪部部各思所职弹*{纠}不讳以振纪纲。 如有挟私远害者亦加理罪。" 后八年五月监察司榜云: "诸仓库寺署官吏每外方纳贡不卽收纳故延日月勒要苞今后一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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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穆王元年整理都监状: "外方官吏贪不公扰害百姓者令存抚按察使*{纠}理体察不能者科罪。 行省行移外方公事报都评议使使移文存抚按廉使施行例也近年以来行省令宣使螺匠等授牌字发送搔扰民*闲。 今后称宣使螺匠作弊者械送于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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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愍王元年二月敎曰: "内外官吏未取诸囚招辞面缚乱打伤肌肤害性命予甚悯焉。 今后毋得法外乱刑违者罪之。 其军人逃役者随所犯杖之吏民有罪者亦加笞杖勿罚布。 贪污犯赃者不在此限。" 三年八月诸道按廉陛辞仍敎毋用赎罚。 九月令佥议监察各一员共会虑囚轻罪免放。 四年正月敎曰: "凡尔百僚日仕本官各勤乃职听讼官审理寃抑。 违者宪司劾之。" 八年七月宰枢所以为: 常时合坐着靴坐高床六色掌持事启课不宜俯仰接对作高床各置座前以紫帛作巾覆之谓紫罗酒案。 又于文字不宜操笔各署刻木作署。 凡于文字以刻署着之元朝法也。 十一年六月监察司上言: "旧制外官例进朔膳外无供别膳者今大小官名为别膳*{敛}民土宜及酒肉等物馈遗权贵其弊莫甚自今请罢别膳。" 十二年五月敎曰: "比来各处防御军官率兵田猎不以其时败伤胎卵有乖仁政仰诸道存抚按廉使痛行禁理。" 十四年七月敎曰: "差使别监行李次庶子以下下马祗送已有成规诸衙门官与差使别监违礼者有矣。 自今以违命论。 又各衙门常坐员上下争礼以至公事迟缓者有之自今禁之。 又上员朝路步行论罪。" 二十年七月罗州牧使李进修上*曰: "官爵人君任贤授能之器也。 安有人臣盗主之恩掠美于僚友妄自尊大者乎。 庆吊外诸司官员投谒权门又称伴骑从者及常选外诸都监杂路荐状一皆命法司痛理断之。 旣有各掌百官何必别立都监旣有电吏丘史何必品官骑从乎。 品官非宰相之臣仆诸司公事启课者进达于合坐所。 其一至权门者削其职再至者加之以罪三至者终身不其余至者田民属公。" 王嘉之。 十二月敎曰: "一百僚庶务断自都堂近年诸司凡有公事擅移诸道存抚按廉遣人征督甚者直牒州县病民实多。 自今令都评议司区处。 一诸人未受度牒不许出家已尝着令主掌官司奉行未至致使丁口规避身役不修戒行至败敎门。 今后情愿为僧者先赴所在官司纳讫丁钱五十匹布方许祝发违者罪师长父母。 自乡吏及津驿公私有役人等行禁约。 一民之流离盖为官吏无良。 苟当差役宁有彼此。 今后各处流移人口除乡吏官寺津驿人外余仍旧当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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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禑元年二月敎曰: "诸仓库官司及波吾赤等房依凭内用征*{敛}州县又有忽只忠勇各爱马多般求请作弊为甚。 仰都评议司一行禁断违者所在官司呈报宪司*{纠}罪。 一京畿王化所先今内乘及造成都监小吏等因公为奸横行侵扰深为未便。 仰都评议司定着约束以革前弊。" 三年二月令中外决狱一遵至正条格。 四年八月宪司上言: "近来州郡屡经倭寇凋弊已甚而守令每为宾客多张宴乐耗费钱谷侵渔细民为按廉者若莫闻知其弊日甚。 自今请令按廉条启民及守令得失以凭黜陟。" 十二月宪司上*曰: "奉翊通宪官例未得出外今凭内香多率伴人乘驲横行其弊不小愿自今科罪禁止。 且各鎭军官因军人小错赎罚太重以致失业流移今后军人随所犯轻重依例断罪毋得赎罚。" 六年六月宪府上*曰: "凡大必三覆奏君臣同议断决者乃先王之成宪而今中外官吏断大皆不奏闻擅决遂致无辜殒命。 请自今中外大所在官吏具报都堂拟议以闻施行。" 从之。 十四年六月敎曰: "近年各道元帅都巡问按廉使州府大小军民官营进私膳皆令禁断违者罪之。 使命繁多害及于民今后都评议使军事下都巡问使民事下按廉使杂泛使命不许差遣。 其公行给外私干往来者勿论尊卑悉停供给违者主客皆论其罪。" 七月司宪府上书曰: "为守令者察民休戚断狱讼均赋役父母斯民其职也。 巡问按廉如调兵州郡也责办其宰则户口之多寡丁夫之壮弱其所知也兵必得其精。 今也巡问按廉每所征发虑守令私其邑也调南郡之兵则必命北郡之宰。 北郡之宰至于南郡也以未经之耳目恐其欺妄先施鞭挞俄而调兵北郡之牒至南郡南郡之宰投袂而起直趋北郡未下车而先刑人系累其父母鞭挞其妻子。 非止调兵而然也凡户口之点检军*{须}之转输征督百端无有纪极。 于是两郡相怨遂成仇互相报复莫有仁爱民不堪苦户口萧然。 其承流宣化之意安在州县皆是生民奚赖。 今也虽使台省六曹各举所知不革此弊则虽使黄之辈尽为州郡之守令未尝一坐其邑而视事何益于民生哉。 今愿守令不许出境专理其邑有不胜其任者按廉卽罢其职而黜之申报朝廷以承其阙。" 八月宪司上*: "窃见近年奸凶相次执政士风一变贤奸而鄙廉耻朝夕奔走于权门盗窃天禄虚旷天工。 方今更化之初余风未殄各司怠职愿令攸司各以断狱决讼之事当两衙日上之各司日坐本司视事其有奔走权门不坐攸司者宪司停职征禄。 一典校一官皆文学之臣无他所掌愿委删定刑书以惠万世凡朝廷仪礼中外官司相接之节文书相通之格亦使删定颁行如有稽缓令宪司*{纠}之。 一听讼决事及出纳钱谷之司交通私书顚倒是非耗窃官物其弊弥甚一切禁止如有违者请者听者以不廉论。 一司仆掌乘舆之马政周之伯之任也。 近左右其选最重。 近代别立内乘内竖之徒专擅其职日者纵暴尤甚。 其收蒿也劫夺万端转输入城也农牛疮残破畿县流毒诸郡。 一州之纳谷草之价布几至九百匹州郡皆是。 而又驱其贡户名为驱从至千百人不付公籍私置农庄而役使之若奴隶然害民病国甚可哀痛。 愿自今以尙乘属之司仆寺不许内竖除授谨择廉干者任之更日入直凡其豆身亲量给畿内蒿计马定数分月而供且使*{纠}正监检每一番置兽医五人驱从三十人余皆罢之属之府兵。 一公私奴隶乡吏驿子工商杂类冒受官职请令本府不论官品直收爵牒。" 九月典法司上*曰: "政以立法刑以补理法如不行不可无刑以齐之。 然书曰: '敬哉敬哉惟刑之恤哉。' 又曰: '明德愼罚。' 则刑者所不能无者而亦不可不恤者也。 自古理天下国家者必先修其典轻重有差而临刑者不迷受罪者无嫌矣。 前元有天下制以条格通制布律中外尙惧其烦而未究复以中国俚语为律而名之曰议刑易览欲令天下之为吏者皆得而易晓也。 然本朝俚语与中国不通则尤难晓之又无讲习者故凡施刑者皆出妄意而或受贿赂或*{谄}权势或讳亲故而罪虽可杀尙不受一笞一杖。 而无辜或陷于极刑至于愚妇赤子咸被杀戮恨成怨积而干文失地道怪屡警岁不登而民不聊生兵不暂停而国以日缩三韩之业几复坠矣。 今殿下年方幼人心所归递卽父位鉴何远取。 伏惟殿下远小人亲君子鸣而兴暮夜而休不废学业崇信德敎平其政刑以事大国。 今 大明律考之: "议刑易览。" 斟酌古今尤颇详尽。 时王之制尤当仿行然与本朝律不合者有之。 伏惟殿下命通中国与本朝文俚者斟酌更定训导京外官吏一笞一杖依律而施行之若不按律而妄意轻重者以其罪罪之。 司掌刑之官而一国刑戮摠不得知固非立官之意也。 今后京外官司若有刑戮者须令通报于司按律行移然后施行之毋得擅行。 但外官守令则罪之合于笞者依律直行杖者报观察使受命而施行大则除将军临战外具罪状报都观察使使转告于司司按律可杀而后报都评议使使具闻于上上察而命司依律行移而后施行之则人无枉死者矣。 向者罪及妻而家财田民亦皆没官。 古无其法须当停息。 近年官司贱口冒受官职者难以数计今后虽以上如有现告除守直受判直取谢贴亲问论罪诸色匠人受官职者如有问罪事亦如之。 去洪武三年十二月日判付内田民推决至于仍执等田民事付版图都官司则专掌刑决禁乱近年不依判旨因循前习田民推征等事日繁月积而所掌刑决禁乱尙为余事。 寃狱久滞囚系致死者多。 今后田民事一依前判各还都官版图至于推征杂务亦付主掌开城府司则专修所职判付都评议使拟议施行。" 十月宪司又上书曰: "古之为国者必先立纪纲国之有纪纲犹身之有血也。 身无血气有所不通国无纪纲令有所不行法令不行国非其国矣。 殿下卽位大开言路相臣宪臣各陈时务。 然旧弊甫革新法不行怨方兴纪纲紊乱。 病自血达于膏虽有扁鹊卒难治也。 愿自今判付法制*{刊}板施行坚如金石信如四时敢有犯法触禁者一委宪司治之。 士大夫之仕宦于朝者旣已委质从仕克勤乃职固其分也今则不然。 显官任职者托以觐亲省墓冒干口传便归乡曲淹延岁月旷官废职非事君致身之义也。 愿自今父母奔丧外不许出关外其事有不获已者必辞职然后乃行违者痛理。 其人分隶各处役之如奴隶至有逋亡者主司督京主人日征阙布人一匹主人不能偿之直趋州县倍数督征州郡凋弊。 愿自今一切罢去使还乡里其各殿之役以近日革罢仓库奴婢代之各司之役使者亦以辨正都监属公奴婢充之司设幕士注选之属亦皆革去以安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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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昌元年四月都评议使司启: "自立春至立秋停死刑在京五覆启在外三覆启方许断罪事干军机及叛逆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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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让王元年十二月宪司上*曰: "庶狱庶愼文王罔敢知于兹此成周之致理陈平不知钱谷之数君子谓知宰相体以其不侵官也。 本朝之制都堂摠百揆颁号令宪司察百官*{纠}风俗典法都官辨曲直决狱讼其职也。 近者侥幸贪利之徒欺罔大内冒弄都堂讼牒云委行移之*闲因循苟且不胜其烦非设官分职之本意也。 愿自今讼者各讼攸司其直达大内都堂者一切禁之以尊大内以严都堂。 三司及六部官以时亲到所属各司将其所报拘校文书会计点考毋致陵夷如有不奉法者使宪司*{纠}理大罪降等别除名不随罪论之。 小罪下牒巡军笞杖还职。 凡京外大小官吏除目旣下累日不卽上官赴任以致公事稽迟其文书钱谷皆为奸吏所容匿此则弊之大者而又非臣子诚心事君之道也。 愿自今除台省政曹外其京官大小员吏自下批之后京官限三日外官限十日进阙谢恩卽行上官赴任。 称权知行事新旧相对将文书钱谷明立契*券手相交付以凭考课谢后卽眞有不如法者京中宪司外方观察使痛绳以法。" 三年四月都堂请考台省勤慢一不仕者抵罪三不仕者削职。 六月都堂启请停服制后行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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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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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临主守于监守内犯奸和徒二年有夫二年半强三年和奸妇女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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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曲人及奴奸主及主之周亲尊长和绞强斩和者妇女一等奸主麻以上亲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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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父祖妾伯叔母姑妹子孙之妇兄弟女和绞奸父祖幸婢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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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奸尼女冠和徒一年半强徒二年尼女冠与和徒二年半强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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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宗元年六月禁功亲婚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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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五年判: 凡诸寺院僧奸女色有无职勿论依律处决充常户。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奸非-007

