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才高,識亦高,但粗率。閎祖。以下歷代史。
太史公書疏爽,班固書密塞。振。
司馬子長動以孔子為證,不知是見得,亦且是如此說。所以伯恭每發明得非細,只恐子長不敢承領耳。
史記亦疑當時不曾得刪改脫藁。高祖紀記迎太公處,稱「高祖」。此樣處甚多。高祖未崩,安得「高祖」之號?漢書盡改之矣。左傳只有一處云:「陳桓公有寵於王。」
曹器遠說伯夷傳「得孔子而名益彰」云云。先生曰:「伯夷當初何嘗指望孔子出來發揮他!」又云:「『黃屋左纛,朝以十月,葬長陵。』此是大事,所以書在後。」先生曰:「某嘗謂史記恐是箇未成底文字,故記載無次序,有疏闊不接續處,如此等是也。」閎祖。
因言:「班固作漢書,不合要添改史記字,行文亦有不識當時意思處。如七國之反,史記所載甚疏略,卻都是漢道理;班固所載雖詳,便卻不見此意思。呂東萊甚不取班固。如載文帝建儲詔云:『楚王,季父也,春秋高,閱天下之義理多矣,明於國家之大體。吳王於朕,兄也,惠仁以好德。淮南王,弟也,秉德以陪朕。豈不為豫哉!』固遂節了吳王一段,只於『淮南王』下添『皆』字云:『皆秉德以陪朕。』蓋『陪』字訓『貳』,以此言弟則可,言兄可乎!今史記中卻載全文。」又曰:「屏山卻云:『固作漢紀,有學春秋之意。其敘傳云:「為春秋攷紀。」』」又曰:「遷史所載,皆是隨所得者載入,正如今人草藁。如酈食其踞洗前面已載一段,末後又載,與前說不同。蓋是兩處說,已寫入了,又據所得寫入一段耳。」{膋,月改田}。
顏師古注前漢書如此詳,猶有不可曉者,況其他史無注者。漢宣渭上詔令「單于毋謁」,范升劾周黨「伏而不謁」,謁不知是何禮數,無注。疑是君臣之禮。見而自通其名,然不可考矣。方子。必大錄云:「想謁禮必又重。」
漢書有秀才做底文章,有婦人做底文字,亦有載當時獄辭者。秀才文章便易曉。當時文字多碎句,難讀。尚書便有如此底。周官只如今文字,太齊整了。
漢書言:「幾者動之微,吉凶之先見者也。」又如「豈若匹夫匹婦之為諒,自經於溝瀆而人莫之知也」!添一箇「人」字,甚分曉。道夫。
「解雜亂紛糾不控拳。」拳,音絭,攘臂繩,今之骨袖手圈也。言解鬥者當善解之,不可牽引絭繩也。「批亢擣虛。」亢,音剛,喉嚨也。言與人鬥者,不扼其喉,拊其背,未見其能勝也。僩。
沈存中以班固律曆志定言數處為脛說是小說中「脛廟」之意,蓋不曉算法而言爾。人傑。
漢書「引繩排拫音痕。不附己者」,今人誤讀「拫」為「根」。注云:「猶今言『拫〈木谷〉』音戶谷反。之類。」蓋關中俗語如此。「拫〈木谷〉」,猶云「抵拒擔閣」也。「引繩排拫」,如以繩扞拒然。僩。
劉昭補志,於冠幘車服尤詳,前史所無。方子。
晉書皆為許敬宗胡寫入小說,又多改壞了。東坡言,孟嘉傳,陶淵明之自然,今蓋云「使然」。更有一二處。饒何氏錄作「此類甚多」。東坡此文亦不曾見。揚因問:「晉書說得晉人風流處好。」先生云云。又云:「世說所載,說得較好,今皆改之矣。」揚。
載記所紀夷狄祖先之類,特甚,此恐其故臣追記而過譽之。
舊唐書一傳載乞加恩相王事,其文曰:「恩加四海。」宋景文為改作「恩加骨肉」。
