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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利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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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利〔一〕第三

世人之論也,靡不貴廉讓而賤財利焉,及其行也,多釋廉甘利。之於人〔二〕徒知彼之可以利我也,而不知我之得彼,亦將為利人也〔三〕。知脂蠟之可明鐙也〔四〕,而不知其甚多則冥之。知利之可娛己也,不知其稱而必有也〔五〕。前人以病,後人以競〔六〕,庶民之愚而衰闇之至也〔七〕。予故嘆曰:何不察也?願鑒于道,勿鑒于水〔八〕。象以齒焚身,蚌以珠剖體〔九〕;匹夫無辜,懷璧其罪〔一0〕。嗚呼問哉〔一一〕!無德而富貴者,固可豫弔也〔一二〕。

〔一〕○鐸按:廣雅釋詁:“遏,止也。”此篇論世人當明義利之辨,并歷舉前代好利而亡,好義而彰者以證之,故以“遏利”名篇。

〔二〕文有脫誤。王先生云:‘疑是“多釋廉而甘利”。釋、舍通。“之於”字衍,“人”字屬下句。’

〔三〕“利人”疑倒。宣十四年左傳:‘晏桓子曰:“貪必謀人。謀人,人亦謀己。”’

〔四〕說文云:“鐙,錠也。”徐鉉曰:“錠中置燭,故謂之鐙。”鐙、燈正俗字。

〔五〕文有脫誤。疑當作“不知其積而必有禍也”。襄廿八年左傳:‘晏子曰:“利過則為敗。”’昭十年傳:‘晏子謂桓子曰:“蘊利生孽。”’皆此意也。

〔六〕僖七年左傳云:‘諺有之曰:“心則不競,何憚於病?”’此用其文。楚辭離騷云:“眾皆競進而貪婪兮。”○鐸按:說文:“

競,逐也。”此文當取競逐之訓。

〔七〕春秋繁露云:“民之皆趨利而不趨義也,固其所闇也。”

〔八〕吳語:‘申胥云:“王其盍亦鑒於人,無鑒於水!”’○鐸按:書酒誥:‘古人有言曰:“人無于水監,當于民監。”’史記蔡澤傳:“鑒於水者,見面之容;鑒於人者,知吉與凶。”古諺相傳語異。

〔九〕襄廿四年左傳云:“象有齒以焚其身,賄也。”淮南子說林訓云:“蛖、象之病,人之寶也。”高誘注:“蛖,大蛤,中有珠;象牙還以自疾,故人得以為寶。”本經訓云:“擿蚌蜃”,高注:‘

“擿”猶“開”也,開以求珠也。’

〔一0〕桓十年左傳。“辜”今作“罪”。

〔一一〕“問”疑“闇”。○鐸按:“問”當作“聞”。古字“聞”與“問”通,論語公冶長篇:“聞一知十。”“聞”本或作“問”;禮記檀弓上篇:“問喪於夫子乎?”“問”本亦作“聞”:俱見經典釋文。“聞哉”者,呼而欲人聞之,猶欲人勿忘而言“識之哉”耳。此書“令聞”字多作“問”,(本篇及讚學篇是)寫者因以意改之。若作“闇”,則與上文“愚而衰闇之至”相複。

〔一二〕“貴者”二字舊空,據程本補。漢書景十三王傳贊云:“亡德而富貴,謂之不幸。”○鐸按:古謂“死”為“不幸”,故曰“可豫弔”。

且夫利物莫不天之財也〔一〕。天之制此財也,猶國君之有府庫也。賦賞奪與,各有眾寡,民豈得強取多哉?故人有無德而富貴,是凶民之竊官位盜府庫者也,終必覺,覺必誅矣。盜人必誅,況乃盜天乎?得無受禍焉〔二〕?鄧通死無簪〔三〕,勝、跪伐其身〔四〕。是故天子不能違天富無功,諸侯不能違帝厚私勸〔五〕。非違帝也,非違天也。帝以天為制,天以民為心,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六〕。是故無功庸於民而求盈者,未嘗不力顛也〔七〕;有勳德於民而謙損者,未嘗不光榮也〔八〕。自古於今,上以天子,下至庶人〔九〕,蔑有好利而不亡者,好義而不彰者也〔一0〕。

