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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篇第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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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本篇主要批判君主的政治和人的至诚可以感动天,使天气、天象发生变化的天人感应论。前面《寒温篇》是从君王的喜怒和刑赏能不能引起寒温之变来进行批判的。《谴告篇》是从天降寒温之变指责君王政治之失来进行批判的,本篇则综合二者,进行批判。

王充认识到,自然变化可以影响人和物,但“人不能动地,而亦不能动天”,因为“寒暑有节,不为人改变也。”无论君主的政治如何,都影响不了“春生而秋杀”的自然规律;无论人怎样至诚,也不能使夏寒冬热。王充否定了君主“以赏罚感动皇天,天为寒温以应政治”的观点。他认为邹衍呼天而降霜,杞梁妻哭而崩城等说法都是不可信的“伪书游言”。

但是,王充在论述自然变化对人和物的影响时,往往有形而上学的倾向。他把某些社会问题说成是由自然变化直接引起的,比如把谷价的贵贱、盗窃行为的产生归之于“天气动怪(摇)人物”等。他也过分夸大了自然力,认为“人物吉凶统于天”,天是主宰一切的,这些都是由于时代局限性造成的。

【原文】

43·1论灾异者,已疑于天用灾异谴告人矣。更说曰:“灾异之至,殆人君以政动天,天动气以应之。譬之以物击鼓,以椎扣钟(1),鼓犹天,椎犹政,钟鼓声犹天之应也。人主为于下(2),则天气随人而至矣。”

【注释】

(1)椎(chui垂):同:“槌”。

(2)为:做,干,这里指施政。

【译文】

主张灾异之说的人,对于天用灾异谴责告诫君王的说法已被怀疑了。他们进一步解释说:“灾异的出现,大概因为君主施政影响了天,天就运用气来应和君主。以用槌击鼓,用槌敲钟作比喻,钟鼓好比是天,槌好比是施政,钟鼓的声音好比是天的应和。君主在人间施政,天上的气就随着君主施政的好坏而出现了。

【原文】

43·2曰:此又疑也。夫天能动物,物焉能动天?何则?人、物系于天,天为人、物主也。故曰:“王良策马(1),车骑盈野(2)。”非车骑盈野,而乃王良策马也。天气变于上,人、物应于下矣。故天且雨,商羊起舞(3),使天雨也(4)。商羊者,知雨之物也,天且雨,屈其一足起舞矣。故天且雨,蝼蚁徙,丘蚓出,琴弦缓,固疾发(5),此物为天所动之验也。故天且风,巢居之虫动(6);且雨,穴处之物扰(7),风雨之气感虫物也。故人在天地之间,犹蚤虱之在衣裳之内,蝼蚁之在穴隙之中。蚤虱、蝼蚁为逆顺横从(8),能令衣裳穴隙之间气变动乎?蚤虱、蝼蚁不能,而独谓人能,不达物气之理也。

【注释】

(1)王良:指天上的王良星。策:马鞭子。策马,用马鞭子赶马。王良策马:据《史记·天官书》记载,银河中有四颗星叫天驷,天驷旁有一星叫王良,在天驷和王良之旁,还一颗策星(即仙后座r星),策星闪动时,称为“王良策马”,预示地上将要发生战争。

(2)车骑:此指战车战马。盈野:遍布原野。车骑盈野:指发生了大规模战争。

(3)商羊:传说中的一种鸟,天将要下雨的时候,它就不停地飞舞鸣叫。《孔子家语·辩政》:“齐有一足之鸟,。。齐侯大怪之,使使聘鲁问孔子。孔子曰:‘此鸟名商羊,水祥也。。。且谣曰:天将大雨,商羊起舞。’”

(4)据上下文意,“使”字上疑脱一“非”字。

(5)固:通“痼”。固疾,久治不愈的病,旧病。

(6)巢居之虫:指鸟类。

(7)穴处之物:指蝼蛄蚂蚁之类。扰:骚动。

(8)从(ong纵):通“纵”。逆顺横从:前后左右乱爬。

【译文】

我说:这又值得怀疑了。天能影响万物,万物怎么能感动天呢?人和物都隶属于天,天是人和物的主宰。所以说:“王良用马鞭赶马,战车战马就布满原野。”不是地上先发生了战争而后王良才赶马的。天的气在上面发生变化,人和物在地下应和。所以天将要下雨,商羊鸟就飞舞,并不是商羊鸟飞舞才使天下雨的。商羊鸟,是能预知要下雨的鸟,天将要下雨,它就屈起它的一只脚飞舞。所以天将要下雨,蝼蛄蚂蚁就会搬家,蚯蚓就会爬出泥土外,琴弦就会松弛,旧病就会复发,这就是万物受天的影响的应验。所以天将要刮风,窝中的鸟就会飞舞,天将要下雨,洞穴中的动物就会骚动不安。这就是风和雨的气影响了虫鸟这类动物。因此,人生活在天地之间,好比跳蚤虱子在衣裳里面,蝼蛄蚂蚁在洞穴缝隙之中。跳蚤虱子蝼蛄蚂蚁前后左右乱爬,能够使衣裳洞穴缝隙之间的气变动吗?跳蚤蝼蛄蚂蚁不能够,而唯独说人能够,就是不明白物与气之间的关系。