五代史略假借太原,以劉知遠之後非僭竊,辭較直也。揚。
五代舊史,溫公通鑑用之。歐公蓋以此作文,因有失實處。如宦者張居翰當時但言緩取一日則一日固,二日則二日固。歐公直將作大忠,說得太好了。
問:「班史通鑑二氏之學如何?」曰:「讀其書自可見。」又曰:「溫公不取孟子,取揚子,至謂王伯無異道。夫王伯之不侔,猶碔砆之於美玉。故荀卿謂粹而王,駁而伯。孟子為齊梁之君力判其是非者,以其有異也。又,溫公不喜權謀,至修書時頗刪之,柰當時有此事何?只得與他存在。若每處刪去數行,只讀著都無血脈意思,何如存之,卻別做論說以斷之?」驤。
通鑑文字有自改易者,仍皆不用漢書上古字,皆以今字代之。南北史除了通鑑所取者,其餘只是一部好笑底小說。
明仲看節通鑑。文定問:「當是溫公節否?」明仲云:「豫讓好處。是不以死生二其心,故簡子云:『真義士也!』今節去之,是無見識,必非溫公節也。」方。
溫公無自節通鑑。今所有者乃偽本,序亦偽作。
通鑑例,每一年或數次改年號者,只取後一號。故石晉冬始篡,而以此年繫之。曾問呂丈。呂丈曰:「到此亦須悔。然多了不能改得。某只以甲子繫年,下面注所改年號。」
通鑑:「告姦者與斬敵首同賞,不告姦者與降敵同罰。」史記商君議更法,首便有斬敵首、降敵兩條賞罰,後面方有此兩句比類之法。其實秦人上戰功,故以此二條為更法之首。溫公卻節去之,只存後兩句比類之法,遂使讀之者不見來歷。溫公修書,凡與己意不合者,即節去之,不知他人之意不如此。通鑑此類多矣。僩。
通鑑:「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謂收之為奴婢,不得比良民。有罪,則民得以告之官而自殺之。僩。
溫公論才、德處未盡。如此,則才都是不好底物矣!」僩。
或問溫公才、德之辨。曰:「溫公之言非不是,但語脈有病耳。才如何全做不好?人有剛明果決之才,此自是好。德,亦有所謂『昏德』。若塊然無能為,亦何取於德!德是得諸己,才是所能為。若以才、德兼全為聖人,卻是聖人又夾雜箇好不好也。」銖。
才有好底,有不好底;德有好底,有不好底。德者,得之於己;才者,能有所為。如溫公所言,才是不好底。既才是不好底,又言「才德兼全謂之聖人」,則聖人一半是不好底!溫公之言多說得偏,謂之不是則不可。節。
問:「溫公言:『聰明強毅之謂才。』聰明恐只是才,不是德。」曰:「溫公之言便是有病。堯舜皆曰『聰明』,又曰『欽明』,又曰『文明』,豈可只謂之才!如今人不聰明,便將何者喚作德也?」銖。
溫公以正直中和為德,聰明強毅為才。先生曰:「皆是德也。聖人以仁智勇為德。聰明便是智,強毅便是勇。」賜。
陳仲亨問諸儒才、德之說。曰:「合下語自不同。如說『才難』,須是那有德底才。高陽氏才子八人,這須是有德而有才底。若是將才對德說,則如『周公之才之美』樣,便有是才更要德。這箇合下說得自不同。」又問智伯五賢。曰:「如說射御足力之類,也可謂之才。」義剛。