〔一〕“莫不”猶言“莫非”。周語:‘芮良夫曰:“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載也。”’

〔二〕漢書朱博傳云:“得無不宜?”顏師古注:‘“得無”猶言“無乃”也。’○鐸按:忠貴篇:“夫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偷天官以私己乎?以罪犯人,必加誅罰,況乃犯天,得無咎乎?”與此同為左氏舊說。

〔三〕見史記佞幸傳。

〔四〕“跪”當作“詭”,公孫詭、羊勝見史記梁孝王世家。王先生云:‘“伐”疑“戕”。’○鐸按:公孫詭、羊勝事,亦見漢書文三王傳。廣雅釋詁一:“伐,殺也。”義自可通。

〔五〕王先生云:‘“私勸”疑是“私歡”。’○鐸按:昭九年左傳注、漢書王莽傳注引“歡”並作“勸”。彼可謂之假借,此則字訛。

〔六〕襄卅一年左傳:‘太誓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

〔七〕周禮司勳:“國功曰功,民功曰庸。”晉語:‘穆子曰:“

無功庸者不敢居高位。”’王先生云:‘“力”當作“立”。周語:“高位實疾顛。”“疾顛”即“立顛”也。’繼培按:“力”蓋“危”字之壞。管子宙合篇云:“高為其居,危顛莫之救。”淮南子人間訓云:“天下有三危:少德而多寵,一危也;才下而位高,二危也;身無大功而受厚祿,三危也。”呂氏春秋務大篇云:“嘗試觀於上志,三王之佐,其名無不榮者,其實無不安者,功大故也。俗主之佐,其欲名實也與三王之佐同;其名無不辱者,其實無不危者,無功故也。”○鐸按:立、力俗音訛,王說近是。

〔八〕韓詩外傳八:‘孔子曰:“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者,抑事而損者也。持盈之道,抑而損之。”’又云:“德行寬容而守之以恭者榮。”

〔九〕“至”舊作“止”,據程本改。禮記大學云:“自天子以至於庶人。”

〔一0〕荀子榮辱篇云:“先義而後利者榮,先利而後義者辱。”

昔周厲王好專利〔一〕,芮良夫諫而不入,退賦桑柔之詩以諷,〔二〕言是大風也,必將有隧〔三〕;是貪民也,必將敗其類。王又不悟,故遂流死於彘〔四〕。虞公屢求以失其國〔五〕,公叔戌崇賄以為罪〔六〕,桓魋不節飲食以見弒〔七〕。此皆以貨自亡,用財自滅〔八〕。楚鬥子文三為令尹,而有飢色,妻子凍餒,朝不及夕〔九〕;季文子相四君,馬不餼粟,妾不衣帛〔一0〕;子罕歸玉〔一一〕;晏子歸宅〔一二〕。此皆能棄利約身〔一三〕,故無怨於人〔一四〕,世厚天祿〔一五〕,令問不止〔一六〕。伯夷、叔齊餓於首陽〔一七〕,白駒〔一八〕、介推〔一九〕遯逃於山谷,顏、原、公析〔二0〕因饉於郊野,守志篤固〔二一〕,秉節不虧,寵祿不能固,威勢不能移〔二二〕,雖有南面之尊〔二三〕,公侯之位,德義有殆,禮義不班〔二四〕,撓志如芷,負心若芬〔二五〕,固弗為也。是故雖有四海之主弗能與之方名,列國之君不能與之鈞重〔二六〕;守志於□〔二七〕廬之內,而義溢乎九州之外,信立乎千載之上,而名傳乎百世之際〔二八〕。

〔一〕見周語。

〔二〕毛傳序云:“桑柔,芮伯刺厲王也。”

〔三〕“隧”舊作“遂”。按:班祿篇作“隧”,與今詩同。○鐸按:初學記一引詩亦作“遂”。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云:‘“遂”即“隧”之省借。’

