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在业余时间为人论命以来,笔者总有一种如履薄冰的感觉,因为,在我看来,若不能为信任你而来的求测人在命理和卦理上为他解决疑问的话,是一件很失职的事。但是,多少次翻开一叠叠的笔记,看到那一些做了记号的记录,笔者依然会因为那些无法解开的命理课题而内疚。
笔者接触过不少职业、或业余的论命者,总是有一部份人不仅不为自己的失误而汗颜,反而立即转风使舵,用江湖套说搪塞、掩饰,每每看到他们在绞尽脑汁的自圆其说,笔者竟会感到一种无法明状的悲哀。其实,家师亦于闲暇时谈及青年时在某年某地论断失误的往事,每一次笔者都会看到他轻轻摇头,若有所失。
笔者所推崇的台湾命理学者宋英成先生,在他的著述中就提及一些他论断上的失误,在读到那些文字的时候,笔者不由对宋先生的治学态度,又增添了信服与尊敬。
“谦受益,满招损”,说得是一种美德,而在我的理解,又何尝不是一种研习五术玄学应有的态度。
下面这个命造的讨论过程,对笔者来说,无疑是一次“心跳时刻”。
女命 1973年五月初九辰时
官 食 日 杀
癸 戊 丙 壬
丑 午 子 辰
壬丁年十月初九未时交脱
大运
伤 才 财
己 庚 辛
未 申 酉
82 92 02
丙火午月,水火相战,官杀混杂,戊食可制杀,戊癸合,乃是去官留杀,子午冲,三十二岁之前必有一次灾难。这个命造丙火日干因天干一片克泄而弱,地支又子午冲、子辰合、丑午穿而难以稳定,对女命来说,干支不稳定心理上的不平衡(变化)会很明显,并且有钻牛角尖认死理的特征。
丙火身弱,取用木火,忌金土,大忌土。
幼时己未天透地藏的土运,己土浊壬、克癸,使丙火无法用壬癸水以辉映,土多火晦,并且丑未冲、午未合,伤官见官,这就是这步大运的征象。
笔者当时认为此造大局已定,所以很快地就进行论断。
十岁壬戌,戌为火墓,丑未戌三刑俱全,应有长上之丧。
十一岁癸亥,亥子丑三会水局,子午冲,水火难分仲伯(因有土制水),这年因食伤与官杀的对峙而命主在学业与家运上会相当窘困。
十二岁甲子、十三岁乙丑,喜用透干,应该是有转机的较好流年
十四岁丙寅,寅午邀戌墓,冲时支辰杀墓,是生病的命理。
十六戊辰,依我看这是己未运最坏的流年,但是怎么个坏法呢?土多火晦,辰辰自刑土旺,当时认为病灾的论断应该会不出其左右。
实际这一年命主自杀身亡。(自杀原因不详)
上面是那一次论断的流水帐,而在来人反馈戊辰年实情后笔者才恍然大悟,自己因过份的自信,而把这样一个凶险的流年忽略了。其实,己未运戊辰年,丙火之辉尽晦于土,喜用全部失陷而有此劫。
笔者自学易以来,在命理上对喜用神的作用经历了多年的论证,其实关于喜用神的作用,笔者故然赞同宋先生在《风集》中“喜用神是属于个人自由心证的一种,真正的作用只是使命局的五行流畅而已”的观点,但笔者亦以为喜用神在论断的事业之成败,以及重大吉凶上还是极其重要判依据!
笔者不是一完美主义者,但对于一个五术玄学研习者来说,努力追求完美的过程,又何尝不是人生最为瑰丽的景致。
附:关于癸丑、戊午、丙子、壬辰坤造,笔者亦曾用揣磨多年并已雏形的“先天身命卦”将之加以验证(注:此身命卦并非邵氏以年干取数之身命卦,目前笔者取证不多,仅有不足百号的例证,但仍可补四柱论断之不足)。
以本造得先天身命卦:《未既》之《解》
兄弟己巳火 应 子孙庚戌土
子孙己未土 妻财庚申金 应
妻财己酉金 兄弟庚午火
兄弟戊午火 世 兄弟戊午火
子孙戊辰土 子孙戊辰土 世
父母戊寅木 父母戊寅木
戊辰年行妻财酉金限,死于日建,沐浴于月建。
流年戊辰,辰酉合本不为凶,但玄机就在于辰年、酉限、午世爻、及本宫伏神亥水构成辰午酉亥自刑俱全,确实可以论断为自我伤害(自杀),而亥字伏藏,应于亥月应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