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书楼
会员中心 我的书架

参同契摘微

(快捷键←)[上一章]  [回目录]  [没有了](快捷键→)

参同契摘微#1

窃为贤者谈,曷敢轻为书。若遂结舌疮,绝道获罪诛。

写情着竹帛,又恐泄天符。犹豫增叹息,倪仰缀斯愚。

陶冶有法度,未忍悉陈敷。略述其纲纪,枝条见扶练。

以金为堤防,水入乃优游。金计有十五,水数亦如之。

临炉定铢两,五分水有余。二者以为真,金重如本初。

其三遂不入,火二与之俱。三物既合受,变化状若神。

下有太阳黑,伏蒸须臾问。先液而後凝,号日黄舆焉。

岁月将欲讫,毁性伤寿年。形体为灰土,状若明窗尘。

余谓魏公玄要悉在此章,彭真不陈抱一、储华谷三家议论不同,中问宁无穿凿,其说皆失经意。愚不自揣,辄将师旨率为之注,盖此章首.尾次序,收功证验,皆有法度,故释其义;其余诸章引明天道,启发人用,俱可以心领而意会也矣。

以金为堤防,

歌曰:老君练丹无比药,惟有神室是金做。盖将阳金璹作神室,提防真汞飞走之故也。

水入乃优游

此水非是金水之水,乃是天元真一之水,即真汞也。即将阳金璹作神丹室,提防火毒,无忧受链之际,真一之水可以凝结成丹在於神室之中,得自优游无诸散失也。

金计有十五,水数亦如之。

金水共三十之数,月也用也。

临炉定朱两

朱是小分,两是大分,进火受链之际当定轻重,时桔时凶,可进不可进也。

五分水有余。

金水共三十之数,作为五分分之,理合每有二分半,六日为一分。至金华受链之日,止用九也,犹不及二分。余者皆水之分,故言水有余也。

二者以为真,

五分之中止用二分,自三日月出更金方受生,至上炫皆金生之日也,色轻光淡,月体未圆。六日为一分,自初三至初九正当第二分也。八日兑受丁,十五乾体就,至此丁甲用事,所以超神接气也。又且金旺水秀,正是兑金、乾金二者受链之真候也。

金重如本初。

金数有十五,前云:知白守黑,神明自来。白者金精,黑者水基。大尽初二,小尽初三。黑圈中一点白,起至十五乾金体就,金数十五也。後月继前月,体不喊,色不亏。又云tj . 自开辟以来,日月不亏明,金不失其重。可谓金重如本初,月月如是,修链者故得其用也。

其三遂不入,.

自兑金链至乾金,色足体满,十五乾体已就,受链之极也。一亏之後,则五分之中二而已,其三不入也,三者皆水之分数也。今链金不链水,虽不言链水,举母子脊分言之水,则属一口阴符,故言其三遂不入也。

火二与之俱。

兑金、乾金二者j 五分之中入火受链之日,止用二分,二金相与俱入火中受链矣,则前五分有余。分而言之,一则阳火二、阴符三,故云其三遂不入,火二与之俱也。

三物既合受,变化状若神。下有太阳黑,伏蒸须臾问。

先液而後凝,号曰黄舆焉。岁月将欲讫,毁性伤寿年。

形体为灰土,状若明窗尘。

土、金、木三物相合滋育受,太阳火熙薰蒸制伏於神室中,先白後黄,变化若神。九年九易,岁月将讫,消段凡胎无性及有限寿年之阴质,变体纯阳,寿同天永,放云:毁性伤寿年,其形显隐问,状若明窗尘。

#1四库本无《参同契摘彻》一节。

丹经、紫书行于世者多矣,惟魏伯阳依《金碧龙虎经》,托《易》象,作《参同契》,敷叔丹法最为精详。吕真人之歌尝日:金碧参同不计年,妙中妙兮玄中玄。高象先诗亦云:金碧龙虎参同契,留为万古丹中王。盖美其#1至也。越郡旧有彭真一注本,仆曩得之,玩读无虑数过,而辞深义隐,邈不可窥;扣诸江湖学仙之流,亦莫不以是为#2病,只叹日:道渊乎哉。岁在甲辰阳月下弦日,天锡缘幸,获遇抱一先生陈君于山阴之大云。明年夏五圆日再遇於在所之佑圣观,先生且语仆日:子志於道,更当为道立功。吾尝徇#3友人之请,作《参同契解》一编,中所着辞,率皆直指,漏露丹秘,曾无留机,定欲开後学冥昧之途,不敢为古书幽深之语,子能谋为传行,计善行岂小哉?仆既受其书,筹灯静读,玄玄之妙,朗在目前,不惟魏君本旨赫然彰明,而诸经书所秘而不敢言者且昭揭于此矣。即举手赞日:吾先生可谓慈仁之至,而是书可谓读《参同契》者指南也。敬募诸有缘相与而钱之梓,所冀递相授受,同志毕览,因文悟解,立登真玄。其或有未能尽悉渊微,犹俟夫师之亲指者,则亦未免为旁门邪径殊衍臆说,似是而定非者乱惑也。後之览者愿加之意,淳佑乙巳仲秋旦日门人天台生#4稽首馑题。

又叙

尝闻先达高象先诗云:金碧龙虎参同契,留为万古丹中王。又古今诸仙多尊《参同契》为丹法之祖,益古有《金碧龙虎经》,辞寡意深,世人莫晓,至汉魏君伯阳演经为《契》。魏君,越之上虞人。今越之公库板行#5,惟以彭晓笺义而为善本。然世代迁革,今所行者已非彭真,独首叔与《明镜图》得魏君之旨,至於诸家之注,皆以旁门附会,故张平叔慨叹世人将仙经妄行笺注者是也。抱一先生陈君自淮游浙,学者以是书质其真伪。益世之好异之士,或以《参同契》为伪书,犹今所行麻衣之《易》也。愚师事抱一先生最久,亲闻奥论,谓魏君以伯阳自名,实老氏之化身也。而《参同契》辞章近古,全迷真机,实魏君之言,非常人所可拟迷也。犹麻衣之《易》,实陈希夷记录麻衣之言,非世儒可道,而或者妄传以为己作惑误後人,是犹责天之功,岂不获罪於天耶?愚闻是语,心融意释,因请抱一先生为之注。然而先生无心,事事不可以笔现,晚愚时以一二段求释其旨,岁月既久,方成全编,敬命梓工以传同志。噫,《金碧经》待《参同》而始显,《参同》得先生解而始明,是犹#6《春秋》之有左传,又得杜预为之释也。上天怜愍学道者流,生先生於斯世,发明丹经之秘奥。学者秘而传诸,毋贻轻泄漏慢之谴,不胜至祷。时端平改元正旦希微子王夷焚香再拜,誓心敬跋。

#1『其』,四库本作『之』。

#2『为』,据四库本补。

#3『徇』,四库本作『狗』。

#4『生』,原脱,据四库本补。

#5『板行』,四库本作『颁行』。

#6『犹』,原作『由』,据四库本改。

先看到这(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首页 | 返回书页 | 错误报告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