毅宗卽位始禁堂姑从妹堂侄女兄孙女相婚。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奸非-008

忠烈王三十四年闰十一月宪司请禁外家四寸通婚。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奸非-009

恭愍王十六年五月监察司请禁人妻死继娶妻之妹及娶异姓再从妹。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00

户婚。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01

○编户以人丁多寡分为九等定其赋役。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02

家长漏口及增年壮免课役者一口徒一年二口一年半五口二年七口二年半九口三年若增非免课役四口为一口罪止徒一年半。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03

里正不觉漏脱增出入课役一口笞四十四口五十七口杖六十十口七十十三口八十十六口九十二十口一百三十口徒一年四十口一年半五十口二年六十口,二年半若知情同家长法科之。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04

被差充丁夫杂匠稽留不赴一日笞四十二日五十七日杖六十十日七十十三日八十十六日九十十九日一百二十三日徒一年将领主司各加一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05

邻里被强盗闻而不救杖八十告而不救九十官司不救一百窃盗二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06

同五保内徒罪不杖六十流罪不一百死罪不徒一年徒以下罪不不坐。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07

养异姓男与者笞五十养徒一年无子而舍去者二年养女不坐其遗小儿三岁以下异姓听养。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08

祖父母父母在子孙别籍异财供养有阙徒二年服内别籍徒一年。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09

和卖子孙为奴婢徒一年略卖一年半和而故卖者加一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10

和卖亲弟侄外孙为奴婢徒二年半略卖徒三年未一等和而故卖者一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11

和卖堂弟堂兄弟之子孙为奴婢流二千里略卖流三千里不一等知而故卖者亦一等。 余亲同凡人。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12

官私奴婢招诱良人子卖买者女人则初犯依律断之再犯归乡男人则初犯归乡再犯充常户。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13

妻擅去徒二年改嫁流二千里妾擅去徒一年半改嫁二年半娶者同罪不知有夫不坐。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14

郡县人与津驿部曲人交嫁所生皆属津驿部曲津驿部曲与杂尺人交嫁所产中分之剩数从母。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15

靖宗十二年判: 诸田丁连立无嫡子则嫡孙无嫡孙则同母弟无同母弟则庶孙无男孙则女孙。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16

文宗二十二年制: 凡人无后者无兄弟之子则收他人三岁前儿养以为子卽从其姓。 继后付籍已有成法其有子孙及兄弟之子而收养异姓者一禁。 制: 禁以伯叔及孙子行者为养子。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17

睿宗三年判: 有夫女*{淫}录恣女案针工定属。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18

元宗十三年正月御史台奏: "庚午之变朝官以其家属陷贼率多改娶。 今贼平其旧室虽有还者或疑有所污或悦新昏遂而不顾以败人伦以致多怨请禁之。" 从之。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19

无父母和论无故妻者停职付处。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20

忠肃王十二年十月敎曰: "官私奴子妄称南班引诱良家妇女婚嫁据法禁理。"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21

恭愍王二十年十二月敎曰: "单丁从役自丙申年已在禁限官吏役使如初尤可怜悯。 *{须}给助役毋令失业年满六十免役。"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22

辛禑元年二月敎曰: "使民之道务从优典。 今后外方各处民户一依京中见行之法分*{拣}大中小三等其中户以二为一小户以三为一凡所差发同力相助毋致失所。" 十四年八月宪司上*曰: "禾尺才人不事耕种相聚山谷诈称倭贼不可不早图。 愿自今所在州郡课其生口成籍不得流移择旷地勒令耕种与平民同违者所在官司绳之以法。"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户婚-023

恭让王元年九月都堂启: "散骑以上妻为命妇者毋使再嫁判事以下至六品妻夫亡三年不许再嫁违者坐以失节散骑以上妾及六品以上妻妾自愿守节者旌表门闾仍加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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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恶。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01

○谋杀周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妇之父母虽未伤斩道士女冠僧尼谋杀师主同叔伯父母。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02

谋杀周亲卑幼徒二年半已伤三年已杀流三千里有所规求 谋杀加一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03

谋杀大功尊长流二千里已伤绞已杀斩谋杀小功麻尊长者亦同。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04

谋杀大功以下麻以上卑幼徒三年已伤流三千里已杀绞有所规求加一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05

祖父母父母斩告绞误伤过失徒三年过失流三千里。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06

伯叔父母外祖父母徒一年三年伤流二千里折伤绞至死斩过失伤各本伤罪二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07

亲兄者杖一百徒二年半伤三年折伤流二千里折支绞至死斩过失伤各本伤罪二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08

堂兄者徒一年半折齿以上徒三年折筋以上流二千里二事以上绞误伤者本伤罪二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09

麻兄杖一百折一齿以上徒一年半二齿以上二年折筋以上二年半折*{支}以上流二千里二事以上流三千里至死绞尊属又加一等至死斩。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10

小功兄徒一年折齿以上徒二年折二齿以上二年半折筋以上三年二事以上流三千里至死斩尊属又加一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11

兄之妻及夫之弟妹手足杖七十拔发以上九十他物伤徒一年折一齿以上一年半二齿以上二年损筋以上二年半折支以上流二千里二事以上流三千里至死绞不伤笞五十妄犯者加一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12

妻妾夫之祖父母父母徒二年绞伤斩过失伤徒二年半过失杀三年。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13

杀弟妹及兄弟之子孙与外孙徒三年故杀流二千里误杀过失杀勿论。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14

夫伤妻他物伤杖八十折一齿以上九十二齿以上一百筋以上徒一年折*{支}以上二年二事以上三年至死绞故杀斩拔发以上杖六十过失杀勿论。 以妻妾同。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15

杀堂弟妹堂侄孙流二千里故杀绞妻父母准十恶不睦论。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16

告周亲尊长外祖父母夫妇之祖父母虽得实徒二年流罪徒三年死罪流三千里诬告加所诬罪二等告周亲卑幼罪杖六十。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17

告大功尊长罪虽得实徒一年半流罪二年半死罪三年诬告加所诬罪二等。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18

告小功麻尊长虽得实徒一年流罪二年死罪二年半。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19

文宗元年七月长渊县民文汉假言托神顚狂杀其父母及亲妹小儿等四人市。 尙书刑部奏: "县令崔德元尉崔德望等不能善政化民致有不祥之变且申报稽迟宜罢其职。" 从之。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大恶-020

肃宗六年正月注簿李景泽妻金氏欲杀夫之继母阴使婢置毒于食以进母知之以告御史台。 金不服御史台请更鞫问王曰: "犯状已白宜卽论决。" 以金先朝外戚死流安山县。 景泽死狱中。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杀伤-000

杀伤。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杀伤-001

○靖宗四年五月东界兵马使报: 威州住女眞仇屯高刀化二人与其都领将军开老争财乘开老醉杀之。 侍中徐讷等议曰: "女眞虽是异类然旣归化名载版籍与编氓同固当遵率邦宪。 今因争财杀其长罪不可原请论如法。" 内史侍郞黄周亮等议曰: "此辈虽归化为我藩然人面兽心不识事理不惯风敎不可加刑。 且律文云: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 其里老长已依本俗法出犯人二家财物输开老家以赎其罪何更论断。" 王从周亮等议。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杀伤-002