溫公通鑑不信「四皓」輔太子事,謂只是叔孫通諫得行。意謂子房如此,則是脅其父。曰:「子房平生之術,只是如此。唐太宗從諫,亦只是識利害,非誠實。高祖只是識事機,明利害。故見『四皓』者輔太子,便知是得人心,可以為之矣。叔孫通嫡庶之說如何動得他!又謂高祖平生立大功業過人,只是不殺人。溫公乃謂高祖殺四人,甚異。事見考異。其後一處所在,又卻載四人。又不信劇孟事,意謂劇孟何以為輕重!然又載周丘,其人極無行,自請於吳,云去呼召得數萬人助吳。如子房劇孟,皆溫公好惡所在。然著其事而立論以明之可也,豈可以有無其事為褒貶?溫公此樣處議論極純。」因論章惇言溫公義理不透曰:「溫公大處占得多。章小黯,何足以知大處!」揚。
溫公謂魏為正統。使當三國時,便去仕魏矣。升卿。
胡致堂云:「通鑑久未成書。或言溫公利餐錢,故遲遲。溫公遂急結束了。故唐五代多繁冗。」見管見後唐莊宗「六月甲午」條下。方。
溫公之言如桑麻穀粟。且如稽古錄,極好看,常思量教太子諸王。恐通鑑難看,且看一部稽古錄。人家子弟若先看得此,便是一部古今在肚裏了。學蒙。
稽古錄有不備者,當以通鑑補之。溫公作此書,想在忙裏做成,元無義例。閎祖。
稽古錄一書,可備講筵官僚進讀。小兒讀六經了,令接續讀去,亦好。末後一表,其言如蓍龜,一一皆驗。宋莒公歷年通譜與此書相似,但不如溫公之有法也。高氏小史亦一好書,但難得本子。高峻唐人。通鑑中亦多取之。方子。
匡衡傳、司馬公史論、稽古錄、范唐鑑,不可不讀。賀孫。
致堂管見方是議論。唐鑑議論弱,又有不相應處。前面說一項事,末又說別處去。
唐鑑欠處多,看底辨得出時好。
唐鑑多說得散開無收殺。如姚崇論擇十道使患未得人,它自說得意好,不知范氏何故卻貶其說。{膋,月改田}。
范唐鑑第一段論守臣節處不圓。要做一書補之,不曾做得。范此文草草之甚。其人資質渾厚,說得都如此平正。只是疏,多不入理。終守臣節處,於此亦須有些處置,豈可便如此休了!如此議論,豈不為英雄所笑!揚錄云:「程門此人最好。然今看,都只是氣質。呂與叔緊。」
「范唐鑑首一段專是論太宗本原,然亦未盡。太宗後來做處儘好,只為本領不是,與三代便別。」問:「歐陽以『除隋之亂,比跡湯武;致治之美,庶幾成康』贊之,無乃太過?」曰:「只為歐公一輩人尋常亦不曾理會本領處,故其言如此。」端蒙。
范氏以武王釋箕子,封比干事,比太宗誅高德儒。此亦據他眼前好處恁地比並,也未論到他本原處。似此樣,且寬看。若一一責以全,則後世之君不復有一事可言。端蒙。
唐鑑白馬之禍,歐公論不及此。
唐鑑議論,覺似迂緩不切。考其意,蓋王介甫秉政,造新法,神考專意信之,以為真可以振起國勢,一新其舊,故范氏之論每以為此惟在人主身心之間而不在法。如言,豐財在於節用,神考曰:「豈有著破皁襖、破皮鞋,即能致國富邪!」公謹。
唐鑑意正有疏處。孫之翰唐論精練,說利害如身處親歷之,但理不及唐鑑耳。閎祖。
伯恭晚年謂人曰:「孫之翰唐論勝唐鑑。」要之,也是切於事情,只是大剛卻不正了。唐鑑也有緩而不精確處,如言租、庸、調及楊炎二稅之法,說得都無收殺。只云在於得人,不在乎法,有這般苟且處。審如是,則古之聖賢徒善云爾。他也是見熙寧間詳於制度,故有激而言。要之,只那有激,便不平正。道夫。
