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传声》是一部戏曲声乐论著,其理论思想上承魏良辅《曲律》和沈宠绥《弦索辨讹》、《度曲须知》 其等诸家之说,作出了更为深入而又全面的阐发。全书凡三十五款,其中除开首《渊流》、《元曲家门》散论曲学问题外,其余均为戏曲演唱的具体法则和理论阐述。《渊流》概言“曲”的起源和南北曲的流变,对戏曲声腔的发展,作了简略的描述。他认为戏曲腔调之流变“乃风气自然之变,不可勉强也。如必字字句句,皆求同于古人,一则莫可考究,二则难于传授,况古人之声已不可追,自吾作之,安知不有杜撰不合调之处?即使自成一家,亦仍非真古调也。”肯定了声腔的新变。《元曲家门》则分析了“曲”与“诗词”的不同,认为“曲”“取直而不取曲,取俚而不取文,取显而不取隐”,并提出了“因人而施,口吻极似”的戏曲本色之说,关于戏曲演唱问题的阐述,《乐府传声》大致从“字”、“腔”、“板”、“情”四者人手。从第三条《出声口诀》论口法始,到第十八条《交待》论字之“首腹尾”终,详细探讨了戏曲演唱中“五音”、 “四呼”、“四声唱法”、“收声”和“归韵”等问题,是为论“字”;其论“腔”则从第二十三条《起调》始,以三十三条《句韵必清》终;末二款《定板》、《底板唱法》则论“板”。其中《曲情》等数条论述戏曲演唱的情感等问题。他提出:“唱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讲,而得曲之情为尤重”,他认为“声者众曲之所尽同,而情者一曲之所独异”,情乃一曲之灵魂,而且,“生旦丑净,口气各殊”、“悲欢思慕,事各不同”,若演唱不能得其情,“则邪正不分,悲喜无别,即声音绝妙,而与曲词相背,不但不能动人,反令听者索然无味矣。”而曲情则不仅于口中求之,更要从人心中流出,他认为“必唱者先设身处地,摹仿其人之性情气象,宛若其人之自述其语,然后其形容逼真,使听者心会神怡,若亲对其人,而忘其为度曲矣。”
对于唱曲艺术的总结和研究,自元代《唱论》始,明代魏良辅、沈宠绥,清代李渔等对此都有著述,徐大椿既继承了前人,又有所发展,使《乐府新声》成为一部既有实践价值又具理论价值的声乐论著。其提出的许多实践技巧问题,如“字音”的识别,“口法”的掌握和“四声唱法”等都有强烈的实用意义,至今依然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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