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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家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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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先知儒理,然后方可医业,或内或外。勤诵先贤明医确论之书,须要旦夕不离,一一参明。融化神机,仙变即之,在心慧之,耳闻目视,凡临症时,自然无错谬矣。

二要:选买药品,必遵雷公炮炙。凡用之药有医方修合者,又因病症有随时加减者。汤散宜近,膏药愈久愈灵,丸丹预制,线药越陈越异,药不吝惜,终久必济于人。

三要:同道之士,不可轻侮傲慢,凡遇乡井,切要谦和谨慎。彼年尊者,鞠躬而恭敬之;彼有学者,当师而事伴之;彼骄傲者,谦和而逊让之。如此信和自贵而无怨也。

四要:治家与病同,人不惜元气,斫丧太过,百祈不得回也,轻者废人,重者丧害性命。治家之法,不固根本基业,奢华太过,而流荡日生者,轻则无积,重则贫窘者也。

五要:人受天命,不可负天之命。凡致进取当知彼心愿否,天道顺逆,然后可以进取,顺取者昌,逆取子孙受殃。人生世上,终当轻利远害,何为如此,以防还报之业。

六要:凡亲友情婚丧疾病庆贺,其余外务,终要正理而行,馈送往来,不可求奇好胜。凡临餐,只宜一鱼一菜,一则省费,二则惜禄增功,此谓广求而不如俭用也。

七要:贫窘之家,及游僧道衙役。凡来看病,不可要他药钱,再遇贫难,终当施药与彼,量力微赠。如此方为仁术,如其不然,有药而无火食,其命亦难,不如不施与乎。

八要:凡有所蓄,随其大小,便当置买田产,以为根本基业,忌收玩器,以及不紧之物,浪费钱财,又取不正之名,囊橐皆空,难防不测之日,一律禁之,自然无谤怨矣。

九要:凡在寓中应用,各样物具,俱要整齐,勿使临时缺少。古之圣贤以及近时名公,今古医理,必寻一一参阅,以进学问,此为医之本物,次习谈说,为守身之计也。

十要:凡官所请,必得速而去,毋得怠缓,而要诚意恭敬,告明病源,然后开具药方。病愈之后,不得图求匾礼,以为功显,使民何敢相请,闲不近公,自宜守身为实贵。

以上五戒十要,乃保身保家之法,守身守成之道,故置言而不文,当为置于座右。若有贤能子孙,必须朝夕二览,倘能遵而行之,可以成家立业,若不听信此书,必有饥寒不足。凡人何不预听,不思蓄积根基,直待临时懊悔,虽有百足难追。故余整办此书,以为后学之法。

壬午民国三十一年四月初七日抄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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