或說「二氣五行,錯揉萬變」。曰:「物久自有弊壞。秦漢而下,二氣五行自是較昏濁,不如太古之清明純粹。且如中星自堯時至今已自差五十度了。秦漢而下,自是弊壞。得箇光武起,整得略略地,後又不好了。又得箇唐太宗起來,整得略略地,後又不好了。終不能如太古。」或云:「本然底亦不壞。」曰:「固是。」夔孫。論歷代。
周自東遷之後,王室益弱,畿內疆土皆為世臣據襲,莫可誰何。而畿外土地亦皆為諸侯爭據,天子雖欲分封而不可得。如封鄭桓公,都是先用計,指射鄶地,罔而取之,亦是無討土地處。此後王室子孫,豈復有疆土分封!某常以為郡縣之事已萌於此矣。至秦時,是事勢窮極,去不得了,必須如此做也。僩。以下春秋。
權重處便有弊:宗室權重,則宗室作亂,漢初及晉是也;外戚權重,則外戚作亂,兩漢是也。春秋之君多逐宗族。晉惠公得國,便不納群公子。文公之入,即殺懷公。此乃異日六卿分晉之兆。必大。
問:「春秋時,良法美意尚有存者。」曰:「去古愈近,便古意愈多。」升卿。
成周之時,卿士甚小。到後來鄭武公們為王卿士,便是宰相,恰如後世侍中、中書令一般。
論周稱「卿士」不同:「在周官六卿之屬言之,則卿士乃是六卿之士也。徒幾人,士幾人。如『皇父卿士,番為司徒』,如『周人將畀虢公政』,亦卿士。『卿士惟月』,衛武公為平王卿士之類,則這般之職,不知如何。」小蒙。
封建世臣,賢者無頓身處,初間亦未甚。至春秋時,孔子事如何?可學。
楚地最廣,今之襄漢皆是,儘是強大。齊晉若不更伯,楚必吞周而有天下。緣他極強大,所以齊威晉文責之,皆是沒緊要底事。威公豈不欲將僭王猾夏之事責之?但恐無收殺,故只得如此。至如晉文城濮之戰,依舊委曲還他許多禮數,亦如威公之意。然此處亦足以見先王不忍戕民之意未泯也。設使威文所以責之者不少假借,他定不肯服。兵連禍結,何時而已!到得戰國,斬首動是數萬,無復先王之意矣!僩。
問揚:「管仲子產如何?」揚謂:「管仲全是功利心,不好。子產較近道理。聖人稱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然只就得如此,如何?是本原頭有病否?」曰:「是本原雜。」問:「傅全美謂范文正所為似子產,謂細膩。是否?」曰:「文正疏,決不相似。」「亦粗。」曰:「只是雜。」揚。
管仲內政士卿十五,乃戰士也。所以教之孝悌忠信,尊君親上之義。夫子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故雖霸者之道,亦必如此。人傑。
問:「晉伐原以示信,大蒐以示禮,此是信禮否?」曰:「此是假禮信之名以欺人,欲舉而用之,非誠心也。如湯之於葛,葛云『無以供粢盛』,『湯使亳眾往為之耕』;葛云『無以供犧牲』,『湯使人遺之牛羊』。至於不得已而後征之,非是以此餌之,而圖以殺之也。」又云:「司馬遷云,文王之治岐,『耕者九一,仕者世祿』,皆是降陰德以分紂之天下。不知文王之心誠於為民者若此。」又云:「漢高祖取天下所謂仁義者,豈有誠心哉!其意本謂項羽背約。及到新城,遇三老董公遮道之言,方假此之名,以正彼之罪。所謂縞素發喪之舉,其意何在?似此之謀,看當時未必不是欲項羽殺之而後罪之也。」卓。