【原文】

43·3夫风至而树枝动,树枝不能致风。是故夏末蜻■鸣(1),寒螀啼(2),感阴气也(3)。雷动而雉惊,发蛰而蛇出(4),起气也(5)。夜及半而鹤唳(6),晨将旦而鸡鸣,此虽非变,天气动物,物应天气之验也。顾可言寒温感动人君,人君起气而以赏罚(7),乃言以赏罚感动皇天,天为寒温以应政治乎?六情风家言(8):“风至,为盗贼者感应之而起。”非盗贼之人精气感天,使风至也。风至,怪不轨之心(9),而盗贼之操发矣。何以验之?盗贼之人,见物而取,睹敌而杀,皆在徙倚漏刻之间(10),未必宿日有其思也,而天风已以贪狼阴贼之日至矣(11)。

【注释】

(1)蜻■(liè列):蟋蟀。|:亦作“蛚”。

(2)寒螀(jiāng江):寒蝉。《尔雅·释虫》:“蜺,寒蜩。”郭璞注:“寒螀也。似蝉而小,青赤。”

(3)阴气:按阴阳五行说法,冬末春初阳气始生,夏末秋初阴气始生。

(4)发蛰:即惊蛰,二十四节气之一。这时天气渐暖,春雷动,冬眠动物将出土活动。《月令七十二侯集解》:“二月节,。。万物出乎震,震为雷,故曰惊蛰,是蛰虫惊而出走矣。”

(5)据《太平御览》卷二十二引《论衡》文,“气”字前有“阳”字,当据补。起,当为趋字之误。‘趋阳气也,’与上文‘感阴气也’为对文。

(6)唳(li历):鹤鸣声。

(7)起:疑为“趋”字之误。

(8)六情风家:指根据风向预测吉凶的人。他们认为风有东、南、西、北、上、下六个方向,并分别赋予人的怒、喜、恶、好、乐、哀六种情感,根据时日风向就可以推测吉凶。参见《汉书·翼奉传》。

(9)怪:疑为“摇”字之误。“摇”,俗书作“■”,与“怪”字形近。不轨:不守法度,犯法。

(10)徙倚:徘徊。《楚辞·哀时命》:“独徙依而仿佯”。《楚辞章句》:“犹低徊也。”徙倚漏刻:比喻短时间。

(11)贪狼:像狼一样贪狠。阴贼:像贼一样阴险。贪狼阴贼之日:六情风家认为,每逢申、子、亥、卯日,是贪狼阴贼当道的日子。

【译文】

风吹来树枝会摇动,树枝本身不能招来风。所以夏末蟋蟀鸣叫,寒蝉啼叫,是受了阴气的感动。春雷响动而野鸡惊飞,惊蛰到来伏蛇出洞,是受了阳气的激发。到半夜的时候鹤就鸣叫,天将亮的时候公鸡就啼叫,这些即使不是异常现象,也是天上的气影响了万物,万物应和天上的气的应验。只能说寒温之气感动了君主,君主受气的激发而对人施以赏罚,岂能说君主以赏罚感动了天,天用寒温之气来应和君主的政治呢?根据风向预测吉凶的人说:“风吹来了,干盗窃的人受到风的感应而作案。”并不是盗贼的精气感动了天才使风吹来。是风吹来,引发了盗贼犯法的心理,而盗贼的偷窃行为就发生了。用什么来验证这一点呢?盗贼这种人,见到财物就偷取,发现仇人就杀害,这些行为都发生在短时间,未必往日他就有这种心思,而是天上的风正好在贪狼阴贼当道的日子刮来了。

【原文】

43·4以风占贵贱者(1),风从王相乡来则贵(2),从囚死地来则贱。夫贵贱、多少,斗斛故也(3)。风至而籴谷之人贵贱其价(4),天气动怪人、物者也(5)。故谷价低昂,一贵一贱矣。《天官》之书(6)。以正月朝占四方之风(7)。风从南方来者旱,从北方来者湛,东方来者为疫,西方来者为兵(8)。太史公实道(9),言以风占水旱兵疫者,人物吉凶统于天也。使物生者,春也;物死者,冬也。春生而冬杀也(10),天者(11)。如或欲春杀冬生,物终不死生,何也?物生统于阳(12),物死系于阴也。故以口气吹人,人不能寒;吁人,人不能温。使见吹吁之人,涉冬触夏(13),将有冻旸之患矣(14)。寒温之气,系于天地而统于阴阳,人事国政,安能动之?

