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律意注》·二卷(陕西巡抚采进本)
明赵统撰。统字伯一,临潼人,嘉靖乙未进士,官至户部郎中。是编诠释杜甫七言律诗。首论拗体,谓为杜之粗律,是全然不解声调者。所诠释亦皆臆度,不甚得作者之意。《凡例》称所见杜诗惟虞注二卷,故虽颇有所校正,而漫无考证。如《崔氏东山草堂诗》以“芹”字为出韵,是未知唐韵“殷”字附真不附文,至宋贾昌朝乃移之。许观《东斋纪事》、王应麟《玉海》皆可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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