因論甯武子,義剛言:「春秋時識義理者多。」曰:「也是那時多世臣,君臣之分密,其情自不能相舍,非是皆曉義理。古時君臣都易得相親,天下有天下之君臣,淳錄云:「大處有大君臣,小處有小君臣。」一國有一國之君臣,一家有一家之君臣。自秦漢以來,便都遼絕。今世如士人,猶略知有君臣之分。若是田夫,去京師動數千里,它曉得甚麼君臣!本朝但制兵卻有古意。太祖軍法曰:『一階一級,皆歸服事之儀。』故軍中階級卻嚴,有定分。」義剛。淳錄略。
鬻拳只是箇粗豪人,其意則忠,而其事皆非理,不足言也。僩。
子升問伍子胥。曰:「『父不受誅,子復讎,可也。』謂之亂臣賊子,亦未可。」又問:「還是以其出亡在外而言,亦可以為通論否?」曰:「古人自有這般事,如不為舊君服之義可見。後世天下一家,事體又別。然亦以其出亡之故。若曾臣事之,亦不可也。」又問:「父死非其罪,子亦可仕否?」曰:「不可。」「孫曾如何?」曰:「世數漸遠,終是漸輕,亦有可仕之理。但不仕者正也,可仕者權也。」木之。
越棲會稽,本在平江。楚破越,其種散,史記。故後號為「百越」。此間處處有之,山上多有小小城郭故壘,皆是諸越舊都邑也。春秋末,楚地最廣,蓋自初間并吞諸蠻而有其地。如淮南之舒,宿亳之蓼,皆是。初間若不得齊威管仲,看他氣勢定是吞周室。以此觀之,孔子稱管仲之功,豈溢美哉?吳之所以得破楚,也是楚平以後日就衰削,又恰限使得伍子胥如此。先又有申公巫臣往吳,教之射御戰陣。這兩人所以不向齊晉那邊去,也是見得齊晉都破壞了。兼那時如闔閭夫差勾踐幾人,皆是蠻夷中之豪傑。今浙間是南越,地平廣,閩廣是東越,地狹多阻。南豐送李柳州,誤謂柳為南越。賀孫。
越都會稽,今東門外所在。土地只如今闊狹。後并吳了,卻移都平江,亦名會稽。秦後於平江立會稽郡。吳越國勢人物亦不爭多,越尚著許多氣力。今虜何止於吳!所以圖之者,又不及越,如何濟事?今做時,亦須著喫些艱辛,如越始得范蠡文種,未是難。二人皆在越籠絡中,此是難。某在紹興,想像越當時事,亦自快人。越止一小國,當時亦未甚大段富貴。在越自克如此,亦未是難事。然自越之後,後來不曾見更有一人似之,信立事之難也!揚。
「范蠡載西子以往。王銍性之言,歷攷文書無此事。其原出杜牧之詩云:『西子下吳會,一舸隨鴟夷。』王解此意又不然。」曰:「王性之不成器。如這般發事,渠讀書多,攷究得甚精且多也。」揚。
義剛論田子方「貧賤驕人」之說,雖能折子擊,卻非知道者之言。不成我貧賤便可凌人,此豈忘乎貧賤富貴者哉?陳仲亨不以為然,次日請問。先生曰:「他是為子擊語意而發,但子方卻別有箇意思。它後面說『言不用,行不合,則納履而去』,此是說我只是貧賤,不肯自詘。『說大人則藐之』,孟子也如此說。雖曰聖人『無小大,無敢慢』,不肯如此說,但視那為富貴權勢所移者有間矣。聖人氣象固不如此,若大賢以下,則未免如是。」以下戰國。
趙武靈王也是有英氣,所以做得恁地。也緣是他肚裏事,會恁地做得,但他不合只倚這些子。如後來立後一乖,也是心不正後,感召得這般事來。義剛。