〔四〕周語。

〔五〕桓十年左傳。

〔六〕定十三年左傳。

〔七〕哀十四年左傳云:“宋桓魋之寵害於公,公使夫人驟請享焉,而將討之。”“弒”當為“討”。王先生云:‘公羊昭廿五年傳:“昭公謂子家駒曰:季氏為無道,僭於公室久矣。吾欲弒之何如?”是上殺下亦可謂之“弒”也。’

〔八〕老子云:“多藏必厚亡。”楚語云:“積貨滋多,蓄怨滋厚,不亡何待?”○鐸按:以、用互文。史記貨殖列傳:“以末致財,用本守之;以武一切,用文持之。”是其例。

〔九〕“子文”舊作“文子”。楚語云:“鬥子文三舍令尹,無一日之積。”楚策:‘莫敖子華曰:“令尹子文,朝不謀夕。”’

〔一0〕成十六年左傳云:“季孫於魯,相二君矣,妾不衣帛,馬不食粟。”杜注:“二君,宣、成。”襄五年“季孫行父卒”,傳云:“季文子之忠於公室也,相三君矣,而無私積。”疏云:“行父以文六年見經,則為卿久矣。宣八年仲遂卒後,始文子得政,故至今為相三君也。”此云“四君”,蓋并文公數之。○鐸按:此疑本作“三君”。古三、四字皆積畫,故多相亂。昭三年左傳:“陳氏三量。”晏子春秋問下篇同,外篇誤作“四量”,是其例。

〔一一〕襄十五年左傳。

〔一二〕昭三年左傳。按:“宅”與夕、帛韻。○鐸按:此三字在鐸部,與德部之“色”亦可合韻。班固竇將軍北征頌落(鐸部)、服(德部)協,是其例。

〔一三〕老子云:“絕巧棄利。”吳語云:“身自約也。”漢書王莽傳云:“克身自約。”論語云:“克己復禮為仁”,馬融注:“克己,約身也。”皇侃疏云:“言能自約儉己身。”

〔一四〕禮記中庸云:“正己而不求於人,則無怨。”鄭注:“無怨,人無怨之者也。”論語云:“放於利而行,多怨。”

〔一五〕論語云:“天祿永終。”

〔一六〕“止”疑“亡”。○鐸按:周語中:“令聞不忘。”韋注:“言德及後代也。”問、聞,亡、忘並古字通用。或曰:即詩“令聞不已”。

〔一七〕論語。

〔一八〕詩小雅。

〔一九〕僖廿四年左傳。

〔二0〕顏回、原憲、公析哀也。史記游俠傳云:“季次、原憲,讀書懷獨行君子之德,義不苟合當世,終身空室蓬戶、褐衣,疏食不厭,死而已。”季次,哀字也。

〔二一〕爾雅釋詁云:“篤,固也。”○鐸按:“篤固”見交際篇。

〔二二〕孟子云:“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固”疑“回”之誤,“回”猶“移”也,昭卅一年左傳云:“不為利回。”逸周書官人解云:“深導以利,而心不移。”或云:“固”讀為“蠱文夫人”之“蠱”,惑也。○鐸按:作“回”是也。“回”字蓋涉上“固”字而誤。

〔二三〕易說卦傳云:“聖人南面而聽天下。”

〔二四〕“班”與“辨”通。孟子云:“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

〔二五〕“負”當是“熏”。易艮九三:“厲熏心”,馬融注:“熏灼其心。”漢書路溫舒傳云:“虛美熏心。”按“熏”說文作●”。●、負字形相近。○鐸按:“負心”與“撓志”相對。撓,曲也。負,背也。兩句即“撓如芷之志,負若芬之心”,倒之以使“殆”與“

芷”、“班”與“芬”協韻耳。篆書“熏”字與“負”形遠,汪說失之。

〔二六〕荀子儒效篇云:“彼大儒者,雖隱於窮閻漏室,無置錐之地,而王公不能與之爭名。”禮記投壺鄭注:‘“鈞”猶“等”也。’

〔二七〕空格程本作“一”。○鐸按:程本是也,當據補。

〔二八〕孟子云:“奮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聞者莫不興起也。”