【注释】

(1)占:占卜,预测。贵贱:指物价的高低。

(2)王、相:和下句的“囚”、“死”,都是汉代阴阳五行说法的专用概念。参见3·4注(21)。王相乡:指在某个时间表示兴旺的方位。《开元占经·风占》云:“凡吉祥之风,日色清明,风势和缓,从岁、月、日、时德上来;或乘王相上来,去地稍高,不扬尘沙,人心喜悦,是谓祥风,人君德令下施之应。凡凶灾之风,日色白浊,天气昏寒,风声叫怒,飞沙卷尘,乘刑杀而至,当详五音,定八方,观其起止占之。”又云:“怒风起生,皆详五音,与岁、月、日、时、刑、德合冲墓杀,五行、生克、王相、囚死,以言吉凶。仍以六情推之,万不失一。”

(3)斛(hu胡):古代容量单位,汉代以十斗为一斛。故:照旧。

(4)籴(di敌):“籴”疑当为“粜”。因买进谷米之人无权贵贱其价。《治期篇》:“谷粜在市,一贵一贱。”知粜谷之人于谷价能贵之能贱之。粜(tiào跳):卖出粮食。

(5)动怪:这里是影响之意。怪:当为“摇”。参见43·3注(9)。

(6)《天官》:指《史记·天官书》。

(7)朝:早晨。

(8)“风从”四句:今本《史记·天官书》上说,“北方为中岁(平常年成)”,“东方大水”,“东南,民有疾疫”,与王充的说法不同。但水属北方,王充的说法未必无据。

(9)太史公:即司马迁。参见3·4注(18)。实道:据实论事。

(10)杀:死。也:应作“者”。

(11)者:应作“也”。此句当是“春生而冬杀者,天也。”

(12)阳:指春阳之气。

(13)涉冬触夏:经冬历夏。

(14)旸(yáng羊):晴,此指太阳暴晒。

【译文】

根据风向预测物价的高低,风从王相乡吹来物价就高,从囚死地吹来物价就低。谷价有高有低,谷米有多有少,但斗斛并没有改变。风吹来了,卖谷的人依据风向就抬高或降低谷价,这是由于天上的气影响了人心和物价的缘故。因此谷价高低变化,有时贵有时贱。《史记·天官书》上说,在夏历正月初一的早晨,根据四方之风来占测一年的吉凶。风从南方吹来就会大旱,从北方吹来就发大水,从东方吹来说发生瘟疫,就西方吹来就发生战乱。太史公据实论事讲根据风向预测水、旱、兵、疫、是因为人、物的吉凶都受天的支配。使万物生长的,是春季;使万物衰亡的,是冬季。使万物春季生长而冬季衰亡的是上天。如果有人想让万物春季衰亡而冬季生长,万物最终既不生也不死,是什么道理呢?万物生长受春阳之气的支配;万物衰亡是由冬阴之气决定的。因此,用嘴里的气吹人,人不会寒冷;用气呵人,人不会温暖。让被吹气和呵气的人,经冬历夏,就会有挨冻受晒的忧患。寒冷的温暖的气,归属于天地而受阴阳的支配,人事与国政,怎么能够影响它呢?

【原文】

43·5且天本而人末也(1),登树怪其枝(2),不能动其株。如伐株,万茎枯矣。人事犹树枝,能温犹根株也(3)。生于天(4),含天之气,以天为主,犹耳目手足系于心矣。心有所为,耳目视听,手足动作,谓天应人,是谓心为耳目手足使乎?旌旗垂旒(5),旒缀于杆(6),杆东则旒随而西。苟谓寒温随刑罚而至(7),是以天气为缀旒也。钩星在房、心之间(8),地且动之占也。齐太卜知之(9),谓景公(10):“臣能动地。”景公信之。夫谓人君能致寒温,犹齐景公信太卜之能动地。夫人不能动地,而亦不能动天。

【注释】

(1)本:草本的根。此指主要的、根本的。末:草木的梢,此指次要的。

(2)怪:当作“摇”。参见43·3注(9)。

(3)能温:当作“寒温”,寻上文自明。

(4)“生”上疑脱“人”字。此以耳目系心,喻人之系于天。脱去人字,不可解。《自然篇》云:“人生于天地。”《订鬼篇》云:“天能生人之体。”并其证。

(5)旌:参见8·6注(5)。旒(liu流):旗下悬垂的穗带。

(6)缀(hui坠):连接,悬挂。

(7)刑罚:疑当作“刑赏”,传写之误。寒对刑而言,温对赏而言。

(8)钩星:星名。参见17·8注(8)。房:房宿。参见17·8注(8)。心:心宿。参见17·1注(2)。古人认为钩星运行到房宿、心宿之间,预兆将要发生地震。

(9)齐:春秋时的齐国,在今山东北部。太卜:主管占卜的官。齐太卜知之:据说齐景公时,钩星运行到房宿、心宿之间,齐太卜知道这是将要发生地震的预兆,却向景公吹嘘自己能使地动。后被晏婴识破。参见本书《变虚篇》。

