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品》品评三国至齐梁画家二十七人(张彦远《历代名画记》所引为二十九人),
共分六品,并以品第为次序。
第一品陆探微、曹不兴等五人;第二品列顾骏等三人;第三品列姚昙度、顾恺之等九;第四品列,蘧道愍等五人;第五品列刘等四人;第六品为宗炳、丁光。
顾恺之是杰出的画家,在东晋声名卓著,谢安曾推崇为“自生人以来未有也”。谢赫却仅列之为第三品,评曰:“格(一‘除’,或作‘骨’)体精微,笔无妄下;但迹迨意,声过其实。”这一品评曾遭致《画品》续作者的强烈不满。谢赫之所以将顾之列为第三品,反映了《画品》所倡的创倾向,折射出与时而变的理论意义。他张“迹有巧拙,艺无古今”,强调变古、创新,这与萧纲一派反摹古、倡新变的思想一致。萧纲在中大通三年(531)被立为皇太子,在此前后大力提倡“宫体”,《画品》写于532年之后,可见谢赫人梁后的绘画及理论,都受到了“宫体”的影响。姚最《续画品》评谢赫“笔路纤弱,不副壮雅之怀”,这是由于所画“丽服靓妆,随时变改。直眉曲鬓,与世事新”,可见谢赫所画实为画中“宫体”。这与魏晋玄风笼罩下尚静、传神、重眼睛、轻形体的顾氏画风异趣,《画品》对顾氏的品评并非妄下。
在《画品》序言中,谢赫沿曹植“是知存乎鉴戒者图画也”(《画赞序》)之说,亦云:“图绘者,莫不明劝戒,著升沉,千载寂寥,披图可鉴。”但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的,则是首次提出关于“六法”的理论:“六法者何?一气韵生动是也,二骨法用笔是也,三应物象形是也,四随类赋彩是也,五经营位置是也,六传移模写是也。”“六法”远承先秦以来儒家所讲“六气”、“六律”、“六诗”,贾谊《六术》所云“六理”、“六法”、“六行”、“六美”等概念,近参刘勰《文心雕龙·知音》以“六观”论诗文优劣,使绘画理论从创作技巧到批评准则上升到自成体系的阶段。
“六法”之首是“气韵生动”。汉人重气,认为“人禀气而生,含,气而长”(王充《论衡,·气寿》),曹丕以“气”人于文学批评,提出“文以气为主”(《典论·论文》)。晋人多以“韵”品藻人物;“气”“韵”相合为一词,当指人的生命力与智慧、才情的统一。而“生动”之说,可远溯《易传》“生生之谓易”,又承汉人“气生万物”之论。生命哲学用于艺术,“气韵生动”当是指人的生命、精神、学识、风度等,应表现在生生不已、变动不居之中。这种既重精神风韵,重姿态动作的观点,继承了顾恺之传神写照“论,但又与顾氏忘“形”得“神”异,是对传神论的发展。
“六法”之二是“骨法用笔”。“骨法”源古代面相术,指人的骨体相貌,魏晋品藻人物,常有带“骨”字的评语,认为“骨”人的形体、精神、人品都相关。顾恺之将“骨法”引入绘画,使之成为“以形写神”的基础。谢赫所说“骨法”,继承了顾恺之所论,但在评张墨、荀勗时又有“但取精灵,遗其骨法”之说,使“骨法”失去神圣意义而趋于世俗。《画品》将“骨法”与“用笔”相联系,既明确了中国绘画与书法密切相关,又指出了线条是造型的基础。传为卫夫人作的《笔阵图》说:“善笔力者多骨。”“骨法用笔”之说当对此有汲取。综观谢赫对各画家的评论,是要求用笔有骨力,要创新,且“气韵生动”当凭借“骨法用笔”。
“六法”当以“气韵生动”、“骨法用笔”最为重要。其余四法属具体技巧:“应物象形”指按物象面貌来表现,不能臆造,“随类赋彩”指据不同对象表现各自的色彩,“经营位置”指精心构图、巧妙设计,“传移模写”指临摹技巧。“六法”对后代有很大影响,宋郭若虚推尊为“六法精论,万古不移”(《图画见闻志》)。可以认为,《画品》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的绘画理论批评著作。
对“六法”首作逐条转述的是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二,自此而至清代,皆作四字一句连读,近代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始作二、二断开,钱钟书亦认为四字相连失读(参见《管锥编》第189则),对此,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辨析甚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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