問:「樂毅伐齊,文中子以為善藏其用,東坡則責其不合妄效王者事業以取敗。二說孰是?」曰:「這是他們愛去立說,後都不去攷教子細。這只是那田單會守後,不柰他何。當時樂毅自是兼秦魏之師,又因人怨湣王之暴,故一旦下齊七十餘城。及既殺了湣王,則人心自是休了。它又怕那三國來分他底,連忙發遣了它。以燕之力量,也只做得恁地。更是那田單也忠義,盡死節守那二城。樂毅不是不要取它,也煞費氣力,被它善守,後不柰他何。樂毅也只是戰國之士,又何嘗是王者之師?它當時也恣意去鹵掠,正如孟子所謂『毀其宗廟,遷其重器』,不過如此舉措。它當時那鼎也去扛得來,他豈是不要他底?但是田單與他皆會。兩箇相遇,智勇相角,至相持三年。便是樂毅也煞費氣力,但取不得。及用騎劫則是大段無能,後被田單使一箇小術數子,便乘勢殺將去。便是國不可以無人,如齊但有一田單,盡死節恁地守,便不柰他何。」義剛。
常先難而後易,不然,則難將至矣。如樂毅用事,始常懼難,乃心謹畏,不敢忽易,故戰則雖大國堅城,無有不破者。及至勝,則自驕,膽大而恃兵強,因去攻二城,亦攻不下。壽昌。
樂毅莒即墨之圍,乃用師之道當如此,用速不得。又齊湣王,人多叛之;及死而其子立於莒,則人復惜之,不忍盡亡其國。即墨又有田單,故下之難。使毅得盡其策,必不失之。光武下一城不得。明帝謂下之太速。揚。
義剛曰:「藺相如其始能勇於制秦,其終能和以待廉頗,可謂賢矣。但以義剛觀之,使相如能以待廉之術待秦,乃為善謀。蓋柔乃能制剛,弱乃能勝強。今乃欲以匹夫之勇,恃區區之趙而鬥強秦。若秦奮其虎狼之威,將何以處之?今能使秦不加兵者,特幸而成事耳。」先生曰:「子由有一段說,大故取它。說它不是戰國之士,此說也太過。其實它只是戰國之士。龜山亦有一說,大概與公說相似,說相如不合要與秦爭那璧。要之恁地說也不得。和氏璧也是趙國相傳以此為寶,若當時驟然被人將去,則國勢也解不振。古人傳國皆以寶玉之屬為重,若子孫不能謹守,便是不孝。當時秦也是強,但相如也是料得秦不敢殺他後,方恁地做。若其它人,則是怕秦殺了,便不敢去。如藺相如豈是孟浪恁地做?它須是料度得那秦過了。戰國時如此等也多。黃歇取楚太子,也是如此。當時被他取了,秦也不曾做聲,只恁休了。」義剛。
春秋時相殺,甚者若相罵然。長平坑殺四十萬人,史遷言不足信。敗則有之,若謂之盡坑四十萬人,將幾多所在!又趙卒都是百戰之士,豈有四十萬人肯束手受死?決不可信。又謂秦十五年不敢出兵窺山東之類,何嘗有等事?皆史之溢言。
常疑四十萬人死,恐只司馬遷作文如此,未必能盡坑得許多人。德明。
「常思孫臏料龐涓暮當至馬陵,如何料得如此好?」僩曰:「使其不燭火看白書,則如之何?」曰:「臏料龐涓是箇絮底人,必看無疑。此有三樣:上智底人,他曉得必不看;下智獃底人,亦不必看;中智底人必看,看則墮其機矣。嘗思古今智士之謀略詭譎,固不可及。然記之者能如此曲折書之而不失其意,則其智亦不可及矣。」
燕丹知燕必亡,故為荊軻之舉。德明。
術至韓非說難,精密至矣。蘇張亦尚疏。