文宗十二年开城牧监直员李启私遣人捕府军金祚。 祚乃投河而死。 刑部奏当脊杖配岛。 制: 除名收田。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杀伤-003

仁宗十二年判: 人折齿者征铜与被伤人。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杀伤-004

毅宗十六年五月官婢善花与一孕妇争豆粟杀之配紫燕岛。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杀伤-005

明宗十五年八月有南原郡人与郡吏有隙至其家缚吏于柱遂火其家而烧杀之。 群臣议以鬪杀论。 制云: "原其罪状宜钑面充常户。" 又有陵城人以鞭击负儿女女惊怖投水死。 群臣亦以鬪杀论。 制曰: "使母子一时俱死其以劫杀论。"

#高丽史84卷-志38-刑法1-公式-杀伤-006

恭让王三年有为父杀人者刑曹拟罪杖八十都堂以为: 虽为亲杀人厥罪匪轻。 王曰: "为亲杀人其罪可赦。" 竟原之。

志卷第三十八。

#高丽史85卷-志39-00-00-000

志卷第三十九。 高丽史八十五。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00-000

刑法二。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0

禁令。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1

○闻父母丧若夫丧忘哀作乐杂戱徒一年释服从吉徒三年匿不举哀流二千里诈称祖父母父母死以求暇及有所避徒三年。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2

祖父母父母被囚而嫁娶者徒罪杖一百死罪徒一年祖父母父母命者勿论妾三等。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3

凡决后诬以为误决淹延其事者以下直囚四品以下申闻科罪以投匿名书论。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4

私作*枰{秤}斗在市执用有增者一尺杖六十一匹七十二匹八十三匹九十四匹一百五匹徒一年十匹一年半十五匹二年二十匹二年半二十五匹三年三十匹流二千里三十五匹二千五百里四十匹三千里。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5

用*枰{秤}斗尺度出入官物不平入己者一尺杖六十一匹七十二匹八十三匹九十四匹一百五匹徒一年十匹一年半十五匹二年二十匹二年半二十五匹三年三十匹流二千里三十五匹加役流有增者坐赃论。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6

妄认公私田井盗贸卖者一亩笞五十五亩杖六十十亩七十十五亩八十二十亩九十二十五亩一百三十亩徒一年三十五亩一年半四十亩二年五十亩二年半妄认未得准妄认财物未得论。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7

盗耕公私田一亩笞三十五亩四十十亩五十十五亩杖六十二十亩七十二十五亩八十三十亩九十三十五亩一百四十亩徒一年五十亩一年半荒田一等强加一等。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8

盗葬他人田笞五十墓田杖六十告里正移埋不告而移笞三十盗耕人墓田杖一百伤坟者徒一年。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09

侵巷街阡陌杖七十种植笞五十穿垣杖六十虽种植无防废不坐主司不禁同罪。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0

恐取人财物者一尺杖七十一匹八十二匹九十三匹一百四匹徒一年五匹一年半十匹二年十五匹二年半二十匹三年二十五匹流二千里三十匹二千五百里三十五匹三千里满二十匹首处死。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1

斫伐他人墓茔内树木者一尺杖六十一匹七十二匹九十四匹一百五匹徒一年十匹一年半十五匹二年二十匹二年半二十五匹三年三十匹流二千里三十五匹二千五百里四十匹三千里伐亲属墓内树者亦同。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2

于他人田园辄将瓜菓而去者一尺杖六十一匹七十二匹八十三匹九十四匹一百五匹徒一年十匹一年半十五匹二年二十匹二年半二十五匹三年三十匹流二千里三十五匹二千五百里四十匹三千里强将去者以盗论辄食者坐赃论。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3

知盗诈之赃而故买者一匹笞二十二匹三十四匹五十五匹杖六十六匹徒一年三十匹一年半四十匹二年五十匹二年半知而为藏者一等。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4

知人诈欺得物而从乞取者一尺笞二十一匹三十二匹四十三匹五十四匹杖六十五匹七十六匹八十七匹九十八匹一百十匹徒一年二十匹一年半三十匹二年四十匹二年半五十匹三年知而买者为藏者二等。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5

应分财物不平者二匹笞二十三匹三十四匹四十五匹五十六匹杖六十七匹七十八匹八十十匹九十二十匹一百三十匹徒一年四十匹一年半五十匹二年。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6

违方诈疗病因取财物者一尺杖六十一匹七十二匹八十三匹九十四匹一百五匹徒一年七匹一年半十五匹二年二十匹二年半二十五匹三年三十匹二千里三十五匹加役流不在收赎之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7

枉征租税入己一尺杖一百一匹徒一年二匹一年半三匹二年四匹二年半五匹三年六匹流二千里七匹二千五百里八匹三千里有禄者三十匹加役流无禄者二十五匹加役流。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8

负债不告官司强牵财物过本者一尺笞二十一匹三十二匹四十三匹五十四匹杖六十五匹七十六匹八十七匹九十八匹一百十匹徒一年二十匹一年半三十匹二年四十匹二年半五十匹三年仍勒依元契还主。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19

故放畜产损食人田苗者一尺笞二十一匹三十二匹四十三匹五十四匹杖六十五匹七十六匹八十七匹九十八匹一百十匹徒一年二十匹一年半三十匹二年四十匹二年半五十匹三年若因走失者二等勒偿所损。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0

毁制书及官文书者一尺杖六十一匹七十二匹八十三匹九十四匹一百五匹徒一年十匹一年半十五匹二年二十匹二年半二十五匹三年三十匹流二千里三十五匹二千五百里四十匹三千里诈伪官文书有增者同亡失及误毁者二等。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1

诸失火者二月一日已后十月三日已前烧野田者笞五十烧人宅舍财物杖八十赃重者坐赃论三等故烧官府庙社及私家舍宅财物无问屋舍大小财物多寡徒三年赃满五匹流二千里十匹绞。 杀伤人者以故杀伤论。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2

故烧人屋舍蚕箔五谷积聚者首处死从者脊杖二十。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3

以博戱赌钱物者各杖一百其停止主人及出凡和合令戱者亦杖一百赌飮食弓射习武艺者虽赌钱物无罪。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4

禁乡部曲津驿两界州鎭编户人为僧。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5

禁京外豪富劫占负债贫人仍为奴婢使唤者。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6

禁僧人寓宿闾阎。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7

宰牛人良贱勿论钑面刑决远陆州县充入。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8

越县城杖九十州鎭徒一年未越者一等从沟渎出入与越同。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29

景宗元年二月定文武两班墓地: 一品方九十步。 二品八十步坟高一丈六尺。 三品七十步高一丈。 四品六十步。 五品五十步。 六品以下三十步高不过八尺。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0

成宗元年四月令男子十岁以上着帽。 六月正匡崔承老上书曰: "新罗之时公卿百僚庶人衣服鞋袜各有品色公卿百僚朝会则着公具穿执退朝则逐便服之庶人百姓不得服文彩所谓别贵贱辨尊卑也。 由是公虽非土产百姓自足用之。 我朝自太祖以来勿论贵贱任意服着官虽高而家贫则不能备公虽无职而家富则用绫罗锦绣。 我国土宜好物少而物多。 文彩之物皆非土产而人人得服则恐于他国使臣迎接之时百官礼服不得如法以取耻焉乞令百僚朝会一依中国及新罗之制其公穿执奏事之时着靴丝鞋革履庶人不得着文彩纱但用紬绢。 僧人往来郡县止宿馆驿鞭挞吏民责其迎候供亿之缓吏民疑其衔命畏不敢言弊莫大焉。 自今禁僧徒止宿馆驿以除其弊。 世俗以种善为名各随所愿营造佛宇其数甚多又有中外僧徒竞行营造普劝州郡长吏征民役使急于公役民甚苦之。 愿严加禁断令远而安南安东近而御事都省劾罪其长吏以除百姓劳役。 礼云: '天子堂九尺诸侯堂七尺。' 自有定制近来人无尊卑苟有财力则皆以营室为先。 由是诸州郡县及亭驿津渡豪右竞构大屋踰越制度非但尽一家之力实劳百姓其弊甚多。 伏望命礼官酌定尊卑家舍制度令中外遵守其已营造踰制者亦令毁撤以戒后来。 新罗之季经像皆用金银奢侈过度终底灭亡使商贾窃毁佛像转相卖买以营生产近代余风未殄愿严加禁断以革其弊!" 三年始定军人服色。 六年正月敎: "自二月至十月万物生成之时禁放火山野违者罪之着为例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1

显宗元年禁僧人奴婢相争又禁僧尼酿酒。 三年禁市卖绫绢扇。 敎曰: "比见沙门衣服渐盛奢僭与俗无异令有司定其服式!" 四年三月敎曰: "礼云: '伐一树不以时非孝也。' 史云: '松栢百木长也。' 近闻百姓斫伐松栢多不以时自今除公家所用外违时伐松者一切禁断!" 五年禁民佩匕首。 八年正月令中外官吏捕故烧人家窃取财物者复禁人舍家为寺妇女为尼。 十二年六月司宪台奏禁诸寺僧飮酒作乐。 七*年{月}复禁寺院酿酒。 九月禁黄州世长池及龙林麓渔樵。 十四年五月司宪台奏: "百官于朝会膝私语或单拜起居* 班行殊失朝仪请加严禁!" 从之。 十六年四月礼部奏: "准御史台格: '两班员吏于朝门街衢公处以私礼拜伏者随卽罪。' 谨按礼记'君子行礼不求变俗。' 又云: '修其敎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 非礼无以辨上下长幼之序。 如御史台新格卑幼之于尊长何以致敬何以辨位 请于朝庙礼会班行切禁私礼拜伏外任便为宜。" 从之。 九月御史台请禁中外民庶衣服器物龙凤纹样从之。 十八年八月禁僧服白衫* 头袴绫罗勒帛旋衫皮鞋彩冒笠子冠缨。 十九年二月敎曰: "僧尼诱愚民鸠聚财物输以驿马害莫大焉令官司严加禁断!" 二十二年判: "立春后禁伐木。"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2