(10)景公:齐景公。参见17·2注(1)。

【译文】

况且天是根本而人是末节。爬树摇树枝,不能动摇树干。如果斫伐树干,所有的树枝都会枯死。人事好比树枝,寒温之气好比树根树干。人为天所生,就含有天的气,以天为根本,好比耳目手足受心的支配。心里想干什么,耳目就听什么看什么,手足就会随着动作起来。如果说天会应和人,这就是说心是受耳目手足所支配的吗?旌旗悬挂穗带,穗带连接在旗杆上,旗杆往东穗带就朝西飘。如果说寒温之气是随君主的刑赏而来的,这是把天上的气当作系在旗杆上的带了。钩星运行到房宿、心宿之间,是地将要震动的征兆。齐太卜看见了这种天象,对齐景公说:“我能使大地震动。”齐景公相信了他。如果说君主能引来寒温之气,就好比齐景公相信太卜能使大地震动一样。人不能使大地震动,也就不能使天感动。

【原文】

43·6夫寒温,天气也。天至高大,人至卑小。篙不能鸣钟(1),而萤大不爨鼎者(2),何也?钟长而篙短,鼎大而萤小也。以七尺之细形(3),感皇天之大气,其无分铢之验(4),必也。占大将且入国邑(5),气寒,则将且怒;温,则将喜(6)。夫喜怒起事而发(7),未入界(8),未见吏民,是非未察,喜怒未发,而寒温之气已豫至矣(9)。怒喜致寒温,怒喜之后,气乃当至。是竟寒温之气使人君怒喜也(10)。

【注释】

(1)篙:据原本校语作“篙”。下文“篙”字同此。筳(ting庭):小竹枝。(2)爨(cuàn篡):烧火煮饭。鼎:古代煮食物用的三足两耳器皿。

(3)细形:细小的身躯。

(4)分铢:参见35·7注(4)。

(5)大:据下文“将且怒”,“则将喜”,“大”字应删去。将:参见2·2注(5)。国邑:指郡的首府。

(6)依上句‘气寒,则将且怒’校之,则喜字上脱“且”字,应补入。

(7)起:亦“趋”之误字。

(8)界:指郡界。

(9)豫:通“预”。

(10)是:此。指上文“气寒,则将且怒;温则将喜”这样的说法。人君:这里指地方长官。

【译文】

寒温之气,是天上的气。天极为高大,人极为卑小。小竹枝不能敲响钟,而萤火不能烧鼎煮饭,为什么呢?因为钟长大而竹枝短小,鼎高大而萤火细小的缘故。凭七尺长的细小身躯,想感动皇天的大气,它不会有丝毫效验,这是必定无疑的。占卜郡守将要进入郡的首府这件事,如果天气寒冷,就表明郡守要发怒;如果天气温和,就表明郡守会高兴。喜怒是有感于事情而发生的,郡守尚未进入郡界,没有见到官吏百姓,没有察明是非,喜怒尚未发生,而寒温之气已经预先来到了。如果怒喜能导致天气寒温的话,那么应该在郡守怒喜之后,寒温之气才能到来。这反而是寒温之气使郡守发怒或高兴了。

【原文】

43·7或曰:“未至诚也。行事至诚,若邹衍之呼天而霜降(1),杞梁妻哭而城崩(2),何天气之不能动乎?”夫至诚,犹以心意之好恶也。有果蓏之物(3),在人之前,去口一尺,心欲食之,口气吸之,不能取也;手掇送口(4),然后得之。夫以果蓏之细,员圌易转(5),去口不远,至诚欲之,不能得也,况天去人高远,其气莽苍无端末乎?盛夏之时,当风而立;隆冬之月,向日而坐。其夏欲得寒而冬欲得温也,至诚极矣。欲之甚者,至或当风鼓箑(6),向日燃炉,而天终不为冬夏易气,寒暑有节,不为人变改也。夫正欲得之而犹不能致,况自刑赏,意思不欲求寒温乎。

【注释】

(1)邹衍:参见2·5注(24)。

(2)杞梁妻哭而城崩:参见19·7注(1)、(2)。

(3)蓏(luo裸):瓜类植物的果实。在树称果,在地称蓏。《淮南子·时则训》高注:“有核曰果,无核曰蓏。”

(4)掇(duo多):拾取。

(5)员:通“圆”。圌(tuán团):通“团”。

(6)箑(shà厦):扇子。《淮南子·精神训》:“知冬日之箑,夏日之裘,无用于己。”

【译文】

有人说:“这是因为不十分虔诚,如果做事十分虔诚,就像邹衍仰天长叹而天降霜,杞梁妻痛哭而城墙崩塌一样,怎么天上的气就不能感动呢?”所谓至诚,还是就心意的好恶来说的。有瓜果这类东西,在人的面前,距嘴只有一尺远,心里想吃它,用口里的气吸它,是不能吸来的;用手拿取送进嘴里,然后就可以得吃了。就凭瓜果这样细小的东西,又圆又团极易转动,距嘴又不远,十分虔诚地想吃它,却不能得到,何况上天距人又高又远,它的气无边无际,无头无尾呢?盛夏时节,迎风站立;隆冬季节,向着太阳而坐。这是夏天想得到凉爽而冬天想得到温暖,算是极端虔诚了,希望得到凉爽和温暖最心切的人,甚至有的迎风煽扇子,有的对着太阳而又烧燃火炉,但是上天终究不会为了他而改变寒温之气,寒来暑往有一定的规律,不会为人诚心不诚心而改变。诚心想得到寒温之气尚且不能招来,何况君主施行刑赏时本来就没有想要得到寒温之气的意思呢。

