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府台湾县
节孝
国朝郑哲飞妻朱氏,明鲁王女也。幼聪慧知书,工针绣。适南安郑哲飞,生一男、三女。夫殁,扶姑挈女,同寄养父家。父卒,渡台,依宁靖王。康熙癸亥,大兵克澎湖,宁靖王将自尽,氏欲从死;王以姑存子幼为谕,氏涕泣奉姑携儿别居,勤女红,忍饑养姑抚儿。十余年,姑亡,女嫁,子继殁。孀居五十余载。年八十余终。
郑斌昇妻陈氏,莆田人。归斌昇,移家台湾。年十八,寡,遗孤甫周。力贫守节,抚其子及孙有成。历节三十二年。雍正间,旌祀节孝祠。
郑元妻林氏,年十九归郑。甫二载,夫殁,矢志抚孤守节四十余年。
郑景运妻王氏。
郑眼妻蔡氏。
洪之廷妻张氏,年十八归洪,生一女。夫死,舅姑怜其年小,使邻媪微讽之。氏曰:『吾所以忍死者,为舅姑也』。勤纺绩以终养,四十年如一日。雍正间,旌。
洪士珍妻王氏,年二十六寡,守节三十二年。
洪文真妻蔡氏,年二十守节。
洪文韬妻张氏。
洪齐妻蔡氏。
诸生洪朝阳妻许氏。
洪荫妻陈氏,年十九守节。
洪精妻王氏。
洪国宝妻颜氏。
杨茂仁妻余氏,生三子,而夫卒,氏年二十二。历节至六十三岁,子赞化入国学,孙锡筹入庠。雍正间,旌祀节孝祠。
杨有音妻曾氏,道光间旌。
杨霸光妻郭氏。
杨世德妻陈氏。
杨广妻李氏。
杨连妻吕氏。
杨由妻陈氏。
诸生李时灿妻黄氏,年二十三夫亡,子四岁。家贫姑老,日携幼孤沿海滨拾蜃蛤以养姑。姑疾,氏扶持奉侍者两载,以节终。乾隆间,旌。
李朝珪妻陈氏,年二十二而寡,哭奠七日,整衣投缳,姑急救之获甦,乃忍死奉姑抚子,守节二十六年。
李元恩妻郑氏,年十八嫁,四月守节。
李某妻余氏。
李乔妻颜氏。
李乞妻吴氏。
李国魁妻吴氏。
李定妻吕氏。
李万妻郭(一作颜)氏。
李琛妻颜氏。
李顺良妻许氏。
陈振杨妻吴氏(府志入嘉义),乾隆间旌。
陈邦栋妻蔡氏,名惜娘。年十九而邦栋卒。时男甫周月。氏哀恸,誓不独生。舅蛄谕以抚孤愈于死,遂承命节哀,勤纺绩,养舅姑,抚孤成立。
陈开兴妻许氏,年十八守节。
陈应祖妻苏氏,年十九守节,卒七十九。
陈意平妻许氏,年二十守节。
陈君略妻黄氏。
守备陈友玉妻叶氏。
陈廷俊妻洪氏。
陈某妻邱氏。
陈禄妻蔡氏。
陈兴妻张氏。
陈玑妻许氏。
陈积妻翁氏。
陈桓妻洪氏。
陈然妻蔡氏、子妇颜氏。
陈升年妻邱氏。
陈秦妻欧氏,与祖姑邱称双节。
陈显妻许氏、孙辉妇许氏。
陈爵妻李氏,与姒许氏、黄氏称三节。
陈仰妻黄氏。
陈球妻颜氏。
陈宽妻许氏。
陈昐妻欧氏。
陈扶美妻吕(一作李)氏。
陈兴妻许氏。
陈凤妻吴氏。
陈妈祐妻郑氏。
陈宣妻林氏。
陈伍妻洪氏。
陈冯年妻许氏。
侯孟富妻刘氏,年二十八夫亡,遗二男、一女。矢志守节,女红度活。男瑞珍事母以孝称。氏年八十五,亲见五代孙。其女适同邑林妙,年二十妙卒。誓志数十年,俱完节终。邑人为言曰:『侯之门,节孝存』。乾隆间旌。
沈耀汶妻萧氏,嘉庆间旌。
沈元美妻陈氏。
沈廷玑妻黄氏。
王廷枢妻曾氏,道光间旌。
王成基妻杨氏,年十九守节。
王安妻许氏,年二十守节,卒年八十八。
诸生薛邦扬妻陈氏,道光间旌。
诸生薛茂卿妻曾氏。