靖宗九年四月禁中外男女锦绣销金龙凤纹绫罗衣服。 十一年复禁人佩匕首。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3

文宗八年以将作监商人故烧官炭库判决脊杖二十钑面配岛。 三十一年判: "三伏内禁工作。" 三十二年十月中书门下省请依宋制禁臣民着栀黄淡黄色衣从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4

肃宗六年六月诏曰: "金银天地之精国家之宝也奸民和铜盗铸自今用银甁皆标印违者重论!" 禁男女僧尼群聚万佛会及舍家为寺。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5

十年十一月睿宗卽位诏曰: "朕闻民*闲买卖所用米谷及银品甚恶故前代以来以严法禁之而至今未见其惩戒者。 盖奸猾之类不畏法禁惟利是求乃以沙土和米铜铁交银以眩惑愚民甚非天地神明之意民之贫困实由于此可惩之以法。 然尧舜衣冠民不犯法刑措不用比屋可封朕甚慕焉。 庶几内外军民工商杂类改心革虑迁善远罪则自然刑罚淸而德敎洽矣富寿之业*大平之风岂难致哉 如有不识此意故有违犯者必罚无赦。"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6

仁宗九年五月停内外锦绣工作限十年禁庶人罗衣绢袴骑马都中及奴隶革带。 六月阴阳会议所奏: "近来僧俗杂类聚集成群号万佛香徒或念佛读经作为诡诞或内外寺社僧徒卖酒或持兵作恶跃游戱乱常败俗请令御史台金吾卫巡禁止!" 诏可。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7

毅宗元年御史台奏: "当两界军资输运时诸宫院权势赍品恶匹*{段}布货及丝银就两界依付当道别常高价纳之收价于西南西南两界之民俱受其弊。 今后两界兵马使及台监按察使推考执送别常不能禁者及指挥者科罪!" 二十二年三月敎曰: "昔周王卑服卽康功汉帝器不雕镂朕切慕焉。 近见内外公私奢侈成风衣服必用锦绣器皿必用金玉甚乖寡人节俭之意。 自今内外所司痛行禁断!"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8

明宗三年四月执奏李义方置平斗量都监斗升皆用犯者配于岛未踰年复如初。 十一年七月宰枢重房台谏会奉恩寺定市价平斗斛犯者配海岛。 十八年三月制曰: "京人于乡邑盛排农场作弊者破取农场以法还京。 道门僧人诸处农舍冒认贡户良人以使之又以恶纸布强与贫民以取其利悉皆禁止。 凡供御物膳各因土宜随卽进献其余玩好熊虎豹皮无以劳民征取密进又无以驿路赠送私门!" 二十二年五月制曰: "古先哲王之化天下崇节俭斥奢靡所以厚风俗也。 今俗尙浮华凡公私设宴竞尙夸胜用谷粟如泥沙视油蜜如渖滓徒为观美费不。 自今禁用油蜜果代以木实小不过三器中不过五器大不过九器馔亦不过三品。 若不得已而加之则脯交进以为定式! 有不如令有司劾罪。" 二十三年三月御史台禁用和租杂米。 二十四年四月御史台奏: "近来主试者例请两府及宾僚宴于其家竞事奢侈费甚广请禁之!" 从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39

神宗二年二月禁工匠着头。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0

高宗十九年五月禁衣食器皿华侈。 三十三年五月禁端午千鼓吹之戱。 十一月始禁棺椁饰金箔。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1

元宗元年二月御史台榜曰: "上员衣冠不称者僧人笠子不中者及贱隶骑马朝路者一依前判禁之不从令者收付所司。" 二年五月京市署奏: "今市肆物价贵不可不禁今宜折定物价违者按律科罪。" 从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2

忠烈王元年六月大司局言: "东方木位色当尙靑而白者金之色也。 国人自着戎服多以白纻衣木制于金之象也请禁白色服!" 从之。 非父母忌斋禁往寺社。 四年二月令境内皆服上国衣冠。 三月都兵马使据判出牒云: "大朝令诸路断酒国家亦宜行之。 圣节日上朝使臣迎接内宴燃灯八关不可无酒令良署供进国行祭享醮酒良署亦别建造酿都祭库烧钱色传请供设此外公私一皆禁断。 如有违者有职者罢黜无职者论罪闾里有私酿飮之属部官比长等知而不告者论罪。 已酿之酒限今月二十一日尽用已造之曲限今月皆纳右仓仓给其直外方亦令按廉安集使限日禁断曲亦纳官官给其直输于右仓。" 十一月王下旨: "红大烛阙内所用凡婚姻丧制一皆禁断!" 八年九月王于忠淸道行从都监禁油蜜果及远道守令来谒。 九年正月监察司张榜曰: "两班*{谄}媚权贵非族长而皆拜于下自后拜与受者皆罪之。 又禁扈从群臣相顾笑语及以朝服徒行。 庶人乘马见大官不下者取其马送典牧司。" 五月禁州郡吏民征铜监察司禁千戱。 十一年三月下旨: "外方人吏等以所耕田赂诸权势干请别常谋避其役者有之今后穷推还定又公私处久远接居人内人吏之避役者勿论久近皆还本役。" 十二年三月下旨: "今诸院寺社忽只鹰坊巡马及两班等以有职人员殿前上守分遣田庄招集齐民引诱猾吏抗拒守令以至摄差人作恶万端下界别衔不能惩禁。 且东西两班及有官守散官等依附别常外方下去侵害残民今后穷推执送于京推征宿债与者贷者俱存方许听理农时则一禁与者贷者俱没执传传文契征督族类者官收文契勿令征给!" 十三年四月禁市中合铸银铜。 十四年四月监察司榜曰: "国家连因旱干禾谷不登无识之徒因祭松岳群飮山谷因缘失行者有之故法司已曾论请受判。 然禁防稍弛今复盛行。 且露衣笠两班妻郊外之服今啬夫奴隶之妻亦皆着之尊卑无别。 自今一皆禁断违者犯物没官重论其罪。 僧徒及奴仆杂类骑马公行朝路无所畏忌或走马踏杀行人。 自今攸司捕捉监禁犯人论罪送马于典牧。 若本主不能敎令奴隶犯禁者与其主论罪。" 又榜: "差遣外官稽留不发迎来驺从到京久留其弊不不卽发行者论罪申闻。" 十月禁六品以上徒行品官拜阶下者。 二十一年十二月禁闾巷傩。 二十二年正月监察司言: "无赖之徒擅杀牛马非时放火山野烧杀物命有违好生之德请禁之。" 从之。 二十五年九月复禁白衣笠。 三十三年禁僧同雪笠大禅师大德已上着八面八顶笠圆顶笠违者罪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3

忠宣王二年传旨: "迎驾山台已有禁令毋复为之。 公私宴油蜜果丝花皆禁之违者痛治。" 三年四月禁祭绀岳山。 时尙鬼公卿士庶皆亲祭绀岳或有过长湍溺死者宪司上*禁之。 四年六月禁人不用子母法追征私债。 九月置僧人推考都监禁诸寺劝化僧来集京师聚钱财肆为秽行者。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4

忠肃王元年五月禁击球千。 三年三月禁有职人及僧人商贩。 十二年二月敎曰: "近者纪纲不振恶小成群夺人财物*{淫}人妇女攘宰牛马人甚怨仰司宪巡军体察究理! 山林川泽与民共利近来权势之家自占为私擅禁樵牧以为民害仰宪司禁约违者治罪。 不畜豚宰杀牛马甚为不仁自今畜养豚鹅鸭以备宾祭之用宰杀牛马者科罪! 州县吏有三子者毋得剃度为僧虽多子*{须}告官得度牒许剃一子违者子及父母俱治其罪!" 后八年五月监察司示禁令: "一今国有大丧理宜禁酒若有群飮歌舞者有职征布七十匹白身决杖七十七四邻知而不告征布五十匹。 一各司新旧之礼侈靡日增以至司外供设招引杂客歌舞喧哗今后一禁凡所用金银酒器屛簇褥席等物亦令禁之犯者痛治。 一巫觋之辈妖言惑众士大夫家歌舞祀神染莫甚旧制巫觋不得居城内仰各部尽行推刷黜诸城外。 一各户奴婢役之甚苦在所矜恤或有病不肯医治诸道路死又不埋转相曳肉群狗诚为可怜今后以重法论。 一近年禅敎寺院住持利其土生专事争夺以致坏寺宇甚者犯奸作秽曾莫之耻今后禁理。 一城中妇女无尊卑老少结为香徒设斋点灯群往山寺私于僧人者*闲或有之其齐民罪坐其子两班之家罪坐其夫。 一公私贱口不许城中乘马。 一僧人不许杂居闾里及赍愿文乱行劝化。 一古者葬先远日所以礼葬今士大夫例用三日葬殊非礼典。 又有不躬庐墓以奴代之焉得为孝宜禁之。 犯者科罪。"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5

忠穆王元年五月禁端午掷石戱。 整理都监状: "宦官族属及权势之家于田地沃饶处争设农庄奸吏因缘用事夺占人田劫取牛马今后推考痛惩。 又招引流移人吏及官寺奴婢驿子群聚作党长利称名借贷平民倒换文契利中生利今后将所纳物色还其本主收文契依例决罪。 又凭依宿债怯良人为奴婢使唤者依前判贱口役价一年五升布三十二匹半例计征还偿悉皆免役。 行省三所忽只巡军波吾赤投属成党横行者推考收取差帖还本定役。 各衙门公田收取人等非处横行作弊者收马匹各驿定属。 国制内乘鹰坊投属人皆革罢令各县别抄及贡户定役。 今忽只等冒受赐牌遣无赖人将在逃人陈荒田计年征之其弊莫甚今后禁之。 田地收租人等每年一田四五度征*{敛}使百姓失业流移者颇多今后穷推械送于京。"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6