【原文】

43·8万人俱叹,未能动天,一邹衍之口,安能降霜?邹衍之状,孰与屈原(1)?见拘之冤,孰与沉江?《离骚》、《楚辞》凄怆(2),孰与一叹?屈原死时,楚国无霜,此怀、襄之世也(3)。厉、武之时(4),卞和献玉(5),刖其两足(6),奉玉泣出(7),涕尽续之以血。夫邹衍之诚,孰与卞和?见拘之冤,孰与刖足?仰天而叹,孰与泣血?夫叹固不如泣,拘固不如刖,料计冤情,衍不如和,当时楚地不见霜。李斯、赵高谗杀太子扶苏(8),并及蒙恬、蒙骜(9)。其时皆吐痛苦之言,与叹声同,又祸至死,非徒苟徙(10),而其死之地,寒气不生。秦坑赵卒于长平之下(11),四十万众同时俱陷。当时啼号,非徒叹也。诚虽不及邹衍,四十万之冤,度当一贤臣之痛;入坑坎之啼,度过拘囚之呼,当时长平之下不见陨霜(12)。《甫刑》曰(13):“庶僇告无辜于天帝(14)。”此言蚩尤之民被冤(15),旁告无罪于上天也。以众民之叫,不能致霜,邹衍之言,殆虚妄也。

【注释】

(1)屈原:参见2·3注(15)。

(2)《离骚》:屈原的代表作品,是我国古典文学中最长的抒情诗。大约写成于楚怀王十六年(公元前313年),是屈原被上官大夫谗毁离开郢都时所作。《楚辞》:“楚辞”这个名称,最早见于司马迁《史记·酷吏列传》。其最基本的含义,是指战国时代,我国南方楚地出现的一种新诗体,至西汉末刘向编校群经,才把屈原、宋玉、贾谊等人所作的楚辞,加上他的《九叹》辑为一集,取名《楚辞》。凄怆:凄凉悲伤。

(3)怀:楚怀王(?~前296),熊氏,名槐(《诅楚文》作柤,战国时楚国君,公元前328~前299年在位。公元前299年入秦被扣留,死于秦国。襄:楚顷襄王,战国时楚国君,公元前298~前263年在位。

(4)厉:楚厉王,春秋时楚国君,公元前757~前741年在位。武:楚武王,春秋时楚国君,公元前740~前690年在位。

(5)卞和:参见26·19注(3)。

(6)刖:(yuè月):古代一种断足的酷刑。

(7)奉:捧。

(8)李斯:参见21·12注(1)。赵高:(?~前207),秦宦官,本赵国人。胡亥为帝,任郎中令,后杀李斯,任中丞相。不久,又杀秦二世胡亥,立子婴为秦王。旋为子婴所杀。一说其为“隐官”,非宦官。扶苏:(?~前210),秦始皇长子。因对秦始皇坑杀儒生等事多次进行劝谏,触怒始皇,遂被派往上郡监蒙恬军。赵高等矫诏立少子胡亥,他被迫自杀。

(9)蒙恬:参见21·6注(1)。蒙骜(áo熬):蒙恬的祖父。据《史记·蒙恬列传》记载,蒙骜死于始皇七年,未与蒙恬同祸。这里应是蒙恬之弟蒙毅。

(10)苟徙:二字无义。“苟”为“拘”之形误,“徙”字涉“徒”衍,又脱“见”字。“苟徙”应为“见拘”。

(11)坑:活埋。秦坑赵卒于长平之下:参见19·5注(2)。

(12)陨(yun允):降。

(13)《甫刑》:即《吕刑》,《尚书》中的一篇。

(14)庶:众民,百姓。僇lu路):通“戮”,杀。旁:广,普遍。

(15)蚩尤:参见41·7注(1)。

【译文】

万众人都叹息,尚且不能感动上天,邹衍一声长叹,怎么能使上天降霜呢?邹衍的处境,哪能与屈原相比?被拘囚的冤屈,哪能与投江相比?《离骚》、《楚辞》凄凉悲伤,一声长叹,怎能与它相比?屈原死的时候,楚国并没有降霜,这是楚怀王、楚襄王时的事情。楚厉王、楚武王时,卞和向他们呈献玉石,被砍掉了双足,卞和捧玉而流泪,眼泪流尽了接着就哭出血来。邹衍的虔诚,怎能与卞和相比呢?被拘囚的冤屈,怎能与砍掉双足相比呢?仰天长叹,怎么能与哭出血相比呢?长叹确实不如哭泣,拘囚确实不如砍足,衡量冤情,邹衍不如卞和,当时楚地也不见降霜。李斯、赵高假造遗诏杀害太子扶苏,并牵连蒙恬、蒙毅等人。当时他们都倾吐了痛苦的话,与邹衍的叹息声相同,又遭祸直到被杀死。不仅仅是被拘囚,在他们被害死的地方,并没有寒冷之气产生。秦国坑杀赵国降卒在长平城下,四十万人同时被活埋。当时他们的哭啼叫喊,不仅仅是叹息。他们的虔诚虽然不及邹衍,四十万人的冤屈,估计应当抵得上一位贤臣的悲痛;他们被活埋时的哭喊,估计应超过被拘囚者的呼号,当时长平城下也不见降霜。《尚书·吕刑》上说:“被杀害的百姓纷纷对天帝诉说自己没有罪过。”这说的是蚩尤统治下的老百姓受了冤屈,纷纷对上天诉说自己没有罪过。以万众百姓的含冤叫屈,都不能引来降霜,邹衍长叹降霜的说法,不过是虚假荒诞之说。