黄门二节:黄声集侧室名好官,婢名银娘,夫将终,予好官百金令别嫁,不从,以其金养族人子为嗣,同银娘抚之。既所养子殁,好官悲愤欲绝。银娘劝慰,愿服事终身。遂各削髮,持斋念佛四十余年,好官卒,银娘亦卒。
黄信妻陈氏。
黄珪璋妻石氏。
黄添妻邵氏、子妇张氏。
黄欣妻郭氏,年十九守节。
黄光辉妻郭氏。
黄勇妻赵氏,嫁未周年,夫死守节。
监生黄廷祺妻董氏,弟延礽妻谢氏,户部郎中黄骧云媳。董氏,知州董平章妹。谢氏,乡贤谢金銮孙女。
谢仕家妻陈氏,年二十九夫殁,孀守事姑,历节三十年。
谢攀妻陈氏。
谢讲妻薛氏,年二十守节。
蔡朝麟妻王氏,少娴内则。年二十四夫卒,遗三男、一女。仲叔朝熊方九岁。苦志抚养,底于成人。侍姑病朝夕罔懈。守节四十六年。邻里奉为女宗。
蔡钦妻谢氏,年十八,夫亡。子继殁。促醮者踵门。氏殊死拒,卒完其节。
蔡金英妻陈氏,少嫠,家甚窘,躬樵採耕作,食力完节。
蔡传妻洪氏,归逾年,生一子,夫外出不返。及死讣至,洪令子负骸归葬。未几,子继殇。苦节终身。
蔡国定妻吴氏。
蔡为妻潘氏。
蔡琴友妻林氏。
蔡标妻王氏。
蔡听妻苏氏,年二十守节。
蔡福志妻林氏。
蔡俊妻陈氏。
蔡进妻庄氏。
蔡命妻洪氏。
蔡同妻吕氏。
蔡连妻陈氏,嫁逾年守节。
蔡祐妻陈氏,年十五守节,卒七十五。
蔡德妻陈氏。
蔡超妻陈氏。
蔡壬辰妻杨氏。
蔡文章妻吕氏。
千总郭张文妻董氏,夫随征朱一贵殁于军中,家贫,忍饑茹蘖,课子读书,守节数十年而卒。
郭启妻张氏。
郭克诚妻林氏。
郭三才妻林氏。
郭三会妻陈氏。
郭佛助妻丁氏。
郭文妻吴氏。
林佛恩妻谢氏,年二十六夫殁,家贪。父逼氏改适,矢死不从,苦节终身。
诸生林云鹏妻韩氏。
林天柱(一作桂)妻杨氏。
林宏远妻邱氏,年十八守节。
林生妻颜氏。
林瑞奇妻许氏。
林助妻高氏、子义妇辛氏;高嫁未过守节。
林进妻陈氏。
林所妻萧氏。
林登郡妻蓝氏。
林妙妻侯氏,年二十夫殁,誓志不贰,守节数十年。乾隆间旌。
苏坂妻陈氏,夫亡氏年二十六,贫不能殡,卖女以葬。外家欲夺其志,不屈,以节终。
苏东云妻郑氏,夫亡,家贫,躬耕操作,清苦终身。
诸生许敦孝妻吕氏,无子夫殁,戚党为醵金买子以为后。
许裕妻林氏,年二十守节,卒九十四,子翰仲都司。
许寿妻蔡氏。
许滔妻陈氏。
许孝妻陈氏。
许岱妻陈氏。
许择妻庄氏。
许吉妻庄氏。
许享妻卢氏。
许有朋妻欧氏,年十九守节,卒年七十五。
许韬妻柯氏。
许强妻林氏。
许光裕妻锺氏。
许柱红妻庄氏,年二十守节。
许得胜妻黄氏。
许照妻薛氏。
张玉麟妻郭氏,夫殁,家贫孤幼,辛苦哺孤,日一餐常不继,或怜而馈之,不受。植节无玷。
张理妻李氏。
诸生张昌东妻黄氏。
张光华妻洪氏。
张得喜妻蔡氏。
范文质妻林氏,年十六归文质。姑性严急,氏能得其欢心。年二十五而文质殁,仅遗六岁男学海。已而夫之仲弟夫妇继殁,子女皆幼,氏抚育如己出。课督学海成进士,授山东兖州寿张营守备。后请假终养,七载而卒,年六十有四。
辜纯汤妻林氏,夫卒,林年二十二,无子抚其媵二子为己子。事姑孝。姑病,刲股和药,吁天减算以益姑寿;姑病痊,延五年而卒。
方耀启妻卢氏。
方登妻郑氏。
方禹妻洪氏,年十八守节。