恭愍王五年六月下敎: "乡驿吏及公私奴隶规逃赋役擅自为僧户口日蹙自今非受度牒者毋得私剃!" 十二月禁中外渔猎。 七年四月都评议使上言: "比来按廉守令纪纲不立诸道乡吏纵逞其欲。 点兵则不及富户收租则私作大斗匿京丁为其田聚良人为其隶诛求于民靡有纪极。 宜令御史台及诸道按廉使究其元恶者车裂轻者杖流。" 从之。 八年四月重房言: "自古缁流不得入阙门今崇信佛法出入无防请禁之。" 从之。 十二月禁人擅为僧尼。 十年御史台禁僧入市街。 二十年十二月敎曰: "无故宰杀明有禁令市井无赖之徒州郡公*{须}伎会之家必用屠宰有乖礼典所在官司比附前例痛行禁断!" 二十一年十一月禁圆丘及诸祭坛山陵鎭山裨补田猎又禁养鹰。 二十三年五月禁效胡剃额。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7

辛禑元年二月敎曰: "人不知俭侈用伤财今后如烧酒锦绣*{段}匹金玉器皿等物一皆禁断虽婚姻之家止用紬纻务从俭约以成风俗。 闲散之人托名各爱马称为通粮规避役致使齐民劳逸不均。 今后司宪府巡问按廉所在官司尽行推刷以当差役。" 三年二月立防于各道要冲以流移户口。 五年正月门下府郞舍上*曰: "东西北面境连异土尤宜弊存恤。 近者守令受京都相识所属布帛分诸民户征收米谷或换军*{须}传次输运民不忍苦流徙异土。 愿自今一皆禁断违者送布人及守令宪司申闻科罪米布属军*{须}。 且元帅所统军官常骑马陪行马不休息因而困毙。 愿自今城内毋率骑从又禁两府门外迎饯!" 十二年八月禁僧乘马王国师乃许乘驴。 十四年三月司宪府禁编发胡笠。 六月敎曰: "近来权奸用事招纳贿赂奔竞成风女谒盛行廉耻道丧仰司宪府痛行禁断。" 八月宪司上*: "一各司各成众爱马求请及外官员馈谢一皆禁止如有违者与者受者以不廉论。 一权势之家反同称名竞为互市凡珍异之物无不征*{敛}民甚苦之自今一切禁止违者痛绳以法。"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禁令-048

恭让王元年宪司上*曰: "葬者藏也所以藏其骸骨不暴露也。 近世浮屠氏*{茶}毗之法盛行人死则举而葬之烈焰之中焦毛发烂肌肤只存其骸骨甚者焚骨扬灰以施鱼鸟乃谓必如是然后可得生天可得至西方也。 此论一起士大夫高明者亦皆惑之死而不葬于地者多矣呜呼! 不仁甚矣。 人之精神流行和通生死人鬼本同一气祖父母安于地下则子孙亦安不尔则反是。 且人之生世犹木之托根于地焚其根株则枝叶凋悴烧其枝叶则根株亦病矣安有发荣滋长之理乎 此愚妇之所能知也。 圣人制以四寸之棺三寸之椁犹恐其速朽*{敛}衣数十袭犹恐其或薄也置谷棺中犹恐其蚁之或侵也。 送终之礼如是而反用裔戎无父之敎可谓仁乎 愿自今一切痛禁违者论罪!" 司宪府出榜禁胡行揖礼。 二年四月籍京市工商其寓居隐漏不付籍者主客论罪。 三年三月中郞将房士良上*: "一书云: '不贵异物贱用物民乃足。' 我朝只用土宜细纻麻布而能多历年所上下饶足今也无贵无贱争贸异土之物路多帝服之奴巷遍后饰之婢。 愿自今士庶工商贱隶一禁纱罗绫*{段}之服金银珠玉之饰以弛奢风以严贵贱。 一人家子孙或家贫无钱以锦褥绫衾之未办皮币衣服之未备淹延岁月婚姻失时甚至父母亡而或托族属或依奴婢。 因此失礼几败人伦者往往有之。 愿自今婚姻之家专用布一禁异土之物如有仍行旧弊者以违制论。 一鍮铜本土不产之物也愿自今禁铜铁器专用瓷木以革习俗。 一书云: '令出惟行。' 若令出而不行则国非其国矣。 今也令非不严也征商之徒什伍成群牵牛带马怀金挟银日趋异域驴驽钝之物遍于国中。 愿自今潜行越江卖牛马者及将官印之马卖彼不还者以违制加刑。 一西伯为池堀得死人之骨。 西伯曰: '葬之。' 吏曰: '此无主之骨何必葬为 ' 西伯曰: '有天下者天下之主有一国者一国之主寡人固其主矣。' 更以衣椁葬之。 天下闻之曰: '西伯泽及枯骨。' 于人乎 是知八百年帝周之实原于文王一念之仁岂不美哉 今都城四门之外一国大小臣民先人之*{冢}存焉刍者暴之猎者火之或逼为菜圃或耕为粟田呜呼! 凡厥孝子仁人得不覩此而其乎 愿自今凡坟*{冢}所存差定山直使之蕃茂。" 王纳之。 五月禁商贾私持金银牛马卖买上国。 七月都评议使司上书曰: "凡国家利害军机重务及告发奸状者*{须}要明注日月指陈实事其暗投匿名书及造言兴谤揽乱国政者令宪府法司严加体察败露被劾者无问宗亲贵戚不待启闻直收职牒鞫问论罪。" 王许之。 都堂启请禁巨家世族用金银写经。 命使臣宴享外油蜜果一皆禁止。 复禁妇女往来佛宇。 四年二月人物推辨都监上书: "一凡告官讼奴婢者于都监听候陈诉不得于私门争讼违者论罪。 一凡讼奴婢者其事不直除两府以上申闻科罪外奉翊以下就便鞫问如有沮毁公事者依律论罪。" 三月宪司上*言时事: "一擅入宫殿门旣有其律见今宫门不严大小员将引伴奴隶无时出入甚至杂乱或有司门者阻当反致陵辱无有惩禁。 至如御殿宴享宾客临朝听政之际仆从杂类入混杂朝仪不肃若不严切禁理诚为未便。 愿自今除特奉宣唤及应直宿卫人员启公事官吏外其余闲人毋得擅入其应入者二品以上将引根随人二名四品以上一名其余毋得将引辄入违者治罪车沙兀及各门把直人员不能禁御者幷罪之。 一都城之虚实系乎人家之多少自辛丑年后人家半为空基。 强者多兼幷反为谷田弱者无容膝之地虽欲造家焉能得乎。 是故民居日诚不可不虑也。 乞令开城府踏验空基其主定基造家若于期限内不肯营造将兼幷之基以给自望造家者则户口日增矣。 其受田而不造家者空家而不接者坏家而为田者痛绳以法! 一医官之设本为民生近来医业之人居官食禄不顾其任妄自尊大出入自尊人有告疾虽呼而救之非豪富之家自不往救甚非先王分职之意也。 自今一切患病之人奔告请救医官似前自尊不卽奔救者许诸人陈告痛行以法。"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0

盗贼[捕盗附]。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1

○应犯窃盗满五贯处死不满五贯脊杖二十配三年不满三贯脊杖二十配二年不满二贯脊杖十八配一年一贯以下量罪科决女免配。 窃盗一匹杖六十二匹八十三匹九十四匹一百五匹徒一年十匹一年半十五匹二年二十匹二年半二十五匹三年三十匹流二千里三十五匹二千五百里四十匹三千里。 同居卑幼将人盗己家财以私辄用财物论加二等凡人常盗一等盗麻小功亲一等大功亲二等周亲三等。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2

犯盗配所逃亡者刑决钑面配远陆州县。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3

诸投化人犯盗配南界水路不通州县。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4

显宗七年十月敎: "南界强盗颇多令诸州县严加追捕。"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5

肃宗七年判: 捕盗赃物现告者以赃物分半给之。 内外强窃盗知认捕捉者有职次第职无职许初职不应受职人赐物僧人则寺职贱人放良不监者内则五部员吏别监里正外则色员长吏将校衙前决罪许接人囚禁罪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6

睿宗七年判: "大府寺贼捕捉者为先录用以励后人。"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7

仁宗二年判: "罗城内外群聚强盗捕捉者许加职。"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盗贼-008

忠宣王二年传旨曰: "巡军府本为捕盗而设民*闲鬪宰杀牛马等事皆可理之。 其余土田奴婢事勿理以巡绰为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军律-000

军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军律-001

○睿宗元年正月都兵马使奏曰: "顷者东蕃之役军令不严故将帅无敢力战卒伍亦皆奔溃屡致败绩。 书云: '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戮于社予则戮汝。' 昔孙武杀宠姬二人西破强楚北威齐晋庄贾失期穰斩之燕晋之师闻之而退。 李靖兵法曰: '善为将者必能十卒而杀其三次者十杀其一。 故*{须}百杀十人千杀百人以严其令然后众心一矣。' 伏见辛亥戊午年*闲显庙行师之令曰: '初当训励时不至者勿论官职高下杖脊十五二次不至者及进退失伍者或持卜筮讹言以惑众者误坠失兵仗者队正以下闻令不传及传之而不行者为卒虽救其上不能使免者或私泄谋于敌或敌入军中知而不告者皆杖脊二十发兵而不及期者有亡走心或临敌不战或当战妄动者士卒不从其将节制者兵仗器械抛敌中者为卒不救其上以致败没者见战者危急以非己部伍不救者夺人弓剑争人首级者将军将校临阵不战或亡入军中或言降于敌者或阵而不能拒敌冲突者皆斩其投降于敌者籍其家其妻子敌自降不告而妄杀者斩。' 愿遵此令以励军士! 但敌自降不告而妄杀者不宜斩请杖二十!" 从之。 时国家有东征之议故申明军法 。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0