【原文】

43·9南方至热,煎沙烂石,父子同水而浴。北方至寒,凝冰坼土(1),父子同穴而处。燕在北边(2),邹衍时,周之五月(3),正岁三月也(4)。中州内(5),正月、二月霜雪时降;北边至寒,三月下霜,未为变也。此殆北边三月尚寒,霜适自降,而衍适呼,与霜逢会。传曰:“燕有寒谷,不生五谷,邹衍吹律(6),寒谷复温(7)。”则能使气温,亦能使气复寒。何知衍不令时人知己之冤,以天气表己之诚,窃吹律于燕谷狱令气寒(8),而因呼天乎?即不然者,霜何故降?范雎为须贾所谗(9),魏齐僇(10),折干摺胁(11)。张仪游于楚(12),楚相掠之(13),被捶流血(14)。二子冤屈,太史公列记其状。邹衍见拘,雎、仪之比也,且子长何讳不言(15)?案衍列传(16),不言见拘而使霜降。伪书游言,犹太子丹使日再中,天雨粟也(17)。由此言之,衍呼而霜降,虚矣!则杞梁之妻哭而崩城,妄也!

【注释】

(1)坼(chè彻):裂开。

(2)燕:古国名。姬姓。在今河北北部和辽宁西端。

(3)周:指周历,以夏历十一月为岁首。

(4)正岁:指夏历,即现在的农历。

(5)中州:古地区名,即中土、中原。有二义,狭义中州指今河南省一带,因其地在古九州之中得名。广义中州或指黄河流域,或指全中国而言。据文义指狭义中州。

(6)律:律管。参见15·8注(4)。

(7)引文参见《艺文类聚》卷五所引刘向《别录》。

(8)谷:疑为衍文,当删。

(9)范雎:参见3·3注(14)。须贾:战国魏国大夫。据《史记·范雎列传》记载,魏昭王时,范雎随须贾出使齐国,齐襄王派人送他黄金和酒肉,范雎不受。回国后,须贾诬告范雎受贿,因此范雎被打断了肋骨扣牙齿。

(10)魏齐:人名。战国时魏国丞相。僇侮辱。

(11)摺(hé哲);同“折”。胁:肋骨。

(12)张仪:参见11·3注(6)。

(13)掠:拷打。楚相掠之:据《史记·张仪列传》记载,张仪曾和楚相饮酒,楚相丢了玉璧,怀疑是张仪偷的,把他鞭打了一顿。

(14)捶:通“棰”,鞭子。

(15)子长:司马迁的字。

(16)衍列传:指司马迁为邹衍写的传,附在《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内。

(17)太子丹:参见16·28注(1)。

【译文】

南方很热,能使沙子熔化石头酥烂,父子同在河水中沐浴。北方很冷,凝结的冰块能把土地冻裂,父子同在土屋中居住。燕国地处北方,邹衍被拘之时,周历的五月,是夏历的三月。中原地区,正月、二月经常降霜雪;北方很冷,三月下霜,不算是反常。这大约是北方三月还在寒冷,霜恰好自天而降,而邹衍正好仰天长叹,与降霜碰到一起。传上说:“燕国有一个寒冷的山谷,里面不长五谷,邹衍吹响律管,寒谷又变温暖了。”如果能使天气温暖,也就能够使天气再变寒冷。怎么知道邹衍不是希望能使当时的人知道自己的冤屈,想借天气表明自己的诚心,偷偷地在燕国的监狱里吹响律管想使天气寒冷,于是才向天呼号的呢?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是什么原因降霜呢?范雎被须贾所诬告,魏齐侮辱范雎,折断了他的肢体肋骨。张仪在楚国游说,楚相拷打他,他被鞭打得流血。他们两人的冤屈,太史公如实记下了他们的情况。邹衍被拘囚,与范雎、张仪同类,而司马迁为什么避讳不记载呢?考察邹衍列传,没有记载他被拘囚而使天降霜的事。伪作的书和无根据的说法,好比太子丹使偏西的太阳回到正中、天上降下谷雨一样。由此说来,邹衍向天呼号而天降霜,是不存在的!那么杞梁的妻子痛哭而使城墙倒塌,是荒诞的了!