吴炳才妻潘氏,祀节孝祠。
吴来之妻李氏。
吴丕谟妻李氏。
吴朝石妻庄氏,年十八守节。
吴竟德妻李氏。
吴泰妻白氏。
吴弁妻蔡氏。
吴辉妻陈氏。
吴佛送妻杨氏。
吴思馨妻许氏。
颜舜年妻陈氏。
颜天降妻陈氏。
颜棋妻吕氏。
颜冉妻黄氏。
颜在妻卢氏。
颜爽妻陈氏。
颜天启妻吕氏。
潘友德妻朱氏,子振甲,乾隆丙午举人。
诸生潘梦龙妻刘氏。
翁君千妻陈氏。
翁垵妻洪氏,年十八嫁,四月守节。卒七十。
翁都妻高氏。
欧佛源妻赵氏。
欧鼎妻张氏。
欧崇妻王氏。
高如吉妻吕氏、弟沛妻许氏;吕年二十守节。
高济妻林氏,年十八守节,卒八十。
萧计妻许氏,与母柯氏称节。
萧天水妻洪氏。
萧武妻谢氏。
吕旺妻高氏。
吕春妻颜氏。
吕助妻陈氏。
刘国傅(一作传)妻韩氏、子妇蔡氏。
刘全妻陈氏。
庄卿妻吴氏。
庄等妻陈氏。
叶正妻李氏。
叶君齐妻杨氏。
徐光庭妻董氏。
徐茂臻妻吴氏,嫁逾年守节。
曾习辉妻洪氏,子大源,乾隆庚子举人,内阁中书。
韩仕贵妻曾氏。
邵启明妻陈氏。
戴诚实妻吴氏,原籍同安。
施肇报妻陈氏。
辛仁妻卢氏。
周荫妻陈氏。
罗妈生妻王氏。
胡禄妻萧氏。
赵成妻方氏,年二十,夫出外死,守节。卒七十八。
石正妻林氏,年二十五,夫亡无出,断髮明志,苦节三十七年。
石苟妻陈氏。
丁充妻卢氏。
锺六合妻高氏。
卢柔远妻许氏。
诸生余康凝妻杨氏。
洪思齐未婚妻萧氏,名爱娘,武举凤求女,许配思齐,未娶而夫殁。爱娘年十九,请于父归洪,养族子为嗣。十二年未尝归宁。及卒,合葬武定里。
王晋光未婚妻吴氏,闻夫讣,守贞终身。
刘爻生未婚妻黄氏,夫家贫,讣至,依母以守。
吕望未婚妻高氏,幼养于夫家,夫殁,矢贞以老。
国朝监生黄廷礽妻谢氏,工部郎中骧云子妇,乡贤金銮孙女。
节烈
国朝鲁定公妻袁氏,名顺娘,年十六归,甫六月而定公殁。越七日,白内外诸亲,自缢以殉。合葬魁斗山。雍正间旌。
郑克■〈臧上土下〉妻陈氏,陈永华女。克■〈臧上土下〉者,伪藩郑经螟蛉子也。经西寇,委政于永华。永华引嫌,立克■〈臧上土下〉为监国。经败东还,永华亦殁。即以国事付克■〈臧上土下〉。无何,经病亡。诸弟于丧次扬言曰:『彼非郑氏子,孰肯为之下』。环诉于经母董氏。董氏命收监国印,幽克■〈臧上土下〉于别室。诸弟怨克■〈臧上土下〉,深夜遣乌鬼拉杀之。董氏以永华望重,犹礼陈氏。陈氏曰:『昔为箕帚妇,今为罪人妻,官民礼隔,愿出居待亡夫百日后,即往从地下耳』。许之。乃为别室以处陈氏,置克■〈臧上土下〉柩其中。陈氏旦暮号哭。如期悬帛柩侧,沐浴整衣自缢而死。
谢灿妻郑氏,名宜娘,漳郡人。归谢灿,灿远贾三载始归,寻病卒。氏朝夕号泣,誓以死殉。邻媪慰以姑老家贫,且无兄弟,若何?氏曰:『妇人从一而终,余知从一之义耳』。遂投缳死。祀节孝祠。
傅璇妻黄氏,名弃娘,年十九归傅为霖次子璇。为霖以反间谋洩,父子俱置极刑,眷属发配。氏兄铨为氏营救得免。方传之被系也,氏犹日望其生。及父子遇害,决意死。其兄多方挽之。氏曰:『今日之事,子为父死,妻为夫亡,于理甚顺』。遂自缢。闻者甚哀之。
李宋妻赵氏,台之镇北方人。归宋。宋病侍药,衣不解带。及死哀恸。迨三旬祭毕,遂投缳。台之士民高其节,争吊祭之。祀节孝祠。