恤刑。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1

○诸流移人未达前所而祖父母父母在乡丧者给暇七日发哀周丧承重亦同。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2

诸妇人在禁临产月者责保听出死罪产后满二十日流罪以下满三十日。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3

诸犯死罪在禁非恶逆以上遭父母丧夫丧祖父母丧承重者给暇七日发哀流徒罪三十日责保乃出。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4

诸流移囚在途有妇人产者家口给暇二十日家女及婢给暇七日若身及家口遇患或逢贼津济水涨不得行者随近官每日验行堪进卽遣若祖父母父母丧者给暇十五日家口有死者七日。 年七十以上父母无守护其子犯罪应配岛者存留孝养。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5

显宗九年闰四月门下侍中刘瑨等奏: "民庶疫阴阳愆伏皆刑政不时所致也。 谨按月令'三月节省囹圄去桎梏无肆掠止狱诉四月中气挺重囚出轻系七月中气缮囹圄具桎梏断薄刑决小罪。' 又按狱官令'从立春至秋分不得奏决死刑若犯恶逆不拘此令。' 然恐法吏未尽审详伏请今后内外所司皆依月令施行!" 从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6

德宗三年七月敎曰: "省刑部奏斩绞之文: '法在必诛然罪疑惟轻惟刑之恤。' 前王之令典其家主及谋杀人强盗者杖流无人岛纵犯强盗伤人持杖以下罪窜有人岛。" 于是京城死六十九人。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7

文宗元年八月尙书刑部覆奏死刑。 王曰: "人命至重死者不可再生。 寡人每听死囚必待三覆尙虑失其情实有寃枉欲诉无路飮恨呑声可不痛哉 其审愼之!" 二年正月制: "犯罪配乡人若有老亲权留侍养亲没还配。" 十六年二月制曰: "刑政者民命攸系古先哲王惟刑是恤。 朕追古训愼选刑官犹惧不得其人以致寃枉。 自今必备三员以上然后讯鞫囚徒以为定制。" 二十年七月制: "诸官人归乡者充常户诸因畏惧致死者以绞论有乖于义皆除之。" 三十三年江阴县有一盲谋奸人妻因杀人当死依律文八十以上十岁以下及笃疾例论死配岛。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8

肃宗十年判: "进士虽无荫凡轻罪赎铜唯犯偷盗*{谄}曲强奸鬪伤人依律断罪。"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09

睿宗元年七月诏曰: "乙亥年犯恶逆流配者宜各量移用缘坐没为奴隶者免之其不属贱者加抚恤其僧徒犯奸永充乡户经赦不原几乎苛法宜令有司察充军役。 其中外法司问罪虽有明证必三问以为常所犯非深重者因而致死其于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之意何 自今法司体朕钦恤之意其已伏罪者无论轻重不必问!" 六年判: "依月令'孟夏之月出轻系仲夏之月挺重囚'之说四月保放轻囚五月重囚缓枷以为永式。"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10

仁宗元年淸州有人因救父杀人。 判云: "事理可恕除入岛只移乡。" 二年判: "推问罪人不审罪之轻重使无识杖首惨酷结缚官吏习以为常亦不禁之使无辜殒命今后台省内侍员当四季监狱时按问随卽科罪其杖首亦令囚禁决罪移充苦役!" 九年判: "讯罪人多般乱杖冲刺使不忍其苦诬服致死今后凡诸囚讯问不敢移时其犯轻罪者勿用非法讯。" 十四年五月诏曰: "今法官论杀牛者准杀人之罪钑面配岛此非律文本意自今以本罪罪之。" 判: "无养狱囚徒官给赃赎钱以馔之。" 十六年判: "八十以上及笃疾人虽犯杀人除杖刑配岛。"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11

明宗十八年三月制曰: "盗贼杀人外其余囚徒平决免放勿令滞狱。" 二十三年四月诏曰: "比来掌刑之官不能率职使无辜之民久在囹圄寃抑未伸以致干文失次。 时令不调未知异日将为何变其令宪台审治寃狱皆原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12

恭愍王六年十二月王曰: "人命至重絶不复续。 闻决事官多枉刑致死自今有枉刑者都评议使御史台科罪申闻刑部重刑依古制申闻。" 十二年五月敎曰: "刑罚失中民怨所萃今后中外之囚毋得寃滞刻日*理期致平允。" 密直提学白文宝上箚子曰: "春为喜神秋为怒神若喜神一岁功不成。 方春夏时轻刑固宜放免重刑亦宜等量决速出至三四月五六月停务大则待冬节谋危社稷不在此限。" 二十年十二月敎曰: "罚惩非死民极于病。 比来中外官曾不恤刑旣杖且赎民何以堪 自今毋得行杖赎如有违者许诸人赴官陈诉倍数征还。 刑罚明有条例不宜轻重出入自逆臣擅柄凡用笞杖必中虚怯旣贬之后阴嘱管押之人中路杀之深为惨毒。 今后中外执法官吏敢有如此者都评议使申闻断罪。"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13

辛禑元年二月敎曰: "刑法圣人所恤三代以上罪不相及刑简而民不犯秦用峻法反不胜理。 仰都评议使申司宪府典法司都巡问按廉使详究情法毋用律外之刑。 徒役有年限其已满者放免禁锢作贱亦宜根究以闻!" 二年七月禑曰: "诸州流配之人与妻子南北异居岂无思怨。 酌其轻重可赦者释之不赦者从便宜量移遣妻子同居!" 九月以金义杀使奔元下母妻于巡军将杀之。 宪司上言: "义虽叛逆妇女何知 请勿杀!" 乃没为尙州官婢。 六年五月宪府上*曰: "凡大必三复奏君臣同议断决者乃先王之成宪。 而今中外官吏断大皆不奏闻擅决遂致无辜殒命感伤和气。 请自今中外大所在官吏具报都堂拟议以闻施行。" 禑纳之。 十四年六月敎曰: "刑罚轻重当有定法近来中外官司出入由己致令平民寃抑无告召伤和气实为怜悯。 今后中外官司务加矜恤毋致寃枉。 其杖与赎毋得行其徒役没官为奴婢年限已满者放遣。"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恤刑-014

恭让王元年十二月都评议使司启: "自立春至立秋停死刑在京五覆启在外三覆启方许断罪事干军机及叛逆不在此限。" 宪司上*曰: "书曰: '罚不及嗣。' 传曰: '罪人不。' 故舜极而相禹武王诛纣而封武庚卽天地生物之心也。 至于近世杀人如飮食灭人之族犹恐其有后不仁甚矣。 愿自今凡有罪者法三代盛王之制妻子无随坐以示盛朝不忍之政。" 四年三月宪司上*曰: "典狱罪人所聚气蒸染疾病易生死非其罪甚可恤也。 乞医官一员六朔相递全仕典狱每日察病囚证候剂药救疗以备横祸又令刑曹正佐郞一员于月令内幷下提牢官考察狱官医员勤慢。"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诉讼-000

诉讼。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诉讼-001

○睿宗十七年判: "凡父祖田无文契者适长为先决给。"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诉讼-002

