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一冊六九面四一、四○○字)分上下兩卷,林豪撰。豪字卓人,福建同安舉人。清同治元年秋,至臺灣。時彰化戴潮春起事,淡水林占梅奉檄辦團練,見而禮之,延主竹塹里第之潛園。及事平,遊府治,因就見聞所及,撰成本書。其篇目凡十八,列於卷上者:「戴逆倡亂」、「賊黨陷彰化縣」、「郡治籌防始末」、「鹿港防剿始末」、「北路防剿始末」、「大甲城守、「嘉義城守」、「斗六門之陷」、「南路防剿始末」;卷下者:「官軍收復彰化縣始末」、「塗庫拒賊始末」、「翁仔社屯軍始未」、「逆首戴潮春伏誅」、「戇虎晟伏誅」、「餘匪」、「災祥」及「叢談」(上)(下)。惟「叢談」(下)多摭合掌故,而與「戴案」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