曾(一作曹)国妻郭氏,名益娘。年十八,未有所出。国溺海死。氏日夜哀哭,誓不欲生。已而白所亲曰:『夫死,义不独存,愿从之地下』。遂自缢。祀节孝祠。
续顺公沈瑞妻郑氏,郑斌女。辛酉冬,博为霖反间谋洩,株连及沈,囚其眷属,独氏发归。氏泣谓父曰:『儿既适沈家,生死与共,今罹重祸,儿安可独生?愿父遣儿同繫』。斌从其请,羁之别室。及沈将缢,问夫人何在。或语之。解一带使持别夫人。氏遂投缳而死。
杨轸妻王氏,名德娘。轸捕鱼溺死,氏年二十二,家惟老翁幼女。将卒,哭。夜四鼓,设祭筵哭奠毕,即入房自经。
诸生吕振宽妻薛氏,夫将绝,语薛曰:『汝方艾,我死汝当去』。薛投地曰:『愿相从地下』。即夜严妆自缢。诘旦,夫乃亡。
颜达妻陈氏,夫亡无子,投缳以殉。
薛千禄妻李氏,夫亡抚孤,孤病殇,氏投缳殉。
张金生妻蔡氏,年二十五归。甫五月,夫病,日奉药,愿以身代。及殁,氏泣谓其母曰:『儿上无姑嫜,下无子嗣,义不可独生』。视殓毕,即自缢死。
张啸妻王氏,澎湖人。夫亡,氏年十八,孤甫三月。及长,携拜夫墓,道遇风舟覆俱溺。氏被拯起,已闻孤亡,旋蹈海死。
陈越琪妻黄氏,名器娘。越琪病,氏减餐祈祷。及卒,遂自缢。康熙间旌。
陈景昭(一作时)未婚妻庄氏,名珠娘,庄连女也。年十八,未婚而景昭故。珠娘闻讣,脱簪珥更素服。家人虑其殉也,防之密。乃佯谈笑。越旬日,入室,母呼寂然,急破扉视,已投缳矣。因附景昭墓。先是,连有弟宗聘高金娘,年十八,未婚而宗卒,金娘即削髮为尼。又有妹劝娘,未嫁,母病笃祷天割股和羹以进。母食而愈。即珠娘胞姑也。人以为节烈、贞烈萃于庄氏一门。
吴某未婚妻纪氏,名俭娘,纪惠女。许配吴氏子。未嫁夫病,寝食俱废。夫殁,遂自经以殉,时年十八。乾隆间旌。
黄广生未婚妻林氏,闻夫讣变服守贞,持丧三年,投殉缳之。
李葵未婚妻颜氏,幼养于夫家。年十九,未合巹。夫卒,不食九日,赴水死。
吕氏女名谐娘,年十八未字。邻人胡宠欲犯之,女羞忿自尽。乾隆间旌。
连氏女刲股愈母疾。
凤山县
节孝
国朝李时灿妻王氏,名贾娘。嫁五载,夫殁,家无次丁,惟老姑弱媳。氏勤一身以仰事俯育,慈孝兼尽。历节五十余年。乾隆间旌。
李凤妻董氏,年二十,夫卒。事姑尽孝,抚遗腹子有成,守节数十年。
黄忠妻成氏,名桂娘。夫殁,家贫,勤操作以奉舅姑。姑尝病笃,值夫外出,氏百计筹医药以进。娘卒,丧葬尽礼。咸服其孝。
黄奖妻李氏,名快娘。年二十三,夫殁。孝事舅姑,教子入成均,孙游庠。守节五十余年。
卢从妻曾氏,名好娘。从殁,遗孤三岁。氏勤女红抚养之。事姑以孝闻。
张元魁妻黄氏。
国朝儒士王曾儒妻郑氏,名月娘,南安人。年十九归。逾年,曾儒卒。翁以贫故,欲速葬之。月娘乞稍缓之。越数日,白其翁,愿从夫葬。翁嘱劝止之。月娘曰:『吾当夫沈剧时,以死许之,义不可移』。投缳而死。祀节孝祠。
王寻妻阮氏,名荫娘,漳州人。父操舶为生。年十六,归王寻。寻隶行伍。于归后,未有生育,抚夫仲兄子如己出。夫殁,夫仲兄某来哭殡毕,氏请所抚姪为夫立后,欲自经。仲防之密。乃设计醉仲以酒,遂严妆洁服从容就缢。事在康熙二十二年。祀节孝祠。
黄研妻王氏,夫亡无子,持丧至大祥,自缢死;时年十六。