恭让王三年十月郞舍上*曰: "殿下卽位首革私田之弊明立差科肃淸讼源诚三韩风俗之万幸也。 但有民口者本无限际又谓之私财争讼万端有甚于争田之弊也。 岁在丁未元朝遣阔里吉思平章本朝仪制一皆革正幷举一国之争田民者推明正。 而尙有更改之烦故丙申年宣旨一款内忠烈王丁未年以前事虽祖业田土人口毋得争讼又以五决从三三决从二每降宣旨以争讼之风。 顽贪未革争讼* 起而听之者亦媚于权势牵于朋比不论前判所禁又不事之是非互相更改而簿书山积争讼无穷至于骨肉反为仇多兴谤毁之俗而无敦笃之风和气不达妖屡警此殿下之深虑也。 今纵令都官每衙朝献课讼者云屯颇有积年未决者岂可以都官遽絶其寃讼乎。 伏惟殿下命立别司择其才干明正授以其任幷及主掌官仍令台省各一员为之考察。 自今限三年除丁未年前事五决之三三决之二及戊辰年以后辨正都监决外皆令限日纳状推明以解寃滥以正风俗。 但令远方人等取正于京师则往还之劳留京之苦必有含寃未告者矣命考察台省中一员幷主掌官分遣各道立司中央大官令观察使择其守令之可任决讼者幷差决。 凡京外诉讼者如有侥幸妄告卽令考察官照以窃盗计民多少轻重论罪听讼或徇于人情顚倒是非者亦从重论。 其在京外不告限内者及限内已决正者皆不许更考违者俱以判旨不从论罪。" 从之。 四年二月人物推辨都监定决讼法: "一近年以来户口法弊有户口者失于兵乱权奸之辈知其然拘占良民妄称父祖奴婢被拘之人诉良无据官司亦不能辨淹延岁月寃抑滋甚以伤和气自今诉良者虽无良籍其贱籍不明者良之本主虽无贱籍累代驱使明白者决给在前载未辨帐者亦当良之。 一凡公私奴婢决断文案分作二本一给其主一置于官以凭考验永为恒式。 一丙申年前无争讼明文丁未年前事及戊辰年以后辨正都监及都官已决者不许陈告五决从三度三决从二度一依判旨不动其决数虽多不两边文证假决者不在此限妄告者反坐。 一凡告官讼奴婢者于都监听候陈诉不得于私门似前争讼违者论罪。" 都官上书曰: "国家创制立法设官分职各有攸司凡事之难者当理处决。 历年旣久随事弊生弊之巨者无若争讼。 以今日纳司文契观之皆援自变量百年*闲玄远事迹则知诉讼所由古矣。 近来人不习法先王法制然莫知讼者由是而背理听者以之而致疑若不更新条令习人耳目则争讼之弊未易遽革。 今遵先王判旨内事意附以一二浅见条列于后。 一争讼者或相争或诉良多者十余年小者不过五六年。 官司虽得正决强者仍执而不许弱者寃抑而更诉以致争讼日繁奸伪日滋。 愿自今决后仍执者免贱不放者令刑曹接状推考痛行禁理! 一凡相争及诉良者契卷岂皆均敌必有一正一邪之辨*闲有奸贪之辈冒谓误决还受原卷不一二年饰辞更呈以致争讼曲直循环无穷。 愿自今决絶后其不正文契令宪司推考以防纷争。 一近年以来贪风未争夺愈起援引久远为谋百端争讼盈庭听者不能兼听簿书连屋观者不能遍观以致辨析讹误诉讼未。 愿自今择告状年月久远者一房各十件合议出榜以简辞讼其出榜已决者属议充数! 一辛丑冬贼犯京城公私文卷亡失殆尽奸凶缘拟生争端。 或无契籍者冒受许文或实有原卷者反为无文以致眞伪难决絶未当。 愿自今无辛丑年争讼明文者不许陈告! 一伪朝十六年*闲大小人员希望恩德权奸所赠奴婢其一族还受为要妄称合执乱杂呈省。 今后告者无传继明文一皆禁断。 一奴婢争讼所起多原于合执愿自今财主未分奴婢合执者或分执而不均者许人陈告! 一父祖奴婢为人所有其子孙能争讼得决者理合全执愿自今其它使孙不与同讼者一禁争望! 一无子息者因一时喜怒将自己奴婢互相赠与后日争端由兹以兴。 愿自今无子息人员已许他人奴婢更与他人者具录辞缘告官然后方许成文! 一凡奴婢被夺陈告争讼其执持者利于役使多方规避。 愿自今不曾对辨者京中限三朔外方限五朔给暇原告以沮奸! 一凡告官争讼两边文契披阅问备言辞穷尽得失明白然后出等挂榜其中奸恶者将欲延援面对官员毁百端。 愿自今如此等人令宪司将两边文契辨明是非如其正决痛惩毁者若有违误责及官吏!" 从之。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00

奴婢。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01

○昔箕子封朝鲜设禁八条: "相盗者没入为其家奴婢。" 东国奴婢盖始于此。 士族之家世传而使者曰私奴婢官衙州郡所使者曰公奴婢。 年代愈远渐至蕃盛。 于是虑其争夺之相尙兼倂之日滋设官以理之其禁防甚严。 夫东国之有奴婢大有补于风敎所以严内外等贵贱礼义之行靡不由此焉。 高丽奴婢听理之法可采者多矣故于刑法志幷附焉。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02

奴娶良女主知情杖一百女家徒一年奴自娶一年半诈称良人二年。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03

公贱年满六十放役。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04

凡公私奴婢引诱逃亡放卖他人者一度归乡再度充常户。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05

成宗元年六月正匡崔承老上书曰: "本朝良贱之法其来尙矣。 我圣祖创业之初其群臣除本有奴婢者外其它本无者或从军得或货买奴之。 圣祖尝欲放为良而虑动功臣之意许从便宜至于六十余年无有控诉者逮至光宗始令按验奴婢辨其是非。 于是功臣等莫不嗟怨而无谏者大穆王后切*{谏}不听。 贱隶得志陵轹尊贵竞虚伪谋陷本主者不可胜纪光宗自作祸胎不克絶至于末年枉杀甚多失德大矣。 昔侯景围梁台城近臣朱家奴踰城投景景授仪同。 其奴乘马披锦袍临城呼曰: '朱仕宦五十年方得中领军我始仕侯王已为仪同!' 于是城中奴竞出投景台城遂陷。 愿圣上深鉴前事勿使以贱陵贵于奴主之分执中处之。 大抵官高者识理鲜有非法官卑者苟非智足以饰非安能以良作贱乎 惟宫院及公卿虽或有以威势作非者而今政镜无私安能肆乎 幽失道不掩宣平之德吕后不德不累文景之贤。 唯当今判决务要详明无后悔! 前代所决不*{须}追究以启纷。" 五年七月敎: "凡隐占人逃奴婢者依律文一日三尺例日征布三十尺给本主日数虽多毋过元直奴年十五以上六十以下直布百匹十五以下六十以上五十匹婢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百二十匹十五以下五十以上六十匹。" 六年七月敎: "放良奴婢年代渐远则必轻侮本主今或代本主水路赴战或庐墓三年者其主告于攸司考阅其功年过四十者放许免贱若有骂本主又与本主亲族相抗者还贱役使。"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06

显宗四年判: "还贱奴婢更诉良者杖之钑面还主。"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07

靖宗五年立贱者随母之法。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08

文宗三年判: "公私奴婢三度逃亡者钑面还主。"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09

仁宗十年判: "无后人奴婢属官。 十三年禁奴婢代身僧。" 十四年判: "私奴婢背主因而有恨自缢者勿罪其主。"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10

忠烈王四年禁公私奴婢放良。 五年七月下旨: "今后奴婢相讼驾前申呈及紫门敎授判付一皆除之。" 十一月收还诸臣受赐官奴婢属都官。 九年九月令贱者随母无论判前后。 二十四年正月敎曰: "一近来压良为贱者甚多其令有司劾其无文契及诈伪者罪之! 一不念公理的望外官奴婢冒受赐牌者一切禁断! 一两班奴婢以其主役各别自古未有公役杂*{敛}今良民尽入势家不供官役反以两班奴婢代为良民之役今后一禁! 乃至奴妻婢夫任许其主。" 二十六年十月阔里吉思欲革本国奴婢之法王上表略曰: "昔我始祖垂诫于后嗣子孙云: '凡此贱类其种有别愼勿使斯类从良若许从良后必通仕渐求要职谋乱国家若违此诫社稷危矣。' 由是小邦之法于其八世户籍不干贱类然后乃得筮仕。 凡为贱类若父若母一贱则贱纵其本主放许为良于其所生子孙却还为贱又其本主絶其继嗣亦属同宗所以然者不欲使终良也。 恐或有逃脱而为良虽切防微而杜渐亦多乘隙而发奸或有因势托功擅作威福谋乱国家而就灭者益知祖训之难违犹恐奸情之莫御。"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11

三十四年忠宣王复位敎曰: "一外方奴婢各有本役权势之家冒受赐牌宜一切禁断。 一四件奴婢[四件奴婢曰寄上曰*( ){投}属曰先王所尝赐与及人相贸易者。]若有藏闪不出者征银二斤以其奴婢准数充役。 一申椿奴婢尽数根捉四件奴婢一体使用。"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12

恭愍王元年判: "决后奴婢仍执不许者四品以上申闻科罪五品以下决杖流配!"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13

辛禑元年二月敎曰: "抑良为贱感伤和气自王旨后限一月悉皆放免违者痛理。"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14

十四年六月辛昌立八月宪司上*: "一都官所属奴婢宫司仓库奴婢及近日诛流员将祖业奴婢新得奴婢令辨正都监亦计口成籍毋使遗漏每有土木营缮之役宾客佛神之供皆以役之其于坊里杂役一皆除去以安其生以卫王室。"

#高丽史85卷-志39-刑法2-奴婢-015

恭让王三年郞舍上*曰: "比年以来奔竞成风皆欲冒宠于权门虽有子孙者祖业人口尽与他人。 故其子孙益以穷迷犹怨祖父之无德则安有孝顺之可称者乎 奴婢虽贱亦天民也例论财物恬然买卖或以牛马易之一匹之马给二三口犹未足偿则以牛马为重于人命也。 昔廐焚孔子曰: '伤人乎 ' 不问马则圣人之贵人贱畜如此安有以人易马之理乎 世俗昏迷自作殃咎纳民于寺以图求福若以佛为正则安有纳赂免祸之理乎 然则非惟未蒙其福徒自劳苦贻患子孙耳。 伏惟殿下幷察焉祖业人口不许孙外相传虽无后者养其夫妇中同宗者相传其买卖之人纳寺之弊幷行禁治则岂无补于圣理之万一乎 " 从之。 四年人物推辨都监定奴婢决讼法: "一良贱相婚自今依律禁断如有洪武二十五年正月以后违律相婚者主奴论罪所出之子亦许为良其主不知者不坐。 一将自己奴婢投赠权势施纳佛宇神祠者痛行禁理。 一同宗之子及三岁前遗小儿户口付籍为收养者卽同己子传给外自今窥得奴婢冒称收养者一切禁之无子孙无收养者使孙告官平分其成文契录恩功与他人者虽亲戚毋得争讼。 一奴婢役价依成王五年判年月虽多不过其直其容隐役使他人奴婢者依律论罪。 一今后奴婢买者无孙许亲戚无亲戚者没官卖者毋得还执。 一奴婢放卖痛行禁理其为饥寒所迫及因公私宿债势不得已者具状告官方许买卖如以酒色博狗马财货之故放卖者奴婢没官。 一财主未分奴婢合执者微劣人奴婢夺占者派别奴婢滥执者他人奴婢容隐者文契伪造使用者压良为贱者典当奴婢永执者中国人拘占役使者官司决后仍执者京中以当年二月为限外方以三月为限一皆放还自首者免罪其出限外者以不从判旨论其内虽有合使奴婢亦令没官。" 都官上书: "一无子孙身死者其夫得全妻之奴婢其妻守信则亦得全夫之奴婢止许终身没后各归本孙其别有文契者不在此限。 一奴婢放役者不虑后弊有放至子孙者其子孙闲役因有非分之心冒名受职结婚良族以致名器混淆或谋害本主不畏官法敢于诉讼愿自今论情爱功劳而放役奴婢但止其身勿及子孙!"