故君子曰〔一〕:財賄不多,衣食不贍,聲色不妙,威勢不行,非君子之憂也。行善不多,申道不明,節志不立,德義不彰,君子恥焉。是以賢人智士之於子孫也〔二〕,厲之以志,弗厲以詐〔三〕;勸之以正,弗勸以詐;示之以儉,弗示以奢〔四〕;貽之以言,弗貽以財〔五〕。是故董仲舒終身不問家事,而疏廣不遺賜金〔六〕。子孫若賢,不待多富,若其不賢,則多以徵怨〔七〕。故曰:無德而賄豐,禍之胎也。

〔一〕“君”字疑誤。

〔二〕呂氏春秋察微篇云:“智士賢者。”

〔三〕“詐”字與下複,何本作“辭”。按三略云:“厲之以辭。”○鐸按:下文“詐”字,士禮居舊藏明刊本作“邪”,則與此不相複。“辭”即“言”也。如何本,則與下文“貽之以言”乖剌矣。

〔四〕禮記檀弓:‘曾子曰:“國奢則示之以儉。”’

〔五〕說苑雜言篇:‘晏子曰:“吾聞君子贈人以財,不若以言。”’

〔六〕並見漢書。“?”漢書作“疏”。廣韻九魚“疏”字注云:‘疏姓,漢有太子太傅東海疏廣,俗作“?”。’按晉書束皙傳云:‘漢太子太傅?廣之後也。王莽末,廣曾孫孟達避難,自東海徙居沙鹿山南,因去“?”之“足”,遂改姓焉。’是漢時已以“?”為“

疏”矣。

〔七〕漢書疏廣傳云:“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則益其過。且夫富者,眾人之怨也。吾既亡以教化子孫,不欲益其過而生怨。”昭卅二年左傳云:“無徵怨於百姓”,杜注:“徵,召也。”

昔曹羈有言:“守天之聚,必施其德義。德義弗施,聚必有闕。〔一〕”今□〔二〕家賑而貸乏〔三〕,遺賑貧窮,恤矜疾苦〔四〕,則必不□〔五〕居富矣〔六〕。易曰:“天道虧盈以沖謙〔七〕。”故以仁義□於彼者,天賞之於此〔八〕;以邪取於前者,衰之於後。是以持盈之道,挹而損之〔九〕,則亦〔一0〕可以免於亢龍之悔、乾坤之愆矣〔一一〕。

〔一〕晉語:‘僖負羈言於曹伯曰:“守天之聚,將施於宜。宜而不施,聚必有闕。”’韋昭注:“宜,義也。”

〔二〕空格程本作“或”。

〔三〕爾雅釋言云:“賑,富也。”

〔四〕周禮大司徒:“以保息六安萬民,三曰振窮,四曰恤貧,五曰寬疾。”鄭注:“振窮,●捄天民之窮者也,”昭十四年左傳云:“分貧振窮,長孤幼,養老疾。”杜注:“振,救也。”“振”聲誤為“賑”。漢書文帝紀元年詔曰:“其議所以振貸之。”顏師古注:‘振,起也。諸“振救”、“振贍”,其義皆同。今流俗作字從“貝”者,非也。’

〔五〕空格程本作“久”。

〔六〕句有誤字。說苑雜言篇:‘孔子曰:“夫富而能富人者,欲貧而不可得也。”’說叢篇云:“賑窮救急,何患無有?”○鐸按:“不”疑當作“可”。“必可久居富”,即“欲貧而不可得”之意。

〔七〕謙彖詞。“以沖”王弼本作“而益”。

〔八〕空格程本作“費”,“以仁義”舊作“仁以義”。按墨子天志中云:“此仁也,義也,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也。”此文本之。襄廿八年左傳:‘叔孫穆子曰:“善人富謂之賞。”’

〔九〕見上。“挹”與“抑”同。○鐸按:文選為幽州牧與彭寵書注引蒼頡篇:“挹,損也。”言損之又損也。

〔一0〕“亦”舊作“不”。

〔一一〕易乾上九:“亢龍有悔。”象曰:“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故君子曰”至此,舊錯入務本篇,今移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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