黄尚志妻吴氏,年十八无出,夫殁方殓,潜出赴水而死。
金仁妻黄氏,名明娘。年十七归金仁。越三年,仁卒,无嗣。夫弟尚幼,忍死以养舅姑。七载,姑亡,舅老且病,氏奉养备至,久而不懈。舅仁,氏寻病笃。母家欲延医,氏却之曰:『吾不即从夫死而延此十载残喘者,为舅姑也,吾何以生为』!遂不药而卒。
陈某妻颜氏,为强暴所逼,不从,自缢。
嘉义县
节孝
国朝番妇大南蛮,诸罗目加留湾社番大治妻也。于归后,治家勤俭,事姑相夫,克尽和敬。年二十,夫殁,愿变俗不再适,乃引刀誓曰:『妇髮可封,妇臂可断,妇节不可移也』!力耕以抚其子,守节三十七年如一日,有司以闻。
吴庆荣妻高氏、刘源由妻江氏,俱乾隆间旌。
诸生萧世华妻李氏,嘉庆间旌。
陈仲卿妾王氏,年十九,嫡早丧,遗孤应选甫八岁。王抚嫡子如所生。延师课督,应选长游庠。
节烈
国朝赵越妻严氏,猝遇暴逼,不从,自缢死。事闻奉旌。
苏智妻林氏,为强暴所逼,不屈被害。事闻奉旌。
欧预妻王氏,名芼娘,年二十适预。逾年预卒,氏哀毁悲号,治丧尽礼。既卒哭,沐浴更衣,自缢死。
彰化县
节孝
国朝翁昌龄妻林氏,年二十寡,食贫抚孤,守节弥厉。乾隆间旌。
杨振科妻郑氏,林炽妻杨氏,上二人嘉庆间旌。
曾盛世妻许氏。
节烈
国朝汪门双烈,姑妇也。姑刘氏,妇余氏,素慈孝。雍正九年,大甲西番作乱,焚杀居民。姑急谓妇曰:『义不可辱,当各为计』。语毕,遂自刎。妇方抱姑尸而哭,逆番猝至,遂触垣死。乾隆间旌。
参将罗万仓妻蒋氏,夫杀贼阵亡。讣至,氏投缳死。事闻,奉旌。万仓,陕西宁夏人。
杨联盛妻颜氏,殉寇乱死。祀忠烈祠。
康某妻吴氏,姑韩氏素不贞,引吴某逼氏,不从,乃以治囚法搒挞无完肤,卒不屈。某怒,持刀剸氏腹而死。事闻,旌氏烈,逮某及韩伏法;道光七年事。
朱氏女,名群姑。乾隆六十年陈周全之乱,县陷。父澜摄邑令,死之。女年十三,惧辱,与兄嫂鲁氏同投水而死。俱闻,并旌其烈,从祀节烈祠。澜,浙江仁和县人。
刘亨基女,名满姑。年十七,林爽文乱,贼陷彰化,基为乱贼所杀。女同家人赴池,水浅不得死。贼扶女出。女切齿骂贼不绝。贼以刀划其口,喷血丈余而亡。一门同死者十三人。
附台湾镇刘廷斌女义烈事:女随任台阳,父没,眷属十七人南渡,盗尽杀之。女以丽故,独不杀。一客以附舟哀,亦不死。盗挤客于岸,虏女及橐金归晏海,无有知者。时道光八年也。越十余稔,女詗其地观音寺,名剎也,往礼佛。僧以从伙,讶官眷,献茶。女顾之,辄■〈目咢〉眙。归省遇害事,悟即曩附舟客。复往,屏女从,召僧与语,授牒,戒毋洩,乃去。僧夜走数十里首诸丞,且告群魁聚饮期。丞请捕之,尽获。一鞫谳成,置之法。及絷四子,问女曰:『若何以处之』?曰:『妾忍死汙合者,仇未报耳。仇报矣,若岂子哉』!遂手刃四孽而自经。
国朝千总陈再裕妾吴氏,同母简氏遇害;黄某妻江氏,许某妻罗氏,涂某妻詹氏,江某妻张氏,刘某妻罗氏;以上俱同治二年台匪滋事殉节。
侨寓
节烈
凤山知县王廷干妻张氏,咸丰三年,台匪滋事,氏同干姊孙王氏并僕苏陞妻马氏、陈定妻丁氏、吕陞妻蒋氏、黄源妻郑氏同时殉。
--以上录自重纂福建通志卷二百六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