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曰1:“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2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古之人未尝不欲仕也,又恶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与钻穴隙之类也。”
【注释】
1本段系节选孟子与魏国人周霄的对话。“曰”指“孟子曰”。2媒妁(shuo):媒人,介绍婚姻的人。
【译文】
孟子说:“男孩子一生下来,父母便希望给他找一个好的妻室,女孩子一生下来,父母便希望给好找一个好的婆家。父母这样的心情,人人都有。但是,如果不等父母的安排,媒人的介绍,就自己钻洞扒缝互相偷看,甚至翻墙过壁支私会,那就要受到父母和社会上其他的人鄙视。同样的道理。古代人不是不想做官,只不过厌恶不经过正当的途径去做官。不经过正当的途径去做官,与男女之间钻洞扒缝的行为是一样的”
【读解】
孟子以男女苟合偷情为喻,谴责那些不由其道,不择手段去争取做了的人,实际上还是在谴责靠游说君王起家的纵横术士们。
根据孟子的观点,想做官,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和理想是非常正当的。但另一方面,“又恶不由其道”。说穿了,还是立身处世的“出处”问题。其基本观点与“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一章是相同的,就是不能靠不正当手段去争取做官,不能扭曲自己的人格。
孟子关于男女偷情的比喻是非常生动而深刻的。不过,时代发到今天,恋爱婚姻一律自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早已被抛到了一边,少男少女们再也用不着钻洞扒缝,翻墙过壁,像张君瑞和崔莺莺那样“待月西厢下”了。那么,“钻穴隙之类”是不是也就合理了呢?
当然不是这样,莫说是在政治上、官场上去“钻穴隙”,就是男女关系上的“不由其道而往”,也仍然会遭到“父母国人皆贱之”,总归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罢。
所以,还是光明磊落走正道,不要“钻穴隙之类”的好。
孟子的比喻始终是意味深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