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晦卷六
易曰:“趋吉避凶。”
夫祸患之来,如洪水猛兽,走而避之则吉,逆而迎之则亡。
是故兵法三十六,走为最上策。
避非只走也,其道多焉。最善者莫过于晦也。扰敌、惑敌,使敌失觉,我无患焉。
察敌之情,谋我之势,中敌所不欲,则彼无所措手矣。
居上位者常疑下位者不忠,人之情不欲居人下也。遭上疑则危,释之之遭谨忠而已。
如若避无可避,则束身归命,惟敌所欲,此则不避之避也。
避不得法,重则殒命,轻则伤身,不可不深究其理也。
古来避害者往往避世,苟能割舍嗜欲,方外亦别有乐天也。
避之道在坚,避须避全,勿因小缓而喜,勿因小利而动,当执定深、远、坚三字。