【原文】

43·10顿牟叛(1),赵襄子帅帅攻之(2),军到城下,顿牟之城崩者十余丈,襄子击金而退之(3)。夫以杞梁妻哭而城崩,襄子之军有哭者乎?秦之将灭,都门内崩(4),霍光家且败(5),第墙自坏(6)。谁哭于秦宫泣于霍光家者?然而门崩墙坏,秦、霍败亡之征也(7)。或时杞国且圮(8),而杞梁之妻适哭城下,犹燕国适寒,而邹衍偶呼也。事以类而时相因(9),闻见之者,或而然之。又城老墙朽(10),犹有崩坏。一妇之哭,崩五丈之城,是城则一指摧三仞之楹也(11)。春秋之时,山多变。山、城一类也。哭能崩城,复能坏山乎?女然素缟而哭河(12),河流通(13)。信哭城崩,固其宜也。案杞梁从军死,不归。其妇迎之,鲁君吊于途(14),妻不受吊,棺归于家,鲁君就吊,不言哭于城下。本从军死,从军死不在城中,妻向城哭,非其处也。然则杞梁之妻哭而崩城,复虚言也。

【注释】

(1)顿牟:参见26·13注(7)。据《淮南子·道应训》记载,春秋末中牟人以中牟归附于齐,赵襄子起兵代中牟。

(2)赵襄子:参见10·10注(5)。帅帅:显系“帅师”之误。

(3)金:这里指钲(hēng征),一种金属乐器。古代打仗时,用鼓、金来指挥军队的进退,击鼓则进军,鸣金则收兵。

(4)都:指秦朝的都城咸阳。内崩:向里倒塌。

(5)霍光:(?~前68),西汉大臣。字子孟,河东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人。昭帝即位,任大司马大将军,前后执政凡二十年。他死后家人谋反,被灭族。

(6)第:宅院。《汉书·霍光传》:“第门自坏。”

(7)败亡之征:王充认为国家或个人将要发生灾祸,事先必然有“妖气”构成的怪现象作为征兆出现。参见本书《订鬼篇》。

(8)杞(qi乞)国:古国名,公元前11世纪周分封的诸侯国。姒姓。西周时在今河南杞县,春秋时迁到今山东昌乐、安丘一带。据《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杞”当作“莒”。圮(pi痞):倒塌。

(9)事以类:这里指同属于不幸的事。

(10)又:当为“夫”字的形误。

(11)城:据文意“城”字衍,当删。仞(rèn任):参见5·5注(1)。楹(ying盈):柱子。

(12)女(ru汝):通“汝”,你。素缟(gǎo搞):丧服。河:这里指黄河。“素缟哭河”事,见《穀梁·成五年传》。但“女”字不可解,恐有夺误。本书《感虚篇》亦说哭河事。

(13)河流通:传说晋景公时,梁山(今山西西部吕梁山)崩,黄河被堵塞不通,景公接受别人的建议,穿着丧服向河哭泣,河水就通了。参见本书《感虚篇》。

(14)鲁君:据《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载,“鲁君”当作“齐君”。

【译文】

顿牟反叛,赵襄子带兵讨伐顿牟。晋军到达顿牟城下,顿牟的城墙崩塌了十多丈,赵襄子鸣金而退兵。如果杞梁之妻痛哭而城墙崩塌,那么赵襄子的军队中有哭泣的人吗?秦国将要灭亡,咸阳城门向内倒塌;霍光家族要衰败,家里的墙自己倒塌了。是谁向秦宫、霍光家哭泣呢?然而城门崩垮院墙倒塌,是秦国、霍光家族败亡的征兆。也许是当时杞国的城墙刚好要倒塌,而杞梁之妻又恰好在城下痛哭,正如燕国天气正好变冷,而邹衍偶然对天呼号一样。两件事同属一类,发生的时间又恰巧相连,听到的人,有的因此也就相信两者真有因果关系了。再说城老了,墙就朽坏,也有自动倒塌的。一位妇人的痛哭,就能倒掉五丈城墙,如此说来,一个指头就能摧毁三仞高的柱子了。春秋时期,山峰多有变化。山和城是同一类事物。痛哭能使城墙倒塌,又能够哭垮山吗?你相信了晋景公穿着孝服去向河而哭,被堵塞的河水就流通了的说法,那么相信杞梁妻痛哭能使城墙倒塌,本来也就是应该的了。考察杞梁是随军出征战死的,没有活着回来。他的妻子迎接灵柩,齐庄公在路上吊唁,杞梁妻不接受这种吊唁,棺材运回家中,齐庄公到她家里去吊唁,并没有讲到杞梁妻在城下痛哭的事情。本来是随军出征战死,随军战死并不在城中,杞梁妻向城痛哭,哭的不是地方。如此说来杞梁之妻痛哭而城墙倒塌的事情,又是荒诞无稽的说法了。

