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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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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有双眼,若天之有两曜,五脏六腑之精华,宗脉之所聚,洞视万化,肝之外候者也。

然 肉 者 养 哀 在 形 五辛炙 ,酒食毒物,并宜断之。惟须宽缓情性,慎护调摄,即无不瘥也。若纵恣乖违,触犯禁忌,自贻其咎,必须丧明而后已,可不谨欤!又论∶夫眼者,内则属乎五脏,外则应乎五轮。瞳人黑水,肾之主也;血轮如环,心之主也;络裹者,脾之主也;白睛属肺;总管于肝。眼带虽系于肝,明孔遍通五脏,五脏皆有神 夫 一证,人之初生,洗沐不洁,令秽水浸渍于眼 ,使眶脸赤烂,渐至长大,终不能瘥,故云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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