陳仲亨問:「合從便不便?」曰:「溫公是說合從為六國之便。觀當時合從時,秦也是懼。蓋天下盡合為一,而秦獨守關中一片子地,也未是長策。但它幾箇心難一,如何有箇人兜攬得他,也是難。這箇卻須是如孟子之說方得。『如有不嗜殺人者,則天下之人皆引領而望之。』『師文王,大國五年,小國七年,必為政於天下。』孟子只是責辦于己。設使當時有仁政,則如大旱之望雲霓,民自歸之。秦雖強,亦無如我何。」義剛問:「蘇秦激怒張儀,如秦人皆說它術高,竊以為正是失策處。」曰:「某謂未必有此事。所謂『激怒』者,只是蘇秦當時做得稱意,後去欺那張儀。而今若說是蘇秦怕秦來敗從,所以激張儀入秦,庶秦不來敗從,那張儀與你有甚人情?這只是蘇秦之徒見他做倒了這一著後,粧點出此事來謾人。」義剛。夔孫錄云:「因說蘇秦激張儀入秦事,曰:『某嘗疑不恁地做得拙。蘇秦豈不知張儀入秦,會翻了他?想是蘇秦輸了這一籌,其徒遂裝撰此等說話。』」人傑錄云:「常疑蘇秦資送張儀入秦事,恐無此理。當時范睢蔡澤之徒,多是乘人間隙而奪之位,何嘗立得事功!吳起務在富國強兵,破遊說之言。縱橫者若是立腳務實,自不容此輩紛紜撓亂也。」
問:「關中形勝,周用以興,到得後來,秦又用以興。」曰:「此亦在人做。當春秋時,秦亦為齊晉所軋,不得伸。到戰國時,六國又皆以夷狄擯之,使不得與中國會盟。及孝公因此發憤,致得商鞅而用之,遂以強大。後來又得惠文武昭襄,皆是會做底,故相繼做起來。若其間有一二君昏庸,則依舊做壞了。以此見得形勝也須是要人相副。」因言:「昭王因范睢傾穰侯之故,卻盡收得許多權柄,秦遂益強,豈不是會?」廣。以下秦。
陳仲亨以義剛所疑問云:「商鞅說孝公帝王道不從,乃說以伯道。鞅亦不曉帝王道,但是先將此說在前者,渠知孝公決不能從,且恁地說,庶可以堅後面伯道之說耳。」先生曰:「鞅又如何理會得帝王之道!但是大拍頭去揮那孝公耳。他知孝公是行不得,他恁地說,只是欲人知道我無所不曉。」義剛問:「不知溫公削去前一截,是如何?」曰:「他說無此事,不肯信。」又問:「如子房招『四皓』,伊川取之,以為得『納約自牖』之義,而溫公亦削之,如何?」曰:「是他意裏不愛,不合他意底,則削去。某常說,陳平說高祖曰,項王能敬人,故多得廉節之士。大王慢侮人,故廉節之士多不為用,然廉節士終不可得。臣願得數萬斤金以間疏楚君臣。這便是商鞅說孝公底一般。他知得高祖決不能不嫚侮以求廉節之士。但直說他,則恐未必便從,故且將去嚇他一嚇。等他不從後,卻說之,此政與商鞅之術同。而溫公也削去。若是有此一段時,見得他說得有意思;今削去了,則都無情意。他平白無事,教把許多金來用,問高祖便肯。如此等類,被他削去底多,如何恁地得?善善惡惡,是是非非,皆著存得在那裏。其間自有許多事,若是不好底便不載時,孔子一部春秋便都不是了。那裏面何所不有!」義剛。元本云:「商鞅先以帝王說孝公,此只是大拍頭揮他底。它知孝公必不能用得這說話,且說這大話了,卻放出那本色底來。通鑑削去前一節,溫公之意謂鞅無那帝王底道理,遂除去了。溫公便是不曉這般底人。如條侯擊吳楚,到洛陽,得劇孟,隱若一敵國,亦不信。他說道,如何得一箇俠士,便隱若一敵國!不知這般人得之未必能成事,若為盜所得,煞會撓人。蓋是他自有這般賓客,那一般人都信向他。若被他一下鼓動得去,直是能生事。又如陳平說高帝,謂項王下人,能得廉節之士。大王慢侮人,故嗜利無恥者歸之。大王誠能去兩短,集兩長,則云云。然大王恣悔慢,必不得廉節之士。故勸捐數萬斤金以間楚君臣。這也是度得高祖必不能下士,故先說許多話,教高祖亦自知做不得了,方說他本謀來,故能使人聽信。某說此正與商鞅之術同,而溫公亦削了。」夔孫錄同。但云:「溫公性朴直,便是不曉這般底人。得劇孟事也不信,謂世間都無這般底人。」