【原文】

43·11因类以及,荆轲秦王(1),白虹贯日(2);卫先生为秦画长平之计(3),太白食昴(4),复妄言也。夫豫子谋杀襄子(5),伏于桥下,襄子至桥心动(6)。贯高欲杀高祖(7),藏人于壁中(8),高祖至柏人(9),亦动心(10)。二子欲刺两主,两主心动。实论之。尚谓非二子精神所能感也,而况荆轲欲刺秦王,秦王之心不动,而白虹贯日乎?然则白虹贯日,天变自成,非轲之精为虹而贯日也。钩星在房、心间,地且动之占也。地且动,钩星应房、心。夫太白食昴,犹钩星在房、心也。谓卫先生长平之议,令太白食昴,疑矣!岁星害鸟尾(11),周、楚恶之(12);。。然之气见(13),宋、卫、陈、郑灾(14)。案时周、楚未有非,而宋、卫、陈、郑未有恶也。然而岁星先守尾(15),灾气署垂于天(16),其后周、楚有祸,宋、卫、陈、郑同时皆然。岁星之害周、楚,天气灾四国也,何知白虹贯日不致刺秦王,太白食昴使长平计起也(17)?

【注释】

(1)荆轲:参见16·28注(1)。秦王:即嬴政。参见9·11注(7)。“荆轲”下脱一“刺”字。(2)白虹贯日:参见19·5注(1)。

(3)卫先生为秦画长平之计:参见19·5注(2)。

(4)太白食昴:参见19·5注(3)“太白蚀昴”条。

(5)豫子:即豫让。参见19·5注(9)。

(6)以上事参见《史记·刺客列传》。

(7)贯高:参见19·5注(11)。

(8)壁:夹墙。

(9)柏人:古县名,在今河北内丘东北。

(10)以上事见《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11)岁星:即木星,太阳系九大行星之一。它绕太阳运行的周期是11·8622年,古人误认为是十二年,用它来纪年,故称“岁星”。这种岁星纪年法,每隔一定时间,就误差一年。害:侵犯。古人把一周天分为十二等分,认为岁星每年运行一个等分。由于计算误差,到一定的时间,岁星并不在应到达的等分里,而是越过它,到了下一个等分里。迷信说法认为,这是一种不祥的征兆,说正对岁星的等分里的星宿受到了侵犯。鸟:指南方的一组星宿“朱雀”。古人把二十八宿分为东、南、西、北四组,南方这组星宿排列的形状像只鸟,南方属火,所以称为“朱雀”。尾:指“朱雀”这一组星宿中形状像鸟尾的星宿。

(12)周:春秋时东周君主的直辖地区,在今河南洛阳一带。楚:春秋时楚国,占有今湖北大部、湖南北部、河南南部及安徽西南部。周楚恶之:公元前545年,岁星越过应到的等分,所在位置正对着朱雀尾部的星宿。迷信说法认为,天上的星宿分别配属于地上的政治区域,而朱雀尾部的星宿配属于周、楚两国,象征这两国将会遭到灾祸,所以他们对此很憎恶。参见《左传·襄公二十八年》。(13)。。(lin林)然:这里指慧星拖的尾巴。。。然之气:指慧星。古代迷信说法,认为慧星的出现,是人间要发生灾祸的征兆。

(14)宋、卫、陈、郑灾:参见6·1注(15)。

(15)守:守备,这里指侵入。

(16)署:当作“著”,形声相近而误。著垂:垂现。

(17)据上句,“使”字上宜有“非”字。

【译文】

以此类推,荆轲谋刺秦王,出现白虹贯穿太阳的现象,卫先生为秦国谋划长平之战后的策略,出现金星侵犯昴宿的现象,也是荒诞的说法。豫让谋杀赵襄子,潜伏在桥下,赵襄子到桥头心动觉察。贯高预谋杀害刘邦,暗藏人在夹墙中,刘邦到达伯人县,也心动觉察。两人预谋刺杀两位君主,两位君主都心动觉察。据实而论此事,尚且说不是两人的精神所能触动的。何况荆轲想刺杀秦王,连秦王的心也没有被触动,怎么能使白虹贯日呢?如此说来,白虹贯日是由于天象变化而自然形成的,并不是荆轲的精气化为白虹穿过了太阳。钩星运行到房宿、心宿之间,是大地将要发生震动的征兆。大地将要震动,钩星就相应地运行到房宿和心宿之间作为预兆。金星侵犯昴宿,好比钩星运行到房宿和心宿之间。说卫光生对长平之战后的建议,使金星侵犯昴宿,可疑得很。岁星侵入“朱雀”的尾部,周国和楚国很憎恶这种天象。慧星出现,宋、卫、陈、郑四国都遭灾害。考察当时的周国和楚国,没有什么过错,而宋、卫、陈、郑四国也没有恶迹。然而岁星首先侵入“朱雀”尾部,灾气在天空垂现,在此之后,周国、楚国才有灾祸,宋、卫、陈、郑四国同时都遭了灾祸。岁星使周、楚二国遭祸,天气使宋、卫、陈、郑四国受灾,怎么知道不是“白虹贯日”导致荆轲杀秦王,不是“太白食昴”引起卫先生在长平出谋画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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