志卷第三十九。

#高丽史86卷-表1-00-000

表卷第一。 高丽史八十六。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高丽史86卷-表1-年表1-000

年表一。

#高丽史86卷-表1-年表1-001

高丽太祖降罗灭济尽有三韩之地子孙传守世通上国传世凡三十二王历年幷伪辛共四百七十五岁其始终有可考焉作年表。

#高丽史86卷-表1-年表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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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历 干支 上 国 高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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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戊寅 后梁末帝贞明四年 太祖

契丹太祖神册三年 天授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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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 己卯 后梁贞明五年 天授二年

契丹神册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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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 庚辰 后梁贞明六年 天授三年

契丹神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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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辛巳 后梁龙德元年 天授四年

契丹神册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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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壬午 后梁龙德二年 天授五年

契丹天赞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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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癸未 后梁龙德三年 天授六年

后唐庄宗同光元年

契丹天赞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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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甲申 后唐同光二年 天授七年

契丹天赞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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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乙酉 后唐同光三年 天授八年

契丹天赞四年 契丹灭渤海国世子大光显来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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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历 干支 上 国 高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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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丙戌 后唐同光四年。 天授九年

明宗天成元年

契丹太宗天显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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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 丁亥 后唐天成二年 天授十年

契丹天显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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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 戊子 后唐天成三年 天授十一年

契丹天显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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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 己丑 后唐天成四年 天授十二年

契丹天显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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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 庚寅 后唐长兴元年 天授十三年

契丹天显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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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辛卯 后唐长兴二年 天授十四年

契丹天显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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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壬辰 后唐长兴三年 天授十五年

契丹天显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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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癸巳 后唐长兴四年 天授十六年

契丹天显八年 三月后唐遣使来册王自是行后唐

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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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甲午 后唐闵帝应顺元年 天授十七年

潞王淸泰元年

契丹天显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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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乙未 后唐淸泰二年 天授十八年

契丹天显十年 六月后百济甄萱来投。

十月新罗王金傅来降纳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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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 丙申 后唐淸泰三年 天授十九年

后晋高祖天福元年 九月王亲讨甄萱逆子神剑 后百济

契丹天显十一年 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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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历 干支 上 国 高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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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 丁酉 后晋天福二年 天授二十年

契丹天显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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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 戊戌 后晋天福三年 天授二十*( ){一}年

契丹会同元年 七月始行后晋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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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9 己亥 后晋天福四年 天授二十二年

契丹会同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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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 庚子 后晋天福五年 天授二十三年

契丹会同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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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辛丑 后晋天福六年 天授二十四年

契丹会同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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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壬寅 后晋天福七年 天授二十五年

契丹会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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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癸卯 后晋出帝仍称天福八年 天授二十六年

契丹会同六年 五月太祖薨太子武卽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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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甲辰 后晋开运元年 惠宗元年

契丹会同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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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乙巳 后晋开运二年 惠宗二年

契丹会同八年 二年九月惠宗薨弟尧卽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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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 丙午 后晋开运三年 定宗元年

契丹会同九年改国号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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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7 丁未 后晋开运四年 定宗二年

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

辽太宗大同元年。

世宗天禄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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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8 戊申 后汉隐帝干佑元年 定宗三年

辽天禄二年 九月始行后汉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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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历 干支 上 国 高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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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 己酉 后汉干佑二年 定宗四年

辽天禄三年 三月定宗疾笃召弟昭禅位寻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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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庚戌 后汉干佑三年 光宗

辽天禄四年 光德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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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辛亥 后汉干佑四年 光德二年

后周太祖广顺元年 十二月始行后周年号。

辽穆祖应历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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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 壬子 后周广顺二年 光德三年

辽应历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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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 癸丑 后周广顺三年 光德四年

辽应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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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 甲寅 后周广顺四年 光德五年

世宗显德元年

辽应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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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 乙卯 后周显德二年 光德六年

辽应历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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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 丙辰 后周显德三年 光德七年

辽应历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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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7 丁巳 后周显德四年 光德八年

辽应历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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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8 戊午 后周显德五年 光德九年

辽应历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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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 己未 后周显德六年 光德十年

辽应历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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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历 干支 上 国 高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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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 庚申 后周宗训元年 光德十一年

宋太祖建隆元年

辽应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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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 辛酉 宋建隆二年 光德十二年

辽应历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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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 壬戌 宋建隆三年 光德十三年

辽应历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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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 癸亥 宋干德元年 光德十四年

辽应历十三年 十二月始行宋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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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 甲子 宋干德二年 光德十五年

辽应历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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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5 乙丑 宋干德三年 光德十六年

辽应历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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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6 丙寅 宋干德四年 光德十七年

辽应历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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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 丁卯 宋干德五年 光德十八年

辽应历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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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8 戊辰 宋开宝元年 光德十九年

辽应历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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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 己巳 宋开宝二年 光德二十年

辽景宗保宁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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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 庚午 宋开宝三年 光德二十一年

辽保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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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 辛未 宋开宝四年 光德二十二年

辽保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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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历 干支 上 国 高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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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 壬申 宋开宝五年 光德二十三年

辽保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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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 癸酉 宋开宝六年 光德二十四年

辽保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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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4 甲戌 宋开宝七年 光德二十五年

*( ){辽}保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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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5 乙亥 宋开宝八年 光德二十六年

辽保宁七年 五月光宗薨太子卽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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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 丙子 宋开宝九年。 景宗元年

太宗大平兴国元年

辽保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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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7 丁丑 宋大平兴国二年 景宗二年

辽保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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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 戊寅 宋大平兴国三年 景宗三年

辽保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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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 己卯 宋大平兴国四年 景宗四年

辽干亨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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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 庚辰 宋大平兴国五年 景宗五年

辽干亨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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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 辛巳 宋大平兴国六年 景宗六年

辽干亨三年 七月景宗疾笃召堂弟开宁君治禅位

寻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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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2 壬午 宋大平兴国七年 成宗元年

辽干亨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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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历 干支 上 国 高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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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3 癸未 宋大平兴国八年 成宗二年

辽圣宗统和元年。

复国号契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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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4 甲申 宋雍熙元年 成宗三年

契丹统和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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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 乙酉 宋雍熙二年 成宗四年

契丹统和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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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 丙戌 宋雍熙三年 成宗五年

契丹统和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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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 丁亥 宋雍熙四年 成宗六年

契丹统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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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8 戊子 宋端拱元年 成宗七年

契丹统和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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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9 己丑 宋端拱二年 成宗八年

契丹统和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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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 庚寅 宋淳化元年 成宗九年

契丹统和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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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辛卯 宋淳化二年 成宗十年

契丹统和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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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 壬辰 宋淳化三年 成宗十一年

契丹统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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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 癸巳 宋淳化四年 成宗十二年

契丹统和十一年 十月契丹来侵遣使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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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 甲午 宋淳化五年 成宗十三年

契丹统和十二年 二月始行契丹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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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历 干支 上 国 高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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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 乙未 宋至道元年 成宗十四年

契丹统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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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 丙申 宋至道二年 成宗十五年

契丹统和十四年 三月契丹遣使来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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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7 丁酉 宋至道三年 成宗十六年

契丹统和十五年 十月成宗疾笃召开宁君诵传位

寻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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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 戊戌 宋眞宗咸平元年 穆宗元年

契丹统和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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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己亥 宋咸平二年 穆宗二年

契丹统和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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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庚子 宋咸平三年 穆宗三年

契丹统和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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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辛丑 宋咸平四年 穆宗四年

契丹统和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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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壬寅 宋咸平五年 穆宗五年

契丹统和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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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癸卯 宋咸平六年 穆宗六年

契丹统和二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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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甲辰 宋景德元年 穆宗七年

契丹*( ){统}和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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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乙巳 宋景德二年 穆宗八年

契丹统和二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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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丙午 宋景德三年 穆宗九年

契丹统和二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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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历 干支 上 国 高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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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丁未 宋景德四年 穆宗十年

契丹统和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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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戊申 宋大中祥符元年 穆宗十一年

契丹统和二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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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 己酉 宋大中祥符二年 穆宗十二年

契丹统和二十七年 二月大良君询卽位康兆废穆宗

寻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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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庚戌 宋大中祥符三年 显宗元年

契丹统和二十八年 十一月契丹帝来侵王幸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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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辛亥 宋大中祥符四年 显宗二年

契丹统和二十九年 二月王还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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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壬子 宋大中祥符五年 显宗三年

契丹开泰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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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癸丑 宋大中祥符六年 显宗四年

契丹开泰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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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甲寅 宋大中祥符七年 显宗五年

契丹开泰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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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乙卯 宋大中*符祥{祥符}八年 显宗六年

契丹开泰四年 十一月遣使如宋贡方物告契丹连岁

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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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丙辰 宋大中祥符九年 显宗七年

契丹开泰五年 行宋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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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 丁巳 宋天禧元年 显宗八年

契丹开泰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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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戊午 宋天禧二年 显宗九年

契丹开泰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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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历 干支 上 国 高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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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己未 宋天禧三年 显宗十年

契丹开泰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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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庚申 宋天禧四年 显宗十一年

契丹开泰九年 二月遣使如契丹请称藩纳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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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辛酉 宋天禧五年 显宗十二年

契丹大平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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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壬戌 宋干兴元年 显宗十三年

契丹大平二年 四月契丹遣使来册王自是复行

契丹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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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癸亥 宋仁宗天圣元年 显宗十四年

契丹大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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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甲子 宋天圣二年 显宗十五年

契丹大平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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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乙丑 宋天圣三年 显宗十六年

契丹大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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