以今觀之,秦取六國當甚易,而秦甚難之。以古來無此樣,不敢輕易。因說,後世篡奪難。大凡事前未有樣者,不易做。揚。
仲亨問開阡陌。曰:「阡陌便是井田。陌,百也;阡,千也。東西曰阡,南北曰陌。或謂南北曰阡,東西曰陌。未知孰是。但卻是一箇橫,一箇直耳。如百夫有遂,遂上有涂,這便是陌;若是十箇涂,恁地直在橫頭,又作一大溝,謂之洫,洫上有路,這便是阡。阡陌只是疆界。自阡陌之外有空地,則只恁地閑在那裏。所以先王要如此者,也只是要正其疆界,怕人相侵互。而今商鞅卻開破了,遇可做田處,便墾作田,更不要恁地齊整。這『開』字非開創之『開』,乃開闢之『開』。蔡澤傳曰:『破壞井田,決裂阡陌。』觀此可見。這兩句自是合掌說,後人皆不曉。唐時卻說寬鄉為井田,狹鄉為阡陌。東萊論井田引蔡澤傳兩句,然又卻多方回互,說從那開阡陌之意上去。」義剛。
問井田阡陌。曰:「已前人都錯看了。某嘗攷來,蓋陌者,百也;阡者,千也。井田一夫百畝,則為遂,遂上有徑,此是縱,為陌;十夫千畝,則為溝,溝上有畛,此是橫,為阡。積此而往,百夫萬畝,則為洫,洫上有涂,涂縱,又為陌;千夫十萬畝,則為澮,澮上有道,道橫,又為阡。商鞅開之,乃是當時井田既不存,便以此物為無用,一切破蕩了。蔡澤傳云『商君決裂阡陌』,乃是如此,非謂變井田為阡陌也。」夔孫。僩錄云:「人皆謂廢古井田,開今阡陌云云。」
阡陌是井田路,其路甚大。廢田,遂一齊開小了作田,故謂之「破井田,開阡陌」。揚。
「伯恭言,秦變法,後世雖屢更數易,終不出秦。如何?」曰:「此意好。但使伯恭為相,果能盡用三代法度否?」問:「後有聖賢者出,如何?」曰:「必須別有規模,不用前人硬本子。」升卿。
黃仁卿問:「自秦始皇變法之後,後世人君皆不能易之,何也?」曰:「秦之法,盡是尊君卑臣之事,所以後世不肯變。且如三皇稱『皇』,五帝稱『帝』,三王稱『王』,秦則兼『皇帝』之號。只此一事,後世如何肯變!」又問:「賈生『仁義攻守』之說,恐秦如此,亦難以仁義守之。」曰:「它若延得數十年,亦可扶持整頓。只是犯眾怒多,下面逼得來緊,所以不旋踵而亡。如三皇五帝三王以來,皆以封建治天下。秦一切掃除,不留種子。秦視六國之君,如坑嬰兒。今年捉一人,明年捉兩人,絕滅都盡,所以犯天下眾怒。當時但聞『秦』字,不問智愚男女,盡要起而亡之!陳涉便做陳王,張耳便做趙王,更阻遏它不住。漢高祖自小路入秦,由今襄陽、金、商、藍田入關,節錄作「從長安角上入關」。項羽自河北大路入關。及項羽盡殺秦人,想得秦人亦悔不且留取子嬰在也。」銖。
秦以水德王,故數用六為紀。振。
五德相承,古人所說皆不定。謂周為木德,後秦以鄒衍之說推之,乃以為火德。故秦以所不勝者承周,號水德。漢又承周不承秦。後又有謂漢非火德者。王莽又有云云。三代而上,未有此論。則東坡謂「威侮五行,怠棄三正」者,又未必是。揚。
咸陽在渭北,漢在渭南。秦建十月已久,通鑑不曾契勘。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